当前位置:好职网>实用文>制度>酒店奖惩制度

酒店奖惩制度

时间:2023-02-23 16:13:05 制度 我要投稿

酒店奖惩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酒店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店奖惩制度

酒店奖惩制度1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推荐合同范本: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为其他员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欺骗或骚扰客人;

  6)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偷窃行为;

  15)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奖

  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酒店奖惩制度2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酒店奖惩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酒店奖惩制度4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酒店奖惩制度5

  高星级酒店

  规章制度

  编号:SD/POL/020

  内容: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部门:安全部

  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批准:

  目的: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及个人,确保人人都认真作好消防工作。

  为了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制度,将各项消防责任落实到各个部位、各位员工,切实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这一的部门、人员:

  1、对消防工作一贯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

  2、经常进行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险隐患的;

  3、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敢于制止违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

  5、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成绩显著的;

  6、及时开展消防宣传,所属员工未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时迅速将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火灾发生的;

  8、发生火灾时,积极勇敢参加灭火战斗的。

  二、惩罚

  1、有下列违反消防规定行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违章外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处50-100元罚款及警告。

  A、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尚未造成后果的;

  B、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占用、堵塞疏散楼梯、通道的;

  D、未经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私自增加电器设备的;

  E、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的;

  F、私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与扑救火灾及抢险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及规定限期消除火险隐患的;

  H、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I、谎报火警或者损坏消防电话及其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标志的。

  2、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将对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处于降职、留店查看、辞退等处罚并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A、违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灾事故的;

  B、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处理听之任之引发火灾事故的;

  C、违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灾、爆炸场所吸烟造成火灾事故的;

  D、扑救火灾时,畏缩不前、退却或延误的。

  以上奖励或处罚由本部门或保安部提出,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酒店奖惩制度6

  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励制度

  1.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酒店带来较好效益者,奖励50元;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或收到客人表扬信,每次奖励20元;酒店总经理及其他部门经理表扬,视情况奖励10—20元;

  4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5.保护酒店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奖励50元;

  6忠于职守,自觉奉献,表现突出者,奖励50元;

  7.拾金不昧者,视情况奖励10--50元;

  8.为维护酒店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视情况奖励10--50元;

  9.会员卡部门月销售冠军,奖励100元;

  10.每月微笑之星奖励20元;

  二,惩罚制度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工服不清洁、褶皱、破损、掉扣未及时更换或修补;每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超过5分钟罚款10元,以此类推,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1天;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串岗者、让前台出现空岗状态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4、当值时扎堆聊天、串岗串位,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5、当值时吃东西、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墙靠物、化妆、嬉笑打闹、挖鼻、剔牙、高声喧哗、打响指、剪指甲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6、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10元;

  7、当值时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行为懒散、动作缓慢、无精打采,唉声叹气,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前台内吃东西、看报纸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8、非当班时间不得在前台逗留,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9、客经过时必须要有问候语,采取站立式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0、接听电话及对讲机使用时,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1、每班次交接必须按《交接班流程》严格执行,15:50参加部门交班会,重要事件及需跟进事宜需详细交班,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2、前台所有备用金必须存放于收银抽屉内,不得外露或外借并交接清楚,每违反一次罚款10-200元;

  13、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如前台接待未及时上传公安系统,每间房处罚5元,前台收银未及时退出公安系统,每间房5元;

  14、每班次必须清点房卡,将房卡数量记录清楚,如有遗失,照价赔偿,责任到人,若有未点卡班次每人处罚10元

  15、前台所有备用钥匙及大副卡,外借需登记,未按要求登记者,每次处罚5—10元;若出现钥匙遗失现象,责任到人;

  16、代客发快递,按客人要求将快递发出后,需告知客人单号并将快递单底联存放在专用袋内,以备查询,未按要求保存者,每次处罚5—10元;

  17、所有前台单据未按要求填写完整,或名称、数字、日期等出错,每次处罚5—10元;

  18、为客人开发票,单位名称或金额出错,每次处罚5—10元,若无法退票,多余税金或因此次失误造成的其他费用,一律由出错者承担;

  19、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向上级说明,不得私自在排班表上更改,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10元;

  20、做好住客房及各旅行团队、协议单位的叫醒服务工作及电话服务,如未及时为客服务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1、不得使用前台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不使用服务敬语,怠慢宾客,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3、前台每位员工都有责任维持大堂卫生及整洁,大堂卫生必须时刻保持整洁干净,如有纸屑、果皮、烟头、杂物等;必须通知PA员工马上清理,特别是烟灰缸内不得有杂物烟头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4、因事因病缺席每周四部门例会,未能及时请假的.,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5、无故或借故不参加部门或酒店组织的培训及会议,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6、在培训课上随意交谈、打闹、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7、当值人员手机必须调成振动或静音,当班时佩戴的手机不得裸露工作服之外,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8、当班私自会客或在客人面前用私人电话,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9、当班时在寝室或其他区域休息娱乐,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0、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失误,引起客投诉者,罚款30元;

  31、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2、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3、嘲讽或模仿客人动作、推诿或拒绝其它部门正当要求者,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4、上班时间抽烟者,拨打私人电话或使用电话聊天者,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35、非前台人员,不得进入总台,如发现有外人逗留,当班次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36、前台及总机房内,外网电脑除上传公安系统,使用订房中心,及为客人查询相关资料外,不做它用,发现当班期间上QQ,淘宝等,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100元不等;

  37、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或未交班,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10元,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元;

  38、前厅部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杜绝拒绝给客人提供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39、接营销部的预定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系统内预定信息与预订单内一致,临时接到更改通知需备注清楚,并跟进营销员候补预定更改单,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或闲置,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40、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及其他部门投诉或客人投诉,追查责任到个人,一经查实,按情节轻重扣罚20--200元不等;

  41、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10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三、执行方式

  1、违反条例时,以现金处罚进行,由部门开取罚款单,并请主管与当事人在罚款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当事人如拒绝签字,主管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

  2、受到表扬奖励时,以现金奖励进行,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励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3、罚金(奖金)以现金的形式交纳。

  四、补充内容

  1、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建议。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本规定是评选“优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依据。

酒店奖惩制度7

  1、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2、饭店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奖励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3、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饭店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5)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的;

  (6)交通肇事、火灾、游泳淹溺、食物中毒发生1人以上的;

  (7)超过管道局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

  (8)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

  (9)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凡发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纪检和行政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有关规定逐层追究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晋升、评先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全部奖金,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店奖惩制度8

  具有有丰富的企业咨询和培训经验,曾任职于美国上市集团公司担任培训主管,曾任职于深圳万象城大型购物商场担任培训经理及服务督导。在企业工作期间,一直致力于内部培训体系的建设维护、讲师团队的管理优化、及专业的优质服务提供与督导工作

  课程思路:体验式教学、引导式辅导;专业知识扎实,实战经验丰富,注重学员有效转化;系统的理论与经典的案例结合,通过互动,寓教于乐;融贯中西,结合理论与自身经验,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量身定制培训课件

  精准性:从企业系统管理全局出发,有序地由相关领域实战专家进行课程研发,结合专家多年相关领域培训、咨询实战经验,非常准确的捕捉课程要点,从而精心设计课程。

  系统性:按照企业赢利“微笑”价值曲线,专注于价值创造的.每一个环节。按照市场、研发、生产、营销、服务的整体流程,提炼出人力资源、团队建设、高效生产、专业采购、营销服务、稳固供应链六大支柱性课程,支撑商业伙伴的系统集成,诚如“六脉神剑”剑锋披靡。

  实效性:专注于企业、行业共性问题的提炼与个性问题的采集,以直面问题的思维加改善问题的见解,导入价值创新工具,实现企业战术利益(人力资源竞争力的稳固提升、利润的持续增长、成本的不断优化、市场的新兴开拓等)与战略利益(企业文化、核心竞争优势打造)的无缝统一。

  操作性:精心思考传统教学手段的滞后性(理论领先于实践)与主观性(师傅带进门、修行在个人)引发的成效性不足的问题,集合心智启迪、本企业案例探讨、标杆示范、教练技术、情景模拟、团队共通等现代化教学方法,以最小的成本、学员最能接受的方式逻辑展开,实现企业知识管理的趣味性与实效性的统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一、条例部分

  酒店前台惩罚部分: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之内)罚款5元(扣0.1分),超过5分钟罚款10元;

  3、不得无故空岗、串岗,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4、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元(扣0.1分);

  5、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无精打采,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休息室内吃东西、看报纸,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6、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5元(扣0.1分),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元(取消参加“服务之星”评先资格)。

  7、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申请,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5元(扣0.1分);

  8、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现金支取单,罚款10元(扣0.2分)。

  9、接营销办的会议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 ,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扣0.5分)。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关办公室的电话升降级工作,如班间连续两次为及时为住客房升级,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11、商务中心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杜绝无关人员在商务中心逗留,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12、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或部门通报,追查责任到人,一经查实,罚款30元(扣1分)。

  13、外管登记单要符合公安局要求,并按规定由当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如出现退单或退盘,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扣0.2分)。

  14、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每拖延一天,罚款10元(扣0.2分)。

  酒店前台奖励部分:

  1、主动为客人服务,得到客人口头表扬者,每次加奖励10元(加0.2分),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加2分);

  2、如有会议、团队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补偿。

  3、受到酒店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加2分);

酒店奖惩制度9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10元;

  ②警告:罚款 5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30元;

  ②嘉奖:奖金 1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

  6)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7)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8)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9)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0)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脱岗;

  11)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2) 擅自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3)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4)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15)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16) 工作时干私活;

  17)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18)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19)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房卡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9)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0)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1)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2) 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3)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4) 为其他员工打卡;

  15)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在未批准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8)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9)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

  10)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损害酒店利益;

  11)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2)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 偷窃行为;

  14) 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17) 违反国家法令;

  18) 因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2个月,留店察看3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贯工作表现良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嘉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4)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三、具体管理办法

  (一)、日常管理处罚范围及标准 主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所做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工作不足予以纠正,对工作过失予以处罚。

  1、一般过失 处罚员工标准5元/处

  包括:1)客房卫生打扫不彻底存在的头发、污渍、灰尘及房间用品配备不足等情况。

  2)前台存在的不使用礼貌用语,着装不整,物品摆放杂乱、报表不实、发票开具错误等情况。

  2、严重过失处罚员工标准20元/处

  包括:1)空净客房马桶未刷、布草未换

  2)前台未实名登记、挪用备用金或营业款、账务差错、私开客房

  (二)、督查管理处罚范围及标准

  1、一般过失 处罚员工标准10元/处管理人员20元/处

  2、严重过失处罚员工标准40元/处管理人员100元/处

  四、损失处罚

  因人为因素造成酒店损失,如行政罚款、宾客逃单等,该损失金额全部由直接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及主管人员承担。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酒店奖惩制度10

  1、不能主动向宾客提供问候服务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宾客书面表扬的,奖励 10 元。

  2、当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夜班期间打瞌睡,睡觉的,每次扣 10—20 元。

  4、当班期间看报纸,聊天等从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当班期间休息时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后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当班期间在酒店公共区域抽烟的,每次扣 5 元,并警告。

  7、没有按时控制空调,灯光,背景音乐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没有给进出车辆发放停车证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

  9、停车证和停车场车辆有差异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没有客人签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没有在当班期间按时按路线巡楼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费的,每次扣小费额的两倍,并警告处分。

  13、 雨伞等需要交接物品数目核实缺少时,按原价赔偿。

  14、 前台已提前通知叫车,但保安没有按时叫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严 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5、 对机房等重要场所没有定时安全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6、 住宿的员工应遵守宿舍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维护宿舍卫生,对破坏宿舍卫生环境及 秩序的视情况进行警告或罚款。

  17、 员工内部未经允许私自换班,顶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周培训,例会未出席者(请假得批准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务质量问题而造成客人投诉的,将扣 20——50的绩效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 扣 50——100的绩效奖。

  20、 每次业务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员工,每次扣 30 元,连续 3 次不合格的,将作辞退处理。

  21、 每个月月底评选一名优秀员工,奖励 100—200 元。注:扣除的钱作为保安部活动经费用于奖励工作表现较好的员工或组织活动用。

酒店奖惩制度11

  1、未按酒店规定着装,不符要求者,每次扣5元。

  2、在客人活动区域或工作场所没有保持”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干活轻),每次扣5元。

  3、下班后无故停留在楼层,工作场所等,每次扣5元。

  4、工作期间用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者,每次扣5元。

  5、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欠佳者,每次扣10元。

  6、没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调配者,每次扣20元。

  7、客人遗留物未按程序处理者,每次扣5元。

  8、维修项目未及时报修或不经验收签字者,每次扣5元。

  9、未经批准私乘客梯者,每次扣5元。

  10、超过计划费用支出按超支的%扣,每次扣5元。

  11、未按程序工作或操作不规范者,每次扣5元。

  12、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次扣10元。

  13、工作时间串岗者或擅自离岗者,每次扣10元。

  14、工作迟到或早退者(每迟到5分钟扣款1元)。

  15、无礼节礼貌,未用服务敬语者,每次扣5元。

  16、未经同意擅自换班者,每次扣50元。

  17、上班看书,当班嬉笑打闹者,每次扣当事人5元。

  18、私用或送给他人饭店物品以及在班期间他人拿取饭店物品时未予制止者,每次扣10元。

  19、送洗客衣造成客人物品受损或住客投诉者,每次扣10元。

  20、灯与窗帘未按规定时间开关者,每次扣5元。

  21、工作期间会客聊天者,每次扣5元。

  22、违反有关操作规定者(按处理),每次扣50-100元。

  23、钥匙保管不善者,每次扣20元,如有遗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另行按实赔偿。

  24、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每次扣50元并作旷工处理。

  25、发表影响员工团结言论或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30元。

  26、对考核结果有意见,没有按正常渠道申诉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言论者,每次扣30元。

  27、在班期间所负责的区域出现质量问题或住客投诉者,每次扣50-100元。

  28、因工作疏忽,低劣或其他原因引起他人投诉者,每次扣50-100元。

  29、服务员在客房内洗澡,每次扣100元;洗衣服,每次扣50元。

  30、未经批准擅自开门用房的,每次扣100元。

  以上办法实行对员工考核,经理对领班逐级考核制度。对每条扣款由部门负责开通知单通知到个人。

酒店奖惩制度12

  第一条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酒店奖惩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奖惩原则

  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5、对于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能功过相抵,累计小过一次含、以上者,该年度不得晋升;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酒店奖惩制度14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酒店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书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最后警告、开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保安部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酒店奖惩制度15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枪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奖励

  (1)、对积极学习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订,,XX年4月11日起执行!)

【酒店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02-10

酒店奖惩制度15篇02-23

关于酒店奖惩制度(精选5篇)08-14

酒店收银奖惩制度(精选5篇)08-16

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1-04

保洁奖惩制度04-06

班级奖惩制度02-07

质量奖惩制度08-17

营销奖惩制度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