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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13 08:53:2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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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

  工作方案的撰写人需要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领导做决策,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1

局各科室及下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商贸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商贸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覆盖率100%,基本消除用电、防火、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推动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部位和重点工作分工

  重点部位:定点屠宰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外贸公司、地毯厂。

  重点工作分工:生猪办负责生猪屠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排查生产设施隐患,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及时冲洗场地、清除苔藓,防止人员摔倒,及时维修屠凳,确保设备完好率100%。加强值班,把好人情关,坚决杜绝病死猪、母猪等不合格肉品入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出售病死猪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农村上市肉品规范管理,不定期对用肉单位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病死猪肉、白板肉流入市场。

  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大型商场、超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督促有关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督查,彻底消除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病死害猪肉、假酒行为。

  商贸服务管理科对全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的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进行整改,督促市场经营户安全用电,对私搭乱接电线行为及时制止,认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协助工商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外贸公司负责本公司内部的安全工作。

  地毯厂负责本厂区内所有租赁企业以及自身的安全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区商务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局长伏海龙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庄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

  2、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方案。(4月20日—30日)

  3、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和载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浓厚氛围。(5月1日—15日)

  4、深入排查摸底。各责任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对自己负责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了,目标明确。(5月16日—31日)

  5、集中整改。对摸底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整改(6月1日—7月33日)

  6、强化责任追究。把“打非治违”列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市场体系建设科、商贸服务管理科和市场监督管理科要做好排查、摸底和信息上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问责。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2

  为了切实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集到的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意见的整改和驾校教练车在我县开展异地培训等,进一步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整治等周边县(市)驾校在我县开展异地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业户的正当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和市场稳定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成立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1、非法从事旅客、货物运输、出租车运输、城市公交运输行为,重点查处运输企业反映至东莞、广州有全顺车从事非法载客的运输行为。

  2、擅自从事危货运输行为。

  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行为。

  4、非法驾校租用无营运手续或技术条件不达标的客车运送学员到、于都考试。

  四、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15日)

  为了使该项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业户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方式,上路上户发放宣传资料,使之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16日—20XX年4月30日)

  所各职能股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尤其对这次整治范围重点摸排,然后集中汇总,为下一步集中打击提供依据。

  3、集中打击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无论“五一”安全月、“十一”黄金周,还是平常,我所综合执法大队都必须对所管辖市场,采取定点打击与流动查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上户路检路查的方法,对其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一律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1、结合方案抓落实。根据本方案要求所各职能股对其所管辖的范围重点排查,确保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否则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2、突出重点取成效。针对群众反映“黑”运输市场的问题,所各职能股应重点打击,严防流于形式,严防打击不力、打击不到位,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务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3、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要有稽查安排、检查记录,有工作小结,并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始终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3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20xx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四、宣传内容

  (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五、宣传方式及要求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5至6月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全市范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主题,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1.突出宣传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集中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将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作为重点领域,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2.创新宣传形式。根据我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微电影、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3.拓宽宣传渠道。在继续加大播放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开设专栏专题、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等传统渠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好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三)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1.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各县(市、区)处非办要充分发挥协调调度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宣传责任,促进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市委宣传、网信部门协助组织市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公安、

  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结合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通过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法律政策解读等,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警示犯罪风险。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学生、老年人、农民等重点人群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特点,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人行、银保监部门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

  2.拓展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各地、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是国家和我省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处非办将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督促整改。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5月15日前报送活动方案;

  6月11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相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市处非办将择优在“沧州金融动态”予以编发,积极推广,在年底处非综治考评中酌情加分。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5

  近期,我镇范围内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会展销售、产品试用等方式开展的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活动泛滥,群众反映非常强烈,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取缔保健食品非法营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把打击、取缔非法营销保健食品行为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原则,落实责任,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日常监管,健全监管机制,着力解决公众购买保健食品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公众食用安全。

  (二)总体目标。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集中力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和规范,确保非法营销保健食品行为得到全面取缔。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的监管,打击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冒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志的产品以及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依法重点查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药店、成人保健品店、保健品专营店等场所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二)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工作。对市场中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添加药物问题严重的减肥类、降糖类、抗疲劳类、改善睡眠类等保健食品集中进行抽检。对严重危害群众食用安全的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的行为集中进行打击,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惩治违法违规的经营单位或个人。

  (三)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对市场中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保健功能和适用人群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对虚假、夸大宣传功效的保健食品进行整治,对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曝光力度。

  (四)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严惩违法广告产品。加大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力度,对监测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要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同时对严重违法的保健食品广告产品要依法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降低我区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发生率和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数量,基本杜绝恶性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五)加大对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产品试用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销售保健食品的,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凡开展保健知识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产品试用等形式的聚会,应当经当地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批准的,必须取得批准证明,且现场不得销售保健食品。现场销售保健食品,涉及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凡是为非法销售保健食品提供活动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严处。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理性消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保健食品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知识,积极引导公众确立正确、理性的保健食品消费理念。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广泛宣传保健食品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措施,及时曝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职责分工

  (一)镇乡食安办:组织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牵头组织开展打击无照经营保健食品,全面取缔非法营销保健食品行为。负责对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产品试用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公众确立正确、理性的保健食品消费理念。

  (二)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保健食品非法营销联合整治秩序,严厉查处涉及保健食品营销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三)卫生部门:负责对以健康诊疗等形式营销保健食品中的非法健康诊疗行为的查处。

  (四)工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非法广告、虚假宣传的查处,负责无照经营保健食品的`查处。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识别保健食品的真假;负责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负责保健食品市场监督抽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保健食品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25—31日)。制定整治方案,成立保健食品非法营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层层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分工,部署任务措施,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9月24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排查。发动群众、社区、村(居)委广泛参与,弄清辖区内保健食品营销现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

  (三)考核评估阶段(20xx年9月25日—10月20日)。开展考核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制度,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全面取缔非法营销保健食品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刻认识开展非法营销保健食品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同时要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要严格落实非法营销保健食品联合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职责分工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作与配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非法营销保健食品整治工作,大力宣传整治的措施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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