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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4 10:06:30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用】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用】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本公司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定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和《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而制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签定劳动合同的范围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2、股东单位选派的员工,原则上都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组成。劳动合同的甲方为公司,由总经理签署;劳动合同的乙方为员工,由员工本人签署。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作内容;

  (2)、试用期;

  (3)、保守商业秘密;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劳动纪律;

  (8)、劳动合同期限;

  (9)、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其他有关事项。

  3、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工作需求及员工本人条件,征询员工本人意见来执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规定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公司与员工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自然终止条件出现为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长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条件

  (1)、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员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非关键岗位(公司确定)工作的员工;

  公司同意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3)、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的`员工;

  企业关键岗位的员工;

  企业出资派遣出国学习、培训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4)、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职以上的员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5、关于试用期

  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延续、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签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

  2、劳动合同的延续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见习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出现的;

  严重失职或违纪,对公司造成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员工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3)、员工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由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扣压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

  (2)、支付员工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发给本人1个月工资,相当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双方协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补偿金: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4、第四章第三条第1款的情况,公司还应发给员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的100%。

  5、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由公司出资攻读

  学历、学位或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应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学习结束后在本公司实行服务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务期限届满时,应自动顺延至服务期满。在服务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外,还要交还学习培训费用。

  (六)、劳动争议

  1、合同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应按双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劳动合同的附件包括:岗位协议书、专项协议书等,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对专项事物进行约定。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

  内容概述:

  1. 工作时间规定:明确每日工作时长、休息时间、节假日安排,防止过度劳动,保障员工权益。

  2. 出勤管理:设立考勤制度,包括签到、请假、迟到早退的'处理办法。

  3. 行为准则: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如尊重同事、保守商业秘密等。

  4. 着装与仪容仪表:设定工作场合的着装要求,保持整洁形象。

  5. 保密与竞业禁止: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约束员工离职后的从业行为。

  6. 奖惩制度:设立绩效评估标准,奖励优秀表现,处理违规行为。

  7. 沟通与报告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问题反馈渠道。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3

  台账管理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关法务部备案。

  第三条 合同管理人员为签订合同的联系人和法务联络员,负责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 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六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八条 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制定并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不包含劳动合同)。

  二、 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 合同档案实行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 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 需以公司名义订立各种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试用期内员工非经总经办允许不得作承办人。

  三、 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 合同文档以部门名称结合签署日期年月份进行分类编号。

  2、 合同编号规则:承办部门名称首字母-合同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示例:TGB-201102-001(推广部20xx年2月份第1号合同)

  3、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审查会签相结合的制度,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负全部责任。承办部门主管为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总经办和审查会签部门对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各相关部门和总经办依其职能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监察、审计。

  5、 公司内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签订合同或具有履约性质的书面文件。

  6、 合同承办部门和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合同台账,实行履行跟踪报告责任制,合同履行及原始资料必须由财务部保管,承办部门只留存影印件。

  7、 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财务部甄别并予以归案。

  8、 财务部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以有效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9、 各部门员工可在财务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进行登记,方可在财务部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10、 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11、 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2、 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3、 已签署的合同应明确支付方式及付款时间,并交予财务部及时催款。

  四、 合同文档的移交

  1、 各部门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周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财务部存档。

  2、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3、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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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

  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

  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

  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守秘密

  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

  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

  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

  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力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

  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30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

  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1、终止。

  2、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账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账(总账);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个人明细账);

  3、员工培训记录台账(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账(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账(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账(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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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满足客户评估需要,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公司决定落实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制订实施本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公司务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员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对需签订合同的员工介绍公司的优惠条件和相关情况。

  三、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做到字迹清楚,内容正确、完整有效。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页“用工单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车间名称,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写错别字。

  第2项有关乙方自然情况均应填写完整,合同期限根据公司要求填写,自签订之日算起,一般为一年。同时,乙方工作内容(工种)也应注明。

  最后一页(签章栏)的乙方签名应由签合同员工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填写具体签订时间,严禁代签或作假,确保合同有效。说明:

  1、只有夫妻关系的员工才能合签一份合同。

  2、员工有别名,并已在工资表中体现的,均应在填写的姓名后写上别名(加括号),并盖章或按手印确认,以免产生不良问题。

  四、签订合同的员工应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粘贴在备注栏上。

  五、各车间主任应对本车间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造册登记,对没送交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员工私自解除合同而离厂的,车间主任应在花名册上注明,并在15天内以联络单的形式,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汇总后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各1份,以便于冻结其工资和注销劳动合同,否则,造成应冻结工资被领取的,按公司规定追究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的责任。

  七、各部门主管应督促各车间按规定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掌握签订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情况。

  八、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劳动主管部门的合同验证工作,应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档等工作,防止遗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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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扬州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扬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合同签署权限

  一、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第五条、签订时间

  一、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一)。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根据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

  四、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教学、等高级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二、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公司每月15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上月工资。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第九条、公司按国家和扬州市有关规定协助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扬州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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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这一制度涵盖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安排及录用决策。

  2. 员工培训:制定入职培训和持续发展培训计划,提升员工技能和知识水平。

  3. 绩效管理:设定绩效指标,定期评估员工表现,为晋升、调薪提供依据。

  4. 薪酬与福利:设计公平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5. 劳动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程序,保障双方权益。

  6.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投诉,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7. 劳动保护:确保工作场所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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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保障女性员工在工作场所中权益的重要制度,它涵盖了健康、安全、福利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女性员工在生理特殊时期得到适当的关怀和保护。

  内容概述:

  1. 健康保护:包括定期的健康检查,特别是在孕期、哺乳期的'特殊健康关注。

  2. 安全防护: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避免重体力劳动和有害物质对女性身体的影响。

  3. 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安排加班,尤其在月经期、孕期和哺乳期,确保足够的休息。

  4. 福利待遇:提供必要的生育保险、产假、哺乳假等,以及相关的生活补贴。

  5. 职业培训:提供平等的职业发展机会,消除性别歧视。

  6.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女工了解自身权益,能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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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至关重要。它能:

  1 、减少工伤事故:通过规范防护装备的使用,降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停工期和医疗费用。

  2 、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防护装备可以保护员工免受职业病困扰,保持高效的工作状态。

  3 、遵守法规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受到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4 、塑造安全文化: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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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z物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同时也为公司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通过明确的.规则和程序,该制度能够促进公平公正的招聘、考核、晋升和福利分配,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降低人力资源风险。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制定标准化的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及录用决策,确保人才引进的公平性和专业性。

  2. 培训与发展:设立员工培训体系,涵盖入职培训、技能提升、职业规划等方面,助力员工个人成长。

  3. 考核评价: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作为晋升、调薪和奖励的依据。

  4. 工资与福利:设定合理的薪酬结构,结合市场行情和公司业绩,制定工资标准和福利政策。

  5. 劳动保护:确保符合劳动法规,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6. 员工关系:促进沟通交流,解决内部矛盾,增强团队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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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三条

  凡是与和泰纸业公司确定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本劳动合同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劳动合同进行指导、审查、监督。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公司与员工在确立聘用关系后应与员工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合同届满前10天双方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关系,如果决定继续聘用,公司应在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一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八条

  公司与员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合同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劳动合同自公司与员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的;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3、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4、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第十条

  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内容:

  1、合同期限;

  2、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

  3、工作条件;

  4、教育与培训;

  5、劳动纪律;

  6、劳动保护;

  7、劳动报酬;

  8、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9、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0、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11、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2、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和泰纸业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照湖南省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1、有固定期限的。其中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普通员工一般为1年,部门主任级员工一般为2年,部门经理级员工一般为3年,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为3—5年;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

  3、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4、试用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试用期限由合同双方约定。

  第十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3、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4、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节

  劳动报酬的支付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按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七条

  试用期员工实行月薪工资制,每月按试用期月薪的60%发放,剩余的40%待试用期届满一次性在转正后的第一个月工资中全额补发。如员工在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离职,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好离职手续,公司在结清工资时一并将剩余工资补发给员工。

  第十八条

  正式员工按职务级别分别实行年薪工资制和月薪工资制,其发放形式如下:

  1、实行月薪制的员工,每月劳动报酬按月工资的90%发放,剩余的10%在工作每满1年结算1次,在每满1年的`次月工资中一次性补发,如此类推。

  2、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每月劳动报酬按月平均工资(年薪工资/12)的70%发放,剩余的30%在每年12月进行结算,其中剩余工资的90%在次年1月一次性发放,另外10%留待次年再进行结算,如此类推。

  方案二: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每月劳动报酬按月平均工资(年薪工资/12)的70%发放,剩余的30%在工作每满1年结算1次,在每满1年的次月工资中一次性补发,如此类推。

  方案三: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按职位设有不同金额的合同保证金。员工可将每月平均工资的30%用来支付合同保证金,在达到合同保证金金额为止,也可一次性足额支付合同保证金。在合同保证金已足额支付后,以后各月可领取全额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决定终止聘用关系,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公司一次性将合同保证金发给员工。

  注:月平均工资按(年薪工资/12)的标准计算。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9、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的。

  第二十一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3、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4、公司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5、经公司同意,自费考入高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6、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7、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在住院治疗的;

  3、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劳动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本规定第二十条第1、2、3、4、5项,第二十一条第1、2、3、4项除外),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4、企业关闭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终止合同的。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双方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关系,如确需留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第1、2、3、4、5项除外),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一次性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给劳动者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第二十九条

  月平均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前3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五节

  劳动合同鉴证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应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合同鉴证手续。

  第三十二条

  劳动合同办理鉴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3、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鉴证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

  4、合同形式是否规范;

  5、当事人违约应负的责任是否合法、合理;

  6、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第三十四条

  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鉴证的劳动合同,由鉴证工作人员签名,并加盖劳动合同证鉴专用章,注明鉴证日期后才正式生效。

  第三十五条

  由公司统一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第六节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下列条件下,当事人可免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2、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约定不需负责,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后,用人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劳动者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者必须返回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不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之正当理由,自行离职连续7日以上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后,用人单位不发给其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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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定额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旨在合理分配工作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并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它涵盖了工作量的设定、考核、调整和执行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定额制定: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合理工作量,考虑工作难度、时间消耗、技能要求等因素。

  2. 定额标准:建立明确、公正的定额标准,确保所有员工在同一条件下公平竞争。

  3. 定额执行:监控员工完成工作定额的情况,记录工作数据,确保执行过程的透明度。

  4. 定额考核: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对照定额标准进行考核,作为晋升、奖励和培训的依据。

  5. 定额调整:根据业务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调整定额,保持其适应性。

  6. 员工反馈:建立反馈机制,倾听员工对定额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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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员工数量的增长,规范化的劳动合同管理成为了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一个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还能维护员工的正当利益,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以下是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一个示例,用以展示其可能的内容和结构。

  一、制度目的与依据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制定明确的制度,旨在建立公正、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合同签订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在职员工(非全日制用工除外)都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在入职后30天内与公司协商一致,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对于内退或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员工,则需签订专门的《内退(协保)人员聘用协议》。

  三、授权与职责

  公司总经理作为代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代表公司签署此类合同。此外,企业发展部负责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和执行,包括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工作。

  四、合同形式与内容

  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分为主件和附件两部分。主件即《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专项培训服务期、商业秘密保守等协议。这些主、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内容应涵盖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合同期限、试用期等诸多方面。

  五、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公司根据岗位特点和发展需要,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及以上。对于内退(协保)人员,合同期限为一年;学徒工则为五年;特殊岗位与重要岗位的合同期限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不签订单独试用期合同。

  六、保密与竞业限制

  员工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承担保守义务。公司有权与特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尤其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认为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

  当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因故需要解除或终止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企业发展部负责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并处理相关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事宜。同时,公司应与劳动者沟通,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合同解除或终止的过程公正合理。

  八、档案管理

  公司应妥善保存所有劳动合同文件,建立完整的员工档案。这些档案应由企业发展部管理,并且不允许除指定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劳动者本人进行借阅。

  综上所述,一个全面而细致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它既是对员工权益的保护,也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体现。通过遵循这一制度,企业和员工都能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共同推动企业向着更加繁荣稳定的未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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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招聘计划范围内,按照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组织执行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一)负责公司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实施工作。

  (二)负责指导、协助公司子公司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解释工作。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在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到岗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公司劳动合同按照岗位、职位约定不同合同期限: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岗位签订六年;

  (二)部门正副经理、事业部正副总经理签订六年;

  (三)分公司经理(大区经理)、加工厂(正副)厂长签订六年;

  (四)公司员工签订四年;

  (五)科研技术骨干人员:课题科研专家签订十年,中级职称以上其他科研人员的签订六年;

  (六)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

  (七)对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前款(一)至(五)款执行。如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签订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合同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或员工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签订及续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对于首次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二)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的员工,在其合同期限届满前六十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员工本人意愿,在收到通知五日内,提出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人力资源部收到意见五日内,对各部门上报的拟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法定代表人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五日内进行审批。

  (四)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意见后,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组织办理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五)对于首次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查验其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其它能够证明该人员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不予聘用。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一)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

  (二)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或员工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十二条 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合同履行期内,员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变更申请,人力资源部在3日内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收到文件后3日内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意见,在3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书面答复。

  (二)合同履行期内,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员工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员工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向公司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书面答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

  (三)变更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或者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原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续签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由人力资源部提前四十天将届满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单》提供给相关部门领导,相关部门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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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工作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管理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流程、岗位要求、面试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 培训与发展:制定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定期提供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规划。

  3. 工作分配与绩效管理:明确职责划分,设定绩效指标,进行定期评估。

  4. 薪酬福利:设定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保持竞争力。

  5. 劳动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的程序,保障双方权益。

  6.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明确工作时间,确保休息权,合理安排假期。

  7. 安全与健康:制定劳动保护措施,关注员工身心健康,预防工伤事故。

  8.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间的纠纷,促进团队和谐,提升员工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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