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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时间:2023-08-02 13:05:0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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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操作规范(通用12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查对制度操作规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通用12篇)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1

  (一)基本要求

  1、护士在执行任何一项护理、治疗工作时都必须思想集中,全神贯注,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和查对制度。

  2、执行任何操作、治疗都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即操作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的反应。

  3、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有否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查看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嘱查对制度

  1、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各类检查和操作项目,医师均应下达医嘱。护士转录医嘱必须准确、及时。

  2、护士对可疑医嘱应与医生核对后再执行。在紧急抢救患者时,护士可执行口头医嘱,但必须复述,无误后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2人核对后弃之。事后督促医师及时、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3、医嘱必须及时处理、核对并签署全名。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医嘱转录整理后,须另一护士查对。

  4、当日医嘱应执行三班查对制度并由查对者签名。即:主班查对日间全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大夜班查对小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主班查对大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每周进行一次全病区所有已执行的长期医嘱的总核对。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抢救用药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在弃之。抢救结束后应补开抢救医嘱,由执行者签时间、签全名。

  6、紧急医嘱应在15min内执行,要求先执行、后签署姓名和执行时间。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三)口服给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2、用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剂量、药名不清)药物。

  3、药物摆放后必须2人核对(即摆放者、发放者各自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

  4、发药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及用法。

  5、正确指导患者服药,如饭前药、饭后药、餐中药、服药顺序及注意事项。特殊药物如心律失常药、利尿药、激素、抗菌药等。必须看患者服用。

  6、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的效果及不良反应。

  (四)皮下、肌肉注射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

  2、认真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3、核对注射单与医嘱的一致性,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4、备齐药品再次核对安瓿上药名、剂量、浓度、有效期、批号、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质、混浊等。

  5、到患者床边操作前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

  6、同时应用两种以上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并应先注射刺激性小的药物。

  7、选定正确的注射部位和适宜的注射用具。

  8、注射后再次核对床号姓名、药名等,密切观察用药物反应。

  (五)静脉用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

  2、认真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和操作规程。

  3、认真核对药名、剂量、浓度和有效期,检查药液质量(药瓶有无裂痕,药物有无混浊、絮状物等)。

  4、加药液前后必须按操作规程再次核对、检查。

  5、为患者实施前后再次核对。

  6、应用特殊药物使用医院统一标示,如硝酸甘油等应在输液上悬挂特殊药物标示。

  7、抗菌素应现配现用。

  8、输注化疗药物前应用生理盐水引导,注射后用生理盐水冲洗。

  (六)输血查对

  1、提血时必须与血库人员共同做好“三查”“七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和输血装置是否完好;“七对”即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试验结果、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结果、采血日期、有效期。确认正确无误,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有核对者签名后领回病房。

  2、输血时必须按照“三查”“十对”的标准,由二名护士(或护士和值班医生)再次到床边核对,并同时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和医嘱单上以“核对者/执行者”的格式签时间、签全名。

  十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袋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剂

  量、有效期、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献血者和受血者).

  七注意:

  ①、血制品从库中取出后30min内输入。

  ②、不能加温和剧烈摇晃。

  ③、输血前后均应输入少量生理盐水。

  ④、输血开始,应缓慢滴入,观察患者5—15min无异常方离开。

  ⑤、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听取患者主诉。

  ⑥、两袋血之间一定要输入一定量的生理盐水,防止交叉反应等。

  ⑦、输血完毕,输血袋送血库。

  (七)手术查对

  1、接手术病人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仔细查对病人的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

  3、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术前与缝合前应清点纱布、纱垫、纱球、器械、针和线轴数等,术毕在清点复核一次。

  4、手术取的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

  5、术中用药和输血时,医生下达书面医嘱,执行者按临床科室查对制度进行查对。医用毒性药品必须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2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项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一)、医嘱查对

  1、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2、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药房查对制度)各种执行卡。

  3、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4、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

  5、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瓶,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瓶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三查: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九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及过敏史。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瓶、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口服药应协助患者服用后,方可离开。

  5、致过敏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类等,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皮试结果,皮试阴性方可应用;如皮试阳性,禁止应用,并在病历牌、腕带予以标识。对于存在个体差异,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也必须在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例如:磺胺类药物等。使用毒麻、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瓶。

  6、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7、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1、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医护人员持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等信息。

  2、输血查对

  (1)输血前,检查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输血记录单)共同到病人床旁确认受血者,并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核对供血者编号、血液成分、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等。

  (3)输血后,再次核对医嘱及输血信息,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24小时。

  (四)、门诊治疗前查对

  1、拔牙前,要仔细查对牙位,区分左右,鉴别乳牙和恒牙,避免拔错牙。

  2、其他科室在治疗前应仔细核对牙位,避免治错牙。

  (五)、手术查对

  1、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与病区责任护士要查对科别、病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其标志、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2、手术前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的三方查对。

  3、查对无菌包外信息、包内灭菌指示卡的灭菌情况及手术器械是否符合要求。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

  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清点记录单》上。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术前与缝合前必须由器械和巡回护士双人清点纱布块、纱布垫、纱(棉)球、器械、缝针、线轴数目等;术前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并签字。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5、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6、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术者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签字后专人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

  1、回收后的器械物品:双人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及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时间、浸泡消毒时间。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干燥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载方法是否正确;灭菌方法的选择是否准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物

  及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检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无菌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

  (七)、药房查对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即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瓶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八)、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条码、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3

  一、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具备本院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二、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三、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七、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八、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对常规医嘱的下达时间与执行时间的一致性、方式、签字情况、病历记录情况等内容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医嘱质量持续改进。

  九、执行医嘱流程

  1.护士接医生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无误后确认医嘱。

  3.处理医嘱的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执行医嘱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应认真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十、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与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以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要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4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班查对上班医嘱,并有医嘱查对记录,参与查对者签全名。

  (2)医嘱应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每周参加查对不少于两次。

  (3)查对临时医嘱时要查对执行时间及执行者签名。

  2、服药、注射、静脉给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2)执行各项操作、处置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使用药品前要查对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4)给药前,应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要经反复核对。

  3、输血查对制度

  (1)确定输血后,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不允许同时采集两个病人的交叉配血标本。

  (2)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至检验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室、床号、瓶(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及血量,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在确定无误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出。

  (4)输血前由两人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5)输血时,由两人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血量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6)输血完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检验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4、手术查对制度

  (1)、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①根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科别、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化验单、药物等。接患者之前,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后,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及手术医生三方查对。

  ②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按要求摆好床位。

  ③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两名以上医护人员清点纱巾、纱垫、纱(棉)球、器械、缝合针和线轴数,并记录。术毕,再清点一次。

  ④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卡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⑤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2)、手术物品查对制度

  ①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

  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

  ②清点时两名护士对台上的每一件物品应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确保物品的完整性。

  ③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④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

  ⑤向深部组织或体腔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洗手护士应及时提醒,防止遗留在体腔内。

  ⑥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带出或带入手术间。

  ⑦进人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一律不得剪开使用,引流管等物品剪下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⑧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在手术单上,失落的物品应放在固定的位置,以便清点。

  ⑨有显影标志的纱布不得覆盖伤口。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5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2)抽血时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有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与患者核实无误后方可抽血配型。

  (3)抽血后须在采血管上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同时将采血管号码条贴在化验单上,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2、取血查对制度

  (1)取血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

  (2)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准确无误后将血袋放入清洁容器内送至病区。

  (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一对”制度;

  三查:查血液有效期;输血装置是否完整;血液质量(有无凝血块、溶血,血袋包装有无裂痕)。

  十一对:受血者姓名、性别、腕带、床号、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剂量、采血日期、有效期。

  (2)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到床旁共同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3)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血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4)输血开始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滴速,应观察3—5分钟再离开。输血过程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当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装置,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按照“输血反应应急预案”进行治疗抢救。

  (5)输血完毕,再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如实填写输血安全记录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输血安全护理记录单夹在病历中。

  (6)血袋封口,同时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卡立即送血库。

  (7)血液标本的采集和处理流程

  流程:采血前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及检验项目等,准备好相应的试管→特殊检查确认病人是否空腹→采血部位通常选前臂肘窝的正中静脉,不宜在手术、输液同侧手臂采血→采血时应动作迅速,尽可能缩短止血带使用时间→使用普通注射器采血,采血后应取下针头,将血液沿管壁缓慢注入试管内→标本采集后应尽快送实验室分析,运送过程中避免剧烈震荡→要视所有标本为传染品,对“高危”标本,如乙肝病人标本、艾滋病病人标本等要注明标识,急症或危重病人标本要特别注明。

  4、抽血交叉配血查对流程

  流程: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抽血→抽血后在试管上注明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将采血管号码条贴于化验单,便于核对。

  5、取血查对流程

  流程:取血者与发血者共同查对→查看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标签卡无破损不清,血液无溶血、无凝块和污染情况→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6、输血查对流程

  流程: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八对”制度→输血时由2名医护人员到床旁再次共同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头卡、血型,以确认受血者→输血前后,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血液时,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血开始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滴速,观察3—5分钟再离开→密切巡视,观察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血装置,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按照“输血反应应急预案”进行救治→输血完毕,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填写输血安全护理记录单→血袋封口,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6

  护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才能够达到安全有序。护理部根据临床一线护理工作内容,制定护理查对制度,要求临床护士再执行各项护理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以保证护理工作不出现出错及纠纷。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人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不超过6小时),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执行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凡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5.对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待皮试阴性后,方可抄治疗卡,如皮试阳性或缺药,应及时记录,并尽快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取消或更改医嘱。

  6.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的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5.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所带物品药品。

  2.查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等。

  3.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棉球、器械、缝针和轴线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5.手术取下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6.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1.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2.“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六、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牌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七、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次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八、查对要求

  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九、与患者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十、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

  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7

  【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人核对。

  二、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三、按照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并及时记录。四、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五、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至少2次以上,科室建立医嘱规范执行持续质量改进表。

  六、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并及时请医师补写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剖瓶。

  五、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准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输血查对制度】

  一、配血采血时,核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诊断,在试管条形码上双签名,专人将配血标本送血库。

  二、领血时,使用专用容器,与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签名。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检查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及血袋外观(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好;十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取回。

  三、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四、输血时,两名护士带病历牌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三查十对,准确无误后方可用输血器进行输血,两位护士在输血单上双签名,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发现有输血反应时,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六、输血完毕,血袋送输血科保存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七、护士单独值班时,值班护士与值班医生共同核对并签名。

  【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由责任护士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头卡饮食,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二、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三、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四、对禁食患者,应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8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午10:00之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执行制度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有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三、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打印医嘱执行单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四、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在六小时内据实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9

  一、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二、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

  三、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四、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的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六、发出的'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七、查对药品有无变色、变质、变昏浊,是否伪劣过期。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10

  1、医生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地输入电脑医嘱系统或转抄在执行单上。

  2、每天查对医嘱2次,由1人口诵医嘱内容,1~2人核对,并有记录,核对者签名。

  3、执行医嘱应严格“三查七对”(治疗前、治疗中、治疗后查;核对床号、姓名、药品、浓度、剂量、方法、时间),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向开具医嘱的医生问清后方可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4、下一班护士负责查对上一班新入院、转入、转床、术后病人医嘱的.处理情况。

  5、转抄或重整医嘱时,须经2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护士执行临时医嘱时,应由执行者在医嘱单上认真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7、在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如遇特殊抢救情况执行口头医嘱时,需口诵医嘱2次,并保留安瓿至抢救结束,做好记录。抢救结束6小时内督促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11

  1、转抄或护士录入医嘱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在给病人注射、输液等操作前均须经两人核对后执行。

  2、计算机处理医嘱实行“四查九对”制度。

  (1)“四查”:一查医嘱转抄;二查分类执行单;三查当天全部医嘱;四查晚夜班全部医嘱。

  (2)“九对”:除按照“七对”的内容查对外,八对:对医嘱相对应的'计价属性和计价项目进行查对;九对:护士长每周组织两次大查对,查对内容包括各类执行单、医嘱记录单、计算机医嘱三项,同时检查医嘱执行是否及时准确,皮试结果有无标记,医嘱记录单、体温单,行是否对正,页是否完整、正确。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领取和使用药品前,仔细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名称、有效期及批号,有无变质、过期等,如安瓿、输液瓶等有裂缝或瓶口松动,则不得使用。

  4、多种药液同时应用时,注意配伍禁忌。

  5、易过敏的药物,用药前详细询问过敏史,按医嘱做药物过敏试验。

  6、毒、麻、限制类药品使用时,必须两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24小时,以备查对,并做好记录。

  7、口服摆药后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才可发放,并协助病人服药到口。

  8、严格按医嘱时间给药。

  9、执行服药、注射、输液时,如有疑问应立即查询,核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签名。

  查对制度操作规范 12

  1、采集血交叉标本时必须仔细核对医嘱、输血申请单、标本标签。

  2、领血时,认真做好“三查十对”(查血袋标签是否完整清晰、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等异常;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血量及有效期)。

  3、输注前,必须再次查对输血医嘱及执行单,严格经过两名医护人员共同到病人床边核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并核对血液后,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进行输血。

  4、输血过程中出现输血反应时,及时通知医师,配合处理,并应保留血袋余血及输血器。

  5、输血完毕后,再次执行“十对”,并将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

  6、血袋低温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核查送检。

  7、凡两位以上病人同时配血时,血标本要分别、分处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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