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
为维护学校安全,并使出入学校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二、本学校人员出入管理:
1、本学校教职员工出入大门,严禁骑车进出。
2、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出入大门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领导批准或打招呼,说明出入事由并由门卫进行登记。
3、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留住或进入学校。
三、校外人员出入管理:
1、凡学校外来人员或家长来访时,应予先与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取得电话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出校时,在接见单上请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签字,将接见单交门卫(备查)后方可出校
2、禁止来宾未经准许随意进入校园,如发现请到门房问清事由,与接待领导或教师取得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四、外单位车辆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的同意,经门卫人员查验后,登记单位、车号方可入校。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
为保证酒店日常工作运行良好,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向下授予责任权限,特制定本规定:
一、酒店各部门经理、主管人员,凡请假、正常休假、外出超过一天须向下授权。
二、各部门经理不能按时参加酒店召开的各种会议,除请假外,同时须向下级授权参加会议。
三、凡向下授权的各级管理人员须由本人亲自填写授权书,与被授权人共同在授权书上签字,注明授权范围、授权时间。
四、授权书填写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存档。授权书不代替正常休息的口头请假及请假需要填写的`请假单。
五、授权书一般不能隔级向下授权,特殊情况隔级向下授权需在授权书上注明原因。
六、被授权人应按授权书规定授权范围正确行使职权。如超越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将视情况追究被授权人的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酒店将给予相关责任人50―100元罚款。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3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 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 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煤管所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xxx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规范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以下简称从业资格),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任用期货从业人员,以及期货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
(一)期货公司;
(二)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
(三)期货投资咨询机构;
(四)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期货从业人员是指:
(一)期货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二)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中从事期货结算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三)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四)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中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实行自律管理,负责从业资格的认定、管理及撤销。
第二章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注销
第六条协会负责组织从业资格考试。
第七条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取得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第九条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事先通过其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从业资格。
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在机构中开展期货业务活动。
第十条机构任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
(一)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已被本机构聘用;
(三)最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四)未被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经届满;
(五)最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不得任用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不得在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期货从业人员辞职、被解聘或者死亡的,机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注销其从业资格。
机构的相关期货业务许可被注销的,由协会注销该机构中从事相应期货业务的期货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被注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连续2年未在机构中执业的,在申请从业资格前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十三条期货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的自律规则,不得从事或者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编造并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
(一)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促进机构规范运作,维护期货行业声誉;
(二)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
(四)当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并且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的原则;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守法意识,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六)不得为迎合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八)协会规定的其他执业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
(二)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
(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结算业务关系及由此获得的结算信息损害非结算会员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
(二)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
(二)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期货从业人员发出违法违规指令的,期货从业人员应当予以抵制,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机构未妥善处理的,期货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应当对期货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
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对期货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中国证监会指导和监督协会对期货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协会应当建立期货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公示并且及时更新从业资格注册、诚信记录等信息。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责,需要协会提供期货从业人员信息和资料的',协会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供。
第二十二条协会应当组织期货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提高期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期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后续职业培训,其所在机构应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三条协会应当对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期货从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以及协会自律规则的,协会应当进行调查、给予纪律惩戒。
期货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需要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的,协会应当及时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二十五条协会应当设立专门的纪律惩戒及申诉机构,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按照规定程序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并保障当事人享有申诉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协会应当自对期货从业人员作出纪律惩戒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派出机构报告,并及时在协会网站公示。
第二十七条期货从业人员受到机构处分,或者从事的期货业务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的,机构应当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协会应当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七)户的不合理要求,由及其相中期货制约费,制订,报中国证监会核第三十条期货从业人员自律管理的具体办法,包括从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注册和公示、执业行为准则、后续职业培训、执业检查、纪律惩戒和申诉等,由协会制订,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未取得从业资格,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处罚:
(一)任用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
(二)在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配合义务;
(四)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八十一条处罚。
第三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因被迫执行违法违规指令而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了报告义务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协会工作人员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5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6
*专案经理
1、服从营销总监及业务副总安排,负责售楼处日常工作。
2、组织销售人员进行项目的前期市调。
3、根据《项目营销策划报告》及项目具体情况,编制《项目销售计划书》。
4、编制培训资料,组织销售人员上岗培训。
5、负责售楼处需开发商协调解决的.工作衔接。
6、定期向销售总监和策划部反馈销售信息。
7、制定阶段销售计划。
8、编制培训资料,组织销售人员上岗培训。
*副专
1、服从专案经理安排,负责售楼处日常工作。
2、协助销售人员做好楼盘销售工作。
3、汇总客户来访登记表,对销售状况作出分析,及时提交策划部。
4、督促销售人员协助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登记以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5、负责售楼处需开发商协调解决的工作衔接。
6、负责客户档案保管工作。
7、定期向销售总监和策划部反馈销售信息。
*女专
1、服从专案经理安排,负责售楼处日常工作。
2、汇总客户来访登记表,对销售状况作出分析,及时提交策划部。
3、督促销售人员协助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登记以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4、负责客户档案保管工作。
*组长
1、服从专案经理安排,协助专案经理做好售楼处日常工作。
2、协助专案经理做好前期市调工作。
3、协助专案经理做好销售人员的上岗培训。
4、协助销售人员和见习销售人员做好楼盘销售工作。
5、收取销售人员和见习销售人员填写的客户来访登记表,汇总交女专。
6、负责客户档案的建立工作。
*销售人员
1、服从专案经理、女专、组长安排做好楼盘销售工作。
2、做好项目前期市调和定期市调工作。
3、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交组长。
4、协助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登记等手续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5、及时反馈销售信息,及时向专案经理、组长反映销售中的问题。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7
为将我公司服务的物业项目在安全上减少或不出责任事故,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专业管理、至诚服务”的经营理念,采取全员联防的办法,以防范为主的方针,重点抓好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全体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在安全工作上做出贡献的要给予奖励;因失职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责任。
一、全公司管理层安全责任分六级: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长(项目经理、主任)→小项目组、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人员→组长→小组长。
二、以半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未发生事故的进行奖励,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不得奖励,并根据性质进行问责。
三、公司由综合部长及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每月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记录,并作为半年考核的依据。
四、各级管理人员按以下内容进行考核,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一)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加大监督、检查、考核的力度,确立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领导组织好安全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节日集中检查,重点部位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检查必须深入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重点部位的安全,要落实到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全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正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安全隐患,维护好服务单位的安全秩序。
(四)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保障水、电、暖等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火灾或安全事故。
全体管理人员要明确安全责任,并具体负责落实好各自管理区域内的安防、消防措施,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一个新的层次。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8
1、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修检查制度,并加强管理。
2、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如有漏项或减少维护项目造成后果,将追究维修人员的责任。
3、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4、危险品车辆维修人员必须配备与运输危险品性质相适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熟悉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5、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前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完毕后,达到标准方可维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维修人员全部承担。
6、出车前、后要对车辆和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7、维护保养车辆结束后,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8、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过程中,非维修人员应远离维修区,否则后果自负。
9、公司每月要对专用车辆、办公场所、专用停车场地进行2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9
第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开拓思想,应做到:
1、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目的。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公司营销基本策略: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称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 基本年薪;
2、 绩效年薪;
3、 奖励年薪;
4、 法定福利和保险;
5、 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 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 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 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 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 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 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 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 辞职或辞退者;
3、 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 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5、 第三层以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
第五条:总裁特别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福利保险
第一条: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年薪制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公司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可停止支付。
第三条:终生健康险:
1、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核定,每任职满十二月,发放一年的`终生健康险;
2、 享受条件:任满一年,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者;
3、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 万保额;
4、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 万保额;
5、 公司副总经理及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6、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7、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第四条:国内外进修: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
2、 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进修;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3、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4、 以上条件均为必要条件,是否执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第五条:一次性退职金: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1.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9
3、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7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6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5
6、一次性退职金在任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7、任职未符合上述期限规定要求,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按实际任职年限核发退职金。
第六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执行。
第七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
1、 任期满一届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具体规定为:任期满一届,公司提供40%房款作为首付款;任期满两届,公司提供其余60%房款;该款项不直接发放给个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商。
2、 购房标准:第三层经理人及以上(相当)为120平方米;第三层经理人以下(相当)为100平方米;
3、 福利住房房价不得超过山东省中高档商品房平均房价。具体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4、 以上标准为最高限额,所购住房低于购房标准者,剩余款项不发放给个人,超过购房标准者,超标部分房款自付。
5、 福利住房产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相关责任购房者自负。
6、 住房福利计划自聘用之日开始生效,自任职满一届开始执行。
7、 任期未满一届者,不享受此福利。
8、 任职不满一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可以按实际任职年限进行核算。
9、 任同一层次职务二届以上(不含)者不重复享受福利住房。
第八条:其他特别福利与保险计划,根据公司效益和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特殊福利计划的执行,以国家相关财税制度为依据列支。
第十条:因企业重组、并购等非个人因素造成职位丧失或职位下降者,根据任职年限按比例提前执行上述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公司目前中高层现职中,经考核不具备任职资格,但对企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者,如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离开现任职务,可以在本制度执行的同时,提前执行特别福利计划,同时,授予“企业功勋”光荣称号。具体标准将根据现职进行核定。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自董事会核准、股东大会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1
按照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书,为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将安全责任分解到各施工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使项目部各施工管理人员、各班组共同为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项目质量员、泥工班长、砼工班长、木工班长、钢筋工班长、登高工班长、电工班长、电焊工班长、
二、考核人:项目经理
三、考核期:每月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适时给予奖罚兑现。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技术总监、 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五)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六)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董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除独立董事) 薪酬制度;负责对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根据董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7.2 万元人民币(含税)。 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津贴为 4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 公司有权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津贴。
第十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补充。
第三章 监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监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根据监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标准。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津贴为 3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十五条 公司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监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薪酬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严重社会不稳定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相应扣减责任人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 第二十四条 薪酬核定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及各类重大事项情况,各单位应如实及时上报。对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及弄虚作假多提多领薪酬等违规行为的,予以双倍处罚。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企业资产重组或整体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 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述情形的,应予以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3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4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定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员工,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两部分:
◆基本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所在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
◆关键绩效考核:考核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行为的具体工作内容;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00分,各项考核标准具体分值详见绩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项目经理直接由公司进行考评,包括基本绩效考核和关键绩效考核;
2、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绩效考核由项目经理考评,关键绩效考核由公司对应部门进行考评;
3、各级考核人必须严格执行考评程序;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5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以下简称发行室)。
第二条目的
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原则
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定由营销主管负责制定,上报主任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执行
营销主管负责组织执行。
第六条实施监督
主任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实施效果考核
发行室高层领导,主任办公会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审。
第三章制定方法
第八条类比法
主要通过对相似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现行的销售人员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发行室目前经营现状而制定的。
第九条经验对比法
主要根据发行室过去3-5年内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客户对相关信息反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条综合法
在类比法与经验对比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第四章制度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销售员管理
(一)产品销售员管理;
(二)网络销售员管理。
第十二条销售员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销售员的业绩评估
第五章产品销售员管理
第十四条销售员职责
(一)产品销售员主要职责
1、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制定本地区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3、帮助客户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负责应收账款回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
5、协助市场推广人员作好市场促销工作;
6、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营销主管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营销目标,并监督实施;
2、负责领导制定技术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方案;
5、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6、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管理目标
(一)销售目标;
(二)利润目标;
(三)市场占有率;
(四)销售网络发展
(六)销售成本控制;
(七)客户满意度。
第十六条管理原则
(一)区域性管理原则
将全国各销售地区划分为不同的销售区域,分别由不同的销售人员来管理。例如A销售员负责华北区、东北三省;B销售员负责华东区、华南区;B销售员负责华中区、西南区等。
(二)目标性管理原则
营销主管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将负责各个销售区域的销售员制定不同的营销目标,然后再制定相对应的`营销计划,进行监督实施和考核。
(三)过程监督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营销主管根据各区域销售员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进行过程跟踪、监督、指导,对每一阶段性(季度、半年、一年)成果进行考评。
第十七条管理制度
(一)营销管理制度
为保证年度营销目标、各区域营销目标的完成,分别制定相对应的管理制度。例如:《营销计划管理制度》、《市场促销管理制度》、《营销政策管理制度》、《市场调查管理制度》、《销售员薪酬设计方案》等。
(二)销售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销售员的行为标准、职业道德以及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也制定了《销售员工作手册》、《销售员培训管理制度》、《销售员劳动纪律》等。
第十八条销售员培训
在每年年初,营销主管负责组织销售员进行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其主要培训内容:
(一)管理制度培训
主要是营销管理制度和销售员管理制度,详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营销管理制度》。
(二)岗位技能培训
主要模拟业务操作流程、业务的实际操作、客户谈判、渠道管理方法、信息反馈和沟通等,规范销售员的行为、语言、礼仪……
第十九条渠道网络管理
(一)渠道发展规划
1、营销主管负责审核或审议销售员报批的渠道发展规划,并监督其实施。
2、销售员根据审批的渠道发展规划,帮助或协助商制定当地市场的渠道发展规划,并确定年度发展目标,在实施中给予指导。
(二)商管理
1、营销主管负责审核或审议销售员报批的商发展计划和管理措施及对现有商等级评审建议。
2、销售员根据商发展计划和管理措施要求,一方面规范现有的理商,帮助或协助商制定客户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给予指导;同时根据商过去的经营业绩提出等级评审建议。另一方面优选新的商见《渠道管理制度》
(三)零售商管理
1、营销主管负责审核或审议销售员报批的零售商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及培训计划等
2、销售员根据零售商发展规划、零售商管理制度要求,帮助或协助商制定零售商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在实施中给予指导。
详见《渠道管理制度》
(四)销售市场管理
1、营销主管负责监督销售员的市场销售行为,在销售市场管理中严格执行营销政策和促销政策。详见《营销政策管理制度》、《促销管理制度》等
2、销售员在销售市场管理中负责监督各区域商的市场销售行为,严格执行营销政策和促销政策。
第二十条销售员时间成本管理
(一)时间成本投资效益分析
1、时间特征
时间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一个是时间的有限性,另一个是时间不可复制性。因而销售员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合理规划时间,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单位工作时间的价值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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