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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3-06-12 09:19:41 合同范本

有关签订合同范文锦集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签订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签订合同范文锦集6篇

签订合同 篇1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搞好购销合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及职责

  公司购销合同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营运部统一负责,营运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各经营单位设兼职合同员进行管理。

  合同管理工作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

  (二)审查本企业业务活动中签订的购销合同,并按级上报审批。

  (三)向上级部门反映业务活动中的问题及建议,积极提供进、销、存情况,为经营决策、服务。

  (四)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活动。

  (五)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依法经商。

  二、签订购销合同,实行法人委托制

  (一)签订购销合同,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委托书发放范围

  企业除法定代表人外,总经理、采配经理、采购员以及有权签订购销合同的人员。被委托人必须掌握有关经济合同的法律、法规,参加培训及考核,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业务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后确认。

  (三)对确有必要签订合同,但不持法人委托书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由营运部办理经法定代表人认可的法人委托证明信。(法人委托证明信只限本人在有效期内一次性使用)。

  (四)法人委托书根据不同商品,授予权限。

  (五)法人委托书有效期为壹年。到期后,统一更换。凡超过法人委托书或委托证明信期限的,自行作废。凡持证者,因工作调动或离开公司,应办注销手续。

  三、签订购销合同的要求

  (一)签约权限

  各级采购人员依法人委托书授权范围订合同。对于签定大额购销合同,即一般商品每笔(一个品种)金额在十万元以上;高档贵重商品每笔金额在伍拾万元以上;以及先汇款后付货,携带巨额汇票、现金外出者,必须报财务部审定,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合同文本

  所有购销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使用统一“购销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供货方是全国性大公司(站)必须使用其统一文本的,双方必须签署购销总协议。

  (三)条款的填写

1、标的及规格

  标的即商品。填写要准确、详细、具体、不准使用简称或可以多种解释的名称。规格要求不能模棱两可,如规格花色过多,可附表或附小样。

  2、单位和数量

  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数量分大小包装、数量、总数量、以及按季、分月的到货数量。

  3、价款及酬金

  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双方协商价格。执行国家定价且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遇国家价格调整,需按交付时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酬金应在合同中注明,如折扣、宣传费以及支付的劳务费等。

  4、质量标准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无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定。对成套产品,应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和配件数。对必须安装调试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应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对常有易损件的商品,应注明易损件的名称、数量,有些产品还要规定保修期限。

  5、交货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交货地点要具体写明货物运交何处(如仓库、车站、门店等)。写清采取何种运输方式,运杂费由谁负担,当供方将产品错发到货地或接货单位(人)时,还要承担因此而多支付的运杂费。需方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要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6、结算方式及期限

  结算方式要填清“汇款”、“托收承付”、“货到验收后付款”、“帐期”、“售完付款”,期限应根据商品经营情况,按经销、代销形式写清承付货款的具体时间。严格坚持外埠商品无合同的,合同员不传票,物价员不定价,会计不付款。本市商品无进货计划审批表的,合同员不传票,物价员不定价,会计不付款。交货期限,可按日、按旬、按月或按季度交货,交货方式可一次交清,也可分期分批。

  7、合同签约地点要求准确写清合同签约的地名、地址。

  8、合同有效期要求准确写清合同有效期的年、月、日不准用含糊时限。

  合同文本应具备违约责任或对违约责任的具体解释条款。

  合同备注栏中应注明:货票同行等;注意信函往来不得以个人名义,残品开红票,厂方税务登记号。

  合同文本必须备有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邮编及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

  合同文本背面右下角按规定粘贴印花税票。

  (四)、“购销合同电报、电话记录”的使用

  电报(话)记录是作为购销合同工后咱补充,和临时要(发)货的文字记录。使用时,必须详细记录供货单位名称。收电人的姓名、电报(话)内容,记录人、领导指示及处理情况。使用电报(话)记录后,应及时依据其内容补充相应购销合同,条款以合同文本为准。

  四、购销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购销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对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

  (二)程序

  1、填写“原签购销合同协商单”

  在履行合同期间,对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采购员提出意见,经理审批后,填制“原签购销合同协商单”。

  填写“协商单”时,原签合同编写必须在协商单中准确反映出来,便于查找。变更终止数量应与原签合同数量相对应。不得大于或小于原签数量。备注栏应注明变更,解除的理由。理由要充分合情合理。

  协商单由各由各课商物秘书在合同注销前十五天以挂号信形式发往供货单位,并将挂号信存根与商单一联一并保存,收据贴在协商单正面右下角边。

  2、违约责任及约金的承担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经济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及部分履行合同的理

  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购销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五、经济纠纷一经发生,当事人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营运部及总经理汇报。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的,将解决结果书面报营运部、配送中心存查。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要通过综合办公室以及法律顾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送交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的起诉书、答辩状、申请书等材料,必须报营运部并呈总经理审批同意。最终将裁决结果告知有关负责部门。

  对由于失职、渎职或其它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个人应追究经济、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

  由公司总经理牵头,营运部经理负责,综合办公室、劳动部、各门店合同管理员参加,组成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小组,定期对合同履行的有关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查合同履约情况,对不正常履约的部门,要进行认真调查,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签订合同 篇2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时候,以各种理由不欠、拖延签定劳动合同。很多农民工、临时工(法律上都称为劳动者)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能要求购买社会保险,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认为自己低人一等,认为“我就是个临时工,老板能发点工资就不错了。”这是完全错误的!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仍能得到保障

  劳动者普遍存在这样的一个误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认为其实不然,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和单位之间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就能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证明劳动关系是享受劳动者待遇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XX〕12号)的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享受什么待遇?

  1、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铁饭碗”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合同 篇3

  劳动合同

  LABOUR CONTRACT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部 门: ____________________

  DEPARTMENT

  岗 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

  二00四年八月制定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一、本合同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部门受总经理委托,

  根据《**市劳动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而规定。

  二、本合同共十二条,内容包括:本合同期、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及

  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劳动纪律、商业秘密、解除和不得解除本合同的规定、本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劳动争议和其他事项。

  三、凡在本公司就职的员工均须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公司即与签约者

  (本合同中称“已方”)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签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乙方本人,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代为签订本合同;签订本

  合同的甲方代表为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的人。

  五、本合同文本报***劳动局备案。

  上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注册的国内合资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合法、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全日制劳动合同制员工,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用。乙方性别: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非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之社会关系的称谓: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止。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试用期。

  2、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乙双方 可以另行协商延长本合同期限、并办理本合同续签手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以一方一个月的底薪代替提前通知期,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如主动向甲方提出同一部门内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调动, 经甲方批准后,乙方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增加三个月的试用期并重新约定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如根据甲方的需要发生同一部门内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调动,则乙方无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增加试用期,但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重新约定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1、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部门的____________职位(岗位)的相关工作。乙 方应按照其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作任务。根据甲方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本款所确定的岗位是乙方的主要岗位,其它由甲方安排的工作是乙方的次要岗位。双方均确认,本款所述主要岗位和次要岗位构成乙方全部工作范围。

  2、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职位(职务), 并调整其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无特殊情况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办理相应的职位(职务)变动手续。

  3、 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内应保证始终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职责。乙方 应在本合同第五条所述工作期间内以其全部时间、精力和技能致力于完成甲方布置的及乙方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事项,并执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而不得从事其它工作和业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 甲方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劳动报酬包 括底薪、各种津贴、佣金、奖金或花红。

  2、 双方确定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月底薪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每月底薪发放日 期为次月的8日(如逢违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或提前,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佣金提成的发放日期为甲方因乙方完成相关工作而取得的营业收入(佣金)进入甲方帐户后的次月15日(如逢违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或提前,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3、 对于因乙方为甲方工作、而由甲方取得之营业收入中的乙方提成部分(以下称“提 成”),由甲方按照规定的提成比例提取,并采取如下方式发放:

  a、 中介住宅部、中介办公楼部、项目部5级或以上员工营业额提成的70%作为 佣金,30%作为奖金。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全额发放佣金和奖金。员工离职后,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佣金部分,公司仍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发放;而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奖金部分,公司将根据不同部门有下列规定:

  ● 中介住宅部员工:公司将根据中介部制度以结案程度为标准决定是否发

  放;

  ● 办公楼部员工:公司将奖励予日后追佣之员工;

  ● 项目部5级或以上员工:待营业额到帐后六个月内公司在确认该笔业务无

  任何投诉或有任何不良现象后,公司才予以发放。

  b、 项目部5级以下员工营业额提成的'80%作为佣金,20%作为佣金。员工在职期

  间,公司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全额发放佣金和奖金。员工离

  职后,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奖金部分,待营业额到帐后三个月内公司在确认

  该笔业务无任何投诉或有任何不良现象后,公司才予以发放。

  4、 甲方对乙方实行变岗变薪制度,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

  5、 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每月发放劳动报酬 时代扣代缴。

  第四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以 下称“三金”)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医疗费用报销。

  2、 甲方和乙方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三金”,其中乙方承担部分由甲 方在乙方的月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

  3、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

  4、 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5、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的需要,对乙方进行专业知识、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的综合劳动技能。乙方应当积极参与,并主动接受甲方的相关考核。]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因甲方所经营的业务

  的特点,对于乙方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甲方有权因业务经营需要,在与乙方协商后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2、 乙方应服从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加班工作制度,并享有补休或取得加班报

  酬的权利,但项目销售部、终结部5级或以上员工及其他部门7级或以上员工不享有加班报酬。

  3、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 甲方应依法制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保守国家机密及甲方有关秘密。

  4、 在本合同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公司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在离职后, 不得自行为在公司工作期间曾服务过的相关客户工作或以其他机构之任何身份为该相关客户提供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否则,员工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若本款所述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员工另行主张损害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签订合同 篇4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约定期限一般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劳动者,从而方便劳动关系的处理。用人单位的这些做法是否合法可行呢?

  必须明确: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

  第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可见,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经过一个月的考察,对初步确定与用人单位发展不悖向,具有培养潜力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经初步考察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应当说明理由后尽快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特别注意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约定工资标准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能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但是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百害而无一益。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试用期期限和劳动权利义务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被视为约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劳动合同,不具有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预期法律后果。其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具有特殊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应当计算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占用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易于形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增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负担。再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成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试用期的约定及法律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均应当遵循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执行较试用期用工规定相比更为严格,违背了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初衷。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间要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和减少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纠纷。

签订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监理公司(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基建、安装施工期间负责工程监理,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施工监理期间及工程竣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甲方施工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图纸、书面变更、口头通知、图表等资料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施工监理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在工程施工监理期间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全部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保存或存档。

  第五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合同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有效,其中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的无限期期间。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何种原因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且甲方不支付任何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监理费的10%赔偿,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工程监理费10%的,以甲方的损失额为准进行赔偿。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合同 篇6

  第一条 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 合同评审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真实性。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诚恳,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

  (四)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备案。

  第四条 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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