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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时间:2024-05-30 16:29:51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

  在教育学生时,作为教师应该本着育人的原则进行合理教育惩戒,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中小学生的身心尚处在发展阶段,他们的价值观没有完全形成,所以教师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对待学生,而是要在教育学生改正错误的同时促进其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自己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2

  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章(试行)》(以下简称《规章》),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专心学习《规章》相关条款内容,教育惩戒是学校、老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详细方式,也是其履行义务的充分体现。惩戒不是目的,本着教书育人的大原则,要使学生熟悉和改正错误。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充分理解、支持、协作学校、老师教育和管理,对规范内容的限定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没有异议。在《规章》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协作制定适合学生进展教育规律的班规或班级公约,明确教育惩治范围和分类,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使老师教育惩戒学生有章可循,并对家长和学生公开公示,也可起到警示提示的效果,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乐观协作学校、老师开展相关工作,为更好的实施相关规章做好心理打算,共同努力制造和谐、人性化和法制化的教育生态。

  教育惩戒规章(试行),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老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老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日,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劝说”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教育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

  每一位老师也是某个孩子的家长,希望家长和校方相互信任、协作共同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头,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

  近期以来,班级内迟到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培养学生积极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班上执行“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将其作

  为班规执行,是可行的。

  罚站十分钟,且是在教室内罚站,并不影响同学们自身的学习,相反还能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以及培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再者,许多学校也实行站立早读,可见其可取之处。此外,于20xx年xx月,中共中央还明确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设一定的惩戒。因此,该建议作为班级的规定是应被赞同的。这不仅是班级中,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缺乏规则意识,并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来越多的学校也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中国自古便有“严师出高徒”的谚语。虽然过于片面,但这句谚语也有其可取之处。在教育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

  惩罚,不仅能帮助学生改正不当行为,而且还能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不仅仅是学校中的教育离不开惩罚,社会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样离不开惩罚。自古以来,教与罚便是难以分离的。古时有先生可以惩罚,如今也有教师可以惩罚。例如,学开车,师傅再三教导,你却仍然一窍不通。他便会呵斥你,这种“呵斥”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惩罚。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只要惩罚就能教好吗?惩罚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显都不是。惩罚是辅助教育的一种手段。手机版用惩罚来激发学习者的潜力,改正其不良行为。但并非越重的惩罚就越好。惩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因此,惩罚应是适当的。适当的惩罚能帮助教育,可

  是过重的惩罚会害了别人。

  正如教育惩戒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承担责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过程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至今依然广泛存在于社会教育中。因此,教育离不开惩罚,有惩罚的教育更能培

  养出优秀的人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4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可以说是教师们最希望看到的一部法规。长期以来,教师们最头疼的就是在实施教育惩戒的时候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一旦和孩子的家长产生理解上的矛盾,那么就很可能让教师处于弱势的地位。

  这部《规则》详细的规定了能够实施惩戒的具体情况,同时又对教师严厉禁止的行为,做出了非常细化的'规定。《规则》既充分保证了教师的权利,也充分保证了学生不受到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个人觉得在这里面对于罚站的时间的规定,体现了一种人性化和严谨性。既可以对孩子起到惩罚的作用,又可以防止因为过度罚站,引发孩子健康上面的风险。有了具体的时间规定以后,如果教师按照时间规定对孩子进行惩罚,孩子出现了晕倒或者是健康上面的状况。在责任划分上面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最大限度地避免校闹。

  可以让教师,真正做到,慎用惩戒,敢用惩戒,擅用惩戒。

  同时,家长也不用担心,教师惩戒孩子的时候会用体罚的方式,因为相关的规则已经明确规定了教师不能采用的惩戒方式:

  1、严禁击打、扎针。这意味着戒尺,教鞭等,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惩戒教具,正式退出历史舞台。2、严禁过度罚站、机械抄写。这保护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同时又呼应了教育部之前关于禁止机械性重复作业的相关规定。3、严禁辱骂。教书育人,如果对学生采取人格上的辱骂,那么这样的教师妄为人师。这是对教师个人道德上面的规范。4、严禁连坐。因少数人而惩罚全班这种心理上的压制性惩罚,损害公平性,也伤害同学团结,被禁止。5、严禁因为成绩惩戒学生。进一步贯彻鼓励教育为主的教育方法,呼应减负政策。6、选择性惩戒。维护了教育公平。7、指派他人惩戒。避免教师借刀杀人式的惩戒行为,避免实施惩戒的学生心理畸形发展。8、其他一切损害孩子身心的方式。为整个法规留了一个可控空间。

  本人为这部《规则》的颁布送上一个赞,它详细规定了教师的行为,也保护了孩子的利益,既贯彻了减负的政策,也维护了孩子们身心健康的发展。条文中的一些细节,体现了规则设计者的智慧。也为现在比较紧张的家校关系,起到了调停的作用。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这部规则,在矛盾发生的时候,做出更科学的判断,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5

  谢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程炜

  教育惩戒权虽让教师对学生的错误可以采取适当的批评和惩戒,但这些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我们要做的还是让孩子们感受到爱,教育的最好方式还是用爱润物细无声的滋润着孩子的心灵。教育惩戒是在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原则上,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而采用的适度批评和教育。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一定要做到恰到好处,努力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郑怡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刘轩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查萍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6

  中小学校园,需不需要一把"戒尺"?老师可不可以对学生进行惩戒?又该如何使用?……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近日颁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

  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7

  1.个人认为准时绽开对于学生家长的宣传是实施《规则》的前提。习惯养成差的孩子根本原因在于家庭教育的落后,管要得法,爱要得当,警示家长对孩子切勿溺爱无度,学校或老师向家长反映孩子问题,家长应积极协作老师改进教育孩子的方法,从而形成家校合力的良好效果,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2.做为老师则要深刻理解巜规则》内容,合理合情地应用《规则》,帮助“问题”学生纠正错误思想与行为,引导“问题”学生意识错误思想与行为的不良后果,从而能够发自内心的情愿纠错改正。

  3.期望学校进一步绽开家长培训工作,从事实案例,警示家长一味溺爱孩子所造成的惨痛教训;赐予家长一些与不同性格的孩子进行交流沟通的方法指导。

  4.《规则》对于教育处罚的措施与方法详细具体,如果我们家长、学校、老师皆能理性把握,那么对于一些日前较为“麻烦”学生的成长,必将有益!

  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学生,不是为了给学生造成苦痛,而是为制止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因此,教育要讲究因材施教,敬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既要遵循规则的普适性又要照看学生的个体差异。

  从斯金纳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教育惩戒有其自身优缺点,它能够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但是它不能促进良好行为的养成。教育不能仅仅满意于临时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还要努力促成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因此,教育惩戒要与其他教育方式相结合。当我们运用教育惩戒权制止了学生的暴力行为的时候,我们还要通过说理转变学生的认知,让学生熟悉到暴力行为的危害,通过赏识等正面强化的方式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际交往模式。总之,我们不能只满意于不让学生做什么,我们还要让学生明白可以做什么。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

  惩戒作为一种不得已才采用的教育手段,其动身点是为了使学生受到教育,而不仅仅是通过强加处罚使学生感受苦痛和耻辱而已。马卡连柯曾特地论述了现代学校处罚制度与传统学校处罚的不同,认为在基于社会严重对立的旧学校里处罚已变成了暴力,成了对学生人格的残酷污辱,而现代学校制度应起积极的教育作用。他反复强调,“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其内容并不重要”,使用处罚应考虑到其教育效果;“处罚应当是教育”,应使被罚者“真正熟悉到为什么要处罚他,并且理解处罚的意义”。

  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假如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惜,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心情感动的状况下进行,老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心情,做到学生焦急,老师不急,等心情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

  在教育学生过程中,老师适度行使惩戒权,学校、社会、老师、家长在相对统一的规则面前,可以削减相互间矛盾。但对我们老师来说,一定要全面理解《规则》,首先要明白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目的仍是为教育培育学生成人成才。二是一定把握惩戒的度。三是在惩戒学生中,一定要遵守法律,严守职业道德,《规则》中"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决不为。

  好的教育,必定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好的老师,必定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成就孩子最好的方式,必定是家长不护短,老师不姑息,一起为了孩子的教育而发力!好的教育一定是以最恰当的方式,把孩子引向更好的路。老师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但家长也要协作,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老师的爱,必定是宽严并济、奖惩分明的;老师对于教育的信念,从来不曾转变。老师的良苦专心,全都融合在对孩子的“教”与“管”中。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教育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学生的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来为自己壮胆。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当中,对学生的关爱和惩戒占了很大的比重。而怎样去进行合理的惩戒对于老师、学校和家长来说都是一个难题。要考虑怎样的惩戒方式可以正确且成功的转变孩子不良行为习惯,而并非单纯以片面的处罚行为施加到学生的身上。在教育惩戒中,要使学生明错、知错、改错,要使学生知理明理。惩戒方式要合理,做到严慈并济。

  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应当是我们每个教育人应当思索的问题。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心情感动的状况下进行。我们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心情,做到学生焦急我们不急,等心情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对学生的惩戒应尽量避免公众场合,假如对学生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8

  1、个人认为及时展开对于学生家长的宣传是实施《规则》的前提。习惯养成差的孩子根本原因在于家庭教育的落后,管要得法,爱要得当,警示家长对孩子切勿溺爱无度,学校或老师向家长反映孩子问题,家长应积极配合老师改进教育孩子的方法,从而形成家校合力的良好效果,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2、做为老师则要深刻理解w规则》内容,合理合情地应用《规则》,帮助“问题”学生纠正错误思想与行为,引导“问题”学生意识错误思想与行为的不良后果,从而能够发自内心的愿意纠错改正。

  3、希望学校进一步展开家长培训工作,从事实案例,警示家长一味溺爱孩子所造成的惨痛教训;给予家长一些与不同性格的孩子进行交流沟通的方法指导。

  4、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学生,不是为了给学生造成痛苦,而是为制止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因此,教育要讲究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既要遵循规则的普适性又要照顾学生的个体差异。

  从斯金纳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教育惩戒有其自身优缺点,它能够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但是它不能促进良好行为的养成。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暂时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还要努力促成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因此,教育惩戒要与其他教育方式相结合。当我们运用教育惩戒权制止了学生的暴力行为的时候,我们还要通过说理改变学生的认知,让学生认识到暴力行为的危害,通过赏识等正面强化的方式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际交往模式。总之,我们不能只满足于不让学生做什么,我们还要让学生明白可以做什么。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

  惩戒作为一种不得已才采用的教育手段,其出发点是为了使学生受到教育,而不仅仅是通过强加惩罚使学生感受痛苦和耻辱而已。马卡连柯曾专门论述了现代学校惩罚制度与传统学校惩罚的不同,认为在基于社会严重对立的旧学校里惩罚已变成了暴力,成了对学生人格的残酷侮辱,而现代学校制度应起积极的教育作用。他反复强调,“惩罚本身不是目的”、“其内容并不重要”,使用惩罚应考虑到其教育效果;“惩罚应当是教育”,应使被罚者“真正认识到为什么要惩罚他,并且理解惩罚的意义”。

  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

  在教育学生过程中,老师适度行使惩戒权,学校、社会、老师、家长在相对统一的规则面前,可以减少互相间矛盾。但对我们教师来说,一定要全面理解《规则》,首先要明白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目的仍是为教育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二是一定把握惩戒的度。三是在惩戒学生中,一定要遵守法律,严守职业道德,《规则》中"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决不为。

  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成就孩子最好的方式,必然是家长不护短,老师不姑息,一起为了孩子的教育而发力! 好的教育一定是以最恰当的方式,把孩子引向更好的路。老师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但家长也要配合,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老师的爱,必然是宽严并济、奖惩分明的;老师对于教育的信念,从来不曾改变。老师的良苦用心,全都融合在对孩子的“教”与“管”中。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的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来为自己壮胆。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当中,对学生的关爱和惩戒占了很大的比重。而怎样去进行合理的惩戒对于老师、学校和家长来说都是一个难题。要考虑怎样的惩戒方式可以正确且成功的改变孩子不良行为习惯,而并非单纯以片面的惩罚行为施加到学生的身上。在教育惩戒中,要使学生明错、知错、改错,要使学生知理明理。惩戒方式要合理,做到严慈并济。

  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应该是我们每个教育人应该思考的问题。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我们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我们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对学生的惩戒应尽量避免公众场合,如果对学生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9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

  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

  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0

  王玲华老师认为,对于教育,我们不能一味的依靠教育惩戒,还是应该以爱还有足够的耐心去感化孩子,耐心的辅导教育孩子。

  郑刘娟老师认为惩戒作为教育学生方法之一还是有必要的,当然体罚式惩戒是要禁止的,任何体罚都是简单粗暴的做法,都是以伤害孩子身心健康为代价的,不可取。惩戒权行使的范围、方法、程序等等都要有章可循,一切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和限度,不可由着教师的主观随意去发挥,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

  罗嗣鑫: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于受教育对象。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李卫霞:适当的惩戒,则是学生在犯错后应当负起的责任。适当的惩戒,能够让学生们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惩戒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在他们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甚至是伤害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学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

  李琼老师认为,跪着教书的.老师,教不出来站着的学生。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金晓芳老师这样说道: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走向成熟。仅以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为中小学教育的主流,是不完整的,还需要有惩戒教育。如果说赏识是阳光,孩子在赏识的阳光下可以自信而快乐的成长,那么惩戒就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承受挫折,接受磨练,从而超越自我,走向成熟。原超:《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对师生来说都是一种监督和保护,很有必要,希望能够实施起来。张楠老师很有触动,她这样说道: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罚。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

  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刘筱凡老师的观点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1、教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学生的无私爱心和处理教育矛盾的理性。

  2、家长还需要提升对教育的敬仰和对老师工作的理解。

  3、学生还需要养成对老师崇敬和对生活规范敬畏的习惯。

  4、政府还需要对正义的持续支持和对歪风的不懈制约。

  5、全社会还需要增进尊师重教的风气和对教育关爱的氛围。

  王茜: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让老师拥有制止和消除学生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权力是非常有必要的。其目的是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锻炼学生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能力,是十分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而作为老师,我们应该把握好惩戒的尺度。

  张灿:惩戒权是教师职业所固有的一种权力,也是由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所决定的一种教育方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强,教师正面的教育引导和相应的惩戒,有助于增强教育效果。但同时,教师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将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运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体罚时度的把握。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有关教育研究也表明,惩罚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为了更好地区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1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许多老师感到特别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阔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老师应当如何正确运用,的确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老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特别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老师赐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老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老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老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污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精确。可见,没有详细实施细则的惩戒权,老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老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老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当面对和思索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假如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惜,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心情感动的状况下进行。老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心情,做到学生焦急老师不急,等心情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擅长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当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

  使其知错能改。假如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简单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老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老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日,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老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扰,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老师的社会地位,保证老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赐予一定的处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教育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老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2

  多少年来,教师惩罚不听话的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我们八十、九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哪一个不是从小在父母和教师的“棍棒”之下成长起来的?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家长会以诚心诚意的口吻请求我的老师:“李老师啊,孩子不听话就辛苦您使劲打,要一直打到听话为止……”老师是真的听取了家长的意见。但是我很感激我的家长和我的老师,是他们精心的付出才有了今天健康完整的我。

  后来,不知是谁提出所谓的“赏识教育”,说什么“好好子都是夸出来的”,孩子在家要父母夸、爷爷奶奶夸、姥姥姥爷夸、七大姑八大姨夸,在学校要老师夸、同学夸……我认为这些言论都是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很多家长都信以为真了。您试想,一个孩子整天被夸赞声音包围着,他的心智能健康地发展吗?他们得到真正的快乐吗?他们能独自承担现实生活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吗?他们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祖国栋梁之材吗?他们一旦在校遇到挫折或者被老师批评就会抑郁,就会寻死觅活,更有甚者,家长会追到学校问责教师,甚至殴打老师……这样荒唐至极的事情屡见不鲜。导致广大教师们整日“提心吊胆”,不敢充分自主管理学生,生怕给自己招来“祸患”……这一切都是不良教育风气造成的`,为什么会有这些不良的教育风气呢,因为教师的手中没有了“戒尺”,教师说话变得不“硬气”了,教师俨然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了。

  20xx年12月23日,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广大教师朋友来说,真是“教师拥有惩戒权,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针对规则的颁布,我表示赞成。这条规则让广大教师朋友在行使惩戒权时有据可依,有法可依。而且此规则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由此可见,规则的制订是以为了“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行为”而制定的,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但是“惩戒”不等同于“惩罚”。我认为“惩戒”的重点应该落在“戒”上,是教育者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让学生引以为戒,“戒”掉坏毛病,养成好习惯。而“惩罚”的落脚点是在“罚”上,如体罚、变相体罚、身体上的惩罚和心灵上的惩罚等。

  规则的第十二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等八条不当行为”。这也是在给“惩戒”与“惩罚”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我们广大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也得严格把二者区分开来,不要混淆二者。

  就算教师对规则的内容烂熟于心,那么在行使惩戒权的时候就不会再一次的“引火上身”了吗?是否会有家长为了护短再一次的“强词夺理”呢?比如把教师对孩子的“语言劝导”说成“当众侮辱”他的孩子,把教师让孩子做的“书面检讨”说成是对孩子的“千字文变相体罚”等。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在规则正式执行前还得扭转家长的育儿观念。要让家长明白老师都是全心全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这么做的,要让家长明白我们成年人的世界要遵纪守法,孩子从小更是要有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自己孩子在校违反了校纪校规就要按照规定进行惩戒,孩子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起应有的责任。“规则意识”“法制意识”不仅要深入孩子们的心灵,更要让它深入家长们的心中。这才是教师能够有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可靠前提。

  规则中的第四条说到“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其中“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影视片段,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老和尚带着小和尚过着安静的生活,一天小和尚在水边玩耍,看到青蛙,就把一块石头绑在青蛙的身上,看到青蛙挣扎游水,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看到小鱼,又把石头拴在小鱼的背上,看到小鱼艰难地游着,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又看到一条小蛇,又把石头绑在小蛇的身上……老和尚在高处的岩石上打坐,目睹了小和尚的一切,却没有说话。

  晚上小和尚累得呼呼大睡,老和尚用一块十来斤重的石头绑在了小和尚的后背。第二天小和尚醒了,背着大石头太沉,请求老和尚把石头解开,老和尚问小和尚:“难受吗?”小和尚说:“难受。”“那青蛙、小鱼和小蛇呢?”“和我一样。”……

  老和尚命令小和尚:“背着你身上的大石头上山去解救这三只无辜的小动物,如果有一只小动物因你而死,你的心里会永远背负着一块大石头。”最后只有青蛙奄奄一息,生命尚存,小鱼和小蛇早已死去。

  小和尚因为自己的顽劣让小动物无辜送命,自己的内心受到了很大的谴责,他坐在一边陷入了深深的思考,这是他人生第一次深思。这场深思直达他内心的裂变处。

  老和尚是多么高明的智者,他是我们教师的榜样,他在小和尚犯了错以后“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小和尚)过错程度相适应”,达到了良好的育人效果,这是正确有效运用教育惩戒权达到的良好效果。

  教育不是万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的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是需要惩戒的。教育是一门艺术,而教育惩戒权又是教育中尤为特殊的一部分,既要遵循教育规律、规则,又要灵活运用、重视实际方式与方法。学校和教师要会用、善用、慎用教育惩戒权。我们坚信,在社会、家长的配合下,一定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3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范文网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4

  惩戒是一种被广泛应用的教育手段,特别是在中小学教育中。对于教育惩戒在校园中的应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无论是哪种观点,惩戒规则是必要的。在我个人的教育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惩戒规则的作用,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惩戒规则可以让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在校园中,惩戒的出现是为了维护学校的'纪律,减少学生违规行为的发生。如果没有惩戒规则,学生很容易把捣乱当成举止风趣,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也会被打乱。而通过制定惩戒规则,学生们知道一旦有不当行为,就会遭受一定的惩罚,会有明确的后果。这有助于学生树立积极的行为观念,把握自己的言行举止,从而为日后的成长打下牢固的基础。

  其次,惩戒规则可以维护校园安全。校园是一个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校园安全事关学生们的身心健康。如果在校园中出现不当行为,如打架、欺凌等,不但会伤害学生自己,还会给其他学生带来威胁。而制定惩戒规则,则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制止。通过预防和惩处不当行为,可以让学生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

  此外,惩戒规则也可以提高教育的效果。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可能会遇到一些难以掌控的学生,这时,适全的惩戒规则可以帮助教师加强对这些学生的管理,维持教学秩序。同时,通过惩戒,可以让学生明确知道哪些行为是不应该存在的,从而使得教育变得更加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最后,惩戒规则也可以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惩戒不仅仅是教师对学生进行的,学生之间也可以互相惩戒。通过惩戒规则,学生们可以自我约束,组织自己的活动,构建一个相互监督、互相约束的环境。这对学生的成长是非常有助益的。

  综上所述,校园中的教育惩戒规则是必要的,它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提高教育的效果,也可以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当然,我们在制定惩戒规则时,也需要注意到尺度,不能过于严厉或太过宽松,要做到量力而行,取得一个良好的效果。最终我们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望大家关注学生思想变化,通过正面教育引导学生内化规则,在惩戒与奖励之间取得平衡,最终达到将学生培育成社会精英的目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5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采取“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

  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教育惩戒指教师依据一定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羞耻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羞耻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

  如此。

  适当的惩罚能够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因为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

  这种教罚已经违背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达到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准确地说

  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小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可。如果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纠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

  的存在。

  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可纠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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