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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2 10:35:02 志升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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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厂房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租厂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区物业管理的内容、范围、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岩卷烟厂厂区物业管理、绿化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零星工程管理、办公用品管理。

  2.职责:

  2.1企管办负责制定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并按文件进行检查考核。

  2.2物业公司按合同及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向烟厂提供各种服务。

  3.内容及要求:

  3.1物业管理主要内容(除办公大楼):

  3.1.1厂区所有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电梯口、顶楼卫生(含小车库顶棚)。

  3.1.2厂区所有厕所卫生,厕所设施检查,化粪池清掏。

  3.1.3厂区所有水沟下水道卫生及公共通道、下水管道设施的检查。

  3.1.4厂区所有外墙、外窗户、外墙管道、外风扇等清洗。

  3.1.5厂区垃圾、木制废品清理。

  3.2物业管理具体补充范围及要求

  3.2.1厂门口宣传栏保持清洁。

  3.2.2公共通道包括:制丝车间一区东面通道;制丝一、二区门口大厅;成型车间大楼与制丝之间的走廊东至成型厕所,西至卷包一区南门天桥斜坡顶、北至卷包一区南门含卷包一区南门天桥;联合工房各层仓库外公共区域。

  3.2.3所有公共通道、走廊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3.2.4所有楼梯包括墙壁、天花板、窗户、楼梯扶手、照明灯等,应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3.2.5车间楼梯、扶手及工艺质管科大楼的大厅、楼梯、扶手及制丝一、二区的大厅、大厅玻璃、广告牌应每天擦洗。

  3.2.6厂区路面保证全天整洁、无落叶、无积尘、无杂物。

  3.2.7厕所包括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地板、门、窗、水池等,保持无臭味、无堵塞、空气清新、干净整洁。

  3.2.8下水道及水沟畅通、无堵塞、无垃圾、无积垢。

  3.3绿化管理主要内容及要求:

  3.3.1负责做好厂区的环境绿化,负责现有绿化的改造。

  3.3.2做好厂区、车间的花卉、盆景摆放。

  3.3.3按企管办确定的位置和数量摆放花卉,不定期更换花卉,做到品种新鲜化、多样化、高档化,摆放整齐美观,如有枯死花卉应及时更换,档次与现有水平相当。

  3.3.4花卉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浇水后应及时将地面水迹擦干净,不得留下积水,造成地面污迹,更换花卉应及时清扫地面。

  3.3.5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庆祝活动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应做到花色鲜艳、体现节日气氛。

  3.3.6草地、苗木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拔杂草,确保草地、苗木造型整齐美观、花池白净、完整无缺,如有枯死应及时重新种植。

  3.3.7及时清拣枯枝落叶,保证绿地整洁、美观。

  3.3.8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花卉苗木等枯死,所发生的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3.3.9如因自然条件或车间生产造成的死亡花卉苗木的重新种植,或因意外事件造成的花台破损修复,经企管办确认后费用由烟厂负责。

  3.4车辆停放管理内容及要求:

  3.4.1负责厂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3.4.2设立厂区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3.4.3专人指挥管理,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摩托车、自行车停靠规范、排列有序、走道畅通不堵塞。

  3.4.4负责停车场地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清扫车库地板、蜘蛛网,确保车库环境整洁。

  3.4.5确保车库照明(除办公大楼地下单车库)。

  3.4.6确保车辆安全,如发现车辆及相关车辆配件丢失,按责任大小,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

  3.5零星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及范围:

  3.5.1负责厂区、复烤厂的水电、土建、装修零星工程。

  3.5.2负责新增绿化工程。

  3.5.3所有工程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过程应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理整洁。

  3.5.4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每月底将经部门确认的工程进行登记,交企管办备案,并附详细的费用清单。

  3.6办公用品及计生管理内容及范围:

  3.6.1负责办公用品的代购、发放工作。

  3.6.2负责户口管理工作、计生工作,确保计生工作四个百分百。

  3.6.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厂区房屋的安全检查及维修申报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3.6.4各部门应由固定人员领用办公用品。

  4.零星工程维修及办公用品申购程序:

  4.1在500元以内原有项目的厂区零星工程维修如房屋小范围漏雨、窗户玻璃更换、厕所、下水管道维修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维修,物业公司维修后经部门或车间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填写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公共部分设施的维修由企管办确认。

  4.2厂区所有500元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

  4.3大额的零星工程,由物业公司进行费用预算,费用超过5万元的工程应由物业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厂长审批,并按有关审计程序执行。

  4.4办公用品在500元以内原有用品的更换,如更换台玻、台布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重新购置或更换后经部门或车间确认(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

  4.5所有500元以上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办公用品交付使用部门后由使用部门确认。

  4.6每月底由物业公司对所有项目进行汇总,交企管办备案。

  5.考核办法:

  5.1上级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00元。

  5.2厂部组织检查如有不符合每项扣100元。

  5.3企管办现场管理员检查如有不符合每次扣50元,当月内重复发现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依此类推,当月累加。

  5.4如有部门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企管办书面反映,经核实每次酌情扣50-200元。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2

  1、目的

  规范厂内厂房、设施管理,确保厂房设施符合生产要求的和gmp要求,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2、范围

  厂内所有厂房设施。

  3、责任

  3.1设备科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厂房设施管理制度。

  3.2各相关部门有按此制度严格执行的责任。

  4、定义

  厂房设施是指厂内建构(筑)物(主要为生产厂房、仓储检验厂房等)和生产、仓储、检验用各种设施(主要有“五防”设施、洁净厂房内的缓冲设施、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吸尘设施、人员净化、物料净化设施、消防电气设施等)。

  5、内容

  5.1厂房设施的设计、布局

  5.1.1厂房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各相关专业的技术法规。

  5.1.2生产厂房包括一般厂房和洁净厂房。生产厂房的设计、布局还必须符合生产要求和gmp要求。

  5.1.3生产厂房的布局原则:

  a、生产区的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b、生产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顺序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防止差错、防止交叉污染,同一厂房内以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c、制剂生产车间除应具有生产的各工序用室外,还应配套足够的.生产辅助用室。

  d、设置人员、物料进出生产厂房的通道。

  5.2厂房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5.2.1只有合格的或经验收的厂房设施才可投入使用。

  5.2.2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合理地使用厂房设施。

  5.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厂房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2.4设备科每半年对全厂排水、排污地下管道进行一次排污保养,每年对全厂建(构)筑物进行一次保养。

  5.3厂房设施的维修

  5.3.1各部门发现厂房设施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

  5.3.2厂内厂房设施的检修工作由设备科用时组织完成,并做出好检修记录,归档保管。

  5.4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大型技术改造

  5.4.1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需设备科审核,报厂部研究同意。

  5.4.2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由设备科组织实施。

  5.4.3大型技改项目必须以厂部同意立项,外请有医药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施工资格证明。工程结束时需报省药监部门组织验收。

  5.5厂房设施的巡回检查

  5.5.1各部门就对本部门厂房设施巡回检查,做好厂房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5.2设备科每月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厂主要厂房设施巡检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提出维修计划,报厂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6、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期限

  厂房设施检查记录表设备科长期

  厂房设施维修记录表设备科长期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3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管理,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平面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明确防火重点区、仓库、配电室、要配备灭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有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临时用电管理要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五、车间每周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制定措施,有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管理制度《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器材检查的内容要点:

  a消防箱:枪、带、箱体是否完好无缺,栓阀无严重生锈。

  b灭火器:无缺损、无过期,“压力”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格内为压力正常。

  六、经常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查消防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消防管理规定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清除火险隐患。

  七、施工现场应设立吸烟室,现场、仓库、集体宿舍,配电室等地严禁吸烟。

  八、增强防火意识,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车间内灭火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

  九、保护消防标识、消防器材完好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4

  1.仓库是企业的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行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3.为了使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定本规定。 A。物料验收入库

  4.外购物资到达后,由仓库仓管员根据送货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对后收货,并填制“来料通知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进料验收单”,一联由仓库留底,一联交报关组,一联由业务部门交给财务部,一联交品质部)。物料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凭送货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检验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送货单交财务部做帐。

  5.企业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车间物料员送交仓库的仓管员,物料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入库单”一式二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作产量统计依据

  6.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后的入库手续比照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并在外发加工登记薄”上予以登记。

  7.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后领用的制度。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以完工的委外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资量。

  8.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退料单一式三份,并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是月底的虚拟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办理下月的领料手续。

  9.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10、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仓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11.物资入库,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料交接本上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的有关数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上级主管。

  12.验收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处理,送货单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送货单均应向部门主管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帐。 B。物料发放

  13.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仓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4.领料单应填明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或物料用途,部门主管和零料人签名,属计划内的物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应的物料应符合限额供应制度;属规定审批的物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领或生产损耗物料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5.调拨物料时,应该由部门主管和经理同时签名后,仓管员方可发料。

  16.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另折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另折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7.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生产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8.发往外单位委外加工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薄”进行登记。

  19.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部门主管。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5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6

  一、标准厂房

  标准厂房是指按现代工业生产要求,一层建筑面积达到24米-60米、30米-80米或40米-60米(建筑面积规划另有要求的除外),房檐高度不低于6米的单体建筑或多层砖混结构厂房。

  二、适用范围

  1、企业、个人或合伙以独资(不论外资、内资)、入股(包括资金入股或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在县工业园区租地或购地的,兴建标准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厂房建设业主。

  2、入园企业遵循以下五个优先的原则:①购地建厂房优先于租地建厂房;②带项目建厂房优先于单纯购地建厂房;③增量项目优先于存量项目;④制造业优先于加工贸易企业;⑤新办企业优先于老企业。

  三、优惠政策

  (一)用地

  1、租赁土地建设标准厂房的:

  租期:租赁土地或农民以集体土地入股建设厂房的,租期为50年。

  租金:土地租金为未平整土地每年每平方米1元、平整土地每年每平方米3元。

  租金支付:五年内实行“两免三减半”,即前两年免除土地租金,后三年减半收取。“两免三减半”部分由县财政负担,第六年起土地租金由建设业主全额承担。

  2、购买土地建设标准厂房的:

  土地供地价格:县财政按国家规定我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50%给予扶持,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对整体开发1000亩以上的.战略投资者,县财政按国家规定我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100%给予扶持。

  厂房建设用地类别比例应遵循如下规定:标准厂房用地面积达到40%,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达到30%,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用地面积达到30%。

  (二)租金

  1、标准厂房建成后,由县财政负责前两年厂房租金,租金按每平方米4-7元(一层厂房每平方米4元,每增加一层增加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租出或售出后为止。

  2、厂房建设招商、厂房租赁招商,责任分解到县直综合部门、经济部门和职能部门,第三年至第五年由县直责任部门负责厂房租金保底,租金标准同上,第六年起厂房租金由厂房建设业主自行负担,租出或售出后为止。

  (三)税费

  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全免,县财政给予相关部门适当工作经费。

  (四)奖励

  1、标准厂房建成后,由县财政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新建多层标准厂房的,每增加一层提高10%的补贴标准。

  2、对引进开发商进行标准厂房建设的中介人、引荐人,按厂房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7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管理,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平面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明确防火重点区、仓库、配电室、要配备灭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有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临时用电管理要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五、车间每周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制定措施,有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管理制度《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器材检查的内容要点:

  a消防箱:枪、带、箱体是否完好无缺,栓阀无严重生锈。

  b灭火器:无缺损、无过期,“压力”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格内为压力正常。

  六、经常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查消防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消防管理规定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清除火险隐患。

  七、施工现场应设立吸烟室,现场、仓库、集体宿舍,配电室等地严禁吸烟。

  八、增强防火意识,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车间内灭火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

  九、保护消防标识、消防器材完好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

  理。本制度中,出租厂房还包括经营场所(酒店、商场)、办公场所等。

  第二章出租厂房、设备满足条件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单位进行厂房、设备出租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发生租赁业务前必须签订有效的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划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或在租赁合同中注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有的内容,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内容履职尽责。

  第三章出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五条各单位出租的厂房、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各单位厂房、设备出租前,对承租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其资质必须与合同约定的作业活动相符,不准将本单位的厂房、设备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资质审查包括相应证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责任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等情况。

  第七条当一个区域内有多个承租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出租方对此区域各个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盲区,确保区域的整体安全。

  第八条当承租方在承租厂房进行施工与检修时,出租方应当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周边设施(包括隐蔽工程)、危险物品等情况向承租方说明。

  第九条出租方应定期对出租的厂房、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书面通知承租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第十条出租方可随时到现场了解掌握出租厂房、设备的用途、经营项目范围等。

  第十一条出租的厂房、设备发生事故时,出租方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协助抢险。

  第四章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承租方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承租方应加强承租厂房、设备的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和应急措施。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时,必须停产、停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书面报告出租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问题整改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承租方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当承租方将租赁厂房、设备的用途、结构发生改变,与租赁合同规定内容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提供相关符合性审批资料和资质,待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准将所承租的厂房、设备擅自进行转包或转租。

  第十七条出租的厂房、设备发生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并及时、如实地向出租方报告。

  第五章罚责

  第十八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必须依照法律程序终止承租合同,收回厂房、设备的经营、使用权。承租方拒不执行的可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并配合采取相关措施。

  1、承租方无相应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违反合同规定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性质的;

  3、因国家法律、法规对承包(租)相关业务规定发生变化而现状不符合规定要求时。

  第十九条发现出租方与承租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租赁合同中未注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有内容的,必须立即停止合同执行,限期进行整改。满足要求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二十条承租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拒不整改,出租方下发停产或停业告知书,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出租厂房、设备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出租方应当立即与承租方协商,对原有租赁合同或安全生产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各级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单位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10日内将本单位出租厂房、设备详细情况报本单位安监部门存档备案,方便监督检查。以后,凡有新出租厂房、设备情况出现或出租情况发生变更时,必须在合同生效三日内报本单位安监部门存档备案。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9

  1、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减少轻伤。采用全封闭施工,创沈阳市安全文明工地。

  2、管理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建筑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按iso9000标准进行现场管理,创沈阳市综合文明施工样板工程。具体管理目标如下: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施工安全。安全管理目标为: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消灭死亡事故,杜绝重伤及重大设备、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

  (2)、在施工过程中,分期分阶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分,管理目标为每次评分力争得分90以上,达到优良标准。

  (3)、工地特种作业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地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全部经安全教育后上岗。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除符合供电部门规定外,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实施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5)、工地施工机械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利用率达到70%。

  (6)、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在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加工厂区、现场防火和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按标准设置和管理,重视厂区服务,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为:按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检查评分确保合格,力争优良。

  出租厂房管理制度 10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站的要求,为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项目经理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1.1、施工现场自开工即日起,相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2、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3、每个施工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工作。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负其责,尽心尽力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2、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对考核结果为优良的实施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施处罚。

  3、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教育制度

  3.1.1、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先教育后上岗。

  3.1.2、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1.3、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

  3.1.4、必须经常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各工种工人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5、教育内容既要具体,又要有针对性。

  3.1.6、以上安全教育必须做好记录,并要求教育人和被教育人必须签字,严禁代签,并有考核成绩。

  3.2、安全检查制度

  3.2.1、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次检查要认真按《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分,并认真填写记录。

  3.2.2、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要本着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要停产整改后方可施工,并认真填写检查整改记录。

  3.2.3、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防范措施,对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

  3.3、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3.3.1、上岗前交底:每天上班前由施工班组长主持召开班组会议,认真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传达项目部或安全员的书面安全检查交底书。

  3.3.2、上岗前检查:每天上班前,对作业区域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个人所佩戴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对工作所使用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试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未处理前不得使用。

  3.3.3、班组每周举行一次安全讲评活动,上岗前交底和讲评活动必须填写记录。

  3.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4.1、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和起重升降设备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4.2、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施工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员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交底记录。

  3.4.3、各级交底必须严格手续,安全技术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必须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地点。

  3.5、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3.5.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安全网及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都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5.2 、接地必须有隐蔽验收记录,以上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并有施工安装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等人的签字及验收日期。

  4、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1.1、起吊物品应绑扎牢靠,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4.1.2、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两册栓上溜绳;

  4.1.3、起重悬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站人或人员通行,起重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

  4.1.4、起吊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1.5、起吊重物超过额定负荷的70%时,起吊物吊离地面10厘米时,停止起吊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同时办理安全操作票;

  4.1.6、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故障,应放下重物后再排除故障。如因起重机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

  4.1.7、当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较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4.1.8、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4.1.9、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4.1.10、起重用绳索必须经过严格计算,防止断绳事故的发生;

  4.1.11、起重作业时必须使用指挥信号(信号旗、信号笛、对讲机),不得单独用手代替指挥信号;

  4.1.12、指挥人员起重作业时思想必须集中,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4.2、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电线。

  4.2.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4.2.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2.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2.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器或干砂来灭火。

  4.2.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2.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三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4.2.8、电气设备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4.2.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4.2.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五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4.2.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4.2.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4.2.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接零保护。

  4.2.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统一编号。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4.3、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发行审批手续。

  4.3.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4.3.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3.4、电焊机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4.3.5、焊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穿绝缘胶鞋或在木板上操作。

  4.3.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4.3.7、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的盖打开。

  4.3.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3.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4.3.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4.3.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4.3.12、禁止利用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4.3.13、工作结束,必须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4.4、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1、气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4.2、施焊场地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4.4.3、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证后方能使用。如果超出有效期,不得使用,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4.4、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并防止爆晒,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确定单独摆放,使用时确保两者间的安全距离。

  4.4.5、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作件或地面上。

  4.4.6、不得手持连接胶管得焊枪爬梯,登高。

  4.4.7、严禁在带压得容器、管道上焊割,焊割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4.8、在储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的孔盖打开。

  4.4.9、铅焊时,场地通风应良好,皮肤外露部位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后应洗漱。

  4.4.10、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的气阀关好。氧气瓶应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4.5、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5.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检合格证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4.5.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步结实,层层拉结,设施齐全、牢固。

  4.5.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5.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设,主要受力杆件,拉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物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4.5.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4.5.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底脚应垫垫块或砼硬化,并设纵横扫地杆。

  4.8、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8.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

  4.8.2、存放油漆、调配油料的库房通风应良好,不准住人,并应配置消防器材和挂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8.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佩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8.4、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4.8.5、采用静电喷漆时,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4.8.6、刷外开窗漆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落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4.8.7、切割玻璃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分离开。

  4.8.8、在高处安装玻璃时,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人员通行,安装玻璃时,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的工具等安全措施。

  4.8.9、使用的工具应及时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

  4.8.10、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夹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4.9、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9.1、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9.2、进入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9.3、现场施工用的高低压电器设备线路均应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电气安全规程安装、架设;

  4.9.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4.9.5、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

  4.9.6、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用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4.9.7、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用电器具的插座);

  4.9.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施救,电气(器)着火应立即讲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4.9.9、严禁酒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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