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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04 15:06:08 晓怡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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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装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场装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1

  为确保各商户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商场的装修行为,保持商场的正常营运,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各装修施工队遵照执行。

  一、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所有施工人员需凭《装修工作牌》入场,并要求衣冠整洁,否则商场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入场或清理出场。

  3、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出材料必须登记。

  5、若需进行锯木版、打冲击钻、刷油漆等易产生大噪音、大灰尘以及有激性气味的工作,请提前作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或到商场后门外进行。否则罚款300元。

  6、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采用袋装堆放在安全位置。装修结束后有施工队自行清理干净。垃圾乱堆乱放甚至不清理干净者将处于200元罚款。

  7、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和物品。退场时必须接受防损部门的检查,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

  二、消防管理

  1、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说所用材料需进行适当防火处理。

  2、对于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3、商场内禁止一切易产生火花、烟雾以及明火的作业。若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工程及防损部申请,在研究可行的情况下由工程及防损部人员在现场监督时进行。违者重罚500—1000元。

  三、工程要求

  1、专柜的装修均不得影响或损坏商场的空调风管、配电主干、消防设施等原有设施与设备。天花、地板若需要更换的'必须事先审批并在施工工程中不得影响邻近部分。

  2、花上需吊装物件的(包括吊天花),必须采用吊杆将承重部件固定在楼板上,不得直接安装在天花板上。天花上不得留有任何杂物。

  3、用的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等必须有标明生产厂家、注册商标及CCC认证。

  4、一专柜必须在合适位置(不准在仓库)安装一配电箱,用于控制专柜射灯等效果照明。基本照明和插座电源由空调房电箱控制。

  5、有电线必须采用2、5mm2以上有出厂标志的国标电线。电线必须穿管布置,任何部分均不得外露。天花上管线布置必须横平竖直,主管使用PVC硬管,进入灯具部分可用软管,在交叉部位使用PVC三通,对接部位使用PVC直通。电线颜色按相线(黄、绿、红)零线(黑色)、地线(黄绿相间)的标准色区分开。

  6、灯具安装必须牢固,并与衣物之间有一定安全间距。天花上的灯具需要用铁线吊装。

  灯箱内部需使用防火材料,并预留散热孔。

  7、灯必须安装配套支架,电子整流器密封于该铁壳支架内部。石英灯使用铁壳整流器接12V卤素灯,不得使用220V灯杯。

  8、必须严格按审批过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若确有所需必须先报业务部审批。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2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百货大楼设备科核定用电量,确认具体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监理人员按指定品牌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设备科、保卫科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4、施工班组进场时,必须来招商部办理相应手续,并交纳20xx元装修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施工完毕并经过验收,确认场内设施没有损坏后全部退回。

  三、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生火作饭,乱扔垃圾,施工和拆顶清理后,日常卫生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2、施工人员不得在场地乱涂、乱画,随地大小便,否则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由商场指定。工方安排人管理,手纸扔入纸篓,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冲水。否则,造成堵塞,施工方负责疏通,一次罚款50元,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结束后,装修垃圾由装修方指定时间、地点统一清理。

  四、协调管理

  装修期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服从公司监理人员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装修的资格。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通过对业主装修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职责

  (1)物业公司工程维修中心负责制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并进行定期的装修检查。

  (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4、内容

  (1)装修申报

  a、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a、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b、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开发商工程部审批。

  b、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c、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装修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管理处与业主签定《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装修押金,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2)装修施工过程的管理

  a、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b、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c、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业主

  ,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在业主入住后三个月经业主确认后退还装修押金。

  d、装修管理资料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至业主搬迁后。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4

  商位(房屋)装修规定

  1、商位内装修不能遮盖顶部。

  2、房屋装修不允许设置阁楼。

  3、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原商位给构制及建筑物原有结构。

  4、装修不得破坏、损坏、遮挡市场消防设施。

  5、装修用电线需用合格的bv1.5以上铜芯线,日光灯镇流器需用电子镇流器。

  6、电气线路必须用防火pvc管套管,各连接处须用接线盒。

  7、外用插座须用标准合格插座,并固定使用,禁止使用不合格插座。

  8、商品陈列柜、架须用防火材料或经防火处理。

  9、房屋吊顶、护墙材料须用pvc阻燃板、石棉板、石膏板或其它不燃、难燃材料,材料必须选用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和不合格材料。

  10、装修施工时应保持场内清洁,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随意堆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施工垃圾必须当天即时清理。

  商位(房屋)装修审批程序

  1、需装修的经营户到福田市场分公司领取《福田市场商位(房屋)装修申请表》。

  2、随带营业执照、经营户本人身份证、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及装修用防火材料的防火检测报告(报告须有出售材料商店的.公章)的复印件,房屋装修需附装修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3、填好装修申请表,备齐装修资料,送福田市场公司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并报福田市场综合办公室备案。

  4、市场商位(房屋)装修,每间需交纳五百元施工保证金,装修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市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禁使用劣质电器。

  2、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或须经防火处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3、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胶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作业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使用明火,须事先向福田市场分公司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操作焊割、安装电气人员,须持证上岗,操作现场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实行监督施工。

  5、工程施工如有影响原有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同意,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灭火功能不受影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6、施工材料和垃圾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施工垃圾必须当天清理。

  7、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中对违反市场管理该不听劝阻的,公司保卫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市场内施工。

  8、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装修的或装修施工不符合其审批内容,市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违章施工或暂扣工具,按规定办理手续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5

  1、根据工程地点,巡检员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发放新开工程的巡检任务。

  2、巡检员在巡查前询问工程监督施工进度及详细路线。

  3、由巡检主管按地理位置及开工日期安排巡查时间。

  4、巡检员检查工地前一天与客户联系到工地的.大概时间(区分上下午)。

  5、到工地后遇到客户应主动与客户打招呼,并将“巡检名片”交给客户,如果客户不在现场应将名片放在施工展示牌上,并电话通知客户。

  6、巡检员依次对每个房间的安全生产、卫生清洁、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增减项进行检查。

  7、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如现场卫生、材料码放等)要求立即解决的由巡检员督促解决,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限期进行整改,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上报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对工地进行停工整顿。

  8、对现场情况填写巡检检查记录单和工程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由施工工长签字认可。

  9、巡检离开工地前依据检查情况在展示牌上对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水电施工、防水施工、施工工艺、施工质量进行打分,并在非5分项目内填写存在的问题,在其对应部位签字填写日期。

  10、巡检员第二天回公司后给客户电话汇报检查施工进度、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及对施工问题的提示,认真听取客户意见。

  11、对于整改单存在的问题当日告知工程监督,并在两天后询问解决进度及解决结果。

  12、下次检查工地时对上次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整改对工程监督严重处罚。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6

  为了保持原有的结构、外形,加强对室内装修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一步监督好室内装修工作,使业主的装修情况及时得到反馈和监控,减少违规、违章装修,特制定装修巡查规定:

  一、维修员对自已责任范围内的装修户实行每日一至二次的巡查。

  二、巡查内容:

  A、装修队必须将审批过的装修申请表贴于装修房间的`外门上,以便管理人员巡查装修。

  B、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要求补办手续。

  C、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业主(住户)的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

  D、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并按违章管理处罚细则进行处理。

  三、巡查记录:

  A、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定的新情况,应详细记录下来,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征求项目经理意见。

  B、业主(住户)超出申报范围,维修员应及时记录下来,并督促业主(住户)办理增报手续。

  C、业主(住户)因故不能前来时,但超出申报范围并且不属违章的,可委托装修负责人代办增报手续,填写“室内装修增加项目申报表”,以确保验收时申报范围与实际相符。

  四、维修员发现装修队在公共地方堆放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占用场地超过半小时的,按装修违章项目处罚细则执行。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7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接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线头接电,否则一次性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后果一律自负。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措施。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外,不得私自进入装修现场。

  9、顶部安装灯具或连接孔,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负责修补。同时要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施工期间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装修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每天退场时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统一放在自己的制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罚款50—100元。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商场内的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做饭、乱扔垃圾。装修完工后的日常卫生和装修垃圾一律由施工方负责清理干净,否则罚款200元。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应冲水,造成便池堵塞的自行负责疏通。若发现违规者,一次罚款50元。若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协调管理

  装修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监理人员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装修资格。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8

  1、材料超市所组织配送的材料品质未能达到《XX公司装饰装修材料质量标准》的,每例处以1000元罚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连带责任,由材料超市承担;

  2、材料超市组织配送材料单价超过市场价格的,一律予以没收;并对超出单价的单项材料处以总销售价差额的10倍的罚款;

  3、在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或保修期内,由于材料质量不稳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材料超市承担直接及连带赔偿责任。

  4、施工单位违反材料配送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外购材料的',处以外购材料金额10倍的罚款,并立即更换已使用的外购材料;

  5、施工单位未及时根据施工项目所需材料数量,依照《工程预算报价表》所列材料品牌、质量及等级标准填制《工程材料配送表》并报送到材料超市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并立即补作《工程材料配送表》,递交材料超市;

  6、材料超市未按《工程材料配送表》所列要求内容组织材料,按要求送货时间及地点准时送到施工工地或施工工地在收货验收材料时发现有与《配送单》品牌不符的或质量及等级标准不符的,须承担由此而对施工单位造成的误工损失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7、施工单位没指定专人验收配送材料的,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8、施工单位在材料配送验收及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而没有要求更换的,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并立即纠正;

  9、材料超市在前款情况下不给施工单位退换材料的,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并立即进行辞退。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计算机、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菜单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序和权限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能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商场装修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规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标准。

  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总分包单位装饰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本手册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建筑装修装饰消防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3.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形象

  3.1.1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告示牌、工作站公示牌,告示牌应设置为长方形,建议尺寸为900mm×12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

  3.1.2各类材料堆场应悬挂材料标识牌,在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建议尺寸为400mm×150 mm。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3.1.3标牌的材质:面板采用pvc板,边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3.1.4窗贴(若物业允许)干净无皱痕、平整顺直字向外贴于窗户上。

  3.2施工人员形象

  3.2.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

  3.2.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蓝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黄色。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3.2.3严禁在施工现场赌博、打架、酗酒,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

  3.2.4礼貌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包括业主本人),有客户在场时尽量减少有灰尘及大噪音的施工。

  3.3现场材料堆码

  3.3.1材料堆场布置要求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300mm×200 mm,标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

  3.3.2水电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水电材料进场时,应分类排列整齐堆放。水管与线管一起并排堆放,水管与线管的配件堆放在另一角落,电线另外堆放,在不妨碍施工前提下应统一堆放。

  2)装修垃圾及时清扫装进垃圾袋,每天下班前送达垃圾堆放处(如无垃圾清运点,则垃圾袋沿客厅墙面排列整齐堆放,完工时必须清运干净)

  3)水电管道安装应在线槽、管槽施工到位并将所有卫生清理干净再进行。每间工作场所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有杂乱材料堆放,更不得有未清理的'垃圾。

  4)水电前期工程安装结束后,分类堆放好剩余材料:线管与水管应分别捆扎好,每一米捆扎一道,统一安放到房间:电线与线管的配件分类装入袋中。工程中途如有修改返工的,材料和垃圾均应及时做好堆放和清运工作。

  5)业主提供的灯具、开关面板、灶具、电器、洁具等应包装完好,排列整齐堆放。

  6)后期工程收尾时,必须注重成保护。各台面、饰面及地面不得直接安放材料或工具。剪下的电线头等应及时小心清除,以免造成划痕,损坏台板饰面。切实做到工完场清。

  7)业主多余材料,灯具、洁具的包装盒均需及时清理打包、移交业主。灯具、洁具、电器等合格证书、保修单集中存放,竣工后统一移交给业主。

  3.3.3木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木工进场,应先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并整理堆放材料,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选择客厅和无家具房间,尽量靠墙边堆放。

  2)细木工板、多层板靠墙平放在客厅地面,堆放高度在1米以内。

  3)饰面板、三合板靠墙平放在同一房间内。

  4)堆放地垅、杉木档时,应先放地垅后放杉木档,三捆为一排,每排重叠用木档隔离,保持空气流通。(三米长材料放4根为宜)

  5)为防施工场地狭窄和线条堆放零乱,可在离地高度1.7米左右的墙面上安装木档三角架3-4只,将木线放置在木架上。

  6)施工中除垃圾应及时清理外,取料后多余材料应及时排列整齐堆放(大块料和木档放回原处,小块料整理好堆放在同材料旁边)

  7)施工工具需每天整理一次,较大的应选择适当位置排列整齐堆放,小工具应及时放入工具箱。

  8)木工前期工程完工时,踢脚基层板、踢脚线与饰面板捆扎好后放入厨房间保护好的台面板上,清理所有场地和家具柜内的灰尘,将多余材料排列整齐堆放,并及时安排清运。

  3.3.4泥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泥工进场首先要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和各用料的堆放场地,在符合楼的正常承载负荷和方便施工操作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多处堆放和就近堆放,基本原则如下:

  2)水泥、沙石料以袋子的长边靠承重墙单列向上整齐排列堆放,水泥堆放高度不超过5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20包,沙石料堆放高度不超过7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30包(注:所有袋口均要求扎牢。)

  3)砖砌块等材料在考虑就近堆放的前提下,靠承重墙以砖垛形式单列排列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米。

  4)瓷砖、地砖按型号分类,合理有序的靠承重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大型抛光砖应靠承重墙整齐向外竖放,长度不超过1米,依次平行堆放。

  5)凡水泥、瓷地砖均应远离水渍区,以免潮湿损失。

  6)所有材料包装袋在拆开使用当开在阳台墙边叠放整齐,纸箱应拆开平放,水泥袋、泡沫等垃圾及时入袋当天清理。

  7)铺贴后的多余材料,墙砖、地砖等应及时装箱或包扎后移交施工员或业主,多余砂石料等应及时清场转运。

  3.3.5油漆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油漆工进场施工,应先整理堆放材料,选择室内家具少或没有家具的房间居中堆放。

  2)老粉叠放10包为标准,每袋上下角对齐,胶水、乳胶漆叠放高度为2桶,聚脂漆叠放高度为4桶,依次排列堆放。

  3)毛巾干砂不要与颜料、色精直接混放,应用塑料袋隔离分开装箱子,合用过的砂纸不得随便乱扔,应及时装入垃圾袋内。

  4)搅拌场地,必须用保护膜或三合板铺设,万一搅拌物外溢,要及时清理干净。

  5)使用后的空桶、废物集中放在合适的地方当天清理。

  6)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严禁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螺丝等容易划损成品的硬物。

  7)拆卸下来的门、抽屉必须编号,有序堆放,五金、锁具除标明原安装位置外,必须集中装入箱子放入柜内。

  8)照明灯具须用统一架子,不使用时应与双梯放置到阳台或施工不易碰撞的位置,施工用的工具每天在下班前应整理集中放置。

  9)前期工程结束时,除将后期材料留足并排列堆放整齐外,应将多余材料整理并及时清场转运。

  3.4、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施工用料存放堆放整齐有序,置于干燥地带,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用空间、堵塞紧急出口;

  2)施工垃圾须每日清理并装袋存放,定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单位指定存放地点或垃圾填埋场;

  3)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夜间不得从事机械作业;

  4)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住房;

  5)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3.5施工成品保护

  3.5.1成品保护的范围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指一切设备、装修材料、半成品、工序成品、成品等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范围:

  1)工程设备成品

  高低压配电柜、空调机组、电梯、发电机组、冷水机组、通风机、水泵、阀门、卫生洁具、机电面层装置(开关、灯具、烟感、喷洒、摄像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风机盘管、智能照明设备、中水设备、厨房设备、综合布线及设备、各种机电箱柜等。

  2)运输过程中的装修材料、半成品

  定加工材料的特殊包装、饰面材料软包装、装车运输的包装、卸货堆放的措施、二次运输垂直运输的成品保护等。

  3)装饰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地毯、石材、钢铝、门窗、楼梯饰面及扶手,地下室、卫生淋浴间及防水工程等。

  4)安装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

  3.5.2客户自购材料保护要求:

  1)客户提供的产品均须及时清点、检查验收,接收后的产品应加以妥善保管和合理堆放;

  2)施工前客户有要求保护的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或拆卸交由业主保管;

  3)对客户采购的其他设备及易损物件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须加以保护。

  3.5.3施工过程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施工前须对原有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等进行保护,不得损伤或堵塞;

  2)各工种在施工前须对上道工序半成品、成品加以保护;

  3)对金属、塑钢制品安装后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勿拆毁其外保护设置,以免损伤。

  4)铺贴好的地砖大理石、花岗岩、木地板均应在表面清洁干净无杂质后用多层保护膜交错覆面保护,保护膜应用胶带连接以免杂质进入(有条件时,上面加盖纸板箱和废夹板为佳,以免被踩移位)

  5)所有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板均须用保护膜及时覆盖加以保护,且严禁在台面板上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切割机、电锤等重型物体和工具以免损坏台面;

  6)水龙头及五金门锁安装均须用管钳和扳手时必须用干净的布包好,以免损坏光洁的表面层,安装好后用纸包住进行保护;

  7)使用粘膜带不允许粘贴在饰面板、木地板、抛光砖等容易污染又难以清洗的成品上;

  8)如木地板表面没有防护膜,严禁穿鞋踩踏,允许只穿袜子或专用软质拖鞋进入;

  9)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并特别保护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10)维修时,工具与产品放置都必须用防护纸做铺垫;

  11)所有产品、半成品与成品均应小心摆放,以免损坏表面和品质;

  12)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3)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施工用电要求

  1)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

  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用电线路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禁止使用花线和不使用接头直接裸插;

  4)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4.2现场防火要求

  1)不得擅自改动、毁损原供气管道;

  2)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

  3)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

  4)使用油漆等挥发性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随时封闭材料容器;操作工具须集中存放在放有清水的密闭容器内,且远离热源、火源;

  5)施工现场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至少二只以上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4.3结构安全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将没有防水能力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及破坏原有防水层;

  2)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暗藏、改动燃气管道;

  4)未经许可进行明火作业;

  5)在外墙上开门、窗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6)未经允许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和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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