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3篇(必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装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需方:镇宁自治县黄果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供方:金龙节能排烟气道厂(联系人:罗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镇宁“锦绘新都”商住6+1步梯楼排烟(气)道
2、工程地点: 镇宁县沿河路北侧
3、承包范围及内容: 商住楼排烟(气)道供货、拼装、安装等
二、烟、气道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单价中已含止逆伐和风帽 :注:本单价不含税金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防火拼装排烟气道250㎜×300㎜M18060
止逆阀防火已含在烟道内
风帽铝合金
不锈钢已含在烟道内
三、付款条件及方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安装量为准)
1、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支票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已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80%支付、其余待工程整体全部完工后(扣除保修金400元)30日内付清。保质期为1年(用户真实使用一年)
3、工程结算:烟道全部安装结束并由需方、监理共同验收后,由供需双方共同收方并办理结算。
4、烟道配件如需方需要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供方。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需方的责任和义务:(1)需方向供方提供烟道安装位置图;(2)需方向供方提供堆放场地,协调塔吊或提升笼施工配合,负责预留,封补烟道洞口(注:预留洞口尺寸必须大于烟道尺寸);并指定提供少量水泥、河沙、钢筋等安装所需的必备材料;(3)合同签定后,需方应保证供方符合产品生产和养护的`基本周期时间,安装应提前7-10天通知供方进场;(4)供方烟道安装完毕,需方进行烟道抹灰应先将烟道用水喷湿,采用满挂钢丝网后才能抹灰;(5)需方有责任维护供方制作的烟道产品利益。
2、供方的责任和义务:(1)供方保证合格产品进场;(2)供方作出烟道安装施工方案并提供相关资料;(3)供方负责烟道产品的制作、运输、安装全过程并配合验收。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
1、工程质量:遵照国家建筑行业《住宅厨房排风道》现行标准执行。
2、产品生产周期:(自合同签定次日起计算)20天(需方原因顺延)。
3、供方烟道安装完毕,需方十日内必须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手续,如逾期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违约责任与争议
1、供方供货安装完毕,烟道所有权自供方收到需方应付工程款后开始转移,货款全部结清后经供方签字烟道所有权移交需方。
2、单方违约处罚金伍仟元,也可在出现其中一方违约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法院起诉或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供应时间:必须保证需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如因质量及供方原因影响需方施工进度,按违约处罚,每天500元,累计累加。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完成,款项全部结清后自然失效。
九、烟、气道款按班组织进度划拨方式支付。
十、施工安全: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特别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方全部承担。.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锅炉、锅炉房设备及安装服务事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标的:
第一条、 设备明细价格及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注: 1、锅炉报价包括锅炉本体、意大利利雅路燃烧器、燃气阀门组、控制器;
2、我公司将燃烧器与阀门组连接,阀门组与燃气主管路连接需由燃气公司连接。
为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整)(小写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为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 运输方式为汽运,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至汽车可达地坪卸货;甲方负责道
路通畅及地坪平整、宽敞,利于吊车卸货作业。
2. 装卸费用、运输费用、运输卸货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验收工期: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由乙方采用公路汽车运输的方式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至地坪。
3.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如果甲方不具备货物接收条件,须书面通知乙方推迟交货。
4. 安装工期:甲方支付乙方到货款后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15日内(不包括验收时间)。
5. 验收工期:乙方会同甲方验收,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第五条、 验收:
1. 货物验收:货到现场后,至迟在乙方安装完毕日及由于甲方原因无法施工乙方暂时撤离现场前当日内,甲方指定人对所有乙方已经安装在现场的设备、管道、阀门、电路与乙方共同清点、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2. 安装验收:由乙方提供安装验收报告,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合同签定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元整)。
2. 余款人民币 叁仟 元整(¥ 元整)于20xx年5月15日前一次付清。
3.支付方式:采用电汇、现金。 4.补充说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提货,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规定的供货期到达后一个月内支付第2项所列款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调试或验收,甲方应于乙方将设备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或年月日前支付第3项规定款项;由于甲方不使用设备,甲方应于设备安装完毕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七条、 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 货物所有权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货物所有权即转归甲方所有。
2. 货物风险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
施工配合:提供锅炉安装材料、工具存放房间。
冷水供水:甲方须提供的供水管径不小于40mm,压力为0.2~0.5 MPa,流量不低于5m3/h,并且原水硬度符合国标GB/T 18300-20xx《自动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中规定一级自动钠离子交换器进水硬度小于6.5mmol/l。
供电:甲方须提供电电压380V,电功率不低于4KW,3相5线(含零线、地线)的`供电电路至锅炉房内配电柜内进线端。
土建:用户须完成锅炉房的土建建设;锅炉间门宽(用于进出锅炉考虑)不小于1400mm,净高不低于4000mm,辅助设备间门宽不小于XX00mm,净高不低于3000mm,下部设置百叶窗进空气,空气量按照17m3/XX000KCAL·h锅炉额定功率考虑;锅炉房顶设置天窗、风帽,加强室内外空气对流。
燃气:如果采用天然气作为锅炉的燃料,须负责安装相应的供气管线,并保证燃烧器阀门组前供气参数同时满足表压力为6~8KPa,总流量不低于80Nm3/h(热值按照8400KCAL/Nm3考虑)。
运行:须安排符合当前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的锅炉房运行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管理;在锅炉运行期间,须保证锅炉水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 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或乙方设计甲方认可的锅炉房设计图纸、说明书及国家有关锅炉安装规范完成第一条所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配合燃气供应单位连接好燃气供应管线与燃气燃烧器阀门组。
2. 乙方在安装验收后一周内向甲方交付各种设备的出厂资料及安装过程
文件。
3. 乙方负责本合同涉及的锅炉房设备的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培训,使达到正常使用设备及能够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条、 品质保证:
1. 品质保证期:自安装完毕起12个月;详见后附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2. 品质保证期后:双方可以签定维护保养合同,有偿服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执行。
2. 乙方迟交货物若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甲方晚提货物若超过6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水、电、燃料供应变更、使用要求变更及发生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须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顺延或意外终止:
1. 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交货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
2.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通知对方,并在十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 任何一方在下述情况均可终止合同。
1) 某一方宣布结束、解散、破产、转产或财产被他人接管。 2) 某一方有违法经营现象。
3) 某一方无能力履行本协议所列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并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月日。
甲 方:
签定日期:20xx年 月日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签定日期:日
年 月20xx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玻璃安装、铝板安装、钢架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外露砼柱、梁均涂刷银粉色丙烯聚氨酯防腐面漆两道等内容(按实际设计变更通知单中的内容为准)。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根据甲方进度安排;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1、玻璃采购价格为 元/㎡,玻璃爪件单爪材料费 元/套、 双爪材料费用 元/套、四爪材料费用 元/套;
2、铝复合板采购价格为 元/㎡(华天牌4mm厚);
3、玻璃安装费用为 元/㎡,铝板安装费用为 元/㎡;
4、玻璃结构胶费用 元/支,铝板钢骨架安装费 元/㎡.
5、铝板扣件材料费用 元/㎡;
6、补油漆、拆除玻璃及钢材搬运至屋顶按计时工日结算。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六、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安全生产:
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安全规定,必须与乙
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乙方按建设方及甲方的.要求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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