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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时间:2021-12-09 08:32:0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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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精选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精选5篇)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包括基础训练课、作文课、复习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学科的性质、目的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要求和教学规律,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对每一课应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学生应进行的思维训练等,教师要做到心中有数,理解严密准确,不出错漏。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重要的是备教法和学生的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有利于激励学生当好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切实能指导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抄袭他人的教案,每一课(章、节)的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小结、作业布置等,要明确地体现出教学过程和教法,无教案不得上课。

  6、备课形式以个人独立钻研备课为主,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每逢星期二上午第四节课为同级同科集体备课或评教评学活动时间,由备课组长主持,每次集体备课要有一位教师作中心发言并指定专人作好活动记录。

  7、学校建立教案检查评比制度,每学期检查两次,由教导处和科组长负责检查,教学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要求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向四十分钟要质量。

  2、教师上课必须充分准备,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整洁大方。

  3、上课应指导学生进行必须的预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明确,每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要漫无边际,东拉西扯。整个教学过程要严密组织使课堂教学既层次分明,又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是要照顾到差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课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把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贯穿到各科的教学之中,每一位科任教师都必须牢记:自己既是一位教学工作者,同时又是一位德育工作者,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坚持教书育人,努力做到“文道统一”。

  6、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尽量有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以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的机会,充分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使学生学得生动活泼,理解深刻,举一反三,能灵活应用。

  7、认真组织好学生的课堂纪律,不得让学生随意走动,随便讲话或搞小动作,课堂纪律不好不讲课,待维持好纪律以后才继续讲课,以免徒劳无功。搞好课堂纪律既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又要讲究方法,循循善诱,以理服人,更要从改革教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入手。

  8、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9、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不抽烟,不坐教。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

  10、尊重学生,偏爱差生,不漫骂、潮笑挖苦学生。坚决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严禁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包括罚站、罚抄书、赶出课室,罚晒太阳,任何形式的打人)。上课要认真负责,室外上课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课内外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加强“双基”的训练,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训练方式上应使学生有多动脑、多动口、多动手的机会,加深理解,提高实效。

  2、作业布置要适量,坚决反对“机械重复”、“题海战术”。为减轻学生课业过重负担,非工具科不布置家庭作业。工具科的家庭作业量为: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

  3、作业要求要严格,同级同科对作业要有统一要求。严格要求学生按质量按时完成作业。特别注意培养和训练学生从小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从一年级抓起,级级把关,务必抓出成效来。

  4、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做到符号清楚,字体端正明了,作业错误要指出,批语要多鼓励学生,多教给方法并启发学生自行改正,作文要重视培养学生自觉修改文章的习惯,对于差生,提倡面批。作业本一般要求同科设甲、乙本,以利收缴和批改。

  5、重视作业的'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及时讲评,查缺补漏;对于差生,要热情帮助,耐心指导。

  6、建立优秀作业贴堂表扬奖励制度。每学期每班起码要有两次优秀作业贴堂,学期结束、各班要对作业做得较好的同学给予表扬奖励,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7、在教学和辅导中,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又要重视选拔和培训尖子,提高他们的参赛能力,为校争光。

  8、对提差的培尖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四、考核学生要求

  1、对学生进行考查和考试,要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又能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2、考试命题要依据教学大纲要求,依据教材内容,不超纲,也不偏,紧扣“双基”适当灵活变化,考出学生的实际水平。

  3、必须严肃考试纪律,端正考风,经常对学生进行良好考风的教育,监考教师在监考时要认真负责,不看书刊,不随意离开考场,不允许学生以任何形式作弊。

  4、严格按试题的“评分标准”评改试卷,不得因是本校、本班、本科的学生的考卷而放宽要求,也不得对别校、别班、别科任学生的考卷有任何不公正的评分,要求实事求是、公正评卷。

  5、每次考试评卷以后,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并填好报表上交教导处,有利于改进和提高。

  6、改革考试的方法,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考查知识和考查能力相结合,课堂考试与课外表现相结合。

  7、学校建立奖教奖学制度,对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和学生,学校给予表扬奖励。

  五、听课、评课要求

  1、学校要努力形成虚心学习,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的良好风气,听课、评课是互相学习、共同研究的重要形式,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去听课,原则上应该先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按照督导评估要求,每学期学校行政听课人平均30节以上。科任教师听课人平均15节以上,学校按照每位教师听课节数给予评分。

  3、教导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都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电教设备、课本、椅子的准备等。

  4、听课时,听课教师要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不中途离场;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5、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授课学校、班级、老师、讲授课题、教学活动过程、板书、简评等。

  6、要认真参加评课,大家要秉着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该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

  7、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要做好评课记录。

  8、对校外举行公开课,学校给执教教师一定补助;对参赛获得名次的公开课,学校对执教教师给予奖励。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2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校内环境及所处周围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四条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该负责将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状况列为对校长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校园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

  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

  学校校园要绿化、美化。

  第六条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八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适宜。

  第九条学校要按规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辟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十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

  第十一条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第十二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

  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第十五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要求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

  第十六条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

  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应依具体情况,按以下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工商管理范畴的,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有关法规处理。

  (三)属民事范畴的,提请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构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认真执行和维护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中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反《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要贯彻上级关于电化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电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师培训活动,推动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程有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5

  一、校本教研规章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二)校本教研奖励制度

  1、物资奖励

  发表文章:市级奖励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2、量化考核奖励

  发表文章: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8分。

  (三)优秀课改成果展示制度

  1、学校定期举办优秀课改成果展示、交流、汇报活动。

  2、每学年将教师撰写的.优秀教学论文、案例、教学反思、教学精彩片段进行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并把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3、对各学科的优秀课,学校将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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