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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13 18:54:26 安媚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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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范文(通用10篇)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某个项目开展前,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范文(通用10篇)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2

  为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加强用工保障服务,满足我市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结合我市企业用工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20XX年企业用工服务“十百千万”系列活动。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坚持以稳就业为主线,以防控疫情为重点,落实运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优惠政策,实现持续有效保障企业用工的目标。力争20XX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开展“十百千万”系列活动

  (一)开展十个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坚持用工服务保障贯穿全年常抓不懈根据不同时节劳动力供求情况,适时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妇女网络专场招聘”“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就业帮扶行动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周”“残疾人招聘会”“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各县(市、区)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求职人员的实际情况,依托基层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在广泛收集整理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和人力资源供给信息的基础上,力争全市举办各类招聘会300场以上,提供2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一是开设“线上招聘超市”,按行业、岗位、区域类别在市县人社部门网络招聘平台同步上架招聘信息;二是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直播招聘活动,开展农民工网络招聘,同时依托历年来建立劳务合作对接的成果,与省外百个劳务合作城市人社局配合将直播内容同步推送给当地劳动者观看,帮助我市企业在异地招聘;三是通过“毕业生云面试”微信小程序,“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专栏,“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打通招聘、求职线上对接新通道,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做实百企招工引才对接

  1.实施“百村百企劳务对接活动”。推广“村企合作”模式,计划组织200家规模以上企业,深入省内外100个以上镇村举办劳务对接活动。一是打造“村企直通车”,引导企业尤其是规上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与省内外人力资源丰富的镇村建立用工供需对接渠道,开辟更多、更稳定的人力资源输入渠道。二是拓展劳务合作工作站。继续加强和异地商会、人力资源机构联系,依托异地商会建立省外劳务合作工作站,建立企业与当地人力资源机构的对接渠道,全年力争新增10个异地劳务工作站,帮助企业引进省外人力资源。三是开展“点对点”城市间招聘活动。选择长期对接的劳务合作城市,在当地常态化推介我市用工需求信息,适时联合当地开展线上“点对点”省际专场招聘活动。

  2.开展百校百企对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引进高技术人才,计划引导100家以上规模企业与省内外100家以上职业院校实现对接。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培养与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的精准对接,为企业“智能制造”提供人才保障。一是举办异地招聘会。在具有较大辐射影响的省外人力资源市场或高职业院校集聚城市举办2-3场技工招聘会或校园招聘会,为企业引进技术员工。二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50家企业参加“闽西南”校企对接会,引导我市企业与全国各职业院校对接合作,搭建校企长期合作平台。三是举办市内校园招聘会。在全市开展企业进校园精准对接系列活动,分层级、分行业召开10场以上“专企对接”精准招聘会,实现专业学生和对口企业精准对接。

  (三)启动千企“引工大使”三年行动

  做精做强“以老带新”模式,启动千企“引工大使”三年行动。引导企业挖掘老员工资源,把员工培育成企业的宣传员,现身说法引导乡亲朋友前来泉州务工。通过3年时间形成企业老员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高职院校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用工引才招聘活动的浓厚氛围,发挥“乘数效应”帮助企业招聘各类用工。

  1.给予引工奖励。我市企业员工从泉州地区以外(不含各县、市、区间流动)介绍新引进熟练工(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初次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

  2.授予荣誉称号。对帮助企业招聘30人以上、20人以上和10人以上的老员工,可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分别授予“金牌引工大使”、“银牌引工大使”和“铜牌引工大使”称号。

  3.出台配套政策。施行新市民积分制措施的地区,可出台政策,分级对“引工大使”给予积分方面的奖励。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套出台新员工来泉务工生活交通补助,通过大数据路径比对,对来泉务工一个月以上的员工给予补助,解决新员工来泉务工“人生地不熟”的'困扰。

  (四)做好万家企业用工调查

  强化“基础信息研判发布”,做好企业用工现状摸底和形势研判,做好各个时期的用工研判,为政府决策和服务企业用工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1.年初在全市开展“万家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我市企业用工问卷调查,为形成“企业用工情况分析报告”提供更充实、准确的数据依据。

  2.每月对全市400家重点监测企业进行岗位动态监测。通过每月对规上企业的岗位监测,及时了解企业岗位情况,实现岗位动态监测就业失业情况“晴雨表”功能。

  3.每季度发布“泉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通过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练好“内功”,更好地满足员工合理需求。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招工引才队伍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系列活动作为落实政府服务企业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人员、资金、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组建招工引才服务组,指派专人负责系列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活动经费,保证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政策辐射效应

  通过各级政府人才服务网站、主流媒体、自媒体、企业服务微信群、抖音短视频、就业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各类优惠政策,特别是“稳就业奖励”“稳岗补贴”“引工用工奖励”“创业担保贷款”等社会关注的政策的宣传。各县(市、区)也要因地制宜,组织专人开展“政策宣传周”入户入企进行面对面宣传等,让尽可能多的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劳动者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三)加快补贴兑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双轮驱动”,落实资金扶持,提高服务企业用工水平和效率。一是落实“引工稳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老员工、相关单位成批引进外来务工人员,及时足额兑现用工服务相关奖励,确保奖励政策发挥应有作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或出台引才用工奖励政策,提升奖励力度;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成果。各地可对接全国性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专业机构的数据网络及招聘活动成功经验,购买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成果,创新企业招聘新模式。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系列会议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我县富余劳动力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到重点企业(20XX年度年纳税达100万元以上缺工的工业企业,企业缺工情况详见附件1)就业,解决重点企业的用工难问题,实现劳动力资源与重点企业用工的合理配置,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机制,让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了解我县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用工需求,引导本县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服务企业招工力度,缓解县内重点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的压力。各镇为我县重点企业招工指导性计划任务共1000人(具体详见附件2)。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继续突出抓好“春风行动”、乡镇巡回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主动与重点企业对接,收集企业缺工信息,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乡镇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渠道发布信息,为我县重点企业和我县富余劳动力搭建良好供需对接平台,实现就近就业。

  (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发动容县竞成人力资源公司、容县致臻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容县易工信息公司积极为我县重点企业招聘区内外各类人才。

  (三)抓好校企合作,引导本地毕业生就近就业。

  1.要在县内各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宣传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积极引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就业或顶岗实习。

  2.引导我县重点企业与县内、玉林市内、广西区内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订立校企合作协议,引导区内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到我县重点企业实习或就业。

  (四)建立跨地区劳务协作,引进外来劳务人员。根据区域性外出务工特点,要加强与区内外的县(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积极组织区内外劳务输入工作。

  (五)发挥各镇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作用。各镇以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积极推荐群众到我县重点企业就业,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利用大数据“点对点”匹配人员和岗位。充分利用求职服务平台简历大数据筛选功能,采用“点对点”人岗匹配的精准邀约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在线劳力适配,做到人岗精准匹配,引进高质量、高标准的“菲佣”培训模式,进一步解决企业劳工短缺问题。

  四、激励政策

  (一)各镇人民政府按照推荐成功人数,给予乡镇工作经费奖励,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人社厅下拨的`基层就业社保提升服务经费中解决。

  (二)对积极为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和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帮助本地重点企业解决用工人员,用工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上一年12月)相比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考核验收办法:由劳务中介公司提出申请,收集整理推荐到重点企业就业人员名册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及企业发放工资凭证等材料,劳务公司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上报县人社局审核,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4。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打击非法用工和非法职业中介违法行为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整治非法用工行为,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劳动用工秩序和广大劳动者合法权利。

  (二)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推行就业实名制度。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力度。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企业、破解难题、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建立一项制度,开展八大活动”为抓手,积极应对当前企业招工难、供需结构矛盾凸出等问题,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针对性服务,有效缓解结构性用工矛盾,促进全市企业用工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企业联系制度,提供跟踪服务。建立企业联系制度,畅通政府部门与企业交流、互动的渠道。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涉及重要国民生计的相关企业,分别确定市级、市(县)区级重点企业清单,按年度进行滚动管理,市级建立不少于20家的重点企业服务清单,由市人力资源市场牵头落实,各市(县)区建立不少于40家的重点企业服务清单,各市(县)区于1月底前上报。实行专人联络服务制度,每家重点企业安排1-2名人社专员定点联系,提供政策咨询、用工指导、岗位推介等针对性跟踪服务。建立企业联系台账,做好诉求受理、走访企业和事项处置等相关活动记录。【市就管中心、市局就业促进处、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二)开展用工调查监测,摸清企业需求。全面落实企业用工监测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春节前后开展两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监测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节后返岗和招聘满足情况。定期监测企业用工变化趋势,针对关键时点、紧急情况和特殊案例及时做出有效反应。与横向部门密切沟通,重点关注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工需求和用工特点。适时开展技能人才需求专项调查,摸清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情况,了解企业引进及稳定蓝领技术工人的政策需求和服务诉求。【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三)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推进政策落地。各级人社部门成立政策宣讲团,不定期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政策宣讲。定期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形成我市《人社惠企政策清单》,印制成册。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各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走访企业等渠道,结合人社志愿者活动,广泛开展人社惠企用工政策服务宣传活动。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协助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做好政策申报工作,抓好政策兑现,打通惠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就管中心、市局就业促进处、市局劳动关系处,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四)开展专场招聘,促进供求对接。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系列活动。以“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 “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求职招聘活动,畅通供需对接通道,促进供求双方高效匹配。充分利用人社官网、公共招聘网站等平台,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云”招聘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全程指导,开辟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协助重点企业引进各类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常态化招聘服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专场招聘活动,多样化、多渠道着力为重点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供需平台。【市就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五)开展校企对接,搭建合作平台。丰富校企对接活动内容,多措并举满足企业用工需求。集中组织开展“乐业无锡”校企对接活动,邀请各地职业院校,线上线下与我市企业开展对接,定期组织企业赴院校对接,组织院校赴企业参观。开展“实训+就业”服务活动,借助技职院校和企业各自优势,进一步深化校企间“就业见习”“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合作,全年组织1000名外地学生来锡参加实训。组织开展“乐业无锡”技能学子无锡行活动,邀请各地技职院校应届生来锡参观走访我市重点企业,推介相关优惠政策,直观感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人文历史情况,吸引技能学子来锡就业创业。【市就管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六)开展劳务协作,拓宽用工渠道。组织开展常态化劳务协作活动,深化劳务协作内涵。以“乐业无锡,合作共赢”为主题,组织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开展赴外劳务合作、招聘等对接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为劳务输出地人力资源机构“授牌”、引导我市诚信人力资源机构外埠建站等方式,引导外埠人力资源机构更好地服务我市重点企业用工。完善信息异地发布机制,通过劳务输出地异地发布我市招聘需求信息,吸引当地劳务人员来锡就业。巩固拓展劳务合作基地,进一步梳理与劳务输出地达成的合作内容,形成劳务合作内容清单,保持常态化的沟通联络,不断扩展市、市(县)区两个层级劳务合作深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做好“点对点”运输服务。全年组织赴外劳务合作洽谈不少于4次,通过合作引进各类技能人才不少于500人。【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七)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深入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突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重点。发挥政策支持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支持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交通、卫健、工信、邮政等部门开展职业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开展新产业新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物联网、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开展项目制培训。组织技能大师、名师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推进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青年就业能力。【市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高训中心、市就管中心、市职鉴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八)开展共享用工,统筹资源配置。建立完善我市企业“互联网+共享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人社公共招聘网站功能作用。将企业共享用工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通过线上线下免费为企业在共享用工服务平台上登记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主动服务共享用工登记企业,定期组织专场招聘会,安排供需企业见面洽谈,指导帮助对接共享用工事宜,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努力促成企业间实现共享用工。【市局劳动关系处、市就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九)开展用工市场整顿,净化市场环境。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整治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整治各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重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服务。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重点企业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平衡双方利益关系。注重防范重大劳动关系风险,加强对生产规模大、员工数量多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重大劳动关系风险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拟裁员的重点企业,可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并做好被裁减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市局劳动关系处、市局信访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六稳”“六保”工作的具体行动。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开展好20XX年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各市(县)区要精心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广泛宣传各类服务企业的创新举措、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鼓励企业踊跃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展示我市服务企业用工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加强工作调度,做好经验总结。各市(县)区要加强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统筹调度和密切跟踪,确保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要认真总结经验,着力补齐短板,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举措,为服务企业用工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总结延续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的有效做法,不断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按照省人社厅通知安排,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结经验、常态推进,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和指导,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重点企业清单。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重点任务,主动协调发改、工信、开发区等部门,确定重点企业清单,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重点企业范围包括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等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相关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相关企业及当地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就业局)

  (二)设立人社服务专员。设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人社服务专员,每名人社服务专员对应一家企业实行定点服务。主动了解重点企业员工总数、缺工人数、空岗结构等情况,形成用工需求清单。积极对接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并推动解决,形成问题解决清单。(责任单位:就业局)

  (三)强化招聘用工服务。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通过组织专场招聘、开展省内外、区域内外劳务协作、搭建用工余缺调剂平台、鼓励实习实践、倡导志愿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帮助解决重点企业用工问题。开辟人才绿色通道,协助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关键技术等高级人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为重点企业招用工提供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

  (四)加大职业培训支持。对重点企业长期缺口较大的职业(工种),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就业培训中心以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等,采用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重点企业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支持参保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企业 20xx 年 1 月 1 日以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 元/人、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交流中心)

  (五)推进政策对接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根据人社政策服务清单,协助办理政策申请,跟进办理进度,及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对重点企业招用工后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就业登记等相关服务事项,要主动打包,一并办理。需要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及时推送办理请求,协调推进,提速办理。(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关系科)

  (六)加强劳动用工指导。为重点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等服务。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与职工通过协商采取多种方式稳定劳动关系。为拟裁员的重点企业提供《企业规模裁员指导手册》,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并做好被裁减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队,失业保险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企业用工服务,将其作为保居民就业、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重要措施,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落地。成立由局分管副局长和就业局局长为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就业局副局长及劳动监察队、失业保险科、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就业指导科负责人为联络员,就业局农村就业科工作人员为人社服务专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加强服务力度,落实各项服务内容,每月按期上报员工规模、企业类型等重点企业基本信息,解决用工数量及渠道、缺工数量及原因等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联络员要跟踪调度,服务专员要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或问题,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积极配合、主动担责,共同做好常态化服务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宣传一批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示范效应的重点企业,树立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形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其他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研究解决,必要时逐级向市人社局和省厅报告。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聘用原则

  (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聘用对象

  目前在编在岗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工勤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

  2.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按照现行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的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及年限:

  1.高级工:要求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及以上,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中级工:要求在初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及以上,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初级工:要求取得技术工种上岗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以上,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聘用程序

  (一)组织机构:成立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制定方案: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聘用工作方案,经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三)公开报名:符合聘用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自愿到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技术工人岗位聘用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初审:领导小组按照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考评:由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入选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按德、能、勤、绩、廉等要素进行考评,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

  3.公示:聘用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

  (五)办理聘用

  1.审核: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和区人事部门审核。

  2.聘用:经区人事部门核准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到“告知到位、标准统一、严格审查、真实负责”;

  (二)如实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相关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聘用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8

  班前准备:

  根据公司要求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并整理个人仪容仪表须达到公司标准;

  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班前例会,了解公司是否有新的指示及公告,并予以严格执行,同时了解当天自己所在区域和分配:

  一、接管岗位前:

  1、检查仪容仪表:确保头发干净整齐,制服清洁平整,工牌佩带在右胸位置。

  2、检查工作用具:打火机、开瓶器、笔、钳。

  3、检查六合一摆放:两张店卡、三张客户意见卡、两包纸巾,一次性话筒套。摇铃,酒水杯,骰盅,话筒线,烟缸,垃圾桶的摆设。

  4、微笑:是否有由衷的笑。

  5、水吧必须每天清算酒水的数量,酒水不足时必须通知领班。

  二、工作中:

  作好迎客准备:

  按通知房间待客,将房间效果灯打开,并开启包房内的投影,电脑,检查麦克风及包房内各种物品是否齐全迎接客人到来。

  (一)、首次进房:

  1、迎客:

  主动礼貌问候客人:欢迎光临。

  2、介绍音响点歌使用方法:

  待客人进房后,反身关闭房门后:

  1)介绍音响系统:请问点歌方法您熟悉吗?

  2)如客人不清楚(使用半蹲式服务姿态)指示显示器介绍,本公司触摸点歌系统,按屏幕上方相应的提示键,选择您喜欢的点歌方式就可以了,请问您清楚了吗?如果客人仍不清楚应进一步解释。如客人清楚,省略介绍音响及电脑点歌系统使用方法。

  3、为客人拿麦克风:

  将房间内的.麦克风套上一次性麦克风套后,将麦克风拿给客人。

  4、通知总台:

  第一时间通知总台该包房已开

  (二)、二次进房:

  1、请客人签单:

  待接到包房单后,敲门两声进房间;在房门靠向客人侧礼貌询问客人:您好,请问哪位确认一下单。得客人应答后,半蹲姿态递上包房单,请客人签字确认。

  (三)、区域巡视:

  1、中场巡视:

  服务员走动巡视包房的客人情况和动态,巡视姿态礼貌、文雅:切忌不可探头探脑,应以借为客人关闭房门为理由观察房内动态。如发现包房内有餐具水具、酒水筐和空酒瓶要及时收撤。(餐具:对不起,打扰了,请问您还需要用吗?为您撤一下,谢谢。/酒水筐:对不起,打扰了,为您收一下酒水筐可以吗?谢谢/对不起,打扰了,为您撤一下酒瓶可以吗?谢谢/通用语言:对不起,打扰了,为您收拾一下可以吗?谢谢)如发现异常情况时(黄、赌、毒),马上通知管理人员,迅速处理。

  2、路遇客人,客人问询:

  当与客人相遇时,侧立一侧向客人问好致意(您好)如遇客人询问卫生间或超市等其他事项,礼貌为客人指引及解答。采用传递式服务将客人引领至目的地并及时配合临近区域内的服务工作。如客人对价位进行问询时回答严密准确。

  3、经常性走动巡房,尽量做到客人无须按服务灯。

  4、点水吧或出品部出品:

  客人需要在包房内点水吧出品时,下酒水单并将酒水单副联迅速交给水吧工作人员制作果品、饮品.水吧出品与房费共同结算.若水吧估清哪类酒水,立即告诉客人,请求客人换其他酒水。

  5、需要调试音响:

  若客人对音质不满意,马上通知音响师为客人调试音响,并在第一时间通知音响师。

  6、买单:如客人结帐,礼貌询问客人是否现金结帐,如客人使用银行/或信用卡,请随我到总台买单。

  7、若客人不满意房间需要换房,立即通知领班或经理,在帮客人换房

  8、其它需要:在不违反公司规定和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问明客人需要后,迅速、优质的解决客人所需要.

  (四)、客人消费后离开包房:

  1、检查包房内物品:

  及时检查包房物品有无损坏或丢失,查看客人有无遗留物品。如有遗留物品应迅速交至KTV大堂或经理。

  2、礼貌送别客人和提醒:

  当客人起身离开房间,礼貌提醒客人:请您携带好随身物品,并随客人走出门口。谢谢光临,请慢走。

  (五)、打扫房间:

  1、客人走后,将麦克风、烟缸、遥控器、水牌等物品并摆放好。

  2、将桌面上的餐具和酒瓶放置在回收箱里。桌面杂物收起、放入垃圾袋内。

  3、向台面、吧台面倒少许清水或洗涤剂溶液,将台面用刮刀刮干净,(注意每刮一下后都用抹布擦拭刮刀胶条,以防留下水痕)台面刮完后,用八成干的台布沿顺时针方向擦拭台面和边沿。确保不留下水痕和污渍。

  4、用清洁工具将地面的杂物清扫到垃圾袋内,沙发与茶几中间的地面、地台面用地巾擦拭干净,其它地面用拖布拭干净;若地面较脏,用刮刀对地面进行清洁,注意包房的死角,地面光亮、洁净、不留水渍、酒渍。将房内的垃圾桶擦拭干净更换新垃圾袋。

  5、清理结束后,巡视包房、检查是否有遗漏的地方,然后将包房内的物品按OK房标准摆放整齐,归位。(吧椅、皮墩等)

  将六合

  一、烟缸、遥控器、水牌等物品擦拭干净,六合一的备品补齐(打火机、面巾纸、牙签、意见卡、开瓶器、麦克风套),叫区域部长检查,由部长检查复位。

  (六)、各种仪态标准:

  1、头发过长(男)必须剪短,(女)注意扎起。做到不盖额,不遮耳。指甲不可以留长。

  2、站位形体标准:

  站立姿势,坚持站立服务,站姿优美文雅,体现员工气质、修养和风度,站立时做到挺胸、收腹、眼神自然、两眼平视前方或注意服务客人。不凝视一个固定位置。双肩保持水平放松、身体重心向下,不偏左或右。嘴微闭。两手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接。身体正直平稳,保持微笑状态。不东倒西歪、不靠墙、精神饱满、落落大方,随时准备为客人服务。

  3、走路形体标准:

  行走姿势。行走时挺胸、收腹、身体重心略向前倾,两脚自然前后移动,两臂前后自然摆动。速度适中,不过快或过慢,防止与人冲撞。

  4、手势动作标准:

  手势动作,对客服务,手势运用规范、优美、自然。为客人指示方向,手臂伸直,手指自然并拢,手掌向上,以肘关节为轴指示目标,面带微笑,配合语言运用。与客人交谈或提供服务,手势不可太多。

  5、路遇客人标准:

  路遇客人面带微笑,主动问好,侧身礼让,实行3步微笑法。(三步时目视客人,面带微笑,两步时向客人点头示意,一步时向客人问好

  6、为客人引路标准:

  引导客人行进,用手指示方向,走在客人右前方或侧身略向客人,保持1.5-2步距离,行进中同客人交谈,保持半步距离。

  7、声音标准:

  对客服务尽量使用普通话。语调亲切,音量适度(以客人听清为标准)工作效率:

  (七)、工作纪律:

  1、吃饭时间:

  吃饭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班次,若有特殊情况由经理或领班安排。

  2、去卫生间时间:

  卫生间到回到本岗位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特殊情况请求上司。

  3、包房清扫:

  小型包房清扫:时间标准-10分钟

  中型包房清扫:时间标准-15分钟

  大型包房清扫:时间标准-15分钟

  贵宾包房清扫:时间标准-25分钟

  公共区域巡视清扫:时间标准-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

  4、工作期间工作纪律:

  无和其他服务员闲聊事件发生,无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八)、与客人沟通

  1、与顾客交谈:

  能有效与顾客进行交流,听取顾客的意见,使顾客感到自己很受重视。

  2、协助顾客消费:

  协助需要帮助的顾客。如:带客人去卫生间或其他地方。回答客人的问询等。

  3、知道如何处理客人投诉:

  对待客人的特殊要求(如客人要求退酒)立即通知领班或经理给予回应和处置,而且此时一定要面带微笑,向顾客显示你乐于提供帮助。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9

  (一)成立相关工作小组

  比如由人力资源部门出面,召集法务部门、业务部门、工会以及外部律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分配。

  (二)迅速启动摸底调查

  公司应当迅速了解目前的用工现状,掌握最准确的与派遣相关的用工信息,如果是集团总部统一部署,各关联单位也应各自进行摸底调查。调查的信息包括:

  1、用工方式数量类

  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职工、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职工、派遣员工、外包员工、内部派遣员工、外籍员工(合同制/派遣制)等具体人数。

  2、相关主体资质类

  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业务外包单位两类,含营业执照、派遣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外包经营范围或专项许可证书等。

  3、规章合同协议类

  包括劳动合同、派遣协议、上岗协议、员工手册、外包合同、集体合同、派遣公司的规章制度、外包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文本。

  4、员工用工信息类

  包括派遣员工的工作年限、派遣年限、合同期限、是否符合“三性”岗位范围、工资发放地、实际工作地、社保缴纳形式和缴纳地、异地派遣情况、三期/医疗期特殊情形等。

  5、民主管理信息类

  包括用工单位成立工会、职代会情况、派遣员工加入工会等情况,规章制度民主程序等情况,辅助性岗位目录是否经过民主程序等情况。

  (三)明确降比调整方向

  从法律角度,所有调整方案无外乎四种方式:

  1、派遣转直雇

  2、派遣转外包

  3、退回不解除(由派遣单位改派)

  4、退回并解除

  (四)确定调整具体细节

  由于调整涉及每一个人利益,因此必须落实每一个员工每一份合同的处理,这些操作包括以下内容:

  1、如何确定调整对象?(哪些人要被调整)

  2、以什么理由调整?

  3、何时调整?

  4、如何进行调整?

  5、调整中要与哪些主体、签署哪些法律文件?

  6、如何安排先后顺序?

  7、如何处理员工抵制(罢工)、派遣公司抵制(不配合)等特殊情况?

  解决用工难工作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xx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应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对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第八条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股级干部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九条股级干部选拔以年轻干部为主,同时注意合理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第三章动议

  第十条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一条初步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确定选拔职位后,要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推荐方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推荐时间、考察组成员等。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实行定向推荐,即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政工部门主持。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

  (二)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一般由与推荐职位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四条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进行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向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意见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推荐时,对推荐人选的姓名、推荐的理由要记录清楚。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可以适当调整。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民主推荐情况报告。

  (四)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五条民主推荐一般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十六条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干部结构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和范围。

  第十八条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九条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方案确定后,应将主要内容在本部门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竞争上岗职位设置既可以设置到具体的职位名称,也可以只设置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竞争上岗职位设置到具体职位名称的,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及以上,方能开展竞争上岗。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填报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竞争上岗只设置职位数量的,报名人数必须多于竞争上岗职位数量,方能开展竞争上岗,根据竞争上岗能力测试、测评、考察情况和干部的个人特点,确定具体拟任职位。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第二十一条报名结束后,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二十二条能力和素质测试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和素质测试结果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80%左右。

  第二十三条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设置评价要点及参考分值,由参会人员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20%左右。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该职位所需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章考察

  第二十五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情况或竞争上岗测试结果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七条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要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

  (1)考察对象姓名及职务;

  (2)考察内容。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等情况;

  (3)考察方法和步骤。主要采取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4)提出有关要求。提出考察工作的纪律,明确考察工作的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5)考察组成员组成及时间安排等。

  第二十八条组织考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发布考察预告。

  (二)召开会议,进行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征求意见分为同意任职、不同意任职两项。

  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与考察对象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参加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会人数80%以上。

  (三)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以及征求谈话对象是否同意考察对象提拔任职的意见。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

  (四)查阅干部档案和有关工作资料,核实考察对象有关信息。

  (五)考察组汇总书面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和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包括下列内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竞争上岗综合成绩、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考察组成员(签名)、形成时间。

  (六)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考察对象是否任用的初步意见,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七)考察材料立卷归档。考察中形成的材料,除原始的民主推荐和测评表妥善保存一定期限后集中销毁外,其余材料要及时清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考察情况报告》、《民主推荐情况报告》、《个人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谈话情况汇总表》、《民主推荐汇总表》、谈话记录、《考察方案》、《民主推荐方案》或《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等。

  第二十九条股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听取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条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组长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七章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单位党委(党组)对股级干部任用进行集体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政工负责人,逐个介绍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测试、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三条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站所的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酝酿,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书面征求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协管方收到主管方征求意见函后15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十四条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须到县编委办填写《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第三十五条呈报和审批权限:

  (一)县六大机关股级职务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二)县政府直属部门股级职务、卫生系统股级职务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三)单位党委(党组)自行任免的股级职务范围:各镇(街道)股级职务任免由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于行文后15日内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公务员报县委组织部,事业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股级职务由县公安局党委任免,县国土资源系统股级职务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教育系统股级职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县教育局党组行文任免,各村级完小校长、镇(街道)幼儿园园长及各学校不定级别的相关机构人员任免由县教育局党组自行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教育系统学校级别按县组通(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任免、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撤销该任免,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政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需要呈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及简历材料,其中《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式两份。

  (七)需要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任免职文件》、《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两份。

  第八章任职

  第三十六条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方能报批或办理任职手续。

  第三十七条股级干部的任免职时间按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经选举产生的,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三)呈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任职的,自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之日起计算。

  (四)需由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任免的,自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决定任免的时间计算。

  第九章免职

  第三十八条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辞职或者调出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三十九条免去股级干部职务,一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后提出,按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干部因违法违纪或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也可由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由任免机关免去其职务。

  第十章轮岗交流与回避

  第四十条股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第四十一条对拟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一般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并形成现实表现材料。

  第四十二条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轮岗交流具体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四十三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在干部考察或讨论干部议题时,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及其亲属必须回避。

  第十一章纪律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以任代调”,各单位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中,其人事关系涉及跨单位的,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再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三)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四)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五)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六)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撤销,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关的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xx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原规定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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