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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笔记

时间:2023-06-14 07:16:34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名著读书笔记集合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名著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书笔记集合15篇

  名著读书笔记 篇1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我不禁感慨道:“真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令我受益匪浅。作文

  名著读书笔记 篇2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敬佩的就是“犟龟”那不屈不挠的精神了。

  《犟龟》主要讲的是:“犟龟”听见一对鸟儿说狮王十八世举行的婚礼,邀请所有的动物来参加。“犟龟”听到了便马上出发,前去狮王十八世的婚礼。在途中很多动物都劝它不要去,因为狮王十八世死了。但“犟龟”不屈不挠地走了下去,最后,参加了狮王十九世的婚礼。

  我非常地喜欢“犟龟”也十分敬佩它的不屈不挠精神,记得“犟龟”有一次在路上,遇到猫头鹰,它劝“犟龟”不要去了,因为狮王十八世已经死了,他们正在给狮王十八试举行葬礼呢!可是“犟龟”坚持要去,所以只好让它去了!“犟龟”多么不屈不挠啊!

  在我的生活中也发生过相似的事。有一天,我去唱歌排练,先来了个两小时的'训练,当老师说再来一次的时候,我不同意啊!这样实在太累了,后来我想到了“犟龟”,于是就同意继续练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我学钢琴的经历:我从四岁开始学琴,至今学了5年了,我有许多伙伴都放弃了,但是我一直坚持着。学琴的道路虽然艰难,但是由于我的坚持,我不仅取得了很多成绩,得过许多大奖,还和郎朗哥哥,刘诗昆爷爷一起同台演出呢!在这里我想告诉所有学琴的同学:“学好钢琴没有任何秘密,只要每天坚持练,就一定像“犟龟”那样,实现自己的梦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有了目标,坚持去做,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名著读书笔记 篇3

  六一儿童节我看了《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时英国社会堕落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名著读书笔记 篇4

  《西游记》,一本能够震撼世界的小说。书中人物形象逼真,描写传奇,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本书内所描写的故事到底是真是假。我也被书内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西游记》中为我们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善良正直,胆小如鼠的唐僧;本领高强,顽皮好动的孙悟空;贪财好色,善良嘴馋的猪八戒;沉默寡言的.,为人耿直的沙僧。他们几个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像“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等一些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都是发生在他的身上。孙悟空也是我在此书中最喜欢的角色。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保护唐僧等一路西天取经。而且在他的身上有一股蛮劲儿,凡事不做则罢,一旦要做,必定有始有终,我十分欣赏他的这一点。他还敢于挑战,不欺软怕硬,敢于同比他强大的势力做斗争。

  而八戒则不同,他好吃懒惰,贪财好色。有时会撒个谎儿,可他嘴巴笨拙,又说不好,所以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他有一点精神十分可贵,他在战斗中从不退缩,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与敌人对抗。

  唐僧和沙僧就更不同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慢热型”,他俩给人的感觉就是不急不慌的。但是唐僧为人善良,他慈眉善目的,许多人都愿意与他交往。沙僧随性子慢,但外表不俗,粗中有细,心地善良。

  他们一行四人虽性格不同,武功高低不一,但他们十分团结,他们在取经的旅途中遇到了重重困难、坎坷,但他们都克服了,他们团结一心,走过了万水千山,最后迎接他们的,只有成功!

  人生也是如此,只要你和你的伙伴团结一心,不怕困难,那你剩下的就只有成功,加油!

  名著读书笔记 篇5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有趣的科学杂志。里面介绍了好多形状各异的植物和微生物,还写了一些动物的故事。里面诉说了主人公嘟嘟和他的伙伴、教授一段奇妙之旅。情节生动有趣。还有漫画,里面讲的是一些生活中的小实验,最后还总结了实验后产生的现象的原理,而且还挺幽默!会让读者轻轻松松学到了知识。由于它的丰富有趣,使得读者一直喜欢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读者越来越喜欢科学。

  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乘坐着时光机来到了科学的殿堂:一位小孩有一双神奇的眼睛,瞳孔是蓝色的,在灯光地照射下能发出浅蓝色的光芒,白天只能看十米以内的事物,夜晚眼睛却十分敏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都能读书、写字,经过科学研究,原来是白化病在作怪。神七问天,实现了太空迈步,未来能在宇宙中建立起一座座空间站是我们的梦想,中国人都在为这个梦想去进发、去实现。

  我一直都不知道人体的皮肤有什么作用。现在我读了这本书终于知道了人体皮肤的作用是:可以调节体温,它就是用出汗来把皮肤的温度降下来的。而且皮肤还是感觉接收器官,被触摸会立即感知,而且抠、抓、掐都可以分辨得出来,即使我们是闭上眼睛的,我们同样可以准确地感觉到被触碰的位置,很神吧!而且皮肤可以防止水渗到身体里面去,所以游泳我们也不怕!可自己从嘴里把水喝进肚子里,这可不算是水渗进了自己的身体里。人体的皮肤是有弹性的,按一下,再把手拿开皮肤都会立即恢复原样。我要告诫大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要爱惜的呀!

  里面还讲了一些有毒的`植物,还带有图片。我出门时,仔细的观察了周围的植物,发现没有这些有毒的植物,才松了口气。我最喜还看的还是一些动物的生活,以及宇宙中的奥秘。那些动物的生活就像探险一样,有时惊险,有时又好像平安无事,还有的时候令人感到伤心,某些动物吃了某些比较弱的动物时,觉得那些动物十分凶狠,不过这是自然界的规律。

  其实不光是《我们爱科学》这一本书,还有很多书都很有趣。如《20世纪科学技术简史》、《保护环境随手可做的100件小事》、《贝尔实验室》、《玻尔和原子》、《超常之谜》、《超导史话》、《从肥皂泡到液晶生物膜》、《从宇宙大爆炸谈起:元素的起源与合成》、《电脑风云五十年》、《动物谋生术》、《动物园的故事》、《伐木者,醒来!》、《飞翔的花园》、《飞向蓝天》、《分形艺术》、《哥德巴赫猜想》、《化学的明天》、《基因的故事》、《脊椎动物话古今》、《技术发明的故事》、《卡文迪什实验室》、《科海求真》……

  百花园中每一朵花代表着一种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新世纪的小主人们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去解开世界的未解之迷吧!就如牛顿所说的:真理的大海,让未发现的一切事物躺卧在我的眼前,任我去探寻。

  名著读书笔记篇《窃读记》主要叙述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偷偷读书的经历,也说明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与对知识的渴望。因为他爱读书、想读书,所以总结了许多窃读的技巧,比如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借雨天读书等等。虽然窃读又苦又累,可是林海音这种爱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去敬佩。是啊,“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是在哺育身体,而书则是在充实我们的生活。当然我也十分喜爱读书。

  我读书也时常忘记时间,忘记吃饭。去年暑假我几乎每天都要去三毛书城读书,从早上一直读到晚上,19:00左右才肯回家,也常常忘记吃午饭,因为读书读进去之后就不会觉的很饿。有时一本书都要读上两三遍,偶尔抬头瞧瞧四周,左右的人都在入迷的读着,而在书架旁一本一本选书的人则挑的十分仔细,挨个挑生怕错过哪本精美的书。书店从没有人喧哗,没有人吵闹,一片寂静。从进门到出门;从天亮到天黑;从安静到喧闹,仿佛和店外是两个世界,两种生活。

  读书真的是令人惬意、享受的事情,正如林海音那样,因为爱读书可以跑遍几家书店,也正如那个年代,他说:“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我想,那个年代生活不宽裕的人家读书很辛苦,脚麻了,腿酸了,但是可以窃读,读完了心里会十分轻松,那么我们何尝又珍惜现在的生活呢?

  书,是我们的益友,它可以让我们享受生活;可以让我们心情愉悦;可以让我们获得知识,懂得道理。现在让我们像林海音那样去快乐地读书吧!

  名著读书笔记 篇6

  《雾都孤儿》是著名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它讲述了孤儿奥利弗·退斯特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在那里吃不饱,穿不暖,还常常挨打。他独自逃到伦敦,可刚一到达就到了贼帮团伙里。当奥利弗和盗贼伙伴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人的手绢而被逮捕。后书摊老板证明了他是无辜的,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得到他及其女管家的关怀。

  贼帮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他们,又强行让奥利弗回到了贼帮团伙。一天夜里,奥利弗在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爬进窗户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房屋的主人梅里太太收留了他。

  之后,贼帮团伙里的好心的南希小姐为了保护奥利弗被杀害。最终奥利弗的身世大白,贼帮团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布朗洛收他为养子,小奥利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后,我认为奥利弗是一个勇敢、坚强、懂得感恩的男孩,他屡屡遭到贼帮团伙的虐待却从没有放弃过期望。我们要向他学习他那遇到困难不放弃,懂得的感恩宝贵精神。我们也要学习本书中善良的布朗洛、梅里太太与南希小姐等人,他们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忙奥利弗,才使奥利弗得救。

  名著读书笔记 篇7

  家,是身心的归宿。一看到“家”,便不禁和亲情联系到了一块,温馨而真切。“家”这字总让人遐想,一种对互亲之情的期盼。然而巴金所描述的家却是羁绊,是对激情的禁锢。

  这也难怪,当时处于“五四”运动后动荡社会的背景下一个四世同堂的官僚地主大家庭搞公管,有着封建专制思想的阻碍和新文化思想的抗争,是黑暗腐朽的封建礼教制度和黎明时科学民主大旗的较量因而这个家是动荡的,必然会制造很多悲剧。

  高老太爷是最可恨的,独断专横凶残暴虐,完全十分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囚禁觉慧,打儿子斥媳妇,丫头随意送人,面对即将灭亡的封建制度,他无能为力,临终前的饶恕和教诲,却也是其丰富性格的表现。

  与此鲜明的对比,是那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他勇敢的抗争果让人钦佩:反抗封建专制,蔑视长辈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大胆爱上婢女鸣凤;支持觉民逃婚,抗拒不合理的婚姻;敢于顶撞三叔陈姨太,揭穿其“捉鬼”的丑剧;他冲出家庭,大声呼喊:我是要做一个叛徒。鲜明贯彻了反抗,叛逆,追求的“五四”精神,固然有“五四”青年的历史局限和弱点,但其间觉得放封建态度促使他离家出走,争取自由的斗争。觉慧是真正的五四新人,是铁铮铮的勇汉。

  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二重性格”觉新。他一方面是高公馆的大少爷,一方面又是社会上有个性的思想解放青年。他的“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委曲求全,向封建势力妥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也有力地控诉了封建宗法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而决心的思想中,儒家思想孝为第一准则,释道作为补充,以忍为主,因而他心理上也取得了平衡。但社会中却许多这样懦弱的青年,复杂矛盾不利于社会进步。

  而至于觉民,琴等其他青年一代叛逆者和冯乐山,高老太爷等老一代封建卫道者的斗争冲突,以及梅芳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不幸遭遇和悲惨命运,强烈解释了这个金箍家庭的矛盾。作者以此宣泄积郁的悲愤,探索青春的价值意义。

  这个封建爪牙下的家庭,宗法立交阴影下的人们,却抽打出了一个反抗陈旧道德的新思想文明。那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了,事实上已经有很多人探索了。像觉慧,静悄悄地登上了驶向上海的航船。

  我本以为巴金所叙述的家应是一家人团结奋进的局面,或是和乐融融的场景,但这样也着实有些平淡。我相信在所有人心目中,家应是最美的地方。或许时代背景不同,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社会一片黑暗,人们思想灵魂麻痹。闭关自守,中就赶不上时代文明的脚步。

  而放眼今日,家在新时代时期赋予了更多的内涵。当今是一个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社会,家也变得更舒适漂亮,没有封建与文明的抗争,理应是真正的身心归宿。

  尽管如此,但随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有更高的追求,家反而变得冷清孤独来了。父母虽不像高老太爷独横,却也在两代间产生了难以逾越的代沟,因而家庭很多时候变得凄清。现在很多人都是独自居住,逐步放弃了安土重迁的思想。这也是家庭发展的必然趋势。

  何况,现代的家庭悲剧也并不少,他们也可直接反映社会方面的问题。而且现在的家庭好像都很自私,也有些虚伪,这也不奇怪,毕竟也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中。

  在此想想自己的家吧!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了巨大变化,受改革开放春风的影响一下子富了起来,生活更完善,这本应快乐。但我却感觉家没有以前那么快乐温馨了。物质方面进步了精神方面却退步了。我怀念小时候在父母怀里的情景,心里很温暖。而随年龄的增长,我和父母逐渐形成了一层隔膜,我更多不愿与他们交流,家庭幸福感也随之下降。

  这虽是正常的,却不是好现象。家,需要一起守候。我们都应对自己的家庭尽自己的责任。

  人们常常将国与家联系到一块,有句话说得好: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国就是个大家庭。我又

  名著读书笔记 篇8

  红楼梦的作者是文学家曹雪芹,他是清朝初年人,但是关于他本人的一些故事和人生经历,却很少有人知道,对于这部作品来说,既神秘又遗憾。

  红楼梦主要讲述了金陵贾府的.兴衰过程,其中主要人物还包含了和这个家族相关的薛家

  史家、王家,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四大家族了。

  故事很打动人心,人物的描写十分细腻,也让我们看到了关于当是社会的一些面貌。

  名著读书笔记 篇9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

  名著读书笔记 篇10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

  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名著读书笔记 篇11

  我有一本古典名著《西游记》。暑假里,我每天抽出时间看《西游记》。里面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让我忘记了夏天天气的炎热。我越看越爱看,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路上,唐僧多次被妖魔鬼怪抓去,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师弟齐心协力,力克群魔解救师傅。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最后终于来到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充满神话色彩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真假孙悟空、三借芭蕉扇……虽然现实生活中不存在,但是在作者的笔下,精彩的打斗场面让我爱不释手。我特别爱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篇故事。我看了好多遍,都会绘声绘色地流利讲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一阵阵火热,孙悟空那么勇敢、不怕苦、不怕累的品质在我脑海跳跃着。孙悟空一次次战胜群魔,从没有半途而废,无论对手怎样的厉害,想尽办法战胜他们,从不退缩。回想一下自己,与勇敢的孙悟空对比,我真有点惭愧。

  暑假里,我去游泳馆练习游泳。老师给我示范一个高难度的动作,然后让我们做。同学们跃跃欲试,有模有样的学着老师的样子练起来。我也在一旁学着,练着。弯腰,右手往前摆,左手往后甩。看我们动作掌握了,老师让我们重复练习,做一百下。我心想:“一百圈!这么多!岂不是要累死了!”我偷偷看了看旁边的'伙伴,多数已经行动起来,都努力的做着动作。唉,做吧。当我转到80圈的时候,已经很累了,满头大汗。“我没有力气转下去了,偷懒吧!”动作慢了下来。同伴也有和我一样的,偷偷停下来,也有几个同学在坚持。我看着,想到了,我喜爱的孙悟空。“温智,坚持住,相信你一定能完成,加油!”仿佛是孙悟空挥动着金箍棒对我大声的喊道。“对,坚持就是胜利。”我重新鼓起勇气,继续按照老师的要求认真的做起来。终于完成了,我成功转完一百圈,心里美滋滋的。

  和我心中的孙悟空在一起,我每天的生活变得十分有趣了。每当遇到挫折,这位好朋友都会跳出来告诉我:永不放弃,奋勇向前!

  名著读书笔记 篇12

  名著读书笔记 篇13

  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有着深厚的社会内容,《红楼梦》不是伶仃刻形貌爱情婚姻变乱,而是在这中间变乱的周围配置了一系列贵族、平民以及跟班出身的女子的悲剧,展示了极其广阔的封建社会的范例生存情况。作者是从多方面具有巨大意义的抵牾斗争里,从无比地错综着的人与人的关连上来充分地形貌这此中间变乱的。小说第58回以后,就较少形貌爱情了,转而大量地形貌情况。侧重体现了四个标题:①跟班与主子的抵抗性抵牾;②眷属的内部抵牾;③眷属后继无人的危急;④经济上入不敷出的危急。经济危急是前三个抵牾的紧张背景。

  在中国小说史上从来没有一部作品像《红楼梦》这样对一个贵族家庭的经济状态举行了云云全面、风雅而真实的形貌,这些形貌不光构成情节的紧张背景,而且深深楔入作品人物的意识,影响和左右着人与人之间的关连,成为整个情节生长的动力之一。贾家经济源头紧张是地租,官俸和爵禄的数额很小,元春的赏赐也有限,贾家紧张指望黑山村这样的庄园的地租。但贾家的超经济的克制已经严厉破坏了生产力,这些贵族庄园本已凋敝,又加旱涝灾害侵袭,宁国府八九个庄子,一年中便旱涝了两处,黑山村劳绩较好,但也只有预计的`一半。收入日渐枯竭,但是贾家却不能将就省俭,他们不能不维持贵族应有的体面。王熙凤主张镌汰侍候小姐的丫鬟,王夫人以为如今小姐已没有了昔日的局面,再要镌汰就太不像样了。探春模仿赖大家的花园的策划要领,想在大观园的花花草草上挣点银子,薛宝钗便立刻提示她不可不知恩德,失了贵族体统。这是一幅范例的封建末世贵族地主经济的图景:贵族榨干庄户农人的血汗,照旧得意不了自己的浪费浪费。到了其后,贾家中秋宴席上的米饭都要按人头定量;为了应付贾母八十寿辰,不得稳固卖家用器皿;贾赦还不起暴发户孙绍祖的五千银子,竟将女儿迎春嫁他抵债;王熙凤的药方中须用二两人参,荣国府居然就拿不出来。经济的恶化,加深和激化了贾家内外种种抵牾,造成缔结"金玉良姻"的客观情势。

  名著读书笔记 篇14

  文中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他一心要遨游四海、了解世界,终于不听父母的劝告而离家去做了船员。他在非洲沿岸遭到海盗袭击成了奴隶,逃脱后在巴西开始经营种植业并发了财。为了补充庄园劳动力他登上了去非洲的航海之途。途中突遇风暴,他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荒岛上得救。他在遇难船上运出粮食、衣物、工具等物,开始了岛上的流浪生活。在岛上,《圣经》成为了他的精神支柱,凭借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惜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后来又搭救了一个土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

  笛福成功地塑造了鲁滨逊这个典型的人物,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所应有的一切特征:实干精神、严谨的态度等等。所有这些又是通过形象来表达的。鲁滨逊的坚毅的品格,就是通过具体的行动表现出来的,如他怎样用整整42天的工夫来做一块木版,怎样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和劳动力做了一只独木舟,却不能使用,于是又顽强地开始造第二只船等等。谁有他的魄力。

  —牛虻小说的主人公亚瑟为了拯救伟大的祖国意大利而革命,但是幼稚的他不小心透露了机密,使得占有被捕了。青梅竹马的琼玛误会了他,以为他叛变而故意告密。经过一番痛苦,亚瑟竟然发现自己竟是自己崇拜已久的神甫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不堪痛苦的他伪装自杀,到巴西去炼狱13年,思想逐渐成熟,经验也不断增加,成长为后来的牛虻。从巴西归来,他继续为祖国而斗争。他的行为使得琼玛隐约看到了当年亚瑟的影子,但是13年毕竟过去了,她不能确定。她一次一次地试探他,他却拒绝与其相认,他不能忘却曾经的误会。终于,在一次起义前,革命者们被包围了。牛虻突然见到了蒙太尼里,犹豫使他错过了逃跑的机会。狱中,父子相认了,但是立场不同使得他们谁都不肯妥协,于是相继死去。就义前,牛虻给琼玛写了一封新,在信中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原谅了13年前的误会。

  名著读书笔记 篇15

  是谁?用那满纸的荒唐,演绎着红楼的悲伤。又是谁?用那满腹的辛酸,辗转着宿命的凄凉。

  是否是金陵的烟火太凉,冷却了璀璨华裳。是否是前世相逢的缘分太浅,才让如花的人儿天各一方。

  多想留住红颜那一抹灿烂的容光,不用在一把辛酸的泪雨苦痛惆怅。多想在最初的太虚幻境一直留守,才不必在现世中忍受着无可奈何的寸断肝肠!

  终难忘,千红一窟、万艳同悲的过往。

  终哀叹,风月情债、梦醒而碎的心伤。

  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无奈难以抉择,世间的悲欢离合更是宿命难以摆脱。在红楼的那场迷梦中,有那两个至情至性的奇女子(宝钗、黛玉),她们将世间女子的美集于了一身,却也难免红颜薄命的一场凄凉。

  世间的偶然总是让人难以捉摸,就像宝钗、黛玉两个名字简单的结合在一起,便是宝玉的拼合。原来,出生赋名的那一刹那,就早已注定了三个人缠绵不觉的纠葛。

  世人皆赞美金玉的良缘,身临其境的人才会懂得幻化的宝玉与僧人赠与有意的撮合,永远不敌前世真身那场顽石与绛珠仙草的木石前盟。

  满是华光的金钗注定要在世俗的大雪中掩埋,而那世外的仙姝前尘旧缘更是无法摆脱今世强加的伪装。

  在这场谁都没有主动权的爱情赛跑中,情海的禁锢将每个深入幻境的人束缚。而这场无可奈何的角逐,最终留下的也只是零落满地的残红。

  有人说宝钗是最终的赢者,因为最终是她穿上了红妆嫁给宝玉,促成了金玉良缘的世俗神话。可是这场金玉的贵重并非是那场良缘的最好归宿,当宝玉披上袈裟成为了和尚,独守孤灯的惆怅哪个旁人能体会这份无奈弹起的“终身误”?当两个人上演着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模样,宝玉的心早已随魂断潇湘的黛玉守候着木石前世的约定,寻觅到天涯的方向。

  依稀记得初见时的模样,似曾相识的目光将前世今生的夙愿点亮。不管轮回磨灭了多少前尘过往,仍然记得三生石畔挥洒甘露的芬芳。你别了仙草的修行逐我来到尘世的方向,我亦可抛却锦衣罗裳披上袈裟守候着你我的地久天长。你为我泪水流尽魂断了潇湘,我亦可在灵魂的领地仰望着你离去的方向,用几世的修行与你在红尘的痴想中长相厮守热恋一场!请不要再让颦儿的眉头深锁着忧伤,要相信金玉的光芒不会让木石的真情迷失了方向!请不要在伤感中苦苦彷徨,死生相别的人亦可携手比翼飞翔!

  梦醒、梦碎。那场风月的情浓,在那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上演着怀金悼玉的感伤。

  魂归、魂逝。那场情海的幻天,在那枉自嗟、空牵挂、无奈处,诉说着水月镜花的凄凉。

  相守却无法相爱,最终连相守都成为一场空想,金玉的无奈,打湿了点点红妆。

  相爱却无法相守,泪尽而归时彼此痴念的人近在咫尺却天各了一方,木石的悲哀注定此生哀怨一场。

  繁华梦碎红楼泪,天涯何处觅香丘?

  感叹人生的一场相逢,齐聚了世间最艳丽的风景。叹惋那场毁灭繁华的寒风风,造就了百花落幕的凋零。

  忘不了芍药花丛那个痴儿鼾睡的身影,蝶儿戏舞的香艳中那个明媚如春的神情。纵然是有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的凄景,然而在悲凉中英豪的你亦可追寻喜悦的罗丛。你醉后伏过的的青石依稀记得你可爱的倩影,飘零的落红为你披上温暖的斗篷。丈夫的早逝让青春的美丽成为了幻境,无终的结局更让世人心痛产生猜测的共鸣。你也曾在寒塘寻觅鹤影,你也曾隔晶帘遥望风景。寂寞的霜娥爱上了寂寞的清冷,滴泪空守的玉烛又向何人诉说着虚廊幽情?乐观的湘云,无奈的湘云,注定了一场探春悲秋的黄昏!

  在最好的年纪里将最灿烂青春留给了古刹青灯,栊翠庵千年的铁门坎仍挡不住情思缕缕的萌动。清高的你自认为将万丈红尘看倦,然而新雪烹茶奉给公子的那一瞬早已让风尘迷失了你的神情。你气质如兰,你华阜比仙。梅花的风骨让满地的梨花汗颜,可无暇的美玉依旧与世难容。孤傲的妙玉,有情的妙玉,世俗的泥潭怎忍心让冰洁的人儿受此玷污?

  都说你机关算尽太过于聪明,到头来却生生害了卿儿的性命。你的精明强干让世间的男儿叹服,然而算计来算计去一场痴迷竟让所有的迷梦变幻成空。谁能体会你高楼上临风的孤独,谁能理解你坚强下掩藏的哀愁。半世的心思只为了一个家富人宁的憧憬,到头来却遭受天怒人怨的秋风。“生前心已碎,死后心空灵”,叹人世的悲欢离合终究难随人定,三更梦醒处累尽了几世聪明?轰隆隆大厦从根倾,一纸红颜的薄命将刚强的王熙凤葬与无情!

  十二钗里将你的着墨太少,然而上苍却赠了你一个“巧”。虽然是出生在官宦贵胄之家的千金小姐,然而梦幻的繁华终如一曲昙花!倘若你的生母在黄泉下知晓你遭逢贪图银钱的.狠舅奸兄伤害,是否会将怒火压下?倘若熙凤知晓就你一命的她,是否会庆幸曾经结识那么平凡的穷人家?感谢上苍让巧姐遇到了刘氏恩人,纵是此生荒村野店做个纺纱浣衣的村妇,也是悲凉中最温暖的守望。

  仿佛这一生,便是为了恪守礼教。仿佛这一世,便是为了追求梦里的功名。高粱锦绣的荣华,扔下的是槁木死灰的人生,闺阁幻想的恩爱,却也只是镜里的恩情。不要再提绣帐鸳衾,纵然是那珠冠凤袄,却依旧抵不了无常的性命。你将最美的韶华托付给了晚景,黄泉的路上只留下了一场虚无。当满身的贤名逃不过宿命的索求,终老无依的荒景如何回付李纨杏帘在望的守候?

  生于春季的你们应该是世间最动人的风景,然而太虚的判定早已将宿命融入了姓名,生来便是“原应叹惜”的注定,一生的匆匆只是为了经历早已写下的人生。贾府最大的荣耀来自于凤藻的宫廷,而那貌似金屋的皇宫却是元春永难逃出的牢笼。常感叹她的离开太过于年轻,只可恨面对无常所有人都只能是眼睁睁。多少谜团留给了前生,又有多少守候指给了来生?还记得那个胆小懦弱温柔善良的姑娘,迎春花一般流露着淡淡的芬芳,大观园的你拥着人生最平淡幸福的时光,然而抵债出嫁却把如花的命交给了中山的饿狼。当迎春惨死在亲夫的手上,旷性的怡情早已随芳魂艳魄飘离了来时的方向。金陵的故乡再也难见迎春的芬芳,他乡的探春又在凭栏眺望残春的暮光。玫瑰花一般伶俐的姑娘,大观园里一抹明媚的爽朗。一纸诏书将豆蔻的年华变成了和亲的砝码,一叶扁舟的风雨硬是把那骨肉家园的旧情拆散。叹惋那一场才自精明气自高的性情,千里诀别的忧愁注定要让一生的孤独流露哀愁。探春把家乡的等待留给了月夜黄昏的守候,而惜春却把余生留给了空门青灯的朦胧。相识的所有人都感叹惜春的孤僻冷傲,心冷嘴冷的她让旁人体味世态炎凉的无法捉摸,当旁观者侧目他的冷漠,有谁能够真正走进孤独的他,体会她内心无法释怀的冷清,三春的悲凉让她把现世的红尘风景看透,古庙的倩影陪伴着禅房青灯。一支妙笔未画成大观园的繁华,然而一段梦碎却用岁月书写着虚花的醒悟。不曾知晓西方的宝树是否结着长生的青果,清淡天和的禅庙又何尝不是避世离俗的佳所?

  四春将叹息留给了世间,而好事终的慨叹却留给了最初的瞬间。忘不了你的最先的出现,最早的离开,是你的手开启了那段太虚的梦幻。都说你是祸水的红颜,家败的根源,谁又能知道你“情可轻”的种种叹惋?人的一生经不起太多惆怅的无奈,花容月貌的袅娜仍害了可卿的命运牵连。短短的人生留下了太多的谜团,一场孽缘写尽了荣宁的悲欢。

  飞鸟各投林,百花芳菲尽,梦影残痕的惆怅,零落了谁的容颜?

  朝为红颜美,暮成白骨灰,一场红楼的旧梦,叹坏了谁的悲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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