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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8 16:40:1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复工工作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复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复工工作方案

复工工作方案1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复工工作方案2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员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乡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底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加员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二、实行复工复产报备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原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三、做好复工复产帮扶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后“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停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扩大产能参照此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方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复工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在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和“一企一策”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目标。

  二、工作目标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商家复商复市、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运转,稳定经济增长基本面,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依据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调整“11.17”疫情应对指挥部暨相关工作组的通知》(汉疫防指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汉阴县复工复产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名单见附件)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工业、商贸、服务业、社区工厂、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期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对接了解企业存在困难问题,协调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有序组织恢复生产;承办指挥部交办其他事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镇长负责牵头协调辖区内企业及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责任落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经开区范围内企业及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

  四、工作安排

  以坚决防反弹、防输入、防外溢,确保疫情可控为底线,持续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企业行业分类管理,指导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环境消杀,落实防疫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一)工业类企业

  1.复工报备。加快推动县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各企业应复尽复。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即可复工。(报备内容:疫情防控处置方案、承诺书、员工花名册、员工核酸证明等)

  2.人员管理。倡导有条件企业职工不出厂,封闭运行;不具备条件企业倡导专车接送,点对点运行。

  3.常态化措施。所有职工每日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按照所在镇和经开区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厂区定期开展消杀。

  4.外来人员管理。企业来访人员,须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通行。

  (二)零售类企业

  商超类: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50人;500-1000平方米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30人;500平方米以下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20人。

  从业人员按要求按时做核酸,经营场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消毒2次。每天对全体员工体温测量不少于2次,并填写体温测量记录,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员工个人防护等措施。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等要求,不聚集、不扎堆。

  (三)住宿类企业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对经营区内进行全面消毒清理,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环境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登记台账。被确定为隔离酒店的企业待酒店腾空后,根据防疫专家组出具的相关意见后有序复工复产。

  (四)餐饮类企业

  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限提供送餐外供,不得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开设外卖送餐员的取餐专区,对送餐员进行每日核酸检测、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台账。

  (五)电商及快递企业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电商企业、快递站点应复尽复。落实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储备防护物资,做好办公区域、物流仓库、物流车辆、职工生活场所的消毒消杀;做好员工风险区排查,严格落实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六)建筑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

  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复工复产,做到防控机制建立到位、人员摸排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现场消毒到位、防疫物资到位“五个到位”,严控人员聚集、做好预防消杀、安全生产等常态化工作。有序开放房地产营销场所,鼓励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电话、微信等线上平台进行售房咨询、中介服务和销售。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社区工厂企业

  加强对返岗人员健康检测和管理服务,一企一策落实网格化管理,因地制宜划分厂区、办公区、宿舍区等场所的最小单元格,做到一企一策。根据环境密闭程度、人员密度、消杀条件等标准划分网格风险等级,网格风险等级高的要重点管理,网格风险低的可以适当扩大网格单元。强化工位管理措施。对各工位实行定员、定岗,根据企业生产线特点,有条件的`企业各工位尽可能设定同向操作,员工间距保持一米以上;因场地、生产线限制的企业工位间隔无法拉长到一米以上的,设置工位间隔断措施,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把牢人员出入关口。进入生产区域入口的人员全部测量体温;进出的物流车辆全面消毒,司机不允许下车,相关手续及货物装卸均由有关人员代办,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尽可能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口,对进出人员、车辆“二次检查检测”全覆盖。

  (八)服务类企业

  有序放开服务业生产经营,推动服务业消费面持续恢复,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业等受限行业复苏。电影院、棋牌室、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健身机构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集中、通风条件差的行业仍暂停营业,其它服务业企业营业场所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做好测温、登记、消杀、通风等工作,控制进场进店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聚集,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复工复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主管责任。各镇、县经开区加强属地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人,人员信息于11月25日12:00报送至县复工复产组办公室。督促属地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一企一策方案”,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及时向企业传达各阶段工作要求,确保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从11月25日起,专班各工作小组每日16:00时前上报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情况(附件1)。

  (三)落实企业项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本企业(项目)员工及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健康监测,并做好异常人员的及时发现、信息报告和配合处置。企业要加强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员工体检等工作,提高职工免疫能力,预防感染。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战时纪律,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要结合“五上”企业领导干部全覆盖包抓工作,适时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复工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对20xx年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严格的复工复产验收,全力消除地下矿山中毒窒息、透水、坠罐跑车、采空区坍塌,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旗非煤矿山20xx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前旗非煤矿山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复工复产范围

  本次复工企业主要针对处于合法基建状态的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露天小型采石场),复产企业主要针对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阶段性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验收活动适用本通知。

  四、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范围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批复手续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2、20xx年前后自行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长期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露天、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

  (二)验收方式

  1、需要恢复生产经营或施工建设的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认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向旗应急管理局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并提供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情况等材料。旗应急管理局聘请非煤矿山专家对企业进行复工复产执法式检查。

  2、企业对专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旗应急管理局将起草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的文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复工复产;对重大隐患限期不能整改的,移交前旗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3、停产停建准备恢复生产或者建设的矿山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方案,明确复工复产程序、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地下矿山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采矿、掘进、运输等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进入采场和掘进前必须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经检测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要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浮石。露天矿山要对所有穿孔、铲装、运输等设备和边坡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边坡参数符合设计要求。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复产前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再教育、再培训,严格执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全员参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严禁盲目复工复产;新上岗职工必须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长期停产矿山恢复生产前,要对提升、排水、通风、供电、压风等所有系统、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更换或者淘汰。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准备恢复建设的矿山要严格执行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外包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矿山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式样,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矿山建设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抓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查自改工作。对复工复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证照不全、不按期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保证工作质量。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要以本次复工复产检查为契机,确保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工作全部到位。对于出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或停产停建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地下矿山,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

  产停建非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20xx)25号)》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未下达复工复产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和建设。对于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否决条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复产复工验收实行否决制,凡是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未按规定配备带班领导;

  3.未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4.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复产复工培训;

  5.接触粉尘、噪音、化学试剂药品的岗位未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要求;

  6.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发现隐患未整改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方面。

  1.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情况;

  2.地下矿山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3.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4.未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5.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害隐思未得到有效治理;

  6.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供电系统不符合设计规范;

  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工艺。

  9.未委托资质单位开展摸排并建立采空区台账,未进行治理设计,未明确治理时限,未与施工单位签订采空区治理协议。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方面。

  1.边坡各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2.没有年度采剥计划,未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3.未落实边坡安全措施,未对高陡边坡进行边坡稳定性监测;

  4.未严格实行湿式凿岩作业、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

  5.排土场安全度为危险级。

  尾矿库方面。

  1.未按设计放矿、筑坝;

  2.坝体稳定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不符合设计要求;

  3.排洪、排渗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设计规范;

  4.未按要求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

  5.未落实定期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

  (四)打击非法,及时移交。复工复产工作组在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旗自然资源局。

复工工作方案5

  一、 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总公司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总公司委员会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安排工作的通知》、《省长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要点》、《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型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统筹安排工作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迟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时间的通知》等要求,现就做好本项目复工防疫工作及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

  5、《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统筹安排工作的通知》

  6、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7、《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8、总公司《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安排工作的通知》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迟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时间的通知》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质安监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6721.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3958.89平方米。六栋住宅,29-33层,框剪结构,一栋两层幼儿园,框架结构。该项目处于兰包路以南,人民路以西,西接 广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目前用工人数约260人,截止去年冬休前绝大部分以退场,其余为当地务工人员,目前形象为1-6号楼主体工程施工完,砌体工程施工完,2#、3#、4#、5#及幼儿园内墙抹灰施工完,车库砼浇筑完,除大门口区域及6#楼塔吊基坑区域外,其余土工回填完。

  三、复工时间

  原计划复工时间:

  现计划复工时间:

  四、人员管理情况

  (一)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情况

  (1)管理人员人数: 人

  (2)管理人员来源情况

  分一批次返岗,第一批次:

  (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情况

  (1)管理人员人数:10人

  (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情况

  (1)管理人员人数:12

  分两批次返岗,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

  (四)施工人员情况

  由于本项目去年主体结构工程已施工完,施工人员均已退场,今年为装饰装修阶段,人员及人数均不确定,截止目前无施工人员到岗。

  (1)施工人员人数:

  (2)施工人员来源情况

  分 批次返岗,第一批次:

  五、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计划投资xx亿元(工程造价),资金到位xx万元(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金额)。

  六、原材料储备、供应及运输情况

  七、复工前疫情防控措施

  (一)落实管理责任措施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

  复工前项目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表

  1)组长: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其他小组成员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项目部做好相关工作。

  2)副组长:配合组长开展项目部疫情防控全面工作,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负责疫情上报,与项目外应急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加强对项目部防疫工作的.监督和落实。

  3)副组长:负责项目部各项疫情防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项目所有人员健康档案建立、登记、整理及更新工作。

  4)组员:负责项目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对进场人员及时进行教育工作。

  5)组员:负责项目部通风与消毒防疫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排查并进行登记。

  6)组员:负责项目部务工人员的日常体温测量,并及时进行登记。

  7)组员:负责防疫用品的采购、保管、分发及使用情况登记,及时向防疫小组上报防疫物资采购计划。

  8)其他小组成员组织好务工人员进行配合各项防控工作。

  2、配备专职卫生员

  项目部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专职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用工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

  项目部建立健全了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大门口设立了员工通道,并设立了门禁系统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考勤记录,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以方便更好的管理农民工,防范工资纠纷。

  4、防护消洗物品配备发放措施

  项目部编制了防护消洗物品需要计划,由材料员负责按计划进行采购、管理、配备,各栋楼施工员协调发放防护消洗物品。

  5、食品原料采购措施

  项目部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减少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由副组长进行负责,食堂大师傅配合。在外租住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各劳务队确定专人进行采购,并上报项目部登记记录,指定专人不得擅自更改。

  6、人员用餐管理措施

  食堂餐具专人专用,菜品分餐,对餐具每天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用餐处洗手池旁备有消毒皂液。用餐人员禁止聚集,如在一起时,需保持2m以上距离。

  7、防控检查措施

  复工前项目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小组成员单位包括项目项目部、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

  8、垃圾收集清运措施

  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9、防控信息统计上报措施

  项目部疫情防控小组建立疫情情况通报微信群,每天各劳务班组将防疫情况桉时上报,同时做好台账登记。项目部疫情由副组长负责按规定须将有关情况负责报告属地社区等地方管理部门同时保存登记台账。

  10、入场安全教育措施

  项目部劳务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员负责,在施工人员入场后分批组织各班组负责人在大门口宽敞区域进行安全教育,其余施工人员通过微信群网络进行安全教育,不组织群体聚集,避免人员大批量集中。

  11、安全技术交底措施

  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负责,在施工人员入场后对各班组负责人在大门口宽敞区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其余施工人员通过微信群网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组织群体聚集,避免人员大批量集中。

  12、召开会议措施

  未防止人员聚集,项目部减少会议次数,日常生产安排通过微信群网络通知,一些重要会议则通知个别主要人员进行参加,开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会议精神通过微信群网络传达给其余人员。

  13、住宿管理措施

  因项目场地问题,未设立生活区,项目部施工人员在工地外租房居住(大部分为当地人员),在外租住人员首先由劳务分包负责人通知登记上报疫情控制小组,小组相关负责人统计社区。各劳务班组指派专人每天对宿舍进行消毒、测温及登记记录,每天按时上报至项目部疫情防治小组。

  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由专职卫生员监督,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

  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度不得低于0.3米,面积不小于1.9m×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搭设不得超过2层。

  14、项目部已进行签订签定项目部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劳务人员待进场后第一时间签定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现场封闭管理措施

  1、出入口管理措施

  1)出入口测温登记

  由于本项目施工场地有限,未设立生活区,而且施工人员大部分为当地务工人员,所以在上下班进出场期间,各出入口必须由专职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门卫保安人员。

  2)加强值班和巡逻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实施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与本项目部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3)出入登记管理

  加强值班工作,对出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对进出人员,要询问和记录具体情况和原因,上班期间劝说其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

  4)强化外来人员管控

  已登记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以外的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的,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共同指定专人进行接待,询问有关情况、检查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进行登记,经允许后进入,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和时间、事由、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禁无关人员和不戴医用口罩的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一律实行实名登记,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2、施工现场隔离措施

  复工后新进场劳务人员必须实施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进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区分省内各地进入及省外进入省内人员,尤其是疫情重灾区来工地人员,及时登记上报,按相关要求进行隔离。

  因项目场地条件有限,拟定将工地东侧办公区四间办公室改为隔离房间,重点是对重灾区来工地人员隔离使用,在外租住人员自行进行隔离,由劳务负责人指派专人管理,项目部每日监督。

  3、施工现场围挡措施

  施工现场和办公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项目复工前对施工现场四周围挡进行检查,保证现场四周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如围挡有损坏及破损的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工地四周的全封闭。

  4、施工现场卫生、消毒措施

  1)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每天定时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

  2)专职卫生员每天领取消毒物资,并做登记。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

  3)工地入口如要进出车辆,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喷洒,并做好登记。

  4)工地入口处门卫负责对进出人员进行消毒处理,洗手池配备硫磺皂,进出人员必须洗手。

  5)防控平面布置图

  由于本项目施工场地有限,未设立生活区,施工人员大部分为当地务工人员。

  5、施工现场值班表及安保措施

  项目部疫情防控实施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处理。项目部有一辆专用应急小车,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安排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配备配足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防护服、体温表、体温检测仪、消毒物资等,确保疫情事件快速处理的有效资源保障。

  加强日常的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的,按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措施

  项目部负责监督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配备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体温表、体温检测仪、消毒物资等,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未能保障的,由项目部先行保障。施工现场防疫物资计划由材料员在复工前进行采购配备齐全。

  (四)工地食堂卫生防疫措施

  本项目因特殊性,现场未设置生活区,存在在外租住情况,对现场及在外租住人员设立食堂做如下规定:

  1.工地食堂要求

  项目部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证件齐全,项目部专人每日进行采购。采购人员去向进行每日登记,每天上报项目部疫情控制小组。专人每日三次对食堂进行消毒。

  2.在外租住食堂要求

  在外租住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制,采购人员及做饭人员指定专人不得擅自更改。

  3.食品加工要求

  严禁本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制作违法违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

  4.食堂设置要求

  劳务队已设立的食堂每日进行不少许三次的消毒措施。

  在外组织人员,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设施,设置隔油池。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应生熟分开,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食堂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复工工作方案6

  1月31日人民银行召开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工作会议后,工商银行当天立即部署。总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金融业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信贷与投资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负债管理部组成工作专班,前中后台和资金配置部门“一盘棋”“一条线”“一股劲”,高效指导分支机构服务对接工作。

  各分行设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工作专项小组,建立“五专”工作机制,包括专业服务团队、专门绿色通道、专属优惠利率、专项规模保障、专户服务方案,全面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服务。

  简化流程高效落地各项优惠措施

  实施信贷审查审批“三调整”。将现场审议调整为非现场审议、集中审议调整为随时报送随时审议、集体表决调整为分散表决,高效审查审批防疫相关信贷需求。优化利率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对于疫情防控企业建立利率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债券业务流程。对湖北客户、积极抗疫的客户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开辟债券承销“绿色通道”。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将信用贷款额度由最高200万元调增至1000万元。目前,六成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三成以上地方性重点企业在工行获得授信。

  河南亚都实业有限公司是口罩和防护服等重点医疗物资的重要生产企业,也是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工商银行了解到亚都实业需要防疫相关资金支持后,迅速成立总省分支四级联动的专项团队,启动绿色通道。河南分行同步发起评级、授信、融资流程,1天时间内完成1亿元信用贷款投放,有效支持企业提高了医用防护用品生产能力,日口罩生产能力由20万只提高到30万只。疫情发生以来,亚都实业已向社会提供口罩超过1000万只。

  多维发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大企业供应链可持续,中小企业资金链不中断。持续做好抗疫重点企业保障和受困企业支持,加强综合服务和创新支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分层对接、分层推进、分层解决,为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灵活设置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提高信用贷款比例。对防疫重点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和小微企业,实行专项信贷规模支持,确保上半年普惠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不低于30%,小微贷款利率比上年下降。前瞻做好金融服务支持,围绕国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国家储备体系等领域的改革深化,增强对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积极支持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产业,精准助力脱贫攻坚、5G技术、医教养文体旅、居民保障与消费。

  上海五色石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是研制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重点企业,也是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急需资金生产病毒检测盒。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得知企业需求后,仅用8小时便完成客户对接、账户开立、报告撰写、材料录入、贷款审批等相关工作,投放首笔200万元优惠利率专项贷款。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为企业全心投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研制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后续工商银行已为该企业提供500万元授信总额度,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提款。

  在浙江宁波,工行宁波分行对转产口罩、防护服的博洋家纺集团量身定制融资支持方案,根据复工后采购原材料的需要,为企业线上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4750万元,增配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春耕

  春节过后原本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却给农企农户的复工复产和资金补给带来困难。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抢抓春耕就是与时间赛跑。工商银行积极行动,以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春耕备耕,助力农业生产,力保丰产丰收。

  宁波宁兴涌优饲料有限公司是疫情期间宁波涉农重点保障供应企业。工行宁波分行助企客户经理在3月8日了解到该企业复工复产急需资金支持,于是加急开通绿色通道,9日上午即完成了贷款审批,当日放款1000万元,帮助该企业迅速复工复产,为全市春耕备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在这个特殊时期,工行扶贫驻村工作队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积极帮助村民开展春耕。工行驻四川万源市旧院镇大伦坎村工作队分赴各村民小组,引导村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在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村里的春耕已有序恢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复工工作方案7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全乡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二、检查方式

  春节前和春节刘官乡安监站组织刘官乡经发办、刘官乡卫健办、刘官乡派出所,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各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春节前检查企业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春节前整改;春节后检查企业对员工需要做核酸检测的是否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检查生产型企业是否具备开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工作内容

  1、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做到按时发放员工工资。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明确各项措施。

  3、掌握员工信息。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筛查,掌握员工行程,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是否与疫区人员接触过。

  4、建立防控机制。建立企业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明确防控人员,防控职责落实到人。

  5、准备好防控物资。购置足够的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员工管理。企业要督促员工佩戴口罩,每天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异常要及时送刘官乡卫生院进行检查,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强化卫生防护管理。加强生产场所通风,在不影响生产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加强对生产场所、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的消毒。

  3、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横幅、宣传标语、微信群、QQ群等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4、强化应急预案。各企业要制定针对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员工,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刘官乡卫生院,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

复工工作方案8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X,传真:XXX,电子邮箱:XXX。

  二、复工时间及复工安排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工基本条件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四、复工审批流程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五、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六、数据反馈与信息报送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XXX,联系电话:XXX。

  附件:

  1、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

  2、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

  3、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部门与行业对应表

复工工作方案9

  2020年1月中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着疫情不断蔓延,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广东省于2020年1月23日晚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暂停一切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各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银行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响应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发布的针对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但银行营业网点出现客户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进入、不配合进入前的体温检测、发热患者不听劝阻拒不离开营业现场,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

  因此,在此提供一下针对这些情形银行的应对措施,银行在疫情期间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供参考。

  (一)疫情期间客户出入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1、网点客户出入银行网点有义务佩戴口罩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其中第二条实施要求中写明,公民出入公共场所需要按照要求佩戴口罩。

  这次疫情中,广东省政府有权力发出通告,公民应当服从各级政府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银行网点作为公共场所,客户进入时需要按照通告要求佩戴口罩。

  2、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体温检测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以上法律和政府通告均规定,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网点客户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客户在银行网点区域内出现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出现发热拒不配合离开,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将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如果网点客户不听劝阻拒绝离开现场,导致银行或现场的每一位市民财产损失的,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民事主体均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所以,客户不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测体温、发热拒绝离开等,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该意见分别针对不同情形应当适用《刑法》的不同罪名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网点顾客发热拒绝离开现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限于篇幅,其他类型犯罪在此不赘述。

  (三)疫情期间银行网点自身应当履行的义务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定,银行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政策也应当遵守,疫情期间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主要有如下:

  1、提供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公共场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01月30日印发了《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指南描述很详细,整个指南从场所卫生、个人防护两大方面详细规定了公共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银行网点应当按照该指南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对应的指引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请贵行予以注意。

  2、佩戴口罩的提示义务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第二条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所以,银行首先在网点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语,其次,网点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3、银行有义务配置测温设备并且进行体温检测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一、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第二条对体温检测的要求是:“……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者要求按照工作指引,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居(村)委会报告。”这条虽然是对社区和农村疫情管理进行体温检测的工作要求,但银行网点进行体温检测时可参考。

  所以,银行网点应当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有义务对进入网点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4、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义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的规定,银行有义务及时将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情况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具体报告对象,实操中可能有调整,建议银行各网点跟所在地的各主管部门对接落实。

  5、征用财物的配合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所以,银行有配合政府临时征用财物的义务。

  (四)银行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

  履行以上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将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银行网点在防疫防控过程中,未履行自身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将可能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或《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法律责任的风险。

  2、行政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前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有比较详细规定。

  特别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的规定追加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这特殊时期,银行网点作为公众场所,网点客户有义务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银行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疫情防控中也负有诸多法定义务,应当切实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复工工作方案10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安委会“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做好公司及各在建项目开工复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一次宣传、一次培训、一次检查”,加强对疫情防控,特别对中高风险地区返邵人员的疫情防范,确保公司在节后和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及疫情防控形式持续稳定。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公司员工、各在建项目项目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

  2.在建项目复工复产作业前必须根据《邵阳市在建工地春节后复工审批表》要求进行复工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设备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及各在建项目严格实施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各在建项目返邵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且为阴性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务工人员,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进行14天隔离健康观察,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才能进行返岗工作。

  三、工作要求

  公司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在建项目要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要求,教育和引导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及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年的安全稳定奠定基础。

复工工作方案11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xx工厂企业、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精准施策,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力保全县经济社会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一、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一)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截至x月x日,全县x家规上农业企业已复工x家,其中种植业企业x家、饲料生产、畜牧养殖企业x家、农产品加工企业x家,复工率为x,另外x家正在有序筹备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后于近期复工复产。x家规上工业企业已复工复产x家,包含春节不放假的x家,复工率为x;规上企业总人数x人,符合复工复产条件要求的.企业人数合x人,人员复工率为x。x家限额以上企业已复工复产x家,复工率x;限上企业总人数x人,符合复工复产条件要求的企业人数合计x人,人员复工率为x。x家规模以上服务业已全部复工,复工率x。x家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已复工x家,复工率x。x个建筑领域在建项目从x月x日起将陆续复工。全县复工复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共x户。

  (二)在建重大项目复工情况。

  配合做好、等重点项目(xx段)复工工作,和分别已于2月x日、2月x日先后复工,目前正在持续协助解决后续返x民工返岗的实际困难。全力推进x个层面重大项目复工复产,其中工程春节期间未停工,根据企业内部需求已于2月x日开工建设。有序推进x个市层面重大项目复工复产,其中xx项目未停工,xx项目已于2月x日复工,xx项目于2月x日复工,xx项目、xx项目计划于2月x日前复工,xx项目计划于2月x日前复工,工程项目、xx项目和xx项目计划于3月底前复工。

  二、我县主要工作举措

  我县坚持一手抓防疫工作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工作不动摇,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防疫工作,继续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努力。

  一是把工作专班组建好。我县迅速出台《关于帮扶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xx县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等文件政策,落实县处级领导和县直部门点对点帮扶企业(重大项目)x家,强化部门整体联动,组成规上工业企业复产联系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推动企业(项目)尽快复工复产。在县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下,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纷纷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是把返岗人员管控服务好。聚焦企业(项目)外地员工返岗难问题,我县采用大巴车点对点接送的方案,派出x辆客车前往福建、四川、柳州等区内外多地接送在重点企业上班的员工,涉及、等重大项目企业x家共x多名员工。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厂区(工地)疫情防控,开展企业(工地)返岗人员核查管理,严格落实区外人员返x隔离制度,落实员工排查、佩戴口罩、消毒、体温检测、食堂分餐等基本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返岗人员的宣传教育、日常防护和台账建立工作,对每位企业返工返岗人员做到监测服务到位。

  三是把厂区环境整顿好。督促指导县辖区内的工矿企业(项目)在复工复产前,一律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了全面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复工复产后的企业(工地)一律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项目施工、生产场所,保持每天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进行了消毒,保持良好通风,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四是把企业困难解决好。认真贯彻落实、xx市关于支持工厂企业发展政策,实施“一企一策”,助力企业和项目顺利复工复产。支持部分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组织专业配送企业提供企业后勤生活必需品配送保障,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必须的原材料和运输车辆等重要物资、机械调度保障。截至目前,共为x家企业提供x个口罩及测温仪、消毒用品一批。

  五是把检查指导落实好。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对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并指导企业落实员工排查、佩戴口罩、消毒、体温检测、食堂分餐等基本措施。2月11日以来,共组织了4小组对全县x家规上工业、x家限上企业和规下企业进行现场核验。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企业开工复工、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经过各方努力,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项目建设复工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全县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着部分企业负责人防控责任意识不强、交通封闭导致各类原材料供应不足、产品特别是农产品销售明显下滑、返工返岗人员出入受限导致用工荒、企业运营及资金周转压力大等主客观困难。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部署要求,在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加快推进企业复产复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帮扶指导工作。实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企业机制,主动上门、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精准服务,对联系的企业开展对点帮扶,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督促企业按照、xx市以及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落实防疫防控措施。针对疫情带来的影响,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最大产能,努力把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是按照“十严格”要求抓好监控服务。认真细致指导督促企业从严从实、落细落实做好防控工作“十严格”措施,加大员工专车接人力度,有序加快组织务工人员返岗。实行企业厂区封闭式管理,落实厂区防疫措施,配备相应数量防疫物资,督促企业采取合理排班轮岗,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优化生产流程,加强职工管理,扩大生产规模,拓展市场空间,尽快实现达产达效。

  三是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和日常监管工作。按照企业实际生产需要与物资储备的缺口,给予企业生产物资运输和企业用工等方面帮助,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行。制定复工企业监管方案,组织专人对复工企业和项目进行监管指导,重点对企业防疫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十严格”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复工工作方案12

  为认真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银保监局、安康银保监分局相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的重要通知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工作指导方针,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协会结合我市银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控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协会会长唐永武为组长,谢峰、赵明为副组长,各会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协会秘书长白群为主任,何宁、张绍军、邓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会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会员单位疫情防控指导与管理工作;疫情防控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检查、督办和上报;协会办公室为疫情防控具体办事和落实部门。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我市银行业实际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处置办法;2.加强我市银行业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与检查,并配合安康银保监分局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三)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调查、收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档案留存等工作;

  3.做好会员单位与市疫情防控制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建立疫情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措施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实时状况,全力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应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日报制度,做好信息透明和突发状况的及时通报,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倡议社会公众理解支持。银行网点是相对封闭的场所,应切实做好营业网点环境防护工作,为客户提供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同时,提倡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佩戴口罩,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共渡时艰。

  3.各单位应关心一线员工。根据网点的实际情况,常备体温测量设备、口罩、免洗洗手液,提供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开门营业前做好全面消毒工作,每天晚上关门前做一次消毒工作。

  4.各单位应注重培养员工防疫安全意识。倡导杜绝外出,减少聚会,要求每名银行从业人员不得转发任何一条未经官方证实关于新型肺炎的内容!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好自己,呵护好家人。

  5.各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普及卫生防疫常识,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自觉担当社会责任。

  三、监测与报告

  1.各会员单位应在本单位内部抓紧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方案,健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联系人于1月27(星期一,正月初三)16时前报送安康市银行业协会联系人。

  2.根据银保监分局报送要求,各会员单位要本着严谨、及时、负责、详实、全覆盖的原则,认真摸排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中涉及风险地区等敏感人群情况于每日下午6时前报送安康市银行业协会联系人,特殊紧急事项随时报送。

  3.各会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银保监分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值班和汇总工作,并根据疫情变化和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复工工作方案13

  为科学有效做好我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单位及处管工地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处管项目务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单位及处管项目上的发生和蔓延。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重点工程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各成员及科室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单位及处管项目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及所管理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科室及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和日报告,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主动加强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疫情监测

  (一)科室检测日排查报告制度 对进入办公区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记录并做好统计,发现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内并及时报告。要求各科室每天全面摸排情况,按时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突发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项目检测日排查报告制度各项目工地要安排专人做为防疫专员,负责务工人员的疫情排查和健康台账管理工作。所有从业人员进入建筑工地之前,防疫专员要对其进行体温检测,逐一记录并做好统计;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实行有效隔离,并及时安排病人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同时报告辖区防疫部门。各项目每日排查监测情况于每天下午4点前以科室为单位汇总至处安全质量科。

  五、应急措施一情况报告 日常排查及监测过程中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或与其密切接触的情况时都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二)情况处置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以下措施。

  1.对于存在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一律就近送到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诊治,由接诊医疗机构实施分类隔离,医学观察。

  2.所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一律集中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要在防疫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按要求上报,并进行医学观察。

  5.暂时停止集体活动,在建项目出现疫情,立即停止施工,加强疫区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6.单位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处领导和全体干部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六、善后处置

  (一)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

  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二)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发布,不得主观臆测,随意散播。

复工工作方案14

  为切实发挥金融助力疫情防控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抓好工作落实的要求,督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情况,形成政银企抗疫的工作合力,确保真正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全面真实及时获得金融政策支持。

  二、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以线上大数据比对为主,线下调研企业为辅;坚持督银行端与督企业端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分级负责结合,注重发挥县(市、区)金融主管部门作用。

  三、督导重点

  督导工作突出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金融支持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聚焦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情况、名单内企业融资成本降低情况、企业正常资金需求满足情况、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情况等。其中:

  (一)专项再贷款。重点督导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督导内容为:一是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情况。是否在接到人民银行转发的新增防疫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后,第一时间与企业全部对接,规定时间内必须100%完成。二是授信情况。检查各行对有信贷需求的重点企业实际授信情况,弄清楚其授信存量、增量,通过计算授信覆盖面(已获得授信的企业家数/有信贷需求的重点企业家数),看其工作质量、力度和进展。三是发放优惠贷款情况。检查各行对有信贷需求的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情况,检查其落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的落实情况,通过计算各行优惠贷款发放覆盖面(获得优惠贷款企业家数/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家数),看其工作实际效果。

  (二)降低融资成本。重点督导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贷率”,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xx年下降不少于1个百分点。

  (三)贷款展期(续贷)。重点督导疫情以来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各类企业到期贷款和需支付利息,根据企业申请和银企协商,充分落实展期、续贷等支持政策情况;农商行、邮储行等承贷银行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

  (四)其他

  1、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复工复产。督导农商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各村镇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有资金需求企业的对接情况、授信情况、优惠贷款发放和贴现满足情况等。

  2、对信用良好、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农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3、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创新工作方式,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简化业务流程和办理手续,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便捷度和安全性。

  四、工作安排

  督导工作分三个阶段安排,具体为:

  (一)自查(3月26日—4月5日)。各银行机构对照督导重点,逐项自查,如实形成自查情况清单备查。

  (二)抽查(4月6日—4月16日)。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会同人行市中心支行、黄石银保监分局成立督导组,运用大数据比对情况,随机抽取银行和企业进行核实,形成抽查情况清单。

  (三)整改(4月17日—4月底)。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督导的项目和重点,真实反映企业获取金融服务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照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没有落实到位的要逐一说明情况。各相关企业要客观理性,积极配合。

  (二)精心组织实施。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黄石银保监分局主要领导分别带队,从相关科室抽调专人,组建三个工作专班,现场开展督导工作,督导完成后形成情况报告。在督导过程中,要加强防护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不给银行和企业增加额外负担。

  (三)抓好整改落实。针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解决的较为复杂的问题,要从金融专业的角度提出解决建议,报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复工工作方案15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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