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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法制教育教案

时间:2021-11-18 08:15:14 教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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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法制教育教案模板

  在教学工作者实际的教学活动中,常常要根据教学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应当如何写教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二年级法制教育教案模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二年级法制教育教案模板

  二年级法制教育教案1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校园安全怎样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

  使学生增强法制安全意识,自我抵制校园不良行为。做好人好事。

  教学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二、导入

  同学们,今天我们大家一起上一节“校园法制安全主题班会”,在这节班会上把你看到的听到的学到知识记心里,然后教师要提问。

  1、你对校园安的'相关知识知道多少?说出你所知道校园不安全的事件。(ppt课件出示)

  2、主持人总结并出示课件。

  3、你知道哪些交通安全常识。(ppt课件出示)

  4、班主任总结并出示课件。

  5、你认为哪些课间活动是安全的,哪些是不安全的?(ppt课件出示)

  6、总结并出示课件。

  三、辅导教师总结

  多学习校园法律法规,与不良习气做斗争,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

  宣誓

  我们郑重宣誓: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的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主持人宣布本次班会结束。

  二年级法制教育教案2

  教学目标:

  让学生了解自己享有哪些基本的民事权利

  教学重点:

  引导学生懂得自己的民事权利。

  教具准备:

  课件

  教学过程:

  同学们,你们享有哪些基本的民事权利呢?

  (一)你们有被抚养的权利。

  我们都知道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不幸失去父母的孩子,或者父母因经济困难、身体有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未成年人怎么办哪?我国《婚姻法》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哥哥、姐姐如果有抚养能力的就应该抚养自己的弟弟、妹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健康状况良好、并且有经济能力抚养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按照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也可以要求他们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再如果这些亲属都没有能力或者说都不在了,该怎么办呢?请同学们一定要记住,这时候还有党和我们的国家,你们可以找到当地人民政府,国家和政府有法律规定的义务来帮助你们。同学们一定都知道在今年的5月12日我国的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级的大地震,在这次自然灾害中有很多的小朋友都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成为孤儿,这个时候就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承担了对未成人的保护义务的。

  再有,对于被抚养的权利我举一个例:如经常有父母当孩子惹他们生气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说:再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当然,同学们就应该知道了,父母的话只能是气话。但是,如果他们真的那么做了呢?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时父母就违法了。同样,也有的孩子不满父母的严厉管教,扬言要同父母断绝关系,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也同样是行不通的。因为,除了依法定程序,子女被他人收养外,父母与子女间的身份关系,是不能消除的。所以说,如果有父母亲不抚养自己的子女的话,那么他们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保护。

  (二)你们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对于你们的这一权利,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都明确规定:“年满6周岁的孩子,不分性别、民族和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经济比较落后和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让年满入学年龄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不可以让未完成9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所以,如果有的家长因经济条件不好,或者孩子的成绩差而不让孩子继续读书,那么,未成年人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曾经,我就代理过很多的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人一方的父母因经济困难,而对方不肯支付教育费导致未成年人辍学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对方父母都是被判承担教育费的。所对于教育权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一定要知道自己的权利,要知道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三)你们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对此,我国《民法通则》也有相应的规定。你们作为未成年人,虽然年龄小,生活比较简单,但也有自己的隐私,法律同样保护你们的隐私。如:个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等及其他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被他人收养的事实、身体的某些疾病等都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包括父母、老师都不可以随意拆看、毁弃、隐匿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不可以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如果你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同样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进行捍卫。

  (四)你们拥有生命权、健康权和维护人格尊严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定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101条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所以,同学们你们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你们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即使是你们的父母也不得以教育的名义随意打骂、甚至打伤、打死自己的孩子,老师也不能随意体罚未成年学生。如果你们的人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侵犯,不管父母和老师的出发点如何都是违法的,严重的还会触犯刑律。

  当然,如果是父母和老师偶尔的轻微的进行必要的教育性的惩罚(我所指的是惩罚而不是体罚)的行为,并不是违法行为。例如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罚站或者是进行劳动等,在不影响你们身体健康、不有损你们人格尊严的情况下是不构成违法的。所以你们也不要小题大做,说是对未成合法权利的侵犯而要进行维权。我记得在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我就曾经因迟到、完不成作业被老师罚过站、打扫过卫生等等。

  (五)你们有接受馈赠的权利。

  比如说:逢年过节,长辈送给你们的压岁钱,就属于赠与的性质,这部分钱是属于你们个人的财产,父母只能代管,不能随意处分。因为,接受别人的馈赠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是不会对你们的合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只要赠与人是想把其财物赠送给你们本人而不是给你们的父母或家庭,则该财物是你们的个人财产。父母或其他人都不能将赠送物收归自己所有,赠与人或其他人也不能要求你们返还赠送的.财物。

  (六)你们有继承的权利。

  对此,我国《继承法》均有明确的规定。你们作为未成年人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你们还可以代已经去世的父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这在法律上叫做“代位继承”。

  另外,对于你们未成年人,《继承法》还对你们进行特殊的保护。例如:有的被继承人在生前就会立下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但是如果他在立遗嘱的时候,没有给需要抚养的未成人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的话。那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该遗嘱就会部分无效。

  (七)你们有肖像权、著作权和发明创造权。

  你们作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享有肖像权,你们的照片、画像、雕像、录象、摄影等,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你们有的同学的照片被影楼贴在橱窗里展出或被营利性的刊物登载,是未经你们的同意,也未支付一定的报酬。那么,你们可以要求他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当然了,你们的名气没有明星那么大,在赔偿的数额上可不能狮子大开口。

  此外,你们作为未成年人还拥有对自己创作的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著作权,它包括有发表、署名、修改、获得报酬等权利。

  可能有的同学会问,我还小怎么可能创作文学作品呢?其实,你们平时写作文、画画,就是在创作。你们对自己独立完成的作文、绘画就享有著作权。如果有报社、出版社要发表、出版你们作文、图画就须要征得你们的同意,并且还要向你们支付一定报酬。此外,你们还对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