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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4-02 08:13: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优)读后感的作文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读后感的作文6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你以为我贫穷。卑微。不美。瘦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像《简爱》这样深入人心的却不多。它以一种让人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众多的读者。给读者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使他们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同时影响着他们的精神世界。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同的待遇。里德夫人的'嫌弃。约翰的辱骂和打。这是对一个孩子自尊的践踏。但简爱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怨恨。内心充满阴霾。相反的。她的内心因此而变得更加强大。这早就了她面对困难坚强不屈的品格。

  文章中的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使性子。心肠狠毒。却能得到所有人的纵容。约翰什么坏事都做。纵然与他的母亲做对。也不会使她迁怒。而简爱无论做什么都全力以赴。不敢有一点闪失。却还是被人骂。得不到他们的喜爱。这体现出了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

  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身份卑微而感到自卑。并认为自己与罗切斯特是平等的。她纯洁。高尚的心灵使罗切斯特深深地爱上了她。并开始了对她的追求。然而。在他们结婚的当天。简爱得知他已有妻子时。她毅然的离开了他。他放弃了金钱和地位。我想。现在的社会上。很少会有人做出与简爱相同的抉择。利益的诱惑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只是大多数人选择了利益而不是离开。

  简爱是大多数读者所敬佩的应该是她的品格。她独立。坚强的品格。让很多人赞叹不已。

  小说设计了一个完美的结局。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毁了。他自己也变成了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在与个人尊严与爱之间产生矛盾。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里弗斯的求婚。而选择了罗切斯特。这说明了她对罗切斯特的真心。

  而如今。在穷与富之间。在爱与不爱之间。很少会有人像简爱一样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这篇小说不仅使读者的灵魂得到了净化。同时也使读者产生了共鸣。使读者受益匪浅。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你看过杨红樱阿姨写的《五.三班的坏小子》吗?这次妈妈给我买的新书中,其中有一本就是《五。三班的坏小子》,我一看题目就爱上了它,我马上要升到五年级了,相信书里一定有很多值得我看的内容,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里的五。三班,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和兔巴哥这四位以淘气出名的“坏小子”构成的一个个鲜活开心的校园故事。表面上他们是淘气鬼,但是通过几个事件,却发现他们非常热心善良。如肥猫,他平时很调皮捣蛋,但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在文中的《男子汉大丈夫》一节中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他的天真善良。

  这本书分成了四个大内容和五十一个小内容,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坏小子的军训故事中的《“魔王”教官》这个故事,“魔王教官”是五三班的坏小子们军训时给他们的“莫威教官”起的外号,因为他是一个很严厉的教官,军训时同学们必须服从他的命令,因为教官说“服从命令是一个军人的.天职”!但是“魔王教官”又很温柔,小魔女秦天月在登山比赛中把脚给崴了,为了不耽误治疗,“魔王教官”把秦天月背回营地,一路上还给她唱歌。这让我想起了教我们数学的王老师,有一段时间我因为王老师对我们特别严厉而讨厌他,导致不喜欢上数学课,数学成绩退步了很多,但王老师并没有放弃我们,下课时对我们非常好,让我们渐渐又喜欢上了他。我在这里对王老师表示感谢!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一幅反映小学生现实生活的画卷,是一部令少年朋友开心的、高品位的畅销之作。如果你看了,你一定也会记忆深刻的,我要把此书带到学校与同学们一起分享。因为无论是哪个班,都有“坏”小子,我们班也不会例外,我要让同学们一起去感受书中的乐趣!作者单位:宁波万里国际学校小学 指导老师:叶老师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暑假,我读了一本《最想要的礼物》。作者是郁雨君,笔名辫子姐姐,她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辫子80。2厘米。

  尹小碗六岁的生日,把爸爸藏了六年的法国葡萄酒当成饮料喝了,成了小醉鬼。七岁生日把妈妈的皮鞋烧了妈妈责备小碗:“你不是小寿星,是小灾星!”

  小碗的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掘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小碗和爸爸妈妈的`关系渐渐疏远,和小碟矛盾升级,最后被“冤枉发配”到外地寄宿学校。

  小碟发现了小碗的秘密小盒子。有一张纸条写的是:希望有人可以记得小碗的生日,会为小碗准备生日礼物,如果能为小碗举行一个派对就更好了,派对上要有奶油小丑,小碗想和大家打奶油仗!

  ——小碗写在没人记得的十二岁生日。

  十三岁的生日妈妈给校长打电话,让小碗请假回家。爸爸给小碗做了没发酵的面包,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当小碗看见爸爸妈妈还有小碟那三只奶油鼻子时,她感到家的温暖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她。自打计划给小碗过生日以后,妈妈每次上街都会给小碗买礼物,可是没有小碗喜欢的,妈妈慢慢张开双臂,一把把小碗搂在怀里,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送了一只金驼色的萨摩犬,尖下巴,双眼皮,笑起来像个天使一样的小狗,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本书是来自《绝境狼王》里面的第一部。

  是讲:有一只狼,被生下来之后,他的母亲发现,他有一只歪爪,而且那只歪爪上有一个螺旋形的图案,好像长了颗旋转的星星,因此这只小狼成为了马尔卡达哈(指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被欧贝(指不孕的母狼才能担任这一职务)从小狼的母亲身边带走了,丢到了冰川边,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就可以成为狼群中的啃骨狼。

  这时,这只狼意外被一只灰熊救起,这只灰熊给他起名叫福狼。因为她的小熊被一群美洲狮抢走了,所以她的乳汁还很好,没有干枯,灰熊把小狼抱在怀里,让他吸乳汁。慢慢的`,小狼长大了一点点,灰熊就教他抓鱼。到了冬天,灰熊要冬眠了,他就告诉福狼,他可以自己去捕些雪兔,冬天快过完了,福狼也正好出去远一点的地方捕猎,灰熊醒了,那时也是暴风雪的时候,她看见福狼不见了,就很担心,她准备出去找福狼。

  灰熊出去之后,福狼也回来了,福狼看见灰熊不在洞里,他就想到了可怕的事情,他想灰熊会不会死了,于是福狼也出去找灰熊了。福狼找遍了,都没找到灰熊,他就开始自己生活,他杀了美洲狮,帮灰熊报仇。夜晚,福狼发现了灰熊的骨架,他留下了眼泪,灰熊死了。他在树下唱着一首告别的歌,有一只叫格温妮丝的猫头鹰在树上听着,福狼唱完之后,这只猫头鹰飞下来,他说叫福狼跟着他走。走到了一堆火旁,福狼坐了下来,感受着火的温暖,他们都互相介绍了自己,(猫头鹰是只流浪铁匠)福狼说我的妈妈是只熊,"不是的"猫头鹰说,"你的妈妈其实是之狼,你应该知道,你只是被带走的。""我被带走"福狼疑惑的问,猫头鹰就给他讲起了狼族里的规矩。

  讲完之后,猫头鹰要睡觉去了,福狼想了一会儿,他想好了,要回狼族里当啃骨狼。他到了狼群中,狼群的组长就闻到了一股熊的味道,他就问:"最近有熊来吗""没有。"狼都齐声说,那就是得了口沫病的狼,这只狼会把别的狼传染,让后就一个一个的死亡,他们就开始搜索这只狼的踪迹,并准备好火堆,把这只狼烧了。他们要找的就是福狼,福狼也感觉有很多狼在跟踪他,突然,狼跳出来把他围住了,狼群把福狼慢慢往光里推去。当时那只猫头鹰正好也在上空,他看到下面这种场景,就直飞下去,急忙叫:"住手,住手"狼们都住手了,"口沫病是四只手爪都是歪的,他只有一只手爪是歪的。"组长就说,把他带来,福狼被带来了,"他可以做啃骨狼。"

  我感受到福狼很关心他的第二个妈妈雷霆之心。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狼王梦》这本书写的就是一场冷漠无情的王位之梦。每个生命都有梦。小苗为何能够破土而出?因为它有享受春风的梦。毛虫为何能一声不吭地忍受他人嘲笑?因为它有破茧成蝶的梦。

  在《狼王梦》中,母狼紫岚不仅在面对草狗的'扑咬和恶劣的天气中产下并就走狼崽,还能在年老体迈的情况下与金雕同归于尽。紫岚做到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它的确做到了,这不是别的缘故,这就是梦!

  现在大多数的六年级学生,都想考进理想的中学。这是学生的梦,但会不会实现那是另一回事。梦想,是每个人都有的一种精神力量,也是一粒渺小的种子长成参天大树的肥料。当然,实现梦想的背后一定是一条洒满汗水和心血的荆棘路。当万众瞩目的光彩和举世无双的荣耀抹去心中那一丝咸咸的泪,才会感到梦是多么的美好。

  只要为了梦想去努力,去奋斗,百折不挠,梦想就一定会实现!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今天,我读完了黄蓓佳著的《漂来的狗儿》,这本书写了作者的童年。读完使人回味无穷,倒也看出了孩子们的本性。

  这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和朋友们一起成长、经历的事情。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段是这样的——方明亮和小妹声称自己在桑树林见到了鬼,我不信,便带上小山小水一起去桑树林。前两次不大成功,到第三次,他们真的看到了一个白影子在跳动。影子说:“是小爱吗?”“鸽儿!”小山反应过来。我问鸽儿为什么?她说:“她想要让学校宣传队接受她,便夜夜在此练习跳舞。看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多么感人!为了让别人接受自己,便刻苦练习,乃至整夜不眠,可见她多么喜爱舞蹈,多么想向别人展示自己!不禁使我想到,我们班有一些忸怩的同学,有答案或有能力,却因为害羞不敢坦露,时常会错过机会。当老师把目光瞄向他,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老师鼓励他,他低头不语,脸红到耳根,致使老师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我希望这些同学能学一学文中的鸽儿,她虽然已被别人否定,却不放弃一丝希望,尽自己的努力去达到梦想,这种精神十分令人钦佩!

  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另一个片段是——狗儿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便拉上我,开始了寻父母之旅。我和狗儿找了许多地方,可都没有找到,可我们坚持不懈。直到遇到条大河,有两个分叉,天也快黑,眼见一点希望也没有了,才打道回府。我不禁感叹,这趟寻亲之路虽然没有成功,但这路程少说也有十多公里,这样的毅力与勇气实在令人佩服,她们不怕困难,不怕险阻,不怕劳累,徒步而行,哪怕有万分之一的线索,她们也会继续寻找。这使我想起我自己,每次上学都要人接送,还不愿意步行,比起文中的作者和狗儿来说,那小小的步行实在不算什么!读完这本书,我一定要坚持自己步行上学、放学,体会一下苦尽甘来、辛苦等滋味,才能更清楚的感觉到文中寻亲之旅的艰辛。

  《漂来的狗儿》真让我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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