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职场文书>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时间:2022-04-10 08:37:32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集合九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劳动合同集合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20xx年9月30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20xx年09月30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20xx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20xx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20xx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 元,每月工资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一、关于调岗

  1.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即: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除第1项中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调整工作岗位。否则属于违法。

  二、关于降薪

  1.单方变更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按照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

  (3)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4)其他情况的单方变更

  2. 协商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即: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除第1项中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降薪。否则属于违法。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即:除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四、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即:如果劳动合同是到期终止、公司破产或者解散,用人单位也应支付你自20xx年1月以后在其公司每工作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关于待岗

  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3、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4. 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5、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4条规定:“经济困难的企业执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确有困难,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1)《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关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企业主管部门有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银行也要拿出一部分贷款,共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3)《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

  业发给生活费。’

  六、关于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七、关于年休假

  1.《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单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标准低的,应该要支付3倍工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八、关于社保缴费不足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第1项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16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63条、第86条的规定处理。即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

  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据此,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张权益。

  九、关于公积金缴费不足

  1.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关于失业证明

  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现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也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 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称的赔偿责任,主要是指因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致使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些损失都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可是现实中有的单位以聘书来取代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聘书是不是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告诉您。

  一、聘书是不是劳动合同

  聘书并不属于书面劳动合同:一方面,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聘书属于公司经过面试后,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劳动者对此可以接受或要求修改相关内容,甚至也可以拒绝接受。接受则意味着承诺,双方应当据此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现实中,如果聘书的内容具备了上述必备条款,劳动者也已经直接签字认可,表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聘书因而转化成劳动合同,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反之,要是未经劳动者直接签字认可,则意味着尚未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合同的违法责任如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可知,聘书并不是劳动合同,所以要是单位只向你出具聘书,而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在实践中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很多,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是可以要双倍工资的,那该怎么向劳动者索要呢,索要双倍工资有没有时间限制?此外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呢?这些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索要。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地址:XXXXX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为__年,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乙方试用期期限为___个月, 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依法设置员工劳动时间及员工考勤制度。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基本工资起点定为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除第三条第(四)点规定的情形以外,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乙方加班工资。上述加班工资计入甲方发放给乙方的当期绩效考评金额中。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法律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及甲乙双方结束聘用关系1年内,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妥善保管收悉的商业秘密,不得作为为甲方工作的任何其他用途。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直接及间接损失、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等。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本市的法定标准执行,如本市未有规定的按照本省法定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劳动合同 篇6

  劳合字(20xx年)第 号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受 用 人:(以下简称乙方)

  受用人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公司需求本着公开招聘、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 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乙方为甲方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明确用人单位和受用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条约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年,自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届满,合同自行终止,若需要续约,需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国家的以下第 种工作制度:

  A.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三条工作内容及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确认工作责任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应本于工作职责道德、专业技术技能指导等进行培训,乙方应接受公司教育培训考核。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地、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5、根据乙方的能力及表现,甲方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权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最后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 甲方现行工资制度标准及岗位区别, 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余福利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2、甲方实行新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根据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调整乙方的工资额。

  3、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乙方发放上月的工资及各类福利。如公司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几天,乙方个人所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及工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职期间应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与劳动保护。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停工医疗期限和有关待遇按劳动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等,甲方应按国家和昆明市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规章制度

  1、甲方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严守商业机密。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照奖惩规定给予乙方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由于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定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经由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2)遇不可抗因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时。

  3、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实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时。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伤害公司信誉,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

  (4)乙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供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胜任甲方另行安置适当之工作时。

  (2)乙方无法胜任劳动合同约定这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适应所有工作时。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议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时。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时;

  6、双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并进行交接。但甲方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乙方及辞退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除外。

  第八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自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争议一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因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并于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

  受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居住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1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1条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第2条 乙方 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2、劳动合同期限第3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4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5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6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7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8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5、劳动报酬第9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第10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6、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101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xx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102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xx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2、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1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3、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2101条中写明。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5、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6、本合同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一、协议各方

  1、甲方:_________(借用单位)

  2、乙方:_________(借出单位)

  3、丙方:_________(被借用人员)

  二、协议内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借用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因_________需要,在征得丙方同意后,向乙方借用丙方至甲方_________工作,本协议借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借用期间,甲方负责丙方的工作安排、考核、支付相应薪酬,甲方与丙方协议确定丙方的薪酬标准、核算及支付方式。

  3、借用期间,甲方承担丙方的劳动安全和其他相关管理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4、借用期间,乙方停发丙方的职级工资等所有工资性待遇,保留人事关系、档案工资、并按规定及时调整。

  5、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涉及人事管理的申报、证明和批准手续。

  6、借用期间,丙方享受乙方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公共福利待遇。

  7、借用期间,乙方保留丙方的退休待遇,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乙方人员同等条件办理退休。

  8、甲方应就乙方为丙方提供的各项待遇和管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和借用管理费,补偿金以丙方档案工资为基数,按当年度属地各项社会保险及统筹缴费比率计算,管理费按补偿金的20%计算。补偿金及管理费按社会保险年度测算并报产业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后缴入_________财务处。

  三、违约责任

  1、协议各方如不能履行本协议商定条款,应先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相应赔偿。

  2、其中,协议期未满而提出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分别向其他两方支付不少于_________个月丙方档案工资和乙方补偿金及管理费之和的赔偿。如有两方共同违约,第三方有权要求两违约方分别按上述标准赔偿。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报产业人事主管部门见证并备案后生效。

  2、协议如有其他约定,可制定附件并在本条后注明与本协议同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9

  劳动合同合意解约

  企业名称(甲方):________

  职工姓名(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订立了为期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经________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约书。

  另: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保税区劳动人事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我是08年9月上夜班期间在公司工作岗位上负的工伤。当时公司陪我到嘉定中心医院救治,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解约书》。到十一月底合同到期的时候,公司不再与我签定劳动用工合同。赔了一个月工资。至此我一共在公司上班两年2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后我9月负的工伤也没有给我做工伤认定及鉴定。我不同意在解除合同上签字,公司方面承诺给我做工伤劳动认定及鉴定。在我不知道他们这一解决办法是否违法的情况下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了字。至此和公司解除了关系。我就回家了,因为马上就是年末。过了年后今年我过来没有工作,问公司解决工伤的事情,公司就给我350元钱让我自己去做工伤认定及鉴定。事情全是我一个人跑的,包括交通费,误工费(这中间我找了一家公司,往嘉定跑我工伤的事情难免要与新的公司请假)全部是我一个人承担。我想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在这一过程中公司有没有违法的.地方?现在我的工伤已经跑到鉴定结果出来的阶段,报告已经拿到,为十级。理赔方面的事情我也想咨询一下谢谢! 静侯佳音

【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04-20

劳动合同08-13

经典劳动合同02-14

劳动合同05-12

精选劳动合同04-20

劳动合同02-23

经典劳动合同03-17

船员劳动合同08-24

正规劳动合同08-25

雇工劳动合同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