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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2-05-22 08:10:5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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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公司规章制度(精选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电公司规章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电公司规章制度(精选6篇)

  机电公司规章制度1

  机电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是成为改性沥青设备、公路养护设备、试验仪器制造和改性沥青材料加工和零配件对外加工的国内有影响力的现代化企业。

  总则

  为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本着责、权、利明确的原则制定以下公司管理制度并执行。

  1.遵守执行院各项管理制度。

  2.公司设业务部、技术部、生产部和办公室四个部门,并各设1名负责人。

  3.公司全体员工每周一8:30开例会。由经理主持,各部门汇报工作并作本周工作安排。(如遇假期顺延)

  4.公司员工严格考勤,不能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和旷工。员工出差需在考勤员处登记,说明事由和出差天数。

  5.公司每个员工都有开拓业务的义务和责任。

  6.业务、生产等开支报销程序按照院有关财务制度执行。报销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业务部

  1.业务范围

  1.1设备销售——改性沥青设备、乳化沥青设备、防撞护栏清洗车、路面清扫车、灌缝机、加料机等养护产品

  1.2改性(SBS、胶粉等)沥青加工

  1.3产品代理销售

  1.4产品委托设计

  1.5设备电控系统升级改造

  1.6相关业务

  2.职责

  2.1负责起草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广告宣传资料。

  2.2负责收集用户信息、产品需求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

  2.3主持产品售后技术服务,并负责产品售后技术交底和人员培训,技术部和生产部配合。

  2.4负责公司网站维护和网络推广工作。

  2.5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相关技术部分由技术部协助。

  2.6其它

  3.积极配合技术部、生产部和办公室的工作

  4.业务成本、业务费

  4.1业务费计入生产成本,即,业务成本。

  4.2当年工作目标责任制产值的3.5%作为业务费总额。

  4.3公司经理负责业务费的管理使用。使用范围:投放广告、制作宣传资料、参加展览、网站维护、网络推广、业务招待、差旅费等。(不包括业务协调费)。

  5.报价

  对于公司定型产品根据产品定价表对外统一报价

  6.业务协调费

  6.1不超过合同的5%。

  6.2超过5%的,须报公司经理、主管院长和院长批准。

  7.合同审核、签定

  7.1合同须经业务经理审核,经理签字后执行。

  7.2在审核合同过程中涉及到技术部和生产部配合的部分,须提前进行沟通。

  7.3预付款不低于30%(投标项目除外),设备出厂前,小型设备回款不低于95%,大型设备不低于80%。业务经理决定质保金的预留,最多不超过5%,特殊情况须经理批准。

  7.4业务经理负责合同的.回款。

  8.奖励

  8.1完成当年院领导制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中的经济指标后,产值的5%,减去业务成本后的部分,作为奖励,超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产值部分提取6%,作为奖励。

  8.2业务突出者推荐为当年院先进工作者

  9.惩罚

  9.1如果没有没有完成当年工作目标责任制中的经济指标,按照未完成的比例发放奖金。

  9.2一年当中业务较少者,年终奖不能超过个人奖金的平均数,没有业务者年终奖不能超过个人奖金平均数的1/2。

  技术部

  1.职责

  1.1负责科研课题、产品设计、外购件选型、成本分析、用户资料及主要外购件采购工作,并协助完成出入库工作。

  1.2负责技术图纸、设备配置、工艺流程等全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在产品检验合格后一个月内,须将全套资料交由公司档案管理员保存。

  1.3负责课题资料的归档(课题组长配合),并组织新上课题的申报工作。新上课题的相关费用从当年科研课题经费中支出。

  1.4负责产品说明书的编制。

  1.5积极配合业务部、生产部和办公室的工作。

  1.6根据设计,编制产品生产预算,项目结束后编制项目决算,并将决算报予公司办公室归档。

  1.7技术图纸由技术审核签字,然后交由生产部生产,生产图纸上应包括材料、外购件和标准件明细。

  1.8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或产品技术标准,执行产品过程检验和最终质量验收,如有不合格,可令生产部即时更正或返工。最终验收合格后,验收人须在验收合格证上签字,并加盖合格章。

  2.对于某些技术难题,技术部可寻求合作单位或个人协助。

  3.设计任务紧需要加班时,须报公司办公室登记,并说明事由,加班时间和加班人数。

  4.奖励

  4.1课题鉴定并按科管部要求归档后,可按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奖金由技术部负责人按绩分配。(评为国内先进奖励5000,国内领先奖励10000,国际先进奖励15000,国际领先奖励20000以院文件为准。)

  4.2工作表现突出者推荐为当年院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4.3如产品设计有突出贡献,可申请院适当奖励技术部。

  5.惩罚

  如果没有按合同要求(设计周期、产品性能等)完成设计任务,产品因漏检出现质量事故,产品资料没有归档或不完整,课题没能按照合同要求结题,追查相关技术人员责任,半年奖和年终奖不能超过个人奖金的平均数,没有设计任务者年终奖不能超过个人奖金平均数的1/2。

  生产部

  1.职责

  1.1负责公司所有产品加工及外购件、材料采购和辅件采购工作。

  1.2负责设备零部件和设备出厂的质量验收工作,产品的最终验收由技术部执行。

  1.3负责车间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工人考勤记录。

  1.4负责编制车间安全生产、卫生、消防、工具、库房、车间产品放置、水电和机床设备等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1.5负责产品的出厂发货,业务部协助。

  2.积极配合业务部、技术部和办公室的工作

  3.工人劳务合同期满,针对工人工作表现,生产部长提出用人意见,公司审核上报院人事科。

  4.生产任务紧需要加班时,须报公司办公室登记,并说明事由,加班时间和加班人数,特殊情况补报。

  5.生产部对于技术部下达的生产图纸,必须再次审核无疑问后才能组织生产(有无技术部审核签字、有无明显缺漏、设计是否合理等)。

  6.奖励

  6.1根据生产、设备安装、技术服务等难易程度,适当给予奖励,奖金由生产部负责人分配。

  6.2一年中,没有发生产品生产质量事故和安生事故,当年可推荐为院先进工作者。

  办公室

  1.职责

  1.1负责每半月向信息所汇报信息。

  1.2负责每月向经营开发部汇报当月公司收支情况。

  1.3负责有关固定资产和小型器具的登记。

  1.4负责报销登记和与财务科相关的工作等。

  1.5负责日常考勤记录

  1.6负责会议通知安排和记录工作。

  机电公司规章制度2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亲自主持公司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签发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决定,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协助公司法定代表人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定期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重大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建立有效的安全投入机制并保证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并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奖惩。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企业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公司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攻关项目、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安全使用和实施。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企业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

  2、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制定、修订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经批准后认真组织落实。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的`落实。

  6、组织分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五、企业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按计划保障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的划拨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手续。

  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必须提前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全体员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及时解决。对上一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与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及时、按程序上报。组织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七、企业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参加编制公司长远规划、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3、全面负责公司内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计划。

  4、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提出完成计划和目标的措施和方法。

  5、指导下级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7、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参加或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检查落实。

  9、经常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10、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并培训员工,使其掌握正确的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职工保护工作。

  八、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必须对规程、措施、安全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的作业环境及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类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纪录。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不安全因素。

  5、对分管的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

  6、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九、外包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任务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本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重大人员变更必须事前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备案,并经上岗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4、各项施工开始前,必须严格依照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向本队各工种岗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针对当天的生产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在事故隐患未解决前严禁私自开工。

  6、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组织做好伤者的抢救工作,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

  一、技术部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考核,组织开展好安全月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安全计划,提出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公司的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5、组织公司内的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6、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7、参加各项施工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经常监督检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并监督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管理、监控和整改。

  10、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间及时发放、合理使用。

  1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12、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完善、消防通道畅通。

  13、负责编制公司专用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和配置,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14、参加公司承揽的各项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15、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工程科

  1、编制或修订公司内部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督促检查执行。

  2、在制定、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时,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组织并督促公司各生产单位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5、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整改和预防措施提供技术上的指导。

  6、公司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使用新设备,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7、负责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9、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备。

  三、设计科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信息。

  5、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机电公司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机电运输技术进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科学、合理、经济运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电运输管理的原则是:坚持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不断提升机电装备水平。

  第三条机电运输管理的范围是:机电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供用电管理、矿井运输管理、机电配件管理、机电运输标准化管理、机电应急管理等。

  第四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等。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在建矿井(其它单位参照执行)。

  第六条公司所属单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机电运输管理分为公司、矿(厂)、部(科)室、区队(车间)、班组五级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分级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八条公司机电动力部是全公司机电运输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电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公司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机电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应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电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3、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4、负责组织修订和审批各单位机电运输专业重要措施及应急预案。

  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报表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6、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参与机电运输专项工程的设计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参与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9、定期对各单位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召开公司机电运输工作会议。

  10、监督机电配件的采购、使用、定额消耗指标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设机电矿长(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指令。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及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3、参与审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审定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单位机电设备的购置、改造、大修中长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审核各种机电运输专业报表。

  4、组织机电运输工程设计、大型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运输安全措施的审批或审查上报工作。

  5、及时调查、分析,发现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落实解决方案。组织召开机电专题会议。

  6、指导分管部门、区队编制实施机电运输专业工人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水平。

  7、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8、参与各类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节能工作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应设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经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机电矿长(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其管理机电运输工作,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2、落实上级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机电技术问题。对机电运输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准确性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审核并签字。

  3、定期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布置机电运输方面的技术工作。

  4、组织审查、修订月度及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经理)开展技术革新,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6、协助机电矿长(经理)搞好业务范围内的.节能工作,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设机电部(科),各单位机电部(科)是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机电运输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制订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督促实施。

  2、负责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应急等工作的落实。

  3、参与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机电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机电专项工程的设计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5、参与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调查工作,定期对机电、运输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6、负责设备、配件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到货验收、签单入库、发放审批、现场使用及回收工作。

  7、负责制定电力消耗定额和配件消耗定额指标。

  8、负责编制供电、设备、配件的月、季、年度报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9、负责机电运输图纸资料的填绘,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建立健全机电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各单位机电部(科)应设部(科)长一人,副部长(主任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若干人,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业务分工管理。

  第十三条各矿井必须设电气、电缆、设备、油脂、胶带、小型电器及防爆检查专业化管理小组。

  1、电气管理组

  ①电气管理组由1—3名专职或兼职机电技术人员组成,组长由部(科)负责供用电管理的技术人员担任。

  ②电气管理组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及各种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工作。

  ③各种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和检查,必须有整定计算资料、测试检查数据和记录。

  ④负荷增减、系统改变前应向电气管理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并及时对相关图表进行修改。

  2、电缆管理组

  ①对矿用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

  ②电缆管理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电缆帐、卡、物、板四统一。

  ③及时了解全矿电缆使用情况及负荷变化情况,确保备用缆线数量充足。

  ④对修补后的电缆必须进行检测,检测数据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做好记录。

  ⑤电缆修补用材料必须与原电缆材料性质相同。

  3、设备管理组

  ①负责设备选型、计划编制、调配、验收、报废、租赁及大修理管理。

  ②设备帐、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对口”,逐步实现微机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

  ④按时编制并上报设备报表。

  4、小型电器管理组

  ①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为管、修合一的专业化小组。

  ②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

  ③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板四对照。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小型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④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作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

  5、防爆检查组

  ①防爆检查组由3-5人组成,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熟悉技术业务,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人员担任。防爆检查组由机电部(科)管理,组长由机电矿长指定。

  ②负责对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签发电气设备入井合格证。

  ③防爆检查组应不定期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抽查,每月必须进行一次防爆性能检查,健全检查记录,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④防爆检查员检查实行区域设备包机制,检查后必须如实填写记录。发现隐患时使用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处理。

  ⑤各区(队)应配备一名专职(兼职)防爆检查员,配合防爆检查组工作。

  ⑥每月由机电部(科)组织召开一次防爆例会,通报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各矿井根据业务划归情况,由对口单位制定配件、油脂、胶带专业化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第十五条各(区)队应设分管机电的区(队)长和机电班(组)长,负责抓好本区队、班(组)的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种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应建立的主要规章制度、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规章制度

  (1)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2)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3)钢丝绳安全检查制度

  (4)四小缆线管理制度

  (5)修旧利废制度

  (6)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7)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8)设备包机制度

  (9)矿用机电产品入库验收制度

  (10)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1)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2)机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车运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5)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6)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

  (17)设备准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20)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21)供用电管理办法

  (22)机电配件管理办法

  (23)供排水系统管理办法

  (24)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办法

  (25)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办法

  (26)通讯系统管理办法

  (27)机电运输专业隐患排查与整改办法

  (28)井下信号联络使用规定

  (29)运输管理规定

  (30)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3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32)主要机电运输设备强制检修强制报废标准

  (33)矿井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34)矿井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35)矿井主要机房(硐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36)机电工种岗位责任制

  (37)机电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图纸

  (1)排水、压风、供热等管路系统图

  (2)井上、下通讯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

  (3)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3、技术资料

  ⑴设备使用说明书

  ⑵调试安装验收单

  ⑶试验记录

  ⑷设备历次事故记录

  ⑸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

  ⑹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

  ⑺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

  ⑻大型设备安装图纸;易损配件图册

  ⑼各种机电设备台帐、检查、维修记录

  ⑽检修项目与计划、检修任务书和各种记录、资料、图纸和检修总结

  ⑾安全活动记录及事故分析报告

  ⑿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评级资料

  ⒀职工考核、奖惩、技术比武、劳动竞赛活动资料

  ⒁职工培训计划及培训总结

  ⒂上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备忘录

  ⒃各项机电工程设计、施工资料

  4、试验报告

  ⑴人车试验报告

  ⑵主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⑶提升机性能测定报告

  ⑷主压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⑸主排水泵性能测定报告

  ⑹固定设备主要部件探伤报告

  ⑺电机车年审报告

  ⑻各种电气试验报告

  ⑼防雷接地测试报告

  ⑽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检验报告

  ⑾特种设备及其相关附件试验、年检报告

  ⑿跑车防护装置试验报

  机电公司规章制度4

  一、总则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四、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五、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六、设备的维修、保管规定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前的管理规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八、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管理规定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机电公司规章制度5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机电公司规章制度6

  为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模范实践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各部门职能的'全面履行到位,进一步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学习时间

  全体科室管理服务人员以自学为主,辅以公司集中组织学习。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公司组织集中学习,时间一般在一小时以内。每个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二、学习内容

  业务经营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商务社交礼仪知识;岗位技能;安全培训;产品价格、质量、标准、规范以及企业文化等。

  三、实施办法

  公司集中学习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实施,各科室积极配合。每次集中学习前由办公室拟定学习计划,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坚持各部门自主学习制度。

  四、学习纪律

  学习期间认真听讲,并在专门学习笔记本上作笔记。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私自外出,不得接听手机(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

  五、要求及考核

  (一)全体职工要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坚持定期学习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必要时进行考核评比,评定“优秀”、“良好”、“中”、“差”等档次。

  (三)严格实行学习考勤。集中学习时间实行点名制度,做好考勤登记与公布。集中学习不准迟到、早退,迟到。原则上不得缺席,若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予以通报批评。

  (五)职工学习要做到提前安排,定时考核。集中学习的考核由分管领导负责(平时自学情况由部门考核)。考核结果随机抽查,每月公布。考核内容包括考勤、记录等。考核结果与季度绩效考核岗位津贴挂钩,以确保集中学习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每月对学习活动进行一次总结,通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出勤率、撰写学习体会、培训测试结果等情况,对学习培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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