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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加工厂劳动合同

时间:2023-03-01 15:18:5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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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加工厂劳动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玻璃加工厂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玻璃加工厂劳动合同

玻璃加工厂劳动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类型及期限为以下第_______种: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至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内容的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完成之日止,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内容和职责具体以《岗位说明书》和《绩效考核标准》的要求为准。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于每月的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按如下方式计算:

  1、底薪:乙方底薪元/月(乙方每月需制作完成分钟成片视频)。

  2、提成:乙方制作完成视频分钟数超过分钟部分按元/分钟提成。

  3、扣除:每月制作完成视频分钟数高于分钟但不足分钟的,在底薪元内以元/分钟的标准扣除不足分钟部分;乙方每月制作完成视频分钟数低于分钟的,以实际分钟数乘以元/分钟的标准结算薪酬。

  前述约定的视频分钟数指:乙方视频制作完成后经甲方移交给委托方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的成片视频分钟数。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第一个月的薪酬按约定工资标准的80%核算。

  五、社会保险及其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代缴义务。

  第十条乙方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公司管理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公司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防止工作过程中出现事故。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归还公司物品及所有工作资料。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乙方在职期间,应保证随时关注甲方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邮寄、办公场所张贴等形式发布的各种通知、信息和公告。乙方保证随时关注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因甲方组织架构或业务调整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乙方不同意的,本合同提前终止;因乙方职位属于核心技术岗位,如甲方发现乙方不能胜任该职位的`,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保证在离职后15天内从甲方处领走社会保险转移单、个人档案(如档案存在公司的),乙方逾期未领走,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保证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同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项资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若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招聘该职位产生的费用元。如乙方入职时不能完整提供资料,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在入职后30日内补齐甲方要求的各项资料,逾期不提交,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交,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不论双方是否存续劳动关系,乙方均应严格保守在应聘、工作等过程中知悉或掌握的甲方的薪酬制度、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竞争策略、产品技术等信息。乙方应保证在离职后不利用其知悉的甲方前述信息作出有损甲方利益或者有利于乙方的行为。乙方违反本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向甲方郑重声明如下:

  (1)本合同签订时,本人不存在与第三人有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2)原用人单位对本人无竞业限制要求,或原用人单位虽对本人有竞业限制要求,但本人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不会与该要求发生冲突。

  (3)本人利用自身技能及工作经验从事甲方的工作,不存在泄露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4)本人学历及工作经验属实,无虚构或与事实不一致的情形。

  (5)如上述声明事项与事实不符,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自愿放弃主张任何经济赔偿。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予以辞退处理,且不予支付补偿金。并按情节轻重,赔付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1)无正当理由,试用期员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正式员工连续旷工2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

  (2)不正确使用办公物品,违反安全和防火规定,给公司造成安全隐患和损失的;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4)违反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分配,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及社会秩序的;

  (6)散布不利于行业发展和公司发展言论的;

  (7)玩忽职守,违反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质量和设备事故及工伤事故的操作者及违章指挥的责任者;

  (8)触犯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者;

  (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虚报假帐、故意损坏公司财产者;

  (10)工作场合,睡觉,参与吵闹、粗言秽语、酒后滋事并有明显的身体冲撞或扰乱公司安宁;

  (11)对工作中发生的事故瞒报的;

  (12)损害公司名誉或泄漏公司的合作单位,业务资料,机密给予他人。

  (13)因工作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超过伍仟元人民币的。

  (14)因工作过失给公司的声誉造成重大损失者。

  (15)弄虚作假、串通填报做假数据骗取底薪或提成,骗取奖励的员工。

  (16)其它严重违规者。

  8、如乙方因甲方辞退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作或本合同自然终止等情况导致乙方不在甲方工作,且甲方尚有项目没有完成或完成后未经甲方和委托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最后一个月工资。如委托方要求修改项目视频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和委托方进行修改。在乙方制作、修改的全部项目均获得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将乙方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给乙方,如乙方拒不配合修订,则乙方的最后一个月工作转化为甲方聘请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费用。

  9、本合同首页约定的乙方联系地址为通知等文书(含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以信件形式通知乙方的,甲方将文件寄出第五日视为乙方收到该信件。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双方同意甲方的《员工行为管理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意受该规章制度的约束。乙方确定已仔细阅读了甲方的《员工行为管理规范》及本合同中所述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并同意接受该等条款、条件和要求的约束。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玻璃加工厂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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