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实用文>制度>成本控制奖惩制度

成本控制奖惩制度

时间:2022-08-05 08:22:31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成本控制奖惩制度(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成本控制奖惩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成本控制奖惩制度(精选5篇)

  成本控制奖惩制度1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的目标,努力从源头上和工作过程中防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了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顺利推行。现就我局1——6月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工作作如下:

  一、加强学习,强化意识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意识。二是把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努力实现办公成本最小化、办公成果最大化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倡导“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引导干部职工从点滴做起,节约每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积极参与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行工作。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顺利推行,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谢超健任组长,副局长梁铭、吕双均任副组长、各馆团办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成本控制工作由局长谢超健主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三、行政成本控制目标

  行政成本控制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是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二是现实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三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四是楼堂馆所一律不准新建;五是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四、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继续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进一步压缩财政供养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1.实行更加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必须按机构编制机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

  2.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等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协调制约机制。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在机构和人员方面的财政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严格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3.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抓住典型案例,严肃追究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遏制财政供养人员不合理增长提供纪律保障。

  4.1月——6月行政成本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1)编制管理机构批准编制情况,行政机关1个、内设机构数5个、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

  (2)行政机关实有情况,行政机关1个、内设机构数5个、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8人、临时工30人;

  (3)财政供养在职及其他人员情况,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8人、临时工30人。

  (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上半年我局严格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了上半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现零增长。

  1.严格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2.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使用。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实行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等制度。

  (三)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

  1.严格会议庆典论坛审批制度。会前必须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举办各类庆典论坛活动,按照庆典论坛规格规模及影响,先报县政府审批后再开展。

  2.严格执行会议定点饭店制度。

  (四)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1.建立因公出国、出境计划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强化因公出国、出境部门内部审批管理。

  3.严格控制出省考察,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严格控制出省考察,严禁组织目的性、针对性不强的考察,切实减少出省考察人数。凡出省考察必须制定考察计划,部门实行一支笔审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审批的.人数、天数、线路以及经费计划进行核销,做到绝不报销与公务无关的开支。

  4.1月——6月行政成本控制经费支出情况。出省考察人数0人、经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编制数1辆,实有数1辆。

  (五)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严格控制新建和改扩建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通知》(云办发〔〕11号)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从严控制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我局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用房资源,在现有办公用房中调配解决用房难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局今年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工作的全面总结,为使我局工作能取得实质性的改变,我局将积极学习其他兄弟机关单位好的做法、好的理念,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仔细制定整改措施,为下半年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成本控制奖惩制度2

  1、采购制度

  加强计划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是采购管理的关键。

  (1)应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并于每月末报下月份“物资需求计划”交财务成本控制审核,送财务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2)库存补充请购,由保安队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填写物品申购单,交财务成本控制审核,送财务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3)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购,由本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库存情况审核签字,送财务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2、验收制度

  (1)对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

  3、月盘点制度

  (1)、每月底对自己所管物资都要定期盘点一次,并做出明细表,并上报部门。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要查明原因。

  (3)、对库存物资每半月应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4)、自点自查内容:查质量:库存物资的质量是否变化;查数量:帐、、物是否一致,单价是否准确。……

  4、损耗责任,报损制度

  (1)物资及用品,属供货方造成破损或损耗的,应填制“商品、原材物料损耗查询报告书”,追索损失。

  (2)在使用过程中非正常损坏应由员工个承担并赔偿。

  (3)正常使用损坏的,及时报损,并作好记录。

  成本控制奖惩制度3

  成本管理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证质量为前提,过程控制为环节,规范操作为手段,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成本监控的任务是: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落实成本岗位责任制,完善成本管理体系,形成有效的成本监控系统,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成本控制的主要工作是:建立成本的事前预测、优化,事中动态控制和事后分析、评价的动态循环系统,逐步提高集团公司投资的效价比。

  一、前期环节的成本控制

  1.进行市场调研,对市场走势做出分析、判断,并及时提供、反馈给集团公司管理层作决策参考。

  2.根据集团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开发能力和面临的市场情况,确定项目开发计划;组织各方面专业人士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进行立项调研、选址和前期策划,提出立项建议和开发设想。

  3.新项目立项时向集团公司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集团公司立项听证会讨论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

  (1)成本费用估算、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的测算、利润的体现及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4.若项目立项后,合作条件或招标、拍卖条件等关键因素发生变化,并将对我方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时,应重新立项。

  5.招标或拍卖项目的竞价不得突破集团公司批准的最高限价;合作建房项目要充分考虑地价款的支付方式及相应的资金成本。

  6.招标、拍卖合同或合作开发合同应经集团公司法律部门审核后正式签署。

  二、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由集团建筑研究院统一负责,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集团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集团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原则上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应首先上报“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单位在设计时,若无特殊技术要求,不得指定施工或材料供应单位。

  5.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三、施工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他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成本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4.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5.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择优选择。

  6.为防止投标过程中个别投标单位串标,集团监察部门,有权酌情否决个别单位参与投标;为保证投标过程中充分体现市场竞争,集团成本部门有权推荐一家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7.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8.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9.集团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库,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

  10.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四、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一)现场签证

  1.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必须列清事由、工程实物量及其价值量,并由甲方主管工程师和预算人员以及现场监理人员共同签名,其中甲方预算人员必须对工程量、单价、用工量负责把关。现场签证的具体审批程序与权限,由集团成本控制中心统一制定。

  3.现场签证必须按当时发生当时签证的原则,在事后五日内办理完毕,严禁事后补签。签证内容、原因、工程量必须清楚明了,涂改后的签证及复印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4.凡实行造价大包干的工程项目,取费系数中已计取预算包干费或不可预见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办理任何签证。

  5.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并编制预算,经设计、监理和甲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对照有关设计、施工或售楼合同,明确经济责任,杜绝盲目签证。有关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由集团公司建筑研究院统一制定。

  (二)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监理由集团监理部统一派人员负责,若确需要委托监理单位的,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止再发生事故的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集团公司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三)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

  (2)工程、预算部门会同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和完工部位(主体结构及隐蔽工程部分须提供照片)、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

  (3)预算合同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4)按集团公司有关资金支出审批制度规定的程序批准后予以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账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5%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0%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五、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4.工程移交后,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自行保修的,应对保修事项及其费用有充分的预计,留足保修费用。

  6.甲方按租售承诺先行垫付的属保修范围内的费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承担,并及时取得乙方的确认签章。

  成本控制奖惩制度4

  1 总述:

  项目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如何有效的控制成本亦是项目管理努力的一个目标。以下是关于成本控制的基本要求。

  2 工程合同招标管理(见公司招标管理规定)

  3 工程费用审批制度:(见公司财务审批签字权限规定)

  4 工程付款程序规定 :(详见公司财务审批签字权限规定及有关工程付款的相关规定)

  4.1 凡是工程付款申请必须按照规定填写付款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持文件经有关部门经理/总工程师/常务副总/总裁审核后按有关项目合同及付款审批权限流程进行审批。

  4.2 付款申请基本程序

  注:工程款支付表格见附件15。

  4.3 工程承包合同的付款

  4.3.1 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进度付款申请后,由工程部经理、监理在考虑其施工质量、进度后,安排现场工程师审核其申报的进度工程量,审核意见报送成本控制部经理,由成本控制部根据合同再到现场核对,送交总裁/常务副总批准后,再送项目财务部,由项目财务部经理复核并通知承包商开具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发票(正式建安统一税务发票),填写付款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和付款。发票作为付款申请的必要条件。

  4.3.2 每次付款,已发生的代垫、代付款项、工程罚款、水电费、借款、抵房款等应及时扣回。

  4.3.3所有工程合同保修金的申请付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

  4.3.4成本控制部经理应与财务部经理每周对帐一次,以及时纠正错误及遗漏。

  4.4 设备/材料供应合同的付款:

  4.4.1设备、材料到货款应在监理单位、工程部、其他有关单位验收证明文件齐备后作为付款申请的附件跟进请款并按程序办理审批和付款。原则上应按建安统一发票提供。

  4.4.2 进口材料设备供应合同付款除预付款外,必须提供海关的免税/交税证明、发票、装箱单、货物到货签收单作为付款支持文件供公司财务部安排付款。

  4.4.3 国内供应合同付款必须提供供货税务发票作为付款申请的必要附件。如果是收款后开具发票,必须预先通知财务并征得财务同意。

  4.4.4按合同付款条件进行付款,在收到供应商的付款发票后,由成本控制部经理负责审核后填写付款申请送总裁/常务副总审核签字后按照程序办理审批和付款。

  4.4.5 成本控制部负责与财务部配合付款工作、付款后的资料收集。并按月更新合同付款情况,在每月25日前汇总报总裁/常务副总。另外,成本控制部经理应与财务部经理每周对帐一次,以及时纠正错误及遗漏。

  5 设计修改指令发出原则:以预防为主。在招标报批前,工程部、成本控制部、总工程师、项目营销策划部应进行设计及图纸内审,对设计作最后确认及完善,避免日后大量的设计修改。另外因设计修改的减帐应及时通知成本控制部跟进。

  5.1 按照规定格式文件发出设计修改指令,统一文件编号,以便今后统计工程量。

  5.2 指令内容必须清楚明白,附图必须注明文件档案号。

  5.3 所有设计变更指令必须由总裁/常务副总签字确认才能发出。

  5.4 所有设计修改应尽量控制在设计阶段,如果变更部位在施工中或已经完工,应避免再改变。

  5.5 设计修改应考虑到材料/设备的订购状况,如设备材料已订购及到货,应避免修改设备/材料的规格。保证已经订购的材料设备不浪费。

  5.6 明确设计修改的原因和责任

  5.6.1 如果是因为施工单位错误导致设计修改,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5.6.2 因为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应该由设计单位承担责任。

  5.6.3 对于承包商的变更要求要严格审核,即使承包商自行承担变更、责任,亦要考虑到该变更对其他专业承包商及对总工期的影响(原则上规定引致费用增加的须由承包商承担,而费用减少的则跟进合同减帐,以避免承包商因自身利益而千方百计提出变更要求,进而浪费各单位时间及影响工程进度。)。如果接受承包商的变更要求,在不降低产品标准的前提下可降低造价及节约工程的,在批准后应书面通知各有关部门及单位作跟进工作之用,请注意变更、修改不一定是加帐,很多时候是减帐。有关此类工程变更审批流程见附件1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5.7 按设计变更审批程序见附件2设计变更审批流程。

  6 密切监督设计修改的实施情况:

  6.1 工程部必须如实记录以下情况,并通告成本控制部、监理单位按照不同实施内容计算变更工程量。

  a.设计修改内容是全部实施、部分实施或未实施。

  b.是在原设计施工前实施、施工期间实施、完工后实施

  c.若施工后实施,须明确并记录好已施工完成的范围、拆除材料是否重复使用(含拆除量/范围),处理意见应该明确。

  7 控制施工单位的现场变更内容签证:

  7.1 职责

  7.1.1总裁/常务副总:所有的'签证需求的审批;

  7.1.2成本控制部经理:负责所有签证费用的审定;

  7.1.3工程部经理:负责所有签证工程量的审核。

  7.2 签证管理原则

  7.2.1事实发生的原则

  所有签证的办理都必须坚持事实发生原则,签证报审表后需附有发生签证的原因、部位、时间等证明附件材料(含图片、示意图等佐证);工程签证单的项目名称、内容、工程量、时间、地点以及发生预算外费用的原因必须清楚准确,不得涂改。一次事件只能办理一次签证,不得分解签证。未实际发生的工程变化(即使预见未来必然会发生),不允许进行事前签证。

  7.2.2合约责任原则

  发生签证的内容,必须是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行业行规等约定之外的额外工作。

  7.2.3 及时性原则

  所有签证都应该及时申报、确认及审批。凡合同中已有时限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凡合同中未有明确约定的,应在签证事件发生时请承包商、监理单位以及工程部、成本控制部授权人员予以书面认定事实。现场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后,由承包商、监理单位以及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在完工后3日内对所完成的工程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记录在

  案备查。如属隐蔽工程,验收时间以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为原则。每月10日前,承包商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质量合格且手续完备的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经承包商和监理签字确认后报送工程部,项目管理部会同成本控制部进行审核,并登记入本月相应的签证台帐。逾期不报的视为承包商放弃签证申请。

  7.2.4事前审批的原则

  在非紧急情况下,所有需发生签证的意向均需经过事前审批,经审批同意实施后方可实施。签证需求审批完成后,由工程部经理统一签发实施。

  紧急情况的界定:紧急情况仅指因建设方原因造成或需由建设方承担的、不马上处理将造成工程成本的再度增加或者将造成人员的伤亡等严重后果的情况,包括:桩基础施工时的不良地基处理(流沙、塌方)、基坑或土坡坍塌、突发的台风或大雪等恶劣天气情况的处理措施、建设方需求紧急用工、为销售展示的紧急处理(围护、通道搭设)。

  紧急情况签证事后处理:属紧急情况发生的现场签证,现场签证由成本控制部会同工程部核定工程量及造价后,报公司总裁/常务副总审批。

  7.2.5 以文字为依据原则:

  所有关于签证结算的文件,都必须以承包商、监理单位以及工程部、成本控制部成本负责人等授权人员书面签字确认的原件为依据。其他形式的文件,如复印件、电子邮件、口头指令等一律无效。

  7.2.6计价套用原则:

  签证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执行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套用相同的定额、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当没有合适的定额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的市场合理低价协商确定

  7.2.7 多级审核原则

  任何工程签证必须由工程部两人或两人以上现场确认并签字方为有效,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审核和造价结算均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7.3 现场签证的内容、格式要求

  7.3.1 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7.3.2 现场签证的依据:

  ◆由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意向文件;

  ◆现场工程签证审批单;

  ◆对应相关主合同。

  7.3.3 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7.3.4 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需求审批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7.3.5 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公司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公章。

  7.3.6 成本控制部、承包单位均应对现场签证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7.4 程序

  7.4.1公司工程部管理组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签证进行分析判断,判别需求所属类型(例如:工程管理过失、设计变更、营销需求、政府需求、现场需求、甲方需求等);并与承包商共同确认变更工程部位已施工情况。

  7.4.2 公司成本控制部应根据工程部确认的已施工情况,与承包商共同估算签证需求所造成的增加造价。

  7.4.3 造价增加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由工程部经理与总工程师共同审批签发现场工程签证需求单,并每月汇总上报公司一次。

  7.4.4 造价增加估算超过3000元的,由工程部负责人牵头,组织监理、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批现场工程签证需求及现场工程量的确定。会签后上报总裁/常务副总审核或审批。

  7.4.5 签证单审定后,由公司工程部存档和返还公司成本控制部、监理、承包商。

  7.4.6工程部每月应将现场签证发生的情况分析汇总,报送公司领导,并进行数据综合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

  7.4.5.现场签证单见附件9。

  8 控制甲供设备材料的订购数量/质量、及加强到货后的管理。

  1 设备材料的订购数量及规格需经过现场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成本控制部及总工程师的反复核对后确定,报总裁/常务副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才能进行订购。

  2 订货后如果出现设计修改导致数量及规格的改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供应商,视情况妥善处理。尽量避免材料/设备作废的情况。补订材料/设备需填写补订申请表报总裁批准。

  3严格按照设备/材料验收入库及发放程序执行,加强管理,防止损坏、被盗及发放混乱等状况。

  9 严格审核进度工程量,控制进度付款:

  9.1 进度付款审核要求:

  9.1.1 在收到承包商的进度付款申请后,现场工程师必须进行量的审核,由成本控制部经理进行审核并由工程部经理参考监理单位的工程进度报告和比对实际进度进行复核。

  9.1.2 对于未完工部分,应不予纳入计算范围。

  9.1.3 已经完成的设计修改增加工程量部分,应单独列出。供总裁/常务副总考虑是否纳入在当月进度款中工程量计算中。

  9.1.4 在审核进度工程量及付款金额的同时,应把由于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扣款因素考虑在内,并在文件中清楚说明。

  9.2 进度付款应控制在一个合理从紧的范围内,切不可出现工程未完成、付款已经超过的现象,这既不利于控制成本,亦不利于控制进度。

  9.3 现场工程师应在每月审核进度工程量时,更新变更增加/减少工程量统计表(列明当月及累计增加工程量)报成本控制经理,报总裁/常务副总,以便将变更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10 控制工程结算金额

  10.1 总工程师负责协调工程部经理与成本控制部经理及时上报所有变更及尽可能预估承包商可能提出的索赔。

  10.2 成本控制部应该在承包商的结算书上报之前完成本专业的已经完成之合同工程量的计算,增加及减少工程量的统计。做到心中有数。

  10.3 成本控制部应仔细审核承包商的结算书,对于其提出的增加部分必须根据合同条款有足够的支持文件。如果没有足够的支持文件,即使看上去合理,亦不能同意其增加工程量。对于其没有计算的减少部分,要按合同提供足够支持文件证明并扣除。另外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所有工程变更和索赔文件应抄送成本控制部经理作跟进。工程部经理及产品研发部应特别注意工程的扣减部分,应及时通知成本控制部经理跟进记录及扣减。

  10.4 对于工程进行过程中的代垫、代付款项、工程管理罚款等在结算时一并予以扣除。

  10.5 对于结算中与承包商意见分歧很大的部分,应报告总裁/常务副总。由总裁决定,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成本控制经理均无权做出让步。

  11 控制合同保修金的发放

  11.1 合同保留金的发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1.1.1 合同保修期届满,且物业管理单位书面(盖章)确认保修期内没有发现工程/设备质量问题。该书面确认函是申请支付保修金的必要条件之一。

  11.1.2 合同保修期届满,保修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均按照合同规定保修完成,符合原设计及技术要求,且物业管理单位书面(盖章)确认缺陷修复达到其满意程度。该书面确认函是申请支付保修金的必要条件之一。

  11.2 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1.2.1 在工程完工移交物业管理单位后,项目公司应立即将全部工程/设备的保修期限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单位,并提醒所有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必须在保修期内提出。超出保修期的维修责任由物业管理方自负。

  11.2.2 项目公司应及时将缺陷清单书面通知承包商/供应商,并给出维修期限。如果缺陷影响使用功能,且承包商/供应商未能在给出维修期限内完成修复,可考虑通知物业管理单位自行安排修复或项目公司代为安排修复,发生费用(包括代为安排发生的管理费用)从合同保修金中扣除;有关安排及费用应书面通知有关承包商/供应商。

  11.2.3 如果承包商/供应商未能在保修期内完成缺陷包修工作,按照合同规定保修金不予发放,扣留做缺陷修复费用。

  11.2.4 如果出现部分扣除或全部扣留保修金的情况,均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并按照合同规定书面通知承包商/供应商。

  注:按合同条款规定,在发包方发出竣工证明书后开始计算保修期。本公司在发出竣工证明书予总承包方前一定要得到物业管理单位出具无重大工程缺陷证明书并经总裁批准后始能盖公章发出竣工证明书。

  12 政府收费的付款

  12.1.1 支付政府收费必须有足够的支持文件,包括政府收费红头文件、收费标准文件等。

  12.1.2 尽量利用现有的优惠政策,争取最大限度的减免。

  12.1.3 对于边沿性收费,尽量争取不交。

  12.1.4 对于没有明文规定费用,应拒绝交费。

  13 工程保险及索赔

  13.1 发生意外事故可能牵涉保险索赔的,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常务副总以决定何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

  13.2 如果是遇到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应立即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现场处理备案,以便在遭受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有足够凭据。

  13.3 收集第一手资料及在整个处理过程的记录资料,包括图片和影像资料;文件资料需有外单位(包括总承包、监理单位及其他检测单位)盖上公章,图片影像上应显示拍摄日期和时间。

  成本控制奖惩制度5

  (一)立项环节的本控制

  1、各单位新项目立项时必须向集团总部提交《立项请示》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集团立项听证会讨论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

  ◆ 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 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 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 资金计划;

  ◆ 《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 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 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至少在立项听证会前提前一周上交集团总部。

  3、若项目立项后,合作条件或招标、拍卖条件等关键因素发生变化,并将对我方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时,应重新向集团总部提交《立项申请》。

  4、招标或拍卖项目的竞价不得突破集团批准的最高限价;合作建房项目要充分考虑地价款的支付方式及相应的资金成本。

  5、招标、拍卖合同或合作开发合同应经集团总部律师审核后正式签署。

  (二)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由各开发单位自行负责,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 能由集团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集团内部自行完成;

  ◆ 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应首先上报集团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三)施工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他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4、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5、凡投资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应事后向集团总部提交有关招标、评标等工作的文字备忘。

  6、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7、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8、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9、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0、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四)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现场签证

  1、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必须列清事由、工程实物量及其价值量,并由甲方主管工程师和预算人员以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名,其中甲方预算人员必须对工程量、单价、用工量负责把关。现场签证的具体审批程序与权限,由各开发企业自行制定。

  3、现场签证必须按当时发生当时签证的原则,在事后五日内办理完毕,严禁事后补签。签证内容、原因、工程量必须清楚明了,涂改后的签证及复印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4、凡实行造价大包干的工程和取费系数中已计取预算包干费或不可预见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办理任何签证。

  5、因业主要求或者因设计不当,确实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并编制预算,经设计、监理单位和我方有关负责人认可后,方可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对照有关设计、施工或售楼合同,明确经济责任,杜绝盲目签证。我方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由各开发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开工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患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质检部门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 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

  ◆ 工程、预算部门会同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和完工部位(主体结构及隐蔽工程部分须提供照片)、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

  ◆ 预算部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 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批准程序付款并登记付款台账。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账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5%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0%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五)工程材料及设备管理

  1、项目开工前,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列出所需材料及设备清单,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决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展开阅读全文

  2、甲方能找到一级建材市场的、有进口免税计划指标的、有特殊质量要求和价格浮动幅度较大的材料和设备,应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其余实行乙供;

  3、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尽量不支付采购保管费。

  4、应按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具体进货时间,防止积压或造成窝工现象。

  5、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设备和大宗建材采购上采用招标方式。在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应比照下列条件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 能够实行赊销或定金较低的供货商;

  ◆ 愿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楼价的供货商;

  ◆ 能够到现场安装,接受验收合格后再付款的供货商;

  ◆ 售后服务和信誉良好的供货商。

  6、工程管理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要当场检查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7、《采购合同》中必须载明:因供货商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数量等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货商必须承担索赔责任。

  8、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的'询价、定价、签约、进货和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9、对于乙供材料和设备,我方必须按认定的质量及选型,在预算人员控制的价格上限范围内抽取样板,进行封样,并尽量采取我方限价的措施。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要求出具检验合格证。

  10、材料的代用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审算部门同意,领导批准。

  11、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必须凭供货合同、供货厂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检验证明以及结算清单,经审算、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

  (六)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审算、销售和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4、工程移交后,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自行保修的开发企业,应对保修事项及其费用有充分的预计,留足保修费用。

  6、甲方按租售承诺先行垫付的属保修范围的费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便明确有乙方承担。

  (七)工程结算管理工程竣工

  结算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符合合同(协议)有关结算条款的规定;

  ◆ 具备完整有效的质量评定结果和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

  ◆ 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有关结算的原始资料齐备;

  ◆ 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

  ◆ 施工单位结算书按要求编制,所附资料齐全。

  1、工程结算要以我方掌握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为准,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一般只能作为参考。

  2、“点工”必须按照定额价计取、结算。

  3、审算部门应详细核对工程量,审定价格、取费标准,计算工程总造价,做到资料完整,有根有据,数据准确,也可聘请建行或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复审。

  4、编制的预、结算书,应当有工费、材料、设备和有关经济指标的计算过程及详细的编制说明,扣清甲供材料款项。

  5、审算部门应对主体工程成本进行跟踪分析管理,进行“三算”对比,找出工程成本超、降的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6、在审算部门提供的结算资料基础上,财务部门应当结合预付备料款、代垫款项费用等债权、债务,对照合同详细审核并编制工程财务决算书。

  (八)其他环节的成本控制

  1、正式发售前,应组织销售、设计、工程和预算人员拟订详细的《销售承诺事项清单》,逐项测算其建设成本,并对照原成本预算逐项审核;对学校、交通、水塔等配套,应测算其运行成本,并列入项目完全成本范围内。《销售承诺事项清单》及有关成本测算,须报各开发单位总经理办公会审查通过。

  2、销售过程中为增加“卖点”需增加或调整绿化、公建配套等项目时,应事先编制预算并报各开发单位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尽可能缩短项目开发经营周期,减少期间费用。应保证向客户承诺的交工日期,以避免赶工成本和延期赔偿;在市场和经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注意加快项目开发节奏;应减少现房积压时间,减少利息费用等成本。

  4、各开发企业应按回避、竞争、平等、服务、距离、双赢、公正、团队合作的原则,正确处理与合作伙伴的关系。

【成本控制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成本控制管理制度02-20

成本控制部工作总结03-13

成本控制管理制度7篇02-20

置业公司成本控制部工作报告04-28

财务成本控制与结账工作规章制度08-12

考核奖惩制度10-15

医院奖惩制度10-10

企业奖惩制度02-19

酒店奖惩制度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