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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

时间:2024-10-18 18:59:3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的读后感集合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的读后感集合15篇

家的读后感1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家的读后感2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家的读后感3

  激流三部曲,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家》、《春》、《秋》,我读的,是其中一部《家》。它讲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一个封建大家族高家的故事。

  高家有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

  大哥觉新的性格与二哥三弟迥然不同。他虽然善良,却从骨子里透出怯懦。他视祖父的话为律法,却又对有新思想的青年充满同情,并给予帮助。他帮助觉民逃婚,帮助觉慧离家出走。他痛恨封建制度,但这该死的思想却早早的深深的在他的脑海里扎根,他虽然接受新思想的启蒙但却不敢过多的接触。他在祖父和弟弟们之间的夹缝之中生存,我喜欢他的善良,却讨厌他的怯懦,两种性格在他身上如同阴阳两极一般契合。最终,他的“不抵抗”主义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和三弟觉慧的性格倒是十分相似,但是相比于觉慧,觉民要成熟稳重得多。他们受到新思想的启蒙,勇于参加学生青年运动,热心创办刊物,宣传先进思想。

  觉新的性子有些激进、叛逆,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爱情的悲剧让他彻底觉悟,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事业!

  高家,是一个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它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井然有序,但是实际上它处处遍布着黑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两个有思想、有抱负、有理想的新青年出生在此,他们没有被封建旧制熏陶成行尸走肉,而是勇敢地冲出牢笼!

  觉慧最终冲出了牢笼,他挣脱了束缚,成为了真正的`勇敢者、革命者!

  巴金先生以成熟尖锐的文笔狠狠地戳穿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与黑暗,揭露了在温馨和睦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与险恶。此外,他还描写了在新思想的推动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陈旧的封建势力虽然强势,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必然的发展道路相悖,陈旧的制度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如同生物,物竞天择!

家的读后感4

  阅读《家》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让我如此的震撼。《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家》以五四运动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写了高公馆这个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的过程。它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批判了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这本书中的`这个“家”有些上上下下有三十几人。书中重点以觉新、觉民、觉慧为中心,展开了这个故事。

  觉慧是整本书中被新思潮影响最深的人,他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的人。他在整个故事中一直走在前端。他痛恨自己所遭遇的,但却找不到出路去拯救这个现状。所有在书中的很多时候虽然头脑清醒,但行为上却无法逃出这个封建的大牢笼。觉民在这本书中虽然与觉慧一样有着这样的思想,但他有着自己与表姐琴的爱情,这让他有时候不理解觉慧过激的想要解脱的思想。我最可怜的并且无法解脱的人就是觉新。他不同于觉民和觉慧,作为长子他深知自己需要代替父亲接管这个家庭,他的痛苦与纠结并不能表现出来,最终让自己的兄弟厌恶自己,造成他被迫娶妻,妻子惨死等悲剧。巴金在这本书中在觉慧身上倾注了他所有的心血,以娴熟的艺术手段,让觉慧这个人首先冲出了这个封建的牢笼。

  在这个家庭中的四个悲剧直观地暗示了高家馆的悲剧。在这个家中,只有到了最后一刻,连以往懦弱不反抗的觉新终于开始帮助觉慧的时候才能让人看到一点的希望,觉慧登上了那艘船去向远方,也许会带来什么转机呢?巴金在《家》的结尾中还是让人们无限遐想。

  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向生活发起挑战,因为一味的懦弱不反抗会使自己死在不如意的生活里,我们还年轻,要向觉慧一样勇于去探索,勇于反抗,就算身边的障碍重重,但如果坚定不移地努力,也许一切都会有转机。

家的读后感5

  郑和下西洋这个星期,我读了《郑和下西洋》这本书。他讲述了在14XX年7月11日的中午,35岁的郑和率领了庞大的船队远航,访问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还加深了中国和东南亚、东非之间的友好关系的故事。他一共远航了有7次之多,而这段旅行和探险,被人们称之为“三保太监下西洋”。 郑和原名马和,出生在中国云南省昆阳县。他的爸爸从郑和懂事起,就给他讲述自己横渡西洋、访问西洋各国、去麦加朝觐的故事。每当郑和听完故事,都会在心里激动地说:“我长大后也要去西洋,去麦加朝觐!”虽然他嘴里不告诉任何人,但自己却在悄悄地做着准备:学习游泳、造船、航海知识…… 在郑和35岁的时候,终于有了这个机会。他立马调遣了沙船、马船、粮船、水船、坐船,还带了许多中国的名贵物品,如瓷器、丝绸、漆器、青铜器、玉器等。当中午来临时,27800余人和航船两百余艘,在郑和的率领下,从江苏太仓刘家港出发,开始了世界史无前例的七下西洋的壮举。这途中,给郑和沿海各国带去了友谊、特产和先进技术,还帮助明成祖朱棣扩大了贸易市场,恢复和发展了同许多国家的关系,稳定了沿海一带的局势,中国的.国际威望进一步的得到了提高。读了这本书,在我的脑海中,仿佛出现了宝船队在辽阔的大海上行驶的情景;在我的耳中,仿佛响起了巨浪无休止的轰鸣……我也想坐船去西洋,一览沿海国家的风景、特产,了解当地习俗。我要向郑和学习,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更是要努力学习,最终成就梦想!

家的读后感6

  这本书主要是说,世界上有很多出色的演员,如:“完成自己的梦想─飞机的郑爷爷”、“发明电灯的─爱迪生”等,他们都是经过好几次努力才有今天的成就,绝不会因为两、三次的失败就放弃!

  郑爷爷从小就喜欢飞机,为了完成梦想,他不怕苦,终于,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发明了一架轻航机,那年,他已经六十六岁了,记者问他一句话:“你是怎么做到的?”他只说了一句话:“必须不怕失败!”这让我想起老师曾经给我们看过的一张图片,那张图片名称叫:“你永远不知道,你离成功多近?”图片里有两个人在挖钻石,第一位一直挖不到钻石,于是垂头丧气的回家去,但他却不知,只要再多敲一下,就能挖到宝藏!第二个人,虽然离钻石还有一大段距离,他却不放弃的一直挖,相信过不久,他就能成功了!我想这正是所谓“不放弃的精神吧!”

  爱迪生从小虽然在学校成绩不是很好,他为了发明电灯,前前后后一共实验了一千七百多次!,有人问他说:“你实验这们多次,如果试了五千多次,都没成功呢?”爱迪生却说:“至少我知道这五千多种东西不会发亮啊!”,我觉得他的.想法很特别,因为他能“正向思考”,看见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将想法付诸行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此外,心理科学家的研究早已证明:真正成功者,必须演活自己,“执著”是条件之一。波比曾说过:“执著的人拥有希望和未来”爱因斯坦、李时珍、吴承恩等等的人,都在考试上失败过,但他们坚持到底的执着特质,帮助他们迈向成功;“信心”是条件之二,老是期待别人对你的肯定,最后都会失望,所以,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别人或许不了解你,但你必须了解你自己,甚至肯定你自己;“兴趣”是演活自己的条件之三,找到了自己的兴趣,便可以知道自己的专长,有了自己的专长,生活才会有保障,有了以上三个条件,学习和做事才会有效率。

  看完了以上我的感想,你们还知道世界上更多出色的演员吗?,想知道的话就来跟我一起看这本:“做个让人激赏的少年生活家”吧!

家的读后感7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家的读后感8

  题目是文章的眼睛,一看《肩挑一个家》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第一页。才刚刚读完第一个小故事,我就被书中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伴随着感动,我仅仅用一天的时间就读完了它。

  读这本书的整个过程中,我都不忘摆一包纸巾在身边,时刻准备着拭去从眼眶中悄然滑落的泪珠。

  其中有一个故事更是令我感动:那就是穿越恐怖地带——邵帅的故事。邵帅是一个小男孩,从小懂得自强、自立。在给妈妈移植骨髓时,他竟一点也不害怕,就是为了救他的妈妈。其中,最令我为之动容的是邵帅说的一句话——“十三年前妈妈给了我生命,现在我又将生命给了她。”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故事个个催人泪下。比起那些坚强的孩子,我觉得我们就如温室里的花草,都被家里宠着惯着,成为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经不起风吹雨打,遭到一点挫折就怨天尤人。同样是小学生,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在美德少年们的心中,有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帮助、关怀和爱戴!他们很多都家境不是太好,但美德常在,然而我们这些衣食无忧的孩子却没有。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这一篇篇文章虽说不是什么长篇大论,但让人受益匪浅。从简单朴实的话语中,从感人至深的字里行间,从真挚、优美的内容……都能感受到这些少年强大的.力量!

  真的,看完这些文章我有些自愧不如,同龄少年,不一样的精彩!过好下面的每一天,并像那些少年学习并致敬!

  感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坚强,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家的读后感9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电影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求家的读后感。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读后感《求家的读后感》。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家的读后感10

  你遇到过难题吗?那些难题是迎刃而解了,还是仍然没有解决?如果这些难题已经让你失去了希望,请你看看这本书,也许等你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继续努力去解决它们。

  《我想有个家》是由伊芙·邦婷著,罗纳德·希姆勒插图,童立方译。这个绘本主要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和他的爸爸因为没有多少钱,又没有房子,在机场里相依为命、努力生活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小男孩和爸爸始终保持着一种冷静的姿态,并不声张,也不哭泣。最后小男孩看到一只卡在门缝里的小鸟经过坚持不懈地挣扎,终于飞了出去,小男孩因此找到了希望。

  小男孩在机场呆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找到家,他很失望,因为他觉得自己要永远呆在这里了。无家可归的生活状态让小男孩的情绪很低落。这也让我们这些读者觉得小男孩很可怜。他们睡觉的环境更加糟糕,因为他们不仅要在很吵闹的情况下睡觉,还时时冒着被赶出去的'风险,尤其是在半夜两点(寂静期)要格外警惕。想想看,一个人睡觉的环境本来就很吵、乱、差,还需要提心吊胆,怎么可能睡得舒服?可是,即使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小男孩也没有被打倒,反而一直很努力地工作。他会帮别人提行李,收购物车,希望能多攒钱并拥有自己的家。

  小男孩当然也有沮丧甚至绝望的时候,但他不会一直沉沦在这种情绪当中。绘本中,在小男孩看见鸟儿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飞出去后,他的内心得到了安慰,他为鸟儿和自己感到快乐。他觉得自己也有可能跟小鸟一样“飞”出去。我相信他一定会不断努力,直至拥有家的那天。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起了我爸爸。他小时候生活在农村,家里也不富有,但后来一直努力,最终成功地成为了一名金融公司的合伙人。

  不论是书中的小男孩,还是我爸爸,再或许是你,我们都应该努力、坚持。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每一个人都会有很大的收获!

家的读后感11

  席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

  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

  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把无形的声音比作有形有色的露珠,这种瞬间的感觉,她都能及时扑捉,表现了席慕荣细腻的笔法和敏锐的情怀。

  她说:“原来平凡的人生里竟然有着丰盈的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的心中因而常常充满了感动。

  看过席慕荣写的《槭树下的家》,我不禁联想到自家院中的那棵高大挺拔的香椿树。

  春天也长出好软好软的叶子,嫩紫色的叶舒展开后就变成变成淡绿色,夏天出投下整片的浓荫,风吹过来也是要多晾快有多凉快……

  秋天,叶子逐渐落了,铺在地上,像等待飞翔的红黄色的蝴蝶,我无限怜惜地捡起三五片夹在书页中,写上年、月、日,然后把它们珍藏起来。我想表达的是,这片叶子不同于别的任何岁月的叶子,它属于我的独特的记忆!然而,我在第二年的秋天,清扫落叶的时候,都会不知不觉地吟道:“一叶知秋”,“时光如水” ……

  冬天树叶都落下来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让我不禁想到:“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岁月无意,落叶有情。我愿意让自己也变成一片叶子,珍惜春色,珍惜生活,尽情享受大自然赐予的阳光、雨露,尽情享受家人给予的温情和关爱,从从容容地循序生长,让繁茂的枝枝叶叶,为家遮风挡雨。

家的读后感12

  书籍就像灰灿灿的瓦房,溜出了各式各样纯真的童年,有青青绿绿的荷叶,有为人遮风挡雨的巨伞,有飘扬在胸前的红领巾。是书让我长着一双想象的翅膀飞翔在蓝天上,让人感觉到天上的星星会说话。天天看书已成为我的习惯。在一缕缕金色的阳光下,我坐在石头上,靠在大树旁静静地阅读了《跑进家来的松鼠》,读后,让我懂得动物和我们是同住一个家园,动物也是有灵性的,有情感的`。它和人之间也能成为好朋友。

  我家的房子后面紧挨着大山,山上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一天,突然有一只松鼠跑进我家来。它整天满屋乱跑,在橱柜和架子上跳来跳去,动作灵活得惊人,从来没有碰掉过一样东西。这只松鼠还特别喜欢吃甜食,它把糖藏到电视机上面。还有一天,我们到森林采蘑菇,回到家时累极了,草草吃了饭就睡。满满一篮子蘑菇放在窗台上——那儿比较凉快,放一夜不会坏。等到第2天早晨我惊讶的发现篮子空空的了。蘑菇都到哪去了?原来蘑菇被松鼠忙了一个晚上,它把蘑菇晾晒到了电视机上面、晾晒到了搭手巾的架子上、镜子后面。原来它也和人一样,正在储备冬粮呢。

  到了冬天我还认真观察了松鼠冬眠的情况。有人曾经把一只冬眠的松鼠从树洞中挖出,它的头好像折断一样,任人怎么摇晃始终不会张开眼,更不要说它走了,把它摆在桌子上,用针也刺不醒。只有用火炬把它烘热,它才悠悠而动。刺猬冬眠的时候,甚至连呼吸也停止了。原来,它的喉头有一块软骨,可将口腔和咽喉隔开,并掩紧气管的入口。生物学家曾把冬眠中的刺猬捉来,放到温水中,泡上半个小时,才见它苏醒。读书能让我们懂得很多很多的知识。

  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意思是说我们一定要读书,可以在书中获得快乐和知识,可以在书中成长,可以在书中成功。

家的读后感13

  寒假期间我从姐姐家借来了巴金的《家》,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深奥,心理描写十分真切、具体。它与《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

  书里写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由衰而亡的全部过程。这是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家中的“老大”高老太爷是封建社会的维护者。家中众人表面和善,但其实心照不宣、明争暗斗的事天天发生,因此悲欢离合这四个字已经是高家公馆的家常便饭。高老太爷的专制、冷酷、虚伪带给这个家庭一次次的痛苦,而他却一直陶醉其中,以为自己真的能随心所欲地统治这个黑暗的家庭。他用旧思想、旧教育教导着一代代有着美好梦想的儿孙,让他们被迫放弃理想。陈旧迂腐的道德规范最后让高公馆支离破碎。

  书中揭露了许多的封建陋习,而这些陋习主要的受害者还是一个个美丽的女子。当觉新正期待着与梅芬二人结婚时,高老太爷却告诉了他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要以拈阄的方法为他定亲,把觉新、梅芬、瑞珏三人的幸福破坏。又把丫鬟鸣凤当作礼物送给六十岁的老朋友做妾,让一个年轻的女孩结束了美好的`生命,这个打击让深爱她的觉慧伤心不已。作为家中长子的觉新选择顺从,而弟弟觉民、觉慧和张太太家的琴表妹却十分不赞同大哥逆来顺受的做法,他们与其他一些青年不惧家人所骂,不怕别人嘲笑,坚持反抗,他们就是书中的正能量。

  我们应该学习觉慧身上的优点,做一个热情、执着,有追求并带着一些小叛逆的新青少年。这本书同时也警醒我们要努力学习,尽管觉慧的目标并不是非常明确,但他却跨出了奔向阳光的第一步!

家的读后感14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家的读后感15

  今天,我看了一本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完后,让我充满了开心与期待。它让我对宠物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班级宠物一家亲》主要讲述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了一只小斑点狗,让李彦宽非常高兴,可是,妈妈却告诉他这是为他表妹“胖妞”陈佳佳买的,打算作为她的生日礼物。与此同时,班上来的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观察宠物,开宠物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称心宠物。李彦宽一方面不舍得把小狗牛牛送给表妹,另一方面和大家在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

  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小动物们虽然不会说话,但他们会默默地、不计回报的陪伴我们,听我们说悄悄话,我们有什么委屈和喜悦都可以和小动物诉说,别提有多可爱了,真的让人没法拒绝。可是爸爸妈妈却一直反对。

  我们养小动物,今天,我把这本书大致内容讲给了妈妈听,终于打动了妈妈,答应我买一只小动物。我们去了动物市场,买下了一只小仓鼠,可爱又呆呆的,只知道在木削里“洗澡”。爸爸妈妈的反对也有道理,因为大人认为我们养宠物是专供解闷的,可以是随便替代的.,他们还怕宠物会影响我们的学习,但是只要我们有一点自制力,不占用太多的学习时间,养一只小动物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无限乐趣的。在我们看来,这些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的知心伙伴,它们伴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当我们有了烦恼和喜悦,都可以向它们诉说,它们从不会厌烦。我们的动物伙伴是不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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