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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作制度

时间:2022-07-20 08:31:37 制度 我要投稿

乡镇工作制度(通用5篇)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工作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工作制度(通用5篇)

  乡镇工作制度1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特制定磻溪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年底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综合协调机制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镇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协调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对于涉及监管责职界定不清、处于监督盲区的有关领域,由食品安全办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置。

  乡镇工作制度2

  一、会议制度

  1、院务会:

  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

  解决预防、保健、医疗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题目,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2、全体职工会:

  全体职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3、工作座谈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职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职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

  二、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县(市)卫生行政部分或乡镇政府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动员全院气力抢救的病人时;

  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医疗设备和珍贵及毒、麻、剧、限药品,发现药品变质失效时;

  4、收治涉及法律题目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5、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难危险和安全题目时

  6、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

  7、补充、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纵常规时;

  8、工作职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三、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

  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

  2、业务学习:

  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分别根据卫生院或科室业务学习计划进行,并根据不同专业组织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四、卫生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进卫生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卫生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2、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按规定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具的毁形、消毒和销毁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3、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卫生清洁活动,建立逐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

  4、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选,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5、有计划地种草、植树和栽花,绿化美化环境。

  五、赔偿制度

  1、院长或工作职员因工作失职渎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纵规程,致使卫生院财产损坏、损毁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人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职员证实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应调查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情节,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乡镇工作制度3

  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以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所内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县局党委、行政决定决议,保证政令畅通,工作不打折扣。

  (三)积极开展财政部门“八项服务承诺”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不断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安排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坚决不准玩电脑游戏和其他娱乐活动,更不得参与赌博等其它违法违纪活动,凡发现一人次罚款 元,所负责人知情不制止各罚,制止不了而又不报告各罚 元。

  (五)认真履行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对日常性、阶段性工作和突出困难问题,所负责人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局领导请款汇报,同时,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作用。

  (六)建立工作督查责任追纠制。凡因工作互相推诿、延误工作时效,造成工作落实不到位,经县政府和县局督查发现工作失职,一律追纠负责人责任。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扣补贴 元,局里通报扣 元,对影响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要求每个干部职工经常到单位、村户结合本职进行调研活动,为管理体制改革出谋献策,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益。

  内务管理制度

  (一)公文管理

  收发文应指定专人负责,要分类进行登记和填写文件处理卡。

  发文必须按照公文要求,确保文件的规范性、严肃性。

  收文要按时登记,及时送阅,紧急和重要公文即收即呈批,即分发,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公文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不得私自保存归档公文。

  (二)考勤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不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每旷工半天(不足半天视同半天)罚款 元,每旷工一天罚款 元,天以上依此类推。

  所长开会、出差、事假天以内(含天)向乡镇政府分管财贸领导报告、批准,天以上(含天)向县局局长报告、批准;其他干部职工开会、出差、事假天以内(含天)向所长报告、批准,天以上(含天)向县局分片领导报告、批准。

  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每所要安排人值班。假日值班和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补贴。

  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规定假期天以上每天扣补助 元。请病假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三)卫生、安全及财产管理

  工作人员要树立爱所如家的思想,自觉维护好本所公共卫生,保持良好的室内外环境,主动参与劳动,创造一个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

  积极防范和消除各种开了隐患,树立高度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公共财物的安全保护,严把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关。对公共动产物品进行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并建立责任追纠制,谁失职谁负责赔偿。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准超额库存现金。

  (四)经费与财务管理

  ⒈经费管理

  乡镇财政所经费衽“明确项目标准、核定支出基数、审批核销、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开支项目和标准:个人部分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据实核销。公用部分,车辆燃修费 元;招待费 元;办公费每年 元;降温烤火费每人每年 元;下乡补助每人每年 元;征收补助每人每年 元;年终工作目标奖按县政府规定发放;节日福利补助每人每年控制在 元以内;其它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凡经县局组织安排外派短期培训费用据实核销。报刊杂志征订按县局分配计划核销。

  乡镇财政所购建固定资产开支,应由县局批准核拨。

  经费支出一次性金额 元以内(含 元)由财政所长审批报销。 元以上经县局分管乡镇财政所财务领导审核,每月终后天内汇兑审核一次。

  ⒉财务管理

  经费支出要坚持统筹安排、节约开支、总额控制、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确保财政所工作正常运转。

  开支发票必须合法有效,所有原始凭据要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才能有效入帐,否则,会计有权拒绝报帐。

  如发现假伪票据和办审手续不完善的开支款项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并依据实际情况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财务收支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开接受监督,促进合理、公正、规范管理。

  会计监督与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要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以及财经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本乡镇会计工作。

  (二)加强对属所单位、企业会计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经济秩序。

  (三)严肃查处单位和个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财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尤其加大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力度。

  (四)强化财政所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财政所长不得担任财政帐员,原则上不能担任财政总预算会计。其他人员不允许会计和报帐员一肩挑。会计印鉴要指定专人管理,预算拨款、零户统管单位资金转款和现金支取必须实行审批签字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互相监督,谁失职谁负责。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查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备性,对虚假和不合法开支票据坚持原则拒绝报帐,要做到日清月结,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报帐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

  (五)认真学习财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等,规范设置会计科目,精心细致处理每项会计业务,做到证帐整洁、保管好会计资料档案。

  (六)对违纪反财经法规、制度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的会计人员坚决调换工作岗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一、预算编制

  乡镇财政应按照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乡镇单位预算收入的编制:遵循所有经常性收入纳入预算的原则。将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预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收入管理。

  乡镇单位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个人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预算编制草案,报经乡镇政府审核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然后以政府名义行文下达执行。

  二、预算执行

  ⒈、收入征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预算内外收入。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或截留、占用、挪用应征收入。

  ⒉、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

  ⒊、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三、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合法是指预算调整须经乡镇政府审核,乡镇人大通过。

  四、决算

  决算遵循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的原则。决算要求:年度终了时,应及时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数字的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决算各项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五、预算监督

  ⒈、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⒉、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⒊、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乡镇工作制度4

  1、巡防队员正常上班时间必须按时到岗并签到,一次不签到扣10 元,一月三天不签到,自行辞退。

  2、夜间巡逻20∶00—21∶00去各村用小喇叭提醒村民注意防盗、防火及用电安全。

  3、夜间巡逻23∶00—03∶00,必须着工作装,骑专用摩托车须戴必要的警用工具外出巡逻。

  4、巡防队员工作场所及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齐有序。

  5、巡防队队员在岗人员必须在政府宿舍住宿。(夜间巡逻)

  6、每日巡防队带队人员必须在当日巡防完毕回宿舍之时,详细记录巡防情况的工作记录并签名。

  7、巡防队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团结合作,互助友爱。

  8、巡防队车辆由各巡队队长负责调派,车辆的'保养及维护由巡防队驾驶人员负责。

  9、巡防队员必须服从巡防队长的工作安排,发现问题或纠纷应及时上报。

  10、如有巡防队员违反规定,发现巡防时间内未到岗,罚款100 元,一月三次未到岗,自行辞退。

  乡镇工作制度5

  服务承诺制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 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举报电话:xx。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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