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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9 15:01:3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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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七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2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委、系部分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大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委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大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3

  支部经费是开展各种活动的物质基础。为加强经费管理,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特制定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一、支部经费来源

  1、党员党费收入。按照党章规定,所有赏应向所在基层组织交纳党费。经民革湘潭市十二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决定,党费标准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个别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以减免党费。

  2、支部所在单位的行政拨款。

  3、其他来源。包括支部创收、获奖或他人赞助等。

  二、支部经费保管

  1、支部经费统一由支部组织委员(或由支部指定的其他支部党员)保管。

  2、负责经费保管的.委员每年应及时向党员收缴党费,和向所在行政单位领取拨款,并造册登记。

  3、支部换届或经费保管者调整时,应及时办理经费的移交手续。

  三、支部经费的使用

  1、使用支部经费,须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少量工作急用的费用,可在事后报支委会审批)。

  2、经费使用后的报帐手续,应按财务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单据均应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3、支部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年年终应向全体支部党员正式公布。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 为了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经费(以下简称安保费)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安保费用的使用切实的落到实处,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xx地质矿山总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保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保费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按照xx总局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总产值的0.5-1%作为安保费;由财务设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总体规划额度后具体分配到以下部门:办公系统、xxx等。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全公司统筹、确保需要、项目计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计划财务部应将安保费纳入各单位财务计划,年初和年中分别提取50%入安全账户,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四条 安保费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2.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6.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7.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8.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工地、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 公司分管领导对安保费全面掌控。审批安保费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保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六条 各单位安全员应建立安保费管理台帐,记录安保费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项目生产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交回财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全公司安全投入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本公司安保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保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第八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安保费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保费提取、投入计划和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保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九条 安保费实行专户核算。各部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保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发现安保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保费的,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5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总工会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就加强全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党委政府和上级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上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基层工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物质奖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00元。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其中,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所用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本市范围内,并做到当日往返。其中,“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标准参照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是指基层工会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每人金额不得超过200元。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以上标准规定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工会。其他单位和经济组织的工会可以参照执行。区委、区政府已作出具体规定的,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八不准”要求,确保经费开支合规,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要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我校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性。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尽量避免赤字隐患。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室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的具体任务,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学校财务室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单位综合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报学校教代会通过。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学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4、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校长表态,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5、财务室于每学期末在教代会上汇报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8

  1.对于发给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列为经费支出,不得以编制定额、预算计划数字列支;

  2.购入企业办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为经费支出,但单位较大、数量大宗的'应通过库存材料核算;

  3.拨给的补助费、周转金应按实际拨补数,以批准的预算和银行支付凭证列为经费支出;

  4.拨给所属部门的经费,应按批准的报销数列为经费开支;

  5.拨给的各项补助款和无偿慈善投资,应依据受补助和受支援单位开来的收据列为经费支出;

  6.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存,直接列为经费支出,并同时将提存从经费存款户转人其他存款户,以后开支时,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购入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为经费支出,同时记人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

  8.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的数字列为经费支出。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9

  1、学生社团的所有经费需交社团联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2、社团活动前须写一份详细书面预算,写清购买物品名称,所需金额等,作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团联秘书处,并且在活动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团联主席审批,100元以上者由秘书长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5、发票(收据)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发票背面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8、报效单上社团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9、未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 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 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 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 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 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第十三条 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收取或缴纳参赛费的需挂靠单位和团委审核。

  第十四条 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正规票据(手写涂改无效)已审批的计划、预算交社联财务部(挂靠单位的社团上交实际发生明细或账目,以备审计),所有票据需经税务局查证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活动实际产生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报账完后的相关票据由学生社团挂靠单位保存。

  第十六条 交通费可使用武汉通充值发票和公交车票,需注明人数及往返地点,其他费用原则上不予开支。

  第十七条 下次申请活动经费应在上次活动经费报销完之后,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章 财务监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团委给予社团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相关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对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1、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2、不配合社联财务部审计的;

  3、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4、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5、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6、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7、决算超支严重的;

  8、不按规定配备专门财务负责人的;

  9、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11、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学生社团活动注册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社团管理,防止社团活动中出现不必要的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经费公开化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不断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社团例会上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二):帐目管理

  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帐本。收支情况要分项目记录清楚。要有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三):票据正规化

  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时,必须要商家索取正规票据,或做帐时,不得虚开假的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如发现违规,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四):拉赞助

  (五):活动结余金额的处理

  赞助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正常开展,任何社团不得以拉赞助来积累资本。社团活动结余的经费应记入社团帐本,用于下次活动的使用。

  (六):帐目的清查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对全校所有社团进行不定期的帐目清查。如有拒绝或抵触情绪或故意寻求理由拖延检查时间,并造成工作人员查帐困难者,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团委与挂靠单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七):活动的公开化

  社团活动必须公开化、正规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以社团名义招收成员或开展社会活动。参与社会活动不能单独操作,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

  1、办公费

  2、印刷费

  3、咨询费

  4、手续费

  5、水费

  6、电费

  7、邮电费

  8、物业管理费

  9、交通费

  10、差旅费

  11、出国费

  12、维修(护)费

  13、租赁费

  14、会议费

  15、培训费

  16、招待费

  17、专用材料费

  18、劳务费

  19、工会经费

  20、福利费

  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1个款级支出科目。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10%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13

  —师范系20XX级语文教育2班班费是维护班级正常运转,保证班集体学习生活开支的专项资金,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班费的开支项目应本着合理、科学、公开、节约的原则。为规范班费的'来源和管理,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班费,更好地发挥班费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班费的筹集

  班级全体成员自愿缴纳。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并于事前向系报批备案。由班主任和班委会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学意见后决定收取;额度控制在30元/人·学期以内,特殊情况如需超额收取必须专题报系审核批准。

  二、班费主要使用范围

  1、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活动,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文体器材等;

  2、用于班集体学风、班风建设,如订阅报刊,购买资料、体育器材、组织生活、宣传活动、班内奖励等;

  3、用于班级学生疾病、意外等临时紧急救助(事主事后归还),原则上应随时留存有不少于300元的“应急备用金”;

  三、班费管理

  (一)管理

  班费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共同管理。班长负责存折的管理,团支书负责密码保管,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收支的记录与发票的保管。需要班费开支时,班委提交申请书交于班主任处,班费使用审批后,由团支书从班长处拿存折支取,存折使用后需当天归还,存取款单据由生活委员保管。

  (二)使用规定。

  1、班费使用原则:计划开支、统筹安排、注意节约。

  2、使用班费必须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预算,经审批后方可预支。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报班长、班主任审核无误,班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班费使用凭证保留至毕业。

  3、班费收、支情况每月在班会上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结算一次,并张榜公布;学年结余班费转下年。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动用班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禁止使用班费请吃请喝,严禁私分班费等违纪行为。

  5、班主任、辅导员有权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费开支。

  四、其它规定

  1、本班同学有权对班费的使用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本系将会不定期对各班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受理学生举报。

  3、每个月向班级公布班费使用情况。

  4、对私分、挪用、贪污等行为坚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系及学生会使用经费,每学期末在系公告栏公布。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级管理工作,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增进全班同学的友谊与团结,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共同谋求12级珠宝二班集体利益与荣誉;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以及学院相关制度,以遵守学校和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为前提,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班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班班规总共分为四大板块,分别为:本班同学管理章程,本班班团委管理章程,户外活动管理章程、本班奖惩管理章程。

  第二章:本班同学管理标准

  第一条学习:

  1.上课时应当认真听讲,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禁止出现大声喧哗.捣乱等一切影响老师正常上课次序与其他同学听课的违纪情况;下课后应认真独立完成各科布置的作业,按时交作业,不得抄袭和因抄袭给其他同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回舍后应当认真温习书本知识,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听歌、玩游戏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违纪情况。

  3.平时课余时间应当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努力提高自己,抓住机会锻炼自己,积极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第二课堂的资质证书及执业证书的考试,为自己制定目标,一

  步一步的提升自己。

  第二条纪律:

  1.全班同学应当在早自习和平时上课、参加活动、参加会议等各方面严格做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到等。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

  2.不得在公共场合抽烟、酗酒、聚众斗殴、做不文明事情,更不得因个人违纪影响班班集体荣誉与利益。

  第三条寝室:

  1.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寝室的清洁卫生和个人卫生,随时保持各寝室的清洁与整洁;不得晚归、夜不归宿、不得使用违规电器(包括“热得快”、夹板、电锅以及功率在600W及以上的电器);不的私藏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不得偷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

  第四条参加活动:

  应当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以丰富自己的大学生活和加强和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活动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到,一切听从校、院、系和本班班团委的安排,并从中展示自己,为班集体争荣誉。

  第五条协作:

  应当按照辅导员老师和班团委的要求,积极协助班团委搞好本班的各项工作,团结其他同学,搞好班级和谐,为班级体争荣誉。

  第六条请假制度:

  因病或事不能按时参加上课、活动、会议、就寝等同学,应当面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如班主任不在学校,需用电话告知或向本系学生管理老师请假。请假条一式两份(晚上请假不住校需一式三份),一份交予系上检查部门,一份交予班长(晚上请假不住校的另一份交予宿管)。请病假需要有医生证明,超过一天(当天7:00—22:30)的,需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说明和病假条或家长亲自向本系学生管理老师和班主任联系请假。请

  假者务必在需要请假的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并向班主任请假,后告知班长,方便考勤方面工作的开展。

  注:

  1.本规定与《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配套使用。

  2.本规定由班团委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班主任。

  3.本规定未竟事宜,按照《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执行。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不足之处,以班团委要求为准。需要对此作出修改或增减的,需报班主任处,经批准后组织班团委讨论,再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三章:本班班团委管理章程

  第一条选举方法及基本要求: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必须对班主任和同学负责,受班主任和同学监督。

  第二条学习上做好带头作用,做到不拖后腿,争取更高的进步;作业应该按时完成,不得带头抄袭,影响其他同学。

  第三条纪律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得违反《本班同学管理章程》中的任意一项要求,相比本班其他同学而言,更应该严格按照本班各项规定要求自己。

  第四条思想上必须以为全班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谋取全班的利益为己任,积极配合辅导员和其他班团委做好本班各项工作;并且不断拓展思想和锻炼自己,用创新与适合本班的先进思想服务和管理本班级。

  第五条组织上团结一心,更要团结全班同学,与本班同学发生矛盾应尽快化解;努力寻求最适合本班班团委工作的方式方法,各项活动和例会必须严格按照其要求做,做到活动积极参与,会议积极参加。

  班委工作职责:

  一、具体班委构成:

  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心理委员、组织委员、舍长。

  二、班委的具体职责:

  各班委成员的工作需透明公正,受全体同学的监督、指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错误,自身要求如下:

  (1)在其位,谋其职。积极参加学校,班级活动,关心帮助同学。

  (2)平时表现良好,自觉遵守学校、班级纪律。

  (3)积极配合团委工作,执行(党)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党)团费自觉遵守(党)团的纪律。

  三、班委分工细则:

  (一)班长:

  “团结班委,凝聚同学,搞好班级建设,同大家一起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团结全班同学,协助班主任工作,使班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总体负责班级工作、安排与协调各班委的具体工作,带领全班同学遵守学校各项守则。

  3、协调班级外部关系,为同学提供一个较好的发展空间。

  4、发挥联系学校、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系里、学院、班级信息并努力完成他们交给的各项任务。

  5、了解班内各种情况,并能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6、审查批准数额较大的班费支出。

  7、对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召集班委共同处理。

  8、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二)副班长:

  1、配合学院工作,协助班长抓好学习纪律,重点负责学习风气整治。了解同学在学习上的困难和要求,联合学习委员、组织委员等相关班委计划并组织班级内的学习活动。

  2、积极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权利,积极配合团支书工作。

  3、协助班长召开班会与各项活动。

  4、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班一切组织纪律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5、负责打考勤,并向班主任汇报考情情况。

  (三)团支书:

  1、搞好班级团支部建设,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

  2、搞好团员的管理,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级政治学习活动。

  3、负责检查支部决议的执行情况,总结支部工作,主持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

  4、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支部工作计划,监督班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班级、班委工作资料进行汇总,做好留档工作。

  5、带领团支部协助班委管理好班集体。

  6、负责班内团费及各种捐款的收缴与记录工作。

  7、协助班长开展班级各项管理工作。完成好学校和老师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学习委员:

  1、统一负责班级日常学习事务,安排课代表、考试、教务等工作。

  2、经常与任课老师交流,向他们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篇15

  一、经费管理原则

  1、遵守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节约原则,加强我院各项经费使用和报销的管理工作。

  2、本规定所指经费包括行政公用经费、新上专业开办费、第二课堂活动经费、院创收经费和其他属于学院统管的经费。

  3、全院经费使用管理由院长负责,院长会同书记审批报销。

  4、各项经费使用实行"先申请、后使用"的管理办法,未经预先申请批准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二、行政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1、行政公用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各项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2、行政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院系日常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费、邮电通讯费、用车费、打印复印费、清洁卫生费、接待费等)。

  3、行政经费的.使用必须与院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特别是采购、用车和接待,要按有关制度履行审批管理手续。

  三、采购管理办法

  坚持购前审批,购后验收制度。要求:

  1、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购买,验收后由院长核批报销;

  2、超过500元以上的采购,尤其是单件价值在200元以上的物件购买,由院办公会议定后方可购买,验收后由院长核批报销入帐;

  3、为了加强采购过程中的监督,大件物品采购应由2人(或2人以上)同时参加;

  4、院长批准报销时应指明列支经费的来源。

  四、新上专业开办费管理办法

  1、新上专业开办费由院统一管理,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使用;

  2、用于采购的费用按有关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3、用于学术会议的费用按有关学术会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4、其他需从开办费中开支的费用,由院长提出建议,院务会议做出决定。

  五、学术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1、学术会议经费来源包括学校下拨的出差费、新上专业开办费中用于学术会议的部分、院创收增拨部分;

  2、参加学术会议必须经系主任推荐,由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同意并报请院长批准,没有经过批准的学术会议,费用一律自理;

  3、学术会议经费实行额度管理,分管院领导在批准参会时应同时规定经费额度,一般不允许超过经费额度,特殊情况超过额度时,必须说明理由,并经院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4、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差旅报销的标准,不能超标。

  5、会议期的旅游娱乐项目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资料费、会务费除非在会议通知中有明确说明,否则不予报销。

  六、创收经费管理办法

  1、创收经费由院长统一管理,分项目具体实施。凡项目本身发生的费用在项目收入中预先开支,待项目完成结算后,将净收益转入学院统一使用与管理。

  2、对联系有偿项目人员给予信息费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创收项目的费用开支由项目负责人安排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数额较大的费用开支,由院长直接审批;创收项目总支出预算及项目支出标准,由院务会议审批。

  4、院里使用未结算项目的经费(即不是直接因项目本身而需开支的费用),要在财务上予以区分,以便项目核算。

  5、院创收净收入主要用于院里发展事业(包括教学、科研、职工福利、改善办学条件等),在使用上应与公用经费分开,由院长核批。如需增补公用经费,应经过院务委员会批准。

  6、院创收收入和支出情况定期向全院教工报告,增强透明度。

  七、第二课堂经费管理办法

  1、第二课堂经费包括学校按学生人数下拨的经费和院根据财力增拨的经费及专项捐助经费。

  2、第二课堂经费的开支由学生办公室列出计划,报院长核批。

  3、用于采购的经费按有关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结算报销由院长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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