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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点检制度

时间:2022-07-20 09:11:4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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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点检制度(精选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设施点检制度(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设施点检制度(精选8篇)

  设备设施点检制度1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顺达公司设备点检管理工作,促进和推广设备点检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激发各作业区的领导意识和重视程度,发挥基层点检责任员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增强广大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避免和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综合运转率,真正做到有责任、有落实、有奖罚。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领导、部门和本厂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顺达公司所属维检中心各作业区设备点检管理。

  三、职责

  1、设备科具有对本办法落实和考核的职能。

  2、本办法主要针对各作业区点检作业长和责任员制定。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1、各作业区点检工作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按月扣罚设备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2、各作业区点检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无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3、各作业区对点检站及专业人员的检查、考核不支持、不配合,故意刁难予以拒绝,视情节轻重,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4、各作业区对点检站下发的通知单项目不能及时完成,不按时进行信息反馈,或反馈信息不真实,一项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5、各作业区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向点检站上报旬点检实绩报告,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6、各作业区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例会,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纪律,不请假,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7、各作业区不认真组织、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业务培训,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当事人5分。

  8、各作业区不按规程和时间进行点检,不记录,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9、各作业区对重点和关键设备不检或漏检,不记录,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0、各作业区点检记录不健全、不认真或不记、漏记,点检记录保管不当,乱写、乱画、污损、缺页,填写与点检无关的内容,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1、各作业区点检发现隐患、故障,不汇报和及时处理,又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2、各作业区接到点检故障处理通知,组织不得力,整改不及时、不得当,不汇报,无正当理由,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各作业区离线设备及备品实行专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不按规定存放,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造成丢失和损坏,按损失额加倍处罚。

  14、各生产作业区在线使用设备实行专人专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5、各作业区设备和现场卫生不达标,区域划分不明,责任不清,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6、各作业区不能定期召开设备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可与生产例会同步),无记录,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17、各作业区因点检工作不认真、不彻底、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和设备事故,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50分,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8、各作业区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和已失效,不检查、不整改、不恢复,又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19、各作业区隐瞒事故,不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不记录,或因点检记录不真实,导致对设备事故调查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20、在点检作业中发现重大安全及设备隐患和避免重大安全及设备事故,根据情况奖励当事人300-1000元,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500元。

  21、隐瞒事实真相,夸大问题性质,虚报检查结果,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300元。

  五、附则

  1、本考核办法与厂其它有关考核制度有抵触时,按厂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2、本考核办法解释权顺达公司设备科。

  设备设施点检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强化设备点检制在维检中心全面贯彻执行,巩固和深化设备管理,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以达到减少设备故障,降低维修费用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所属设备的点检管理。

  三、组织机构

  (1)危险中心经理是设备点检管理工作的第一领导者、管理者和责任者。

  (2)维检中心点检站站长是设备点检管理工作的常务领导。

  (3)公司设备科是设备点检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的职能部门。

  (4)各作业区区长兼本作业区点检作业长。

  (5)各作业区下设点检责任员及兼(专)职点检员。

  四、职责

  (1)公司设备科点检站负责全厂设备点检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2)各作业区负责所辖区域设备点检工作的执行和推广。

  (3)维检中心负责厂设备专业点检的实施。

  五、定义

  为了维持生产设备的原有性能,通过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或简单的工具、仪器,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上的规定部位(点),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早期处理的设备检查。

  六、点检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1、点检制的特点

  (1)生产工人负责日常管理。

  (2)有一支从事点检工作的专业点检员队伍,按设备分区进行管理;

  (3)有一套科学的点检基准、业务流程、合理的责权关系和推进工作的组织体系;

  (4)有比较完善的仪器、仪表、检测手段和维修设施的现代化;

  (5)推行以作业区长为责任主体的现代化基层管理模式。

  2、点检的“五定”要求

  (1)定点:要详细设定设备应检查的部位、项目及内容,做到有目的、有方向地实施点检作业;

  (2)定法:对检查项目定明确的检查方法,即是采用“五官”判别,还是借助于简单的工具、仪器进行判别;

  (3)定标:即检测标准,作为衡量和判别检查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

  (4)定期:设定点检周期(对主要、关键设备和重点检查部位等);

  (5)定人:明确点检项目的实施人员。

  3、点检的分类及分工

  (1)按点检的周期划分

  日常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或作业区维修工承担。

  短周期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承担。

  长周期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提出,检修部门实施。

  精密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提出,专业管理部门或检修部门实施。

  重点点检:当设备运行到一定周期或发生疑点时,对设备进行的解体检查或精密点检。

  (2)按分工划分

  操作点检:由岗位操作工承担。

  专业点检:由专业点检、维修人员承担。

  (3)按点检方法划分

  解体点检;

  非解体点检;

  (4)按点检种类划分

  良否点检

  倾向点检

  4、日常点检工作的主要内容

  (1)设备点检:依靠五感(视、听、嗅、味、触)进行点检;

  (2)小修理:小零件的修理和更换;

  (3)紧固、调整:弹簧、皮带、螺栓、制动器及限位器等的紧固和调整;

  (4)清扫:隧道、地沟、工作台及各设备的非解体清扫;

  (5)给油脂:给油脂装置的补油和给油部位的加油;

  (6)排水:集汽包、贮气罐等排水;

  (7)使用记录:点检内容及检查结果作记录。

  5、短周期点检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短周期点检是为了预测设备内部情况,点检人员靠人的五感或借助于简单器具、仪器、仪表对设备重点部位详细地进行静(动)态的外观检查和内部查,掌握设备劣化状态,以判断其修理和调整的必要性。

  (2)短周期的重合点检是指专职点检人员对日常点检中的重点项目重复进行详细外观点检,用比较的方法确定设备内部工作情况。

  (3)短周期的.点检周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6、长周期点检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长周期点检是为了了解设备磨损情况和劣化倾向对设备进行的详细检查,周期一般在一个月以上。

  (2)在线解体检查是按规定的周期在生产线停机情况下进行全部或局部的解体,并对机件进行详细测量检查,以确定其磨损变形的程度。

  (3)离线解体检查是有计划地或故障损坏时对更换下来的单体设备或部分设备、重要部件进行离线解体检查后,作为备品循环使用。

  7、用精密仪器、仪表对设备进行综合性测试检查,或在不解体的情况下运用诊断技术、用特殊仪器、工具或特殊方法测定设备的振动、应力、温升、电压等物理量,通过对测得的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定量地确定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劣化倾向程度,以判断其修理和调整的必要性。点检周期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8、重点点检的内容

  (1)设备的非解体定期检查;

  (2)设备解体检查;

  (3)劣化倾向检查;

  (4)设备的精度测试;

  (5)系统的精度检查及调整;

  (6)油箱、油脂的定期成分分析及更换、添加;

  9、建立设备的“五层”防护线

  a、操作人员的日常点检(通过点检,发现异常除通知专业人员外,还能自己处理);

  b、专职点检人员的专业点检(主要依靠五官或借助某些仪器,对重点设备实行倾向检查管理,发现和消除隐患,分析排除故障,组织故障修复)(在以上两层防护线基础上,定期对设备严格检查、测定、调整和分析);

  c、专业技术人员的精密点检及精度测试检查;

  d、设备的技术诊断(在运转或不解体情况下,对设备进行定量的测试,帮助专业点检人员作出决策);

  e、设备维修:

  通过点检、操作、维修、保养记录,摸清设备的劣化规律,减缓劣化进度和延长机件寿命。同时,建立一支高技术、高责任心的维修队伍,应对设备突发故障,保证设备维修质量,以延缓设备的劣化速度。

  七、点检作业中的主要内容及职责

  1、操作点检

  (1)在当班时间内,每四小时一次,按各岗位设备点检标准和点检规程实施点检作业,并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

  (2)当班时间内点检发现问题或隐患影响安全和生产时,能自行处理的要立即组织处理,或主动与维修人员联系协同处理,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调度室、作业区领导和维检单位,并将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处理人员认真记录。

  (3)当班点检发现的问题未能处理的,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不准隐瞒。

  (4)当班时间内对于重点设备非关键部位存在的问题,因客观原因暂时解决不了而又不影响正常生产的,需经作业区和主管领导同意,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可维持运行。

  (5)负责协助对当班时间内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并及时组织、协调和配合处理。

  (6)各岗位必须向作业区点检责任员汇报每天的设备点检实绩情况,反馈当班时间内点检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7)加强当班时间内的设备维护与保养,并按给油脂计划和标准进行润滑作业。

  (8)负责组织、监督清理当班所属设备区域卫生。

  (9)根据分工原则进行当班所属小件设备的更换和简单的调整工作。

  2、专业点检

  (1)编制分厂设备点检标准、点检计划和规程。

  (2)每日12时前,按点检计划和规程对所辖区域设备,认真进行点检作业,并做好记录。

  (3)负责对岗位操作工、设备维修工进行点检业务指导,并督促和检查,每天须查阅岗位操作工和设备维修工的点检作业实绩及有关部门记录,有问题时要查明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4)根据设备状态及备件库存情况,编制备件、材料、采购计划。并落实到货情况及检查质量情况,做好记录和联系工作。

  (5)根据点检结果和维修需要,编制维修费用预算计划,做到合理使用控制。

  (6)编制检修项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施工组织中认真执行三方共同确认的挂牌制度、工作票制度确保安全施工。

  (7)收集设备状态信息,及时对设备进行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掌握设备的动行规律。

  (8)根据点检内容和设备的实际状态编制有关点检实施的各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9)对有关点检定修等方面的各种计划和会议做好实绩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分析。

  (10)必须确保每天现场的点检作业时间(抢修、处理事故除外)。

  (11)应携带规定的和必要的工器具到岗位点检,并进行相应的螺栓紧固、调整及加油等工作。

  (12)在点检作业中,应收集各类有关的信息数据行分析处理。

  (13)整理点检作业实施中的点检结果。

  (14)收集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提供的设备信息。

  (15)收集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故障的信息。

  (16)收集委托施工部门或专业部门进行的解体点检、精密点检、检测诊断的信息。

  (17)根据点检信息,修订设备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及调整点检计划。

  (18)根据点检结果和设备运行周期,编制与修订大、中修工程项目表。

  (19)根据设备状态信息,修改和补充备件、材料需用计划。

  (20)根据点检信息分析,对设备整定值、有关参数和定修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21)认真统计和收集设备检修各子项目工时定额的基础资料。

  (22)根据各岗位实际工作状况和需求,对相关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

  (23)对关键及重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定期归档。

  (24)参加设备事故分析、处理,提出修复、预防及改善设备性能的意见和建议。

  (25)提供维修记录,进行有关故障、检修、费用方面的实绩分析,提出改善设备的对策和建议。

  (26)对岗位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适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设备的操作规程。

  (27)参与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工作。

  3、设备科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厂点检工作的各项规程和办法。

  (2)监督、检查、考核各作业区设备点检工作开展情况,审定本单位点检工作标准。

  (3)负责进行本厂点检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

  (4)对本厂设备的开动率、设备事故、故障停机率,设备维修费用等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杜绝发生特大、重大设备事故负责。

  (5)每旬召开一次点检工作例会,并形成制度。

  (6)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各主要领导汇报点检工作实绩。

  4、点检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设备点检作业中发现的一般安全和故障隐患,在不影响正常安全生产和不停机处理的情况下,应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到现场,同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

  (2)对设备点检作业中发现的一般安全和故障隐患,必须停机处理时,应及时汇报作业区、设备科和厂调度室,由上级主管部门和人员协调处理解决。

  (3)对设备点检作业中发现的一般安全和事故隐患,不须立即停机处理,而又不影响正常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转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和人员,说明原因和做好记录。由作业区和设备科,与厂调度室联系,利用生产工艺间隙处理或纳入定修计划处理。

  (4)对设备点检作业中发现的一般安全和事故隐患,必须停机处理时,汇报主管部门和人员协商处理,不许擅自做主,并做好记录。

  (5)对点检作业中发现的影响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的重大故障及事故隐患,应立即汇报设备专务、设备科长、厂调度室和作业区区长,进行紧急停机处理,并做好记录。

  (6)夜班设备点检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汇报厂调度室,并做好记录。由当班调度值班长统一做出处理决定,并签字确认。

  (7)点检发现的一般问题和突发故障的紧急处理,由厂调度室统一指挥、协调和安排,各作业区维检单位和岗位人员共同承修。

  八、点检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作业区要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和规定标准进行动、静态点检和监测,并做好记录。未按时点检与监测而发生设备故障,又无点检记录,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

  2、日常点检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未及时安排处理,又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导致故障扩大或造成设备事故,给予加倍考核。

  3、重大隐患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通知各部门共同协商解决,并做好记录,未解决前该设备严禁运行,做不到给予严厉处罚。

  4、点检记录的管理和考核

  (1)点检记录本(卡、表)由维检中心点检站站长统一印制和发放。

  (2)各作业区负责点检记录的填写、统计和保管,要求记录必须真实详细。记录保管不当和弄虚作假,将视情节给与考核。

  (3)设备科要每天和定期对各作业区的相关点检记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

  (4)点检记录不规范,填写与设备点检无关的内容,漏填、错填、不签名或挪作它用,将给与相应的考核。

  (5)专业点检人员检查发现设备实际情况与点检记录不符时,将给与必要的考核。

  设备设施点检制度3

  1、严格遵守《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2、电器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3、机械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4、仪表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仪表工安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5、静态点检前,要与所到岗位的操作工打招呼,并在设备操作开关部位悬挂点检牌,同时要确认操作手柄归零位,才可点检。

  6、动态点检前,必须将 点检牌交给操作工,并与操作工协调、确认好安全注意事项,保证安全,才能进行动态点检。点检时,操作工依点检员指令按规程进行操作。

  7、点检员和岗位操作者必须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点检开始和结束时间,同时签上双方的'姓名。

  8、点检员对设备点检需要停电时,应交上被检单位电器人员切断电源采取安全措施,并悬挂点检牌。

  9、点检人员到岗位点检,必须2人以上(含2人)同行,互相配合、互相进行安全监护。

  10、操作工不准自行摘掉点检牌,擅自开动设备,做到谁挂牌,谁摘牌。

  11、操作工必须按规定做好点检配合工作。

  12、遵守本单位制订的有关点检的安全规定和所到单位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设施点检制度4

  1、设备点检制包括日常点检制和定期点检制。

  2、日常点检制是为了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状况。以便进行必要的维护,由设备的.操作人员按照设备点检记录规定的部位、点检标准、点检部位进行检查,并将点检结果原本本地填写在点检记录上。

  3、设备定期点检是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零件磨损的实际情况,以确定是否进行修理,主要是由操作工协助,由专职维修工和车间设备管理员进行定期检查。每10天检查一次,并填写好专业点检记录。

  4、设备点检制是为了引用现代化的检测手段打下基础,必须扎扎实实地搞好这项工作,尤其是填好设备的点检记录,该记录本月月底有车间连同运行记录报机动部。

  5、机动部有专职点检人员负责全面安排点检工作,并定期抽检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必要时使用检测仪器进行现场测试,进行定量分析,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呈报。

  设备设施点检制度5

  1、目的

  为降低设备故障,提高设备作业率,促进瑞土公司矿山的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办法

  (1)瑞土公司矿山点、巡检综合管理小组全面负责点、巡检工作贯彻实施。

  (2)技术科组织点巡检综合小组成员,实施每周一次的设备巡检工作。

  (3)点巡检综合管理小组负责点巡检工作的宣传、贯彻、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并执行厂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

  (4)对点巡检内容有义务提出合理的建议。

  (5)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点检实绩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3、标准与考核原则

  (1)各责任区点巡检负责人必须如实实施点巡检,如实填点巡检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并且自己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点巡检负责人不按规定点检和填写点检情况的,每项次考核点巡检负责人20元,弄虚作假的,每项次考核点巡检负责人50元,已发现隐患不能自行处理又不汇报的考核点巡检负责人100元,由此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停机停产时间同时纳入责任单位的`故障时间进行双重考核。

  (2)填写点检记录表,要求书写工整、页面清洁、不得乱写乱画。

  (3)各车间负责每月末收回点检各项记录,并统一交到安全科。安全科各分管技术员负责对点检记录总结,资料员发放下月点检记录表。

  (4)点巡检培训工作由安全负责,凡各点巡检人有不清楚或不懂的问题有权要求技术员解释。

  (5)资料员(材料员兼)负责对点检记录本进行收集管理,并对点检表进行归纳整理,结合相关设备在一定周期内所出现的异常率、事故率进行分类统计,以供领导决策。不按规定整理统计,考核资料员50元,数据错误一项考核资料员20元。

  (6)点检综合管理小组的任一成员有权在任一时间对各单位、各岗位、各控制点的设备点、巡检工作进行抽查,经抽查发现不按规定点、巡检和填写记录的,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50元,弄虚作假的,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记录表污损导致无法查阅的,按无法查阅的项目内容计算,每项考核责任单位20元。

  4、相关报告、记录

  (1)XXX矿山设备巡检记要。

  (2)XXX矿山设备点检记录表。

  设备设施点检制度6

  1 目的

  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隐患,为定修提供依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点检管理。

  3 职责和权限

  3.1. 设备的点检管理由生产部设备组归口管理;

  3.2. 生产部设备组负责编制设备操作、专业点检表;

  3.3. 设备的专业点检由专职点检员负责;

  3.4. 设备作业前的操作点检由操作人员负责。

  4 工作程序

  4.1. 设备操作点检由设备操作人员在接班后15分钟内按“设备操作点检表”、“设备点检标准”逐项进行点检和记录;

  4.2. 设备专业点检按“设备日常点检表”、“设备点检标准”内容逐项进行点检和记录;

  4.3. 专业点检日常管理内容:

  a)设备的专业点检项目的实施及零部件在线劣化状况监测;

  b)设备的操作点检项目的监督、指导;

  c)设备点检有关台帐的'管理和相关标准的制定、修改;

  d)设备的运行状态调整,修正;

  e)提出并实施设备故障预防措施;

  f)提出并实施设备的完善化技改项目;

  g)设备的备件、设备用资材申购,安全库存管理;

  h)设备安全隐患整改。

  4.4. 一般情况下,当班点检员每天应有60%的时间用于现场了解设备、生产、操作情况,按点检计划实施点检和进行维护调整并处理现场问题,40%的时间用于台帐和相关管理并收集、整理设备异常状态信息。

  4.5.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点检员按《设备故障、事故处理流程》立即进行处理,点检员应能立即着手迅速独立解决,并能够在生产部内部及外部进行协调以加快解决进程。

  行车叉车/作业准备/机组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大分类 行车叉车 项目编号

  中分类 作业准备 责任部门 生产部

  小分类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4.6. 实施点检项目如需停机,需与生产方协调,适当调整作业时间,最大程度满足生产需要,尽量减少非生产性停机。

  4.7. 当点检时发现设备零部件有劣化以及产品性能下降趋势的,点检员应立即加以紧急修理,防止劣化加剧。

  4.8. 点检员每天应按质量记录要求填写相关点检记录。

  4.9. 点检实施中,如发现在点检表中未能涵盖的项目发生问题,应在检修记录、点检日志、交接班记录中进行相应记录。

  设备设施点检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设备点检管理是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基本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公司的生产设备必须按设备专业、区域及有关分工原则,由设备专职点检员组织实施点检管理。通过对设备的点检管理可准确地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制订有效的维修计划,避免设备的过维修和欠维修的发生,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停机时间,延长机件寿命,提高设备工作效率,以降低维修费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金珠厂区所有生产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二章 定 义

  第三条 点检定义

  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的规定部位(点)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性周密检查的过程。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能得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和早期处理。

  第四条 点检的分类

  1、日常点检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或运行前后,生产岗位操作工与巡检工,用人的五感(视、听、嗅、摸、触)或借助于简单工器具对设备进行外观的点检,并采用日常维护保养和生产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等基础保养工作。通过点检发现设备小隐患、小缺陷,适时安排日修,使设备实现长周期定修。日常点检周期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予以设定,并可调整。

  2、专职点检

  专职点检包括短周期点检和长周期点检。

  ⑴短周期点检:为了判断设备内部状态,由点检员靠人的五感或借助于简单工器具、仪器及仪表对设备重点部位详细地进行静(动)态的外观点检和内部检查,掌握设备劣化倾向,以判断其修理和调整的必要性。短周期点检的点检周期一般为一个月以下。

  ⑵长周期点检:为了了解设备磨损情况和劣化倾向而对设备进行的详细检查,点检周期一般在一个月以上。长周期点检主要包括在线解体检查和离线解体检查。

  3、精密点检

  精密点检是用精密仪器、仪表对设备进行测试检查、试验、成分及失效分析等综合性技术诊断。如:无损探伤、振动噪音测定、铁谱分析和光谱分析、油液取样分析、应力测试、扭矩和扭振测试、继保绝保试验等。

  第三章 职 责

  第五条 专职点检员职责

  1、是其管辖的现场设备的直接责任者。

  2、制订维修技术标准、设备点检标准和给油脂标准,编写日常点检作业卡、设备及备件编码,标准工时定额等基础资料。

  3、编制各类计划及进行实绩记录(详见附件:点检管理办法系列附表)。

  4、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对岗位操作工、巡检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有权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有问题时要查明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5、编制检修工程计划(按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

  6、根据检修工程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资材需求计划,做好资材领用等准备工作(按设备备件管理办法及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7、根据点检结果和维修需要,编制维修费用预算计划并合理使用(按设备维修费用管理办法实施)。

  8、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按设备技术状态管理办法执行)。

  9、参加事故分析、处理,提出修复、预防及改善设备性能的意见和建议(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办法执行)。

  10、提供设备维修履历,进行有关故障、检修、费用等方面的实绩分析,提出改善设备的对策和建议。

  11、参与精密点检工作。

  第四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 设备专职点检员的资格要求

  设备点检员的.资格经人力资源处、设备处和各生产厂(处)培训考核确认后持证上岗,且每年对其资格进行复审或晋级;复审不合格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点检员资格,调离点检员岗位。

  第七条 设备专职点检员的资格分类与范围

  1、设备专职点检员的资格分为点检技术员、点检工程师。

  ⑴点检技术员应基本熟悉点检日常业务管理知识,熟悉所管辖区域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设备结构,能熟练排除常见、典型设备故障,掌握所管辖区域简单的设备控制原理。

  ⑵点检工程师应全面精通点检日常业务管理,全面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设备结构,能熟练判断和排除所管辖区域复杂的设备故障,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设备控制原理,并了解相关专业设备的结构和控制原理。

  2、点检员资格确认考核的专业范围主要为:机械、液压、电气、仪表和工业炉窑设备,其它专业可依据专业或行业设备的特点参照执行。

  第八条 点检分工

  1、日常点检由生产方岗位操作工和巡检员承担。

  2、专职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承担或组织实施。

  3、专职点检项目中如需要对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则由专职点检员提出计划,委托检修部门实施。

  4、精密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提出计划,由专业技术部门负责实施或委托公司规定的检修部门、检测公司实施。

  第九条 点检实施

  1、岗位操作工的点检作业

  (1)根据专职点检员制定的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及计划(含给油脂)认真填写日常点检作业卡和润滑作业卡(见附件1),进行点检及给油脂作业。

  (2) 在当班时间内,岗位操作工必须按日常点检作业卡的内容逐项进行点检,并认真做好实绩记录(见附件2)。

  (3)当发现设备有异常时,要及时通知巡检员或点检员,并将情况记入点检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中。

  (4)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6)根据生产与维护的分工协议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 等工作。

  2、巡检员的点检作业

  (1) 巡检员是指根据生产运行需要而设立的四班三运转生产设备的维护人员(仪电、机械、液压等专业)。

  (2)根据专职点检员制定的点检计划认真填写日常点检作业卡,见附件1操作(巡检)点检卡,并在当班时间内进行点检,认真做好实绩记录,见附件2操作(巡检)点检记录。

  (3)在当班时间内,根据专职点检员的给油脂计划对给油部位进行补油、换油等作业。

  (4) 按点检路线对设备进行点检,观察设备的流量、压力、温度、泄漏、电压、电流、振动等情况,并进行简单的紧固、调整、修复、清扫等作业。

  (5)当发现或得知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设法排除。不能处理时,应及时呼出专职点检员和检修单位,并按故障(事故)管理规定上报。处理经过须详细记录在点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夜间抢修时,对抢修项目向检修方做好现场说明,参与检修跟踪与确认,准备备件、资材,并做好安全确认等工作。

  (7)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3、点检员的点检作业

  ⑴点检员必须确保每个工作日2.5小时以上的现场点检作业时间(抢修、检修、处理故障除外)。

  ⑵点检员应携带岗位规定的工器具上岗点检。

  ⑶点检员上岗时应按点检计划的检查内容及规定的点检路线进行现场点检作业。

  ⑷点检员在点检业务中,应收集信息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

  ⑸点检员应按erp要求登记设备履历(包括设备点检记录、状态记录、检修记录、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等内容)。设备履历在erp系统保存至设备报废为止。

  第十条 各厂设备检修室对本厂的点检定修负有组织和管理责任,应组织好如下工作:

  1、健全点检员的岗位规范及岗位考核制度。

  2、组织贯彻点检负责制,施行标准化管理和自主管理,负责本区域erp设备系统的应用推进。

  3、明确点检分工和机、电、仪、自动化等设备交接点分工。

  4、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区域设备的维修技术标准。组织点检人员和技术人员完成设备编码、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及健全设备履历。

  5、定期检查点检人员的点检上岗情况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督促和考核,对点检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解决。

  6、要掌握设备状态,研究分析本区域设备的技术问题和点检难以解决的故障隐患及失效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不断改善提高设备性能,为点检提供技术服务。

  7、负责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室早会,通报中、夜班设备运行情况,布置当天工作及其他注意事项。

  8、严格实施标准成本管理工作,建立内部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下达关键设备功能、精度项目管理目标值;负责编制维修费用年月度预算。

  9、每月初组织点检实绩分析会,提出点检管理目标和设备技术指标,进行设备维修费用的控制管理,定期对点检工作进行评价。负责做好设备实绩分析工作,每月5日前上报设备处(附件9 设备实绩分析)。

  10、组织本厂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故障及事故管理和检修管理。

  11、负责设备检修室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各厂设备管理要以点检为基础开展设备管理工作,为设备点检定修创造条件。要加强设备点检,跟踪关键设备技术状态,搞好设备状态分析,组织对设备隐患和设备失效因素进行改善和攻关,并按设定的模式及标准化流程进行点检管理。

  第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保证点检信息传递的畅通,公司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 和物料采购部门应按各自的工作职责支持点检工作,确保各项点检、维修计划的实施。

  第十三条 点检管理应不断深化,点检要建立以设备技术状态为基础的状态维修意识,加强倾向管理、精密点检工作,使管理项目的周期符合设备实绩状态,设备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要为点检提供与预知状态维修相适应的管理条件和状态检测手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设施点检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搞好设备维护检修,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度,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况,确保“安、稳、长、满、优”生产,结合公司开展设备点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设备点检制,是按照规定的人和时间周期,用确定的方法检查设备的指定部位,依照标准判断设备的技术状况并决定维护检修工作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生产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二章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备点检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各项有关法规、规定和规程;

  (二) 负责公司设备点检制的推进实施和点检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三) 负责组织编制、审定公司重点设备《点检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四) 负责对公司重点设备定期点检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审核,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五) 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点检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点检实施;

  (六)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重点设备状况分析评价,针对设备存在的技术难点组织开展攻关;

  (七) 负责组织设备点检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

  (八) 负责组织设备点检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推广。

  第五条 各厂设备方面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各单位设备点检管理工作。

  第六条 车间的工作职责:

  (一) 生产车间的设备主任全面负责本车间的设备点检管理工作;

  (二) 贯彻执行公司、厂部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三) 参与设备《点检标准》的制定,组织本单位点检人员学习掌握设备的《点检标准》;

  (四) 负责对本单位机修、电气、仪表和操作人员点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负责各类设备点检资料的建档归档,参与设备状况的分析评价;

  (六) 机修、电气、仪表、操作人员要熟悉掌握、严格执行设备点检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按照各项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相应的专业分工,对设备状况及时检查到位。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章点检程序、具体要求

  第七条 公司各级种类设备的点检,按照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执行如下基本程序:

  第八条 设备《点检标准》,是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判断、分析、评价的.技术准则。焦化厂各单位要对全部生产设备分类制定设备点检通用标准,并逐台设备编制点检的专用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的体系构成如下:

  第九条 制定设备《点检标准》要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 定部位,要明确指定设备的点检部位,按部位规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和内容;

  (二) 定方法,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确定的方法和相应的器具;

  (三) 定标准,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明确给定状态判定标准

  (四) 定人员,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固定的人员负责;

  (五) 定周期,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有规定的时间周期。

  第十条 设备《点检标准》中对各项内容的划分应当遵循规范统一的规则。

  (一) 检查时域的划分如下:

  1. 设备运行期间的检查;

  2. 设备停机过程中的检查;

  3. 设备停运期间的检查;

  4. 设备开机过程中的检查。

  (二) 检查类别的划分如下:

  1. 日常点检,是指执行周期在24小时以内(包括24小时)的设备检查;

  2. 定期点检,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在线运行期间的检查;

  3. 定期检查,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停机或离线状态下的检查。

  (三) 检查人员的划定如下:

  1. 机修,是指各生产车间机械维护人员;

  2. 电气,是指电气维护人员;

  3. 仪表,是指仪表维护人员;

  4. 运行,是指生产车间工艺人员;

  5. 专业,是指专业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设备点检通用标准及厂控重点设备(a级)点检专用标准的颁布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审定;车间重点设备(b级)和一般设备(c级)点检专用标准的颁布必须经各厂部审定,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公司各生产装置的重点设备全面实行由机修、电气、仪表、运行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的“特护包机制”,一般设备要落实“定机定人”。各类人员对分管设备的各项检查要严格执行标准,及时检查到位,并按规范的填写《点检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设备点检检查的原则分工:

  (一)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日常点检的内容;

  (二) 各车间机修、机动科(电气、仪表)及厂专业队伍主要负责定期点检和定期检查;

  (三) 厂部负责定期对点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设备点检发现设备异常情况,要严格按照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进行及时处理和上报。设备的异常、缺陷、损坏及故障停机处理情况必须详细填写记录。

  第十五条 公司、各厂、各车间要依照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所界定的范围,定期组织对厂控重点设备(a级)、车间重点设备(b级)、一般设备(c级)的状况分级进行分析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点检管理和为设备修理、改造、更新提供决策的依据。

  第十六条 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主要依据是点检执行结果。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信息流程如下:

  设备基础数据

  动态监测数据

  点检检查情况

  故障事故情况

  检修维修情况

  其它相关情况

  资料数据整理分析

  组织专业例会评价

  编报分析评价报告

  改进点检管理意见

  设备修理、改造、更新建议

  第十七条 厂、车间要按照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对设备点检的各项资料分级建档,统一归档。对设备动态数据记录要填充及时、准确,并定期汇总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结果要形成报告并及时反馈。

  第十八条 设备点检的档案主要包括:

  (一) 《设备点检通用标准》;

  (二) 《设备点检专用标准》;

  (三) 《设备日常点检记录》;

  (四) 《设备定期点检记录》;

  (五) 《设备定期检查记录》;

  (六) 《定期点检、定期检查计划》;

  (七) 《定期点检、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登记台帐》;

  (八) 《设备异常、缺陷及消缺台帐》;

  (九) 《设备故障记录》;

  (十) 《设备事故报告》;

  (十一) 《设备检维修记录》;

  (十二) 《设备状况分析评价报告》。

  第十九条 要逐步引用现代化手段,实行设备点检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管理,搞好设备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失效分析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设备点检管理水平。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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