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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时间:2022-11-02 15:24:13 兆波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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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通用12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通用12篇)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1

  一、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公司奖惩制度:

  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各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三、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四、奖励及处罚情况:

  1、公司实行绩效奖金制度,根据本部门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中积极主动,细致认真,责任心强,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如期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给予全部绩效奖金。

  2、对因个人粗心大意导致工作失误或疏忽而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他人工作重复返工影响他人工作进度情况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罚。

  3、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事务的,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本月考核事项,对当事负责人进行酌情考核扣款。

  4、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调职或停职处理,造成后果与损失的,由被处罚当事人自行承担。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主管或经理报告情况。各流程责任人要各司其职,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并解决。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在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2

  第一条

  为客观地评价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提高公司对员工奖惩的准确性,更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原则。

  1、考核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优缺点,以扬长避短,达到自我完善和提高;

  2、考核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核应始终落到实处,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核自始至终应以公正公平为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第四条

  考核期限。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两种。

  (一)平时考核

  1.每季度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绩效和考勤状况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逐项认真填写《员工季度考核表》,并送上级主管复审。对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每月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附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3.平时的`奖惩情况应统计于表格中,每月归纳整理一次,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二)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年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根据被考核员工平时的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考勤考核及《喜乐员工季度考核表》,统计该工作年度该员工每个月的表现得出综合评定后送上级主管复审。

  第六条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说明。

  1.员工季度绩效考核

  分为自我评分和上级评分两步,首先由被评核员工自行给自己在本季度的表现如实打分,再由其上级主管打分,再交回人事部统计。(此部分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2.出勤考核

  1)迟到早退:

  每月允许迟到早退共3次,累计时间不超过30分钟。

  迟到早退3次以上,超1次5分钟以内扣1分,5-10分钟扣2分,11-30分钟扣3分,30分钟以上算旷工1小时,1小时以上算旷工半天。以后每增加一次,都按此法扣分。每次单独扣分,不作累加。

  2)旷工:

  旷工1小时扣5分。旷工半天扣10分,旷工1天扣20分,以此类推。

  3)漏打卡:

  每月允许有3次漏打卡,超过3次,每漏打卡一次扣0.5分,两次扣1分。以此类推。 (此部分考核每月汇总一次)

  3.平时的考核

  该项主要考核内容为纪律和规章,违反者扣分,满分100分,月得分总计在90分及以上者为优,80-89分者为良,70-79分为中,70分以下为差。具体内容及扣分情况如下: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2分

  ①长时间(0.5小时以上)接打私人电话者

  ②上班时间未完成当下工作而进行娱乐活动者,如上网购物、游戏、吃零食等

  ③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④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⑤开门者开门当天未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

  ⑥前台人员在岗位上进行网上娱乐和购物、吃东西者

  2)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4分

  ①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②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③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3)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6分

  ①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②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③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明显因员工个人原因,被上级单位查到而影响公司年终评定的

  4)门市午休时间必须有人值岗,若出现一次无人值岗门市负责人扣6分,门市当班人员扣2分。

  5)月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每年需交月工作小结11篇(1-11月),年终工作总结1篇。每人每月递交一份月工作小结,次月5日前递交,迟二天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6分。年终工作总结在次年1月5日之前递交,迟交作不交处理,直接扣10分,并全体通报一次,当月直接评定为“差”。

  (这部分考核通过平时看到后指出记录,或抽查记录进行考核,每月进行考核汇总)

  4. 考核总分100分,平时的考核占30%,考勤占40%,《员工季度考核表》占30%。

  1)月度考核总得分是根据被考核员工“平时的考核”记录、人事记录的“考勤考核”两项考核当月得分总和的平均分,即:

  当月考核总得分=(当月平时的考核总分+当月考勤考核总分)/2

  2)年度考核总得分是根据被考核员工“平时的考核”记录、人事记录的“考勤考核”及《员工季度考核表》三项考核分别总平均得分和各自所占比重的乘积相加即为当年总得分,即:年度考核总得分=各月平时的考核总分/12*30%+各月考勤考核总分/12*40%+各季度员工季度考核总分/4*30%

  第七条 考核奖惩

  (一)奖励

  1.全勤奖

  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包含试用期),没有迟到早退,没有请假,一次性补贴100元/月*12月=1200元。

  2.优秀员工奖(每项2个名额)

  ①能及时完成当下的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平时考核和季度考核相加平均总分为“优等”)的员工,公司奖励旅游津贴2000元内不提现(带薪旅游7天内)。限一年内使用,逾期作废。 ②连续三年都保持年度平时考核和季度考核相加平均总分为“优等”的员工,公司奖励旅游津贴5000元内不提现(带薪旅游7天内)。限一年内使用,逾期作废。

  注:1.年度平时考核和月度考核相加平均总分=年度平时考核总分/12+年度员工季度考核总分/4

  2.本奖项每年度评选一次。

  3.全优奖

  年度总考核为“优等”的员工,同时获公司全勤奖和优秀员工奖,另加带薪休假五天。

  4.年终福利

  满一年无过失的员工是每年享受短线游一次(三日内)

  满二年无过失的员工是每两年享受长线游一次(七日内)

  满三年以上的优秀员工是每三年享受出境游一次(十日内)

  (二)处罚

  1.月度考核分数在“差级”的,当众通报批评一次第二个月无休,全年二次月度考核“差级”的,取消当年短线游机会,每通报三次,扣除一个月的工资。

  2.年度考核分数在“差级”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年终奖金并取消一切福利。

  第八条 实施日期。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3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4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一)违反《卫生制度》、《例会制度》《财务制度》条款之一者;

  (二)不按规定办理相关广告发布、审查手续者;

  (三)凡在上班时间通讯不畅(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无法联系者

  (四)设计完成后不及时通知客户看稿定稿者;

  (五)设计方案传给客户后不及时跟单者;

  (六)客户定稿后不及时把工作移交下一环节者;

  (七)相关责任人不及时上报材料库存导致误工、影响业务进度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元的罚款:

  1、违反《设计、工具、车辆和材料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质量制度》和《工作制度》的;

  2、管理人员安排严重不合理,产生较大人工浪费的;

  3、工程部负责人为了顾及情绪,故意多带作业人数者;

  4、忘记客户或公司交待的工作;

  5、工程部远距离安装作业忘记带材料、工具或其它因准备不充分耽误工作时间影响工作效率的(包括出门不检查油箱导致半路没油的)

  6、业务登记不清楚,结账时出现漏单、单据丢失或业务参数不清导致无法收回业务款时由主要经办人或有过错环节当事人负责把业务款收回并罚款50元;

  7、合同管理人员未及时关注合同信息,导致公司违约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内容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元—200元的罚款:

  1、不服从上级管理的、顶撞上级;自身原因被公司责罚时拒不认错者,闹情绪者;消极怠工,言语冷漠、态度生硬的;

  2、离岗后留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3、发生和传播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者言论的;

  4、拒接电话、粗暴挂断通话、故意设置致电话无法接通者;

  5、对待客户态度恶劣或因个人失误造成公司客户流失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无条件解聘辞退,扣除所有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同时处以20倍以上罚款,并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股东如有下列行为者,除按上述惩罚外另处以取消其股东资格和权利,其股份资本以赔偿和罚款的形式转为公司资产;

  1、未能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的长时间旷工者或强行辞职者;

  2、故意浪费材料、损坏工具的、破坏设备者;

  3、偷盗公司财产的或利用公司材料和工具谋取私利的;

  4、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的;

  5、同事间打架斗殴或在外惹事生非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者;

  6、泄露公司或客户商业机密,转移公司客户的;离职后将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图纸等私自转让或泄露给同行或其它公司的;

  7、营私舞弊、虚报账目、贪污挪用、收受客户和合作单位贿赂,损公肥私者;

  五、考勤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5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5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

  3、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20元;

  4、打电话、发短信或qq留言请事假者,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20元;

  5、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罚款;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辞退处理: (1)单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以上; (2)单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8次以上; (3)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8天;

  六、有直接经济损失或对公司形象有较大负面影响的,按业务金额的10%进行惩罚,最高惩1000元封顶。

  七、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承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一经公司查证(含承接业务后转手给其它广告同行操作),除按承接业务的金额同比罚款外另扣除当月所有奖金;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随时罢免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并降低基本工资:

  1、不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顾全大局,不服从公司安排和管理;

  2、连续三个月业绩低于普通员工;

  九、工程部员工连续两个月以上业绩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业绩标准时,公司有权作出如下处理:

  1、降低基本工资;

  2、解聘辞退;

  十、在其它制度中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求处罚但无明确处罚规定的以《惩罚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所有惩罚均在最近一次工资发放时兑现;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5

  一、考核范围

  各分公司及各生产车间。

  二、考核办法

  主要考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润率、运费收入比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以财务部制订的目标成本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新产品、工装、木型、零活等未制订目标成本的,按照技术部门出具的工时定额、材料定额,销售部门出具的发货清单及运输派工单进行结算。具体办法如下:

  ㈠、对XX分公司的考核办法

  对机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

  1、利润率为25%,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资金周转率为0.4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05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㈡、对铸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

  1、成品合格率为75%,月末根据当月零工队结算工资的入炉料吨数、铸件入库吨数,计算铸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要求清砂、清锈及车间倒出的黑砂内不能混有面包铁、机铁(小机铁除外),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奖罚。

  ㈢、对锻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辅料小时成本。

  1、板材利用率为85%,根据当月仓库提供的领料数、废钢退库数及车间内未退库的备用下角料,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辅料小时成本为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㈣、对加工一、二车间、安装车间及机修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润率。加工一车间利润率为1%、二车间利润率为0、安装车间利润率为0.5%、机修车间利润率为2%。按会计报表上提供的`盈亏数,与目标成本相比较计算利润率。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㈤、对XX分公司的考核

  对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材料利用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运费收入比率。

  1、利润率为7.5%,每升降0l5%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材料利用率为68%,根据财务提供的当月领料数和下角料数,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资金周转率为3.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4、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5、冲压产品运费收入比率1%,收割机产品运费收入比率2%,按当月收入和运费计算。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㈥、对冲压一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万元产值辅料消耗情况。万元产值辅料消耗定额为83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㈦、对冲压二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辅料消耗情况。根据每月辅料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数据,坚决杜绝人为的调整现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发现作假现象,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2、由于工资在车间制造费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的情况下,允许车间合理运用预提和待摊进行调整,到年底汇算结清。

  3、计算材料利用率时,各车间的领料数应等于入库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4、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20xx年8月起执行。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基础管理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工作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礼仪

  第二条工作态度及待人接物和蔼谦逊,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执。

  第三条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不打骂他人。

  第四条上班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齐大方,禁止穿着怪异或暴露,禁止穿无领上衣、短裤、沙滩鞋、拖鞋等。

  第五条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

  第六条保持工作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七条不在工作间内吸烟。

  第八条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第九条凡违反上述2—8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情节轻微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罚款30元。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严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休假。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闲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页,或利用网络传播不利公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文章等。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工作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无业务需要不得长时间打电话。

  第十四条违反上述第10—13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五条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时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八条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欢迎您访问,欢迎您访问,

  第十九条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按程序请假。

  第二十条违反上述14—18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于部门违纪由部门经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凡部门员工一般违纪部门经理未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处理,致使该现象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10%,严重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50%。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同《公司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考核小组。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8

  一、考核目的:

  通过员工对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努力程度进行正确的评价,积极利用调动、晋升、调配、薪资调整及教育培训等人事管理,提供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从而促进公司的发展。

  二、考核原则

  1、绩效考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绩效考评应以规定的考评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绩效考评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客观评价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三、使用范围

  公司工程人员

  四、考核内容

  1、当月考勤记录10%

  是否按公司制度要求出勤

  有无无辜请假及矿工情况

  是否按照公司请假流程执行

  在私事于公司利益冲突时,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

  能否按部门领导安排按时到岗

  2、遵守规章制度20%

  服从公司领导管理,如出现无故抵触公司管理的

  出现消极怠工的、欺瞒领导的按情节

  是否安全文明施工

  是否有从事损坏公司名誉的事情

  3、工作责任感10%

  自律性: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听从领导工作上的安排

  主动性:无须督促,自觉完成份内的.工作

  责任心: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协作性:积极主动地与他人合作,共同有效地完成工作。

  4、工作能力20%

  是否足以胜任本岗位所要求的操作能力

  能否看懂施工图纸,并准确无误进行施工

  工作有计划性,并能根据实情的轻重缓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是否能合理地安排工作,较好地协调与他人的关系

  根据客观情况快速地采取相应的措施

  5、完成个人工作任务和质量20%

  是否按时完成公司部署工作

  去施工现场是否着装工服、工牌及安全帽

  是否按工程安全施工标准施工,出现违反规定的情节

  是否出现故意浪费工程材料或者损坏公司财产的

  6、岗位技能和熟练程度20%

  自己主动工作,并按时完成日常安排的工作

  是否按图纸要求施工,并无出错现象

  施工过程中,有无安全隐患。

  施工计划的完成率

  五、考核周期

  定期考核:月度

  六、考核形式

  1、明查:自查、互查、联查

  2、暗访:上级暗访、第三方暗访、社会监督

  3、量化指标

  七、考评结果及作用

  1、考评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奖金的依据。

  2、考评结果应向本人公开。

  3、考评结果作为员工年终优秀员工的主要依据。

  注:注:如遇客户投诉,调查后是员工的问题,每次扣款50元,如跟业主发生争吵,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完。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9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二)合理配置人员。

  (三)晋升、提薪。

  (四)奖励。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一)兼职、特约人员。

  (二)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三)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二)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二、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考核者训练

  (一)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二)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三、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一)E(Extra临时工阶层)——临时工。

  (二)J(Junior作业层)——Ⅰ。Ⅱ。Ⅲ。Ⅳ级职工。

  (三)S(Senior中间管理层)——Ⅴ。Ⅵ。Ⅶ级职工。

  (四)M(Management经营决策层)——Ⅷ。Ⅸ。Ⅹ。Ⅺ级职工。

  第九条考核的等级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

  (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

  (三)B——称职、令人安心(较好级)。

  (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第十条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作业层人事考核表》,《中间管理层人事考核表》、《经营决策层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实施

  第十一条实施期与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次,月和月。

  (二)考核观察期如下:

  1、与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月日起至第二年的月底,为期个月。

  2、与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月日起至月日,为期个月。

  第十二条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担当者,即考核人员,原则上按下表中规定执行。

  (三)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所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总务部长对此作出决定。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10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

  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

  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3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6.4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

  6.5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

  6.6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则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7.1.4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5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7.1.6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1.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8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9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10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11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7.2.10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2.11当班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7.2.12当班期间睡岗者,扣10分/次。

  7.2.13无故不参加例会、训练、培训者,扣2分/次。

  7.2.14记录不准确,各类资料上报不及时者,扣2分/次。

  7.2.15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包庇、纵容下属者,扣5分/次(项)。

  7.2.16限期整改不及时,未达要求者,扣3分/次(项)。

  7.2.17泄露公司机密、造谣、诽谤、打击、报复他人者,扣10~20分/次。

  7.2.18工作场地不干净、整洁,工作区域10平方米内发现烟头、纸屑,扣1分/次(处)。

  7.2.19故意刁难业主,向服务对象吃、喝、卡、拿、要,收取好处费,除退出非法所得、赔礼道歉外,另扣2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辞退。

  7.2.20主管负责人督查不严,导致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扣5~20分/次或另行处理。

  7.2.21业主(使用人)投诉、咨询时认为不属于本职责范围而不理睬、不引导者,扣2分/次。

  7.2.22各种考核事件如果有属于直接上级平时督导不周的原因,或此事是由其他人员、其他部门检举者,其直接上级应受相应考核。

  7.2.23各级员工对所属人员的各种考核,如果有涉及知情不报或蓄意护短者,将受到被考核人相同的考核。

  8.0考核细则

  8.1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细则

  8.1.1所管理物业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扣20分/次或予行政处理,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1.2所管辖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3所管辖物业各项管理、服务规范未建立、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项。

  8.1.4每半年由公司调查一次业主满意率,未达规定值,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5员工培训不符合有关规定,扣5分/次。

  8.1.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作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扣5~20分/次,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8.1.7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扣10~20分/次。

  8.1.8工作失职、渎职,经考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降职或其它处理。

  8.2收费员考核评分细则

  8.2.1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台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2各科目按规定记帐,按时结帐、对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建立、完善各种收费台帐,保管、使用好发票及收据,定期检查、核对,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3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不出差错,未做到,扣5分/次。

  8.2.4认真、仔细收取各类费用,无计算、书写错误,未做到,扣1~5分/次,收到假钞,自行赔付。

  8.2.5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欠缴费用业主/用户名单名细,延时或不准确,扣1~5分/次(项)。

  8.2.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物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2.7及时收集、整理、统计业主/用户入住、装修、租赁等资料,未做到,扣2分/次(户)。

  8.2.8认真耐心接待投诉,及时处理并跟踪督促解决,未做到,扣2分/次。

  8.2.9积极主动配合收费员催收各类款项,未做到,扣2分/次。

  8.2.10定期回访,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未做到,扣2分/次。

  8.2.11保持记录完整、及时、有效,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12管理好业主档案,不遗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项)。

  8.2.13按要求检查考核清洁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14客户报事报修投诉未及时处理,扣5分/次(项)。

  8.2.15未按期回访业主/使用人,扣1分/次。

  8.2.1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8.3协管班长考核评分细则

  8.3.1所管辖物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5~20分/次,未采取补救措施或处理不及时,扣 20分/次,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8.3.2不坚持原则,督导不严,包庇、纵容下属,扣5分/次。

  8.3.3所管部门被业主/使用人有效投诉,扣5分/次。

  8.3.4未按要求组织员工学习、培训、未作好记录,扣5分/次。

  8.3.5制度不健全,扣1分/次。

  8.3.6抽查夜间值勤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3.7不定期培训员工,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4协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4.1未按时交接班,记录不全或不清晰,扣1分/次(项)。

  8.4.2未按规定巡逻和详细记录巡逻时间情况,扣1分/次(项)。

  8.4.3未按规定对人员、物品进出进行有效控制,扣2分/次(项)。

  8.4.4当班期间,发生治安、消防事件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扣10~20分/次。

  8.4.5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项)。

  8.4.6被褥未按规定叠放,未做到棱角分明、平整、无皱纹,扣1分/次(项)。

  8.4.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扣3分/次。

  8.4.8擅自动用警具,有损公司形象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理。

  8.4.9当班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扣5~20分/次(项)。

  8.4.10其他有违本部门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应规定处理。

  8.5清洁工考核评分细则

  8.5.1地面(含台阶、沟、花台等)不干净、清洁,扣1分/次(处)。

  8.5.2侧面(含门、栏杆、墙面、墙上附件等)有灰尘、蛛网、乱贴8.5.3乱画(用工具能做到处),扣1分/次(处)。

  8.5.4顶面(含灯、灯罩、屋顶等)清洁未做彻底,不干净,扣1分/次(处)。

  8.5.5垃圾(果皮箱)外有污水渍、桶内有异味,扣1分/次(处)。

  8.5.6垃圾清运不及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扣1分/次(处)。

  8.6维修工考核评分细则

  8.6.1未做好对设施设备的安全、防火、防水检查,处理不及时,扣1分/次(项)。

  8.6.2不熟悉本岗位工作环境,违反各专业操作规程或工作标准,扣2分/次(项)。

  8.6.3未保持工作环境和设施设备整洁年,未做好有关记录,扣1分/次。

  8.6.4未完成日常定期巡检、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次。未记录,扣2分/次。

  8.6.5未按规定完成临时交办工作任务,扣1~5分/次(项)。

  8.6.6检、维修前,未做预案,擅做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形象者,扣5~20分/次(项),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

  9.0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自2005年元月一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考核事项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11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每月3天休制度。《轮休》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人事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售后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2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者,按旷工半天论处。1小时以上3小时以下着按旷工一天论处。

  5、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5天),予以辞退。扣发当月工资,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玩游戏 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每次20元罚款。

  8、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病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公司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篇12

  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物业管理公司全体职工开会研究决定,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勤:迟到一次扣50元,早退一次扣50元,无故脱岗一天扣三天工资,病、事假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二、维修: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维修,如出现推、拖、不及时维修现象的被住户投诉后经核实情况属实者,一次扣50元,三次以上,作待岗处理。

  三、卫生:每天必须保持小区卫生干净、整洁,房管员与保洁班长督促清洁工每天清扫小区,每星期三次清扫地下室卫生,如发现小区内卫生差,地下室卫生不干净,清洁工和房管员一次予以罚款各50元。

  四、绿化:房管员督促绿化人员及时对小区草坪、树木进行养护管理。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花、草、树木死亡的一次扣50元。

  五、电话:住户需维修给房管员打电话,房管员应及时接听,连打二次不接者,被住户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者扣除当月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得超过六次)。

  六、抄表:房管员抄表率:水表100%以上,如一项未达到扣除当月工资50-100元,未抄、漏抄、错抄、代抄水者住户拒交和少交的费用,由房管员承担,并扣当月工资的'10-15%。

  七、收费:收费人员必须每月收费率达到95%以上,做到与房管员及时联系,如未达到扣除收费人员及房管人员当月工资20%,连续三月未完成收费任务的人员,可作待岗处理。

  八、工作落实情况:做到每星期对小区检查一次,如未检查扣除当月工资10-20%。检查范围:绿化、卫生、考勤、小区维修等。

  九、着装、工作卡: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卡上岗。小区工作人员必须服装统一,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

  十、值班:星期

  六、星期日、节假日(房管员)值班,必须在岗,如发现其不在岗,扣款50-100元,并承担值班期间所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

  十一、财务:财务收费(水、电、暖气费等)的收支情况,必须及时按月上报本公司负责人知晓,如不及时报出或漏报的,扣财务人员当月工资的10%。

  十二、业务:包括档案管理,做到及时出据各种文字报告做到上传下达。考勤必须严格把关,如发现代打考勤者,考勤人员及代打考勤者各扣10元。

  十三、对已聘岗人员,如果工作表现不好,不能积极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住户投诉在二次以上,经理有权随时进行处罚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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