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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合同书

时间:2023-12-09 07:42:3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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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融资合同书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融资合同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融资合同书

融资合同书1

  借款合同

  借 款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贷 款 行: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借款人因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向贷款行申请贷款。贷款行经审查,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 贷款用途

  第一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借款人只能用于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未经贷款行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三章 贷款币种、金额、期限和划付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币种、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先决条件完全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贷款行应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金使用计划,按照下列第____款规定的方式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处开立的账户:

  1.分次划付,具体划付金额和日期如下:

  第一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六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不定日分次划付:

  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划付,具体的次数、金额、期限以划

  付时的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为准。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一经划出贷款行,即视为贷款已经放款,该笔贷款从划出之日起开始计息。

  第四章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第五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贷款行在本合同项下所发放的贷款向贷款行支付贷款利息,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年利率采取___________(固定/浮动)利率。

  1、若采取固定利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

  (1)利率基础:

  A: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

  B:执行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______%

  C: 执行由中国光大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__ _%。

  (2)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比率 (上/下)浮 %,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3)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数值 (上/下)浮 BPs,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在贷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2、若采取浮动利率,贷款实际执行利率的定价采用下述方式:

  (1)利率基础:

  A: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

  B:执行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LPR):______%

  C: 执行由中国光大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CEBLPR):__ _%。

  (2)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比率 (上/下)浮 %,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3)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数值 (上/下)浮 BPs,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利率调整周期为

  具体调整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本合同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政策,则借款人应与贷款行进行协商以确定利率标准,如在协商开始后的五(5)个银行营业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借款人应在无法达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个银行营业日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2)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础利率的,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如人民银行宣布取消(或不再更新)对应档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采用届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作为定价基础利率,并由双方协商重新明确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或按照届时人民银行等有权机关统一意见执行;如届时全国间同业拆借中心取消(或不再更新)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则采用届时乙方发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作为定价基础利率,并由双方协商重新明确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或按照届时人民银行等有权机关统一意见执行; 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合同贷款币种为外币: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果在相关利息期的报价日上午11点整(伦敦时间),没有一家相关银行向伦敦同业银行拆放市场的主要银行就美元存款利率报价,则借款人应与贷款行进行协商以确定替代利率;如在协商开始后的五(5)个银行营业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借款人应在无法达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个银行营业日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计息方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款行有权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或计息方法,按上述相同的上/下浮比率/数值,确定本合同新的贷款利率。贷款行做出调整前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并有权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调整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或计息方法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_____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贷款划出贷款行之日起,按照实际划出贷款行账户的贷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九条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贷款行有权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30%-50%)。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行有权自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照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50%-100%)。

  第十条 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贷款行有权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章 贷款资金发放、支付和使用

  第十一条 除非满足下列提款先决条件,否则贷款行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1.贷款行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明的情况没有变化,并且该等文件持续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发生的变化作出令贷款行满意的解释和说明;

  2.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借据/贷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等具体贷款条件如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若贷款行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等;

  4.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5.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行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未发生本合同所列之任一违约事件;

  在满足上述提款条件的前提下,贷款行可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安排划付贷款至借款人在贷款行处开立的账户。

  第十二条 贷款资金的支付应接受贷款行的管理和控制。借款人应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在贷款行处开立账户并同意由贷款行实施监控,本借款合同项下的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使用。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总投资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币种为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分为贷款行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支付条件

  (1)受托支付条件:借款人同意,对于单笔金额超过贷款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以较低金额为限)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取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行有权调低该单笔支付金额起算点。

  (2)自主支付条件:对于上述受托支付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形,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2、具体支付要求

  (1)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即借款人同意委托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及用款依据将贷款资金发放并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实行实贷实付原则,即贷款发放后立即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

  借款人应按贷款行的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的贷款用途及提款条件的相关交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出具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关于项目进度的共同签证单)、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账户信息,贷款行经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发放并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因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贷款资金支付不成功或错误而引起一切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在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行在必要时有权要求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共同检查项目进度,并出具共同签证单。

  对于应当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应当使用符合贷款行要求格式的《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作为支付款项的唯一凭证,否则导致延迟付款、拒绝付款、退票、追索、赔偿等后果的,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即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及用款依据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在贷款行处开立以下账户作为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均通过该账户办理。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经贷款行同意,贷款发放账户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

  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按照贷款行的要求提交贷款资金支付计划,贷款行审核同意后,按照该支付计划的要求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上述贷款发放账户,借款人应按照提交的贷款资金支付计划进行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应按每__________(月/季)向贷款行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对于因借款人变更用款计划,导致贷款资金支付不符合借款人自主支付条件的,应采用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款计划变更证明材料。

  3、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行有权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 信用状况下降;

  (2) 不按合同该约定支付贷款资金;

  (3) 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4) 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行受托支付。

  第六章 还款

  第十三条 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论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该约定均不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借款人都不得援用前款约定而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行处开立以下账户作为贷款项目收入账户,并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将项目收入及借款人收入存入该账户。借款人同意贷款行可以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直接将项目收入账户的资金划至本合同约定的还款准备金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按本条下列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按本条下列分期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若遇还款日为非贷款行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贷款行工作日还款,该非贷款行工作日计入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借款人在偿还最后一期贷款本金时,应利随本清。

  项目技术建成后,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

  第十六条 借款人同意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在贷款行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

  借款人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的,该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经贷款行同意,还款准备金账户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不预售支票。

  借款人开立的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未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不得动用该账户资金。同时,该账户内的资金支付须逐笔经贷款行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借款人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的,借款人应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现金流进入还款准备金账户的比例符合贷款行的以下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应确保还款准备金账户内的资金平均存量符合贷款行的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借款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和借据/贷款凭证上记载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应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本金或其他款项,并采取以下方式归还贷款:【 】1、授权贷款行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借款人账户中主动划收;2、自行还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贷款行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行处或贷款行系统内所有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依次扣收借款人应付费用、贷款利息及复利、贷款本金。对于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扣收还款顺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如果在某一还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偿还的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当期到期应付款项,则该笔款项应首先被用于支付借款人应付的费用,然后用于支付贷款利息及复利,最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对于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扣收还款顺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贷款行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行的书面同意。

  提前归还贷款时的利息计收标准为【 】:

  1、对于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用款期限,相应折算成同期限的贷款利率计算本息。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还款的,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前【 】个贷款行营业日正式向贷款行提交书面贷款展期申请。经贷款行审查同意的,由双方另行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七章 还贷保障(担保)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质物/出质权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贷款行与担保人应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并办理担保合同的公证、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二十五条 借款合同展期的,借款人、担保人应确保继续在借款展期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在借款展期内持续有效。

  第八章 费用的承担和补偿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一经贷款行要求,借款人应立即向贷款行全额支付和补偿贷款行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及实现债权的其它费用。

  第九章 借款人陈述、保证和承诺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第三十条 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并加盖借款人公章。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为了签署和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向贷款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借款人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该财务报表在出具时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借款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借款人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借款人符合该要求。

  第三十五条 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第三十七条 借款人、贷款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权主管部门、贷款行要求的财务指标约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对于已足额到位的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借款人应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三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积极配合贷款行委托的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的专业服务,或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四十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签订或要求项目相关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立完工保证金、提供完工担保和履约保函。

  第四十一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签订长期供销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要求项目发起人提供资金缺口担保。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自行或要求项目相关方为贷款项目投保商业保险并及时续展,并明确将贷款行作为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应经贷款行认可并交由贷款行执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贷款行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应确保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贷款项目的保险。

  第四十三条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在签署的与贷款项目有关合同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项目付款方应将所有项目收入划入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收入账户。

  第四十四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借款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

  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没有发生对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第四十六条 借款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前,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借款人将随时按照贷款行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 借款人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第四十八条 借款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四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之要求,如实并及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或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贷款行的调查和审查。借款人如属于贷款行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应依据该《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及时向贷款行报告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第五十条 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对其有关生产、经营、财务及履约情况、整体现金流以及贷款的相关调查、了解、检查、监测及监督;并有义务按月向贷款行提供最近一个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或其他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的资料。

  第五十一条 如贷款项目发起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借款人应积极配合贷款行对项目发起人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的调查、了解、检查及监督。

  第五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对贷款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收入现金流的调查、了解、检查、监测及监督。

  第五十三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贷款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行。

  第五十四条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足以影响贷款行权益的行动等重大事项时,应提前三十个贷款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行,并经贷款行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第五十五条 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贷款行书面同意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债务,或提供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保证担保,或以借款人资产、权益设定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抵押或质押。

  第五十六条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等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行。

  第五十七条 如贷款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行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借款人应确保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贷款行要求的相应担保。

  第五十八条 借款人知悉并同意:本合同项下之贷款在任何时候均按贷款行的全权决定发放;该贷款接受贷款行在其全权决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查,以决定是否继续给予借款人任何形式之贷款。贷款行有权随时终止或暂停全部或部分贷款,取消借款人对贷款的任何进一步使用,而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只要贷款尚未发放,贷款行均有权随时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并取消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的全部或部分。

  第十章 违约事件与风险处置

  第五十九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行同意擅自改变贷款原定用途,挪用贷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用贷款资金。

  4.借款人提供的申贷文件信息、资料失真,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5.借款人向贷款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贷款行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6.借款人或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7.借款人未遵守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担保人未遵守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8.借款人、贷款项目突破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权主管部门、贷款行要求的财务指标约束。

  9.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10.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11.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贬值、毁损或灭失。

  12.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兼并、收购重组、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化、贷款行认为可能影响到贷款安全时,未能做出令贷款行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方案。

  13.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吊销和注销。

  14.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行:

  (1)其章程的任何重大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2)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3)其或其子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

  15.借款人涉及将会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借款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6.借款人的财产被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或监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17.借款人作为贷款行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或者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银行债权。

  18.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并未能作出令贷款行满意的补救。

  19.借款人出现第十二条第3款所列情形;

  20.发生任何其他事件或情况,实质性地对贷款行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六十条 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行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行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风险处置措施:

  1.停止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划付与支用;

  2.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3.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

  4.从借款人在贷款行或贷款行系统内的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

  5.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

  6、对借款人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7.贷款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一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行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及借款人账户变动情况,借款人同意并应配合贷款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及借款人账户的相关检查,并按贷款行要求向贷款行提供情况说明和资料。

  第六十二条 合同双方应当对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目的而了解到的对方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借款人有关情况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未经贷款行事先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六十四条 无需事先征得借款人的同意,贷款行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只需在转让后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十五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同贷款行所欠借款人的任何债务相抵销。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借款人对其支付给贷款行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支付一笔额外的款项,以保证贷款行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

  第六十六条 贷款行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贷款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贷款行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六十八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经本合同双方有效签署。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对本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处手写内容与本合同印刷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十一条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二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贷款行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四章 附件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________份、贷款行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签订。

  第七十八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借款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贷款行实现债权的情形时,贷款行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对贷款行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贷款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融资合同书2

  甲方:乙方:

  丙方:(乙方股东)

  鉴于:甲乙丙三方经前期相互了解,就甲方拟对乙方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乙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战略合作。为规范三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明确三方在合作上的权利、义务,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基本情况

  1.1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

  1.2拟定的上市目标地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三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积极解决乙方认为会影响甲方上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合作方式

  2.1投资方案

  方案一:甲方以数码相框事业部和现金4000万元投资乙方,占乙方20%股份,并由乙全资设立并控股XX数码公司。

  方案二:甲方以数码相框事业部投资入股乙方,占乙方16%股份,由乙方设立并控股XX数码公司。

  2.2经营团队的设置及职权

  2.2.1,乙方董事会,甲方根据享有的股权比例取得董事会相应的席位,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

  2.2.2XX董事会,XX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2人,乙方3人,其职权的行合按公司法的规定,但公司章程的修改,组织形式的变更,增减注册资本,出售资产,股权,分立,解散由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

  2.2.3经营团队主要分工;

  2.2.3.1总经理由XXX先生出任XX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决定,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及人事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公司各项决定;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及实施细则与具体工作方案。;

  2.2.3.2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财务总监履行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外,财务总监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还有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部分公司签署的文件附属签名,该类文件仅限于非常的重大支出,不得干涉正常生产经营。

  2.2.3.3、财务经理(由甲方委派)负责协助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在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其聘用和解聘由甲方决定。

  2.2.3.4、其它财务人员双方协商根据需要聘请或由公司根据需要聘请。

  3.股权激励方案

  3.1如果XX20xx年完成了规定的业绩要求,公司必须以净利润的5%作为股权激励,。这里必须明确股权激励的如下方面,是按名义价转让还是现金激励。激励对象包括哪些人,股权激励承诺兑现的时间。股权激励的具体分配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由谁主导和决定,乙方是否介入,介入程度如何?

  3.2激励方案履行完毕后,是否存在两次激励方案或是持续激励方案,如果有,具体方案是怎么样。

  3.3如果20xx年XX公司达不到公司规定的业绩要求,按业绩的实现程度享有相应的股份,但最低不低于持有乙方比例的50%。如实现业绩要求的90%,则甲方持有乙方股份为18%(20%90%)。

  4.减持或退股约定

  4.1如果乙方上市成功,甲方持有乙方的股份转让,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 4.2如果乙方不能在20xx年上市而且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低于20xx年的80%,丙方承诺在甲方提出回购要求三个月内回购原甲方持有乙方的股权交回乙方管理,并返回甲方应享有的利润%

  4.3如果在上市前双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滥用大股东权利,丙方承诺在甲方提出回购要求三个月内回购原甲方持有乙方的股权交回乙方管理,并返回甲方应享有的利润% 4.4如果乙方违反章程的规定或是不履行股权激励方案,导致双方存在无法合作,丙方承诺在甲方提出回购要求三个月内回购原甲方持有乙方的股权交回乙方管理,并返回甲方应享有的利润%

  5.利润分配乙方必须制定利润分配制度和分配方案,至少应将年净利润的20%分配给投资者。

  6.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在乙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7.尽职调查甲方在投资框架协议签署后,有权对乙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以资配合。

  8.声明与承诺

  8.1乙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具备完整的权力和授权拥有、经营其所属财产,从事其营业执照中及向甲方书面、口头所描述的`业务,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已经甲方股东会通过;

  8.2本次投资之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后,如果乙方存在发生于正式合同生效之前的,且未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资料中列明的或未进行其他形式的书面真实披露的、可能产生的负债或其他第三方权益并对甲方的权益造成损害的,丙方应全额负责对甲方进行补偿,以保证甲方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

  8.3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存在与乙方有关的、正在进行之诉讼、仲裁;或任何就该等诉讼、仲裁未履行之判决或命令。若上述情况出现,并导致乙方损失,则该损失由丙方全额负责对甲方进行补偿。

  9.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义务为保证三方的权利和商业利益,三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如下有关保密管理的约定:

  9.1三方承认及确定彼此就投资、上市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资料均属机密资料,三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该等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即使最终三方未能合作成功,三方对该项目及对方的一切信息具有至少三年的保密义务,但若该信息已经通过非三方的渠道被其他方获悉则不在此限。

  9.2任何一方可将上述条款所述需保密信息根据需要向其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但该方应保证其获悉保密信息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亦受上述保密义务的约束,若其专业顾问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规定,则其应承担连带责任。 9.3三方同意,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相关方将无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就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9.3.1公众人士

  已经通过本合同三方以外的渠道知悉需保密的信息,则三方无须再就该等信息进行保密;

  9.3.2按中国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一方需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可按照相关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9.3.3无论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上述保密义务仍然生效。

  10.勤勉尽责与诚实信用三方在按照本合同规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均应恪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三方须遵守同行业通行的商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竭尽全力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促使项目顺利获得成功。

  11.有效期限本合同自三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直至三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之日终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三方在该项目上的合作均应符合本合同的条款。

  12.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保证、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两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3.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署、成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产生的及/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应由三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一方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本合同签署地法院。

  14.其他规定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丙方:(乙方股东)

  年月日:

融资合同书3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传:电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传真:传真:

  帐号:帐号:

  电挂:电挂:  

  第一条租赁物件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体,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

  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

  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

  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

  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

  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和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

  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

  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

  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

  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

  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货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

  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

  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如需要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

  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 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担保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邮政编码:

  地址:

  电挂: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融资合同书4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项目开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中小企业融资。

  二、中小企业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元。欧元。人民币

  2、中小企业融资总金额:

  3、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5、借款年限: 3——20年期

  6、一次性贴息 6—8%(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中小企业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swift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1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 双方完成一切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swift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 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 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12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二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一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1993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 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合同书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一直参加订货谈判;

  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

  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

  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可抗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进行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和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____ )____ /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本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融资合同书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物

  根据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_________。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乙方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乙方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_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_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第五条 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乙方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甲方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乙方不准时交租,则应向甲方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租。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_________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甲方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乙方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乙方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甲方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天后,乙方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者要求甲方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第八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a.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b.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双方约定办理。

  第九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_________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4.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条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3.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甲方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乙方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4.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5.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6.甲方应按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7.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8.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________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融资合同书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万元提前支付应补偿给甲方的合作项目前期补偿费用,甲方为保证丙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本息,将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该公司

  万元(万元)股份,占该公司股份的%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出质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质权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质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息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丙方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借款。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视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其所余的全部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行使质权。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一.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得: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二.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在甲方股权质押期间,不影响甲方在丙方持有%股份的权利和义务。

  当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乙方保证:

  1.不得处分质押的股权;

  2.质权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质权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3.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履行完毕都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出质人事先书面同意,质权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______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

  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管。

  第七条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的终止:

  (1)在丙方如约进行还款和支付利息完毕时;

  (2)当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

  (3)当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时。

  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损害,不得影响受损害方在本协议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不得视为受损害方同意其违约行为,亦不构成受损害方放弃对违约方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融资合同书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根据_____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________________(下称租赁物件)。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 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2 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 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 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 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项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条 租期和租金

  3.1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______个日历月,进口设备的租赁期从设备到港日起算,国内设备租赁期从发货日起算,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3.2 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 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保险、银行费用、利息为________元(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_______次交付。

  3.4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总成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全额付给甲方(手续费滞交影响合同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5 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__________日将租金划入甲方的账户。

  3.6 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增减有关税项、税率及银行利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并承付。

  3.7 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除按照延付时间继续计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付金。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4.1 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 )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2 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4.3 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4 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5.1 甲方负责在租赁期开始前对租赁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的财产险和运输险,保险费计入租赁物件总价款。

  5.2 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乙方应负责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直接划归甲方,作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

  若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被灭失的部件,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的过程中,乙方应仍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条 经济担保

  6.1 甲方同意_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担保人的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租赁保证金

  7.1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在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如因乙方未及时交付保证金致使不能执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2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是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 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应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项。

  第八条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8.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8.2 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有;

  附件二:租金偿付表;

  附件三:经济担保书。

  第十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经济担保人各执一份。

  10.2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融资合同书9

  (一)概述

  国际租赁是指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其设备交给承租人有偿使用的一种合同关系。现代国际租赁业务主要有三种类型,即融资性租赁、综合性租赁和服务性租赁。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资或者向银行贷款,从供货厂商那里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然后将购入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功能,主要在租用专用设备或大型成套设备时采用,这种方式在国际租赁业务经常被使用,这种租赁方式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又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等。综合性租赁是一种把租赁与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其他对外经济合作方式结合起来的租赁业务。而服务性租赁亦称经营性租赁,租赁公司既向承租企业提供资金、设备,又向承租企业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以至提供或培训有关技术人员。这种租赁形式由于租赁公司要提供多种服务,所以其租金也较高。

  国际租赁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国际租赁协议,而由于租赁方式不同,租赁协议的内容也不统一。即使是同一种租赁形式,只要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各不相同的条款,因此使用本书的人不必拘泥于本书所提供的格式范本。

  (二)租赁设备

  该条款应对租赁设备作出详细的说明,列出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和交付日期,说明是否由出租人或制造商负责交付。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还需说明此项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出租人据此可规定其只承担融资责任。

  (三)租赁期

  协议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赁期的起算日、截止日、延续合同的条件等。租赁期的长短主要是由双方根据租赁物的情况和承租人的需要在签订协议时商定。一般来说,易损性和效力多变的机器设备租期短,而耐用、性能变化不大的设备租期长。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所在。租金条款应明确租金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地点、使用货币、租金支付次数以及第一次租金支付的时间、方式等。

  在计算租金时要考虑到租金的构成要素、租期长短、结算币种、支付方式等因素,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对于租金支付的方式,一般包括交租金的次数、前期支付或期后支付、固定或不固定费率等,这都需要双方在协议中协商订明。

  (五)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使用、维修、保管

  在国际租赁协议中,一般都要订明在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让、抵押、出售或出租等,而承租人对租赁设备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如需对此种使用权加以限制,则由双方协商订明。至于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双方根据租赁方式、租赁物的性质经协商后订入协议。

  (六)风险承担

  一般来说,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意外灭失损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协议中应明确由谁承担此损失。一般情况下,租赁物正常损耗的损失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发生意外损毁灭失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可选择一定方式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有风险就必须要求有保险,协议中应约定由哪一方对租赁设备进行投保及此费用由谁承担。

  (七)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这一条款随租赁方式不同而不同,如是服务性租赁,协议中多是规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处于良好状态下的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如是融资性租赁,双方则可选择处理方式,其中有:将租赁物归还出租人(即退租),续租,由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即留购),或由承租人代为出售等。在我国现行的融资租赁中,大多数承租人是在期满时交清应交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只付名义货价即取得设备所有权。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购买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上所列的租赁物件,并出租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物件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租赁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开始。租赁物件的议付日为起租日,物件一经议付,租赁期即告开始,由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确认。本合同的租赁期为年。

  第三条租赁物件的购买/租赁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租赁委托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货价,在购货合同的技术条款附件上正式签字,并在购货合同上作确认签字。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甲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交货。对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分别在验收和试车后把验收证明和试车报告寄交甲方。如发生问题,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对外索赔;如无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货证明书,确认租赁物件如数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货的租赁物件在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合同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尽可能地协助乙方向卖方索赔。但鉴于融资性租赁,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保用期过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之维持良好的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和复原。如无法修复,乙方仍应无条件地履行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租赁及费用

  1.租赁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运费、保险费、融资利息、手续费及银行费用等。考虑到合同签署时尚不能确切估计上述成本的实际金额,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计算的。租赁物件议付后,如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应以实际成本为准。具体金额届时由甲方以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担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偿还一次本息。年月日前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自年月起,每年偿还一次本息,共分次还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期如数将应付租金电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合同的计算货币为,利息采用该货币的固定/浮动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计算。

  浮动:按每期付息之日伦敦同业拆放(libor)期利率为基础另加%利差计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件总金额的%作为一次性手续费。用人民币支付的金额部分,可按付款当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手续费电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5.乙方还应承担以下几种费用。银行费用;交货途中的保险费和运输费(cif除外);从目的港到乙方企业的国内运输费;租赁物件的进口关税;租赁物件在国内的保险费;由于乙方的原因推迟用款的承担费。上述各种费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者,均应在开证前把有关款项汇入甲方账户,或收到有关费用打入成本,否则不能开证。

  第七条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投保应使用外汇。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关税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迟延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罚息在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计收。

  第十一条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发生倒闭、停产、合并等情况),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时,双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附件下列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赁委托书

  2.租赁合同附表

  3.购货合同及设备清单

  4.经济担保人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济担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见证人

  代表:

  乙方:见证人

  代表:

  担保人: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1)租赁物件名称

  型号规格

  购货合同编号

  (2)制造厂商

  (3)卖方预定交货期年月

  (4)交货地点(目的港)

  (5)设置或使用场所

  (6)租金支付方式:通过电汇分期偿付

  (7)租赁期限

  (8)成本概算

  (9)浮动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固定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每期租金支付计划

  第一期年月日金额:

  第二期年月日金额:

  第三期年月日金额:

  第四期年月日金额:

  第五期年月日金额:

  第六期年月日金额:

  第七期年月日金额:

  第八期年月日金额:

  第九期年月日金额:

  第十期年月日金额:

  第十一期年月日金额:

  第十二期年月日金额:

  (10)利率

  (11)保证金(大写)

  (12)手续费(大写)

  (13)名义货价

  (14)其它

融资合同书10

  甲方:

  地址:

  证号:

  法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计划进行:

  项目一

  项目二

  地址 。

  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未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 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总额的

  %,共计 万元(大写)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

  1)现金□

  2)银行转账 □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人:

  账号:

  经双方同意,此次酬金按照融资款项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需支付完成。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 如融资额度超过本合同最初拟定总额度,则超过部分酬金仍然以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如未达合同规定额度,则按照实际到账额度支付酬金。

  3. 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4. 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

  5.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 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权属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形成行为。

  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1 年。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有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日期为酬金支付完成并通过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三个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合同书1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对工厂进行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__________有限公司生产承包合,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方式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生产车间(面积平方)承包给乙方加工生产。承包期内,甲方提供免费场地,设备及生产线(见附单设备)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除生产外的其他事项(如工商、税务、消防、安监等有关业务以及相关费用)。乙方自愿承包,自主管理,自负盈亏,自主用工,独立承担生产,安全监督等管理事务。实行所有产品销售收入归乙方,所有退税收入归甲方的合作模式。生产规章制度由乙方制定。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3年,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乙方优先续签合同。

  第三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必须负责车间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产安全,保护生产设备和工具的完整。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生产车间人员工资、资金、绩效等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承接的订单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的订单向乙方收取管理费(按订单金额的1%),但乙方以自主订单为主。

  第五条安全责任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工作期间内,生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为乙方提供:

  ①厂房、宿舍设备和配套设施。

  ②材料、水、电、饭堂设备。(如乙方损坏以上项目,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带来的员工如需购买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工伤意外保险由乙方负责。

  4、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培训、整改、罚款,赞助厂房、宿舍所有维修等费用由甲方解决。

  第六条甲方责任

  1、保证工厂正常运作

  2、负责与公司相关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保证生产能正常进行。

  3、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手续,直至客户收到货物。

  4、负责收取出口产品的外汇货款并及时结售外汇,将货款同步支付给乙方,如有违反将附单所有设备抵压给乙方作货款。

  5、负责办理出口退税,并全部留作甲方收益。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产品生产,甲方按订单价格全额将货款支付乙方。甲方不收取折旧等任何成本。

  2、乙方须爱护甲方设备,应对设备进行日常清理保养擦拭,按规范操作。如因不保养和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3、生产车间应经常清理卫生,保证工作环境安全整洁。

  4、乙方负责的生产环节,包含从材料、辅料采购到生产、包装、装货上车的全部流程。

  5、在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将车间转包他人。乙方可自主承接外单以及产品、半成品外包、外发工作。

  第八条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长期不能有效组织人员从事生产。

  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货款。

  3、甲方无法维护公司正常运转。

  4、乙方解决合同需提前30日以上书面通知甲方。

  5、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融资合同书12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传:电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传真:传真:

  帐号:帐号:

  电挂:电挂:

  第一条租赁物件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体,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

  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 /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 年的利率计算。

  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

  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

  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

  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

  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和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

  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

  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

  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

  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

  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货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

  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

  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如需要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

  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担保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邮政编码:

  地址:

  电挂: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融资合同书13

  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 通讯地址: 电 话: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申请 借款,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贷款 万元。该笔融资以甲方所有的 作抵押。同时办理他项权抵押登记。(或以其他有效保证方式设定担保)

  第二条 乙方拥有良好的融资信息渠道,确保为甲方提供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贷款融资资格的金融机构及出资人。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融资业务,与有关金融机构及出资人洽谈融资贷款及办理融资贷款前期事宜。乙方的代理活动必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贷款融资所需要的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抵押物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如因资料虚假、不全、条件不具备,未达贷款融资目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出借方对甲方的贷款融资用途、资信及偿债能力的考察、核实。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在知晓的业务范围内及时要求甲方补充、完善。

  第六条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融资贷款合同后,即乙方完成中介服务义务。甲方在收到出借人首笔提供的融资贷款后,按融资贷款总额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此款在三个工作日向乙方一次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按中介服务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甲方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则应向乙方增加支付百分之二十的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出借人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责任由违约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合同书14

  鉴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了号《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债务人切实履行债务,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以保证方式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债权人、债务人与保证人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于(时间)在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即合同签订地)签订本保证合同,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1、被保证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租金及利息共计(大写)肆拾万零陆仟叁佰柒拾壹元捌角陆分(¥)。

  2、租赁物件的价值共计(大写)肆拾贰万陆仟元(¥)。

  第二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为个月,具体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由主合同的《租赁支付表》确定。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收到债权人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2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债务人的全部应付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3.2保证人代债务人清偿有关款项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3如果有其他保证人对主合同债权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之间关系为连带共同保证。

  3.4如果存在其他担保方式对主合同债权提供担保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必须履行保证义务,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方式为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

  第四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债务人没有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包括:

  (1)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利息、罚息、保险费、保证金、赔偿金以及其他债务人应支付费用。

  (2)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或价值遭到损害。

  第五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从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六条合同变更

  6.1保证人同意并确认债权人对主合同内容进行单方或双方变更,保证责任按变更后的主合同内容执行。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证合同。需变更本保证合同的,应经三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债权人

  债务人

  保证人

   年 月 日

融资合同书15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 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托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元.欧元.人民币……

  2、融资总金额:

  3、融资条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5、借款年限:3--20年期

  6、一次性贴息6-8%(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1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 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swift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12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二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一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1993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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