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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笔记(精选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名著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名著读书笔记1
“……斜坡的右边坐落着一幢结实的平房,它是整条街的第一家。平房的墙上涂着肮脏的粉红色油漆。这所房子的占地面积虽然很大,但是实际上里面被分隔成许多拥挤的小房间,到处都是人,而且每个人看上去都怒气冲冲。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陌生味道。”
年幼的高尔基来到外祖父家,“这个家里充满仇恨,人与人之间总是彼此戒备、地方、攻击,连孩子也不例外”。外祖父常常毒打高尔基和外祖母,正如格里高利所说,这个家庭容不下好人。高尔基的童年乌烟瘴气,充满令人窒息的肮脏和绝望。 高尔基的自传,反映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和社会政治生活,那个时代与其说是堕落的,还不如说是无聊的。那是一个无聊的时代,而高尔基本人则代表俄罗斯旧社会中新一代的年轻人,为光明的未来而在黑暗中煎熬、奋斗。 但这本书的魅力并不在于它所描写的社会的黑暗和腐朽,而在于主人公身于这样一个黑暗背景中所为我们展现的心路感受和成长历程。他非但没有在这样的泥潭中堕落,反而因这逆境而成为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像垃圾堆中绽放的一朵百合,垃圾的肮脏不会使百合蒙羞,只会让百合变得更加洁白更加令人惊叹。从垃圾堆中走出的高尔基是一个纯洁的`人。
逆境可以毁灭一个人,但也可以塑造一个全新的形象。逆境不是我们堕落的借口。本质正直的人不会因为逆境而遭到毁灭,反而会像一颗打磨过后的钻石,变得更加流光溢彩。反之,本质本来就很差劲的人,即使身在一个无忧无虑的家庭当中也会堕落。物质上的富有无法使人变坏,它只会使人暴露出他们本身就存在的问题和瑕疵。
在其他人无聊、抱怨、堕落、互相争斗挑衅的时候,高尔基在观察,在学习,然后从观察和学习中总结经验。就这样,他比所有人进步得都要快,快得令他周围的大多数人感到恐慌,因为他比他们都来得美好。外祖父说他长得跟他父亲一个样。但是,相似的又岂止是容貌?从书中的总总迹象可看出,高尔基的父亲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好人,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灵魂中美好的一部分遗传给了高尔基,使高尔基在逆境中受着父亲的影响。 除了逆境,还有什么条件塑造了高尔基呢?是外祖母,以及许许多多和外祖母一样的人。他们是老一代的少数憧憬着未来的人,他们渴望学习,渴望改变,却因为种种障碍而前行不得。于是他们把希望投在了年青一代的身上,投在了高尔基的身上。在许多人痛骂读书的所谓“坏处”时,是他们鼓励高尔基读书,是他们向高尔基传授自己的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高尔基从他们的手中接过了即将熄灭的希望的火炬,代表着年轻人渴望挣脱束缚的希望奔向光明的未来。
名著读书笔记2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
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第二篇《红楼梦读书笔记》400字
《红楼梦》通过四大家族由胜而衰的过程和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展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家族兴衰史,揭示了封建末世的人间百态。
其中元春省亲、宝钗扑蝶、黛玉葬花等经典情节,充满了诗情画意,被广为传诵;所塑造的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稳重端庄的薛宝钗等大量人物,形象丰满,风采各异。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令人抚怀感叹,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令人永远难忘。
透过他们的人生遭遇,看到的不仅是一场场悲欢离合、命运浮沉的人生大戏,更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书中的人物之多、场面之盛,在中国古典小说创作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掩卷沉思,泪水长流。宝玉和黛玉悲剧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己,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美好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增强本领,用最优异的成绩去拥抱美好的未来!
名著读书笔记3
近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摇着轮椅上北大》。这本书写的是郭晖从一个小学未毕业的残疾人,完全依靠自学成为北京大学博士生所经历的事。
下面,就让我来讲一讲她的经历吧!刚开始她有一双仙子般灵活的腿,跳舞、体育都是她的强项。那么她又是怎么坐上轮椅的呢?一天,她的腿破了,扎了几针却传染上了结核,忽然有一天她的胸部以下失去了知觉,从此就坐上了轮椅。在这种情况下,拥有何等的意志才能摇着轮椅上北大呀!别人一定会说,“我不行”。但郭晖却说出了令人惊叹的两个字“我行”。
刚坐上轮椅,郭晖也曾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后来在一位医生的劝说下,他又重新试着拿起了书本,这一举就再也放不下了,她的内心重新燃起了火焰,她的翅膀重新飞向了书海,她虽然失去了康复的希望,但又有了成功的'可能。十几年来,郭晖以信心为腿,以坚强为脚,她以世上独有的姿态,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创造了中华的骄傲。
郭晖虽然外表是一个娇小的小女孩,实际上她是一个女英雄。她经过了十几年的苦读,自学了英语、日语、法语、拉丁语、古希腊语,可以想一下,她是多么勤奋、刻苦。勤奋帮她补上了天资不聪的特点,刻苦帮她实现了考上北大的梦想。她经历了风风雨雨却从未退回。她的坚强令人感动、她的意志令人赞美、她的信心令人惊叹!她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敬佩。那么我们呢,我们是个健全的人,我们能超过她么,我相信我们只要有信心、努力、勤奋就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为中华争一点光,尽一份力。
郭晖的成长经历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努力、什么是坚强、什么是意志、什么是勤奋、什么是刻苦。她在磨练中成长,在痛苦中长大,却从不抱怨什么。希望大家都读一读这本书,成为好学生。
名著读书笔记4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透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
名著读书笔记5
《格林童话》是德国的格林兄弟着,名字也是以格林兄弟命名的。
《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灰姑娘》和《海的女儿》。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坎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使灰姑娘一直被欺负。唉!真是可怜啊。
《海的女儿》正如成年人的世界中,永远不知道童话的意义——第一次读《海的'女儿》也许你只听到了优美和伤感,长大后你才明白其中包含着爱的代价和无言的牺牲……
啊!《格林童话》真好看啊!也许对大人来说这不算什么,可是对我们小孩子来说真是义意非同啊!
名著读书笔记6
绝望是痛苦的深渊
那个车夫一脸疲惫的呆在橱窗前.他穷苦潦倒、面色枯黄.他自甘堕落、颓废厌世.却依然掩盖不了他的光芒,连赶着回家的妈妈也不禁停下脚步,拉着我过去,一脸无奈的说了一句:“祥子,真是个苦命的孩子……”
靠在大树下,遮着荫,抚着风.我慢慢了解了妈妈口中苦命的祥子:三次丢车,便完全熄灭了他对生活的幻想,对未来的美好向往.他是不是应该再坚强一些呢?面对虎妞痛苦的离世、目睹小福子屈辱的过去,他便自甘堕落,游戏生活.他是不是应该再乐观一些呢?面对孙侦探长的欺诈、刘四爷的怨恨,他便学会仇恨,学会报复.他是不是应该再单纯一些呢?
面对靡丽的红灯酒绿,他没有迷失自我,反而更加努力勤奋,只为能够拥有一辆真正属于自己的'车,然而这个简单的愿望并没有被幸运女神眷顾太久,便被自己的一时贪财毁了多年的心血.不过他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对!这才是祥子的风格.或者说,应该是曾经的祥子.不过再坚强的人都会被接二连三的灾难所击溃.正如他,他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他不再像以前一样以拉车为自豪,他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生活捉弄了他,他便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利用他人的信任,出卖他人只为求利.他,一个曾经坚忍,善良,自食其力的农村大男孩终于抵不过生存的欲望,彻彻底底成为城市的垃圾,得过且过.
他为何不能在苦难中强作欢颜,挺过难关.为何不能在心中保留一份希望,仅仅只是一份希望也好.他为何一定要将自己逼向绝路.车没了,可以再买.心爱的人儿没了,可以再寻.心中的希望灭了,便不可以再生.他吝啬于一点生的希望,就拿了他一生的幸福作为赔偿.他失去了以往的质朴,换的只是一身的铜臭味.他的对与错,实在不是我以阅读者这个身份能够判断的.这样的交易划不划算,恐怕只有本人才能明了.
“没有裂缝的生活,阳光如何照进.”如果忍受不了一点的瑕疵,你便会伴随一生的黑暗,人,只有在真正的绝望一次后才能重生一次.如果你没有重新化茧成蝶的勇气,那就请保持一份‘生活很美好’的希望对天空微笑,也许它不会立即给你一个安慰的拥抱,但,这份希望足够你积极向上的生活,不会使你自甘堕落,不会使你流连于纸醉金迷的享乐中.假如你连一点的生的希望都吝啬于拥有,或许,自甘堕落对你的人生都有着极不准确的描述.
来吧,聪明的人们,让我们心中保留一份最最纯洁简单的希望,有了希望便不会绝望.让我们为还在挣扎的人们默默的许诺一份希望.
名著读书笔记7
以前有一个女孩问我是否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女性,因为自己当时还没有看这本书,就临时抱佛脚,去百度了一下大概情节,故事在我脑海中的最初轮廓就是围绕斯嘉丽嫁人,成寡妇,再嫁人,夺走亲妹妹的爱人,对于爱情相当随意,对于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痴痴傻傻分不清……接着我对她回答说:我这么专情的一个人,自然不会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她并没有再回复我。
现在看完这本书,回想一下,斯嘉丽和媚兰是整本书中最重要的两个女性角色,截然相反的两个性格,如果可以重新回答她的问题,我想说,我会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女性而不是媚兰这种。我觉得这部小说传达一部分女权主义的思想,斯嘉丽重建塔拉的`过程展现的淋漓尽致。这学期行为学老师上课曾经问过我们班所有男生一个问题:如果将来你们的妻子挣的钱是你们的三倍甚至更多,你们愿意在家做奶爸吗?事后我还特意问了我一个挺要好的朋友,他不假思索的就回答不愿意。不管怎么说,我都觉得在爱情的基础上,我是心甘情愿的。其实斯嘉丽并不滥情,只是在爱情方面不太成熟罢了。
特别喜欢白瑞德说的一段话: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的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碎了就是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愿把它修补好,然后终身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可是就算在找一个新的东西来替代它,也永远无法换回你心中最初的那份美好。就像我的沙画瓶碎了,我买了更贵更华丽的项链,可是,最初买沙画瓶时心中那无可替代的美好,随着它掉落地上的一瞬间,碎的难以接受。
名著读书笔记8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
名著读书笔记9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手捧那百年不朽的《红楼梦》,在静静的深夜,再次读了起来。
我先到了黛玉葬花的地方,依稀听见有人念道:“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我不禁叹曰:“如此一个富有才华的潇湘妃子,下场竟像那落花一样,真是令人心悲。
看,怡红院那边,晴雯正在撕扇子呢!她也不知道自己最后的结果。
哦,红颜薄命的还有好多好多......
我心悲,为何黛玉要还泪;我心愁,红楼一梦心忧忧!
红楼...红楼...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吗?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贵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富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地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地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地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她说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她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她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地宰割!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
名著读书笔记10
三顾茅庐
汉末,黄巾事起,天下大乱,曹操坐据朝廷,孙权拥兵东吴,汉宗室豫州牧刘备听徐庶和司马徽说诸葛亮很有学识,又有才能,就和关羽、张飞带着礼物到隆中(今河南南阳城西,一说为湖北襄阳城西南)卧龙岗去请诸葛亮出山辅佐他。恰巧诸葛亮这天出去了,刘备只得失望地转回去。不久,刘备又和关羽、张飞冒着大风雪第二次去请。不料诸葛亮又出外闲游去了。张飞本不愿意再来,见诸葛亮不在家,就催着要回去。刘备只得留下一封信,表达自己对诸葛亮的敬佩和请他出来帮助自己挽救国家危险局面的意思。过了一些时候,刘备吃了三天素,准备再去请诸葛亮。关羽说诸葛亮也许是徒有一个虚名,未必有真此才实学,不用去了。张飞却主张由他一个人去叫,如他不来,就用绳子把他捆来。刘备把张飞责备了一顿,又和他俩第三次访诸葛亮。到时,诸葛亮正在睡觉。刘备不敢惊动他,一直站到诸葛亮自己醒来,才彼此坐下谈话。
望梅止渴
有一年夏天,曹操率领部队去讨伐张绣,天气热得出奇,骄阳似火,天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部队在弯弯曲曲的山道上行走,两边密密的树木和被阳光晒得滚烫的山石,让人透不过气来。到了中午时分,士兵的'衣服都湿透了,行军的速度也慢下来,有几个体弱的士兵竟晕倒在路边。
曹操看行军的速度越来越慢,担心贻误战机,心里很是着急。可是,眼下几万人马连水都喝不上,又怎么能加快速度呢?他立刻叫来向导,悄悄问他:“这附近可有水源?”向导摇摇头说:“泉水在山谷的那一边,要绕道过去还有很远的路程。”曹操想了一下说,“不行,时间来不及。”他看了看前边的树林,沉思了一会儿,对向导说:“你什么也别说,我来想办法。”他知道此刻即使下命令要求部队加快速度也无济于事。脑筋一转,办法来了,他一夹马肚子,快速赶到队伍前面,用马鞭指着前方说:“士兵们,我知道前面有一大片梅林,那里的梅子又大又好吃,我们快点赶路,绕过这个山丘就到梅林了!”士兵们一听,仿佛已经吃到嘴里,精神大振,步伐不由得加快了许多。
乐不思蜀
司马文王与禅宴,为之作故蜀技,旁人皆为之感怆,而禅喜笑自若。王谓贾充曰:“人之无情,乃可至于是乎!虽使诸葛亮在,不能辅之久矣,而况姜维邪?”
充曰:“不如是殿下何由并之。”
他日,王问禅曰:“颇思蜀否?”禅曰:“此间乐,不思蜀。”郤正闻之,求见禅,曰:“王若后问,宜泣而答曰:先父坟墓远在陇蜀,乃心西悲,无日不思。”会王复问,对如前。王曰:“何乃似郤正邪!”禅惊视曰:“诚如尊命。”左右皆笑。(选自《三国志》)
蜀后主刘禅投降后,司马昭设宴款待,先以魏乐舞戏于前,蜀官伤感,独有后主有喜色。司马昭令蜀人扮蜀乐于前,蜀官尽皆堕泪,后主嬉笑自若。酒至半酣,司马昭谓贾充曰:“人之常情,乃至于此!虽诸葛孔明在,亦不能辅之久全,何况姜维乎?”乃问后主曰:“颇思蜀否?”后主曰:“此间乐,不思蜀也。”
人们常把乐以忘返或乐而忘本,无故国故土之思,称作“乐不思蜀”。这个典故就产生于三国时的洛阳。
当时魏军入川,蜀后主刘禅投降,被送到洛阳。司马昭封他为安乐公,赐住宅,月给用度,僮婢百人。刘禅为表感谢,特意登门致谢,司马昭于是设宴款待,并以歌舞助兴。当演奏到蜀地乐曲时,蜀旧臣们油然诵起国破家亡的伤怀之情,个个泪流满面。而刘禅却麻木不仁嬉笑自若。司马昭见状,便问刘禅;“你思念蜀吗?”刘禅答道:“这个地方很快乐,我不思念蜀。”他的旧臣郤正闻听此言,连忙找个机会悄悄对他说:“陛下,等会儿若司马昭再问您,您就哭着回答:‘先人坟墓,远在蜀地,我没有一天不想念啊!’这样,司马昭就能让陛下回蜀了。”刘禅听后,牢记在心。酒至半酣,司马昭果然又发问,刘禅赶忙把郤正教他的话学了一遍,只是欲哭无泪。司马昭听了,说“咦,这话怎么像是郤正说的?”刘禅惊奇道:“你说的一点不错呀!”司马昭及左右大臣全笑开了。司马昭见刘禅如此老实,从此就再也不怀疑他。刘禅就这样在洛阳安乐地度过了余生,传下了这令人捧腹的“乐不思蜀”典故。
名著读书笔记11
今年的暑假我阅读了曹文轩的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的背景反映的是中国五、六十年代的农村生活。作品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是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鲜明的人物形象,感人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着。我从中有两点感触。
其一:展望今天的`幸福生活,与桑桑所在时代的对比,简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时经济条件落后,物质缺乏。当时农村都是草房子,而如今家家户户都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瓦房;那时就连自行车都是稀有物品,全村只有经济条件好点的杜小康家有一辆自行车,而如今经济飞速发展,许多家庭都开上了小轿车了;那时人们一年只有两季的衣服,即便是春天的天气再热,但是还是要穿着厚厚的棉衣,没有春天的换季衣服,而如今穿衣服已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大家都穿得光鲜亮丽的。我不由得感叹: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好太多了,我们更要珍惜。
其二:当时的桑桑生活很辛苦,但是他的童年有许多难忘的回忆。他把碗橱改成了鸽子窝;偷家里蚊帐做渔捕鱼;三伏天穿起棉衣、棉裤、戴上棉帽,成为校园里的一道引人注目的风景线————桑桑的童年过得是那么的充实快乐。而如今我们的条件越来越好,但是缺少了桑桑的那份童真,节假日被补习班排得满满的,真想拥有桑桑那份纯真的快乐。
《草房子》让我对以前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更加懂得现在生活的美好。
名著读书笔记12
《红楼梦》一开始的第五回里面有这么一段暗示着整本书悲剧结局的话。
“飞鸟各投林,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照应。欠命的,命以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和聚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循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石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如果不是曹雪芹先生在第五回就预示了贾家必要败落的结果,也许现在看到失去了最后28回的`我们根本就猜不到像贾家一样几乎富可敌国的家族会最后败落到穷得一干二净,声名扫地而各分东西的境界。他们的富贵就像是元春的灯谜一样,是爆竹。炫丽地让所有人都瞩目,却瞬间而逝去,凄美而悲伤。
而这么多年来中国人都在不断地研究《红楼梦》这本充满了秘密的书,其中避免不了的一个话题就是什么导致了贾家“三春”之内的破灭。在书中曹雪芹似乎在苦笑着将这些都归功于了命运,就像我们读过的许多古希腊命运悲剧一样。就像他所描绘的太虚仙境这样美好的地方有美丽的仙女轻轻抽开装着每个女孩子命运之签的抽屉一样。但是,也许有些焚琴煮鹤,当我们理性地分析贾家败落的原因时,我们的收获也是巨大的。
名著读书笔记13
在书店里我静静地靠在书架上,翻阅着书。欧也妮葛朗台是一部小说,一部可谓经典的小说,小说要细细品味、阅读,所以我要买它回家,慢慢欣赏。读完后,发现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却令人心痛的悲剧。
文章作者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的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解除代表,一生创作九十六部长、中、短篇小说,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著名的篇章就是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他的作品遍布全世界,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为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巨大贡献。
其中小说的最大成就就是塑造了一个生动形象的吝啬鬼,作者通过一系列的描写老表现他的性格。例如,葛朗台阴森森的房子年久失修,楼梯都被蛀虫咬坏了导致女仆差点摔跤,还责怪女仆在不够结实的地方落脚,以及每天点的蜡烛都要亲自发,一点也不能多。还有其中卧病在床呀想到的不是如何治好她的病,而是想到最后要不要花钱医妻子,以及妻子死后,为了得到女儿的遗产,对女儿的生活费承诺也没有实现。还有葛朗台对金钱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痴迷。
葛朗台在文中是一个看到金钱就会闪出光芒,并且对金钱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他看似一个普通的商人,但他的失败在于他太在乎金钱的看法和态度。我想如果有一天,他失去他所拥有的金钱以及积蓄,他大概会发狂而自杀吧!
但欧也妮是这部小说最善良、纯洁的一个人,整部小说以她的悲剧人生为线索。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与葛朗台、查理等人的对比中呈现出来,他锁遭遇的人生苦难越多,周围其他人物的虚伪丑陋越突出,她的善良、宽容越分明。她在这一群利欲熏心的人中似是一朵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在人类情感领域中,金钱是无能为力的,它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太多的渴求只会使人陷入泥潭,无法自拔。人的语文是无止境的,要支撑这些滋长的欲望,也许酒后想葛朗台那样的成为金钱的奴隶,让真正的快乐无处生根,过多的.欲望只会生出更多的痛苦,它们掩埋了人最基本的人生和良知。
许多人被金钱、权力蒙住了双眼,最后浑然不觉。盲目的追求只会让人忽视了真正的幸福,迷失在认识到中途中。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初中的课本上,只知道这本书大体讲了一个吝啬鬼的故事,当时只是为了升学而看书,对于这些外国名著我是丝毫没有一点兴趣的。但是后来渐渐的接触了一些像葛朗台的“吝啬鬼”,我就想让现实生活中的葛朗台与书上做一下对比,看一下到底是谁比较“抠门儿”。以上纯属题记,请某些同志不要对号入座。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故事展开自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由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是它惨烈的程度去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人物的是命运;在巴尔扎克的笔下主宰一切的却是金钱。葛朗台的性格特征是贪婪吝啬,但又远不止这一点,重要的是葛朗台这一形象概括了一段历史,描写了法国大革命以后迅速崛起的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代表。
葛朗台胸有城府,说话不多,动作更少。他心狠手辣,玩弄世人于股掌之上。在他所住的城市—索漠城,人人都被他钢铁般的利爪干净的抓过。人们看见他,没一个不觉得又钦佩又可怕。所以他自然成为众人膜拜的对象。他把所有的开支都看成浪费,奢侈享受更是最不可容忍的恶习。尽管他家财万贯,但是他一直保持相当“节俭”的作风,喝的总是坏酒,吃的老是烂果子,面包是自家佣人拿侬烤的,肉食蔬菜靠佃户供应:蜡烛是全家合用一支,而且是最便宜的:白糖早就落价了,可永远当奢侈品看待。年收入达三十万法郎以上的家庭,开销不到几法郎,所以家产越滚越大,直到他死竟留下了一千七百万家产。
这个吝啬的老头,不仅对索漠城的人如此吝啬,就连对他唯一的女儿也是如此,以至于在我认为他的女儿是整个故事最大的悲剧,因为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个勇敢的女孩为了爱情,敢于与自己的父亲反抗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x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但是却遭到自己最心爱的人的背叛,最后嫁给了公证人的儿子,没想到的是在自己三十二岁的时候就守起了寡,悲惨的童年加上悲惨的爱情遭遇,想必是一个女人这辈子最大的痛苦了。虽然最终她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但是他的人生是无比空虚的。
读完这个故事,看到葛朗台的死,欧也妮悲惨的生活,试想他们一家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什么,直到死去,那他们拥有这么多钱又有何用?在葛朗台的心中,”钱和人是一样的,会动的,他会来,会去,会流汗,会生产”。他一辈子都在琢磨的就是这钱是怎么生怎么死的秘密。但是如此的人生拥有着太多的遗憾,钱是身外之物,它是会来,也会去,但是要让它来的有意义,去的有价值。让钱发挥自己的价值才是它存在的意义。
名著读书笔记14
这几天,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本书,它是一篇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草房子》记录了主人公桑桑六年来小学生活的点点滴滴,讲述着一个个看似平常却又震撼人心的故事,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她的房子在学校的一个角落里,学校花费了几十年功夫也没有将她成功的赶出校园,她任然执意独自生活在校园里,养着鸡鸭,影响着校园环境。然而,再顽固的人也能被感化。在一个春季她从水里救出了一个落水女孩,自己也受了寒凉,在床上躺了半月之久,但在这半个多月里,多亏邻居们的悉心照料,这个独居的老人才能慢慢痊愈。
从此,她便发生了天方地覆的的变化:先是主动搬离校园,然后用拐杖赶出闯进校园的鸭子,在一个雨天还去关校园里开着的窗子,甚至不顾危险举着自己的拐杖去关高处的窗户……最后,她竟然为了捞学校里一个掉到水里的南瓜,不慎落水并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觉的奇怪,是什么灵丹妙药使秦大奶奶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我觉得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和感恩写完了秦大奶奶人生的最后一个篇章。
《草房子》魔力般的吸引着我,我从一个个故事中感受到了一个个人物的善良、顽强、感恩……我深深地融入每一个故事中,与主人公一起欢乐,一起悲伤,我发现着每一个主人公身上的闪光点,这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名著读书笔记15
六一儿童节我看了《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时英国社会堕落与xx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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