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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

时间:2024-09-24 08:15:08 读后感

(荐)小说读后感14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说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小说读后感14篇

  小说读后感 篇1

  那个年青人究竟有没有回来呢?《边城》里没有说,留下一个耐人寻味的结局给读者去猜想、去补充。象一首悠长的山歌,旋律朴素,但嘹亮的音调却足以在听者心中激荡起层层涟漪,久久不能散去。

  如果把各种书籍比喻成各式的饮品,那么,《边城》就是一杯白开水,透明、纯粹,不含任何杂质。入口的感觉虽然总是淡淡的,但你不会厌倦,反而,会在一次一次的品饮中体会到她与众不同的风味。

  不能不佩服沈先生的文笔,薄薄的一本小书,那样云淡风轻的描写,就生动地重现了茶峒别具特色的人情风味、乡土世故。还有翠翠,这个山泉一样清澈的女孩,她的爱情亦在字里行间不动声色地铺展开来了。遍览全书,可曾有一处明明白白地写出“爱情”两字呢?但凡是用心读过的人就一定能体会出一个情笃初开的女孩对爱情的向往与执着。

  要怎样的一份情感,才值得用一生去等待呢?看书的.人也许不明白,但写书的人一定明白,书中的人物一定明白。

  翠翠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吧,刚刚开始憧憬“爱情”这种神秘的情感。她所想要的,不是富贵的家业,不是显赫的地位,她所期盼的,不过是自己喜欢的人能为自己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情歌,而自己就能在歌声的伴随下,在美丽的梦境里遨游。

  这本书把一个沉浸在对爱情的美好幻想中的女孩的形象勾勒出来了。我们的眼前也许没有这个女孩的相貌特征,但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她一定有一双清澈透明的眸子,一定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都市里有太多纷扰复杂的情感了,就像河水,再好的水质也免不了搀杂泥沙和石块。而在《边城》里,一切都是简简单单的。爱,或者不爱,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

  《边城》像清风一般吹拂着都市人那颗不安分的心。简单决不意味平淡,相反,简单的文字、简单的情节,蕴藏的正是强烈的情感。《边城》里的文字正如茶峒小镇的民风,淳朴、单纯、明了。在平凡中看出伟大,在琐碎中透露深刻。这就是《边城》。

  小说读后感 篇2

  这个寒假,我看了杨红樱的系列小说:《笑猫日记》,它一共有18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是《保姆狗的阴谋》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只腊肠狗,本来是主人家里的.唯一一条宠物狗,深受主人的喜爱。后来,主人又抱回来一只幼小的牧羊犬,腊肠狗一开始像保姆一样对牧羊犬照顾得无微不至,还经常玩在一块,感情非常好。牧羊犬渐渐长大了,长得又帅气又乖巧,主人渐渐喜欢牧羊犬更多一些。腊肠狗感到自己被冷落,便产生了嫉妒之心,三番四次地想办法要害死牧羊犬:一会儿带它去有雾的山上使它迷路;一会儿哄它到深水的地方想要淹死它;一会儿领牧羊犬去马路上玩,想车撞了牧羊犬。可每一个的阴谋都被一只会笑的猫给识破了,从而解救了牧羊犬,最后腊肠狗害人害己,反倒被车撞得重伤而亡。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很大启发:腊肠狗的妒忌之心伤害了别人,更伤害了自己,好朋友之间本来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怀,进行良性竞争才会共同进步。友谊是极其珍贵的感情,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

  小说读后感 篇3

  我很喜欢金庸的小说,金庸一共写了十五部小说,但很可惜在上大学以前都没有时间去好好的欣赏他们,都只是从影视作品中有所了解,更谈不上有什么进一步的思考了。记得那时真正读过的原著好像只有《笑傲江湖》的一部分,不过现在也差不多都忘了。

  对于金庸的一部分小说,通过影视作品我多少有所了解,虽然它们与原著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其中的主角人物不会有很大的出入。但是对于《碧血剑》我却是一无所知,影视和原著都没看过,所以现在我选择了先将《碧血剑》好好的看一遍。

  全书主要讲述了袁崇焕的幼子袁承志为给父亲报仇,刻苦的练习武功,拜华山的“神剑仙猿”穆人清为师,在华山之巅学习武艺长达十年之久。他博采武林诸家之长,又因机缘偶得武林怪杰“金蛇郎君”夏雪宜的剑学秘籍,学成身法奇诡的蛇剑之术,武艺更加精湛超群。袁承志下山之后,以一身超高的武艺征服了众多武林豪杰,调解了数起武林中的恩怨纠纷,他武艺高超但心性忠厚,至诚待人,深得武林弟兄的崇敬,被拥戴为七省盟主。当时正值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声威大振,势如破竹,袁承志为报父仇杀崇祯皇帝,带领群豪帮助闯王李自成拦劫官银、筹集军资,屡挫官军,并与入侵清兵浴血奋战的故事。

  看完后,觉得故事很精彩,但却存在很多迷惑,有好多地方都看不懂。全书主要讲述袁承志,但他的个性却不突出。但是后来老师在课堂上讲到在《碧血剑》中的主角其实是袁崇焕和夏雪宜,而袁承志只能说是第三位的主角,全书主要目的是要表现袁崇焕和夏雪宜这两个没有真正出场的人物,只不过这一切都由袁承志来体现了。所以听老师这样一讲,我再细细一想,就觉得明朗多了。

  作为书中的第一主角—袁崇焕,对袁承志的生活的影响是很深远的,可以说他是为他的父亲而活的。在他出生后不久,他的父亲就被杀害了,他是被他父亲手下的人拼命救下来的,这以后他就担起了为父报仇的责任。袁崇焕的手下应松等组织的山宗就是以他为中心的,以他为少主,为将来的报仇做准备。他们除了教他读书外,还负责教他习武,并将他父亲身前的事迹讲给他听,所以从小他的心里就种下了为父报仇的种子。

  带这颗种子,袁承志来到了华山,随着师父穆人清学习精深武艺。十年以后,他从华山派艺成下山,他从小种下的种子也发芽长大了,他的性格在这十年也就基本上已经定型了,其后的故事情节中,他的性格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他下山后去为他的父亲报仇。但是他所经历的并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江湖故事,而是一个有关江山社稷的历史演变的故事,以他为父报仇为主线发展故事,而其中很多时候却是为了体现袁崇焕这个历史人物的存在。袁崇焕是一个为了江山社稷奋不顾身、数十年生命都献身于明王朝、汉民族和中原的苍生百姓,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历史的英雄,虽然全书中袁崇焕并没有出现过,但是他的身影一直都可以从袁承志身上找到,所以袁崇焕才是真正的主角。袁承志只不过是在袁崇焕的为江山社稷而奋不顾身的故事中充当一个表达的工具。

  另外,在读完小说以后,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袁承志和阿九之间那么相爱,但是他却为了青青而放弃了阿九。但是经老师这么一说我也就明白了,是夏雪宜对他的影响使他有了这样的决定。

  在开始遇到青青时,青青是以男装出现在袁承志的面前的,而那时袁承志却是刚刚下山,未经世事,所以对聪明伶俐的青青很有好感,又加上青青长得很好看,即使男装也很吸引人,所以袁承志对他印象很深。后来袁承志和青青结成了兄弟。又因为后来的某些原因袁承志知道了青青的身世,也是在同一时间青青的母亲温仪死了,在这世上唯一疼爱青青的人死了,而又因为袁承志在偶然中得到了青青的父亲的遗物,也因为他的为人正直和青青对他的喜爱,所以在温仪临死前将青青托付给了袁承志。从这以后青青就和袁承志一起行走江湖,从这以后袁承志对青青担负起了责任。当时袁承志对青青的感情是什么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直到后来他认识了阿九以后他才真正明白他真正爱的是阿九(作为读者,我们从袁承志在要刺杀崇祯时,因为阿九恳求他不要杀她的父亲,所以他放弃了那个刺杀杀父仇人的绝好机会的这一做法足以看出他对阿九的爱,因为他放弃的是他一直想要达到的目的)。而他对青青的感情就像哥哥对妹妹的'感情,是一种责任,而不是爱,但是他对阿九的那种感情却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爱。

  但是在他的生命中出现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夏雪宜,除了在武功上面对他有很大的帮助外,在他的感情生活上也有很大的影响。

  虽然夏雪宜是由温仪和何红药的回忆描述出来的,但是他鲜明的个性不得不说是小说中的一大亮点,他的感情生活更是其中的主题。夏雪宜真正爱的人是温仪,但他却辜负了爱他的何红药,毁了她的一辈子,不仅使她失去女人最珍贵的美貌,也使她一辈子活在痛苦中。当袁承志知道这一切以后,他在自己的感情方面做了很慎重的思考,袁承志知道青青爱他,同时他也明白他爱的是阿九,但是如果他选择阿九的话,他就会伤害到青青,像夏雪宜伤害何红药一样,那么青青就会像何红药一样痛苦。因为他曾经答应过青青的妈妈,会照顾青青一辈子,因为他的为人善良,所以他得对青青负责,他不能伤害青青。所以最后他放弃了阿九。

  正是袁崇焕和夏雪宜这两个在个人品格、精神境界和价值指向上是完全不同的人对袁承志有这样深远的影响,所以袁承志才会有这样的生活,有这样的人生。

  小说读后感 篇4

  读了《青鸟》这本书之后,让我感受到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感受到作者童年时期的乐趣,感受到狄狄和美狄兄妹坚持不懈的精神。狄狄和美狄他们在睡梦中历尽艰险,可是他们还是没有找到会唱歌的青鸟。

  当他们梦醒时,有一位长的像仙女贝丽吕娜的老太太,来到了狄狄家,老太太是问狄狄可不可以把他那只斑鸠借给她,因为老太太家有一位小女孩想见斑鸠最后一面。狄狄二话没说就把斑鸠递给了那位老太太。老太太拿回去给小女孩一看,奇迹发生了,小女孩可以下床了。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那一位老太太是不是仙女贝丽吕娜呢?我是这么想的。你呢?

  《青鸟》读后感

  这是一个美丽、充满纯真童趣的故事:蒂蒂尔和米蒂尔就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十分善良,为了给仙女的`女儿治病,冒着死的风险,去寻找青鸟。

  这两个小孩子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贝丽吕娜的仙女,希望他们能去找到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

  于是他们在各种精灵的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怀念谷、夜宫、享乐宫、墓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的庙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最后总是死亡或是丢失,最终还是没能找到。他们只好回家。

  早晨醒来,邻居的一位老太太为了给她的孩子治病,来找一个能让她女儿幸福的圣诞礼物,这两个孩子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她。没想到,这只鸽子竟然突然变成了青色,成为了他们在梦里寻找的“青鸟”。后来仙女的女儿病终于痊愈了。

  读了《青鸟》,我知道了幸福是快乐、是友谊、是助人为乐、是默默奉献。这才是真正的幸福。你只有用心体验生活中的快乐,幸福才会出现。“

  小说读后感 篇5

  小说的梗概就是某恐怖组织利用一些邪术,将亡者怨念通过通讯塔基站扩散,感染者逐步肌肉萎缩。故事通过死人发短信引出,主人公误打误撞进入了这个局,最后吉人天相抱得美人归。

  小说的惊险刺激程度有待提高,语言流畅性尚可,故事杂糅了鬼怪蛊术,多而不精。

  小说一般。

  小说读后感 篇6

  第一次接触鲁迅是在小学。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们捧着课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遍遍地读着踢鬼。文中生动的描述,起伏的情节,令我不禁多读了几遍。对文中描述的勇敢的鲁迅也增添了几分敬意。用老师的话说就是,鲁迅是一个不迷信,崇尚科学的人。虽然这个概念也只是在我脑海中停留了几天。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小说读后感 篇7

  这是伟大的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自传体小说之一,阿廖沙写出了阿廖沙的童年;写出了人间的艰辛,苦难,丑恶;写出了最美好的亲情,最幸福的欢悦,最难堪的屈辱,最切髓的仇恨……

  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高尔基的外祖母。女儿用女儿自己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着周围的人,女儿用爱包裹着高尔基,使人看到了人性的善良光辉,让人产生一种温暖的冲动。外祖母还非常信仰上帝,是忠诚的基督教徒,从不杀生。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要接受生活的困境,即使要面对黑暗的社会。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女儿对父亲诉说女儿的生活,抱怨事事都那么艰难。女儿不知该如何应付生活。问题永远也解不完。女儿的父亲是厨师,阿廖沙把女儿带进厨房。阿廖沙先往三只锅里倒入水,然后把阿廖沙们放在旺火上烧。不久锅里的水烧开了,阿廖沙往三个锅里分别放入胡萝卜,鸡蛋和咖啡粉。大约二十分钟后,把胡萝卜放入第一个碗,鸡蛋放入第二个碗,咖啡倒入杯子里。阿廖沙让女儿靠近些并用手拿胡萝卜,女儿说胡萝卜软了;阿廖沙又让女儿把鸡蛋打开,女儿看到的是熟的的鸡蛋。最后,阿廖沙让女儿啜饮咖啡,品尝到咖啡的香浓,女儿笑了,女儿知道,这三样东西面临同样的逆境——煮沸的开水,但其反应各不相同。胡萝卜入锅之前是强壮的,但进了开水后,它软了。鸡蛋原来是易碎的,但经开水一煮,虽然外壳看似从前,内心却早已经变的坚强。而粉状咖啡豆则很独特,进入沸水后,它与水融为一体,并改变了水,在它达到华氏212度的高温时让它散发出最佳香味,水最烫时,它的味道最好,在情况最糟糕时会变的坚强并使周围的情况变好。

  “生活的逆境,使庸者变得卑琐,使强者变得坚韧聪慧”。这句话来概括《童年》再好不过了。

  它们,《童年·在人间·我得大学》是世界文学中最杰出的自传体小说之一。

  小说读后感 篇8

  今年由公司人事部推荐,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在旅途中,哈罗德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也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哈罗德开始了他真正的旅途。目标从一个不知道能否到达的目的地变成了一个一定要到达的目的地。在遇到被男朋友抛弃的女医生之后,开始认真对待自己的伤口,他知道只有自己的.身体承受得住,他才能安然到达贝里克。也正是遇到那个没了孩子的可怜女人之后,他才懂得给予和接收都是一份馈赠,都需要勇气。那变得不那么畏首畏尾,不那么担惊受怕。正如我们在自己的旅途中,决心的下达和抛弃身外之物和心里的杂念,轻装上阵,在进入这个状态之前,我们也深陷混沌中,是与他人的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领悟,让自己变得成熟,明白一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然后才能勇敢地走下去。

  在行走的过程中,遇到各种不一样的人,都有各种不一样的人生和自己的故事。有人相信他,有人质疑他,有人嘲笑他,有些人,只是那么短暂的一面之缘匆匆而过,还有些人会进入他的生活,能够陪伴他走过那么或长或短的一程。有些人,是真心的想陪着他往下走,也陪着他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时光,可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开,比如小狗和凯特,我在看的过程中特别希望那只小狗能够陪着哈罗德一直到最后。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长的,哈罗德的旅途也是一样。应对庞大的朝圣者队伍已经耗散了他很多的精力,他迷路,他想放弃,他打电话给莫林,告诉莫林他想回家,他开始后悔了。莫林只是告诉他他不日便可以到达贝里克,并且给他预定了旅馆,让他好好休养。莫林知道他太累了,但是如果这个时候顺了哈罗德的意,让他放弃,那么哈罗德会后悔一辈子。在最为难过的时候,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是那么的重要,那种支持并不是简单的顺从,而认真倾听,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两个人重新拼凑好那个美好的家庭,相互支持和理解,朝圣的道路上我想哈罗德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此。

  最终哈罗德到了贝里克,也见到了奎尼,没有夹道欢迎的掌声,也没有五彩斑斓的鲜花,更没有鼓吹齐声的乐队,有的只是一个听不清他名字的修女,不能说话的奎尼和她见到哈罗德时留下的一滴眼泪。哈罗德在经历骄阳,脚底水泡,,破洞帆布鞋,孤独黑夜、、、、、之后做到了;奎尼坚守着最后一丝气息,无法进食,临窗而卧,任凭肿瘤生长遮住半张脸庞,就这样过了87天,他等到了哈罗德。他们都是成功的,哈罗德的不懈,奎尼的坚持,彼此之间的信任,为这一伟大的朝圣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如弗朗西斯所说的:没有什么比信念更能支撑我们度过艰难时光。或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少点理性,多点信念,听起来是很浪漫飘渺的事,但伟大的事业往往是强大的信念支撑起来的。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越努力越幸运!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小说读后感 篇9

  这个月旅游回来,过了2周心境平静些了,回头再拿起《舍得》一书,静静品味起来,发觉还蛮有意思的,其中有些话讲得很有哲理。

  一、认同的观点

  1、人生不要光顾心外的生活,最重要的是必须建设内心的天堂,如果内心的天堂没有建好,把忧悲苦恼的地狱留在心里,就会带来苦不堪言的人生。因此,天堂地狱就在一念之间。2、内心的石头,心外的石头,一定要靠自己拿开,靠别人帮忙是不可能的。佛说:“放下,就会自在。”放下与拿开,能够照见五蕴皆空,当然就会度一切苦厄,当然就能自在了。二、联系实际书中星云大师说道:“天堂地狱就在一念之间”。是的,一个人在一生当中,时而觉得自己幸福的生活如同天堂一般,如结婚时拍婚纱照、当酒席上的新娘等有时又感觉生活在地狱之中,如同病痛折磨苦不堪言时。时而开心时而郁郁寡欢,来回不知多少次。工作方面,有时因为一个学生的一句话,可能你就被气个半死,简直被下到十八层地狱一般。

  有时因为学生的一个举动,可能又被感动的半死,感觉升入了天堂一般。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其实就是看自己的心态,看自己怎么对待周围发生的人和事。其实,面对着学校繁重的工作压力,时常也会抱怨,感觉生活单一,没有乐趣,偶尔周末回去似乎像狱中释放探亲的感觉。但是想想那群可爱单纯的学生,想想学校为我们教职员工提供的良好的生活学习设施条件,真的不该有太多的.抱怨。因为心中的忧悲苦恼是地狱,心中的安乐幸福是天堂;感受的委屈不平是地狱,意会的平等和谐是天堂……我们为何不抛弃地狱,抛弃懒惰,走进勤劳。向往天堂?三、反思重构说白了,我们要学着书中那种心境,会舍才会得。有舍才有得的希望。

  关键就是心要放下。放下来就会自在,说得多好啊。所以,我也常常反思自己,要放下心中的石头,多主动留在学校里工作,为学生也好,为学校也罢,不要去计较太多。付出也是种享受,是种幸福。我作为教师,更应该有一颗平静的心。这样才能心平气和对待每一位学生,才能踏踏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小说读后感 篇10

  我读过一本书,叫做《童年》,童年讲述的是一个孩子童年的时光。童年经过的是各种各样的经历。在童年时候,有过好多胆颤心惊的事。

  也许你的童年难忘的是缤纷多彩的美景,也许你的童年难忘的是融洽相处的朋友,也许你的童年有着不为人知,与众不同的一个个秘密,他们都值得你去细细品味,深深回忆。而我的童年难忘的则是一本书,一本引我走向知识的海洋的少儿经典科普读物。童年告诉我们,童年时光是最无私的。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在他们的生活中,童年中,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童年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总会有险阻的,童年的生活是快乐的,但生活中也充满了贫困,孤独和辛劳。但是他们并没有退缩,我认为英雄的伟大不在于他的体魄,而在于它的心灵和品格。我认为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苦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因此伟人们的生涯往往是长期的受难,他们的身心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然而正是忧患造了他们的伟大。

  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杯茶,那那本书是茶的清香,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盘棋局,那那本书是那个至关重要的棋子,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张蜘蛛网,那那本书是网的'中心点。童年已成细雾,成淡淡的影子,可那本书,会被牢牢的锁在我记忆的深处。

  人生最难忘的是在童年,童年是最纯洁的,童年是光明的,童年是有意义的。我们一定要珍惜我们的童年。读完那本书,才知道童年是最真实的,没有心机的。我真的被童年所深深的吸引了,好像快融到那一片童年的草坪上,尽情的歌唱,没有任何烦恼。去享受童年的快乐与幸福。

  现在细想起来,童年像一本打开的书,在那本书里,你会读到因满足了愿望而高兴,也会读到遇到不平而气愤,还会读到因受了委屈而伤心。你会读的兴高采烈,也会读的神色黯淡。你会因读到精彩处而大声叫好,也会因读到惊险处而大惊失色。而现在,童年正在离开我,书的纸张也因此而渐渐变黄。被功课那座山压得直不起腰的我们,只能在梦里,慢慢的、慢慢的咀嚼那书里的文字。

  最后,好好把握你的童年吧,别让那本书留下空白,留下遗迹。

  小说读后感 篇11

  《彩虹桥》

  我相信大家都看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被称为‘动物小说之王’,他的小说很感人我也因此从中学到了很多,例如说斑羚飞渡。

  一群猎人在猎狗的帮助下把一群斑羚逼到了伤心崖上。斑羚们发现自己身陷绝境,于是都胡乱逃窜,有一只斑羚为了生存直接跳过悬崖结果在半空中时因为没有站立点而摔下悬崖去了,斑羚们把希望都寄托在了镰刀头羊的身上,可镰刀头羊也无能为力。悬崖边上有一道彩虹从悬崖的这一头一直通向那一头,镰刀头羊凝望着这一道绚丽的彩虹,仿佛有了新的希望,镰刀头羊叫了几声,后面的斑羚们纷纷站成了两队,一队是老斑羚另一队是小斑羚,镰刀头羊又叫了几声随后站在小斑羚队的几只壮年斑羚和镰刀头羊一起走进了老斑羚的队伍中,这时两队的'数量才差不多了,镰刀头羊又叫了一声,一只年轻的斑羚和一只老斑羚相继起跳,一只年轻的斑羚到达对面的悬崖上就代表了一只老斑羚的死亡,直到最后只剩下镰刀头羊的时候,镰刀头羊走向了彩虹,不一会便消失在了彩虹之中。

  我们要学习头羊那样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别人需要帮助时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还记得一次新闻报道中有这样一件事:一次地震中,消防队员在一废墟里发现了一名女子,她双腿跪地,膝盖血肉模糊,双手撑地,好像在保护着什么,消防队长将僵硬的尸体移开之后发现下面有一个裹着毯子的小婴儿,消防队长把毯子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一部手机,开启后出现了一行字:“宝贝,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妈妈永远爱你!”消防队长的泪夺眶而出,队员们看过之后眼泪都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落了下来。多么的感人啊!一个母亲可以为了孩子放弃一切,包括生命。这种来源于母亲的爱是无私的,永恒的,伟大的,这种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巴金曾经说过:“我的一生始终保持这样一个信念,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镰刀头羊不仅做到了巴金所说的付出,还为种族争取生存的希望和机会。两种争取的意义虽然不一但都是一种无私的付出!

  小说读后感 篇12

  我曾经读过很多书,如:《爱的教育》、《鲁滨逊飘流记》、《猜猜我有多爱你》,但是,最让我能学到知识的是《老人与海》,《老人与海》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老人与一个孩子之间的纯洁、挚真的友谊,还有很多老人出海时遇到的经历。每页的左下角都会把书上讲到的`海底生物介绍一遍,外形、习性、喜好都会写出来,让我长了不少关于海底生物的知识。

  这本书我读了许多遍,每一次读的发现、感受、懂得的道理都不同。就像第一次读,我认为老人圣地亚哥很可怜,接连84天出海打鱼都空手而归,可今天,他意外的捕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鱼,这一遍,让我懂得了塞翁失马的道理;第二次,我觉得圣地亚哥很顽强,独自与凶猛的鲨鱼展开了搏斗,这一遍,我懂得了:当独自面对困难时,必须坚持到底和“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打败”的不屈精神,后来我才得知,坚强勇敢,与困难斗争下去正是本书的精髓所在。

  我爱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松软美味的面包上

  小说读后感 篇13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名叫《战马》这本书详细地写叙述了一匹叫乔伊的小马从普通的小马变为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的过程。

  乔伊的第一个主人叫艾伯特,他对乔伊格外喜欢。战争开始了,乔伊被卖到部队变成了战马,它交了一个好朋友——托普桑,是一匹最威风,大的战马。战争中,乔伊的表现令人惊叹不已,可它的.第二个主人尼科尔斯上尉牺牲了,在后来的战争中,托普桑也不幸的身亡了,乔伊非常悲痛。艾伯特为了找到自己心爱的乔伊便去参军了。乔伊为了寻找食物辛运地与艾伯特重逢。可它腿部受了重伤,得了破伤风。在艾伯特的请求下,马丁少校治愈了乔伊。战争结束了,马丁少校却要把经历过洗礼的战马卖掉。曾细心照顾过乔伊的艾米丽的爷爷高价买下了乔伊,低价卖给了艾伯特,的要求就是:一定要照顾好它。艾伯特和乔伊过上了幸福美满和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是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可以产生感情的。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也真正体会到了战争给人和动物带来巨大的危害和打仗时期的艰苦。朋友们,好好珍惜和平生活带来的友情吧。

  小说读后感 篇14

  “这时候,豹想笑一笑,可是,她太累了,伤口太痛了。她提起流着血的尾巴,把挂着的小铃铛碰了一下。叮铃铃……小铃铛响了。小山洞里传出的回音那么好听,好像在水里洗过似的,叮铃铃,叮铃铃……”

  每当读起这一段,我总会热泪盈眶,望着小鹿的天真,母豹的无私奉献而感动。这温暖的情景出自一个温馨的故事“叮铃铃”。主要讲述了小鹿在妈妈去找食物时把铃铛挂在洞口,只要铃铛响,妈妈就会回来。可是在铃铛响时回来的是一只母豹。母豹知道鹿妈妈已经被狮子吃了,而自己的儿子也被狮子吃了,认为自己和小鹿同病相怜,于是成为了小鹿的母亲。狮子闻到气味来吃小鹿,母豹和他交战,把狮子赶跑了,母豹也牺牲了。

  我敬佩那只母豹,对每一个生命负责。她为了一只和自己素不相识甚至是自己口中食物的小鹿而拼劲自己全力赶走了凶神恶煞的狮子,救了小鹿。本文题目“叮铃铃”不仅指的是铃铛清脆悦耳的声音,那也是母爱的声音,歌颂了母爱的伟大。这篇文章使我感触深刻,更对“母亲”这个神圣纯洁的词语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与更多的'爱戴。

  书的旋律,在波光粼粼的海面眺望,在浩瀚无比的宇宙倘洋,在和谐幻美的天堂飞翔。书的旋律每一个人都会唱,

  就像快乐的精灵倾听着无声的乐章,就像来自天国的天籁之音。走进书中,走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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