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营,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制度(公司部分部门因工作特殊性质所制定的其他管理规定,经总经理签发批准后,按照该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和董事长之任命管理公司一切事务,并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机构设置:公司设置总经理室、办公室、财务部、保安部、清卫绿化部、工程维修部、市场经营部等部门,并根据业务发展开设分公司。
第五条公司机构设置图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总经理室:
1、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各项工作,对公司的一切事务具有最高决策权,对公司的一切运营状况负全部责任;
2、负责制定公司月、年度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
3、制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确定各岗位的`任职条件。
4、主持管理评审,领导内部审核;
第二条办公室
担负公司的行政管理、考核评比、企发职责,设立投诉处理中心,在公司规模扩大后分离为行政管理部、品质管理部、企业发展部、投诉处理中心。
(一)、行政管理部
1、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
2、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和维护;
3、负责公司内部宣传,组织公司内部的各类会议,跟踪落实会议决议;
4、负责识别、收集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转发相应部门;
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档案和印章管理等工作;
6、负责对公司的办公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管理;
7、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工牌、着装进行管理;
8、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
(二)、企发部
1、负责公司发展的近远期规划,为总经理的工作提供意和参考;
2、掌握与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3、负责企业发展项目,包括物业项目投标书的策划、制作等;
4、负责收集物业招标信息,代表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协议);
5、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招标书、投标书、物业委托合同(协议)评审;
6、负责开展与物业有关的市场调查,形成文字、图案信息及分析报告;
7、负责公司的形象宣传,做好新物业项目的形象策划。
(三)、投诉服务中心
1、负责受理业主投诉或复诉,组织解决,并转交相关部门,
2、组织调查业主反馈信息并进行分析,为服务改进提供依据,将意见、建议总结归纳后提交总经理。
第三条财务部
1、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掌握公司的资本运作、成本核算、预算处理及财务管理,负责各项费用的收取和支出等;
3、执行审批制度,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报一切费用,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奖金;
4、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做好收费发票购买、保管、使用及回收工作;
5、编制记账凭证,及时记账,及时遍报各种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
6、拟定各项财务计划,及时反映财务状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当好参谋。
第四条保安部(可在公司规模扩大后独立为安保分公司)
1、根据公司对保安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制定、建立整套管理体系,制定《保安制度》;
2、根据管理处对保安人员的需要,做好对保安人员的招聘、培训、调整、辞退等工作;
3、负责保安人员上岗的岗前培训,在岗间的岗位培训,加强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4、做好公司所管理辖区物业的治安、消防、车辆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物业辖区的安全方面突发事件,确保物业辖区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公司管理制度2
物业公司关于资产(物资)报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资产和各类物资的管理,特制定报废管理制度。
1、对于已达到使用寿命的资产和物资,如已失去原设计使用价值,但可转化为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余价值;2、对于已无剩余使用价值的,如再使用将要影响到安全或浪费能源、影响形象等,即可办理报废;3、对于设备设施的.报废须由维保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4、对于各类工具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5、对于劳保物品的报废,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核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6、对于其他各类库存物资的报废,由保管员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7、经总经理批准后的报废资产和物资,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做销毁处理;
8、作为废品被收购的,其收入款项要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9、对于已按程序报废的资产和物资等,保管员要及时做账务抵消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其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
第四条各分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五条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调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六条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本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按本制度的规定保留和使用的备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
第八条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除备用金以外,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九条现金收入要当天入帐,当天联系存入银行,禁止坐支。邮寄、邮汇的收、付款应有专门登记簿登记,记录汇款来源及汇款方向,经济业务事项、金额、转交和签收的事项。
第十条现金收入须由会计人员开出收据或发票,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出纳清点现金后,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
第十一条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并经会计复核、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后入账。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第十二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的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付;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向农民支付的各种补偿费用;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三条为了认真执行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保证公司费用开支、公出借款和医药费报销等业务使用现金。凡一次借款或报销在20xx元以上的,应提前一天告知财务部出纳人员,以便出纳筹款备付。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凡因公需要借用现金,借款人应先填写'借款单',经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用途等严格审批后,交财务经理签字,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付款手续。
(一)部门负责人是指各部门的处长、副处长(或经理、副经理)。如负责人外出不在公司驻地时,可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临时负责人审批,在外出前,应将指定的临时负责人通报财务部。
(二)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应该按不同的币种,设现金日记账,出纳根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库存现金限额需要变动时,必须报经开户银行批准,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
第十七条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人员应作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提取一万元以上的现金时,财务部门应有两人以上同往,应使用本单位车辆。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保证财务部门提取现金使用车辆,提取现金在五万元以上时,应有保卫部门派员同往。
第十九条本制度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三)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四)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五)与其它单位间相互借用货币资金;
(六)利用帐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七)将公司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八)设立'小金库'或保留帐外公款;
(九)分公司超过公司总部规定的货币资金限额保留货币资金。
第三章备用金管理
第二十条为了适当简化工程报帐手续,保证工程建设用资金,不在分公司所在地施工的工程项目,经工程处申请,报经财务经理批准,可以使用定额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备用金的`金额由分公司财务部根据工程定额成本核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工程定额成本的10%。在项目开工之前,项目经理提出申请,报经工程处处长核准后,由财务经理根据项目大小、工地远近等实际情况批准,在中途交回报销凭证时,财务部予以报销并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二条备用金只允许用于工程辅助材料购置、小额赔偿、工程招待等支出,具体用途由各分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公司总部财务部批准后实施,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三条由工程处处长在工程项目小组内指定项目内勤会计,经财务处同意后,负责备用金的保管,项目内勤会计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财务部对项目内勤会计的工作应该进行必要的指导。
第二十四条备用金的开支,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项目经理对备用金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会计处在报帐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第二十五条项目内勤会计必须妥善保管支付备用金的有关报销凭证,并设置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备用金的领用、中途报销和开支情况。
第二十六条项目内勤会计必须在工程项目现场工作结束五个工作日内,交回备用金开支凭证及剩余资金,财务处
据之注销备用金。
第二十七条原则上,工程款不得直接从甲方汇至工程现场。特殊情况下,公司总部承揽的工程,经过公司和分公司财务经理同意,分公司承揽的工程,经过分公司财务经理同意,可以直接汇至工程现场,视同备用金管理。
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它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必须加强银行帐户的管理。
(一)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 (二)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公司总部应当定期检查、清理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三十条对外支付的大额款项,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程序,经各级负责人逐级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应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处理。
第三十二条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财会人员复核填制收付款凭证,财务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收付结算。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支票领用登记制度。财务部必须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登记支票领用的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签发人等事项。
第三十四条对于确实无法填写支票金额的,在签发支票时,除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外,必须注明日期、用途和以大写金额书写的限额,以防止超限额使用或银行账户出现透支。同时还必须在签发支票时填写收款单位,个别确实无法填写收款单位的小额支票除外。
第三十五条支票领用后,应在5天之内报销,以便财务人员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支票如在5天之内没有使用,应及时将未使用支票交回财务部。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第五章资金调度
第三十七条为了在各分公司之间实现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总部对分公司资金坚持'定额使用、有偿调剂'的管理原则。
第三十八条各分公司对目前的银行帐户进行清理,清理以后,只允许在两家银行各开设一个帐户,并将帐户有关资料报公司总部备案。公司总部开设一个资金归集户,用于归集分公司上划的资金和向分公司下划贷款。
第三十九条工程现场所开临时银行帐户,作为备用金帐户管理,在工程现场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注销,禁止各分公司将资金超限额、超期限留存于临时帐户。
第四十条分公司的资金收入存入分公司银行帐户,分公司的资金支出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列支。
第四十一条分公司的资金余额标准原则上等于分公司年初资产×6% + 年度预算收入×7%,上下浮动10%作为控制区间,具体标准及上下区间在年初由公司总部财务部核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当分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已下拨到工程现场的资金和备用金,下同)余额超过控制上限时,由分公司将超过资金余额标准的部分上划到公司总部,利率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具体数值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在年初确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当分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控制下限时,分公司可以要求公司总部回拨分公司已经上划到公司总部的资金,不再计息。回拨后仍然不能达到资金余额标准的,分公司可以向公司总部申请内部贷款,直至达到资金余额标准,利率等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第四十四条分公司目前的银行贷款,通过内部往来全部上划到公司总部,作为分公司在公司总部的内部贷款,分公司不得再筹集新的银行贷款。
第四十五条分公司大的工程项目随时上报公司总部,小的工程项目按月汇总上报公司总部,禁止分公司私揽工程、收入转存、私设小金库、超额下拨备用金等,公司总部审计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发现问题上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追究分公司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公司总部签约的项目,其款项的回收由公司总部市场部负责,授权分公司签约的项目,其款项的回收由分公司市场部和工程处负责。
第四十七条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为分公司服务的思想,满足分公司的业务资金需求。
第六章资金报告与监督
第四十八条分公司财务部每天向分公司经理上报资金流量简报,每周向公司总部财务部上报资金流量简报,每月向公司总部财务部上报本月资金流量及下月资金需求状况。
第四十九条公司总部财务部每周将分公司的资金流量简报汇总上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每月编制资金平?调度计划。
第五十条公司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公司总部审计部对各分公司遵守与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方案,并上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解释、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公司管理制度4
一、合同签订
第一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设备、材料、专业分包合同由公司经营科或材料合约部负责起草文本,安装工程清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由每个项目部通过招标并负责起草文本,按照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合同文本必须经法律事务部确认,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然后由安装分公司进行会签,并提建议要求,再由公司相关部门及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合同会签前,各种手续必须齐备,然后按公司要求逐级
流转审批,直到签约成功,再由公司办公室存档并交由项目部、安装分公司及相关部门履行。
二、合同交底
第三条公司经营科或材料合约部向项目经理、安装分公司经理交底,项目经理组织项目交底,安装分公司经理组织副经理、预算员进行合同交底,明确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履行合同的时间和有关事宜。
三、合同履行
第四条各部门履行合同时要核对图纸与施工实际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相互沟通,及时更正。
第五条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工作联系单、变更通知等都是合同组成部分,有关部门或个人收到对方的此类文件时,应当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制定对策,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安装分公司及项目部、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公司信誉(合同的履行以签订部门为主,安装分公司为副,安装分公司主要做好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第七条当我方收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罚款)通知后应当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答疑、举证或提出反诉,力求与对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对于合同条款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理解上的争议,项目部及安装分公司应当及时分析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并上报法律事务部及经营部门或合约部。
四、其他规定
第九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当事人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而无法定事由的,应当由合同原经办人、合约部或安装分公司经理指定的人员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领导层批准,再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第十条变更、解除、撤销合同的理由应正当、确凿,应符合法律规定,应及时与法律事务部沟通,依法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或撤消。
第十一条若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安装分公司经理必须将这一情况上报公司副总经理,再由副总经理报总经理,由领导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中出现中止(包括工程停缓建)的,必须及时与对方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证据资料,向对方提出索赔。重大工程对方不愿赔偿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若中止后的合同继续履行的,必须与对方办理复工手续及办理补充协议。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损失的,对安装项目负责人、安装分公司副经理处于500元以上罚款。
第十三条合同的中止与恢复都必须由合同原经办人或公司领导层指定的人员办理。
第十四条对于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合同具体执行单位应当向法律事务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评述报告。法律事务部审查并备份后,将所有资料交公司办公室保管。
第十五条做好合同存档工作。所有合同用印由办公室负责。合同原件归公司办公室存档,合同复印件由安装分公司专人负责归档,直至合同履行结束。
第十六条合同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签证、变更通知、工作联系单,收发文记录等都是最原始资料,各有关人员都必须妥善保管,防止被盗、遗失、损坏、污染,工程竣工归公司办公室归档。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生效。如需修改,应提交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各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分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
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
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必须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必须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能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责任、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必须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情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公司管理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离职管理办法
1.离职种类(开除、辞退、辞工)
1.1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及岗位责任纪律或不能胜任工作,达到开除/辞退级别。
1.2辞工:由员工本人提出,正常辞工申请要提前十五天与书面形式提出。
1.3自动离职:连续旷工3天者或月累计旷工达3天、年累计旷工4天者,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之离职,作自离处理。
1.4急辞:个人发生紧急事件当天提出辞职需当天离开公司的.离职行为。
2.离职申请规定:
2.1开除/辞退:限离职当日办妥移交手续,当天立即离开公司。
2.2正常辞职:
2.2.1新进人员在职未满7天如申请辞职将无薪结算;入职超过7天并且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5天提出申请;
2.2.2试用期满辞职:主管级以上及财务人员辞职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以行政部收到的离职申请书为准);
2.2.3其它人员辞职需提前10天提出申请(以行政部收到的离职申请书为准)。
2.3急辞工:当天提出申请当天结算离开公司。
2.4对于雇员辞职之申请,本公司有权不准或根据需要核定其离职生效日期。
3.离职审批权限规定:
初审(提报)
复审
审核
核准
部门主管
部门最高主管
行政主管
总经理
4.薪资
4.1薪资计算到离职生效日期前一天为止;
4.2未休之累积有薪假期以薪资付给;
4.3个人提出急辞申请视为单方违反合约,必须扣除30%的工资。以作为违约责任。
4.4辞退时公司不另作辞退补偿或生活补助等。
4.5离职人员其薪资离职时即时发放。
5.离职交接
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负责回收离职人员之领用物品(参考总办之领用物品登记表)并作好交接,若有应缴而未缴回之公司的资产、文件、物品将给予原价扣款,拒交或遗失有关证件者,每证罚款30元。
6.离职程序
6.1当事人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书》交各级主管及总办审批。
6.2生效日由部门主管/行政主管在场进行物品及工作交接,完后由保安队长/行政主管一起到宿舍清点物品等,并开具《物品放行条》,经同宿舍人员签名后当事人将物品提至四期大门口,当班保安在《物品放行条》上签名确认,当事人再将其返交到总办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及结算工资。
6.3结算完工资后,保安监督当事人离开公司,不得逗留。
7.离职注意事项
7.1未签准离职以前或已签准生效日前,必须在本岗位正常上班,如旷工、不服工作调动或工作散慢者,主管可申请作相关处罚。
7.2离职生效期内,当事人不得请任何事假。
7.3任何离职办理手续后当天18:00前必须离开公司,不得在公司借宿。
7.4辞退或开除之员工不得再进入公司范围,包括会所、办公室及宿舍,如发现在职人员在以上区域接待被辞退、开除之员工,当事人处中过处罚。
8.应用表单
8.1《离职申请/结算单》
8.2《物品放行条》
公司管理制度7
1.适用范围:
本单位内部各科室人员。
2.职责:
人事科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财务科负责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助人事科做好内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3.要求:
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
职级分类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元)
高级职称技术人员200元
中级职称技术人员100元
初级职称技术人员50元
一般员工(工勤、保安、门卫、护工、护理员等) 20元
内部推荐费发放时间:被荐人员通过2周试用期,正式上班一个月后支付。
内部推荐流程:
员工依据公示栏内《招聘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推荐人选给人事科。
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人事科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通过后试工两周。第一周试工通过后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考官为主管领导和正院长,二次面试通过后,再进行第二周试工,两周的试工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护工、护理员、工勤人员:人事科与用人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再试工两周,试工通过以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内部员工推荐人才。通过试用期成功录用,人事科按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发放内荐奖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推荐人。
内部推荐奖励的规定: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不能领奖;
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为上下级关系的,不能领奖;
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约的`关系,不能领奖;
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单位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经验、技能等要求);
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财务科每半年统计一次各个科室的内部推荐奖励费用总额。
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条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 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 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 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八条 假期规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2天;产假(女)90日;流产假(女)7天;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给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给假3天;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9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使用的易制毒危险品的贮存管理,确保易制毒危险品的储存、发放能得到有效控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的易制毒危险品
三、管理职责
1、防火负责人管理职责:
a.易制毒危险品库的防火负责人为制造一课经理、生管企划课经理、制造三课经理,柴油库的防火负责人为总务课经理,全面负责易制毒危险品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防火负责人要负责组织仓管学习相关消防法规,完成公司安委会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
c.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制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d.组织对仓管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仓管员的安全素质。
e.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f.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2、易制毒危险品库仓管管理职责:
a.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
b.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防火工作。
c.对进出仓库易制毒危险品的品种、数量、签发人等资料进行核查登记。
d.对易制毒危险品库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防火负责人。
e.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上报防火负责人。
四、易制毒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1、入库:
a.易制毒危险品入库前,仓管员应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隐患后方准入库。
b.所有易制毒危险品入库时,仓管员必须核对进料验收入库单,确定易制毒危险品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c.所有进入仓库的易制毒危险物品必须先通过检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楚,有无使用说明、密封是否完成好,有无泄漏等。
d.入库易制毒危险品的品种和数量要及时记录在原料进取卡和帐薄上,并核对帐、物、卡是否相符。
2、出库:
a.需要使用易制毒危险品的个人或部门必须先向部门主管申请,开出库领料单,由主管签字后到仓库领用。
b.发货时仓管员必须凭主管签字的领料出库单,按其数量、规格、品名发给使用部门。
c.出库时要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采用整包、整瓶发放,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
d.发完料后,领料人员须在领料出库单上签名确认,仓管员及时入帐和填写物料卡。
五、贮存管理:
1、库存的物品经分类、定点、定位存放,不同种类的物品不能混放。
2、在仓库里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必须通风、透气、有充足的光线,照明设施必须有防爆防漏装置。
4、仓库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出、除领料人员、仓管和检查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六、热源、火源管理:
1、易制毒危险品库必须设置醒目的防火标识。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用明火申请手续,经危险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七、消防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1、仓库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上,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设施由仓管员负责管理,并每月公司安排专人巡查作好记录。
八、柴油库安全管理:
1、卸油区及油罐区必须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必须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需季节前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2、卸油,应严格控制温度,输油软管应有可靠的接地。
3、卸油过程中,若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4、卸油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经常巡视,防止跑、冒、漏油,溅落地面的油料应及时立即清理干净。
5、柴油库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警告标志。
6、柴油库内应杜绝火种,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和带铁掌的鞋入内。
7、柴油库内一切电气设施均应用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电缆或暗线,不准有架空线。
8、柴油库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得储存其它易燃物和堆放杂物,不得搭建临时建筑。
9、柴油库内的一切检修工作均应停电状态下进行。
10、柴油库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11、柴油库内应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库内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油库着火的灭火方法以及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12、油库内系统设备需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我校预算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科室应于学期初向总务处报告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并根据学校总体目标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
2.学校财务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作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收入纳入学校收入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管理执行负责人,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办理:支出预算的调整无论数额小,必须由校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定项经费预算管理
学校内聘教师、外聘教师兼课津贴、劳务费用的支出,临时工开支、邮电通信费、水、电、液化气支出、招生宣传费、学生活动及、交通费、离退休活动费、学校日常维修费、校园绿化费、校园保卫消防支出、会议费、印刷费、生子女活动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支出、科室报纸杂志订阅费等事业开支由校务会管理编制预算。
六、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预算定额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可适当调整。
3、乡镇预算管理制度
适应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需要,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规范乡镇财政财务工作提出如下十项管理制度:
(一)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乡镇政府不得以税收返还、奖励等手段,从其他乡镇或地区“拉税”、“引税”或变相“买税”;不得为完成收入任务虚列收支,搞收入“空转”;农业税征收严格实行户缴户结,不得税费混征;严禁乡镇、行政村“垫交”农业税收,贷款交税等。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收入,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或自定项目收费。
(二)全面实行“乡财县管”。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方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方案设立银行帐户。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撤消各单位现有的银行帐户,确需保留或开设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乡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县国库或就地缴入“结算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核算和管理。乡镇各单位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单位日常收支统计和财务报销工作。支出业务量的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乡镇财政所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单位报帐员定期与乡镇财政所办理结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设立帐户或私设“小金库”。
(三)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预算共编”的要求,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预算。乡镇预算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方式,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收入预算本着按照各乡镇和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实绩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特别是要将人员工资放在第一位,优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乡镇预算经乡镇人民代表会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要严格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办理支出。
(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制定各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预算、开支按标准、审批按程序”。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明确“一支笔”审批权限,规范“一支笔”审批行为,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支出,实行乡镇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批制度。各项开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支出审核,对无预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规范的开支,不得办理报销。
(五)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机制。乡镇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项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各单位使用票据必须指定专人向乡镇财政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缴销,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对单位领用的票据进行清理,严格实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单位坐收坐支。对自行购买、印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罚款的,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各乡镇要结合清财工作对本乡镇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查明债权债务性质、原因和主体,对乡镇债权,要组织力量,加清收力度,确保该回收的债权足额回收;对不属于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明确主体,从乡镇债务中剔除;对属于项目结算或帐务处理不及时的,要及时进行结算和帐务处理,相应冲减债权债务数额;对确属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核实数额,并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乡镇债权债务要全部纳入乡镇帐务核算,严禁乡镇债务不清或帐外负债。要坚决控制乡镇新增不良债务。凡现有债务负担超过乡镇预算内可用财力30%的乡镇,一律不得举借新的债务。
(七)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盘点和维修等制度,乡镇固定资产要纳入乡镇帐务核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严禁存在帐外资产和公物私用。乡镇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移交手续,不得将公有财产带走。乡镇新购(建)财产、物资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乡镇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财会工作和财会人员的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备财务报帐员,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帐;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钱帐分管的原则,明确人员岗位分工和职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及时办理会计核算。
(九)全面实行乡镇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各乡镇要全面实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和财务执行结果公开,实行监督),定期公布乡镇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开内容包括:预算安排,各项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广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对于重财务事项,如乡镇企业改制、承包,集体资产的处理,重工程项目和额开支等必须提交乡镇干部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
(十)加强监督。各乡镇都要成立由乡镇人、纪检监察、财务、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对本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分析、评价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理财小组有权参与本乡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帐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政收支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4、乡镇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11
一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条例
(1)劳动用工制度
(2)员工行为规范
(3)员工福利制度
(4)企业奖惩制度
2、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职责范围。
(1)办公室的职责范围
(2)财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3)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4)服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3、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岗位责任制。
(1)经理室人员岗位责任
(2)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
(3)管理处人员岗位职责
二物业管理企业外部管理制度
1、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1)选派素质好、业务精通,对工作负责的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2)站在业主的立场上,从物业维修养护的角度,对即将交付使用的物业进行严格验收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准确记录在案,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修整
(4)与建设单位签订保修实施合同,建立物业保修制度,明确保修项目内容、进度、原则、责任和方式
(5)物业接管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6)应向建设单位索要全套图纸技术资料,以方便对物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7)明确在物业接管中接收的仅是对物业的经营管理权力以及政府所赋予的有关权利。
2、楼宇入伙手续
(1)入伙通知书
(2)入伙手续书
(3)收楼须知
(4)入住合约
3、物业管理公约
(1)明确业主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2)明确物业开发商应享有的权利
(3)明确物业管理者的权利与责任
(4)明确对物业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的管理
(5)对物业全部或部分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规定
(6)管理费用的规定
(7)法律责任
(8)其它事项
4、住户手册
(1)居住区概况
(2)居住区的管理
(3)业主或住户须知
(4)日常管理与维修
(5)物业管理条例
(6)综合服务
(7)其它应该注意的事项
5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色设施接、代管制度。制定和实施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设施的接、代管管理制度,有助于住宅区房屋及有关附属设施的整体综合功能的发挥,利于城市文明住宅区的建设。包括:
(1)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范围的规定
(2)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标准的规定
(3)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接、代管程序的规定
(4)被接、代管的房屋及有关设施的施工图纸资料应该交由物业管理公司保管使用
(5)对房屋代管权责的规定
6、房屋管理服务制度
(1)房屋维修养护管理
(2)房屋室内装修、拆改和设备管理
7、住宅区管理制度
(1)房屋养护与维修的管理规定
(2)维护住宅区环境的管理规定
(3)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便民有偿服务。
(4)建设文明住宅小区
8、业主委员会章程。主要内容包括:
(1)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目的
(2)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宗旨
(3)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4)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程序
(5)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及会员代表大会
(6)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7)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任务
(8)有关补充说明
公司管理制度12
一、就餐管理
1、就餐时间(暂定):
早上9
:00—9
:50
中午14:00—15:00
下午20:00—21:00
2、员工须严格遵守就餐时间,餐厅、食堂在就餐结束后立即关闭,就餐时间以外的时间禁止进入餐厅,特殊情况除外。
3、先刷饭卡后打饭,无论任何原因凡没有打卡的一律不得到食堂就餐。每月随机抽检3天食堂监控,发现用餐不刷卡人员一次,扣除不刷卡人员50元,扣除当班打饭人员100元。外来人员需到食堂就餐的,由接待部门到财务部缴纳相应费用方可在食堂就餐。
4、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中控当班、值班人员除外);
5、讲究环境卫生,员工餐后需将餐桌及餐区卫生进行清洁,残食不得乱丢乱倒或留在餐桌上,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发现未清洁桌面者一次罚款20元。
6、早午晚餐采取报饭制,未报饭人员不得用餐。
二、卫生管理
1、厨师需用洁净的布清洗灶台、工作台每日两次以上,保证灶台、工作台无水迹、油污;
2、厨师应特别注意对厨房内一些死角的清扫,避免碎肉,菜屑等遗留腐烂,厨房设备底部死角不得有黄色污渍,要确保厨房地面无垃圾、无油迹、无水迹、防滑;
3、就餐完毕后用餐人员需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室内保洁人员每周清洗一次餐厅餐桌;
4、食堂的墙、门窗、天花板、下水道厨师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下水道无油渍;
5、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等厨师需每天清洁一次(室外排风扇下方墙壁、室内不锈钢烟囱顶部每周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无油渍;
6、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要完成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厨具、餐具用后进行洗涤,必须做到一餐一洗(蒸饭车内存水必须每日更换);
7、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8、厨房冷藏冷冻设备应每周清洁,定期除冰除霜,冰箱门及门把要做到干净无污渍,保鲜柜玻璃要做到明亮整洁;
9、厨余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厨余桶必须加盖,厨余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厨师要保证食物的新鲜,清洁,卫生,并在清洗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于冰箱或冷冻室内,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不要将食物暴露在常温中太久;
11、对于那些易腐烂的食品应储藏在0°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冰箱内气味;
12、发现在厨房内有苍蝇或其他虫物出现,要立即报告,收到物理灭虫用具后,每日必须按时使用,做好彻底的扑灭,消毒工作;
13、食堂燃气灶无柴油时及时联系驾驶员拉油,驾驶员不配合时要及时上报食堂管理员。
三、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厨房;违者给予20-100元/次罚款。
2、厨房内刀具要严格进行管理,厨师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时应将刀具放在固定位置,工作结束后应将刀具放在固定位置存放,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把刀带出厨房;
3、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4、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6、管理人员要做好督促、检查,防盗等工作。
7、厨房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报修。
四、食品原料管理
1、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厨师在撰写采购清单时要做好计划,不宜长期存放的食品,要适量购买,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购买肉质品时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2、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厨师进行验收核实以及质量确认,以保证帐物相符,确保采购物品无质量问题;
3、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根据报餐人数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不得浪费,要及时用完食品原料库存。
五、罚则
1.食堂员工处罚细则
①一类事故
(1)菜品有腐烂变质的现象、菜品烹制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2)出现员工偷吃偷拿厨房的食品、原料的情况时不及时制止;擅自将厨房的食物交与他人;
(3)未经许可,擅自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厨房;发现其他人员进入厨房不及时制止;
(4)对所负责的冰柜,储存室管理不善,致使原料腐烂变质,造成严重损失;
(5)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连续两次达不到检查要求;
(6)接到员工有效投诉;
(7)应对菜品准备的量不在合理控制范围内,出现浪费现象;
(8)食堂菜品、用具私自带走;
(9)故意损坏公物与厨房设备;
(10)工作时间内无故脱岗15分钟以上。
②二类事故
(1)上班时不穿工服;
(2)违规操作,造成物品浪费;
(3)工作失误,造成成本超标或浪费;
(4))不服从工作分配,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5)无故拒绝管理人员的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指明后,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彻底;
(6)不按规定开关灯,气,电等;
对于一个月之内出现上述事故之一者,一律进行罚款处理,由当值管理人员开出罚单,经当事人签字后将罚单送达财务部,月底从该员工的工资中一次性扣除,一类事故一次罚款20元,二类事故一次罚款10元.对于一个月之内没有任何事故记录的员工,绩效考核给予一定的奖励。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如有违反,综合办将依据情节给予10元-50元罚款。
公司管理制度13
1、目的
使化验室的检测和运作工作程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满足检测质量的要求。
2、使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检测过程中各相关过程。
3、职责
3.1化验室班长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
3.2化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执行化验室管理制度。
4、相关文件
4.1实验室日常管理
4.1.1、保持实验室的安静,严禁在实验室、办公室高声喧哗。
4.1.2、爱护公物。实验台上的抹布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并摆放整齐。
4.1.3、上班严禁穿拖鞋和穿拖鞋样式凉鞋。
4.1.4、进行实验分析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
4.1.5、保持工作服的清洁卫生,每月应至少清洗一次。
4.1.6、在每日分析实验前、后都要打扫清洁卫生,实验所用物品必须按项目分类摆放整齐,物品及玻璃器皿使用后立即清洗干净放回原处。所有试剂瓶应保持整洁,标签填写正确规范,字迹清楚,药品配制日期清楚。
4.1.7、每日应在上午前进入实验室进行分析工作.每个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标,行标和质量手册所指定的分析方法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分析方法。
4.1.8、在进行蒸馏、回流的实验时,试验者禁止离开实验室。如遇水压变化或停水未能及时停止加热,或停水后未及时将水龙头关闭造成事故者(如加热液喷出,加热容器爆裂,实验室被淹等),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理。
4.1.9、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要及时准确,认真填写标定记录及标准溶液配制记录,并放置于指定的实验室抽屉内,便于查验。
4.1.10、废液要及时处理,codcr废液每2周处理一次,其它项目废液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废液处理记录要及时按规定填写和上交。
4.1.11、仪器的使用与管理,仪器负责人负责对仪器设备及其专用机的使用与维护全面责任,仪器管理者与使用者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仪器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能。在使用前后必须填写仪器使用记录。仪器和专用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检查。再进一步上报部门领导处理。设备故障检查只能由设备管理员和该仪器使用员或该项目测定者进行,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乱动。非仪器负责人对仪器使用完毕后,要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同时需通知仪器负责人确认。
4.1.12、对分配的工作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无正当理由者、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停工检查。并写出书面检查。
4.1.13、原始记录表的填写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有效数字及其运算的规律,做到书面字迹清楚、规范、准确无误,并用黑色水笔填写。当原始数据由于计算错误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将错的数据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写上正确数字,并写上修改人的签名,审核人在审核原始记录表时发现不当,经指出后,填写人拒不改正者,可拒收其记录。对数据不真实者,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4.1.14、凡由计算机打印出的原始图表须附在原始记录表后,一同上交。
4.1.15、在仪器随机配带的计算机上严禁使用自带的软盘和光盘;严禁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
4.1.16、仪器设备专用计算机只能保留原工作站内容,与仪器工作站无关的内容一律不准装入;若因工作需要确需装入其它软件,必须经过部门领导同意方可装入。
4.1.17、仪器负责人不能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将钥匙交给部门领导。
4.1.18、每日分析数据的原始记录一旦完成就及时上报部门审核和集中。
4.1.19、未经同意,不得将实验室以外人员带入实验室。不能将实验室任何物品擅自外给、外借,造成后果的后果自负。
4.1.20、每日分析完毕后,及时清洁实验台面地面。关好水、电源、气、门窗,有报警装置的房间须打开报警装置。造成后果的按国家及厂有关规定处理。
4.1.21、如遇非本部门人员擅自进入实验室,本室人员应主动询问、盘查,核实。
4.1.22、无论上、下班时间,严禁在仪器上干私活,若有科研课题方面的工作,必需报科室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1.23、未经部门同意,不允许下班后继续工作。
4.2、清洁卫生制度
4.2.1、实验室、进出水在线仪器房间,以及分配的厂区道路卫生,原则上每天打扫。
4.2.2、清洁卫生由本室工作人员或部门内自己安排专人或采取轮流形式进行。
4.2.3、本部门每周自查,公司不定时大检查。
4.2.4、检查以下几方面进行:
⑴实验室
整体环境做到干净、清爽。
实验室门窗、墙角、天花板、各管道之间不能有蜘蛛网,清洁无灰。
灯管、灯罩、通风罩、空调、风扇及其线路干净无灰,无蜘蛛网。
地面,水槽清洁无垢,地面无积水,做清洁用的物品摆放有序。
各使用电路正常,各上下水管完好(已上报维修的除外)。
⑵办公室:
办公室每日必须保持桌面、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垃圾应随时清除。墙角、天花板上不能有蜘蛛网。
⑶实验室内部环境保持整洁。
①实验台面:
a.药品架上的试剂瓶清洁无灰、桌面清洁无灰、物品摆放整齐,无试剂漏液。
b.试剂标签使用正确,填写规范。浓度填写正确,药品名称、有效期、配制人、校核人填写符合要求。
c.实验用水符合要求,盛实验用水的器具清洁,标志明确,无污垢、青苔。
d.移液管架清洁无灰,移液管贴标签,专管专用。
e.比色管架清洁无灰、无化学试剂,比色管与比色管塞配套使用。
f.滴定架清洁无灰,无试剂漏液。
g.实验室玻璃器皿必须按规定清洁和摆放整齐,保持实验室抽屉内清洁整齐,只能放置必要的实验用品,不能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h.保持干燥剂的'有效使用,干燥器内的硅胶和天平内放置的硅胶必须保持成蓝色。
②药品柜
a.药品柜上层,放置本实验室项目的分析用药品,加锁保管。药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和保存,药品标签清楚牢固。
b.剧毒试剂必须放储藏柜并加锁由专人保管。领用登记记录清晰、完整、详细;
c.强酸强碱
单独存放,加锁保管。易挥发药品随领随用,不能多于1瓶放置于实验室。领用登记记录清晰、完整、详细
d.药品柜下层摆放玻璃容器,容量瓶必须清洁无垢,瓶塞配套,有检定标志。
e.各种玻璃器皿必须归类放置。架盘天平必须是砝码及夹子齐全,有检定标志。
③通风橱:
a.通风橱台面必须清洁,无化学试剂,橱内电炉架摆放必须符合实验要求。冷凝水管必须无漏水,电源完好。蒸馏用的玻璃容器使用后必须保持清洁无污垢(配套设施完好:瓶塞、定氮球、玻璃管),
b.通风橱玻璃门保持清洁。
c.通风橱下层摆放铁架台和其它管架以及备用蒸馏器具。
④其它细节:
a.实验室冰箱必须保持清洁,需进入冰箱保存的药品,须按要求保存。
b.比色皿按实验项目由实验人员单独使用和保存。
c.养成良好的用纸习惯,普通滤纸剪成小方块使用,普通滤纸与定性定量滤纸严禁混用。定性定量滤纸应妥善保管,严禁用定性定量滤纸擦移液管。
d.所有在用容器上必需有标签,标明内容物品名称。
⑤仪器:
a.各仪器资料摆放整齐。说明书摆放在仪器下面的柜子上层,仪器使用登记本保持整洁完好无损,摆放在仪器的旁边,每用完一整页,及时交设备管理员存档。操作规程简要说明书摆放在该仪器旁。
b.仪器有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使用记录。
c.仪器表面清洁无灰,仪器布罩在遮盖仪器时必须美观,保持仪器布罩的清洁完好,无化学试剂。正确使用钢瓶并对钢瓶进行保养;保持瓶间的清洁。
d.使用天平必需及时关好侧门。架盘天平必须是砝码及夹子齐全,有区分标识。
5、相关文件
《检验规程》
《化学试剂管理与使用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样品管理制度》
《库房保管员制度》
《化学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和保密制度》
《生物室管理制度》
《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玻璃量器检定制度》
《化验室防火制度》
6、相关记录
化验室废液处理记录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贷款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贷款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贷款公司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贷款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贷款公司的投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条贷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五条贷款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贷款公司,其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二)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非贷款公司设立地的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该投资人注册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意见;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四条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需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分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贷款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但必须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投资人可委派监督人员,也可聘请外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
第十七条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层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十八条贷款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和修改,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查并核准。
第十九条贷款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营方针和业务发展计划,未设董事会的,由经营管理层制订,并经投资人决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办理各项贷款;
(二)办理票据贴现;
(三)办理资产转让;
(四)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实收资本和向投资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十三条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第二十四条贷款公司应当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增强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贷款质量。
第二十五条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条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十七条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贷款公司应当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由投资人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须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贷款公司应当按规定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报送会计报告、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对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条贷款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与投资人实施并表监管。
第三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且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的,可适当减少检查频率,支持其稳健发展;
(二)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或不良贷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补充资本、改善资产质量;
(三)对资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贷款率高于15%的,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
(四)对限期内不能实现有效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责令投资人适时接管或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督促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贷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
第三十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投资人加强对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资产质量进行审计,对其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有权根据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要求投资人追加补充资本,确保贷款公司稳健运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公司违反本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风险提示、约见谈话、监管质询、责令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防范资产风险。
第三十七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机构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九条贷款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四十条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条贷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贷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销而终止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第四十四条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级客户登记
设计师对来访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第二级设计审核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第三级设计师进行全程服务
设计师不仅仅在施工前向客户带给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级项目经理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项目经理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五级工程巡检逐家巡回检查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状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第六级工程部主管抽查
工程部主管对在施工程做必须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第七级客服部电话回访
客服人员透过电话回访,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主管给予及时解决。质检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3次,工程部主管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级客服部(售后)电话回访员电话回访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电话回访员将定期对客户做电话抽查回访,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工作流程
一、介绍:
热情真实地向客户介绍公司的市场地位、设计特点、施工流程(八级质量保障体系)、分级报价和付款方式。
二、沟通:
仔细了解客户房间的基本状况和客户基本的设计思路,与客户就未来的房间设计做充分的沟通,提出一些能够赢得客户认同和信任的设计意见。
三、客户资源登记:
客户咨询时,及时对客户姓名、房间基本状况、设计要求、预算、预计量房、签单时间、客户来源做登记。
四、量房:
测量时,详细询问并记录客户的.各项要求,针对自己较有把握处提出几点推荐,切勿过多表达自己的想法,因为你的想法此时尚未成熟。切勿强烈而直接地反驳客户意见,反对意见可留至第二次细谈方案时,以引导方式谈出,因为此时你已对方案思考较为成熟,提出的推荐客户会认为有根有据,很有分量;
五、签约:
量房后开始设计、绘图、报价,与客户充分沟通、到达客户要求后,签订正式合同,签约时客户应同时到总部财务部交纳合同金额30%的首期款,签约后设计师应在一日内将合同交至工程部,以便及时安排开工事宜。
六、开工:
合同签订三日后开工,由工程部统一安排施工队,设计师、监理、项目经理和客户在开工当日,同时到现场交底。
七、施工:
工程队应严格按公司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严禁在施工工艺上偷工减料,在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公司将定期对在施工程进行评比,评出最好和最差的工程、奖优罚劣,重奖重罚。
八、质量检查:
每个在施工程,工程部巡检每周至少去1次,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现场礼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电话回访:
每个在施工程,公司电话回访员至少回访3次,对于客户反馈,认真记录,并于当日转至工程部。
十、投诉处理:
工程在施过程中,遇到客户投诉时,投诉到部门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及时处理,部门无法解决时,应将投诉及时转至质检部,由质检部及时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处理。质检部填写投诉承办单一式两份,职责人处理完后将承办单交回质检部,质检部电话落实承办状况,并于每周例会向家装经理汇报。投诉至接待员处时,接待员应填写投诉接待处理单一式两份转职责部门及质检部,职责部门将处理结果报回投诉接待员处,由投诉接待员电话落实结果。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立即上报总经理处理并反馈至职责部门。
十三、对有意向的客户要多讲解,多了解客户的需求,直到客户满意。
十四、接单后要用心配合设计师做图、预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毕后的保修服务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区销售居住状况和小区中住户的经济实力。
十七、对待客户要热情、真诚,要让客户信赖、满意。
十八、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目标市场、把握市场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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