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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0 13:58:18 制度 我要投稿

手机管理制度 15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手机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手机管理制度 15篇

手机管理制度 1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手机管理制度 2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现代通讯事业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通讯工具。但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我校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存在盲目和无度使用手机的现象,不仅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而且,有的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为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引导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现对我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广大同学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有限度地使用手机,节约手机通话、信息等费用的.支出。

  二、广大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不得随意借给别人,不得随处乱放。由此引发的手机损坏、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三、上课期间(包括自习课),学生一律将手机关闭,如被发现未关机的,科任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并代为保管一个月。

  四、上课期间(包括自习课)学生不得有接听手机、收发信息和其它使用手机的行为。一旦发现,科任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学期结束时通知其家长收回。

  五、午休和就寝期间学生不得乱放手机音乐,一旦发现,值日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并代为保管一个月。

  六、利用手机制发虚假讯息、骚扰他人,影响他人身心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旦查获,将没收其手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害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学校将违背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列入考核项目,各系部须将其列入对班级的考核内容,各班级须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行为。

  望各系部和班主任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同学要积极配合,正确、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机,养成良好的生活消费习惯和行为规范。

手机管理制度 3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部或学工室,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间领取使用。

  2、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学生手机管理规定3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手机管理制度 4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手机管理制度 5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消除因手机的滥用对课堂的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咸阳民盟中学手机管理制度。

  一、学校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避免因手机的过度使用而影响学生的学业成绩或引起学生视力、听力的'损伤。

  二、走读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学校。

  三、住校生原则上不能带手机,确因家庭特殊原因需要携带手机的学生,有非带不可的理由,必须在班主任处领取《学生在校携带手机申请、登记表》,本人如实填写、家长签字,该生方可带手机进校。

  四、各班主任应对本班住校生《学生在校携带手机申请、登记表》严格控制、认真审查、并和家长及时协商沟通。对审查通过的仔细登记,班级存档,另将本班携带手机学生花名单电子档交政教处,以备随时检查。

  五、所有学生严禁带手机进入课堂。全校所有教师都应把手机管理纳入课堂管理范畴,对手机进入课堂进行严格监督,如有学生违反,科任老师将手机一律没收并交给班主任处理。学校给予当事学生纪律警告处分。

  六、凡是因违反课堂纪律被扣留的手机由班主任代为保管,通知家长来校办理领取手续。对于在一学期内已有扣留一次手机记录而再次因手机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住校生上晚自习时,手机统一交班主任老师保管,周末放假时统一发放。如有学生违反即按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处理。

  八、家长确有事需与学生联系的,可电话联系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

  九、本规定中所指的课堂包括体育课、微机课、音乐课、美术课。

  十、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实施。

  孩子的管理工作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各方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请家长切实肩负起监护责任,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全体学生健康成长而努力!

手机管理制度 6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手机拿到学校后由班主任进行保管,学生需要用时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使用,放学后带回家。

  第二条: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好学生引导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

  第三条:如学生违规将手机带进学校,收缴后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长到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各位家长朋友,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这些弊端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态圈,让我们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手机管理制度 7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xx年4月30日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班组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之内到班者为迟到,处以15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处以十五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个人专用请假卡,按人事权限逐级审核,专用请假卡由考勤员保管,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加班加点考勤管理

  4。1加班加点的条件

  4。1。1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公用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况下,必须要求加班加点的。

  4。1。5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属工作范围的事因没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点的审批

  4。2。1加班报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领班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由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总经理核准。

  4。2。3加班单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员将部门上月加班单汇总报送总经办。

  4。3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3。1病假:

  4。3。1。1员工病假需出具医务室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3。2事假

  4。3。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3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副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3。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3。3。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3。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3。4。3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产假

  4。3。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12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工会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对避孕失败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3。5。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产假或护产假。

  4。3。6丧假

  4。3。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卡,交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丧假。

  4。3。7工伤假

  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字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3。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核准,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

  4。3。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4考勤查询: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到部门考勤员处查询。

手机管理制度 9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x)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20xx年4月30日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 10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序《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序函(20xx)3号)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申请制度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手机进校申请书》并签订申请书,班主任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将手机带入在学校。

  二、携带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携带。

  3.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况通过申请的学生,应该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动将手机关机,然后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交还给学生。

  2.各班班主任为相应班级的手机保管责任人,将保管的手机放到手机存放处。

  四、其它说明

  在校期间如果急需使用电话,可以到直接使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的私人电话,或到办公室使用公共电话。

  中学手机进校申请书:

  我是xxxxx年级xxxxx班学生的家长,现因为特殊原因,我向贵校申请允许该生带手机入校,并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并同意相关管理细则。在校园内不使用手机,特殊或紧急情况一定按学校要求正当使用手机。如果该生未遵守学校的.规定不正当使用手机,愿意接受学校相关规定的处理。

  2.手机带进校后,第一时间主动交给班主任保管,保证该生不把手机借给其他同学使用,否则,按照第一条进行相关处理。

  3.手机在被学校或班主任保管期间因电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机损坏,本人不追究学校或班主任所有赔偿责任。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xxxxx中学

  20xx年9月1日

手机管理制度 11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自身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同意意见,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系部。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暂时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师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暂时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理并领取手机。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不及时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手机管理制度 1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精神,保护学生视力,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的教育工作,有效制止学生观看色情、暴力等不良视频,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且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经学校研究,特制订《XX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望全体师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一、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所有中层、各级部长及班主任

  二、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

  教育为主、处理为辅;

  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

  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三、管理细则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原则上学校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严禁带入课堂。

  2.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各班主任进行自查,将复印件周二中午前上交大队部。

  3.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4.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5.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6.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7.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对违规手机的处理要注意程序正当,对学生违规使用的手机的处理方式,应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制度规定,向学生说明处理的事实依据和校规依据;妥善保管罚没的手机,避免学生个人隐私权和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同时要有严谨的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没收登记记录、领回记录等规范而具体的过程性材料,决不能损毁学生的手机。

  教师及家长在对违规学生处理教育时要讲究方法与技巧,陈述利弊、循循善诱,并且及时关注学生在教育处理后的心理变化、使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变消极抵触为积极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手机管理规定,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①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能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可在家长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②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红包等。

  ③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手机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学校旨在通过此规定,防微杜渐,继续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请您在收到并阅读完这份方案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手机管理制度 13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手机管理制度 14

  为了公司标准化的实施,保证通讯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特制定本规定。

  1、手机话费补贴标准话费的'补贴,公司每个人员手机补贴106元,其中每月返,37元需自己缴纳69元公司来报销,余额不足需及时充值,保持通讯畅通。如超出补贴标准自行支付。手机及卡号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要爱护公共财产,若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应及时汇报办公室办理,并按原价赔偿。

  2、手机自领用起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前必须保持畅通,随时能联系到本人,如月内有三次联系不上本人,报销50%,五次联系不上,手机费不予报销。在信号不好时,可用私人手机联系,确保随时联系到本人。

  3、无特殊原因不得拒接未知电话。

  4、上班时间内不得使用公司手机办理个人事情。

  6、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7、手机微信、qq的使用,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首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取消当季话费报销资格。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实施乐捐制度。

  8、如发现手机及卡号私自交于公司以外人员使用,按次计算,每次扣罚50元。

  9、调离原岗位或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的由该原岗位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调离原岗位或离职。

  10、套餐含300分钟国内通话时长100分钟本地通话时长和800MB国内流量,注意使用情况查询。

  手机的领用的公司各营销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核通过,报告总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办理手机领用手续。

手机管理制度 15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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