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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呐喊》有感

时间:2024-01-10 07:32:0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呐喊》有感汇总[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呐喊》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呐喊》有感1

  暑假,我阅读了鲁迅的《呐喊》这本书,其中《孔乙己》让我印象很深刻。

  “孔乙己”很爱读书,也拥有很高的读书人的尊严。可是,他很穷,很多人不相信他是个读书人,而且他平时一直只穿着长衫,以维持自己是一个读书人。如今,我们不用穿长衫,不用像他那样了,就更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孔乙己常去偷一些读书人的书,每到酒楼,很多人就因此的取笑他,可他每次都说,这不是“偷”,这是“窃”,不能算偷。他这是在用读书人的'方法去维持自己是读书人,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来反驳那此取笑他的人,用我们普通人想不到的“窃”字告诉他们,他这样做对吗?这值得我好好思考。

  有一回,他为了显示才华,就问“我”说“你读过书吗?”“我”点了点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孔乙己”见“我”没回答,就说“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我一副看不起他,不想搭理孔乙己”。虽然是一个简单的“茴”字,我们现在的人也都认识,但是谁会这样考别人呢?我想,这是孔乙己,对自己拥有学问的一种自豪感,由内而发。

  文中最后的时刻,孔乙己偷了举人家中的书,被打断了腿,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穿长衫去喝酒。他对读书人的唯一他向往,在最后一刻没有改变。读到这,我为孔乙己感到惋惜。我想,如果他生活在现在,会是怎样的呢?

  我终于明白了,是社会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结局,他只是为读书而读书。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今后怎能立足于社会呢?更谈不上实现“百年中华梦”。

读《呐喊》有感2

  寒冷的冬日里,我的脑海中留住了一本鲁迅的《呐喊》,大多数部分作者都用了幽默的方法来批判旧社会时代主义,使我增加了很大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就是《鸭的喜剧》这篇文章。刚一看题目,我还以为鸭子也会演电视剧了呢。看完才知道原来这篇文章讲的是爱罗先珂君买的四只小鸭子鸭子非常淘气,放在地上给人们互相打招呼,小鸭子还在荷池里洗澡,翻筋斗,吃东西。四只小鸭子多么可爱,惹人笑呀,就像电视喜剧中的主人公似的。等小鸭子上岸之后,发现池里的蝌蚪全都没了,鸭子们把小蝌蚪都吃光了。不久,小鸭子长大了,小鸭子吃过蝌蚪肉之后,让自己变强。

  鲁迅先生把小鸭子刻画得那么生动,但还是用幽默的手法让我们领会到,旧社会时代的残忍,批判了那个时代人们为了让自己变强,欺压贫苦的人,排挤身边的`强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抢自己的王位。就像文中的鸭子,把蝌蚪吃掉以后,让自己快快长大,蝌蚪就不会长大来与自己竞争。反映了当时的人们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不知死了多少人。

读《呐喊》有感3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文学家之一,相信大家对他都是熟悉的。他写了很多的作品,例如《朝花夕拾》、小说《呐喊》、《彷徨》、《坟》等等。

  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说《呐喊》因为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我觉得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鲁迅先生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反映当时社会对文化的轻视和一种可悲的社会现象,对旧时文人迂腐可悲以及自命清高的鄙视。从文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无耐与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的绝望。

  让我们一起呐喊吧,向社会呐喊,向生活呐喊,把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富强。

读《呐喊》有感4

  很奇怪,這本书看到一半的時候我就想动笔写观后感了。因为我觉得看不懂,当然不是真的看不懂,是感觉里面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表达的主题我似乎一无所知。

  首先,這本小説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几乎大部分句子的主语都是我。然而,“我”在书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呢?实际上,“我”是一个角度,只负责叙述,大部分的情节都是“我”周围所发生的事。説白了,“我”就是个随波逐流的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更无法左右小説的发展。第一次发现,看小説的時候就像有个人坐在你的面前,没有丝毫语气的高低起伏,感情的波澜曲折,就像一台机器在向你陈述着什么。其次,小説没有一条明确的线索走下来,没有一个大的主要事件作为全书的贯穿。四个章节之间是主人公成长里的一段時间的横向展开。从家庭亲情到伙伴友情,还夹杂着大人之间説不清、道不明的类似“爱情”的'东西,甚至还有青春期的迷惘和童年细丝入微、時刻变化的小小心思,种种种种。

  老实説,一开始我对這本书的期待是很高的。。因为之前读余华的作品,我眼里是含着泪的。真的,是毫不夸张的説。第一次读《活着》的時候,我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怎么会有這样的作家?你要想是让我哭,就放肆的给我煽情,让我稀里哗啦的哭个痛快。你若想是让我深层次的去领悟,就客观的冷静叙述,让我波澜不惊的细细品味。可他,往往在最煽情的時候来句讽刺至极的话,最质朴的時候来句发自内心的感叹。于是,顺理成章的,我以为這本书会一如既往的让我有如此的感触。在心底,我期待万千,因为除了他,我还没遇到过能让我在课堂上全神贯注的去看,难得的抬起头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的作家。

  就像是上瘾了,被這种复杂的感动感染过以后,一次一次,人就是很贱的动物。是的,我就是被震撼了,就像一次一次的在触碰禁忌底线,他不是一般的作家,這才是他的风格。

  然而,這本书没有让我想哭,甚至连那种冲动也只是短暂的出现过一次。是我期待太高?还是我习惯了他的這种风格,麻木了?或者是這是他早期的一本作品,那時的他文笔还不够老练,不够成熟?

  我想都有。但這本书之所以能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余华准确客观的笔触,描绘了许多现在似曾相识的现象。诸如早恋、出轨、不孝、背叛等。余华从不去回避這些话题,這让我想到了前段時间看的蒋勋《孤独六讲》里所阐述的思想:谁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在隐藏,让自己看起来更符合社会传统价值取向。而往往忽略的本质却是,這其实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孤独。

  用句矫情的话来説:只要你站在我身后,我愿意为你背叛全世界。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看题目:在细雨中呼喊。细雨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童年的不幸,一路的坎坷,是“我”的?更多的是他人的,繁衍开来讲,是整个社会的。所以,如我一开始所説的,我没看懂。承载了似乎太多的东西,有些话,不用多,一句,拿出来,细细摩挲,就是深深的感悟。

读《呐喊》有感5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社会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又印象深刻,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读《呐喊》有感6

  最近我看了美国作家莎朗·克里奇写的<呐喊红宝石>这本书,书中写了一对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的故事。

  他们是柏斯屯小溪孤儿院里的孩子,那里的人称他们是“麻烦的又胞胎”。而在他们眼中会惹麻烦的是大人,他们遇到的大人几乎个个脾气暴躁,没耐心,动不动就对他们进行处罚,他们根本不知道收养父母真的很慈祥有,而又宽宏大量,由于逆反心理,他们成了孤儿院最令人头痛的.孩子,因此经常在收养家庭和孤儿院之间进进出出,有的人领养是觉得自己充满爱心,但却在三天之后就不耐烦了“退货”了;也有的人纯粹就是为了省下雇工的酬劳,狠心地压榨这两个孩子,长此以往,双胞胎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着逃出这犹如监牢的地方,直到谛乐和赛蕊的出现,让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在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后,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更让达拉斯学会了要面对现实。是他们让双胞胎知道了人间有爱。

  这本书写的是双胞胎孤儿的历程,那么正常家庭孩子的成长呢?记得有一首诗里写道,有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去,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没错,如果是早开的紫丁香,那么它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如果是杂乱的野草,那么它也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我们都想看见一个孩子一步步地走进经典里去,走进优秀。那么就要给孩子建立一个良好的,孩子才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历程,也只有这样,孩子才能经典和优秀前进。

读《呐喊》有感7

  暑假期间,闲暇之际,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颇有感触。

  《呐喊》中的《药》给我留下深刻的映像。《药》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吃,希望能治好儿子的病。老栓秉着自己的错误的执念,在茶馆卖力工作,只为了得到这个“仙丹”似的蘸着人血合成馒头给儿子吃,可是最后,老栓因为自己过于封建迷信的思想耽搁了儿子治疗,儿子最后还是病死了。老栓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但是又是愚昧无知的。这个悲剧的结局则反映了旧社会统治下,人们思想的落后,愚昧无知。

  而另一篇文《孔乙己》也为我们呈现封建阶级统治之下的悲哀。小说描写了孔乙己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期待科举改变命运,但在生活上却不勤快,自我安慰,生活穷困潦倒,人们对他嘲笑不断,终日戏谑。终于有一天孔乙己中了,一口老痰卡住,过于激动兴奋得了疯病。通过孔乙己可笑可悲的一生轨迹,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悲哀。

  看了《呐喊》,我才明白当时旧社会的封建迷信和落后毒害了很多人,人们在封建愚昧无知的思想统治下害人害己。敬佩鲁迅先生用笔为武器,批判当时的落后的思想和无知行为,唤醒了许多人沉睡的思想,人们与封建社会斗争,才换来社会的进步。

  如今,我们拥有良好的.就学环境,不断的汲取新的知识新的观点,和社会一起进步。但是生活中仍旧出现一些愚昧落后的现象,比如,许多人因为条件不足或者不想学习进步,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于仍保留着以前的封建迷信,保留许多陋习,推崇读书无用论,那些孩子们经常不读书或者半途辍学,所以他们的生活却没有多大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要好好的活着,还要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好好活着,我们要一起进步。

读《呐喊》有感8

  我一直都非常喜欢茨维塔耶娃的这句话:“我生活中的一切我都喜爱,并且是以永别而不是相会,是以决裂而不是结合来爱的。”后来在读《树上的男爵》的时候,看到结尾处,在男爵的墓碑上有这样一句话:“终身住在树上,始终热爱大地。”逗趣之余也能感受到那种又恨又爱最终还是爱但是又以告别和决裂来表现的爱。在重读鲁迅先生的小说集《呐喊》之时,我忽然觉得,小说很多时候也表现了这种矛盾的爱。为什么会有这样矛盾的决裂的爱?我想这和其基于个人经验之上的孤独感有关。

  鲁迅一生当中,有很多经历使他感觉到寒冷,让他觉得与环境格格不入。我们从小说当中能够看到,对鲁迅影响至巨的个人经历至少有两处,《〈呐喊〉自序》里是这样说的:“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在逐渐成长的鲁迅心头放大生根,使得他在所处环境中总是遽然转身,瞪着怀疑的眼睛审视周围一切,感到遍体生凉,格格不入。这点我们在《狂人日记》中当能体会到。《狂人日记》的开头:“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从怀疑赵家的狗到怀疑赵贵翁一直到辨认出吃人的还有自己的大哥,可不是要从头直冷到脚跟?在《明天》里,单四嫂子的宝儿夭折之后,邻居王九妈帮做丧事,作者这样写着:“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事主家里都已经家徒四壁,却仍然要顾及人情请帮忙办丧事的人吃饭,这种人情可不是冷酷?所以作者不无讥讽地说:“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一个小小的孩子夭折下葬到底需要多少帮手呢,然而人们自会借一个机会来给无聊的生活添点色彩,想到这里我不由得也是背脊冷嗖嗖起来。

  还有一处对鲁迅影响至巨的经历在《〈呐喊〉自序》里是这样表述的:“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这处经历使得鲁迅日后的小说中反复出现“麻木的群众”这一意象。比如《药》当中,革命者夏瑜就义,就有许多群众围观赏鉴,作者是这样写的:“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这种被麻木扼制的群体真正让鲁迅觉得悲哀又觉得恐惧吧。而在《风波》当中,群体形象是村人,作者有一段对村人的描写:“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喊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于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这里的“村人”,貌似有了一些价值判断,实际上还是愚昧而残忍的。

  很多年以前我们学小说《故乡》,只挑选那温暖美好的童年部分来学,然而我却记住了“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我不明白为何独独对这句话如此记忆深刻,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还时时慢声念出来嘲笑那些我认为孤陋寡闻的人。然而当我以成年之龄、山野之性从南方到北方、再从北方到南方辗转,一次又一次适应新的环境时,我也时时仰头观望高墙上的天空,这时才慢慢理解:或许无论有没有广阔的天空,仰头观天这一动作便预示了日后无尽的孤独?便预示了日后的“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

  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补天》),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呐喊》所给我的第一个印象便是痛心。书中各色人物的遭遇使我感到了心灵深处的深深的绞痛。至少与我们所熟知的当今社会比起来,那些活生生的人们所经历的痛苦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革命,是十月围城的背景,在革命的道路上,一位位战士牺牲的场景历历在目,他们有的怀揣梦想,和孙中山先生“医治”中国人腐朽的心灵;有的虽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国家大事,但为了报答恩情,他们义无反顾的走向了革命这条不归路。他们的作用和鲁迅是相同的。他们呐喊,希望腐朽的中国人站起来说不;他们牺牲,为了新中国更美好的明天。一切的一切,文人和武士都是为了两个字——国家。

  “吃人”是狂人日记中的一个关键词。主人公认定这个世界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他勇敢发出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下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心声。十月围城中的李少白就像是其中的主人公。他教书,教给学生先进的西方思想,创立《中国日报》,带领学生上街发报纸,搞游行,告诉人们封建的君主专制需要改革,中国人民需要一个新的中国。

  然而,麻痹的中国人没有觉悟,吃人的社会在继续蔓延。在这样的社会中,滋生出一种叫做看客的一群人,他们更加可怕,不但数目庞大,而且人数增长极快。他们不动手杀人,用的只是一双眼睛和一张嘴。

  在观看日本人残害中国人时,中国洋留学生在笑,他们是一群看客;在看到八大义士在奋力脱险时,他们围成一个圈,指手画脚,似乎这不是一场拯救中国的行动,而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功夫表演。

  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

  《药》中小栓的父母竟会想到用人血馒头来治病!抛去这馒头本身的不卫生以及所带来的心理上的障碍不谈,光是用过这种想法,便使人感到难以理遇。可见当时的中国人已经无知到了一种境界。这馒头非但没有治好小栓的病。我认为反而倒加重了病情。因为在后面的场面中我们看到了小栓咳嗽的'更厉害了。在这背后同样封建的社会是元凶。同样由于中国当时不民主,不开放,使得先进的医学技术未能流进中国,有非常多的人们死于非命。而且正是由于中国的封建。人民的意识都已经麻痹。甚至使人感到人民有一些的可悲。可见封建给人们带来的伤害有多大。

  《明天》中小宝的死以及单四嫂子的遭遇便使人触动。我们又怎能想象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就这么平白无故的死去,一个已经失去丈夫,曾经抱着用自己的双手可以改变命运的母亲,又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孩子,失去了她生命中仅有的希望。在这一切的后头,封建社会的无情便是最本质的因素。一个“医生”所开的“活婴保命丸”多少给人的是一种迷信的意味。试想如果当时的中国是一个民主的中国,一个开放的中国。那么西方的先进医学技术便会进入中国。当时的医生便会拯救更多的人们,然而正是由于封建,很多的人们都死于非命。

  “今天,如果再道何为革命,我会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作革命。”八大义士至今还让我震撼。如今的我们虽已不在生活在封建专制的制度下,但再读鲁迅的《呐喊》,你会感受到一种精神叫做——喜欢国。

  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但它所包含的内容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懂的东西。“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个字,家庭成员间,情侣间……但却很少提到我与国家之间。我认为我们现在中学生的爱国绝不是停留在表层面上,而是真正的参与者,虽不至于为国家献出你那条“龙子”命,但也要你在异国他乡时刻关注着祖国,在祖国有困难时尽你的所能伸出手去援助,这就是我眼中的爱国,很简单,但要坚持做下来,需要用心。

  有人说过:一个温馨美好的童年会拯救一个人的一生。鲁迅先生的早年经历既可以作这句话的正面例子,也可以作这句话的反面例子。父亲生病时开始的不愉快经历在鲁迅先生心中早早地种下了孤独和怀疑的种子,有这样悲剧性格的人,在漫长的人生路上肯定是苦多于乐的。虽然说这方面的特质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但是对于个人的生活来说,我们是不免要为之嗟叹伤悼的。但是鲁迅先生毕竟曾经有过美好的童年生活,在祖父周介孚因科场行贿倒台之前,他还是过着比较愉快的童年的,出生于一个地方望族,能够自由阅读一堆杂书,在夏天的夜晚,他能够躺在大桂树下的小饭桌上,有特别疼爱他的祖母摇着芭蕉扇,在习习的凉风中给他讲故事,什么猫是老虎的师父啦,什么许仙救白蛇啦等等,在母亲有空闲的时候,还可以跟着她去农村的外祖家,因此,童年的鲁迅是可爱顽皮的。也可能正因为这样的童年,鲁迅一生都没有放弃对底层人民的大爱。

  鲁迅先生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个病态的灵魂,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地“住在树上”,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其实在我读过的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野草》中的《过客》。也许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我自认在俗世中浸泡多年,害怕自己已经没有痛觉,前后瞻望,也不知自己回往何处或是去向哪里,只得时时翻阅《过客》,从中借一点那无尽的勇气,让我一直往前走。

读《呐喊》有感9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读《呐喊》有感10

  村子里的人“吃”人,上至我的兄弟,下至小孩子,吃人却不感到愧疚与害怕,反而认为平常,只因自古有“易子而食”“割儿肉为母治病”的传统,人们不断受到封建礼教中“忠孝仁义”的熏陶,而变得盲目而愚笨,忠是愚忠,孝是盲孝,没有一丝自己对“人”以及“社会”的思索,而是麻木又机械的接受父母兄弟传下来的老制,就连小孩子也不能幸免。

  “他的年纪,比我大哥小的远,居然也是一伙,这一定是他娘老子先交的,还怕已经交给他儿子了,所以连小孩子,也都恶狠狠的看我。”

  对于现代社会,也许这些东西在人们看来已经成为历史,但在我而言他们只是换了一层外衣而已,大到人们的思想道德,小到人们的生活习惯,其实都在受到父母的影响,而父母则是受到祖辈传统的'影响。比如人们有事不找法律而找官员,因为中国自古权大于法,即使现在社会早已改变,然而一代又一代的祖辈传统却无法轻易更改,这种行为是官员收受贿赂的主要原因。“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人们在自己受惠时沾沾自喜,却在利益受损时中国政府腐败,简直令人啼笑皆非!又比如中国的黑白哲学,是好人就必须样样都好,不容有一丝失误,“最美妈妈”吴菊萍接受了政府给予的奖励,却被人骂的狗血喷头,因为人们认为“最美”就应该把钱捐出去,而不是收归己有。但平心而论,一个一年内失去劳动力的人如果没有这笔钱会怎么样?如果你是她,你会捐吗?

  我们总是把思想道德挂在嘴边,却从不付诸行动,这就是我们从父母那里学来的,与其这样为什么还要学他呢?也许现在没有了愚忠盲孝,但这些传统习俗的影响仍未断绝,仍在“吃人”。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读《呐喊》有感11

  这本书讲的是: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孤儿院中最令人头疼的孩子,因此经常在收养家庭和孤儿院之间进进出出。有的人领养他们是觉得自己充满爱心,但却在3天之后就不耐烦的“退货”了,也有的人纯粹就是为了省下雇工的酬劳,狠心的压榨这两个孩子。长此以往,双胞胎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梦想着逃出这犹如监牢的地方。蒂乐和赛蕊的出现,让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在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后,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更让那个整天做白日梦的达拉斯学会了面对现实!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14个好词:胡思乱想、怪里怪气、恢复正常、嘀嘀咕咕、筋疲力尽、脾气暴躁、宽宏大量、翠绿而茂盛、无精打采、阴阳怪气、烦躁不安、愁眉苦脸、百依百顺、自言自语

  4个好句:

  1、佛罗里达和蒂乐轻快的让水流带着船走。

  2、达拉斯在描绘一幅美丽的远景,让他的`心飞入梦中。

  3、达拉斯住在一个干净的地方,旁边是美丽的树和清澈的水流。

  4、早晨起航时,河流也许像片闪闪发光的天鹅绒,到中午时分河面上到处布满涟漪,小浪和小水花。

读《呐喊》有感12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平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读《呐喊》有感13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文学家之一,相信大家对他都是熟悉的。他写了非常多的作品,例如《朝花夕拾》、《呐喊》、《彷徨》、《坟》等等。

  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呐喊》因为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与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与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我觉得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鲁迅先生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反映当时社会对文化的轻视与一种可悲的社会现象,对旧时文人迂腐可悲以及自命清高的鄙视。从文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无耐与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的绝望。

  让我们一起呐喊吧,向社会呐喊,向生活呐喊,把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富强。

读《呐喊》有感1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危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弊病。

读《呐喊》有感15

  寂静深沉的夜,薄雾弥漫在喧嚣的街头;漫步于小巷,听鹧鸪轻怨,心里别有一丝痛楚。踱步于路边,透过窗前那微弱的灯光,忽见一位面黄肌瘦的中年人重重地搁下了自己的笔,哀声叹息着。我透过窗去,轻轻望见被秋风拂过的扉页——《呐喊》。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读这部小说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此外,看完以后让我受益匪浅的还有《药》。《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就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为民众流血牺牲而不被民众所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辛亥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衬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食血者的代称,其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对此的印象及其反应,来反衬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某亭口,这正暗示着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狱卒和听众们愚妄的反应反衬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阔人祝寿的馒头比喻坟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的阴冷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他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鲁迅先生急切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之雄巍!也许,《呐喊》留给我们的不只是颇有思想色彩的小说,他留给我们的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奋发向上的力量。在人人寻求中国梦的今天,一点点的汇聚,一缕缕的奋斗,伴着对民族的责任,一同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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