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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工作证明

时间:2023-11-13 13:41:37 证明

医学工作证明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证明吧,证明是可供核验事实的凭证。到底应如何拟定证明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学工作证明,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学工作证明

医学工作证明1

  根据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浙卫发〔20xx〕9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印章管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xx〕23号)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出生医学证明》专用印章(见附件4),并将印模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落实知情告知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签证机构应在公告栏上,告知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有关规定,具体政策和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助产机构在孕妇入院分娩时,告知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有关事项,发放《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指导填写《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三、规范签发操作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不愿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母亲要提供书面声明;签证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父亲信息栏目处填写∕。

  (二)在妇幼保健机构出生的,在妇幼保健院后□内划;在妇幼保健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出生的, 在医院后□内划;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在家庭后□内划;其他地点出生的,在其它后□内划,并在 上注明出生地点。

  (三)接生机构名称按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全称填写,签发日期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四)副页和存根出生地点应与正页出生地一致;家庭住址按照领证人提供的.家庭住址填写;婴儿母亲签章应由新生儿母亲或领证人签字;接生人员签字应由负责接生的助产技术人员签字或签发人员签字。

  (五)首次签发和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在正页、副页和存根分别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在正页、副页和存根分别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盖印要求统一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签证机构加盖印章前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六)我省统一使用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输入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该系统内新生儿信息永久保存。

  四、严格证件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签证机构,应制定管理制度(出入库登记制度、签发和报废制度、证件和证章管理等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定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印章;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指定科室和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归档,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过程中,发现遗失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或印章,应将其数量、编号公开声明作废;发生原因、处理结果等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省优生优育协会。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

  发现毁损、或因打印、填写错误未签发而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在三联上分别标识作废。登记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并于年底前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作废报告、连同当年度废证,逐级交至设区的市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在两人监督下集中销毁。市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将废证的数量及作废原因报省优生优育协会。

  停止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应将《出生医学证明》专用印章和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应如数上交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并做好移交登记。移交的相关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运输、保管中,因意外导致潮湿、破损的,要将其数量及编码逐一登记,公开声明作废并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省优生优育协会。并按废证处理流程,在设区的市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统一销毁。

  五、健全申领制度

  各级管理机构和签证机构应根据年出生数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合理制定证件使用计划。不得擅自跨机构、跨地区借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各级管理机构在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收货回执,并传真或寄回省优生优育协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废证的管理,控制废证率,对年废证率超过1%的签证机构,应查找原因,加以改进。

  六、强化报告制度

  签证机构变更名称或印章发生损毁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刻制新印章。

  申请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应提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助产服务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机构的文件,逐级上交至省卫生厅,获取帐号和密码。注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也应提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逐级上交至省卫生厅。

  各设区的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每年11月20日前全面统计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信息,按规范填写后,将《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报省妇幼保健院。

医学工作证明2

  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xxxxxxx)在xxxxxx部门,从事xxxxxx工作已有xxx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xxxxxxxx

  日期:xxxxxxxx

  (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医学工作证明3

  为保证我镇出生医学证明规范发放,按照《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和《平果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20xx年《出生医学证明》当年出生发放率为目标为≥60%;

  (二)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1%;

  二、工作要求

  (一)卫生院妇产科要充分认识《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我院要做好宣传保健知识,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作为产前保健宣教内容,指导孕产妇及其家属做好新生儿姓名、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的准备,自觉按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三)签发负责人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领发管理,建立发放管理制度,严格发放程序,由张乐燕副院长专人负责管理和打印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范围:1996年1月1日起在本院出生的儿童(199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不再补办)。由唐秀基院长负责把关审核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由妇幼组长向荣审核并发放出生证,各环节相互监督,不得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加盖专用章,不得弄虚作假办理本院以外出生儿童的出生证。

  (四)妇产科要树立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在保证证件信息准确的同时,加快办理发放速度,尽量在婴儿出生3个月内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五)接生人员在产妇出院时认真核实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签字发给产妇,交代3个月内取好名字后携带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夫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来办出生证,办理人员要认真核查相关证件,规范录入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由接生员签字,院长审核加盖专用章,由向荣给母亲(父亲代领必须写委托书)亲自签名后发放。

  (六)认真按照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本填写和发放出生证。

  (七)《出生医学证明》于婴儿出生后当年经依法审批并获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八)20xx《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免收工本费。

  (九)对我镇在家出生的婴儿经核实批评教育后,验夫妻双方及儿童血型,出具亲子证明村委盖章、计生站及我院盖章后到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

  (十)因签发单位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的,签发单位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

  (十一)《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并登报作废后,向卫生院申请补发,卫生院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十二)结合《20xx年妇幼量化考核评分标准》,每半年本院自己检查督导一次。

医学工作证明4

  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已有___________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医学工作证明5

  按照要求对妇计中心及县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制度,医学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其领取、发放、登记等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妇幼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逐步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化。现将20xx年上半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计中心、县人民医院签订了委托书。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组织签发机构刻制了印章,并将印模式样留存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备案。3、规范开展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和发放工作,并严格审核了领取人身份材料,出入库登记准确无误。4、具备了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并严格落实了“两锁三铁”(门锁、柜锁、铁门、铁栏窗、保险柜)的存储要求,严防遗失、毁损(库房通风良好、防火、防潮、防盗)。5、严格按照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不跳号,不得在空白证上盖章。6、签发机构管理和签发人员签署了终身责任承诺书。7、在产科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等明显地方公示了办理流程,告知了办理所需资料、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性及注意事项。8、规范开展了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除国家要求的申领材料外,未设立签发前置条件。9、强化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严格一人一账号,保证签发信息及时上传,保证信息和系统安全。10、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了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无遗失。11、设立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专用电脑、打印机及身份证识别器。

  二、证件宣传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未达到百分之百。20xx年度申领及发放情况年度申领数首次签发数补发数换发数因打印错误20xx年申领500张,首次签发327张,因打印错误1张,补发1张,换发2张,合计发放出生医学证明331张。

  三、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分娩的母亲信息没有核实身份证上的姓名,导致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姓名不符合而不能办理。

  2、农牧民群众对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重视力度不够,经常遗失要求进行补办,首次签发时产妇及家属出具身份证明,首先是经管医师核对,发证时医务科再次核对,新生儿父亲填写新生儿父母信息。在今后发放过程中,我院仍应加强身份证明核对和告知力度,并要求将领证人出具的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签字确认信息属实,永久保存。加强母婴保健法、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医务人员认识,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严重性。接生人员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时复验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填写时字迹清楚,三联信息一致,严禁涂改。医务科盖章时再次核对。严格证章分开管理,存放地点专柜保存并加锁。每月上报发放情况时再次认真核对库存数。加强保管,防止损坏。每年年底统计《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数并报州妇计中心,严格控制废证率。

  3、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和签发印章未分开,无专人管理。

  总之,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方面,能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逐步得到了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更加规范。

医学工作证明6

  一、基本情况

  西峰区辖5镇2乡3个街道办事处,100个行政村,总面积9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8.32万。现有区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15个(其中区妇计中心、区人民医院于20xx年被甘肃省卫计委命名为爱婴医院),村卫生室113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43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为两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区卫计局高度重视出生医学证明和爱婴医院创建工作,将其纳入了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与其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质量提升等医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力求通过提高全区卫生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为两项工作实施提供保障,通过两项工作实施推进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区卫计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妇计中心、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爱婴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西峰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西峰区爱婴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合作,为两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确定了卫生计生系统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统计员,按时报送相关数据,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二)加强培训,健全网络,为两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高水平技术保障。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要求,年内两次对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人员开展了系统的培训,规范其发放流程。每年选派产科医师赴省内外三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每年按照《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等内容,对新分配的医、技、护、工勤人员进行系统岗前培训。重点培训母婴安全管理和有关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后进行考试,做示范演练,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上岗人员的培训率达100%。对分配到产科、产房的医护人员由科室强化培训与实地跟班学习,经科室考核合格再上岗,不断巩固其母乳喂养知识与技巧。通过培训,提高了医护人员对母乳喂养咨询的交流技巧和处理

  (三)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工作。以婚前医学检查、全面两孩政策、孕前优生检查、科学母乳喂养、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保健为重点,采取电视、微信、展板、文化墙、电子屏、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开展了健康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在妇产科、儿科、产房、病房及公共场所张贴《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利用医生查房,解决产妇在母乳喂养中遇到的困难并给予指导,产区护士排班,设有专职母乳喂养宣教班,孕妇产前检查时即进行母乳喂养宣教,发放宣传册,由责任护士进行面对面母乳喂养知识和技巧宣教指导,定期开展母乳喂养宣传周活动,并在门诊、病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教,通过母乳喂养宣教和医务人员指导让母亲掌握了正确的抱奶体位及新生儿的含接姿势,让母亲掌握了足够的母乳喂养知识,指导产妇在母婴分离的情况下,按时挤奶以保持泌乳。有针对性地培训各乡镇及社区卫生人员,配合各社区做好产妇、婴儿出院后母婴保健服务工作,深受产妇和家属的欢迎。

  (四)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努力实现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强化证件发放、签发、库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做到实时登记,落实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不跳号。随时掌握全区《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签发和库存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证件的发放和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由专人分别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在核对出生证信息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专柜专锁保管证件,存放环境整洁,温度和湿度适中。严格废证率管理,每季度对《出生医学证明》配发和废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强化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落实责任追究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告知清楚需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或补发。 三是严格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与民政局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婚前医学检查和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四是加强孕前优生检查。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工作组全面排查辖区孕产妇。由区妇计中心负责定期开展全区育龄妇女孕前医学检查。五是强化住院分娩工作。由村计生专干和村医负责摸底,由乡镇卫生院公卫专干负责对孕产妇规范建档,扎实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对孕产妇实行系统管理和随访,免费发放叶酸并指导服用,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定期开展随访和健康干预,做到早发现、早建卡、早服务,及时筛查高危孕产妇,做到重点管理,跟踪服务,努力动员住院分娩。六是注重质量,提高产科服务水平。设立由一把手院长负责的院内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对产科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预案、危重孕产妇转会诊、院内感染实施细则、危重孕产妇抢救用血应急预案等,定期组织演练。建立由医院主管领导牵头、产科主导、多科室专家组成的院内产科急救小组,完善接诊、救治、转诊等工作机制,以保证抢救通道畅通。建立产、儿科协作联动机制,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1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组织专家对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考核及质量控制,定期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及考核,定期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评审及死亡调查。七是防治并重,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疾病筛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八是强化孕产妇及婴儿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查房制度,认真开展爱婴医院制度自我监管。实地查看产科病房无奶瓶奶嘴,无奶粉广告。护理部每月定期对住院分娩产妇母乳喂养情况开展调查,产科医护人员针对每个母乳困难的产妇具体情况进行个别指导。鼓励母亲进行纯母乳喂养,除非有医学指征,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和饮料,鼓励按需哺乳。禁止各科室张贴母乳代用品销售广告、资料及代销母乳代用品行为。禁止母乳代用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健康教育及宣传材料、资料。抽查10名孕产妇询问,均无医务人员向孕产妇及其家属推荐母乳代用品和提供母乳代用品样品等现象。医院拒绝接受免费或低价母乳代用品。

  (五)强化督查,追责问效,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区卫计局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爱婴医院创建暨复评要求,定期组织对工作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和考核,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对于存在问题现场培训、规范整改和开会讨论解决,逐条逐项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出生医学证明和爱婴医院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出生医学证明和爱婴医院创建管理工作。

  (一)由于社会因素剖宫产产妇比例加大,剖宫产后伤口疼痛及进食晚等原因,都将给母乳喂养的`三早(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带来困难,为了安抚啼哭的婴儿,少数家长就会采取避开医务人员用代乳品喂哺婴儿。

  (二)母乳喂养工作涉及面广,对象复杂,由于文化素质及接受教育参差不齐,仍有少数孕产妇或家属在待产时或分娩后偷偷将奶粉、奶瓶带入医院,按旧的传统方式喂养婴儿。

  (三)宣传形式比较单一,不够多样化,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孕产妇的宣传不耐心、不仔细,使个别孕产妇掌握技巧不熟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爱婴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宣教工作,坚持母乳喂养指导,严格执行爱婴医院巩固措施,进行爱婴医院母乳喂养知识强化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每季度对产科工作人员、住院产妇、门诊孕妇进行母乳喂养知识考核提问,了解母乳喂养知识掌握情况,以保证母乳喂养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人员对母乳喂养知识的培训和技能操作,加大母乳喂养宣传力度,强化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大宣传,提高产妇主动参与意识。使孕产妇及家属能全面掌握母乳喂养的好处,努力营造爱婴氛围,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医院网站加强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工作,在产科病区,儿科病区,产科门诊张贴母乳喂养宣传画,并组织人员上街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利用孕妇学校每月定期进行母乳喂养知识授课宣教,要求培训面达100%,使接受培训的孕妇家属掌握母乳喂养的相关技能。

  我们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寻找差距,扎实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与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力争在拓展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协调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出生医学证明和爱婴医院工作质量。

医学工作证明7

  我院实行专人专机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差不多三年了,非常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的打印和管理工作。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的出、入登记制度,报废登记制度,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和加盖专用章应分别设在办公室和财务室两个科室,严格使用手续,严禁伪制和滥用印章。《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按法定式样由签发单位刻制,印模式样已抄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工作统一由县保健院负责。

  定期召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和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小组会议,总结每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提出不足和建议,督促落实和完善。所以今年因打印证件时操作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导致项目不准确或错误的问题减少了。

  20xx年度,我卫生院的接生活产人数是1121人,实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1200个,已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031个,其中有历年出生20xx年发放的115本,今年出生今年发放的916本;作废《出生医学证明》有3本;还剩余空白《出生医学证明》312本。我院今年度的发证率是81.7%。

  因今年医改,各项工作比较多,且现在打证和发证都是我一个人负责,所以今年不能及时按时打印,给我们妇产科和办公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明年希望有新的人员来拉接手打证和发证工作,这样打印和发放工作才能逐渐恢复正常。

  XX镇卫生院20xx年X月X日

  根据国卫妇幼发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自20xx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为了做好今年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我院于20xx年1月20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州卫生局举办的出生医学证明软件管理培训班,会后按要求及时安装软件并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并根据会议精神和卫生部妇社司、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印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以及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汇编的要求规范了出入库登记、签发登记、废证登记、存根交接登记。

  XX县妇幼保健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出入库登记、存放环境、印章管理、签发与审核等制度。

  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流程,签发人严格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流动人口按照轮卫发[20xx]283号文件查验《居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证件齐全的`方可办理。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副页和存根相关内容的填写与正页一致。办理完的《出生医学证明》经审核登记后装订成册,整理归档。每月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流动人口查验“两证”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私自泄露他人信息的情况发生。

  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在我县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活产数是2118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1834份,年签发

  率86.6%。同时查验、登记并上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0余人;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27日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1333份。

  废证的管理: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时登记,并定点、集中存放。年废证率要求控制在(1%),今年1月1日至10月30日,签发过程中,共有废证27个,废率为1.45%,已经超标,废证主要原因是打印错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克服困难,及时调试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废证率,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将办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公示,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样本

  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样本。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出生证明一般要有什么内容?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办理须知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

医学工作证明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钦州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

  1、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领导小组,由李旺良院长担任组长,苏家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有:韦震、劳玉华、冯金艳、陈梅芬、赵美灵。

  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信息统计、监督指导等具体事务。各成员要分工明确,互相协调。

  二、规划《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1、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工作,把好凭《出生医学证明》入户关。

  2、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电脑软件的管理工作,做到保管证、打印、专用章管理、签发等,分别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发放登记,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电脑记录数据和备份资料。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年度订购计划,认真按照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质量评分标准》规范管理,按时上报报表和使用情况总结。

  4、向群众公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争取多形式宣传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意义。

  5、进一步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率,计划20xx年活产《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达90%以上,报废证率在1%以下。

医学工作证明9

  20xx年,我院在省、市、县卫生局的领导下,自年初便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xx]30号)和《泸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和《古蔺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等有效措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止12月底,我院20xx年实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20xx0份,实际办理18124份(1996年-20xx年5050人,占28%;20xx年972人,占5%;20xx年1064人,占6%;20xx年4963人,占27%;20xx年6075人,占34%),完成年初计划220xx份的82%。其中:作废1.6%;换发0.3%;补发0.4%;签发97.7%。现将20xx年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度到位,规范管理。

  制定了古蔺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发放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网络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制度》。对办证窗口明确了岗位职责,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二、严格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签发所需资料严格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要求执行,落实专人分别管

  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必须在《出生医学证明》三联上同时盖章,不能盖骑缝章。

  三、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保管、发放等日常工作,并建立领取和发放台账,规范签发,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加强废证的管理。

  认真登记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严格控制废证率,对于年废证率超过1%的应予以整改。对遗失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公开声明,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

  全县统一实行联网打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手写出生医学证明一律作废,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未实行联网打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医疗保健机构年终考核评比实行降级处理。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漏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需要,应查验信息采集人所持合法证明方能提供。

  xx年xx月xx日

医学工作证明10

  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已有___________年,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单位公章)

医学工作证明11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医学工作证明12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医院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医院员工的工作,不作为我医院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

医学工作证明13

  根据国卫妇幼发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自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为了做好今年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我院于1月20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州卫生局举办的出生医学证明软件管理培训班,会后按要求及时安装软件并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并根据会议精神和卫生部妇社司、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印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以及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汇编的`要求规范了出入库登记、签发登记、废证登记、存根交接登记。

  XX县妇幼保健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出入库登记、存放环境、印章管理、签发与审核等制度。

  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流程,签发人严格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流动人口按照轮卫发[20xx]283号文件查验《居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证件齐全的方可办理。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副页和存根相关内容的填写与正页一致。办理完的《出生医学证明》经审核登记后装订成册,整理归档。每月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流动人口查验“两证”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私自泄露他人信息的情况发生。

  从20xx年10月1日至9月30日,在我县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活产数是2118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1834份,年签发率86。6%。同时查验、登记并上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0余人;从1月1日至10月27日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1333份。

  废证的管理: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时登记,并定点、集中存放。年废证率要求控制在(1%),今年1月1日至10月30日,签发过程中,共有废证27个,废率为1。45%,已经超标,废证主要原因是打印错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克服困难,及时调试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废证率,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将办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公示,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医学工作证明14

  近日,我省在石家庄召开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暨培训会议,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培训,并安排部署《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助产机构出具的证明孩子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法律文书。近年来,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社会功能的不断扩大,群众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规范签发流程,维护法律证件的严肃性,省卫生厅决定对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此次专项督导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预计10月结束,从《出生医学证明》各项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人员配置、档案留存、签发流程等入手,及时纠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机构、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确实违规违法的人员和机构进行处罚,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来自全省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妇幼保健机构及委托机构8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