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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8 16:56:45 梓薇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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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6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6篇)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花坪镇规范化建设,严肃纪律,杜绝班子“走读”现象,不断增强镇干部职工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促进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区委《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制度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镇干部职工需按时上下班,一是镇纪委不定期进行上下班抽查考勤,抽查考勤结果进行通报;二是周例会或其他党政办通知要求统一参加的中心工作,由党政办统一点名考勤,考勤情况报由镇纪委备案处理。考勤情况按本制度第三款规定执行。

  二、请假制度

  1、程序要求。班子成员请假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各办公室主任请假1天以内(包含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干部职工请假半天以内(包含半天)由各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都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同意后交由党政办备案存档。全体班子成员必须按要求实行“五天四夜”住镇(区委已批准不需住镇除外),如有事确需不住镇,必须实行请假制度,由镇党委书记批准报备党政办后才可不住镇。

  2、病假。病假超过3天需出具医疗机构有关证明,病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年休假。对象为工作满1年以上的行政、事业干部,在安排年休假时,要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又要服从组织安排。累计事假5天(包含5天)以上视其同等天数的年休假予以抵扣,其未休假完的假期按相关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

  4、产假。女方顺产产假178天,剖腹产产假208天(包括产前休息天数),男方可请护理假15天。其他细则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

  5、婚假。干部职工享受婚假3天(含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丧假。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后,给予3天丧假。

  7、探亲假。对象为工作满1年以上的'机关干部职工且配偶或父母与自己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8、因私(因公)出国出境,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区有关部门备案。

  三、违规处理

  1、干部职工需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事务的,须及时告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外出不请假、办公室无理由找不到人一律按早退处理;对无故迟到、早退者按《劳动法》及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镇纪委根据考勤或党政办通报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者实行:第一次口头警告提醒;第二次实名通报;第三次镇纪委约谈;第四次(含4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2、因情况特殊,当时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回单位上班后3天内进行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一年内无故迟到、早退4次及以上的,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5天或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的,年度考核评定档次为不称职(不合格);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对全镇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加大治懒治散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务员法》及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实行考勤制度

  (一)镇干部职工的上班时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每周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除有特殊任务需要加班外,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二)考勤采用人脸识别考勤机扫描人脸记录考勤情况的方式,每周一、三、四、五实行考勤管理(周二为干部下乡驻点联系群众日),考勤管理每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15—8:45,签退时间为下午5:15—5:45。凡上午8时45分后签到视为迟到,下午5时15分前签退视为早退。

  (三)干部职工个人因公外出(出差、开会、下乡等)而无法签到、签退的.,需提前填写《洋青镇干部职工因公外出登记表》,报所在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登记表的,需征得所在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口头同意,并在因公外出后第二天内补填登记表],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做好汇总工作,并于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将本办公室上周登记表经分管领导签名后报送到党政办公室备案。

  (四)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劳动或组织其他活动实行签到或点名制度。有事要早退者,需报镇主要领导同意才能离开会场,否则当旷工处理,考勤情况当天通报。

  (五)考勤签到后不明去向,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无法联系上其本人安排工作的,当旷工处理。

  (六)考勤管理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每周一将上周的干部考勤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将情况反馈至党政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二、实行请()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请事(病)假,需填写《洋青镇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并报相关领导审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同时说明事由,并在回到工作岗位后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二)请事(病)假具体审批权限为:镇班子成员请假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请假1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其它干部、职工请假1天内经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含2天)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三)请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由所在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主要领导批准。

  (四)休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等,报告本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由镇主要领导审批。

  (五)凡不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实行处罚规定

  (一)当月累计上班迟到、早退达到5次,按旷工1天处理。

  (二)中途无故离岗、缺席会议或集体活动1次的按旷工1天处理。

  (三)一个月事假累计3天以上不超过10天,病假累计5天以上不超过15天,本月乡镇工作补贴按50%比例发放;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15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本月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8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正式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四、实行监督制度

  (一)本制度是参照《公务员法》及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的,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要互相监督并自觉遵照执行。

  (二)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负责人)要实事求是把好考勤关,同时加强对本部门干部的管理,安排好本办公室的工作。

  (三)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本制度顺利实行。严重违反本规定者除按本制度处罚外,分管领导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训勉谈话,屡教不改的由镇党委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作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勤管理工作的领导,镇成立考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勤管理办公室(下称考勤办),考勤办设在镇组织办,考勤办正、副主任分别由镇组织委员、党政办副主任担任。镇考勤管理日常具体工作由考勤办负责。同时成立镇考勤管理明查暗访小组,各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由各班子成员带队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二、考勤对象

  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勤的方法与管理

  (一)考勤方法

  1.以人脸识别打卡机签到登记为主,以工作人员动态管理和明查暗访为辅。

  2.设置工作人员动态栏,工作日由办公室负责人在办公室挂牌公示本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岗、外出下乡、请假等动态情况,以方便上级部门、镇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监督和检查。

  3.实行明查暗访制度。由负责值班的班子成员带领分管办公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职工出勤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督查干部职工打卡不出勤、在岗不在工作状态等情况,并进行造册登记,交镇考勤办备查。在暗访中发现打卡不出勤满2次的冲减其当年工龄假1天,以此类推,至完全冲减当年工龄假法定天数为止。接下来打卡不出勤满2次的,视为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二)考勤管理

  1.定期公布考勤结果。镇考勤办坚持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公布上个月镇机关打卡考勤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对于每月旷工累计3天或打卡不出勤累计2次以上的,由镇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将约谈内容形成书面谈话记录,由被约谈者签名确认后存档备查。

  3.考勤办负责对旷工人员、打卡不出勤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督促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交由镇党组会议研究进行组织处理。

  4.对于旷工人员,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粵人发〔2009〕217号)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津贴补贴若干问题的规定》(电人社〔2012〕77号)执行。

  5.平时考勤登记结果作为年终考核、提拔任用、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四、正常打卡、异常打卡界定

  (一)正常打卡界定

  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在本单位指定的打卡机和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打卡。在上班时间前和下班时间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正常上下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二)异常打卡界定

  1.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上午8:30,下午14:30)之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2.工作人员下班时间(中午12:00,下午17:30)之前打卡的,视为早退;

  3.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小时前及下班时间一小时后打卡的,视为无效打卡。

  4.工作人员上下班如有异常打卡情况,本人应如实在考勤系统填写行政审批(“外勤、请假、补卡申请”),说明异常打卡原因,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五、缺勤的处理

  (一)上班没有签到而下班签到的视为迟到;上班签到而下班没有签到的视为早退;上下班均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二)上班迟到或早退累计满4次的视为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三)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15个工作日的,或者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六、请假程序和事假、病假的规定

  (一)请假的类别和期限

  工作人员享有的'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及节日假等。各种假期的期限按国家规定的期限执行。

  (二)建立请销假的制度

  1.凡是需要请假的,个人应事先提出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2.工作人员请假审批制度。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请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由书记审批;股级以下干部职工事假二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二天以上五天以内的由镇长审批,五天以上的由书记审批。

  3.事假。根据电人社〔2012〕77号“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停发其当月工作性津贴”。请事假的在本人的公休假中冲减。按政策规定补休假的除外,在休假时应注明为补休假,并提供补休假的依据。

  4.病假。请病假要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医药费收据等相关依据,并按程序审批。根据电人社〔20xx〕77号“工作人员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的(含三个月),第四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停发其超过时间的工作性津贴”(每月工作性津贴按30天算,超过时间按天数扣除)。

  5.执行休假报告制度:股级以下干部休假期间离开茂名地区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副职班子成员休假期间离开茂名地区的,必须向书记报告。

  6.因急事、疾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致电请假,经批准后生效。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回单位上班的,应申请续假。对既无正当理由,又无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奖励规定。带薪休假、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支付办法,按照电办字〔20xx〕53号、电人社〔20xx〕94号和电人社〔20xx〕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干部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在星期六、星期日因公务加班工作的,按政策安排补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公务加班的一天按一天补休。

  (二)惩处规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查岗、查考勤记录,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在考勤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包庇,或申报异常打卡登记管理过程中出现搞人情交易、以假乱真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相冲突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由镇考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行业管理办法,结合镇机关实际情况,制定《大水坑镇干部管理制度》。

  一、干部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所有在编工作人员、三支一扶、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等在岗人员。

  二、镇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事项。

  三、日常考勤的具体办法

  (一)干部职工日常考勤实行指纹(脸谱)签到,每日签到两次,如遇下乡、接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写情况说明由主管领导确认属实签字后,报党政办存档的按正常到岗算。如遇开会等有明文通知的工作而不能按时签到的,由具体人员将文件等具体证明报办公室存档。情况说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因在不能签到的次日及时报办公室。

  (二)遇阶段性下乡、野外操作等重点工作,一段时间内不能按时签到的,写情况说明,注明原因和具体时间,由主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存档后可不履行签到手续。

  (三)日常考勤实行周通报制,每周周一例会通报上周考勤情况。

  四、请销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需请病、事假的,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长审批,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党委书记审批,事假7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党委书记审批,并报人社局备案。病假7天以上两个月以内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党委书记审批,两个月以上的按此程序审批后报人社局备案。

  (二)镇班子成员请假3天以内(含3天)须经镇党委书记审批,3天以上的'经书记审批后报组织部审批。

  (三)干部职工请假因在办公室填写统一格式请假条,经相应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存档。病假需附附相关证明。

  (四)年内事假累计20天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五、考勤结果运用。

  (一)干部职工不按时签到,且没有合理情况说明或请假的视为旷工。旷工连续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1年内累计10天以上20天以内(含20天)年底考核确定为基不称职(不合格),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含30天)年底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以上,累计30天以上按照《吴忠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平时考勤情况将作为年底干部绩效考核及职称晋升、晋级等相应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社区工作者、三支一扶等非在编工作人员,另行制定相应规定,按具体规定办理。

  (四)指纹签到情况为平时考勤重要依据之一,但因具体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酌定,不是考勤的唯一依据。

  六、凡是《吴忠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明确规定的相关事项,执行《吴忠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参照县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二、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书记、镇长对镇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考勤和综合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对管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和综合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各办公室主任或负责人对办公室内的工作人员的考勤和综合管理工作直接负责。

  四、镇机关原则上规定每周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出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如遇调休假情况,按调休假实际情况计算。

  五、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干部职工考勤档案。每日对所在办公室干部职工的在岗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并将考勤情况每周一上午向党政办备案一次。各办公室的主任或负责人应对考勤登记的真实性负责。

  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外出和因私请(休)假,必须提前向书记、镇长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并办理报批手续;干部职工因公外出和因私请(休),必须提前向管线领导和所在办公室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

  七、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的由管线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由书记、镇长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并到党政办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八、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九、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十、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十一、干部职工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

  十二、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十五、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六、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1、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定期备案考勤情况的,对考勤所在办公室主任或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2、各办公室主任或负责人对考勤工作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上级临时督查或镇纪委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考勤登记失实,视情节轻重追究办公室主任或负责人责任。考勤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

  十七、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对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十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废除20xx年9月1日实行的《程村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干部考勤内容包括:在勤、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点名未到和突发事件处理、重点工作完成等。

  2、工作时间就是根据工作需要单位规定的在岗时间。

  3、干部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单位指定的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1、干部请假一律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完审批手续后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2、干部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1)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

  (2)请假2天以上(包括2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主要领导审批;

  (3)请假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的,视作长假,请长假需本人、家属和单位签订长期请假协议,逐级报批;

  (4)凡请假者,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到岗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到岗不销假者,按超假对待;

  (5)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电话续假,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6)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严格按照区级规定执行。

  1、机关干部病假和法定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视作在勤。

  2、机关干部迟到、早退和开例会点名未到,办公室做好登记,以备查考。

  3、机关干部职工无故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4、申请请(休)假者需预先提前一周填写请(休)假审批表;请(休)假类别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看户假、计生手术假、病假、事假等。申请事项按规定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申请病假超过一个月,按照长期病假有关规定逐级报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销假、缩短或延长假期在“备注”栏记录。

  5、如遇重点工作、突发事件或节假日确需加班,经主要领导核准后,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6、在本职岗位或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上,因未尽职尽责或故意延迟不办造成一定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经领导会研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组织纪律处分。

  7、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以单位的规定为准。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建立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

  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二、考勤要求

  1、工作人员考勤由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负责,局领导由办公室负责。

  2、学习及会议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3、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考勤要及时、登记要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或串岗、不得上网聊天、炒股、游戏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5、需请假者,按局请销假制度办理。

  6、各科室(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向科室(中心)负责人报告,科室(中心)负责人因公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长或办公室报告,并委托科室(中心)其他人员代班处理日常事务。局领导外出必须向办公室通报去向。

  7、局办公室对考勤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下列特殊情况,不计迟到、早退

  1、需接送7岁以下小孩入园、入学人员,可允许上班推迟和下班提前各20分钟。

  2、哺乳人员允许上下午上班时间抽空半小时。

  四、考勤奖罚

  1、当月出全勤的,加发一个月考勤奖。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考勤奖10元,扣完为止。

  3、请病、事假的每缺岗一天扣考勤奖13元,扣完为止。

  4、旷工一天,扣发当月考勤奖;

  旷工二天,加扣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50%;

  旷工三天,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全扣;

  旷工三天以上,扣除全年所有奖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连续旷工超过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进行降职降薪处理。

  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规定报批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旷工期间按日停发旷工人员基本工资。

  5、在考勤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当月考勤奖,另扣岗位责任制考核奖的10%。由此类推,并取消当事人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6、在作风建设等方面被区级媒介通报批评、曝光的,每次扣300元,以此类推;被市级媒介通报批评、曝光的,每次扣500元,以此类推;被省级及以上媒介通报批评、曝光的,每次扣1000元,以此类推。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落实好值班坐班制,原则上与镇政府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所有村干部正常上班时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特殊时期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坐班村干部未经准许外出不在村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3分,第二次6分,依次类推,全年超过3次的诫勉谈话。

  落实好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两天以上要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书面报党建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请假一天的'向包片领导请假。会议及大型活动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特殊情况除外),确需请假的(除病假外)第一次扣除绩效6分,第二次7分,第三次8分,第四次由镇纪委约谈。

  对于不请假外出的,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10分,第二次扣除15分,依此类推,连续不请假外出7天以上的由镇纪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落实好工作职责。各村支部书记是落实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要按照支部书记的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每1次1项工作任务扣当月绩效3分,第2次累计翻倍扣,依此类推。如影响全镇进度的,对支部书记和责任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15分。

  落实好会议制度。会议通知到村书记,由村书记安排落实。村干部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议请假的须有书面假条。迟到、早退1次扣2分,影响会场秩序1次扣3分,未做好会议笔记1次扣3分。以上情况如发生第2次扣分翻倍,第3次通报批评,第4次诫勉谈话。

  对于无故缺席会议的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12分,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三次由镇纪委处理。

  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安全稳定负总责,要积极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报告的同时主动想法化解矛盾;对于久拖不决的、重视不够的,年底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村干部要在巩固脱贫成效、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村至少要有一个规范运营的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每年不低于20000元,对于完不成任务的村,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支部书记负责分配补齐,补不齐的从村干部绩效工资中扣除。

  做好各类迎检工作。迎接上级检查要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能拖拖沓沓,敷衍塞责,甚至逃避检查。迎接各级检查受到好评的,涉及村所有村干部按照县、市、省检查1次分别按照1分、3分、6分进行奖励;对迎检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涉及村干部1次扣5分。

  在年终村级工作考核排名倒数和在省、市组织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中(如: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全域无垃圾等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影响全镇考核结果的,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进行评先选优,所有村干部扣发当月全部绩效。

  村干部要积极转发镇微信微博公众号所发布内容,对于转发及时的村干部及村在年底评先选优中予以加分。

  对于违反以上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的,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处理;对于在示范点建设、年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支部书记将实行末尾淘汰制。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学习制度

  1、村党员干部要按照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集中学习研究工作,村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实施。要做到开会学习有点名册、记录簿、参学(会)者有笔记本,并认真做好笔记。

  3、集中学习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无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处现金50元;迟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处现金30元。

  4、集中学习研究工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1—2个实际问题,并围绕普遍性问题,开展讨论分析,共同提高党员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月召开一次干部会议,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规定实施村干部坐班、带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轮值一天,在村委会办公室值班,由支部副书记负责具体考核值班情况。

  3、村上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因工作不实,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影响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问不落实的一律扣500元,并报镇纪委处理,连续2次,责令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镇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

  四、严格执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违规办事,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七、镇党委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调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并和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予以批评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责令辞职、免职或依法罢免。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村两委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村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村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村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支部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镇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各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一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村干部岗位工作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按《吴山镇村干部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内容,镇组织办会同有关部门,年终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

  2、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镇上的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二条: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一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扣除工资50元。

  第三条: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党政办备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查处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五条:村干部务必持续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状况,接到通知务必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出现1次扣除工资20元。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1次扣除工资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七条:建立村社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二定为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透过现场督查、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督促检查,无特殊状况不组织学习和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的,目标职责书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条: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汇报、衔接、安排相关工作,分析、研究阶段性矛盾纠纷,通报有关状况,促进工作落实。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九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务必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事一议的有关程序进行决策,若不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引发矛盾纠纷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职责。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民情访谈活动,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一个社的群众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十一条: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稳定职责机制,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因职责不落实,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追究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第十三条: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第十四条:全面实施镇村干部潜力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村社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对因作风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员相互制肘,群众威信不高,维护稳定措施不落实的村干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待岗、停职、免职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五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和原则办理。村社财务严格按照村帐镇管的规定执行,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一、学习制度

  第一条镇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村干部至少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镇村干部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报送党委副书记签阅,选送党委书记审阅。

  第二条镇干部必须深入村组调查研究,每年撰写2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工作信息(以在县级以上报刊、媒体、网站刊发为准)。

  二、会议制度

  第三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确定时间并主持会议,会议议题必须先报党委书记审定,未报党委书记审定的,不得列入会议议题。党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委员不得无故缺会、迟到、早退,党委委员有3次以上无故缺会的,将报上级组织按规定处理。

  第四条原则上一月召开一次镇村干部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得召开,能合并召开的工作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召开镇村干部以上的会议,应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第五条召开会议前由党政办将会议主题、参会人员、时间、地点等事项提前一天通知到参会人员,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群众会议制度。各村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每少一次会议扣当年办公经费300元。

  第七条实行会议签到(点名)制,会议一律按规定通知的时间准时召开,镇村干部每缺一次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实际参会人数以会前会后签到(点名)为准,应扣款项在次月本人工资或津贴中扣减,迟到、早退和缺席情况在一周例会上由值周领导通报。

  三、请假制度

  第八条镇干部非节假日上班时间离开岗位,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违者每查实一天惩扣100元,三次以上诫勉谈话。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党政办每月对干部出勤情况进行公示。

  四、工作制度

  第九条严格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十条坚持签到制度。上午9:30前在办公室签到,由值周领导坐镇办公室监督,未签到者不得补签,严禁他人代签,若发现代他人假签情况,被代签者扣50元,代签者扣100元。下乡出差学习,党政办凭假条和会议通知考勤。一天未签到者,视为旷工一天,值周领导在下周一例会上以党政办通报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值班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值周、干部值班,要保证随时有人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1、值班时间:周五下午18:00起至下周一上午8:30止。

  2、值班职责: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负责日常安全环境卫生和机关内务管理。

  3、值班要求:周末值班由值周领导和两名普通干部负责,凡值班人员不在岗或在岗不履职的,每查实一次惩扣100元/人。天。

  第十二条驻村工作制度。正科级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3天,副科级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4天,一般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5天,每少一天扣减相应的下乡补助。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镇村干部要定期梳理和掌握群众所思、所盼、所怨的事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第十四条请示报告制度。涉及安全、稳定、信访等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逐级报告制度,因请示报告不及时或不按程序报告,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严格问责。

  第十五条重大事项处置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遇急、难、险、灾事件到场制度,镇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解决问题,因处置不力导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问责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信访接待制度。镇村干部要认真坚持信访首问责任制。能够现场答复或解决的,要立即答复并限时办结。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必须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凡因处理不认真、不及时,造成群众集访、越级上访的,每查实一次惩扣200元。各村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到镇群访或缠访的,发生一例惩扣该村工作经费300元;到县级一例惩扣500元;到县以上的因接人等发生的接访费用从该村工作经费中惩扣。

  第十七条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镇村要定期公开财务、惠农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社会保障和党员发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大问题、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要及时公开。镇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联系电话要向群众公示,方便群众联系。凡因公开不到位、不及时,造成群众上访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用电用水管理制度。电费由政府统一结算后分解到单位或个人,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水费由政府统一结算,要节约用水。

  第十九条廉政工作制度。镇村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参与赌博,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在上班期间上网打游戏、看电影、网上购物,严禁以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严禁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违者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党委政府的文件收发由党政办负责,文件收发必须准确、及时、安全。上级文件统一由办公室签收登记,党委文件送书记阅批,政府文件送镇长阅批,再分送相关领导、部门办理。党委、政府出文由分管领导督促分管部门起草,分管领导阅后再报党政主要领导签发或会签,所承办公文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第二十一条严格公文管理程序和文书档案管理。文件、档案一般不允许随便借阅查档,主要文件、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查档,党政办做好登记,并督促归还。

  第二十二条加强公章管理,党委公章由党委副书记管理;政府公章交由党政办主任管理,并做好使用登记,未经主要领导审批不得携带公章离镇。

  第二十三条加强信息调研。凡报道镇党委政府工作动态的须经党委书记、镇长审批,然后上报。若分别被县、市、省报道,年终考核时给予奖励。

  六、目标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年度目标考核,年底由党委政府组成考核小组,对全体镇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集中考核,并作为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情况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民主测评制度。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村干部,每半年接受一次所在村群众的民主测评,参评人员包括联系村的镇干部、村社干部、本村党员、教师、群众代表及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结果与年度考核和干部任免挂钩,测评结果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或停职;确定为“不称职”达30%的`,按程序罢免。

  第二十六条凡年度工作获县综合考核奖励,其奖金按实际责任人计发;凡分管工作获县、市、省、国家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给予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奖励,获部门表彰每个档次降低100元标准,直接考核到分管领导和站所长。所分管工作,被县委、政府每通报一次扣除奖金或经费200元,并向党委书面检讨。

  七、目标督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党委政府成立六个督查组,在各项工作节点进行督查,镇纪委不定期专项督查,对工作中不落实的人和事一追到底,绝不姑息。

  八、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八条按照党委的分工,党委成员及各级干部的本质工作、中心工作、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工作、经阶段考核倒数第一的,在镇村干部会上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被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考核倒数第一的年终相关工作不予考核,对考核连续三次以上倒数第一的,镇村干部由纪委对其谈话,年终不确定等次。

  九、附则

  第二十九条制度解释权归党委会,制度执行以党委文件为准,任何人不得变通处理,各村及镇级单位遵照执行,并监督党委政府抓好落实。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5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

  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

  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

  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黄涉赌涉毒;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20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要做好笔记。迟到一次从年终补贴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实到人头)。

  第七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招商优环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必须的奖励。

  第八条:建立村主要领导述职制度,每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向乡党委、政府作一次述职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村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各村到乡领款至少有两名以上村干部到场。村级财务每年集中会审四次以上,村级纪委委员要参与村级财务会审,审查签字把关。财务会审结果要透过必须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并及时向村账乡代管办报账。对不能及时上报村级账务的村,乡里一律停拨该村所有下拔资金。

  第十条:村干部任职期间除享受上级的补贴外,年终各村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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