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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18 08:38:5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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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

  运用调查研究和预测技术这两种科学方法能有效的写好工作方案。当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一起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1

  各市州具有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的精神要求,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分析梳理道路运输行业中涉及客货运输、站场、维修、驾培等领域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及危及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作为,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予以打击、整治,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7.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9.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专项问题

  “两客一危”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营运车辆未按规定通过年审,继续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

  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班线客运车辆在未经许可(备案)的站、点违规上下客,站外揽客、甩客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具备营运资格 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道路运输源头企业(站场)、车辆、驾驶员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经营行为;

  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违法违规的网约车平台、车辆及从业人员;

  汽车客运站违规接纳无客运经营资质和经营牌证手续不全的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为;

  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实施步骤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xx年3月-4月)

  按照统一部署,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 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组织实施(20xx年5月一12月)

  组织本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有序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省运管局运政稽查科。

  巩固提升(20xx年1月—2023年12月)

  结合各级道路运输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 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2

  根据安字【xxx号《关于印发<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局作实际,特制定本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及近期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组织保障,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落实“打非治违”活动的各项任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专项行动范围

  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公路施工现场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我局X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是6月到10月。其中:

  6月份是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

  7-8月份是集中整治阶段。

  9月份是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

  10月份是巩固阶段。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X年“打非治违”行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

  五、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整顿和查处下列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越许可范围和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生产经营的;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的其他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等。

  (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X年6月)。该阶段工作主要是宣传动员局属各部门积极加入“打非治违”工作中,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使群众充分了解认识到“打非治违”重要性,加强群众“打非治违”的意识,为治理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的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求汽车站、出租车公司、游船公司、渡口、公路施工现场等各安全生产单位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出发点,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反映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7月-8月)。从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执法局、公路站、交管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大力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顿交通运输秩序,整顿营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对于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经营和生产行为予以查处;重点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水路运输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平稳流畅;同时加大对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完善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X年9月)。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结束后,以全面抽查我局属各安全生产单位的安全隐患为主,重点抽查整治非法营运等。

  (四)巩固阶段(X年10月)。重点抽查阶段过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以车站、出租车公司乡镇渡口、游船公司等有关部门日常管理为主,继续进行联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六、行动要求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为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和通报。

  (二)做好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请局属各部门于9月27日前将“打非治违”活动总结报局“打非治违”办公室。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3

  为维护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集中攻坚工作走深走实,按照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推进情况和秋冬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依法严厉打击当前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以及集中整治一些单位和企业安全理念树立不牢固、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内容

  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以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农村公路运行、危化品运输、消防、渡口渡船等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的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的;

  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临边作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作业或不执行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等规定的;

  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点至5点违规运行、综合性能检测逾期等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动态监控违法、客运班线不按许可线路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站未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运输企业未健全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信息留存和禁运、限运物品公告制度,夹带违禁物品、危险物品运输。

  2、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盲目赶工和违章作业;未建立健全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未落实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满堂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查及实施过程中的交底、检查、验收、监测、应急等安全管理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章操作的。

  3、农村公路运行。农村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未对重点路段特别是长大桥隧、长陡下坡、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巡查;未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未落实应急物资队伍准备工作、应急处置不力的;未落实农村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4、危化品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未做好危化品储运设备日常检修维护,未对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安全业务培训,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专业素养、应急处置能力不合格的;未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

  5、消防。未组织开展行业高层建筑、车辆、客货运站场、危化品储存区域、长大隧道等重点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未落实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

  6、渡口渡船。组织海事、港口、渡口管理部门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严防超载和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切实保障渡口渡船安全。

  (三)其他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单位要对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层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层面。局属各单位有关科室要强化措施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等重点工作,针对秋冬季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地方层面。县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本地区“百日行动”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发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调研、宣传教育、现场会等形式,督导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百日行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关键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建立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创新工作手段,积极采取遥感、航拍、电子监控设备、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整治。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单位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长效长治。

  各单位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细化出台“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抄报局综合业务股;要加强对“百日行动”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每月至少报送1例“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按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见附件)格式填报,与活动开展情况一并报送。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4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关于“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交发〔2022〕20号)要求,结合《六盘水市地方海事局 六盘水市航务管理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2022年度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通知》(六盘水海事发〔2022〕31号)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和问题严重性,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反思剖析我省近期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上,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底线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真正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新的重大事故这个总目标,通过主动承接国务院安委会水上交通专项督导帮扶,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减量遏大”目标(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防止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全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第一位,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打非治违”的根本出发点,对各类生产安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正确认识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在发展的同时抓安全,在安全的同时抓发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坚持结果导向、严守底线。牢牢抓住遏制重大事故这个关键、这条红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紧扣可能出现重大事故风险的`领域,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事故以及群体性的事件、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既聚焦重点、狠抓关键,紧扣重大风险隐患整治,紧盯安全基础薄弱、重大风险点多面广的行业和领域推行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又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严防其他行业领域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坚持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精准打击,区分轻重缓急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长短结合对症下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改进措施,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有效开展,成立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地方海事局安全船检科,罗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水运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单位和航运企业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水运行业“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统一部署,强化水上交通的执法检查,紧盯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要素,切实开展水运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严厉打击治理水上交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主要打击治理:

  1.船舶非法改装、未按规定行驶停泊、超员超载,船舶未持有有效证件航行、船员无证驾驶,货船违法营运载客的;

  2.违反客船禁限航规定冒险航行的;

  3.非客运船舶载客的、老旧报废船舶载客的;

  4.船员未持船员适任证书航行的、超龄驾驶的、船员所持证书等级与船舶配员要求不符的;

  5.船舶未按要求配齐安全、救生、消防、信号及航行设施设备的;

  6.接送学生的船舶违法违规航行作业的;

  7.航运企业“挂而不管”的;

  8.工程建设在通航水域施工作业保护措施不到位的、违法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

  9.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严厉打击乡镇自用船舶非法加装鱼舱、非渡口渡船从事渡运及非法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治理水运行业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主要打击治理:

  1.航运企业未落实安全防控措施,违法运输化学物质存在外溢风险的;

  2.船舶不按规定使用污水、垃圾收储设施,违法向水体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的;

  3.其他船舶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厉打击治理水运行业消防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主要打击治理:

  1.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主体建筑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未依法取得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违规动火动焊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船舶消防设施未按船舶检验证书配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3.私自改装船舶电路,存在火灾隐患的。

  4.违反船舶装载规定,运输汽油、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时间安排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航运企业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 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于3月底前精准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实施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集中围绕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和线索,对各类水上交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打击,建立专项行动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建章立制从严加强安全管理。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开展“回头看”,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认直分析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深入总结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市(特区、区)地方海事处(地方海事航务铁路民航服务中心、航务管理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抽调精干力量参加。要做到方案精准、针对性强,检查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薄弱环节,既要对以往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复查,又要严查新的隐患和问题,加大依法处罚和惩戒力度,推动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和涉水乡镇人民政府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舶管理责任落地落实。

  (二)严格执法。坚持以铁的面孔、铁的作风、铁的手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不完善安全设施、对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违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叫停关闭,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三)强化调度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安全执法走形式、走过场。要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于即日起每天下午14点前上报本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简报》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账表》到市地方海事局安全船检科。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5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巩固“百日攻坚”成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并结合省、市、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由县道路运输执法大队牵头,各交通运输管理所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小排量车、电瓶车、小轿车、面的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打击营运车辆、城市客运车辆的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从事营运的行为。

  (三)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以及合法危货车辆违规运输行为。

  (四)打击客运车辆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行驶或擅自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

  (五)打击营运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打击违规进行旅游包车营运的行为。

  (七)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八)严厉整治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不两确保”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以及货运源头超载出站(场)的经营行为。

  (九)严厉打击驾培机构外县籍教练车异地培训、不按计时计费系统教学等不按相关规定经营的行为以及非法驾培经营行为。

  (十)严厉打击维修厂家擅自改装车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配件修配车辆等不按相关规定经营的行为。

  (十一)打击“两客一危”车辆连续7天不在线、运行轨迹不完整达100公里以上、擅自违反禁行时段运行和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开展,取得实效,县局成立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符跃安任组长,分管领导薛永华任常务副组长,肖文任副组长,成员由执法大队班子成员、各交管所所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道路运输执法大队办公室,由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肖文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统一调度、部门协调、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8118757。

  四、重点整治线路和区域

  (一)重点整治线路:桃益(长)线、桃灰线、桃马武线、江北线、桃高线等重要线路;

  (二)重点整治区域:

  1、灰山港、牛田、武潭、马迹塘、三堂街等重点乡镇人、车密集点;

  2、县城步步高超市、新龙超市、湘运车站周边、人民医院院内、村镇银行等区域人、车密集点;

  3、二类以下维修厂家擅自改装车辆窝点,货运源头超载出站(场、厂)重点单位;

  4、外县籍教练车异地培训、教学的经营行为。

  五、责任单位和人员

  1、道路运输企业(含危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情况,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胜辉牵头,罗佳新协助,安全监管中队负责,各相关交管所配合。

  2、汽车客运站场规范监管落实情况,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罗佳新牵头,站场监管中队负责,各相关交管所配合。

  3、各乡镇货运源头车辆超载出站(场)、二类以下维修厂家擅自改装车辆、使用报废零配件维修车辆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农村班线在各辖区内兼营校车业务行为,外县籍教练车不按规定线路、站场异地教学行为及教练车不按计时计费系统在各乡镇辖区内的教学行为,由各辖区交管所负责。

  4、客货运输(含危货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等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彭红兵牵头,综合执法中队、客货运输管理中队负责。

  5、后勤保障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袁则牵头,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

  6、集中整治行政处罚由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肖文牵头,彭红兵协助,法制管理中队负责,各交管所法制员配合。(各交管所法制文书留复印件存档,原件交执法大队备案)

  7、各交通运输管理所要积极行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好相关工作,要相互配合,全面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六、工作步骤

  (一)人员分工

  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主体,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综合协调组、运输市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组、非法客货营运车辆整治组(设2支稽查队)、非法城市客运营运车辆整治组(设1支稽查队)、信访接待组、处罚中心。各交管所全体执法人员采取单独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联动。

  1、非法客货营运车辆整治组

  组 长:彭红兵

  副组长:熊剑平

  ①稽查一队(执法车辆湘H5JT97)

  队长:彭 飞 (兼主车司机)

  成员:徐建秋、龚建成(摄像)、丁 斌、贺荣亮

  ②稽查二队(执法车辆湘H56220)

  队长:姜 林

  成员:曹建军(兼主车司机)、杨建军、胡志超(兼摄像)覃泽洲

  2、非法城市客运营运车辆整治组(执法车辆湘H5JT18)

  组 长:胡胜辉

  副组长:温利辉

  成 员:周庆中(兼主车司机)、蔡明辉(兼摄像)、张 璞、马放文

  3、信访接待组

  组长:彭红兵 (道路运输)、胡胜辉(城市客运)

  成员:熊剑平、卢雪冰

  4、处罚中心

  主任:曾斌

  成员:文玲、胡宇辉

  5、安全监管工作组

  组 长:张 曦

  副组长:刘亚斌

  成 员:卢雪冰、卢志强、卢胜兵

  6、客运源头(站场)监管组

  组 长:罗佳新

  副组长:张国辉

  成 员:刘富强、马力丹、邓武、夏冬初、张怡寿、雷志强、李枚、龚琼、李世科

  7、货运源头(站、场、厂)、二类以下维修厂家监管组

  组 长:各辖区交管所所长

  成 员:各辖区交管所执法人员

  8、综合协调组

  组 长:袁 则

  副组长:苏胜林

  成 员:肖艳红、郑江宁、王美妮

  (二)时间安排

  上半年整治时间为20xx年1月15日—4月30日,下半年整治时间为20xx年9月1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上半年整治时间(20xx年1月15日—4月30日)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5日—1月22日)

  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由整治组牵头,各交通运输管理所配合,调派相关车辆在全县主要线路、路段路口、县城、重点乡镇、人车集聚点,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台、县公众信息网、交通运输局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

  具体安排:

  ①1月15日—18日,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各执法单位负责人、参加整治行动人员以及各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做好宣传资料和车辆准备;

  ②1月19日—22日,由胡胜辉负责,调派执法大队车辆湘H5JT18以及相关交管所执法车辆,在县城的主要街道、车站周边、休闲广场、超市门口等重要人、车集聚点宣传发动,并发放资料5000份;

  1月19日—22日,由彭红兵调派执法大队车辆湘H56220

  以及相关交管所执法车辆,在桃灰线、桃马线、桃三线、桃高线等主要路口路段、沿线乡镇、重点区域人、车集聚点宣传发动,并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

  (2)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23日—4月8日)

  ①县城区域,由非法城市客运营运车辆整治组负责,查扣各类违法违规车辆50台,确保县城“黑车”明显减退,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提升。

  ②由非法客货营运车辆整治组稽查一队负责组织,桃花江、浮邱山、沾溪、高桥、灰山港、牛田、松木塘、石牛江等交管所联动与队所联合,确保联合执法重点乡镇不少于4天,一般乡镇不少于2天,查扣各类违法违规车辆60台。

  ③非法客货营运车辆整治组稽查二队负责组织,修山、三堂街、鲊埠、武潭、马迹塘、大粟港、鸬鹚渡等交管所联动与队所联合,确保联合执法重点乡镇不少于4天,一般乡镇不少于2天,查扣各类违法违规车辆60台。

  (3)分辖区整治阶段(2019年4月9日至4月30日)

  ①由各交管所安排布置在各辖区内开展执法,如需要求整治领导小组协助,由领导小组派出专门执法队伍协助。

  灰山港、石牛江、松木塘、牛田、桃花江、高桥、浮邱山、

  沾溪交管所单独或联合执法,因执法力量不足时由非法客货营运车辆整治组稽查一队协助,联系人:彭飞。

  武潭、马迹塘、大粟港、三堂街、修山、鸬鹚渡、鲊埠交

  管所单独执法或联合执法,因执法力量不足时由非法客货营运车辆整治组稽查二队协助,联系人:姜林。

  ②县城客运市场整治,由非法城市客运营运车辆整治组负责,夜间执法由非法客货营运车辆整治组配合。

  2、下半年整治时间(2019年9月1日—10月31日),具体行动布置参照上半年行动方案执行。

  七、工作纪律和要求

  1、执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坚决做到“四个坚持四个严禁”。即:坚持严格执法,严禁贪赃枉法;检查公正执法,严禁执法犯法;坚持按程序执法,严禁违规违纪操作;坚持文明执法,严禁野蛮执法。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各单位要搞好工作协调,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齐心协力进行整治,规范好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3、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安全督查机制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重点乱源,要紧盯不放,责令限期解决。

  4、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行动开展情况,做好 “打非治违”工作日志、车辆查扣登记和处罚情况及信息汇总、上报和总结工作。

  八、后勤保障

  1、由县交通运输局安排拾伍万元专项整治经费,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使用,保证工作车辆用油、突发性事件处置和工作人员下乡及加班生活开支,不足部分由道路运输执法大队筹资解决。

  2、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出色、表现积极的执法机构和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评优给予重点考虑。

  3、各执法单位人员、车辆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4、、整治行动期间,县整治各组与各交管所的联合非税收入五五分成,报整治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局财务股统一划转。

  九、应急保障

  一旦发生暴力阻挠执法事件,导致执法工作无法进行或发生上访、违规群访集访等事件,先由县整治各组组长和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派人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视情节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情节严重时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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