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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基层工作制度

时间:2022-05-29 08:03:1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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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基层工作制度(通用6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四下基层工作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四下基层工作制度(通用6篇)

  四下基层工作制度1

  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经党总支和校务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树人中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一、干部联系基层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听课、巡查要求。领导干部每周听课2—4节(周课时6节及以上的干部听2节,周课时5节及以下的干部听3节,无课的干部听4节,年满52周岁的干部听课节数可减半);每周参加教研或集体备课活动1次(无教师职称的干部可不参加);校级领导每周巡查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中层领导每周巡查不少于6次(其中,教务科、政教科、团委、少先队、安全办的干部每周巡查不少于10次)。

  2、领导干部联系科室要求。校级领导每月参加联系科室的工作例会2次,分管业务会1次,所联系年级的教师会1次;中层领导每月参加所在科室的工作例会4次,科室业务会2次,所联系班级的会议1次。

  3、设立校园开放日、领导接待日、群众接待室。每学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校园开放日和校级领导接待日,校园向家长和社会开放,校级领导负责接待群众的来访、处理相关事务。

  群众接待室设在党办室,孙永德兼任接待办公室主任。

  二、干部联系基层考核办法及细则

  (一)考核办法:

  1、 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每月实行量化考核。

  2、考核由党办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查询有关记载进行量化评分。

  (二)考核细则:

  1、听课(15分):每周听课2节的,每少听一节,扣7.5分;每周听课3节的,每少听一节,扣5分;每周听课4节的,每少听一节,扣3.75分。

  2、巡查(10分):每周巡查4次的,每少一次扣2.5分;每周巡查6次的,每少一次扣1.67分;每周巡查10次的',每少一次扣1分。

  3、参加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5分):周少参加一次扣5分。

  4、参加科室或年级、班级会议(10分):每月参加会议4次的,每少一次扣2.5分;每月参加会议7次的,每少一次扣1.43分。

  5、参加开放日、接待日相关工作(10分):每少接待一次扣10分。

  三、干部联系基层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核结果占干部及部门月常规工作考核的30%。

  四、附则: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四下基层工作制度2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四下基层工作制度3

  一、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本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三、指导管理本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行安臵和帮教工作。

  七、参与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四下基层工作制度4

  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有利于加强支部建设,有利于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作用,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一) 支部委员会

  (1) 每学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一至两次,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

  (2)支部委员大会内容:

  研究贯彻上级决议及指示。

  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

  接收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

  选举新的支部委员和出席县级以上党代会的代表。

  对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 支部党员大会纪律原则:

  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中心议题,每位与会党员要认真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到会党员应达到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决议要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党员须准时参加大会,有事提前请假。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笔记。正确领会会议精神,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严守大会纪律要求。

  (二)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支部委员会员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研究本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作出决议和决定。

  研究干部的教育、培训,讨论并参与决定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的任免。

  讨论并参与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其它重大问题决策。

  研究工会、共青团、纪检等工作。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到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会有权审议、监督书记工作。

  (三) 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日常活动。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

  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进行个人工作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学习。

  (四) 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

  党课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校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党课形成制度化、每学年组织二至三次。党课一般由书记、支委讲,也可由优秀党员或校外英摸、专家讲。

  四下基层工作制度5

  组织选举制度

  ⒈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一级党的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⒉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党员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⒊选举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⒋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⒌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逐步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

  ⒍一般于召开选举大会一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请示的内容包括:选举大会召开时间和大会议程;党组织组成人员和纪律检查机构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

  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⒏选出的委员、副书记、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复。

  目标责任制

  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根据学校党建特点,制定本制度。

  ⒈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班子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⒉完善和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主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党委、(总)支部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

  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

  ⒌健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根据党员的特点设岗定责,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区)“文明服务窗口”等争创活动。

  ⒍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生产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⒎建立健全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机制,定期慰问走访困难党员,解决困难党员的生产、生活困难。

  ⒏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做好流动党员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⒐加强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及时足额上缴党费。

  组织生活会制度

  ⒈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总)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委、(总)支委成员要主动地参

  加党员、支部民主生活会。

  ⒉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的情况以及其他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⒊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⒋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按上级党委要求进行,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10天报上级党委,以便上级派员参加。

  ⒌党组织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⒍认真做好记录。对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生活会十五日内,向上级党委报送生活会情况报告和记录。

  民主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⒈议事决策形式:党组织议事决策形式为党委会、(总)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党委会、(总)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根据议事需要召开。

  ⒉议事决策内容: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党委会,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讨论决定关系单位发展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额度较大的资金使用,以及职工职称评聘等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先征求群众意见并按法律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党员大会或群众大会通过。

  ⒊议事决策要求:

  ⑴党委会和支委会、党员大会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⑵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委会、支委会由党委成员、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⑶党员大会、党委会和支委会召开前,应首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之与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参加即可召开。

  ⑷党员大会、党委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召开。

  ⑸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议事项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议半数赞成票方可通过。如遇重要议题发生不能达到一致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特别是对大多数党员不同意的决策,党组织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到行政会,职代会或上级党组织。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在行动上坚决执行,个人意见保留。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开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和主要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个方式进行。

  固定公开内容: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定期公开内容: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职称和岗位评聘情况;后备干部培养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

  随时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关于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和阶段情况工作重点;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时间及要求

  固定公开内容,年初进行公开。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随时公开内容,即时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和工作程序

  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有些党务内容还可采纳其它辅助形式公开,但不得代替公开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栏合二为一。

  公开程序: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内容由党组织、或党员、群众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二、坚持对党员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结合行业特点,量化目标,细化责任,促使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

  三、党组织应充分利用党员教育培训活动阵地加强党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党的知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培训。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钻研本职业务,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岗位能手。

  四、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实践主题活动,实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凡有活动能力的党员,都要积极参与活动,密切党群关系。

  五、认真做好新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加强教育培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党组织。

  六、坚持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必须积极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交汇报。

  七、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八、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组织每年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处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转化工作。处分不合格党员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九、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

  四下基层工作制度6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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