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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时间:2022-04-14 10:35:45 制度 我要投稿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精选9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精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精选9篇)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1

  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班主任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4、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5、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6、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7、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2

  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登记、追踪制度。

  一、落实晨午检制度

  班主任每天早晨、中午到班级教室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在班主任手册记录班级学生人数、请假学生人数。对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及时发现身体不适的学生,马上实施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二、早发现早报告

  一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干咳、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三、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向属地教育管理中心报告疫情的是防控第一责任人校长,向属地疾控中心疫情报告部门是校医室。学校疫情部门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四、落实常规检查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五、落实病情追踪制度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康复者凭证返校

  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痊愈后,必须凭医疗机构的治愈说明(医生签字)方可返校。

  七、落实及时上报制度

  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学校如果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落实问责机制

  如在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各负其责。不按要求进行登记和追踪,造成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3

  为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师生应当自觉学习和了解各类传染病的相关症状,经常开展自我监测、自行检查,并严格遵循学校和我院的`晨检制度。学生中如有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任课教师、班长、辅导员或班主任。教师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告知教研室向院办报告。

  二、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执行学校晨检制度,切实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加强对本班学生身体健康监测和检查。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进行病因追查,追查结果需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认真登记;如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或疑似传染病等情况时,应将可疑症状的学生情况及时报告给后勤服务中心和学生处。

  三、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疑似传染病学生进行排查,并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学生患病情况及病因排查结果记录备案。

  四、学院书记、院长对本院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负有主要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经常关注本学院教师、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对因病请假、缺勤的师生,要督促其及时到医院排查,学生要联系联系家长到医院排查,并密切关注其患病情况和病因。如确诊为传染性疾病必须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隔离治疗。

  五、所有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报告自身健康状况,发现并报告学生身体健康异常情况。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立即报告后勤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

  六、学院疫情报告责任人发现各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师生健康状况监控卡没人一册,及时登记信息。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4

  第一条 辅导员要建立班级因病缺勤学生档案,对因病缺勤学生离校治疗期间进行追踪管理。

  第二条 辅导员要全面掌握和了解学生的患病原因和相关病症,以及所采取的`治疗方案,并详细登记。

  第三条 辅导员对因病缺勤学生要予以关心关爱,要经常与学生进行联系联络。

  第四条 二级学院要强化因病缺勤学生管理,每月要对本学院因病缺勤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形成本学院因病缺勤学生信息库。

  第五条 对因病缺勤学生的追踪管理,按照病发日期、治疗机构、每日病症、每日康复情况、返校时间项目逐一进行登记,全程追踪学生病情和康复情况。

  第六条 因病缺勤学生为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参照《西安翻译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学生疫情报告制度》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同时,二级学院以及辅导员要积极协同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周边人群接触情况,做到对传染性疾病的早发现、早防范和早治疗。

  第七条 对治疗期间要求返校复课的学生及家长,辅导员要做好说服劝阻工作,患传染性疾病及心理疾病学生复学复课必须持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诊断证明。

  第八条 因病缺勤学生的管理与在校学生一致,若有重大教育教学活动辅导员要第一时间通知。

  第九条 因病缺勤学生康复治疗追踪管理材料,由辅导员自行保管;患传染性疾病学生康复治疗追踪管理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保存,以备防疫工作开展。

  第十条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5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要求,认真细致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工作,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结合学校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内容

  1、按照学校新冠肺炎工作方案进行课检。对课检中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及时登记汇报并按规定处理。

  2、学生如因病缺勤,及时询问缺勤学生或家长,并将学生的`缺勤病因、主要症状(发热,咳嗽、乏力、胸闷、腹泻等)及就诊情况进行登记。

  3、对因病缺勤学生实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及时上报。

  4、因病缺勤学生如确诊新冠肺炎,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实施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疾控、属地社区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5、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记录表》与《课检记录表》填写和存档工作,以便追踪处理,确保新冠肺炎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汇总、登记、上报学校因病缺勤教职员工信息,并实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如确诊新冠肺炎,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实施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疾控、属地社区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7、 每日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

  二、工作要求

  1、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

  2、登记信息准确、追踪随访及时。

  3、按时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日报率达到100%;如有学生缺课,必须按时上报,缺课上报率达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工作工作小组

  组 长:尤国耀

  副组长:姚坚、吴洁

  成员:袁强、殷丽花、吴凤韦、王蓉娟及全体教师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6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二、晨(午)检工作人员应进行上岗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教职工和学生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

  三、晨(午)检工作人员上岗前一律戴口罩手套,经体温测量后方可上岗,有条件的.穿工作服。

  四、落实专人每日对测温计做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意外故障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人工体温晨(午)检。

  五、学校门口设立监测点,师生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晨检在学校门口进行,值班领导完成检测任务。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师生要再次进行入校午检,班主任老师在教室门口进行第二次体温检测。晨(午)检工作的要点为:

  (1)测:测体温,额温大于37.3°为体温异常; (2)看:看师生的精神状态,面色等。

  六、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

  状况的询问与观察。询问和观察要点为: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并填写本班级学生健康状况表报校医室(卫生保健室)。

  七、晨(午)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立即将其转至隔离室观室等待,由校医(卫生保健教师)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见流程图),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八、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每日9:30前上报教体局,确保及时核实、跟进处理预警信息和发现疫情。同时相关名单交给相关班主任,关注学生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7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

  有关部门,学校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学校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建立卫生防疫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

  (二)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8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委

  、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

  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学校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丰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

  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县教委、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9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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