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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2 17:51:06 制度 我要投稿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

  近年来,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项目的实施,油罐的大型化将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10万m的储罐已经屡见不鲜。油库火灾、事爆炸故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主要危害。油库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丧失。一旦发生故障,产生火花、电弧或其他热效应,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比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为例,具体探讨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

  一、电气设备选型不对,防爆等级低,不适合油库使用。

  油库各危险场所应选择相应防爆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最低为“d1iat3”型(据gb50058— 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但是,目前油库还有使用煤矿用的“kb ”型防爆电气设备,有的甚至还使用普通非防爆电气设备,有的油库虽然选用了防爆等级较高的“d1ibt4 型电气设备,但由于整体防爆性处理欠完善,每一个危险场所总有一 两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够,或者安装工艺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个场所仍然具有危险性。

  二、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结构 。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危险场所。例如:泵房动力配电阃与装车栈桥距离小(应大于1 5m,《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84)、与泵房的隔墙不密封、门窗位置不当等,使动力配电间成为爆炸危险场所。有的轻油洞库设置配电间而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油库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装不合格 ,使用维修不当,损坏严重。

  由于缺乏防爆知识、对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修不当,造成大量防爆电气设备损坏。例如:当电机轴承发热,使用人员不去寻找发热原因,从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却,结果使电机进水,端盖严重锈蚀;没有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电机安装后没有维护检查,平时只是进行表面除尘,使一部分电机的防爆面严重锈蚀;库存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保养,有的电机由于润滑油变质而使轴承生锈,电机转不动;有的不按规定修理防爆电气设备,结果在修理时将设备损坏。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事关油库的安全大计,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于油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防止油库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合理选择油库防爆电气设备。

  应根据具体场所的危险等级及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同时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选用参数相匹配的设备,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资源浪费,也要避免容量过小引起发热烧毁设备等恶性事故。在选择购买防爆电气设备时,还应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问题。个别商家为了谋利,其产品的各项参数并未全部达到规定要求,甚至市场还出现了铭牌上无防爆合格证号、无生产厂家以及假冒其他厂家的伪劣产品。因此,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厂家以及信誉好的厂家的产品。

  二、严格按油库防爆电气设备规程操作。

  严格按规程操作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油库收、储、发油场所众多,防爆电气设备很多。由于结构、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各不相同,每1台设备的操作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它们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规律。如果操作人员不掌握这些规律,盲目操作,会使防爆电气设备在非正常条件下运行,易引发事故。

  因此,油库针对每台防爆电气设备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保证操作人员能够严格按规程操作,油库业务部门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宣传教育关。通过开展安全规程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使操作人员充分认识严格按规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关。通过业务考核及相关的奖惩措施,促使操作员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三是把好检查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现象,促使其严格按规程操作。

  三、提高油库防爆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素质。

  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素质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操作员在上岗前一定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牢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员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积累设备的运行经验,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中逐渐培养“望、闻、听、记” 能力。望,即能够通过观察设备震动、温度及各项参数变化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闻,即能够闻气味判断设备是否发生故障;听,即能够通过听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记,即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情况、保养及维修情况等,并将其定期归档,留做以后参考。通过这些能力的培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还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杜绝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隐患。

  四、定期维护保养油库防爆电气设备。

  定期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手段。受到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工艺、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内在、外在因素的影响,在使用过程中,防爆电气设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部件磨损、老化、电气绝缘变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现象。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性能及保证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油库的安全,油库对防爆电气设备要按规定检修和维护保养。

  设备检修分为二种:一是故障检修,寻找并修复故障部位,这是有针对性的,也是必须的;二是定期检修,即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检查修复,目的是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进行修复。设备检修应该在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检修周期时进行,不能等设备出现故障后才进行检修。因为那样的话,设备势必已经带病运行了一段时间,这对于设备的磨损程度是比较严重的,还加速了其他损坏。设备维护保养可随时进行。每次关机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扫,使设备保持清洁。每次运行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变形,各部件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完整。

  五、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设备安全运行的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中,对周围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环境的好坏对防爆电气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影响很大。良好的工作环境能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但如果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太差,会导致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丧失。

  例如:如果环境中湿度太大,容易造成设备金属部件锈蚀,绝缘性能迅速下降,会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环境温度太高或太低,会引起机构比较剧烈的热胀冷缩变化,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如果环境中灰尘密度较大,则容易在设备的内、外部堆积,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设备离地距离或局部降湿、局部降温或升温、加防尘罩等措施,使环境满足设备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地运行。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检和维护,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2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本管理规定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主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厂和有关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冶金企业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标准贯彻执行。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本规定只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提出了要求,对非通用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可根据已有的经验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对岗位上有关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规程,由各单位根据各单位的特点和不同条件具体制定。

  4.2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分级标准,参照《设备技术状况管理规定》中关于设备技术管理通则执行。

  对电气设备的维护标准,参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规定》中设备维护分级标准。

  4.3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做到有计划的定期检修,须对主要电气设备订出其检修周期和基本内容,本制度中没有规定的设备检修周期和内容,均可按照各类设备的技术特性和使用经验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4.4各类设备的规定

  4.4.1电动机的规定

  电动机(包括交流和直流)的计划检修,分为不解体检修和解体检修两种,其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规定如下:

  4.4.1.1不解体检修

  凡电机连续运行3~6个月时,应进行一次,其检修主要内容有:

  1用干燥空气,吹去电机内部灰尘,擦去油污;

  2检查各处接线头是否松动,各部位紧固螺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打开轴承小盖,检查是否缺油;

  4测量电机绝缘,并做记录。

  4.4.1.2电机解体检修

  分为大、中、小修三种。其规定如下:

  类别电机类型大修周期中修周期

  第一类连续运转的鼠笼型电机7~10年3~4年

  第二类连续运行的绕线式电机10~20年3~4年

  第三类短期运转起、停次数频繁的电机3~5年1年

  第四类10kv高压电机20~25年4~5年

  第五类主变流机组、轧钢直流电机20~25年4~5年

  第六类z系列直流电机、中小容量电动发动机8~12年2年

  1电机大修内容一般为:

  a.定子和转子全部或局部更换线圈;

  b.机械结构检查试验或做改造性的加固处理;

  c.集电环换新或做表面处理;

  d.轴瓦(滚珠)更换,轴承修理和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更换;

  f.笼型电机转子铜条与转子短路环焊接处检查,对裂口和松动处做补焊处理;

  h.转子找平衡、转数在1000转/分以上,容量大于100kw的电机转子,要做动平衡试验;

  y.电刷架检修、部件更换调整;

  o.机壳修理、喷漆。

  直流电机除上述项目外,尚需进行:

  p.整流子清扫试验或进行表面磨光、开沟、捣棱,以及整流片全部更换;

  k.升高片修理,更换绝缘,重新绑扎加固,有断裂者,修补或更换;

  y.均压线圈全部更换绝缘和绑线;

  n.转子整体干燥和浸漆。

  2电机中修的内容一般为:

  a.定子或转子(包括主补极)线圈清扫做绝缘试验,并做直流耐压。对局部和个别绝缘值低的线圈进行处理;

  b.电机机械结构检查,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加固措施;

  c.整流子、升高片、集电环、修理和加工磨光;

  d.轴瓦研磨,对超过间隙者做更换钨金、轴承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检查,对松动者进行更换及做平衡试验;

  f.定、转子干燥喷漆,直流电机电枢进行浸漆处理;

  g.调整刷架及其排列,检修和更换零件。

  3电机的小修周期,各使用厂(单位)可根据电机具体使用状态、运行情况自行决定。原则每隔1~2年进行一次,其检修内容一般规定为:

  a.定子或转子分解抽出清扫,并做检查;

  b.局部或个别绝缘薄弱部位进行绝缘处理;

  c.轴瓦(滚珠)检查、换油;

  d.整流子、集电环表面清扫,刷子个别更换调整。

  4.4.2对变压器的规定

  类别变压器型号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电力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者30~40年6~8年1年

  第二类整流变压器、起动自偶变压器和充油电抗器25~30年5~6年1年

  第三类电炉变压器15~18年3年6个月

  第四类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以下者30~35年10年2年

  4.4.2.1变压器大修内容一般为:

  a.高、低压侧线圈全部更换;

  b.铁磁机构检查,穿芯螺栓绝缘套管更换,矽钢片表面绝缘脱落者,重新涂绝缘膜;

  c.更换对地绝缘层和高低压间绝缘套筒,以及更换全部钢纸油道和钢纸垫片;

  d.分接开关检修,分解清理;

  e.对线圈各部分压紧的机械结构进行检查、修理和必要的加固;

  f.油翅、油枕清洗,绝缘油过滤,油缸洗刷,止油修理,垫片更换;

  g.瓷套管分解清理、干燥,进行耐压试验;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油翅风扇分解清理,电机检修;

  i.全部变压器外表喷漆。

  4.4.2.2变压器在中修内容一般为:

  a.1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在检修抽芯前,必须进行线圈绝缘泄漏试验;

  b.变压器解体,吊出芯子进行各部位检查,包括线圈固定位置,压紧螺栓的紧固程度、分接开关的接触情况和机械位置等;

  c.用变压器油冲洗线圈、油道、垫片等,去除油污和表面沉积物;

  d.对绝缘

  电阻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处理;

  e.油缸清扫,止油门修理,油翅清刷,漏油处处理;

  f.变压器油过滤,并做化学试验,含酸性超过规定者,应做除酸处理;

  g.油枕、防爆管冲洗,干燥剂更换;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

  i.瓷套管检查、清理。

  4.4.2.3变压器小修内容一般为:

  不抽芯检查,只做外部清扫和检修。包括缸盖清扫、瓷套管清扫;绝缘油处理和增添;检查冷却装置、瓦斯继电器装置;检查各部有无漏油现象;呼吸器内干燥剂颜色是否正常。

  4.4.3低压开关盘的规定(包括电磁站控制盘,低压线路开关控制设备)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在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6年2年6个月

  第二类在正常环境中16年4年1年

  属于第一类的电磁站是:轧钢电磁站和加热炉电磁站、链炉房电磁站、炼钢炉电磁站、电炉电磁站、烧结电磁站等。

  属于第二类的电磁站是:主电室控制操作盘和机电修配车间电磁站、水泵房电磁站、空气压缩机房电磁站等。

  4.4.3.1开关盘大修内容一般为: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

  1动力和操作线路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控制盘修理,控制开关的部分备件或整体更换;

  3控制器分解清扫,更换磨损部件及接点;

  4电阻器分解清扫,做必要的更换;

  5各种刀闸的修理及仪表校验。

  4.4.3.2开关盘中修内容一般为:

  1动力和控制台线路接头检查局部绝缘破裂要完善处理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清扫,开关换接点,刀闸开关修理;

  3电阻器清扫检查。

  4.4.3.3开关盘小修内容一般为:

  1吹灰、清扫、擦瓷瓶,在采取安全的隔离措施后,母线也要清扫干净;

  2检查各部位的元件是否有异常现象,并拧紧各部位的螺栓;

  3检查熔断器,熔片要完整,接触应良好;

  4检查刀开关在合闸状态时,接触应良好;

  5检查检修接触器、控制继电器、磁力起起动器的触头及各弹簧和消弧罩;

  6检查检修行程开关的凸轮、接头及弹簧等;

  7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的绝缘,并记录之;当低于规定值时,或与上一次记录相比较,有显着下降时,应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

  4.4.4天车电气控制设备的规定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甚至为频繁作业率很高者5年1年2个月

  第二类比较多尘、潮湿或高温环境中运行,起停次数及作业率仅次于第一类者6年1年4个月

  第三类一般环境下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比较频繁者10年2年6个月

  第四类良好环境下运行,起停次数不频繁者15年5年1年

  属于第一类天车是:炼钢厂加料、浇铸等天车;炼铁厂铸造车间铁水天车、水渣池天车。

  属于第二类天车是:轧钢厂天车、烧结厂装料天车、炼铁厂炉台天车等。

  属于第三类天车是:炼钢厂原料天车、轧钢厂成品天车。

  属于第四类天车是:主电室内检修用的天车、水泵站内检修用的天车、主机室内检修用的天车。

  4.4.4.1天车控制设备大修内容是:

  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其主要项目如下:

  1动力和控制线路经过试验,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配电盘及盘上控制设备更换及备件修理更换;

  3控制器解体检查,更换损坏件或整体;

  4电阻箱整箱或部分电阻片更换,或解体清扫;

  5刀闸整组或部分线圈更换,或分解清扫修理;

  6滑线和滑线支架更换或修理。

  4.4.4.2天车电气控制设备中修的内容是:

  动力线路或控制线路检查修补、更换磨损的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接头检查,对绝缘不良的线路进行绝缘修补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上局部元件更换;

  3刀闸开关、滑线进行检查清扫;

  4更换局部电气控制开关,清扫电阻箱。

  4.4.4.3天车电控设备小修内容是:

  1检查检修电动机(按电动机的规定执行);

  2检查检修电磁铁抱闸,各种极限开关务必使用可靠;

  3检查检修电磁控制盘及一、二次接线;

  4检查检修各种类型的控制器、接触器、磁力启动器等;

  5检查检修大车磨电砣(集电砣),使其接触良好;

  6检查清扫各种绝缘瓷瓶,清扫电阻器(或频敏电阻器)上的积灰;

  7测定各电气部件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5断路器的规定

  一般断路器在运行中切闸三次短路电流后,应做全面检查与清扫工作。

  4.4.5.1断路器外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①检查与紧固断路器套管与母线的接头、检查套管与瓷瓶、特别是拉力瓷瓶有否裂纹损伤;

  ②清扫各部灰尘,紧固各部位螺栓;

  ③测量三相接触电阻,三相同时接触状态及测定其触头行程;

  ④检查漏油、漏气现象;

  ⑤检查操作机构及操作头是否灵活、可靠,保证合、分闸全部符合要求;

  ⑥而无卡擦及自动脱扣现象;

  ⑦检查信号及操作回路,进行远方控制操作,并做空投及跳闸试验。

  4.4.5.2油开关内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1检查内部是否完整和动作是否正常;

  2检查套管有无脏物,消弧罩是否完整,有无变形和闪络痕迹,以及接点烧损情况;

  3检查接点接触情况是否严密,并检查接点是否同时接触;

  4彻底清扫内部,并更换绝缘油;

  5同时要做外部检查与清扫。

  4.4.610kv高压开关柜要配合线路检修,一年进行一次停电清扫,对周围环境较脏的地区,六个月检修清扫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4.4.

  6.1检查母线引线、隔离开关、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操作机构等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4.4.6.2检查端子板螺栓接点有否松动及隔离开关接点检查修理、仪表校验、继电器保护装置检查等。

  4.4.6.3检查各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

  4.4.6.4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对母线进行清扫检查。

  4.4.6.5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系统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7防雷装置的规定

  4.4.7.1避雷针每年四月中旬以前应做一次检查,包括本体及联结线,并测试接地电阻值。

  4.4.7.2各类避雷器每年四月末以前配合线路停电,安装投运,十一月后结合线路停电将它拆回试验检查,以便第二年再安装使用(室内母线上避雷器不拆)。

  1阀型避雷器的复查项目是:

  a、避雷器本身有无脏污、破裂或烧损现象;

  b、引出线有无移动断股,内部绝缘物有无甩裂脱落和溶化流出现象;

  c、进行绝缘电阻值测定和泄漏电流值测定;

  d、新避雷器应进行工频放电测定。

  2氧化锌避雷器的复查试验项目为:

  a、电阻的测量:35kv及以下的氧化锌避雷器用2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低于1000mω。

  b、测量1ma(直流)时的参考电压u1ma和75%u1ma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要求75%u1ma下的泄漏电流不大于50μa。

  4.4.8接地装置每年四月中旬以前进行一次检查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处理,以保证变压器、避雷针、避雷器、高压开关柜等的安全运行。

  4.4.9对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每年春季进行一次绝缘试验和清扫工作,油浸式互感器的油质应做检查,如无特殊变化,一般3―5年换油一次。

  4.4.11电力电缆每年做一次绝缘检查,包括绝缘值的测定,直流耐压和测量其泄漏电流,同时检查电缆头的外表情况。

  4.4.11.1新敷设的电缆,在投入运行三个月后应试验一次其技术数据,如无特殊变化,以后可按每年试验一次。

  4.4.11.2根据试验结果列为不合格,但经过综合判断允许在监视条件下投运的电缆,其试验周期应比标准规定缩短,如果在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三次以上的再试验,其缺陷特性没有变化,则可以认为合格。

  4.4.12电力电容器

  电力电容器应每隔3~6个月进行一次维护检修,其检修主要内容是:

  4.4.12.1清理瓷瓶,紧固各部位螺栓。

  4.4.12.2检查各熔断器是否良好,接触是否严密。

  4.4.12.3检查电容器的补充是否有裂纹、凸出、渗油及其它异常现象。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3

  签发人:

  责任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运行班按所负责范围进行维护保养。

  ◆维修班按所负责范围进行维护保养。

  ◆每月填写一份维护保养报表,于保养后当天交给领班,并填好派工单工时。

  ◆次月上旬由主管、班组长进行检查,作为员工评估的依据。

  ◆设备因维护保养不好而造成事故,要由值班领班填写事故报告,并按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进行处理。

  ◆设备平时发生故障,由当班电工维修。

  ◆开关、插座的清洁和检查工作。开关、插头、插座、机器接零保护检查紧固,由当班电工巡检。

  ◆生产、厨房等部门的'内部设备由各部门随报随修。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4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 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 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使设备更新费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设备更新是指用于恢复、维持已有生产能力或功能为目的的而对无修复价值、国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现有设备进行的更新,即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不包括为提高装置生产能力或其它原因而进行的技术改造。

  第三条在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增加技术含量,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精神,经过更新的设备应当比原设备有高的安全可靠度、便于操作、便于维修,有较高的技术经济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适应生产需要的性能,维修费用低,污染少。

  第四条设备更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与公司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财力、物力、技术能力和生产安排等状况合理安排设备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凡能够通过局部改造达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术经济性能而在费用上又合理的应进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即使设备整体更新,也应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吊车、基础、配套设施等,以节约费用。

  第五条设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即公司按照总部设备更新投资安排确定设备更新项目,各二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批复项目组织设备更新项目实施。设备更新费必须专用,不准挪做它用和随意变更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不完善之处,以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及规定为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设备更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并向公司发展规划部提出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同时上报总部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总部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统一安排,组织落实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更新项目实施,并检查考核。

  第八条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并上报投资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依据总部批准的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按照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司物资装备部负责设备更新项目的采购,并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更新计划编制与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批复计划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第三章 设备更新原则

  第十二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

  (一)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二)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三)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四)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五)经论证,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六)大修理后,虽能恢复精度和技术性能,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

  (七)因技术落后淘汰的;

  (八)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修复后也无法达到要求的;

  (九)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

  (十)其它符合更新要求的。

  第四章 设备更新管理

  第十三条除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更新外,各二级单位要以设备运行、缺陷、故障、检修记录和设备档案为依据,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库,及时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按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各单位要在每年7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单位下一年度设备更新计划。

  第十五条在上报本单位设备更新计划前,各二级单位必须组织项目论证,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要做好设备初步选型和询价工作,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

  第十六条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在上报的同时应附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对于技术复杂、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的项目,各单位可在项目批复前组织完成技术谈判、项目设计工作,一并上报。对于准备在公司首次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各单位应充分组织调研和论证,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设备更新计划,逐项组织系统内专家论证和审核,并在8月底前形成公司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要求上报总部。

  第十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按照总部批复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批复,下达公司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

  第十九条物资装备部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有关物资采购管理程序的要求,组织设备采购,设备更新选型方案必须征得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严格按照计划投资安排,超计划投资采购项目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同意。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设备更新计划,做好更新资产的入账和资产交付工作,并做好统计,在入账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确认。

  第二十条各项目单位和物资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6

  1、检修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经机电运输科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入可库或投入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ma标志,防爆检查员要复验并加贴防爆合格证,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

  (1)、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罚责任人300元;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或密封圈,罚责任人300元;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罚责任人300元;

  (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罚责任人300元;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罚责任人300元;

  (6)、铠装电缆盒没有灌电缆胶而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7)、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到喇叭盒2/3、电缆胶裂纹、芯线能够相对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

  (8)、连接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9)、接线腔与开关内腔或电机定子腔体通气的,罚责任人100元;

  (10)、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11)、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罚责任人200元;

  (12)、叠压式接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罚责任人200元;

  (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间隙大于2mm着(小线嘴大于1mm者),罚责任人300元;

  (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或小于10mm;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或小于4mm、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罚责任人300元;

  (15)、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罚责任人300元;

  (16)、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起不到密封作用,罚责任人200元;

  (17)、电缆护套进入器壁长度不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18)、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质非钢板的,罚责任人200元;

  (1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2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或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罚责任人200元;

  (21)、喇叭嘴亲嘴、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罚责任人200元;

  (22)、螺旋式接线嘴拧进少于6扣或使用三根指头能拧进半扣的,叠压式压线嘴能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

  (23)、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罚责任人200元;

  (2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罚责任人200元;

  (25)、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手指轻易把电缆推进,罚责任人300元;

  (26)、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罚责任人200元;

  (27)、操作手柄及按钮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28)、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个“扣距”),罚责任人100元;

  (29)、电工带电作业的,罚责任人200元;

  (30)、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罚责任人200元;

  (31)、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的,罚责任人200元;

  (32)、各种安全闭锁装备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200元;

  (3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的,罚责任人200元;

  (34)、防爆面螺栓规格不一致的,罚责任人100元;

  (35)、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36)、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罚责任人100元;

  (37)、接线压紧出现松动的,罚责任人100元;

  (38)、停电作业时,不按规定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的,罚责任人100元;

  (39)、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的,罚责任人100元;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条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三大类:

  (1)一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原设备损坏、通讯中断。

  (2)二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严重,虽尚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可能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应当列入月的计划,作缺陷消除处理。

  (3)三类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按去那运行影响不大,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二条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发现人员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设备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办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条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四条检修人员消除缺陷后,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交底,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作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8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9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应在停炉后或带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

  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除跑、帽、滴、漏。

  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燃料。

  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锅炉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结构。

  8、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故障未处理不得交班,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10、保持好锅炉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随时清扫,文明值班。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0

  一、电气安全作业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按电压等级分为:

  高压:线电压500伏以上者。低压:线电压500伏以下者。安全电压:36伏及其以下者。

  所有设备额定电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2、任何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乱动。

  3、电气设备未排除故障前,不准送电,未经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4、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并详细填写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监护人。

  5、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气设备的检修任务,必须贯彻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

  6、相关的安全设施及用具,如灭火器、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必须放置适当的地点,并定期检查(每年二次)。

  二、电动机

  1、不可逆的电动机及其所带动的机械上,应用红漆标明旋转方向。在起动装置上应标明“起动”、“运行”和“停止”等标志。

  2、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

  3、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明露导线,应加强绝缘,在接线盒口应有护圈保护,易受外力损伤的地方,用穿金属软管保护。

  4、电动机外壳应涂油漆,转动部分应装设牢靠的遮拦或护罩,电动机及其起动装置的外壳,应按规定接地。

  5、电动机的运行和维护

  ⑴电动机在额定冷却空气温度时,可按制造厂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数据运行。

  ⑵如电动机停用24小时以上者,在启用前,应用摇表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备用电机应每月一次测量绝缘电阻,记录档案以备查。

  ⑶电动机启动之前,还应进行外部检查,检查工作应由负责电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项目如下:

  a、电动机上和附近有无人工作,有无杂物。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是否已准备好。

  ⑷如电动机是远方操作合闸时,应由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后,通知远方操作者,说明电动机已准备好,可以启动,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应留在电动机旁,直到电动机运转正常。

  ⑸电动机禁止连续启动,在正常情况下,允许在冷却状态下启动2~3次,在热状态下,启动一次,只有处理事故时,可根据情况,多启动一次。

  ⑹电动机运行时,该机组的值班人员应:

  a、监视电动机的电流量是否超过额定值,如超过时,则应报告有关部门,并根据其指示采取措施。

  b、注意电动机的音响和振动是否有异常现象。

  c、注意电动机各部位及其周围温度,保持电动机周围清洁而无任何杂物,每班应清扫电动机外壳一次。

  d、按规定的时间记录电动机表记的指示,及电动机启动和停运的时间和原因,并记录异常现象。

  ⑺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c、电动机发生绝缘烧焦气味、冒烟火时。

  d、出现强烈振动、轴承温度超过限度时。

  e、确定电动机单相运行时。

  6、电动机的事故处理

  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紧急停机。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内部及起动调节装置内出现火花和冒烟。

  c、电动机中发现异常的声音和绝缘有烧焦的气味。

  d、电动机所带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e、电动机出现强烈的振动。

  f、轴承温度不允许的'升高。

  紧急停车前,应尽可能卸去负荷,同时必须结合被带动机械紧急停车步骤进行。

  ⑵电动机跳闸事故后,机组值班人员应向厂部领导汇报和联系电工检查。

  ⑶电动机灭火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然后应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灭火。

  三、移动电气设备

  1、电焊机必须接在专用的开关上,不许超过规定的接装台数。

  2、在没有专用开关的场所,如需接电焊机者,必须通过电工按规定接装。

  3、在专用开关上接拆电焊机,应按下列规定。

  ⑴将电焊机线接好、绑好、挂牢。在室内过道处离地面至少2.5米,室外马路离地面至少3.5米。

  ⑵停掉已经装在专用开关上的全部电焊机。

  ⑶拉下专用刀闸或保险器。

  ⑷接上火线及保护接地线。

  ⑸详细检查电焊机及线路有无任何障碍。

  ⑹全部情况良好可通电开电焊机使用。

  ⑺拆电焊机火线和保护地线时,应停电进行,严格禁止带电拆接火线。

  4、在其它电源上接装和拆下电焊机时,应按下列规定。

  ⑴应取得使用单位、岗位操作人员或有关人员同意,停掉在同一电源上使用的电气设备。

  ⑵电源容量不足的开关或线路上禁止再接电焊机。

  ⑶接装电焊机时,应根据容量适当更换电源保险,拆除后应立即复原。

  5、电焊机所接电线,应是软橡皮套电线,容量适当,绝缘良好,该线不得沾油及放设于高温管道处。电焊机一次线不宜过长,一般为2~3米。

  6、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7、电焊机线路及绝缘电阻至少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

  8、移动轴流风机应采用软橡皮套四芯电缆,外壳应保护接地,不合格的导线禁止使用。

  9、风扇电机及线路绝缘电阻至少在0.4兆欧以上,潮湿多酸或碱的地方至少应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风叶残缺,机械部分不牢固,无防护罩的风扇应停止使用。

  10、手提行灯电压一律采用12伏、24伏、36伏三种。不得采用其它电压。

  11、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线圈,行灯变压器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变压器铁芯、外壳及二次的一端均须装设地线,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配合适当的容量保险。

  12、电钻及手提电动砂轮所用电线应是软线,绝缘应良好,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无接地者禁止使用。

  13、绝缘不良或发现有轻微漏电者,亦应停止使用。

  14、临时休息、离开工作场所或中途停电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5、生产车间、导电地面场所的电风扇、电烙铁、电钻及类似的单相、三相移动使用的电动机具、其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引线必须采用三芯、四芯坚韧橡皮包线或塑料护套软铜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并装有三脚或四脚插头,使电动器具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16、使用电钻或类似的移动电气工具必须戴橡胶绝缘手套,但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后,可不戴橡胶绝手套。

  a、使用36伏及以下电压的移动工具。

  b、配用次级不接地的1︰1隔离变压器。

  c、电源回路装有动作可靠的低压漏电开关。

  四、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

  ⑴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

  b、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子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c、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又没有缠在身上,可用一只手抓他的衣服,拉离电源,救护者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⑵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c、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现场急救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

  ⑴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方法。

  ⑵胸外心脏挤压法。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1

  1.使用燃气、电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全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经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设,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单位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出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2

  1、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公司范围内各种机械、电气和动力设备的管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3、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4、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5、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凡安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竣工时,须重新检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6、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的安装和维修。

  7、负责有关电气、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收集和存档。

  8、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起因是否属电气、设备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鉴定意见。

  9、对本部门的二、三级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记录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0、 对本部门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4.防爆电气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4.1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

  4.4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5.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

  5.3专业维护检查

  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反腐。

  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

  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

  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6.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2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6.3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6.4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7.建立设备档案

  公司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4

  一、电气试验制度

  二、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为提高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质量,保证设备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定。

  一、设备的使用

  (一)所有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逐步实行包机制,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二)机电设备除配备司机外,还要配有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检查工作。

  (三)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交接班记录。

  (四)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接记录。

  (五)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司机职责是:

  1、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地的整洁;

  2、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各种设备维修工的职责

  (一)熟悉设备性能,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与维护。

  (二)严格执行检修计划,熟悉检修工艺和技术要求,保证检修质量。

  (三)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记录。

  (四)负责本班维护所需材料配件的领取和保管。

  三、设备的检修

  (一)检修计划的编制:

  机电工要按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全矿年、季、月的设备检修计划。

  (二)检修的分类:

  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检三类,小型移动设备可只分大、小修两类。

  小修—对机器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

  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材料;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更换部份油和油脂;

  4、调整串动和间隙;

  5、对电机进行清扫和干燥。

  固定设备的小修由负责检修工在设备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可在指定地点进行。

  中修一个机器的主要部件解体检修,包括除小修内容还包括以下内容:(1)更换成套部件;

  (2)清洗复杂部位的机器零件;(3)更换部份磨损超限的轴承。

  大修一为使设备安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的彻底的解体检修,包括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机件;(2)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3)检查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

  四、司机的管理

  (一)大型固定设备的司机必须由经过训练、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的固定工作来担任。

  (二)司机必须固定,主要设备的司机改做其它工种时,必须经矿领导批准。

  (三)各种设备的司机、除轮休人员外,还要有一定比例的后备司机,平时可以维护工作。

  (四)对不称职的司机,矿领导应负责给以调整。

  五、司机及电钳工的培训考核

  (一)司机每年要培训考核一次。

  (二)考试内容应包括专业基本知识、规程制度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一发给合格证。

  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五、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安装

  (一)有工作面、新采区、变电所及提升绞车,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计(有供电系统图、有短路电流计算及过流速整定值)。

  (二)安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施工。

  (三)安装完毕,由矿机电组、安装单位、使用队(班)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机电工应严格掌握本单位每台变压器,每条电缆负荷,严禁超载运行。

  二、电气设备检修

  (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二)机电工应利用倒班日、节假日、交接班时间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按计划检修,日常做好巡回检查工作。

  (三)电气防爆

  (一)井下供电要切实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扇风机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二)井下电气设备应使用防爆型号、安全火花型(包括照明、信号、电话)。

  (三)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若在井下使用电焊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和局部风机必须设风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只有当局部扇风机运转瓦斯深度降至1%以下,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才能通电。

  (五)对失去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不得在井下继续使用。

  (六)机电工应严格加强对127伏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煤电钻须装综合保护器,煤电钻停运后应切断电源,放在通风干燥处。

  (七)电气设备移动、检修、处理故障等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八)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要迅速处理哎呀更换。

  (九)机电工每月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到矿领导。

  四、检漏保护

  (一)井下所有供电的低压(700伏以下)母线上必须设有自动切断漏电母线的检漏继电器,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二)机电工必须做维护、检修、检查和整定检漏继电器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三)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试验,检测其当敏可靠性能,每月至少一次试验。专职维护人员应根据漏电继电器所运行的电网总长度的变化,随时改变零序电抗器的电感值,使电网的电容电流补偿到最小。

  (四)运行中的漏电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

  (五)机电工每天必须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1-2次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当网路绝缘低于15-20千欧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法提高网路绝缘,预防跳闸。

  2、安装位置是否平稳可靠,周围是否清洁,有无淋水现象。

  3、局部拦极和辅助接地极安装是否良好。

  4、外观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

  (六)网路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机电人员应立即寻找和处理,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以前禁止投入运行。

  (七)当网路发生分散性接地故障时,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必须由矿长批准后方能停止检漏继电器运行,进行寻找处理故障,但停运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停运期间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保证矿井安全。

  五、过流保护

  (一)每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二)井下一定使用合格的熔断片作短路保护,禁止用熔丝或其它作短路保护。

  (三)每一个采区应备有准确的供电系统图,图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电缆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各种保护设备的整定值,实际整定值必须与供电图符合。

  (四)井下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工作,由机电组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调整。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炭监察局颁布的有关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

  六、接地保护

  (一)安装局部接地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不准兼作他用或切断不用。

  七、机电硐室管理与维护

  (一)机电硐室要设防火门,应完整良好,要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硐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性材料和其它杂物。

  (三)硐室内和硐室外5米内要用不燃性支架,保持室内清洁,对有淋水处要设防水设施。

  (四)硐室内外要畅通,应有专人看守或管理。

  (五)硐室内设备排列要整齐,电缆吊挂要整齐。

  八、电缆管理办法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六、安全活动制度

  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凡因机电设备故障而影响生产两小时以上或因机电人员失职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均按机电事故追查处理。

  二、机电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机电组长和矿领导汇报(必要时要保留现场),并于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朵电组长和矿领导追查事故原因及处理意见。

  三、机电组长对全矿机电事故行使管理、监督、检查、处理等权利。

  四、凡因机电事故影响生产在四小时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下或单人重伤事故,由机电组长负责组织追查;凡影响生产四小时以上,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上,或多人受伤的事故,由矿负责组织追查,机电组长、技术人员参加,写出事故报告;对重大机电事故或有人伤亡的,由全矿管理人员共同负责追查,写出事故 报告和处理意见。

  五、凡因司机和其它机电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错误操作,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应在追查后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并按损坏零部件价值的50%~100%。

  六、凡因责任事故使设备严重损坏,人身伤亡除对责任者处罚外,按设备原值的5%-20%赔款,直至送交司法机关。

  七、因违章指挥,乱调司机,乱改工种和无证操作而造成的机电事故,一定要追查直接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八、运行中的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违者按机电事故追查,司机对违章指挥或对直接威胁安全的现象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操作。

  九、对违章作业或对机电设备和人身安全有威胁时,机电人员(包括电钳工和机电工)有权令其停机处理,操作者不得拒绝。

  十、如发生事故后,当天不向矿管理人员汇报,为隐瞒事故,对隐瞒事故不追不报,除追查责任者外,给予重罚。工业

  八、设备包机制度

  九、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凡需入井设备必须经机修工、电工进行检查;

  二、通过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型号与名牌的标志相符;

  三、是否有设备管理编号、入井许可证上盖有试验人员印章;

  四、零部件齐全完整;

  五、联销装置若能完整;

  六、电缆引入装置处有规定的封堵用金属片;

  七、内外接地螺栓符合规定,有标志;

  八、对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检查隔爆接合面的宽度,表面粗糙度是否符合规定,对圆筒式结构还必须查径向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九、做耐压和整定位的试验;

  十、防爆设备安装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维护;

  十一、入井设备必须具备防爆型、安全火花型新产品,缺一不得入井使用。

  十、电缆管理制度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以及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清远电网供电范围内经专用变压器供电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三条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督促和帮助用户搞好安全用电管理,用户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为用电检查提供方便。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四条用户配电房应建立以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值班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二)配电房设备运行日记制度。

  (三)配电房设备档案管理及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制度。

  (四)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五)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制度。第五条用户配电房应悬挂高低压电气设备一次系统结线图,结线图设备技术参数标注与编号应与实际相一致。

  第六条用户配电房高低压开关柜应实行双重称号,除有开关名称外,还须有开关编号,并做到标志清晰、字迹工整。

  第七条用户配电房应配备必要的器具,包括:绝缘棒、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消防灭火器、应急灯等。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条用户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试验、倒闸操作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第九条双(多)电源用户与电网系统联络的开关操作,必须向当地供电运行单位申请并经当地电力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十条用户使用的自备发电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用户应建立工作票签发、许可制度。工作票签发人可由熟悉电气设备和电气技术的主管担任,许可人可由当值持证电工担任。

  第十二条外请施工检修单位到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工作票必须执行双签发制度。并按以下流程执行:

  外请施工检修单位签发———用户相关主管双签发———用户当值持证电工许可(并负责监护)———开始工作。

  第三章电工配备及管理

  第十三条用户配电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电工专业技能的培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许可证》(电工专业),并持有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方准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配电房管理电工人数一般用户不得少于2人,双(多)电源用户不得少于4人,装变容量在5000kva及以上、双电源供电、专线供电的用户应配备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对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人员从事进网电工作业,或从事电工作业与证件规定作业范围不符的,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可不给予查验接电或暂停供电。

  第十六条《电工进网作业证》每年应送供电部门核查,并参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四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安全责任按产权划分,用户应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十八条对新装、增容用户必须委托具有由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并经当地供电部门备案的企业进行安装,竣工后用户负责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承装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并承担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用户的电气设备在投运前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竣工检查,隐蔽工程还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中间查验,并做好中间查验记录。供电企业查验范围为10kv线路(环网柜)t接点或变电站的10kv出线柜起至专用变配电房0。4kv配电屏(包括配电屏)止,必要时可延伸至用电末端。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的,用户应向供电部门提交送电申请并附电气设备验收(试验)报告和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由供电部门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二十一条用户电气设备投运后应按有关电气技术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性定期试验的.,供电部门可向用户发出限期试验通知书。对设备运行异常,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暂停供电。

  第二十二条用户应确保用电功率因数符合电网要求,保证无功补偿装置的正常运行,对于损坏的电容装置或开关装置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第二十三条用户配电房应符合通风、防火、防鼠害、防小动物及防潮要求,夏季变压器应有通风和降温措施。并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在配电房四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无关物品。

  第二十四条用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气设备代管代维的,应与代管代维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报送供电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应定期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用户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用户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用户进行整改。电气设备缺陷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程序暂停供电,直至缺陷消除。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用户电气设备火灾,电气设备损坏以及发生人身触电等事故时,应马上断开相关电源开关,确保事故点与供电电网隔离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二十七条电气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及有关人员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反事故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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