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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12 16:06:1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5篇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效发挥食品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结合省局食品抽检监测计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食品安全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食品安全抽检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以及法规制度发布、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联管联动。

  三、工作任务

  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食品)、市州专项抽检任务3大类,共安排抽检食品及餐饮具7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00批次,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餐饮具220批次,市州专项抽检280批次(含食盐15批次)。

  (一)抽检对象

  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应覆盖各园区。经营环节抽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专项抽检主要针对辖区内地方特色食品、监管过程发现的高风险性食品、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中不合格率高食品、专项整治类别食品、节令性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等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为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抽检时间的均衡性、时效性和靶向性,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时间为4月1日-10月30日,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对2020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加大抽检频次。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样检测,具体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如下:

  4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

  5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

  6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7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8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9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10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表》要求,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明确抽样地点、抽样频次、抽样进度、检验项目及抽检品种。

  (二)合理分配抽检任务

  食品安全抽检要统筹采样进度,合理分配采样时间和采样量,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避免出现集中抽样,集中检验。

  (三)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xx年版)》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四)抽样检验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避免重复抽样、多头抽样等问题的发生,尽量扩大抽检业态的覆盖面,对同一经营企业的产品实施抽样时每批不得超过6个批次。样品属地理标志保护、有机认证产品的,应在抽样单或检验报告中予以备注。

  承检机构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配套计划的抽样、检验及不合格样品的复核等工作,并将相关抽样检验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后,于完成检验后的24小时内对检验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完整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五)核查处置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任到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人员应在收到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未经复查,或者复查后同种食品仍然被检出问题的,食品生产者不得恢复生产同种食品。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员还需按要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核查处置模块核查启动、产品控制、原因排查、行政处罚情况的填报工作。核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失职渎职行为,要对不合格样品实行“一样品一表一案卷”建立档案。

  对国家总局规定高风险限时限报的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

  (六)信息公布

  市场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出具10个工作日内或完成异议复检工作后依法依规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应当在信息公布前加强分析研判。

  承检机构实行首检负责制,应对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核对,并对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等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五、结果分析利用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对抽检结果的分析利用,及时向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机构通报抽检不合格信息,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和风险的及时报告。

  六、抽检评估

  为规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验工作行为,有效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20xx年将推行抽检监测执行效果评价,承检机构在每批任务完成后应认真核实并评价计划执行效果,重点从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数量执行、范围区分、不合格问题检出率、数据差错率等各方面进行效果自评,填写《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实施效果评价表》(附件4),于每批任务完成时限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在20xx年4月、6月分别对承担食品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承检机构工作进度、抽样环节规范性、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控制、数据及报告管理、质量分析、国抽系统信息录入等为重点。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重点查阅承检机构抽样检验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档案、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检验资质证书、管理体系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对承检机构抽检监测的工作组织实施及管理、设施设备及环境、抽样、样品流转及储存、检验、报告出具等抽样检验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制定20xx年园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向园区管委会申请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二)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在核查处置中的“协调器”作用,确保各类核查处置案件严格控制在领取后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准确填报信息系统。

  (三)参与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市场监管局在对承检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巡查,回访被抽样单位,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随机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抽样人员和参与抽样的监管人员应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遵守被抽样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再行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

  (五)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确定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人员要相对固定,请各园区于20xx年3月25日前填报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登记表(附件5)报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食安办函[20xx]2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指针,坚定不移抓深化、抓重点、抓服务、抓基础,全面提升本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水平,落实 “找差距、补漏洞、严要求、敢负责、见成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构建食品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扶持一批优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使区域性食品问题突出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状况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有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和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对全县肉及肉制品、米粉、桶装水、酒类、豆腐皮、酱菜、蜂蜜等相关企业及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人为***副局长,组成员包括***、***、***。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完善企业、小作坊档案(3月-5月)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大量兴起,过去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已不再适宜新时期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尤其在20xx年11月**省颁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后,更需完备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档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成员将深入我县各乡镇村寨,实地搜集企业、小作坊第一手信息,如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条件、人员、检验设备、质量信息等,为今后规范我县食品监督监管提供资料。

  在摸底、排查期间,除完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外,还要求企业和小作坊做好以下几点:

  1、严把原材料质量控制关,在生产加工严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

  2、规范食品标签标注。对不符合规范的,积极指导。严禁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短斤少两、冒用厂名厂址等情况。

  3、注重环境卫生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厂区、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应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车间、生产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应统一着干净卫生的工作服;还应具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虫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不得存在交叉污染。

  对上述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小作坊,限期给予整改,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专项整治、督察阶段(6月-10月)

  根据上一阶段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摸底、排查,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按地域、企业对质量的控制能力、食品的风险程度等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质量安全划分成不同级,利于重点监管、整治。

  1、完善监管、巡查和抽检机制。对不同质量安全等级的企业执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实现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督促获证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持续保持出厂食品合格。凡是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审、换证审查检验中不合格的,严格依法实行加大抽检频次、公告、收回、跟踪抽查、责令停产整顿、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做到“二个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

  2、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员”: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四图”:即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获救图的要求,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3、重点监管小企业和小作坊。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数量大、分布广、风险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建立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鼓励小企业联合建立检验室,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对小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后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和责令收回等后处理措施。

  5、严格生产许可,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查处无证生产、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督促未申请的企业尽快申请,督促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核、检验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

  7、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要结合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大力度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实施“百千万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畜、禽肉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1、梳理总结,提炼排查、整治经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要认真梳理排查专项行动的做法、过程,总结排查、整治经验,查找不足,制、修定各类执法依据,巩固工作成果。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效。通过总结排查整治经验,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研究,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

  3、做好活动总结。结合排查工作按照深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模式,不断创新、丰富和完善食品监管责任制、食品添加剂备案制、食品质量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等措施。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3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合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拒绝和防范假冒伪劣食品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民政所、工商所、食安办、农业办、畜牧站、水利站、中心校、镇中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内容

  1、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果。

  2、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期适时发布预警公告,引导群众正确合理、安全科学地饮食。

  4、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典型事例,支持和保护名牌企业及名牌产品。

  6、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等。

  三、宣传形式

  1、结合实际,根据食品放心工程的特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简报、黑板报、标语、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2、开展食品安全咨询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举办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4、开展食品安全进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四、宣传时段安排

  1、xx期间食品安全宣传由工商部门牵头,镇食安办和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实施。

  2、“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3、各级学校的食品安全宣传,由镇食安办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五、有关要求

  1、各村及镇食品安全委员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镇、本村、村单位的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2、为加强信息交流,各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直各有关监管部门之间要注重监管信息的交流,定期(每月至少1篇)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稿件。

  3、乡镇要把食品安全宣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4、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学校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课,会同镇食安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5、信息发布要严格遵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做到及时、统一、准确、真实。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4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xx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局的领导下,以“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二、工作内容

  本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行职责:

  ㈠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㈡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进行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

  ㈢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

  ㈤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

  ㈥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㈦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㈧办理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㈠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运用计算机手段进行网络化管理,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㈡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的联系方法、信息传递、启动方式、处理程序、保障措施。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㈢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有关重大信息。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㈣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积极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创建活动,普遍推行农村小商店商品准入,引导农村小商品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规范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㈤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㈥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对辖区范围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分片划段,落实巡查人员、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管。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㈦开展辖区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配合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的xx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办公室(注册厅)、监管一队、监管二队为责任单位,共同抓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列入所月度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各监管大队负责片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㈡加强监管,稳步推进。建立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消费申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有效引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行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相结合,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㈢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一是通过已逐步建立完善的基层维权监督网和消费维权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继续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在原有的“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食品经营者以及群众的质量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5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水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完善管理制度

  1、镇成立由张瑞祥副书记主抓,蒋韧任食安主任,各村治安主任为食品安全信息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安全办公室,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和队伍,各村、单位、学校都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设立食品质量安全专管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镇和各村单位、企业、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和食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提高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1、在主街道、路口、菜市场等醒目地段设立较大食品安全宣传牌或标语,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每村都设立一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栏,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每季刊出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图片等。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各村、单位、学校、企业中。上街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咨询宣传活动。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市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专家来辅导讲解。

  5、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5至6月份,开展对流动摊点、小饮食店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建城区流动摊点检查、整治。

  2、8至12月份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照小作坊、小企业、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从生产源头上的食品安全。

  四、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

  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一条街”工程示范建设,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争取食品配送率在80%以上。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经常性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主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每月一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8日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6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市2004-2007年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05年4月20日至5月7日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餐饮业,旅游景区、农村市尝城乡结合部是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方便食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是重点品种。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22日)

  1、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要落实到具体品种、市场和景区),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

  (三)检查阶段(4月26日—30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统一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按照各自的监管环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巩固阶段(5月1日—7日)

  对整治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到位,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巩固整治成果。

  四、部门分工

  (一)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主要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古迹,特别是乡村假日游周边的宾馆、饭店、旅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的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我市的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广大商业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的商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清仓查库工作。重点查进货渠道,查货源,查保质期。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要一律封存,经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对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妥善处理。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肉食安全。要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净化酒类市常

  (五)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的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节日市常

  (六)食安办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总责,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管到位。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在重点整治餐饮业、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做好对其他环节、产品和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工作出现漏洞。为预防万一,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处理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对口指导、抽查,并配合各区县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事故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当地的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食安办要将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整治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7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根据教育局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责令其及时办理。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严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整治步骤

  学校食堂负责人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自查,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药检站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对各学校食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评估,注重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负责人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要结合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提升各项软硬件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8

  根据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xx年6月16日至7月2日

  二、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进学校(含幼儿园),配合县药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开课”活动,各乡镇中学配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

  (二)举办“学校商店、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实地参观学校商店、食堂。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局勤管办联合食药局分区域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学校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堂操作规范、中小学生营养配餐和食品安全知识。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演练活动。

  (四)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同时要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创新宣教,注重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强化主题宣传。紧扣“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活动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宣教活动。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交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是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一次集中展示,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的做法和成效,便于推广,把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形成长效机制。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于7月2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勤管办。

  电 话:

  邮 箱:

  二oxx年六月十六日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9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

  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

  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

  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0

攀岩赛安全保障组:

  为确保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各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和质监局,在全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县重要集镇、市场、公路沿线、贵清山、遮阳山景区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同时,在全县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再造旅游大县”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确保此次攀岩赛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住“ 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的重要机遇,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包明正 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吕应龙 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开祥 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汪双平 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由相关单位各抽调两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双平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情况,依法打击各种非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排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档案。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打击食品流通环节中出现的非法经营、销售过期、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整顿规范城乡两级食品市场。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餐饮消费环节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商户进行排查,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

  (三)餐饮消费环节

  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监督检查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生猪屠宰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排查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县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结合半年总结和督查,从7月13日至7月16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查找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二)结合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用两周时间全面完成,主要针对排查出来的、能在短期内解决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企业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督查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由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检验合格出厂、产品召回、不合格、变质、过期产品销毁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能力,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食品经营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三废”排放的治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次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使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惩处整改、跟踪复查等措施,以点带面,顺藤深挖共性、“潜规则”问题,直接彻底消除隐患,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实行下架、退县,责令企业召回。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切实做到监管无缝隙,整治出成效。在行动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4864150,传真:4864150,电子邮箱:zxsyjjbgs@126.com)。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1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聚区成立绿色产业集聚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食安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和各街道食安委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各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统一负责当地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时间进度,确保如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街道辖区内农技、兽医、林技、水利、公安、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等站(所、员)以及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食安办设在街道办事处有关内设机构,由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兼任主任,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负责人和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二)常住人口规模达2万人以上或常住人口规模未达2万人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的街道,必须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人员;常住人口规模在2万人以下的街道,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或兼职人员。

  (三)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各地在开展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中,可依托街道综治网格,将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内容实行同网格管理,并与综治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在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相对繁重的街道社区及中心乡镇所在地社区(行政村)统一聘设1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专职协管员聘用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其管理、考核由街道食安办会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其工作报酬由集聚区财政负担。在其他行政村(社区)可聘设兼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工作报酬由集聚区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解决。

  (四)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点是: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乡镇(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反馈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参加乡镇(街道)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熟悉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五)切实加强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由市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协管员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知识,并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提交街道办事处予以撤换。由街道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的兼职协管员以及本街道驻联行政村(社区)干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

  (六)为保障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职权,由区食安办会同当地市场监管、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公布行政村(社区)协管员名单,在《意见》框架下明确赋予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工作普查、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和临时性应急处置等非行政执法类工作职权,并统一配发食品(农产品)安全协管证件。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管人员检查的相关单位,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七)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作用。重点是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基层协管人员与监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会商;建立执法巡查协作制度,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中,要主动邀请当地协管员共同参与,做好传帮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搭建监管部门、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协管员之间双向互通的信息通报交流平台,及时传递工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人事变动通报备案制度,各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协管员要相对保持稳定,如确需变动,要及时通报上级食安办,并对新进人员及时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协管员年度考核制度,由街道食安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每年一次对辖内协管员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应及时予以撤换或调整,切实督促协管员履行好职责。

  三、加大督查力度

  各地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与本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确保按照《通知》要求于20xx年6月底前将基层责任网络框架搭建到位。集聚区管委会将把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对各街道20xx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点考核内容,年底对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估。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2

  为了落实教育局下发相关的文件精神,为创建平安校园,将学校安全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广播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将食品安全知识带给家长,希望广大家长和学校架起共同育人的桥梁,保证孩子们每天都能高高兴兴读书,健健康康成长!

  一、学生购买食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

  3.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4.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

  5.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二、学生应注意哪些饮食卫生习惯

  1.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

  3.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

  4.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5.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菜,如果吃剩饭菜,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

  6.不吃无卫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鱼片;

  7.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品;

  8.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

  三、个人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1.饭前便后要洗手;

  2.煮熟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重新加热到70℃以上再食用;

  3.瓜果洗净并去除外皮后才食用;

  4.不购食来路不明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不购食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店或路边摊点上的食品(尤其是这些店、摊上没有密封包装的食品);

  6.不吃已确认变质或怀疑可能变了质的食品;

  7.不吃明知添加了防腐剂或色素而又不能肯定其添加量是否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彩色汽水会影响体格发育

  五颜六色汽水不是人体的营养素,里面含有大量的人工合成色素和香精,会给孩子带来潜在伤害。过量色素和香精进入小学生体内后,容易沉着在未发育成熟的消化道黏膜上,引起食欲下降和消化不良,干扰体内多种酶的功能,对新陈谢和体格发育造成不良影响。长期饮用,对健康有害。

  五、膨化油炸食品尽量少吃或不吃

  油炸薯条、雪饼、薯片、虾条、虾片、鸡围、鸡条、玉米棒是小学生最喜欢的膨化食品。检测显示,膨化食品虽然口味鲜美,但从成分结构看,属于高油脂、高热量、低粗纤维的食品。长期大量食用膨化食品会造成油脂、热量吸入高,粗纤维吸入不足。若小学生运动不足,会造成脂肪积累,出现肥胖。甚至会导致多种营养素得不到保障,易出现营养不良。膨化食品中普遍高盐、高味精,将使孩子成年后易患高血压和心血管病。这些对于孩子的茁壮成长都是不利的。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一日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3

  为客观真实反映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掌握部分大宗食品的质量安全程度,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参照国家、省、XX市关于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年度评价性抽验工作在20xx年评价性抽验基础上,以本地特色农产品、地产食品为重点,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11个镇、街道和各环节进行监测抽样,开展有关食品关键安全指标(农残、重金属、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抽验和评价工作。

  二、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统一检测品种、统一抽样方法、统一检测项目、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检测方法、统一检测机构的原则开展抽验和评价。

  三、工作内容与安排

  1.抽验品种、检测项目及检测标准

  对14类食品的部分安全性指标开展抽验评价,具体抽验品种、检测项目及检测标准见附表。

  2.抽验承担单位

  结合综合检测机构的检测条件、检测能力和第三方公正性等因素,经研究委托XX市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年度的评价性抽验工作。

  3.样品采集方法

  抽检样品采用购买的形式,从相应的监测点采集,取样应合理覆盖产地、品种、质量等级等,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取样品时应注明样品名称、商标、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规格及购样市场名称等内容。

  4.评价抽验时间安排

  评价性抽验时间安排在20xx年2月至10月,每一品种的具体抽验时间按照制定计划实施。

  5.检测工作要求

  检测机构要按规定操作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在出具检测报告10日内输入“XX市食品安全检验信息共享系统”。检测结果和评价分析报告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数据上报采用电子表格形式,包括抽样登记汇总表、检测结果汇总表等,评价分析报告要包括产业概况、抽验实施情况、检测结果总体概况、结果分析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工作建议及措施等内容。

  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情况,不得擅自引用检测数据或公布检测结果。

  四、评价性抽验经费

  由市政府安排的食品安全检测专项经费中拨付,供抽验承担单位用于开展评价性抽验工作。

  五、结果的运用

  1.评价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的成效。各个部门根据评价性抽验结果有重点地开展整治行动,逐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作为综合评估监管部门、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的'依据。

  3.根据评价性抽验结果对不同类型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4.根据评价性抽验结果比较地产食品和外地食品的安全性。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是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好转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重要抓手和技术支撑。市市场监管局和受委托的检测机构要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顺利开展。

  2.科学实施,确保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和受委托检测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合理选定监测点,确保抽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检测数据能有效反映相关行业食品安全状况。

  3.严格管理,强化质控。市市场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评价性抽验工作。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实验室质量控制的要求,加强分析测试的质量控制。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4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x政发【2016】x号),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县政府《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定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工作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2016年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二)信用数据建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三)食堂达标工程。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17年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件硬件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件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对2015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源头监管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食安股、基层各分局)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1233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责任单位:人教股、法规股、餐保化股、食安股)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九)换证发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责任单位:食安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友仁;常务副组长:何新军;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文);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辖区内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将监管任务网格化,按片分解,明确监管责任人,保证监管措施实施到位。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县局机关、各基层所要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股室与各所的工作特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与意义,及时报道监管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食品企业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工作开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或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5

  20xx年元旦和春节及新年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及来康游客食品消费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监管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执法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一)督促自查,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食品经营者以及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件,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三小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生产监管。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强调生产场所卫生条件整治。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2、流通监管。以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各乡镇食品批发经营者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以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食品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要求,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肉及肉制品监管,所购进猪肉需单独建立进货查验台账,依法落实进货索票索证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资质与产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3、餐饮监管。一是要加强餐饮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监管。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节整洁,做好防鼠、防蝇、防尘、防虫等工作。二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五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五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特别要加强猪肉采购环节监管,所购进猪肉需单独建立进货查验台账,不购进或销售来自疫区的肉制品,严禁提供或使用泔水饲养生猪等。

  (三)强化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职责对节日旺销重点食品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持续开展“春雷行动20xx”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元旦春节及新年期间,节日消费进入旺季,市场主体高度活跃,各种违法行为易发高发。要立足市场监管本职,敢于亮剑,重拳出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违禁添加、价格违法等行为,坚决查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强化《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重点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引导其懂法守法、诚信自律、依法经营,通过进一步普及食品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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