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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31 08:16:2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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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通用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通用5篇)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1

  一、教研室的设置和组成

  1、教研室按专业性质相近和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设置,分属有关系(部)领导,也可直属学院领导。教研室的设置或调整,由各系(部)提出,教务处审查,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2、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教研室规模,一般十人以上的教研室可设副主任一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和副主任应由讲师以上(包括讲师)的教师担任。

  3、一个教研室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五人,一般应有一名高级职称的教师。条件不成熟时,可由相近课程的教师合并成立教研室。如教学工作需要,教研室可按课程设立教研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研组长,负责课程的教学和教研教改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

  1、教研室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2、教研室主任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能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3、教研室正、副主任的产生,要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考核后由系(部)主任聘任,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直属教研室主任由学院直接任命。教研室主任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三、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教学组织管理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贯彻执行院、系两级教学工作决定和决议,做好本教研室的教学建设工作。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3、按照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组织教师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组织教师编写、修订和实施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教材、实习实训指导书等,审定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抓好教学环节等。

  4、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教研室教学动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学时。

  5、依据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工作的若干规定》,组织好考试命题、试题审查、评卷、成绩评定及试卷分析、考试成绩分析等工作。

  6、组织教研室成员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竞赛、教学检查与评价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7、配合学院、系(部)对教师进行考评;根据教师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提出教师晋升职称、评优推先的意见及建议。

  8、抓好教研室教学文档的建设。

  (二)专业管理与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积极开展"精品专业"、"重点专业"、"示范性专业""专业教学实践训基地"的建设。

  2、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对原有专业的撤、合、分、转等改造工作。

  3、拟定或适时修订专业人教学计划,适应专业建设需求。

  4、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与专业实习工作。

  (三)课程管理与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职业技能鉴定需求,整合旧课程或增设新课程。

  2、制定或适时修定教学大纲,保证教学内容体系符合职业要求。

  3、合理选用教材,积极编写教材,体现专业特色,保证教学质量。

  4、规范、标准地制作多媒体课件,分类分级管理多媒体课件,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

  5、管理课程考试环节,按规定组织好命题、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6、确定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开展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进行课程质量评价。

  (四)实习实训管理与基地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制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适时更新与完善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及指导书,做好实践教学总结。

  2、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协助系(部)做好学生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工作,保证学生实习实训正常进行。

  3、做好实践教学的其它相关工作。

  (五)教师管理与培养

  1、重视教研室教师的师德和教风建设。

  2、负责兼职教师、双肩挑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

  3、关心教师成长,鼓励教师积极钻研业务、参与教研教改、撰写教学科研论文、参加学历进修、进行专业与社会实践并获取相应证书。

  4、注重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协助系(部)聘请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教学水平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

  (六)教学改革与科研

  1、制定教学科研计划,做好教学科研总结,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2、教学内容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整合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考试模式。

  3、根据专业特点,研究理论课、实习实训课的教学方法,研究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途径。

  4、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学改革,专业教研室每学年有一门以上的教改课程。

  5、鼓励教研室成员积极申报科学研究课题,并将科学研究的成果渗透到教学中。

  6、组织教研室成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专业学术讲座。

  (七)其它工作

  1、编写教材或教学辅导资料。

  2、按学院有关规定合理选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

  3、制定所辖实习实训室建设的计划、措施,落实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

  4、管理好教研室及其实习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做到账、物相符,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5、建立教学档案,教学资料齐全并不断完善。

  四、教研室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研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教研室应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

  1、工作计划、总结制度:每学期期初,教研室要认真制定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包括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等);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以书面形式总结教研室的工作情况,向系(部)主任进行汇报。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交系(部)和教务处各一份。

  2、教研活动制度: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交流教学经验,进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讨论,处理教研室日常事务和其它重大问题,认真记录教研室开展的每次教研活动(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出勤情况、活动内容、形成的决定等)。

  3、集体备课制度: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应进行集体备课,或经常进行相关教学方面的讨论研究,其它课程也应尽可能进行集体研究。

  4、听课评课制度:结合学院听课评课制度,经常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或相互听课并进行评议,并在听课记录本上做好相关的记录。同时,积极配合系(部)做好新开课程及新任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并及时向系(部)反馈意见。

  5、检查、考核制度:除平时检查教师备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授课情况外,每学期期中开展一次教学检查活动;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统计教学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对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的教师予以表扬。

  6、带培制度:教研室要积极吸收新力量,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积极帮助新教师,新教师的带培应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

  7、教学资料管理制度:做好教研室所有设备、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人。

  五、教研室工作考核

  1、教研室开展政治活动与业务活动的情况,每学期结束时由院、系(部)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并评出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

  2、教研室主任考核,见"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3、每学期初的全院教学工作会议上,学院对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进行表彰。

  六、本规定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2

  1,教研室是教学的基层业务、行政领导机构。在学校医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工作。教学工作接受临床学院教务部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教学计划。

  2.对学生加强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教育,要把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教育结合起来,并把这种教育渗透到教学各个环节中去,寓德育于智育之中,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

  3.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医疗和科研工作,三者必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4.教研室应有一名副主任与临时专职脱产教学秘书或兼职教学秘书协助教研室正副主任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教学秘书应由讲师或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高年资助教担任。

  5.教研室应合理布局教学师资力量,重点保证本科生教学。师资队伍要相对稳定,防止教师外流和不重视教学的现象。教研室应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教师在完成每学年或学期的教学任务后,应做好自我述职与鉴定,接受教学主管部门的考核与考评,结果直接与教师晋级、晋升及奖金挂钩。

  6.教研室在接到上级下达教学任务后,应在开课前一个月做好教学组织、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教学计划与教学周历报送教务部审定。

  7.教研室应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和各类教具的管理,凡教研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幻灯片、挂图、教学模型、教学电视片及课件等教具均应指派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任何教师不得将其视为个人财产。各教研室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原则上每年度审核一次,由教务部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批。

  8.教研室应建立完整的教学档案,并有专人管理。

  9.根据教研室教学任务大小,酌情设教辅人员,各教辅人员应积极协助教学秘书及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负责管理好教学资料、教具并作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3

  一、目的:

  学科教研室是通过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师思想、业务水平的教学研究组织。在教师中,要建立积极进取的教师集体,形成良好的教风,必须抓好学科教研室的建设。

  二、适用范围:

  本校各学科教研室。

  三、学科教研室的建立及督导:

  按照不同学科建立和健全学科教研室。根据学校情况,成立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生、政史地、体育、音乐、美术教研室。教研室成立后,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会议制度、备课制度、相互听课制度、考勤制度等。

  业务校长和中层教学管理人员根据自己的业务专长,分工深入学科教研室,对教研室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检查教研室执行计划的情况,定期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对教研室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帮助学科教研室主任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等。尤其要指导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使每个教师逐步做到熟练掌握本学科的教材,掌握教学理论,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四、教研主任工作职责:

  1、组织好常规教研。针对教材中的重难点问题及突破方法、教材的优化重组、分层次指导以及日常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困惑等,组织专题讨论会,以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2、有目的地组织观摩课,发动全学科教师共同研究观摩课的教材和教法,以检验教研成果,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3、组织本学科教师相互听课,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在教研组内培养欢迎别人听课,不怕别人听课,敢于公开教学的态度和氛围。提出相互听课的具体要求,并形成制度。

  4、定期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促使教师养成总结教学经验的习惯,重视平时资料的积累和课后的反思。根据教学目的要求和教学原则,自我分析教学中的优缺点。教研室在此基础上举行经验交流会,内容具体、丰富,能收到互相启迪之效。

  5、每月一次对本学科人员进行常规检查,做好记录,做出评价,并及时反馈、指导。

  6、配合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指导。

  7、对形成性评价、阶段段评价、终结性评价题目进行审阅。

  8、组织指导教师积极参与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9、组织教师完成学校各项临时性工作。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促进教研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研室是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直接负责组织教学,进行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师资培养等工作。

  第三条教研室按工作职能开展教研活动,教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所在系(部)负责实施管理,教务处负责考核。

  第二章教研室设置与职能

  第四条教研室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教学系(部)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发文批准。

  第五条教研室设置条件

  1.原则上应按同一学科、专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群设立;

  2.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要按相近学科、专业或课程组合的原则进行合并;

  3.具有一定的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2人;

  4.能承担本学科和相近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任务,教学与研究达到一定水平。

  第六条教研室主要职能

  1.执行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各环节(含实验、实训教学、实习、研习)的教学任务,并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校历,组织教师认真制定课程标准(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基本文件,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组织、阅卷评分、成绩登记、试卷装订、质量分析等工作。

  3.加强教师和课程管理,加强教师课堂教学言论监管,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4.加强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建设精品课程,推进教学资源上网,做好教材的甄选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6.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坚持教研结合、以研促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

  7.加强师资培养,组织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抓好教师师德和业务水平的培养和提高。

  8.完成系(部)和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教研室主任

  第七条教研室主任应当由思想政治好,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相应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级职称人员担任。

  第八条每个教研室设主任一名,经民主推荐,系(部)提名,教务处初审,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教研室主任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学校每学年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第九条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带领教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防止教学事故,保证教学质量。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和改进教研室工作,撰写教研室工作总结。

  3.负责安排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任务,组织编写课程和教学标准,选用优秀教材,审定教学历、教案、考试命题、成绩登记、质量分析等教学材料,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4.组织集体备课、说课、观摩教学、公开课等教学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级和校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

  5.带头开展科学研究。任期内,必须主持或作为第一参与人成功申报并完成至少一项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

  6.制定教研室教师的进修、培养计划,对新教师任课资格和新开设课程提出初审意见。

  7.负责教研室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8.完成系(部)和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教研室主任津贴

  教研室主任在任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300元/月的津贴补助,在每一学年考核后按12个月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另给予教研室主任1000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扣发教研室主任50%津贴。

  第四章教研室活动

  第十一条各系(部)应当根据教学和学术专长,把从事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入相应的教研室。所有教研室成员都必须参加所在教研室的各项活动。教研室活动列入学校考勤管理,无故不参加教研室活动的,按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二条教研室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并按学校和系(部)要求,建立完整的记录。

  第十三条教研室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从各系(部)预算经费中开支,按学校财务制度报账。

  第十四条教研室活动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学习研讨,教学方法研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修订,教材研究,教学课件的制作研究,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研讨,实践教学研究等。

  第十五条教研室活动的形式有业务学习、教学经验交流、集体备课、学术研讨、公开教学与评议、项目申报研讨等形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校教研室规章制度5

  第一条教研室院教学、科研的基本组织,教研室应该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完成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开展教研活动、积极承担与本学科相关的任务。

  第二条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研究制定所属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

  第三条教研室根据学期教学计划选派理论和实践环节教师。

  第四条教研室负责所属专业教材的选订和组织教材、讲义、习题及其他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第五条教研室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及课程建设计划。研究并检查各门课程的讲课、课堂讨论与习题课、实验课、辅导答疑、课程设计和大型作业、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毕业论文以及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总结交流经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对教学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第六条教研室制定和执行科研计划,开展科学研究。

  第七条教研室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的改革研究。

  第八条教研室建设和管理所属实训室、资料室等教学辅助措施。

  第九条教研室组织开展课程评估、毕业设计、实习评估、实训室评估等单项评估工作。

  第十条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明确学习目的,养成良好的学风。

  第十一条教研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教书与育人有机地统一起来。

  第十二条教师要积极参加院、专业和教研室安排的政治学习,树立为教学服务、对学生负责的思想观念,大力提倡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第十三条教师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乐于接受和保证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做好教学工作,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

  第十四条教师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下课。

  第十五条教师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勇于创新,不断更新、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鼓励支持教师撰写学术论文。

  第十六条教师要积极参加集体备课、进行教学方法的研究和讨论,开展教学改革,并配合教研组自编教材的建设。

  第十七条教师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进行教学改革。要通过集体备课、教学评价、试讲等方式,交流教学经验、取长补短、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加强课程建设,探讨教学内容、课程结构、教学方法的改革。

  第十八条任课教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件。

  第十九条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大方,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严谨求实,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

  第二十条教师认真做好所授课程的命题、改卷,实行流水判卷制度,认真作好试卷分析、总结。

  第二十一条老师间要互相听课,交流学习,为学院参加学校的公开课推荐人选。

  第二十二条教师要配合学校和学院的教学检查,进行教研室内的不定期教学检查活动。每学期开课前,教研室检查教师的开课准备情况。

  第二十三条对新教师配备有经验的教师以老带新,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作用。教研室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培养的途径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相结合。鼓励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和获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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