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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19 08:36:0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方案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提出某个项目前,为了上级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方案

  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做好教职员工开学前各项工作的准备和平稳运行,按照《xx大学教职工和其他人员返校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各类教职员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具体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相关信息汇总等工作。

  具体联络人:xx

  二、明确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分级分类、分批分区、错峰有序”的原则。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初步按照xx市内人员、不包括xx市内的省内人员、非重点疫区的省外人员、重点疫区人员等四种情况进行返校。尤其是跨区域返校的教职工,回到学校所在地后应居家(或在指定场所)隔离观查14天,无异常的经学院疫情防控小组联络员请示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后方可返校上岗;在学校所在地居住不曾跨区域流动的,应确保返校前14天身体无异常情况。坚持返校前健康监测和日报制度,坚决杜绝学院教职工带病返校、带病上岗。

  三、学院人员范围类别和类别划分

  包括:学校事业编、A类人事代理,B类人事代理、校发工资临聘人员,以及学院长期聘用的开展教学科研的外籍教师等。以上人员以学院上报给校人力资源部的人员信息为准,统一纳入教职员工“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范围。具体类别划分为:

  第一类:学校事业编、A类人事代理人员等,由学院疫情防控小组根据校疫情防控办要求,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类:B类人事代理、校发工资临聘人员等,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校疫情防控办要求,由相关人员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备。

  第三类:学院长期聘用的开展教学科研的外籍教师,由学院外事秘书与外籍教师本人联系,将其相关情况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备后,由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校国际合作部办公室。

  四、返校条件(待定)

  教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具体返校条件,由学校疫情防控办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初步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类):

  (一)xx市内人员

  (二)除xx市以外的省内人员

  (三)非重点疫区的省外人员

  (四)重点疫区人员

  五、错峰安排

  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院实际,在返校人员必须符合返校条件下,按照人员类别和工作需要确定分批错峰返校安排,错峰返校原则上按照人员类别顺序开展。

  (一)第一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服务保障先行的原则,统筹安排,按照xx市内的、除xx市以外的省内的学院管理工作人员(不包括B级人事代理人员)错锋返校。

  (二)第二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保障教学的原则,统筹安排,按照xx市内、除xx市以外的省内教学科研人员错锋返校;

  (三)第三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学院B级人事代理人员、临聘人员、非重点疫区的省外教学科研人员顺序错峰安排;

  (四)第四批人员返校安排

  在确保重点疫区的人员符合返校条件的情况下,统筹、谨慎安排重点疫区人员返校事宜。

  (五)第五批人员返校安排

  对学院长期聘任外籍教师由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按照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籍教师及港澳台教师返校方案执行。

  六、实施步骤

  教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返校的实施步骤按照数据下发、单位报送、学校核准、分阶段返校的程序统筹进行。

  (一)第一类人员

  1.信息报送。学院按照学校返校条件,结合职工个人及家属“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情况和教职工个人工作实际,逐一研判所属教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具备返校条件。按要求填写返校人员情况汇总表后,报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

  2.学校审定。由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组按照要求,对信息意见进行审核。

  3.分批返校。根据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组的审核意见,按照学院制定的返校工作方案,做好符合返校条件的人员错峰返校具体工作。

  (二)第二类人员

  按照第一类人员返校方案执行。

  (三)第三类人员

  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籍教师及港澳台教师返校方案执行。

  七、信息报送

  (一)学院当前进行的各类常规性每日信息日报工作仍按要求进行,保持不变。

  (二)教职工“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工作持续进行,做好提醒督促,确保不漏一人,做好系统打卡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三)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联络员做好返校人员每日信息日报台账整理,汇总上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八、相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本方案,清醒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防控。

  (二)承担学院疫情防控的必要人员或其他紧迫工作岗位任务人员,必须经学院批准,在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提前返校。其他人员在开学时间未确定前,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和开展聚集性活动。

  (三)学院教职工须严格按照校人力资源部《返校人员情况汇总表》的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汇总相关事项,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并对所填事项负完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教职工符合返校条件的,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返校时间按期返校,否则按旷工处理;不符合返校要求或不完全符合返校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延期或暂不返校。因病缺勤人员应由校医院根据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五)持续加强对学院未返校教职工的监管和联系,安排专人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充分体现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

  (六)学院要主动加强与学校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国际合作部等部门的请示沟通,合理安排未返校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员工返校途中、返校后的日常管理,全面保障我校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责任落实

  教职员工管理组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平

  教职员工管理组牵头负责: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部门全体负责人

  教职员工管理组具体组织实施:归口报送疫情和健康监测信息的48个二级单位(部门、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一)继续牵头组织好发挥好比较成熟的“湖工防疫日报工作群”信息报送机制作用,组织各二级单位(部门、公司)对全体人员暑假期间的行程进行必要的排查。

  1、加强学习宣传,领会文件精神

  各单位(部门、公司)要继续通过微信群、短信群、QQ群等,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8月20日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2021 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方案》的通知》、衡阳市教育局2021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尽职尽责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内容,做到人人皆知、遵照执行。

  2、继续精准摸排,掌握人员现状

  (1)各单位(部门、公司)要继续实行目前报送格式和具体要求,每日对全体人员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排查,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松懈。

  (2)各单位(部门、公司)要精准掌握全体人员(特别是外籍教师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假期的出行情况、接触史情况、身体情况动态排查,在每天规定的时段内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8月21日起,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全面摸排,对有明显接触史或者发烧等症状的教职员工,请按照卫健委专业要求,如推迟返校、就地隔离或赴医院就诊,请做好后期跟踪工作。人员信息由各单位(部门、公司)留存、并发送给杨桂林副处长(电话xx)、张浦剑医生(电话xx),备案备查。

  (3)各单位(部门、公司)要对联系对接的进校服务人员的疫情信息排查,随时关注旅居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的动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人员信息由各单位(部门、公司)留存、并发送给杨桂林副处长(电话xx)、张浦剑医生(电话xx),备案备查。

  (二)认真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1、各单位(部门、公司)要根据学校发布的通知,告知所属全体人员在返校途中的防疫措施、到校后接受防疫工作安排等内容,确保教职员工在返校前能详细了解学校对报到日期、时段、报到流程、进校路线、健康码、体温监测、就餐等事项的.安排。

  2、各单位(部门、公司)要对所属全体人员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培训,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发布的相关防疫工作精神。

  3、各单位(部门、公司)要求所属人员每日更新健康码,正式开学后,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提交健康码、《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健康情况登记卡》(见附表)。

  4、各单位(部门、公司)在提交健康码和体温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湖南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与技术处置组,并根据相关的医学专业机构提出的指导建议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

  (三)严防严控严管,分类做好防控

  1、目前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返校要求

  如需回国,请提前报学校审批同意后购买机票,严格按照卫健委等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14+7+7”医学观察和“2+1”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即在第一入境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回居住地后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国(境)内教职员工返校要求

  教职员工所在地市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开学前14 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凭健康码绿码和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教职员工所在地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报到入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持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

  3、健康码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凭健康码绿码、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入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报到入校;2021年7月以来感染新冠病毒的教职员工暂缓报到入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报到入校(加强治愈出院教职员工隐私保护,不得泄露其个人相关信息)。

  4、推进疫苗接种,实现接种全覆盖

  (1)督促、催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切实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全面查验教职员工疫苗接种记录,不漏一人,教职员工没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且不能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免接证明的,不得进入校园。

  5、教职员工按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到岗到位,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按时到岗到位的情形进行分类管理

  (1)身体健康但确实无法返岗的专任教师,为了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可实行线上教学;旅居境外无法返岗且身体健康的坐班人员,可以申请请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2)因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返岗的人员,执行病假请假制度,专任教师的教学任务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要求,进行调配解决。

  (3)因其他原因无法返岗人员,按照《湖南工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湖工人[2015]14号)要求,执行我校请假制度,如婚假、产假等。

  (四)做好教育引导,增强防控意识

  1、建议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2、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到医疗机构就诊,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4、排查本单位(部门)所有教职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督促全体教职员工开学前“应接尽接”,并尽早完成全程接种。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单位(部门、公司)不能“擅自加码”,更不能“层层加码”、简单“一刀切”。教职员工管理组将根据上级和学校防控办统一安排和要求,将视情况陆续在“湖工防疫日报群”发布相关通知,请及时查阅、组织学习并落实。

  (六)与纪委办、巡察督查办公室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

  切实压实各单位(部门、公司)的主体责任,学校纪委办、巡察督查办公室等部门,要切实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各单位(部门、公司)要按照学校要求和各工作组安排,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方案3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省、市相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西华师范大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西华师范大学开学通知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省、市及学校防控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以“分类分批、安全有序”为目标,确保教职工安全返校。

  二、组织领导

  各二级单位成立开学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组长由教学单位书记、院长及机关教辅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是本单位教职工返校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三、人员分类

  根据当前教职工身处地域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缓返校、正常返校两大类。

  (一)暂缓返校教职工

  1.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和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等暂缓返校;

  2.身处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暂缓返校;

  3.黄码、红码的教职工暂缓返校;

  4.返校前一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教职工第一时间报告单位,治愈前暂缓返校。

  对暂缓返校的教职工,各二级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正常运转。后续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管控,有序返岗。

  (二)正常返校教职工

  正常返校教职工按照学校《开学通知》要求按时返校。身处川外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且返校前连续14天自身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良好,持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校,到校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正常返校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于2月20日、21日8:30—18:00(教职工核酸检测主要集中在20日)前往华凤校区朝阳楼前或北湖校区一号教学楼前进行核酸检测。

  四、返校流程安排

  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防控办要求做好本单位教职工返校工作。教职工须严格遵循返校流程安排,安全、有序返校。

  (一)行程报告

  返校教职工自行记录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具体信息、同行人员基本情况等。教职工返校后须第一时间向本单位返校工作组组长及工作人员报告返校前14天自身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及返校后核酸检测结果等情况。

  (二)途中防护

  1.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清洁处理。

  3.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机场、火车站,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二级单位。

  五、返校后管理措施

  (一)做好疫情防控核查

  各二级单位及时通知返校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核查。

  (二)做好教职工到岗记录

  填写《西华师范大学教职工到岗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月24日前交人事处311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xx,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xx。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防控办、校医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三)严格日常管理

  各二级单位要强化日常管理和服务,掌握已返校教职工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督促教职工每日进行体温检测,返校后继续填写今日校园个人健康信息,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请销假管理,非必要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南充市辖三区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通过OA填报《西华师范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校(南充)请销假登记审批表》,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离校。严格将疫情防控作为本单位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坚持分类施策

  1.对暂缓返校教职工,切实做到统计底数清、具体情况明,安排专人与暂缓返校的教职工保持“一对一”联系,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并及时报告防控办、校医院;

  2.对已返校教职工,加强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对隔离的教职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到位”,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期指导与心理疏导;

  3.对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教职工,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按照《西华师范大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相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工返校工作的贯彻落实,动态掌握家、校两地防控政策,科学有效指导本单位教职工进行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明确责任,具体到人。

  (二)健全机制,科学管理。各二级单位要健全未返校教职工及已返校教职工的日常管理机制,时刻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责。对未按规定返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防控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将严肃追责。

  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方案4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xx教工委函〔2020〕23号)和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教职工返校条件

  (一)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非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可以错时错峰返校。

  (二)获得当地村或社区出具的经签字和盖章的健康证明。

  (三)有以下情况的,一律不得返校:

  1.现身处湖北省境内的教职工;

  2.根据xx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发布的全省县域风险等级分类名单和全国疫情地图,目前身处疫情较严重的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

  3.在返回学校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工;

  4.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教职工。

  二、教职工返校审批流程

  从即日起,拟返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提前3天填写《xx学院教职工返校申请表》,所填信息必须如实、准确、详细,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发送至人事处邮箱(xx),并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返校。

  三、返校方式

  (一)返校教职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教职工为xx本地户籍、驾驶xx本地牌照车辆的,返回时通过手机提供返校申请表(电子版)作为验证信息,以便卡点验证。

  (三)教职工非xx本地户籍、或驾驶非xx本地牌照车辆返回的,由所在二级单位安排人员,凭学校证明到相关卡点接回。

  四、返校后居家医学观察

  近期返校教职工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xx市防疫指挥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一)居住在校园内(xx路校区、教育园区校区)近期返校的教职工及家属,进入校园时,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签署“返校人员回校居住承诺书”,并自觉、严格、规范遵守xx市疫情防控关于居家医学观察和隔离的相关要求。

  (二)居住在校园外近期返校教职工及家属,进入小区时,必须及时向小区卡点登记报备、测量体温,并自觉、严格、规范遵守xx市疫情防控关于居家医学观察和隔离的相关要求。

  (三)返校教职工所在二级单位必须落实包保责任制,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近期返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包保第一责任人,督促返校教职工及其家属,严格遵守xx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规守纪,如实报告,认真配合,确保医学观察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做好不能正常返岗教职工工作

  对不能正常返岗的教职工,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与其保持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按照所在地方政府的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返回。对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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