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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个一个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
第一次读《一个人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经常坐轻轨,碎片化的时间就用来阅读。最初被吸引的是作者把Harold的“出走”称为一个脚放在另一个脚之前(place one foot in front of another)。
那时候每个周末也会背着双肩包去探索周边的小镇,公共交通之外也就是走路,看不同的风景和路边花花草草。和汽车的急疾而过相比,走路可以欣赏到更多的生活细节。
故事要从Harold收到一位二十年未联系的友人Queenie的信说起,她也是之前Harold工作的酿酒厂的同事,信中说她自己得了癌症。于是Harold陷入了过往的回忆,并写了一封简短的信想要寄给Queenie。
最初只是一个单纯的寄信的想法,Harold刚从酿酒厂退休半年,平常开车上班,空的时候也就在家忙割草等事,很少走路欣赏周边的风景。
每次遇到一个邮筒他总想再走一会,和他在家沉闷的生活相比,他似乎想多走一会来回忆过往。直到下午一点左右,他在一家加油站吃汉堡时和女售货员谈起朋友Queenie的癌症,而这个年轻女孩安慰他,如果有信念,癌症病人就可以活得更久,她的阿姨就是很好的例子。
Harold因为听到“信念”二字倍受鼓舞便致电Queenie所在医院,说自己将从英格兰最南端的Kingsbridge走到北部Berwick—upon—Tweed,其间有600多英里,让Queenie等他。
其实在打电话说出他的决定时,Harold自己都不确定能否走完全程。他那时的想法便是向北走。他的'行走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白天走路,晚上去旅馆睡觉;摒弃不需要的东西,开始在野外露营,向路人寻求食物或是自己寻找食物,本以为会睡得不好,结果反而获得了许久的内心平静;先是与Wilf和一只小狗同行,然后又有了Rich,Kate和其他等人的加入,于是个人的行为变成了一个以“朝圣”命名的团队,这不是Harold的初衷,最后也因为大家的初心不同,Harold又开始了一个人的行走。
最后那段旅程对Harold来说却充满了痛苦和不确定性,他几度迷失并想放弃自己的行程,一方面是因为陪伴的消失导致的内心空虚,另一方面是回忆触及了他内心最痛苦的部分—他儿子David的死亡。
在这个阶段他的妻子Maureen却成了他最坚定的支持者,从刚开始的怀疑到后来的支持,她的内心世界也经历了痛苦的蜕变。
在外人看来Harold和Maureen是一对恩爱夫妻,尽管Harold有一个难以愈合的童年,父亲有战后综合症,母亲不辞而别,但他幸运地遇到了Maureen,结婚生子。孩子David也是聪明、优秀,但这个孩子却有他本人无法克服的心理疾病,哪怕他进了令人羡慕的高等学府剑桥大学,他还是因为心理疾病选择了自杀。
Maureen因儿子离世而对丈夫充满怨恨,觉得他不是一个好父亲,而他的家族的基因(Harold父亲酗酒)也是导致儿子酗酒的原因。而Harold不争辩不表达,自卑而又怯弱。
而Queenie是Harold的一道光,让他体会了自己被需要的感觉。另外就是丧子之痛让他打碎了老板的心爱之物,而此时Queenie承担了后果,但Harold却没勇气承认。
于是走向Queenie所在的医院成了Harold的救赎之路。而他一次次将一只脚放于另一只脚之前的动作随着他内心的变化而有了不同的意义。
他这一路遇到的人和经过的地方都构成他旅程的一部分。他本以为自己的经历足够特殊,但与他人交流后发现每个看似普通、平凡的人背后都有自己的故事和隐痛。那个体面的白发坤士的隐密男友,斯拉夫女子等待的伴侣,和自己儿子有点相似的Wilf等。如果没有这次出行,他是无法遇上这些人也无法借着与他人的相处来救赎自己的内心。
与其说这路为Queenie而走,不如说为自己而走。不但Harold与过去和解,Maureen也主动承认自己的问题,两人的关系得到了修复。
小说使用了倒叙的手法,让Harold在整个旅程中不断地回忆自己的生活,与原生家庭、妻子、儿子及Queenie生活的点滴来让读者判断他个人的性格和品质。而刚开始关于与孩子相处的片段和他妻子在家与孩子的互动让我有种错觉,以为他俩的孩子只是有点心理问题问题,直到他最后写信给那个加油站女孩承认自己孩子已经自杀的事实才让我恍然大悟。以写孩子来说明夫妻之间的猜疑、憎恨和伤害,其实问题不单是孩子引起的,而是他俩已不再愿意沟通,以折磨作为了相处的方式。
如果没有这次出行,两个人可能一辈子幽怨地生活在一起,直至终老。而这个远行,让两人都能跳出来固有的生活模式重新审视双方存在的问题最后得到和解。
Harold终于见到病床上奄奄一息的Queenie时并没有刚出发时想像到达时的场景那么激动和振奋人心,而是他可以去平静回忆那些让他最痛苦的片段并更理解妻子的感受。
之前他选择封存这些回忆是他根本无法承受这种巨痛,而现在他可以与自己和解,那不是他的错也不是妻子的错,而是生活有着他无法言说的宿命。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2
心情好,什么天气都是风景。
故事讲的是未曾见过面的两人:一个任性的姑娘与一位七十岁的老妪,同居一年的故事,平淡清浅,却像夏天里的一杯薄荷苏打水般让人觉得舒服。
表面安静的知寿把叛逆都藏在小别扭里:不接受妈妈上大学的提议、小偷小摸的习惯、在别人兴头上故意说难听的话使人难堪…这些成为她与外界的交往方式,“保护”着知寿的不自信和不安全感,使她与任何人都无法形成亲密关系,即使是关心她的妈妈。她以周围人对自己的态度为标准来评判自己,甚至因为一段称不上感情的关系的逝去想到自杀。尚未建立起“自己”这个基础体系的知寿不知道怎样成为自己,更不知道该拿这样的自己怎么办。
与素未谋面的姑姥姥同住是不得已的选择,却正好成为治愈知寿的一段经历。这个看似被烦恼抛弃,围绕编织、猫、煮饭、跳舞的小老太太吟子,以不远不近的态度让知寿慢慢看到:不论是年少迷茫、还是白发苍苍,照顾好自己最重要,一个人的`日子,每天都可以是好天气。
非常佩服作者的语言能力:通过极简短的对话,刻画人物性格、表达心情。故事整体比较平淡,没有什么起伏,就像每天都发生的日常生活,却有很强的渲染力。仿佛我们身边的老人们,人生的真谛起伏总是被他们云淡风轻又一针见血的揭开。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3
我非常讨厌写读后感,因为第一:不同的经历促使每个人对同样的事物有不同的感知能力,让我心潮澎拜思潮起伏的句子在别人看来可能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第二:我没有勇气对作者行云流水的文笔和构思缜密的情节妄加评论。如果说之前读的那些对我有各种启发的小说像是博物馆里的精品文物,让人在赞叹之余也敬而远之,《一个人的朝圣》则像外婆手上戴着的上了些年头银镯子,在经历岁月的沉淀后显得是那么平易近人和亲切可爱。没有我偏爱的战争背景和宗教争端,故事也不是以少数族裔为主角,但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通透。因为我能从每一个角色上找到了一部分自己,骄傲的,纯真的,上进的我;自私的,懦弱的,平庸的我。这些美好与不美好融合在一起,组成了独一无二的,不以你的意志而转移的我。
最初注意到这本书纯粹是被它很网红的名字所吸引,在朝圣与去西藏被画等号的现在,我想这不过讲的是一个职场白领不堪重压跑到布达拉宫感悟生活意义的故事。自认为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参透了生活认清了自己,实际收获的只有高强度紫外线带来的晒伤和稀薄空气引发的高原反应。然而我的预想与书不能相差得再远。《一个人的朝圣》没有滥俗的故事和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装腔作势,就像倏然绽放的茉莉花,你不会在意小小的,青色的花骨朵什么时候绽放,但是满屋的香气告诉着你,花的确是开了。
并不只是心血来潮:
哈罗德弗莱是一个酿酒厂的退休工人。他资质平平,相貌平平,家境平平,总之什么都平平。在酿酒厂兢兢业业地干了四十年,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格兰南部的金斯布里奇村。表面上哈罗德和妻子风平浪静,实际上他们两个之间存在了二十年的隔阂像一道深渊一样将两个人远远地分开。一天哈罗德收到了一封来自前同事奎妮的信,信中奎妮说自己得了癌症,医生也已经束手无策。虽然已经二十年没有任何往来,哈罗德还是想为这位昔日的同事做一些什么。在去邮局给奎妮寄回信的路上,他突然决定要走到奎妮所在的贝里克去,尽管这样并不能延缓奎妮的死亡,但是他觉得自己亏欠奎妮的实在是太多,如果仅仅以一句“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很抱歉,祝好”来回应的话未免太无力。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奎妮生命的尽头让二十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悄无声息地溜走。就这样,70岁的哈罗德在没有任何准备和徒步经历的情况下,朝着英格兰最北的小镇贝里克行进了。
“等我。H.”哈罗德扔掉了先写好的那封信,将这一封郑重其事地塞进了邮筒。
加油站女孩/从医学院毕业的清洁工:
尽管哈罗开始了自己的徒步,他最初的信念却被右腿的疼痛和肚子里翻滚的饥饿一点点地消磨着。“我做的这一切其实毫无意义,奎妮还是会死。”哈罗德想。在加油站他结识了一个在那里工作的女孩子,女孩子听完哈罗德徒步的原因告诉他自己之前有一个得了癌症的阿姨,但是因为自己坚信阿姨不会死,她最终真的就没有死。“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女孩子眨了眨眼睛。女孩子的话给了哈罗德莫大的鼓舞,他更加相信如果自己能走到贝里克,奎妮就一定不会死。他谢过了女孩子,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就继续上路了。
但是他毕竟七十岁了。长时间的行走给他的双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双脚也因为鞋子的不合适长满了水泡。一个好心肠的清洁工看到了在路边痛苦万分的哈罗德,她把哈罗德带到自己家并处理了伤口。“你怎么会这些?”哈罗德问。“我在斯洛伐克读了医学院,但是在英国我能找到的最好工作是清洁工。”清洁工说。临走时她还给了哈罗德一些徒步的装备。
“这是我男朋友的,他永远不会回到我身边来了。”
哈罗德想到了十三岁时母亲离开自己的那天,没有拥抱没有亲吻,只有母亲的一句“我看起来是不是很丑?”和自己十六岁时被父亲喊叫着赶出家门的那天。
世界上有太多潦草的离别,潦草到对不起相遇时的小心翼翼和满心欢喜。最初我们都有向对方讲不完的故事和罗列不清的美好畅想。过去见到的每一次彩虹,每一次引我们捧腹大笑的小事,每一家美味的小吃店都想拿出来分享,以此来弥补这个人当时不在场的遗憾。我们会一起计划未来的旅行,会想着要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承诺给彼此写长长的信。但是这样的畅想最后都变成了深秋干枯的叶子,在空中不舍地打了几个转儿落到了地上,这时一辆鸣笛的出租车呼啸而过,将叶子更深地碾进了泥土里。
为什么人们不能好好告别?
新闻效应和朝圣者们:
哈罗德在一路上遇还到了很多人,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就开始出现在电视上,到处都是关于一个七十岁的老人徒步去贝里克的报道。人们对于他徒步的目的'猜测纷纷,有人说这是朝圣,有人说这是伟大的爱情,更多人叫嚣着自己被哈罗德启发,纷纷加入他的徒步。读书笔记.哈罗德和他的跟随者们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贵宾般的接待,但是他自己却并不喜欢这样。有时为了决定路线大家会经常争吵,不断地出席宴席让整体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跟随者内部也是矛盾重重。哈罗德觉得自己离出发时的目标越来越远了,他并不想将这场徒步搞得这样隆重。他只是想和奎妮好好道别。
矛盾终于在哈罗德想绕远路去看望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时被激化了。大部分人认为以目前的速度来看,奎妮很有可能撑不到他们到达的那天,因此大家觉得离开哈罗德,自行去贝里克。这群人后来在贝里克受到了隆重的欢迎,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他们不是为了奎妮去贝里克的,他们说哈罗德启发了他们但是又抛弃了他。哈罗德又恢复了一个人上路的自由。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很好笑。梵高有这么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而路过的人只看到了烟。追随者们以自己的眼光给哈罗德贴了一个又一个标签,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思考过他的出发点到底在哪里。他们的确更早地走到了贝里克,得到了更多的报道,可是在这一次的徒步之后他们的生活并不会有太多的变化,因为他们将这场徒步仅仅当作一个任务来进行。对于哈罗德来说,这场徒步是他对自己的救赎,是逼迫他直视自己弱点的利剑。除了肉体上的痛苦,他更大的痛苦来自于内心对直视自己弱点与缺陷的抗拒。
那些不明就里就声称自己被激励被感动的人,多么可笑呀。
第八十七天:
627英里,87天,70岁的哈罗德终于走到了贝里克。他到达疗养院的那天,没有新闻记者,没有欢呼簇拥的人群,只有和他一直在路上联系的护工和一句“弗莱先生,你来了”。哈罗德反而感到无比的平静,似乎这就是他预想里和奎妮相见的场景。在一间病房,他见到了奎妮。没有喜极而泣,没有执手相望,奎妮的右脸已经长出了一个巨大的肿瘤,就像一个脑袋长到了另一个脑袋上一样,她已经听不到哈罗德的说话了。哈罗德看着病床上躺着的,与自己记忆中大相径庭的奎妮,突然感到无比的泄气:自己最终还是没救的了她。哈罗德妻子莫琳在他离开的87天里,深切地意识到了即使他们夫妻都不愿意去正视二十年前的那件事,最终她还是爱哈罗德的。她可能还没办法原谅他,但最终释怀,理解了。故事的结尾两个人站在贝里克的海边回想起了第一次相遇的场景,她是舞会上羞涩的女孩子,他是风趣幽默的男孩子,他们已经不记得当时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彼此都很开心。
二十年前的那件事就像一道巨大无比的,丑陋的伤口,在任由它发脓溃烂二十年后,哈罗德和莫琳终于决定给伤口割掉腐肉涂上碘酒。这个过程自然是痛苦万分,但是哪一个愈合的开始不是呢?
我们将一个人身上不符合普世价值观的地方叫缺点,这些改不掉的缺点我们称之为弱点。因为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哈罗德就是一个有些懦弱不擅表达的人。但是他不是个坏人。这些弱点就像沉积在河床上的泥沙一样,时间久了河床就会被抬高,在暴雨的侵蚀下酿成洪水,淹没房屋和农田。好在哈罗德在最后为自己的弱点做出了弥补,尽管他晚了二十年。
我从哈罗德和莫琳的身上看到对弱点的逃避,在加油站女孩身上看到乐观,在朝圣者的身上看到可悲的盲目性,在奎妮身上看到美好的善良。所谓人生百态,每个人都走在自己朝圣的路上,只是一些人最终没有走到罢了。
哈罗德没能救得了奎妮,但是他救了自己,救了莫琳,救了自己和莫琳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岌岌可危的婚姻。在七十岁的年纪,哈罗德的生活有了第二次开始。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4
前段时间,我从自读课本《倾听鸟语》上看到了一篇文章——《人生一课》,它给了我很大启示,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以“为培训中心代课,只来了四个学生”这件事,回忆了在上大学二年级时,使他刻骨铭心的一堂课:一个有堂选修辅导课的周末下午,学校组织活动,同学们都不愿意去上课, “我”也不例外,正准备去参加一场年纪足球赛,但一着急,忘了拿球鞋,只好又回到教室。教室里只有一位白发老者,他看我走到座位上去,以为我是来上课的,便一字一句地对“我”说:“一个人,这课我也要上,不能辜负你。”我被他这话钉在了板凳上。这位教师一丝不苟地讲着课、声音洪亮,每一言、每一语都是那样恳切、虔诚。讲完课,望着他那苍苍的背影,“我”被他的'诚恳,对别人的尊重所深深地感动了……
这是一位如此优秀的教师呀!就算是一个人在上课,他的课讲得仍然那么认真。他的虔诚同样使我感动不已。是呀,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和不满,我们都不应该辜负别人的信任,真诚地对待生活,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就拿我来说吧,我一直是班上的好学生,老师经常让我去帮助那些学习不好的同学,一开始,我很不乐意,觉得那样做误了我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心不在焉,他们有不会的题,我只管把我的作业拿去让他抄抄,为什么这样做,我也不讲。后来,我看了这个故事,才明白要真诚地对待一切,这不但是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呀。想到这里,我的心里总是有抹不掉的愧疚。
直到今天,那位老师的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时时刻刻提醒我:做事不能辜负别人的信任,诚恳地对待一切,真心为别人做好每一件事!尊重他人也就等于尊重自己,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5
在途中,哈罗德在途中向一个女人讨了一杯水。
她说
“我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这么困难。”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事情,我们却依旧迈不开自己的脚步,困顿于眼前的世界,也许是贪恋眼前的安逸,也许是执着于身边的功利,在日复一日平淡的生活中,像哈罗德一样忘记了的内心的自我。
其实,当一个人脱离熟悉的生活,成为一个行者,一个过客时,陌生的事物会被赋予重新的意义,当你脱离熟悉的`人群时,你自己也会脱去过往生活在你身上披的一层一层的伪装,你只是扮演自己,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踏上行程,哈罗德唯一的信念就是“我要找到奎尼”,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奎尼是他过去生活的标记,无论她是否曾深刻的影响过他,他其实是想找到自己。
“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
“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对未来,对陌生,我们总是心怀恐惧,不敢开始,不敢探索,我们总是犹豫,我们缺乏的是迈开第一步的勇气,如果能疯狂一次,冲动一次,人生或许就会有更多的以外和惊喜。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6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7
这几天,我读完了“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小说,《我是你一个人的啦啦队》,讲述了唐糖因为篮球男孩贝垒超蹋跩超酷,唐糖爱上了篮球,爱上了橘红,她是个任性直接的单细胞女孩。于是,故事也就也就这样拉开了帷幕—美丽的青春故事。
女主人公唐糖,这个简单,任性的“单细胞姑娘”喜欢上了一个格子高高的,帅帅的,而又球技高超的篮球王子,贝垒(男主人公)。这个简单的姑娘却把这种喜欢转化成了一种力量。然后唐糖酒恳求老爸帮他订和贝垒一样的美国篮球杂志。并喜欢上了篮球的颜色—橘红色。唐糖为了贝垒能够注意到自己,她开始苦练舞蹈,一个平凡瘦弱的姑娘一直努力,一直坚持不放弃,终于,她炼成了魔鬼般的身材和优美的舞蹈。每次篮球比赛时,你总能看见一个跳舞的啦啦队姑娘,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投入,她的内心仿佛在呐喊:贝垒,加油!此时此刻,多少语言都难以诠释她的内心,只有把情感寄予这舞蹈动作之中。
我本来以为故事看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可是,我错了,正当一切都尽如人意的时候,噩梦却降临了。
老天总是那么调皮,它啊!它和贝垒开了一个“小玩笑”一件意外,便让贝垒变得面目全非,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帅帅的篮球王子贝垒了,而唐糖却没有放弃喜欢贝垒,她帮助贝垒,帮助她一次次地重拾自信,而贝垒因为自己的墨阳,一次次地躲避她,她一次次地小心靠近,帮助着贝垒,到贝垒考核时,她独自一人为贝垒跳起了只属于他一人的舞,不管怎样,倔强的她只想成为贝垒一个人的啦啦队!
只有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坚定不移,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8
最近很奇怪,忽然很多身边要好的朋友都出游去了,也许11月对于很多景点来说是淡季,对于人来说,这是一个梳理的季节。而更神奇的是,我的这些朋友们,多半是独自出行,最多是两个好基友一起出去玩儿。
而我一个人流浪在这个小岛上,已经是第五天了,感觉却好像过了一个月。因为,从内心来说,你终于彻底地成为了一个人生活。尽管每一天,你的周围走过千百个人,你却不必担心他们会跟你打招呼,你也不必担心会有电话进来谈工作,或者也没有任何必须去做的事情。一切的一切,都是来自于你独自掌握自己的时间。第一天到达这里时,曾有数小时的恐慌,因为面对全新的地理,节奏,以及你担心自己无聊,或者你担心自己马上就想回去,在年少单独出行时,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刚到达陌生目的地的时候,我就想立刻回家了。可是,那数个小时的忧虑过去后,是一日一日叠加的却是不想回到熟悉的人群中,甚至,不想在身边建立起熟悉的关系。
印象最深的是在上一份工作中,因为每日需要面对接踵而至的问题,电话,拜访,会议,我常在午饭时独自夹着Kindle或者iPad,一个人隐遁到离办公室略有距离的咖啡馆去。如果没有那半小时几十分钟的独处,那一天,对于自己来说,是难以为继的。
现在想起那种仓皇和疲惫,力争在被压缩的空间和状态里,寻找那份最原始的自己,的确是悲惨又可笑的。
可是,每个人的.特性是生来无法改变的,也许还有童年的因素,可是,到了现在,一切仿佛是蛋糕模子,无论放什么进去,出来都大概是那个形状和深度。
我知道很多人也抱着和我一样的彷徨和考虑,这个世界目前来说,不鼓励独处和内向的人,所以,但凡有点这样想法的人,不需要别人去批判,自己首先就会在内心先抽自己一鞭子~~
所以读到这本书时,有种压抑已久的释然感,这个世界有种可能,一半的人,或深或浅地存在和你一样的担心,和愿望。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9
第一次读咪蒙的文章,对于内容的整体感受如下:
1、心态会影响很多事情的发展。凡事都有两面性,学会辩证看待问题;
2、既许诺便重诺,尤其是对自己。决定了的事情就放手去做,不要将梦想永远搁置在角落;
3、懂得轻重之分,与其把时间和经历浪费在无谓的人和事上,不如充实自己;
4、比你优秀的人比你更努力,不断为自己的懒惰寻找借口是不明智的做法;
5、对待爱情,明白门当户对(不仅指社会地位,还包括学识等方面)的重要性,不要过分依赖其他人;
6、经济独立才能人格独立,女生应当学会自己赚钱;
7、凡事拿得起放得下,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
对于文字的感触如下:
全篇运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及网络用语和大量无法考证的`事例来论证作者所述的观点。可以使读者深入浅出地明白个中道理,但缺乏说服力。
总体感觉:可以一读,但不是必读的书籍。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1
书,不厌百回品读。独捧一杯香茗,鼻尖萦绕着清茶的馨香与书间文字的独有墨香,是人生之中最惬意幽香的时光。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
一个人,行走在朝圣的路上,坚持着、坚信着。也许哈罗德仅仅只是我们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之人,却做着不平常的事,走着不平凡的路。老友奎妮患了癌症,这使他一度悲伤;但当他受到一位加油站女孩无意间的启发,有一种名为信仰的光芒绽放于心间:他坚信,只要他一直走下去,奎妮就一定会痊愈。
1个人,87天,627英里,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条路不仅饱含着信仰,更凝聚着意志。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这条路并不是真正的朝圣,它的初衷只是为了救愈奎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却从一个简单的信念,汇聚成神圣的信仰,人生的高度得到了体现。这里的“走路”,已不是一般意义上两只脚一步一步地前行,而是信念的驱使。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心怀信念,坚定向前。
也许我们在人生之旅上也曾迷惘无助,也曾茫然彷徨,不妨停下匆忙的脚步,掠过浮世的繁华,回顾过往,静静地思考一下,自己的初衷是什么?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信念,或真或幻,却是一个能支撑人生的点,心怀梦想,坚信自己,坚定地走下去。毕淑敏言:人生本没有意义,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意义。也许目标可以实现,也许目标形同虚设,但在为其奋斗,为其努力的过程之中,你的心灵却受到了洗涤。结果也许并不重要,但人生路上奋斗的过程却是难能可贵的。我想,这应该是朝圣最浅显的真谛。
作者运用独到的笔触,细腻地描写了哈罗德的朝圣之旅。画面的描绘,简单的.落笔,却刻画了真实的生活,深刻的情景,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书中人物的任何一个心理活动,都如此牵动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久久无法忘怀。潜移默化之中,我们仿若阅读了一生的漫长。
生活之中,总有一些事情会触动人的心灵,有时一个契机,或许会改变人的一生。一个人的朝圣,或许就是那个改变我们的契机,它真正触动了我们的内心,使我们与哈罗德情感融汇在一起,思想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结局的塑造是悲伤的,却又是圆满的,就如我们的人生。这样一本自然纯粹,不加修饰的书籍,如何不教人读之深切,读之入迷?
再一次沐浴在朝圣的光辉之中,凝神静想,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2
非常好的一本书。
看到中间的时候觉得内容有点重复,有些与国人的情况不太相符,一度让我对这本书不是非常满意。然而,当把这本书的笔记整理完以后,我才发现这本书给了我这么多的启示和帮助。
内向者并不是少数,并不孤独。不管有没有超过半数,这本书给予我很大的力量和勇气,不要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而苦恼甚至自责,不要过于压抑自己,不要过于迎合别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只要不对他人造成伤害,何必去在乎他人的看法,不一样就不一样呗。
而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是一本非常全面的书。作者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喊口号,而且从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坚持做自己,同时很好地适应这个社会。不仅有可操作的具体的经验指示,也有思维上的点拨。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3
乔伊斯在《一个人的朝圣》里说道: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当庸俗的生活充满了似乎无尽的往复循环时,也让我们就像哈罗德那样,来一次长远的徒步,走进大自然,在走走停停中,回顾自己的前半生。
一个人无论多老,懂得反思,善于总结,永远不算晚。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些曾经怦然心动的时刻,全力奋斗的峥嵘岁月,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求之不得的纠结,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常能牵引我们内心的温柔。这是一个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涤荡灵魂的话题。沈从文说:一个人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有两种方法,
其一,从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认而证明;其一从内省上由自己感觉而证明。我用的是第二种方法。我走了一条近于一般有中年人生活内敛以后而走的僻路。寂寞一点,冷落一点,然而同别人一样是“生存”。
我们在原生家庭,所受的教育之下,成为各种各样的复制品。强大的基因遗传给我们相似的品类。现实让我们成为变色龙,毕竟适者生存。但改变物种的往往是最叛逆的那一个。连发出自我真实的呼唤都没有勇气的人,最终成为了沉默木讷的大多数。
弗洛姆说:物质充裕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变得脆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我们企图逃避焦虑,其实就是想逃避自由,逃避自由带给我们的责任和重负。只有认清自己,拥抱真正的自我,才能找到真正的快乐。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勇气坚持做真实的自己,哪怕四周的人群都向你扔石子吐口水或臭鸡蛋,你会依然微笑着朝前走吗?
为了名利双收,为了体面,为了包装更完美更炫目的外在标签,我们都把真实的自己深深地隐藏起来,甚至于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想要什么,要去哪里。不仅如此,我们在变异自我的同时,还一刻不停地在压制和修改自己的家人和孩子:配偶工作要好,年终奖要多,肚子要小,脸蛋要美,身材要挺;孩子学习要好,双商都高,足够懂事,最好永远第一。仿佛只有拥有了这一切,就是最幸福最完美的人生。我们很轻易就去指责伤害自己最亲近的人,甚至是自己。怨憎会的`疲倦,让我们昏昏厌世,狰狞而又无力。
你有多久没有在黎明时分恭候一场绚烂的日出,看沙鸥翔集,听天籁之声?不是世界太喧闹,是我们远离了宁静的内心花园。有没有一片芳草让你涌起对生命的感动,一朵莲花令你对修行动容,一个老友让你对友谊感念,一个陌生人的微笑让你还能联想起善念?日渐衰老的父母,逐渐强大成长的孩子,一直都在努力坚持的伴侣,总是不离不弃的亲友……这一切都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是我们修行的动力源。
养育,不光需要阳光水分,还需要相互肯定和欣赏。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4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5
本书一如高木直子旅行系列风格,主要描绘了一个人,坐着火车、看着美景、吃着美食,一路泡温泉的旅行。讲述了各种特色的日本温泉——超便宜的大众温泉浴池,能观赏雪景的`露天温泉,飘着油花的油温泉等。介绍了乘坐过的各种特色小火车——夏目漱石“少爷”列车,忍者哈特利列车,还有奔向日本最北端的鄂霍次克号!游遍1道10县,18处温泉,并且介绍了沿途的美景,温泉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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