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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8 19:00:0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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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通用5篇)

  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1

  1)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及《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

  2)符合《护理工作管理规范》(广东省卫生厅,xx)、《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基础篇)》(广东省卫生厅,xx)等。

  3)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

  4)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简明扼要、清晰动态,不重复记录。

  5)重点记录患者病情发展变化和医疗护理全过程。

  6) 体现护理行为的科学性、规范性,体现护理专业自身的特点、专业内涵和发展水平。

  7) 调整护理文书书写的时间。护理记录不是交接班记录,不应在交接班时间书写。护理文

  书书写应当体现“实时性”,即在完成护理观察、评估或措施后立即书写。

  8)调整护理文书书写的场所和方式。各类护理文书书写场所应当随着“流动护理工作站(车)”前移到病房或任何护理工作的场所。护士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记录,随时做(观察、评估)随时记。

  9)护理文书的书写方式要体现和适应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连续性排班和责任制的`全人护理工作模式。

  10)明确权限和职责,谁执行,谁签字,谁负责。

  11)健全临床护理文书书写和管理制度。

  12)在建立前瞻性护理文书质量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护理文书质量评价的作用,促进护理文书质量持续改进。

  (2) 临床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要求

  1)护理文书的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护理文书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或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3)护理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画双线在错字上(并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

  4) 护理文书应由相应的护士签全名,签名应当清晰且容易辨认。实习期或试用期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由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并注册的护士审阅签名后方可生效。进修护士由护理部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出认定后方可书写护理记录;认定前,进修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必须由本院执业护士修改并签名。

  5)护理文书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笔书写,体温单中体温、脉搏曲线的绘画用蓝色和红色。

  6)为确保患者安全而设计的各种安全警示,如药物过敏、防跌倒、防坠、防烫伤、防自杀等,提供给患者时要在护理记录中注明起始时间。

  7)实施特殊护理技术前,有必要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8)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而未及时书写的记录,有关人员应在抢救后6h内及时据实补记。

  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2

  根据国家卫生方针与政策,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规范门诊日志及处方书写,门诊日志编号与处方编号一致,14岁及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日志和处方编号不吻合或有逻辑错误的扣20元,不进行编号的每张处方扣1元,以此类推,住院病人要按时登记住院日志(住院登记薄),并进行编号,住院日志编号与相应的病历住院号一致,不按要求编号的扣50元,住院日志缺项漏项者每项扣2元。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发热、腹泻等病人必须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发现传染病必须及时向防保组报告,报告率达100%,传染病漏登漏报1例扣责任人50元。

  三、按规定对入院病人进行病史采集和简要的体格检查,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完成住院记录,严禁编造病历。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的,每例扣5元,xx年累计病历书写及时率达不到80%,病历合格率达不到90%或编造病历情节严重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四、住院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并整理装订整齐,当月病历限于次月xx日止交护士长收集,然后统一交本院合医科,合医科初审后上交镇合医办审核报账,次月xxxx日未交住院病历的,每份扣1015元,因报账材料不全、病历缺项漏项较多,被合医局退回的,视为不合格病历,xx年累计不合格病历达10%的.按第四条处理。退回病历务必在5天内将病历整改完毕,否则每拖延1天每份加扣1元,丢失病历则按该份病历所损失的医疗费用金额扣责任人的津贴或年终奖金。

  五、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符合规范,处方中的药名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缩写或代号,必须有剂量(规格)、用法、用量,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不规范的每张扣2元。

  六、每天所有出入院的病人结账必须登记清楚,漏登1例扣责任人20元、每天所有处方、治疗单必须整理装订保存,漏整理装订1天处方、治疗单扣30元。

  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以及三查七对制度,住院病人至少实测生命体征二次,分别是入院时一次、出院前1次,危重病人增加测量次数。

  八、落实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遵循书面医嘱规定,落实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和诊疗核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九、认真落实无菌操作规程及消毒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和销毁记录制度,不落实销毁消毒制度或无相关记录的,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诊断室、收费室、药房等重要窗口科室开放时间为:夏秋季8:0020:00,冬春季8:0019:00,在开放时间内必须有医生坐诊,药剂、护士及收费等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否则视为脱岗,发现一次扣10元,若因不遵守值班纪律被上级通报的扣100元,责任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十一、对于在临床医疗活动中,若因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所致医疗差错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100元10000元,并追究责任人的其他责任。

  十二、工作人员要加强精密仪器或重要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不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若为可防范行为而责任人不履行防护措施而导致的损坏,责任人承担50%损失费用。

  十三、规范药品管理行为,建立药品出库记录台帐,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和验收入库制度,每季度对药品效期进行清理,对近效期药品进行上墙公示。对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损失,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四、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如特殊情况需换班者,事先报告科室负责人或业务副院长,并征得院办同意,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休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

  十五、两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每日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3

  (一)本室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临床药学技术人员、设备、图书等。

  (二)临床药学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有相当工作能力的药师以上专业人员担当。

  (三)临床药学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格的科学态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专业水平。

  (四)本室应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处方病历分析、新药疗效评价、老药再评价、不良反应以及血药浓度监测等工作。

  (五)临床药学人员要定期参加查房、疑难病历讨论,指导临床个体给药。

  (六)室内所有的仪器、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七)本室的衡器应按“计量法”定期检验,确保衡器的准确、可靠。

  (八)保持室内清洁,物品陈列有序,用后清洗干净,放回原处。

  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4

  (1)临床护理文书管理的基本原则

  1) 护理部根据广东省《临床护理文书规范》中的临床护理文书质量评价内容修改和完善本

  医院的护理文书质量评价标准,危重患者护理记录随时检查,保证记录的真实性。

  2)护理文书质量管理实施分级管理制度。要重视护士的书写和表达能力的培养。重视护理文书书写过程质量控制。护理文书的质量控制权限下放到组长。高级责任护士﹑专科护士﹑护士长要及时审查和修改下级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

  3)护士应熟悉首次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等各类护理文书的使用范围﹑使用护士层级(权限)、书写内容和方法。

  4)护理文书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重要证据,每个护士要重视自己的法律权利,做好住院病历的管理。病历车加锁,注意防止病历资料被偷窃﹑抢夺。

  5)护理文书是解决争议过程中的重要举证材料。护理文书或记录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管理,健全相关资料的保存制度,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保持其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纳入病案资料一并保存。

  ① 住院病历:一般由医院管理,患者有权复印其中客观部分的资料,主观部分的资料在发生争议时,共同封存。

  ② 门诊病历:在医疗机构建成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患者,由医疗机构保管,未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自己保管。

  6)提供法律凭证的护理资料的复印:可复印体温单﹑护理记录单﹑手术专科护理记录单,不可复印首次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交班本等。

  7)各病区要妥善保管医嘱执行单,严格执行“谁执行谁签名”的规定,各种执行单保管时间为一年,按照时间顺序放置,以利于查询。

  8)各护理单元科根据专科特点,提出修改护理文书书写格式的要求,经过医院护理部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和专科护理委员会同意并备案后,方可在临床使用。

  (2)临床护理文书质量的分级管理

  1)临床护理文书质量实施分级管理。

  2)临床护理文书质量的层级管理组织是由责任护士﹑护理组长或护士长﹑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委员会和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及专科护理小组(由专科护士负责)共同组成的三级组织架构。各层级对护理文书承担不同的`责任。

  ① 责任护士的职责是掌握患者病情,运用医学护理学知识和技能,正确采取护理措施,对实际护理过程予以准确及时的记录。

  ② 护士长﹑护士组长要对患者情况及护士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判断,分析影响护理文书的质量因素是护士能力﹑支持系统﹑落实培训或其他,特别要从临床护理的实际效果或临床护理质量的角度来分析和评价护理记录。要根据护理文书出现的问题,不断审视护士对调整本专科核心制度的理解,调整工作流程,修改﹑补充及完善工作指引。

  ③ 医院专科护理委员会要透过护理文书,了解护理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批准修改﹑补充及完善后核心制度的实施。宏观调控护理质量的现状,做出包括对共性的护理文书管理相关制度的种类和内容的调整。

  3)各层级人员应对临床护理文书质量进行定期的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跟进实施效果。

  4)各层级人员的职责应在护理实施中得到良好的体现,并反映在相应的护理文书上。

  5)临床护理文书由责任护士实时记录,独立完成,直接反映患者的病情转归和治疗护理过程。护士记录的质量,取决于护理文书质量分级管理的组织运作及其水平和效率,取决于各级护士能否清楚掌握护理文书管理相关制度且能否有效实施,并能否得到上级护士的适时指导,获得充分的培训和带教。

  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10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第三条、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第五条、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第六条、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第七条、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第八条、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第九条、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条、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第十一条、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第十二条、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第十四条、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第十六条、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第十七条、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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