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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理罪:城市之光》有感

时间:2023-12-19 11:15:0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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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理罪:城市之光》有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心理罪:城市之光》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心理罪:城市之光》有感1

  《心理罪:城市之光》是雷米的一部探案推理小说。故事的开始,一位中学老师要求一个成绩落后的学生一夜之间写完一本数学练习册,绝望的学生知道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终于在黎明之前以自杀的方式“谢罪”。新闻轰动一时之后,是这位中学老师的被杀。凶手要求老师用钢笔蘸着自己的鲜血计算数学题,其死状也因此异常凄惨。

  接下来,一系列手法类似的凶杀案还在发生。错判案件、冤枉好人的法官全身被绑满了炸弹,网络上出现了投票帖子,当认为法官“该死”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炸弹就会引爆,法官血肉横飞。拒绝赡养母亲的男人叫嚣着“有本事就把我塞回肚子里去”,后来真的被杀死在形似子宫的水囊里。停车占用消防车位的男人导致无辜的一家人死于大火,而不久之后他的车子也被停在消防车位上,消防车来不及扑灭他家里的熊熊大火,他就已经惨死于火焰当中。

  和《尼罗河上的惨案》等脍炙人口的推理小说相比,这本书并不算是以悬疑取胜。随着相似凶杀案的不断发生,在警方介入调查后,案件的中心逐渐转移到一个叫作江亚的人身上,后半部分的精彩之处主要是他如何掩盖证据,警方又如何与他斗智斗勇,终于让他落入法律的恢恢天网中。

  铁证如山,江亚交待了自己的作案动机:他热爱这个城市,不想让它染上污点。他希望自己成为一道光,照亮城市里黑暗的角落。

  世界上有太多不能被惩罚的罪孽,有太多阳光照不到的角落,于是有一个人甘冒牢狱之灾的风险,想要成为一道城市之光。他杀掉一个个道德上存在污点却无法在法律上被惩处的人,以为这样就能开启通往光明的门扉。只是杀戮并不能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每个逝去的生命都只会让民众在失去理智的狂欢中越陷越深。人心是可怕的,灾祸是无妄的`,仇恨侵蚀理性、占据头脑,江亚何尝不是可怜人,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他,到最后即使赌上自己性命,也要向社会复仇。

  美玉微瑕,这本书并非完美无缺。江亚落网后,发现他的女友魏巍才是幕后的操纵者,魏巍性格愤世嫉俗,同时又有沉稳老到的一面,她先是引发江亚的偏激情绪,接下来自己假装植物人,“策动”他作案。得知江亚杀死了自己的主治医师,她知道自己没有选错人。假装沉睡的人和真正的植物人在临床检查中存在差异,因此伪装成植物人在背后操纵案件的魏巍无疑是情节中的硬伤,但就是这样一部逻辑推理并不算严丝合缝的小说,却反映了诸多社会问题。扶起摔倒老人的大学生遭到老人家属诬告,任川法官“乱判葫芦案”,警方深入调查时才发现是上级命令下的无奈为之,无疑又给故事增添了几分深意。法律不能被舆论裹挟,但为了达到目的而歪曲事实,只会适得其反。增加这一情节,可谓取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任川因为不信任警方,逃到民居中企图避险,反被杀害,也显得无比讽刺。民众的集体暴力,舆论对个人的伤害,体制的弊端,等等,都被编织进杀人案的前因后果,昭示着社会中亟待解决的矛盾。

  每个人都想成为一道光,但是以暴制暴并不是真正理想的解决方案。也许法治社会还不够健全,但这不是倒退到原始社会的理由。江亚这样一道自诩的光,终于也熄灭于死刑判决之中,令人叹息,却又无法对他产生真正的同情。

读《心理罪:城市之光》有感2

  《城市之光》,雷米《心理罪》系列第四部,说实话,也是最值得让人读完引人发醒的一部小说。

  根据5月4日的陕西的精神病虐杀幼童事件(请容许我使用虐杀这个词),我不知道都看到了什么,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的监管不力,路人袖手旁观的冷漠,甚至是主流媒体的对事件的简之有简的报道。

  我们生活在这个充满了戾气的'社会,不要说自己没有暴力的倾向,每个人当面对公平的时候会有什么反应,成都街头暴打女司机的事件还不够清楚吗,最开始对打人者的谴责,一直到事实一步步的还原,换来的又是什么,现在的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从来不会搞清事件的真相后做报道,而我们这些人呢,一味的盲从,只看表象不深挖事实真相,为什么,是因为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对于这些暴力的事件所关心的只是暴力的过程,而不是暴力的背后。

  现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道“城市之光”,每个人都在向往一个和谐安详的社会。实际上,你就是“城市之光”的光源,你就睡这个社会的基石。网络上有各色人等在抨击我们的制度,在质疑人们的道德,可是说实话,当你抨击别人,质疑别人的时候,你想过你自己该做一些什么。都说社会道德沦丧,可是你自己有没有道德,都在质疑体制,你是不是想进入体制。抛开这些,首先把自己做好,其次让自己身边的人做好,那就是你应该做的。

  如今拜佛的人多了,可是你是为了什么拜佛,最不愿意听的就是佛保佑我什么,佛保佑不了你什么。有因就有果,佛是什么,佛只是比你看的清这个自然法则的人,在自然法则下,你和佛是一样的,佛只是指引你遵守自然法则的指导者,不是指定自然法则的神。记住一句话:不以善小而不为之,不以恶小而为之;人在做,天在看。

读《心理罪:城市之光》有感3

  说要写读后感,其实我也不知道说点什么好。

  比《心理罪》优秀的小说有很多很多,书里涉及的又是比较冷门的犯罪心理画像。很多人说,一点也不懂关于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觉得虚构的作品太夸张,看小说和网剧时总觉得不靠谱,倒不如小时候的包拯、柯南,对逻辑推理的信服远大于悬乎的心理画像。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看这套书之前,我做了好长时间的心理建设。因为我胆儿小,之前看《他来了,请闭眼》吓得晚上连厕所都不敢去。当我看完第一本《第七个读者》的时候,坦白说,有点嗤之以鼻。文笔普通,案件也不复杂,很容易就猜出了罪犯。我一度认为是作者功力不够,驾驭不了复杂的推理过程,才把重点放在心理画像上。

  简单介绍一下犯罪心理画像,没错,是我百度的。犯罪心理画像,就是在侦查阶段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对未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行为、动机、心理过程以及人员心理特点等分析,进而通过文字形成对犯罪嫌疑人的人物形象及活动征象的描述。

  庆幸的是,我没有看完第一本就放弃。不是因为后来的案件有多么复杂,破案的过程有多么精彩,我觉得,作者高明之处在于,他将读者放在一个心理画像的成型过程中,读者不再是局外人,或者高高在上的'审判者,而是可以窥探到凶手或者受害者的内心,在抽丝剥茧的过程中,不忍大于愤怒。当我第一次为一个受害者流泪的时候,我承认,我爱上了这部小说。每读完一个故事,内心都会觉得很沉重。我曾经开玩笑和小伙伴说,我读完一本书再看看路上的行人,都会觉得生活好不容易。

  我一度认为这种沉重感和我读完东野圭吾的书是一样的,但仔细一想,又不一样。读东野圭吾的故事,那种沉重感是灰暗的,没有光的,就好像他书中的人物,真相大白,可是幸存的下来的人却永远留在或迷茫或悔恨当中。《心理罪》的沉重来自感同身受,那些孤独和恐惧就好像自己亲身经历了一样。可是,字里行间充斥的救赎感,让你没有办法憎恨故事里,哪怕可以称之为恶魔的凶手,更多的是同情,以及对正义和希望更强烈的信任和向往。就像书里说的,亮着灯,就意味着生活,意味着希望。

  整套书共有五本,讲述了主人公方木十年成长的故事。从一个在侦查方面有点天赋的懦弱的大学生,成长为内心坚定的警探。他说,以暴制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信仰暴力只会带来更惨烈的暴行,如果这架天平从来都是倾斜的,那么就让我当一颗砝码吧。五本书贯穿始终的,是对正义强烈的敬意。作者在描写犯罪现场的时候,经常会提到的一个词是“仪式感”。其实,作者通过方木向读者传达的敬意,又何尝不具有“仪式感”呢?无论是在大火中一声不吭的乔教授,还是至死都保持持枪姿势护着身后小孩的丁树成,无一例外让我肃然起敬后热泪盈眶。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四本《暗河》中牺牲的三位警察。他们最后掉进了装满铁水的熔炉,被永远铸进了一个大铁块当中。用书里的话说,别说尸体了,就连DNA也被破坏了。

  可是,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永垂不朽么?

  我特别喜欢第五部的书名——《城市之光》。

  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的,是勇气及彼此的原谅。作者如是说。所有的牺牲,都是为了在黑暗中点亮一盏灯。所有的牺牲,都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走进阳光里,真实的笑,放肆的哭。

  《心理罪》不是一部侦探小说,是一部与正义有关的启示录。

  最后——都去看书吧!

读《心理罪:城市之光》有感4

  新出的《城市之光》也看完了,现在想来我觉得蛮可怕的。当时一口气把前面的几本重新看了一遍,结果睡觉前停在《暗河》,这一本主要的是人贩子事件,于是当天晚上我愣是没睡安稳,太可怕了,那是隐于正常社会下的生活和现实。这也是我觉得心理罪可怕的地方,因为这一本应该是第四本,所以它揭露的引申的比前面几本更多更深,几本写下来主角方木从一个普通大学生变得越来越压抑,他经历的事情也是从只是无意到有兴趣犯罪深入到故意犯罪再变成为自我救赎而故意伤害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再深入到这里——社会犯罪。如果说前面两本都还只是普通的心里成长心里扭曲,那么第三本《教化场》开始就是社会犯罪,社会扭曲,也就是从这里开始我觉得这个系列的书很可怕。

  《教化场》是以教化场实验为历史背景推动现在教化场实验的进行的,但是实际上过去的教化场实验是过分追求科学完美而忽视了人的尊严和价值,他是为了教化这个社会,我觉得这种想法很恐怖,因为实际上人不该是被教化才对,完全被教化也就说明这个社会失去了活力,当然你也得承认这个实验的初衷是好的。但更恐怖的是现在的教化场实验,这个实验延续了过去的实验的做法却没有延续它的精神,这一个只是为了个人名声而不顾一切的诱导别人复仇救赎自我而犯罪,不过实际上所谓的自我救赎也没有成功,那些复仇的人心理上反而更加压抑了。而这里,不管是为一己私欲进行实验的人还是为了自己就不顾一切的伤害别人的人都让我觉得恐怖。所谓的教化难道是教化人复仇吗?如果整个社会都变成这样的话那还不乱套了!

  接下来的《暗河》就让人更加心惊,因为我觉得他完全就是在表现这个社会的疏漏,和平只是表象,还有很多阴暗的事件充满了这个地下社会,没有秩序,没有法律,拳头就是规则,金钱就是规则。

  如果说上面这两本让我觉得恐怖,那么最后一本《城市之光》就是让我觉得恐慌。这一本讲的是一个自诩为城市之光的人用武力制裁在社会舆论中受到鄙夷批判的人的生死,并且他在社会中受到鼓励追捧表扬,是的,表扬,那些人都觉得城市之光在法律下犯罪时间大快人心的.事情,因为他代表了自己心里的暴力欲望,对最后一个法官的时候他们几乎所有人都投票要城市之光杀死判决不公的法官。这让我觉得恐慌。什么时候人的道德底线变得这样不堪一击了!越来越习惯不通过法律去决定其他人的生死,越来越对暴力怀有欲望,越来越多的不满,这不能让社会变得美好,反而会让他更加糟糕。因为有这样想法的不仅仅是普通人,还有警察也有很多有这样的想法,连维护法律的人都不想凭法律制裁,那么这个社会还有多少人会坚持法律?同时这也是让我最觉得恐慌的地方,几乎整个社会都不按法律行事,而对于这点除去普通的对这件事恐慌还有就是我发现自己第一反应是感到熟悉,这太可怕了,在理智上我认为不应该的事情在实际上我和那些人的想法差不多,我觉得从某种程度看来我的道德底线比那些人还要低。

  所幸《城市之光》这本给我的感觉不只是以城市之光自居的犯罪分子,我觉得方木更是城市之光。和其他警察不一样,他单纯认为善恶有报也该是由法律来执行,他会为那些人投票杀死法官的事情感到愤怒,他会为制裁“城市之光”而不断周旋甚至赔上自己的性命,我觉得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警察,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这个社会暗流涌动,一旦有人突破了生死界限那么整个社会都会突破生死界限、道德界限,或许一时间社会会变的安宁,但时间一长社会就会乱套,而这个时候有一个人用自己的荣誉和生命揭穿了事实修正了整个社会的负能量,这才是真正要走的路,这样一如既往的坚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文章最后在一所学校几个和方木交好的警察听说了一个让学生又爱又恨的老师,他们在期待那个走过来的人是方木,也在害怕那个人不是方木。最后作者没有写那个人是谁,但我私心希望那个人就是方木,方木还没有死,因为方木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但他的正义感责任感更强,是个让人喜欢的警察,我不想他死因为我不想城市的光就这样熄灭,虽然如果这个人不是方木,那么就代表像方木所代表的精神在别人的身上延续了下去,只要人没有死完,那么精神就不会断绝,这样说来我都不知道方木到底该死还是不该死了。

  但终有一点,这种正义永远都不会断绝,这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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