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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制度

时间:2022-05-19 08:29:4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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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制度(精选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制度(精选5篇)

  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员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教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员工。

  第7条教职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员工,不收取教职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教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向教职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教职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教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制度2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劳动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学校有责任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尽最大努力为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创造条件。

  三、学校有责任通过各种方式,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学校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逐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和教师课时津贴。

  四、学校保障教师依法享受公休假、婚丧假及其他法定假期。

  五、学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举办相应的节日庆祝会。

  六、学校为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创造条件,提供方便,重视和采纳教师合理化建议。

  七、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协商会、公开办事等形式,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教师参加学校各级学术活动有充分发表意见的自由。

  八、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教育教学用品。

  九、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平等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学校定期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从时间上给予保证,从经费上给予倾斜,从政策上给予奖励。为专业教师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学校每年应组织一次教师外出学习。

  十一、学校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及学生的意见。

  十二、学校为教师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师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待遇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学校每年对教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十三、学校设立国考奖励机制、教学质量奖、教学教研奖、优秀论文奖、名优教师奖等项目,对表现优异的教师进行适当物质奖励。

  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制度3

  一、教职工权益维护

  幼儿园工会是园行政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工会通过开展活动,制定、执行规章制度来实现工会的学习、宣传、维护的职能。我园教育工会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为更进一步保护和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建设幼儿园的工作积极性,特作如下规定。

  1.维护、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幼儿园的权利。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听取教职工对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民主程序:“行政提方案——教代会讨论通过——行政执行或推荐上报。”

  2.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依法维护教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

  3.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时依法维护教职工劳动的合法权益。

  4.凡国家规定的节日幼儿园工会与行政都要各种形式表示庆祝。

  5.维护教职工的学习权利。保证和支持教职工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6.建设好“职工之家”,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娱乐生活。坚持每年“评优选先”工作,弘扬正气,表彰先进,促进幼儿园的.文明与和谐建设。

  7.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坚持办好一年一度的教职工运动会,坚持每年一至两次的教职工体检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全员参加医疗保险。

  8.幼儿园教职工凡是生病住院幼儿园工会或行政部门安排人去医院看望。凡幼儿园教职工去世,工会及有关部门作好安抚工作,协助办理丧事。教职工及其配偶的父母去世,幼儿园工会要送花圈及礼金悼念。

  9.每学年组织一次在职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组织好暑期工会活动,游览祖国大好河山。

  10.学校工会要及时关心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帮助解决困难,动员全校教职工送温暖。

  二、幼儿权益维护

  认真贯彻《纲要》精神,针对园内幼儿的实际情况,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园长、分管领导要学习上级课改的文件精神,将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

  2.幼儿园按要求统一订购幼儿用书,幼儿园为幼儿订阅一些适宜幼儿年龄特点的杂志刊物。

  3.幼儿园园教学业务严格按照xx市教培研中心“课程设置参考”设置每周课程。做到设置科学、合理,动静交替。

  4.按照《xx市教学“六认真”要求》在做好六认真工作的过程中,应努力做到尊重幼儿,因材施教。

  5.重视对幼儿进行有礼貌、讲卫生、爱劳动、守纪律等常规教育,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将常规训练与习惯养成贯穿于一日活动的始终,将体、智、德、美几方面的教育相互渗透,有机结合,既能面向全体,又注意个体差异。

  6.尊重幼儿,不得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7.幼儿园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不在危及幼儿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幼儿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学校对幼儿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制度4

  为了认真搞好教师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适应幼儿园保教工作和管理方式,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新分配的青年教师,开学初对其进行上岗前的培训。思想政治培训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园规章制度等;业务培训有教学处组织,培训内容为新《纲要》、教育理念、活动设计、保教工作以及班级管理等。

  二、教师培训以参加园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参加县、市、省级培训的教师,要认真做好培训笔记,培训后,要将培训情况向全体教师进行汇报。

  三、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教学竞赛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练活动。做到在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帮助提高。

  四、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学习,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幼儿园在排课上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

  五、坚持对青年教师的听课,并及时进行讲评。

  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实验专题的研究课写实验报告,总结实验体会,写实验方案。

  七、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制度5

  1、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2、制订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培训的计划、鼓励在职教师自学进修。

  3、教师进园工作五年内必须拿到学前教育大专文凭或其它师范类大专文凭。

  4、幼儿园派出学习或短期培训的教师旅差费及培训费由幼儿园报销。

  5、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培训。

  6、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开阔视野、取长补短,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7、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8、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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