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14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阿q正传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阿q正传读后感 篇1
“阿Q”这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是鲁迅笔下的经典人物。而“阿Q精神”也是无人不知。《阿Q正传》中的阿Q是一个受人欺负、若小的穷光蛋,而提到阿Q精神我想大家最先想到的也是“阿Q精神”最具代表性、最精华的部分——“精神胜利法”。俗话说:精神食粮。我想这也许就是支撑阿Q活到被枪毙那一刻的唯一的大堤,很难想象当这道大堤被冲垮后阿Q会是什么结果。文中的.阿Q将这“精神食粮”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当有人打他而他无力对抗时,他总是说“这是儿子打老子”,而当他实在出不了气时,便会自己打自己几巴掌,心想:这是我在打别人。然后他便像一个真正的胜利者,昂首阔步、心满意足。还有一些小细节,如文中阿Q曾说:“见过杀头吗?好看!”和最后阿Q被处死时,人们觉得好看,都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麻木心里。鲁迅先生就是要表现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革命党人为革命、为民主虽然不惧怕抛头颅、洒热血,却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与理解,愚昧的人们却在他们牺牲时看热闹。这一方面反映了当时人们在腐败的清政府几百年的统治下思想受到的禁锢和麻木不仁,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人们不知道辛亥革命的真正意义,只是见谁得势就听谁的罢了。阿Q精神也是当时人们思想的反映。
“阿Q精神”固然是不可取的,但这并不能说明它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如果我们从正面看它,会发现他还是有一点有点的:其实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是应该看开些的,是需要精神胜利法来解压的,当然阿Q的不思进取是不可学的,他每次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而新时代的人有时是需要自我嘲讽,精神胜利的,然而过后要知耻后勇。如果我们为一点小事而郁郁寡欢、心急成病是得不偿失的。
读过《阿Q正传》后,我再一次重温了那段历史,并放眼未来。真的,向有句话所说的:“历史是一个人终生终世的眼睛。”
阿q正传读后感 篇2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阿q正传读后感 篇3
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真实地反映了在当时中国社会的精神面貌与文化现象。《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对中国农民群体思想和行为转变的反思。该书从批判阿Q人物命运入手,揭露了旧制度与新思想中矛盾不断激化的现实,深刻揭示了农民这一新时代最底层人民所遭遇的种种不幸。
《阿Q正传》是一部以讽刺为主旨的小说。作者用幽默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中国人愚昧、落后和愚昧的一面,将人们的思想和精神拉回了历史的大背景中。文中对人性的揭露尤其突出:阿Q为了生存而出卖灵魂和尊严,这种精神仿佛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具有的。
鲁迅先生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批判中国传统的“阿Q主义”,即只知道低头拉车,不知道抬头看天、抬头做人……这种人物在当时黑暗的社会下比较典型。在当时人们对于国家和人民有很大的反抗意识,在当时社会中都起了一定作用。但是阿Q对于彼时形势不是很了解,他不懂得反抗而是把自己的存在当成一种耻辱,在受辱后去发泄,把别人当成一种工具,但被别人欺负也只能忍气吞声。
这本书所描述的是一个充满了悲剧色彩的中国农民形象。面对封建社会的压迫,他是一个精神麻木,头脑简单的农民形象。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过着贫苦悲惨的生活,每日为生计发愁,像个过街老鼠一样几乎人人喊打。睡在破庙里的时候,他心里想的什么,在做短工的时候,他心里想的什么,除了鲁迅先生的.描述之外,我们很难想象出他的心境。在尘土飞扬的冰凉地板上,在旧社会压抑的黑暗里,他有期待过明天吗?一辈子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的他,可能不觉得多么痛苦,精神已然麻木,从没有见过光明的人,自然也想象不出。仅靠着“精神胜利法”躲过唾骂、嫌弃,人声渐稀时在红烛昏暗的光下宽慰自己,愚昧,但又何尝不可悲呢?
阿q正传读后感 篇4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接着看的话,请期待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阿q正传读后感 篇5
世人皆想成为英雄,但最终活成了普通人
少时读此书只觉阿Q是个欺软怕硬,懦弱卑劣而又可怜的小说人物。如今再读方窥得一方天地:阿Q是“当世”的普通人,更是“再世”的普通人。
在读“序”时,眼睛已是雾气缭绕。鲁迅先生特地去调查阿Q的“前世今生”,为其立传。可传中的阿Q依然是“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在世时,用不上他便不被想起,也无人关心其生平经历与去处。去世后,连名字都无迹可寻。这也如“再世”的普通人,现世安稳数十载,出世往往被淡忘。不知被销户后,电脑可还有我曾存在过的记录呢?
阿Q生活在一个封建,落后的未庄。靠打短工维持生计。深受当时的地主阶级与封建礼教的毒害。使得他麻木健忘,妄自尊大,自轻自贱,愚昧无知。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生活,“精神胜利法”是他立身之宝,快乐之道。他没有目标,得过且过,生活困难却依然坚持生活。他是“当世”社会环境的阿Q,“再世”社会环境中依然有阿Q。不可否认,未来的我们,大多数人是“再世”的阿Q!
你们觉得很阿Q可爱吗?我认为阿Q是可爱的。任何一个被生活狠狠凌虐之后仍然努力生活的人都是可爱的。有些人鄙视他的“精神胜利法”。认为他愚昧无知,自欺欺人。可如若他没有“精神胜利法”!那他在吃人的封建社会还能够生存吗?他身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发展。他是一个农民,但他的生活并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他会做短工,进过城,虽保守,但比大部分的农民更圆滑善于变通。故我认为“再世”的阿Q,并不丢人。他比大部分人善于发现机遇,更有机会走向成功。
我想:也许少时的'阿Q也如少年闰土般活泼可爱,质朴天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如“再世”的我们,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可终是闰土弯了腰,阿Q被立了传,“再世”现出了佛系。
我愿意为我的空想而付出努力,但我并不会将努力过后的结果看得很重。我想要在这个时代留下印记,我也尊重时代的选择。
我们都在努力不被人忘记,但世间只有一个鲁迅。
阿q正传读后感 篇6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阿q正传读后感 篇7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我深深为阿Q感到悲哀,他可以说得上是个彻头彻尾卑微到尘埃里的小人物,但造成阿Q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就是那个麻木不仁的时代。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遗忘和抛弃的人,他表面的高傲却更凸显出自己内心的卑贱。
被别人打时,他因胆小怕事和无还手之力而自我安慰道:“是儿子打老子”多么可悲又可笑!因不愿面对现实而自我欺骗的精神胜利法,维系着数百万奴隶们的心理平衡,支撑着他们卑微地活下去。而阿Q只不过是他们中的一个典型代表罢了。
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她不想断子绝孙,他和常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他觉得他喜欢吴妈,于是跪下向吴妈告白,只是那句“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似乎只有调戏和耍流氓的`成分,而这场恋爱悲剧完完全全剥夺了阿Q靠自己劳动养活自己的所有权利,同时也剥夺了人性,将阿Q逼迫到了偷窃的道路上。
阿Q还曾想过革命,但他自己也不清楚什么是革命,想要觉醒也不知道什么是觉醒,最后成为了可悲的替死鬼,成为了人们口中的谈资,眼中的笑料。多么可悲又可笑的“大团圆”。
革命兜兜转转又回到起点,人们仍旧不懂什么是革命,只顾兴致勃勃看阿Q送去杀头,群众们的眼睛比狼的眼睛更可怕。那是阿Q从未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他们又钝又锋利,似乎连成一气,咬着他的灵魂。阿Q想喊‘‘救命”却叫不出,两眼发黑再也没能醒来。阿Q死了,死在冰冷的屠刀下,死在锋利的眼睛里,死在封建的思想中。所谓的“大团圆”实质上却是一场吃人的盛宴。
阿Q,一个悲哀、可笑、卑微到尘埃里的小人物,他一生的悲剧如一面明镜,映射出了一个黑暗封建的社会,那些封建害人的思想和一群麻木不仁的看客,同时也引起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深思和反省。
阿q正传读后感 篇8
上回说了阿Q饱受赵太爷的唾骂,既可怜又可悲 ,这回,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三章,我们今天再接着说。
第三章的题目是《续优胜记略》,阿Q虽然常常优胜,那是因为赵太爷打了才出了名的。他付过二百文酒钱就躺下了,他想:我已经是赵太爷的儿子了,以后就没人不敢不尊敬我了。从此以后,他总是认为大家愈来愈尊敬他了。一年春天,他见王胡在那里捉虱子,然后,把虱子放在嘴里嚼嚼,咽下,阿Q也学着他的样子把衣服脱下来,捉虱子,然后把虱子放在嘴里,嚼越嚼越硬,就吐到衣服上,王胡生气了,把阿Q拽起来打了好几下,然后就把阿Q扔出六尺多远,常常感到优胜的阿Q真正感到屈辱。然后又碰见赵太爷家的大儿子,又是阿的Q对头,因为大儿子有一条假辫子,阿Q说了他一句秃儿,驴,大儿子拿起棍子就打阿Q,阿Q就想:这是他人生中第二件被屈辱的事。然而,阿Q反倒把气撒到小尼姑身上,去欺负比他弱的人,把小尼姑气哭了。
在那个时期,阿Q是鲁迅笔下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他的“优胜”让我渐渐开始注意他了,他的“优胜”真让我有点儿担心了,我想对阿Q说:“阿Q,请你不要想自己总是优胜的,你应该想想别人为什么嘲笑你、打你,尊重你了吗?你又尊重别人了吗?你不要再自欺欺人了!”通过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让我明白了:那个年代的社会风气和当时的社会环境使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我觉的,作者想宣泄这个社会更深一层的忧愤的感情!《阿Q正传》用戏剧的色彩表达悲剧内容,让我感觉到有种劣根在阿Q身上体现了出来,就是:麻木不仁、苟且偷生,自欺欺人......这也是几千年封建社会文化积淀而形成的中国国民的劣根!
用阿Q对比我们现在生活的年代我知道了阿Q并没有读过书,所以在那个时候,稍微读过一点书的人,就可以仗着自己读书多欺负像阿Q那样的农民,真是可气!
阿q正传读后感 篇9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鲁迅写的《阿q正传》是旧社会堕落中国人的典型。鲁迅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我觉得他只是想发泄一下对人性弱点的看法!所以鲁迅用反讽的手法写出了中国人的病态社会和人性的善与恶。从这篇文章中,我感受最深的是阿q践踏人权和他觉得永远正确的“精神胜利法”。这真是个馊主意,所以想从这方面讨论一下。“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各种挫折后发明的。说得好听点,简直就是鸵鸟心态。遇到困难的时候只在地下演练,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它只能转身就跑。
当今社会如果有人想靠精神胜利生存,我觉得应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一个老板想用这样的员工是不可能的,不要说他在工作或者再学习的时候有这种心态。我觉得这种心态的人以后应该会很惨,甚至在他同学中也可能站不住脚。文章中,为了缓解外力带来的压迫和虐待,阿q只能通过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正因为如此,阿q用自负安慰自己,所以越陷越深,让阿q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许精神上的胜利是缺乏自信的弱者的人生哲学,他们显然处于劣势,但因为种种外在的损失,他们只是用精神上的胜利来获得精神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并不会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是一个人被抛弃的表现。
还有就是因为阿q的社会地位很低,他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为生。在文章里,他以短工的身份给别人写信,割麦子,割米,撑船。可是阿q连基本的生命权都没有,没有自己的土地,连房子都没有住。这种现象让我觉得很无奈。今天的社会似乎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社会上好像有钱人就是老大,没钱的只能在有钱人手下当玩具玩。在一个没有人权的社会,这些做法能给予同情吗?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经历和思考比较深的一些地方。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告诉我们的是,不要停滞不前,不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要对别人太自私,否则我们永远不会进步。
阿q正传读后感 篇10
今天因为学校减轻我们压力,特意在6楼阶梯教室里播放了一部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阿q正传改编的一部话剧,另我最深刻的片段是:
阿Q在社会的不平稳下,总是想让别人去高看他,高看他的位置,其实他什么也不是,片段是因为他与胡妈之间的误会,导致了大家对他的看不起,都躲着他走,于是,他在这就呆不了了,被逼迫之下,去了城里和革命党合作下,在一家贵人家偷走了金银财宝和漂亮的衣服,回到乡里给卖了,他就用来卖东西的钱开始浪费,当浪费时,原来不和他好的人全都过来假装和他好,骗吃饭,总有一天纸里包不住火,钱花光了,喝酒的时候给说露嘴了,这时,大家又都全不理他了,全都说他是小偷,这说明了,他不能意识到自己的位置,但因为他自己占那么一点点儿,而大多数的原因还是在当时旧社会的.制度。
把阿Q的旧社会和我们的新社会相比下,就拿我们的新社会来说把,我们做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位置,我们现在还是学生,学生学生,以学为生,要好好学习,不要把家长的希望变成失望。
现在,有的人说,学习没有用,即使考完大学,也找不到工作,但是话不这么说,咱们说说我们国家的科技水平迅速的发展,不就是靠这些这些大学生来完成的吗。
为什么现在的大学生能满足以前的想象呢,因为现在,有文化就可以食不裹腹,夜不避体,想阿Q那个社会的来说,就是有没有文化,都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导致了中国逐渐落后,让外国的侵略者很容易的欺负我们,没有知识这个国家就不会进步,更不会有新一步的发展与创新了。
其实,在我们现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有阿Q这种的人,混日子,不学习,这样的都有,现在的社会说白了就是竞争,你有能耐就有饭吃,没有能耐,你什么也别想有,所以在我们这一代虽然阿Q这种的人,但是下一代,我不希望再有阿Q这种的人了,阿Q这种没有知识,还想有地位和面子的人,就是社会上的渣子,让我们用自己的知识来奉献国家,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与建设。
让我们的国家———中国更加强大!
阿q正传读后感 篇11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一生中创作的唯一一部中篇小说。小说以农村末庄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流浪雇农—阿Q的故事。
阿Q在村庄中倍受冷眼,他被人欺负后,总有话语来安慰自己,这种精神被称为“阿Q精神”。这是这部中篇小说讽刺意味最能体现的,也是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 从作者的出发点来看待阿Q精神,这是人懦弱、虚伪的表现。阿Q每次受欺负后,他总是找到安慰自己的办法。在一次醉酒后,阿Q说自己是本村名人赵太爷的本家,赵太爷听说后打了阿Q的嘴巴。这件事却因赵太爷的名气在村里流传开来,阿Q因此出了名,即使是不好的事情,阿Q也得意了好久。被人打嘴巴本是一件羞耻的事情,阿Q却觉得值得高兴,因为他出了风头。这是盲目乐观、不理智、不客观的心理,这是中国人病态的表现,是中国社会的典型现象。 整部书中最令我眼前一亮的是,鲁迅先生改编的古代故事。鲁迅先生在故事中融入了自己的观点,加入了当时中国的时代元素。在《采薇》中,叔齐和伯夷在首阳山上不食周粟,只吃山上的.薇菜。一日一位阔人家的婢女路过,对二人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吃的薇,难道不是圣上的吗?”二人听后不再食薇,二十多天以后被发现饿死在山洞中。婢女听说二人的死讯不以为然认为自己不过是奚落了他们几句,她们的脾气不好,死了与自己无关,其他人竟纷纷信服,爱国忠烈叔齐,伯夷成了众矢之的。鲁迅先生选择这段故事揭示了人性中的冷漠自私,正是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真实写照,古为今用,鲁迅先生的构思实在巧妙!
鲁迅先生一直在寻找救国救民的出路,不管是赴日学医,还是后来弃医从文,他的爱国之心始终未变。“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对他一生最好的诠释。近当代中国,已有无数作家,评论家无数篇文章谈及鲁迅先生,因为他是最伟大的“医生”,他的文字化作锋利的刀片,划破国人心中的灰霾,他的精神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引中国文坛的前进方向。
从鲁迅先生的书中,我看到了麻木社会的缩影,看到了过去,以史为鉴,才能更好的开创未来!
阿q正传读后感 篇12
阿Q是鲁迅写的一篇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是在小学的课本上,后来又看了相关的电影,这部作品在我的脑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鲁迅先生文笔犀利,将旧社会吃人的现状展现在我们面前,阿Q只是当时千千万万个人中的一个。在这部作品中我们处处看到旧社会吃人的现象,阿Q生活的年代是从清末到民国初期。在当时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推翻了腐朽堕落的清王朝。然而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思想仍然根深蒂固。
阿Q没有什么太大的梦想,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底层民众,他没有文化,地位低下,而鲁迅先生却要给他这样的人做传。
在这篇小说的序里面鲁迅先生交代了为什么要给阿Q作传,而且是正传。一般来说传只有是名人,诸侯等等才会有,而鲁迅先生偏要给一个可怜的穷人做传,而且还要叫做正传。
阿Q生下来就被抛弃,等他长大了,也只能给地主家打打零工,甚至他连个姓都没有,于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就成为了阿Q。
阿Q本来想姓赵,因为赵家是乡里的大家。可能他也想和赵老太爷攀亲,可是当他来到赵老太爷家里,却被赵老太爷喝道:“阿Q,你这个混小子也配姓赵”。并且被狠狠打了一巴掌。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特别心痛,要知道只有古代的中国百姓才没有姓,到了二十世纪了,姓什么都要被管。并且赵老太爷还羞辱阿Q。尽管在这里我非常同情阿Q,但是读下去发现阿Q缺少反抗精神。甚至时时刻刻用自己的精神胜利法。
当阿Q被打了,他安慰道:是儿子打老子。于是又开心起来了。尽管饱受欺负,仍然保持乐观。阿Q也渴望爱情,他也想拥有自己的女人,然而却没有人会喜欢他。为了生计阿Q外出谋生,做了小偷的.同伙,却没敢偷一件东西。
直到最后阿Q被斩首,他才觉得整个人非常轻盈。
鲁迅先生是二十世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用笔描绘了旧社会吃人的样子,也表达了先生对底层人民的同情。
今天再读这部作品,我再次感受了鲁迅先生的伟大。作为今天的我们一定要努力奋斗,做一个有用的人。
阿q正传读后感 篇13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阿q正传读后感 篇14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作者对阿Q这个人物的描述,也是后世读者最大的感触。也许是应了那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阿Q是一个身处社会底层的人士,没有任何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固定的职业。给别人做短工,没有任何的存在感。受尽欺辱,受制于现实,却也没有反抗现实的毅力。他衣衫褴褛,无蔽体之缕,他的棉被、毡帽、衣衫已被抵押出去换了现钱,不知该如何评价他的这种行为,是为了生存?可他还是能去酒馆喝酒,可他还是会去押钱?现实固然不够完美,可没有反抗过,怎知它真正模样?
阿Q精神总是或褒或贬的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可我如果没有读过《阿Q正传》,我或许会以为那时一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打不死的小强”的精神,可读过文章的我才知道那是一种可悲又可笑的'精神。阿Q精神的主要内容有奇特的精神治疗法,欺软怕硬和转嫁痛苦。
阿Q总能在自己的假想中制胜。当他被店老板打时,他很不爽,可当过十几秒后,他一转身,便说是“儿子打老子”,以此来安慰自己,然后高高兴兴地跳着走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子,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所以他又胜利了。他总是以自己独特的思想,以自己为第一个,别人没有而他有来安慰自己,得到精神上的胜利。
他的欺凌弱小,欺软怕硬也是被作者体现的淋漓尽致:当他遇到无法抵抗的对手时,他便求饶,然后将自己所受的委屈转嫁给比他弱小的人。他以自我麻醉的手段,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却不能完全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因此,他便也不会去反抗,不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改变自己的现状,只是得过且过的困于自己的舒适圈,以消极待世!
无论何时,总少不了阿Q精神的人,但更多的是温暖,善良的人。只愿每个人都能积极向上,乐观待世。生活总会有不如意的地方,我们应该正确对待,面对现实的不如意,更应该乐观进取,取得优秀的成绩,来反抗现实,而不是生于底层,满足于平淡无奇的生活!
得过且过,不是生活应有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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