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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协议书

时间:2022-06-17 16:30:1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出让土地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让土地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让土地协议书

出让土地协议书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法定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

  地号: 号

  规格:

  使用权类型:土地

  宗地面积: ,转让面积: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

  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整(¥ 元整)。

  2、付款方式: 年 月 日一次性付大写人民币 整(¥ 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 整(¥ 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 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周围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

  -2-

  给乙方。

  7、如果该宗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让土地协议书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法定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

  地号:

  规格:

  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

  出让面积: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让土地面积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乙方有权将该土地出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受让之第三方。

  4、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5、甲方拿到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违约金以国土资源局核算费用为标准),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由双方家属共同见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让土地协议书3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甲方确认其已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有偿方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甲方所有土地位于;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该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见附件一:宅基地使用证复印件)

  2、该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第三条 土地的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的投资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第四条 转让期限

  1、甲方愿将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永久转让给乙方使用。

  2、在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第五条 转让方式

  1、 甲乙双方商定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面积为 m2为计价面积,乙方以甲方土地面积交换商品房一套面积 m2,甲方交换商品房位置由乙方决定。乙方愿意以上述方式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与该地上的所有投资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第六条 支付方式

  1、乙方建设完工后,按本合同第五条转让方式于甲方兑现。

  2、甲方在交付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于乙方的`同时,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的原件全部交予乙方。

  第七条 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

  l、甲方转让了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转协议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按期收取转让费用。

  2、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及其继承人不得再对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行使任何权利。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与本协议所涉及土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放弃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不承担甲方以该转让土地担保、抵押、质押、转让、继承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权拆除、处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且根据乙方意愿建造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乙方享受未来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返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赔偿转让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还须赔偿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为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l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将来乙方无法行使或消灭土地权利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利时,须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市场价值的两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已经投资建造建筑物或地上附着物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的,迟延一日应赔偿转让价款的2%,如延迟一个月未支付的,甲方可解除协议。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使得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仍应按照协议的约定诚信地履行。

  2、本协议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所付款项。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前后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签订地: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出让土地协议书4

  出让方:全丰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全丰镇集镇总体规划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意向性投资协议。

  第一条 甲方协议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全丰镇全丰大道北西侧、广场北端,面积为10028.69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的具体情况见协议后附红线图所示。出让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属国有(已完成征用手续,正在申请用地指标)。

  第二条 乙方同意按双方协商规定以每亩38万元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规定的由出让方承担有关土地的费(税)。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571.64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协议双方签字支付定金 万元,20xx年4月底付 万元,余款在国土部门土地挂牌交易时付清。

  第四条 手续办理:甲方承诺在20xx年底11月份完成土地挂牌,挂牌后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签订正式国有土地出让

  合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工建设立项、规划、报建等手续由双方共同完成,甲方保证不影响施工与工期。

  第五条 土地利用要求:乙方在出让宗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_商住;

  (2)附属建筑物__按规划要求执行__; (3)建筑容积率_2.0以内_______; (4)建筑密度___50%以内_____; (5)建筑限高___35米________; (6)绿化比率___30%________; (7)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为准。

  第六条 其他双方约定:

  1 用地红线外道路、绿化、亮化、排水(污)由甲方负责完成,其中区域外道路硬化在同等价格下优先承包给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支付。广场西路硬化路面宽度为12米,广场北路硬化路面宽度为8米。

  2 乙方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用水、用电等由甲方负责到该区域,接入建设区内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在规划区内设置一广场,甲方承诺广场在10月份建成,面积保证在1万平方米。并承诺卫生院建在乙方用地小区西面,卫生院大门与小区对应。

  4 乙方必须在5月份开工建设,20xx年11月底主体工程完成,且临街配套建设全面完成。乙方按期完工,按规划建设,且按规定足额缴纳的地方税收,甲方承诺在乙方上缴地方税收中返还40%用于补助乙方配套建设。

  5 甲方如以后出让新地块,应提前告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让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以双方协商为准,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签字后正式生效。附:用地红线图一份

  出让方(盖章): 代表签字:

  受让方(盖章、签字):

  签订地点:全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4月 日

出让土地协议书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______号

  规格:____________15m×11m

  使用权类型:____________国有土地

  宗地总面积:____________165M2(合0.245亩),转让面积:____________165M2(合0.245亩)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大写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165M2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周围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7、如果52号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服务所见证。正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见证法律服务所: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出让土地协议书6

  出让方:坡头镇博立村委会东边垌村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郑国华 (以下简称乙方)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化农村环境,甲方同意将本村北面(村背)荒草地 亩转让给乙方作环村公路建设用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及付款方式

  1、该地块位于甲方村北(村背),总面积约 亩。受让金亩,总金额共 元,乙方使用该地的年限为永久性。

  2、付款方式:该地的.出让待甲方法定代表签字、村民代表以及乙方代表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亩土地的村让金人民币 元(¥ )。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该土地若要改变性质及变更用途,甲方需配合,在办理土地证,出让过程中,所需要甲方出具的有关用地证明手续及其它需补办或补签的手续,甲方在其职权范围内要无条件提供和配合,但一切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2、协议在签字生效及乙方付清甲方的土地款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施工及使用,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在使用该土地过程中要做好排洪灌溉设施,保证排洪灌溉渠道畅通。

  3、在出让过程中,若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出让,造成乙方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永不反悔。

  甲方:坡头镇博立村委会东边垌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出让土地协议书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X,身份证号:XXXXX

  住址:XXXX

  电话:XXXX

  法定共有权人:XXX 身份证号:XXXX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XXX,身份证号:XXX

  住址:XXX

  电话: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XXXX

  地号:XX号

  规格:15m×11m

  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

  宗地总面积:165M2(合0.245亩),转让面积:165M2(合0.245亩)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人民币XXXX整(¥XXXX元整)。

  2、付款方式:20xx年4月21日一次性支付大写人民币XXX整(¥XXX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XXX整(¥XXX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165M2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周围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7、如果52号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由保山市司法局隆阳法律服务所见证。正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见证法律服务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让土地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让土地协议书9

  根据____市(县)国让(合)字(200)第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局,与受让人____,双方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约定提出延建申请,并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万元人民币,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

  第三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各项约定履行外,同意该受让宗地容积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数不低于____%。

  第四条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该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____%,即不超过公顷。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第五条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六条出让人、受让人双方同意将《出让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土地闲置费标准定为相当于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第七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区分情况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

  (一)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退还受让人。

  第八条因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导致部分建设用地空闲,且具备分割条件,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建设前90日向出让人提出退还相应面积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出让方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将所收回土地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应比例的定金后,退还给受让人。

  第九条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还应当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支付土地闲置费。

  第十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及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投资额、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指标,对该宗地的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进行复核。

  受让人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属于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取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比例以及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

  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十五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要求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__款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

  (二)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批准手续后,由受让人按照批准变更时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该宗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差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签字): (签字):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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