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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

时间:2022-04-22 08:22:57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通用9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通用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通用9篇)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1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组必须抓好安全思想教育,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安全意识。

  二、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当发现施工与安全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对一些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切责任。

  四、特殊机械设备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和酒后作业。

  五、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六、严禁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一些违章作业现象必须进行经济处罚,不得手软。

  七、认真做好安全资料工作,应统一编制成册,统一实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2

  一、工地试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试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试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二、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试验室主任全面负责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且是本试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造成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至养患成灾的个人和领导,将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三、工地试验室要建立健全本试验室的安全制度,试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项目部同工地试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工地试验室要与每个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下级对上级负责。

  四、应根据试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试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必须遵守试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齐全,履历书记录完整。

  2.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3.仪器设备运行中,人员不得少于2人,更不得擅自离开。

  4.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5.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五、必须将试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与试验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工地试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

  1.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外来人员、新职员、实习人员,在未熟悉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前不得随意动用仪器设备。禁止无关的外面闲杂人进入试验室。

  2.试验室操作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须身着工作服,并将拉链拉好,袖口扣紧,长头发的人员必须戴工作帽,并将长发盘好塞进帽内。

  3.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4.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5.工地试验室要加强水、电的'管理,不超负荷用电,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断开电源。

  6.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报告。

  7.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

  (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

  (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

  (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

  (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

  8.仪器设备严禁“带病”使用。试验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切断电源、水源,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

  六、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存放的剧毒品须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定期清理核对库存数量。

  七、工地试验室对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及时通风。

  八、工地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简单的救助知识,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

  九、在搬迁时必须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进行专门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此类物品在搬迁过程中的绝对安全。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3

  1.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2.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20元工人罚款10元。

  4.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100元。

  8.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罚款,甚至开除,扣除全部工资。

  10.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11.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4

  一、公司对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整改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并上报公司进行复查。公司复查后出具安全整改回复单,并做好记录。

  二、项目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并定期搞好各类专项检查,全面及时地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对井架、脚手架由安全员、机修负责人,架子工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对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每星期由机械负责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五、消防器材每一个月检查一次,对失效的内药及时更换。

  六、检查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要流于形式。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要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实施。属经常性、系统性的隐患由项目工程师或项目副经理编制纠正预防措施。对整改项目,要进行复查,对较大事故隐患,自身不能决的,要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5

  各项目工地都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应常抓不懈,同时应加强工地的安全动态检查工作,落实职责分工,做到人人齐抓共管、职责分明、措施落实。

  1、项目经理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班组应进行岗前自检,由班组长负责组织,针对本岗位的作业环境防护和人身自保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进行整改。班组长负责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记录》。

  3、项目工地的质安员、电监员、机电员、材料员、后勤员及班组长每周对本项目进行周检,并建立周检例会制度,填写《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周检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专人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4、设备使用人员应按机械设备使用制度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并填写《机械设备运行和保养情况记录表》、《物料提升机每日班前安全检查、运行记录表》、《塔式起重机使用、维修保养、检查记录表》。

  5、项目工地项目经理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建设部JGJ59—99《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标准》对所属工地检查评分,填写有关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专人负责整改落实。

  6、项目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登记表,每月填写。出现工伤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7、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抓好桩基础工程、深基坑防护、安全用电、防火、机械设备使用、“三宝”、“四口”防护、天面围蔽、高支顶模板体系、脚手架的安全措施,还有季节性的防护措施、周围高压线的防护、危房的观测等。对检查发现问题用《工作检查记录表》做好记录,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6

  为保障工地现场消防安全,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订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行防火防火责任制,建立现场各有关单位主管人员参加的消防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小组、明火管理小组、业余消防队。贯彻消防工作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

  (二)业余消防队,在消防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能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加强职工的消防意识,对职工进行消防制度的教育。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与市区消防组织联系,通报情况,一旦发生火警,迅速得到市、区消防队的紧急救助。

  (四)工地要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工地配有高压泵保证消防用水压力。

  (五)现场防火分区划分包干负责,责任到人挂牌明示。工地要划出禁火区域。为对油漆库、木工房等不准使用明火的区域划出禁火范围,事先挂牌明确。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先办理动火报批手续,动火时派人监护。高空明火作业必须隔离措施,不得让火种从高空散落。

  (六)工地临地建筑必须采用耐火等级高的材料搭设,屋面用铁皮瓦,墙用红砖砌筑,棚架用钢管。并报请消防部门批准。

  (七)消防通道要形成循环道,任何情况下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材料,施工阶段应保持畅通。

  (八)工地脚手架采用钢管,严禁用竹架,安全网采阻然型密目岗,架子跳板铺七夹板,电、气焊时应用钢板或石棉板隔离。

  (九)工地及生活区电源线架设要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不得乱拉电线,生活用电器严格管理,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器烧水、取暖,以免引起电线电器失火。

  (十)装饰阶段要配专职消防巡视员,三班制巡回检查。

  (十一)罚款规定:

  1.凡动火未经报批者每次罚款500元。

  2.私自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烧水、取暖和使用柴油炉者,一次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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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各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在各自的范围内具体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

  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应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

  第四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用火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材料应加强管理,废料要及时清理。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保证施工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车道的`畅通。

  第七条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地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引起火灾;对电焊、气焊作业等重点岗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建筑工地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条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二)、高层建筑工地应根据建筑进度,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临时消防竖管可同施工用水竖管合用,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具。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8

  一、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其组织者名单及职责附后。

  二、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1、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记录。

  2、定期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应调换或增加,并做记录。

  3、消防器具专人管理,施工现场、木工棚、钢筋棚等由各班班组长负责。

  4、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须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三、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用电线路、设备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好的配电箱和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一切用于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电线必须用电缆线。

  3、配电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一切电器设备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下班时,电工应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6、在总配电箱旁的显眼处应设置灭火装置。

  四、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

  五、在木工棚严禁有明火,否则按《工地管理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处理。

  六、食堂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堆柴处的距离,不得使柴火遗落在易燃材料处,工作完后必须把火熄灭,方可离开。

  七、屋面沥青溶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派专人管理。

  八、预防火灾方面:

  1、在现场应设置消防竖管,其可与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层必须设置出水口及消防软管。

  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准移作他用。

  3、在高层用火作业时(如电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飞溅。

  4、木工棚内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上班期,在棚内严禁吸烟。

  5、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否则按《工地治安规定》处理。

  6、易发热或操作时可能有火星的机具不得放在有刨花、沥青纸等易燃材料处施工,如施工处有易燃等材料,必须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一切机械所用电线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碘钨灯等明显灯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宿舍内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灯泡。

  工地安全生产的制度9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消防综治工作负领导责任,综治部门协助做好消防综治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综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综治工作。

  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

  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七、施工现场的.电焊工(气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氧气与油类不得存放在一处。

  八、危险品仓库、油漆、木工间、配电间、伙房等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设防火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工地配备的一切灭火设备,不准挪动位置,无火警不准动用,消防设施前,要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九、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公安保卫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十、如发生火灾、失窃后,除应采取相应措施外,应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尔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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