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19 07:13:42 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荐】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荐】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现场管理体系

  为了实施本工程施工作业,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安全地完成,我公司准备组建现场管理部,组建本项目部进驻工程。并且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制,“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本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工的宗旨,现场项目经理部本公司安排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和人员按其职责承担经营管理施工、技术、物资供应、安全、质量管理,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联系工作、汇报情况、处理业务关系,并做出好处理各类事情书面记录,向建设方、向公司汇报,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完成。

  同时还明确了现场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务。后方班子必须全力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做好项目经理部配套工作,及时按现场项目经理部提出的要求按时完成各种材料设备的提供,不得随意调动现场项目经理部的各职能人员,确保本项目的完成。

  第一节现场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的配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机械管理、文明和安全管理各一名。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项目部所有人员都有多年的施工经验。

  第二节现场管理体系

  为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施工队长为施工队的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为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工程部主管为统管所有项目的负责人。

  一、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和技术支持工程师必须向施工队做好施工资料的移交、技术交底工作,施工队长应详细阅读移交的所有资料,了解工程范围、进度、质量等要求,组织调配好自身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工具,并对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等工作。制定《现场施工资料交接单》,施工队长签收,资料交接人也要签署。资料不全、不符合资料的,施工队长有权拒收;屡次不符合要求,交接延误时,施工队长必须书面向工程部主管报告。

  2、开工前施工队长应尽可能根据所得到的资料,及早发现施工图纸、施工文件、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问题,及时向工程项目经理和技术支持工程师提出,由工程项目经理牵头各相关方沟通、协调,以达成一致,如所协调的内容超出工程项目经理权限的情况,需工程部主管做出协调安排,如不能达成一致,将按原施工图纸、施工文件、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所有问题及执行情况形成确认记录。

  3、开工前施工队长应有计划的在各施工岗位上配置满足施工要求、满足进度要求的合适数量的施工人员及施工工具,并将施工各阶段、各单项工程所安排的施工人数、单项工程负责人等信息(名单、上岗证、身份证及照片)填表提交给工程项目经理。

  4、施工队长每天必须根据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汇报下一个工作日的施工计划供工程项目经理审批。

  5、工程部主管根据工程资料清单,负责对内、对外各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工作,为各施工工地工程项目经理完成工程实施提供后勤保障。检查、监督、各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情况,监督公司流程的执行情况,审查工程资料的完整性。

  6、工程部主管按项目进行《项目实施报告》,每半月一次向总经理书面汇报工程进度分析报告,每月一次书面向总经理、财务主管汇报工程费用支出和需求分析报告。(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在3周以内的每周汇报一次)

  7、现场管理制度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坚守岗位,明确个人职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的合理性,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严格履行其对整个工程的监督、控制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的责任,履行对各施工相关方协调、沟通的.职责。严格执行公司流程,收集、整理工程资料。有权指派施工队长对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工作。由于变更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减,其增加金额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核算。

  8、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所涉及的各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并对由现场踏勘结果所产生的技术方案、设备材料配置、施工图纸负责。并负责协助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队长进行技术交底。

  9、施工队长在各岗位上安排的施工人员、负责人员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情况特殊,需要变动,必须事先征得工程项目经理同意。如发现施工队长擅自更换施工人员、单项工程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有权要求相关人员继续到岗,如施工人员、单项工程负责人仍不到岗,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等责任后果由施工队长负责,损失金额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施工队长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设备、材料、仓库管理和安全管理(仓库、安全管理员暂由工程项目经理兼任),其负责人不得变动。如发现施工队长擅自更换设备材料仓库管理员或安全管理员,由此造成得损失由施工队长负责,损失金额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项目经理有权更换不合格的施工、技术人员。同一人无论任何原因受到三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项目经理有权要求对其更换,公司内部员工按公司规定处理,施工人员的更换,由施工队长负责在被更换人的岗位处重新安排新的施工人员,新安排的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不得低于被更换的施工人员。施工队长受到五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项目经理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施工队长负全部责任。

  三、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现场考勤制度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并向工程部主管提交每日考勤。

  2、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无故不请假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施工现场需向工程部主管汇报,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

  4、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工程项目经理请示(施工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通过施工队长向工程项目经理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

  5、病假需出示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书。事假要向工程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工程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工程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加班由工程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单。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批加班调休。

  7、无故旷工一次记行政警告一次,连续旷工三天者按三次行政警告处理。

  四、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以《开工令》为准)起至竣工之日(《竣工报告》为准)止每周五上午在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开工时间举行。

  2、每次例会由工程项目经理主持,参加人员有商务助理、各施工队长、仓库管理员。工程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为了保证会议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到会人员需提前准备好各自发言内容,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保持会场肃静。会议主持要言简意赅,目的交待明确,把握好会议气氛和质量,开短会。发言人发言要简明扼要,不得跑题和冗长乏味,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工程项目经理无权限决定的,报工程部主管批准。例会中已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5、由项目助理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归档,会议中要总结前期工程的情况、工程进度的偏差情况、设备材料到货及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存在或发生的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法、问题解决时间、解决问题的负责人、遗留问题等。并责成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五、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3、做好施工现场每次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

  4、各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考勤记录、进出仓库记录、设备材料使用(维修)记录、施工现场会议记录、沟通(电话)内容记录、施工(安装)记录、测试记录、各项监督检查记录等所有施工过程记录及为以后维护提供所需信息、依据的记录,并由工程项目经理提交项目助理归档。

  5、项目助理负责督促工程项目经理提交工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版本的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人员安排记录、考勤(处罚)记录、行政警告记录、例会记录、沟通协调的记录(包括电话沟通时解决和未解决的记录)、工程联络单、变更单、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变更文件、施工图纸、进出仓库记录、设备材料使用(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各工序质量检查记录、单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调整的施工进度表、工程进度分析报告、工程费用支出和需求分析报告、内测报告、整改清单、工程质量评比记录、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交流记录、施工(安装)记录、各阶段(单项)测试报告、工程进度分析报告(含各阶段偏差分析)、施工队评审报告、施工队工程量结算报告、项目风险总结报告的纸制文件和电子文件。

  6、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收集保存到货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货物到货情况记录,以便工程完工后编写竣工资料。

  7、项目助理负责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8、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六、施工现场主材、辅材、仓库管理制度

  1、原则上辅材统一承包给施工队采购,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质量把关;商务部只负责采购主材。

  2、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队长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工程项目经理核查施工中所需主材、辅材的需求情况并应尽早提出,避免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

  3、对于涉及到变更或增补的主材、辅材需求计划由施工队长根据施工图纸、变更图纸要求、实际材料采购情况和工程需要协助工程项目经理提出采购计划。由施工队长、工程项目经理签字以备存查。

  4、变更或增补的主材和需我司购置的辅材的到货时间由商务部根据采购周期及工程进度需要合理确定送达施工现场时间。

  5、因材料计划出现问题导致材料购置有误或者造成数量多余,责任由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共同承担。有误或多余材料归公司所有,但有误或多余材料折半价后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由于相关负责人把关不严导致材料质量不符、购置有误或造成数量多余等经济损失,根据情节在单位内部进行处理。

  6、按施工标准合理使用施工材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做到计划用料,材料节约有依据,对剩余材料不能乱丢乱放,用后要办理退库手续,对于不能退库的,要注意摆放整齐,并注意防盗、防雨、防潮。

  7、未经工程项目经理允许,严禁任何人偷拿或变卖施工材料、施工剩料、施工废料,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等额5倍以上的经济处罚。

  8、任何人发现施工现场设备、材料有异常时应及时向工程项目经理汇报,由工程项目经理做出相应处理。如发现异常未汇报者,经查实将记两次行政警告,工程项目经理未做处理的将进行公司内部处理。

  七、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大小、设备材料多少,仓库要选择可以防盗、防潮、防尘(对于开箱无保护的设备有此需求)且足够大的独立房间,并设专人管理。

  2、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项目经理应严把设备、材料质量(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质量保证的证明材料)关,坚决杜绝不合格设备、材料进场。无论工期是否紧张,对于商务部、施工队提供的设备、材料要检查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质量保证的证明材料。对于某些无质量证明材料的产品,要求商务部出具的合格证明,由工程项目经理保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不能及时退货的要妥善保管。

  3、仓库实行专人管理,由仓库管理员(暂由工程项目经理兼任)负责,仓库管理员对任何设备、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出库,登记进帐,做到帐物相符。填写材料入/出库单。材料帐册必须有出/入库日期、出/入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施工队自带的所有工具、材料等也应进行登记,并经工程项目经理确认。施工队离开施工现场或工程结束离场时,其所带的工具、材料等必须经工程项目经理和仓库管理员核准后方可带离施工现场。

  5、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6、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工程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7、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工程项目经理需要对材料仓库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记录。

  八、施工过程中的其他管理

  1、工程签证管理

  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种提交的工程或费用签证应由提出人签字;工程部主管、工程项目经理及监理公司(如果有)进行初审签字;设计院(如果有)、财务主管再审签字;甲方相关人员、总经理终审签字。有上述四方签字(如果有)的工程签证方为有效,否则不能进入决算。

  2、变更管理

  工程过程中,设计变更及施工范围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实际问题,设计变更应根据变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时由相关提出人员书面提出申请,经设计单位、工程部主管、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改,施工范围、工程量变更应根据变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时由甲方、施工队长或工程项目经理书面提出申请,经设计单位、工程部主管、监理、甲方、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部经理负责审看变更图纸及文件,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对施工队长进行技术交底,施工队长负责将变更图纸及文件分门别类分发给相关施工人员,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落实施工。

  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支持工程师)应牵头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得到甲方、监理的签字确认,变更费用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监理及设计单位交涉商定。

  3、施工结束后,施工队长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及时组织清场,将临时设施拆除,剩余物资退场,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检查。

  4、工程项目经理要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施工队长、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按规定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并组织施工验收及相关工程验收及移交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

  恢复、暂停、销户用电申请表

  表类:深供电营表01

  受理单号:

  客户名称

  合同帐户

  用电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固定

  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

  事项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并已阅知背书内容,特此确认。

  用电客户:(单位盖章)

  经办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以上信息由用户填写,以下信息由供电企业填写

  受理登记

  事

  项

  附件:

  □身份证

  □单位证明

  □银行存折

  □委托银行代扣电费合同书

  □电气试验合格报告

  □其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齐全,受理申请。

  受理人:

  营业厅:

  日期:*年*月*日

  备注

  请细阅背面业务规定

  业务规定

  (一)定义

  1.暂停:是指用电客户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用电。

  2.恢复:

  是指用电客户暂停或减容期满,用户要求重新启用暂停或减容的用电设备。

  3.销户:是指客户停止全部供电容量,并与供电企业终止供用电关系。

  (二)暂停业务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1.减容期满的后的用户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计;

  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3.暂停期满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原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以上1至4项规定。

  (三)恢复业务规定

  1.用电客户恢复用电恢复用电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减容或暂停的受电设施检修或试验合格后方能恢复用电。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用户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属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4项的规定处理。

  (四)销户业务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解除供用电关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

  施工现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保资料,环保管理人员必须参与环保措施的制定,以确保环保措施实用、有效、符合现场要求,如:现场防空气污染、防扬尘、防水污染、防施工扰民、防道路遗洒等措施。

  项目部必须与施工队、分包商、分供方签订环保协议书,同时进行教育培训并下发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环保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

  (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

  1、施工机械维护: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钻机、锚杆机、强夯机,要定期加强维修,保持状态良好,正常运转,杜绝因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噪音。

  2、控制燥声排放:把噪声控制在国标规定的噪声范围内,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在高、中考期间,晚八点到凌晨六点不允许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必须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噪声污染,或采用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

  3、防止尾气大量排放:凡使用柴油、汽油的机动机械,必须使用无铅汽油和国家规定的柴油做燃料,以减少对大气污染。

  4、防止建筑垃圾的污染:在施工前要清理现场,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排放,执行《建筑垃圾排放作业指导书》和《运输渣土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5、处理好泥浆:先挖好泥浆池和排污池,对水下钻孔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存放在泥浆池和排污池内,待沉渣沉淀后,用专用渣车运至环卫局的指定堆放点,不得让施工场地到处泥污?口堆放沉渣。

  6、油渣的处理:为防止油路泄露,各种密封件要保持良好状态,如发现重大泄露现象,应及时维修,以保证正常运转。擦拭机械用的棉纱,用完后不得随地乱丢,放在专用塑料袋内,每年春或秋集中回收处理一次。

  7、防止扬尘:现场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现场堆积的余土进行覆盖,做到黄土不露天。现场道路定期进行喷洒淋水,控制粉尘污染。

  8、防止遗撒:加强对混凝土、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的卸料溜槽处设置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才可离开工地,防止遗撒;

  9、固体废弃物管理: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在现场设立专门的地方,并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办公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废弃物”的五个分类,挂牌设立垃圾站,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存放必须全封闭并标注清楚。

  10、防止水污染:工地生产、生活废水和雨水分开排放,单独设立管网,工地进场大门处设置洗车槽,现场设立沉淀池,冲洗泥浆、砂浆产生的废水排放之前必须经过沉淀池后进入市政污水管;食堂必须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管线。

  1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1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1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14、尽量节约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杜绝浪费现象发生。

  (二)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择

  在材料设备选型方面,遵从以下原则:

  1、满足设计要求。

  2、满足规范要求。

  3、满足质量和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要求。

  4、满足环保、节能要求,具有良好的使用寿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达到降低建筑物维护管理费用和建筑物运营费用的目的。

  5、木材、板材、石材、胶等材料要选择环保材料,保证室内环境件检测达标。

  (三)现场保卫规定

  1、建立现场保卫制度,其内容包括领导分工、管理机构、管理程序和要求、防范措施等。

  2、组建一支精干强干的保卫队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逻。门卫室配备专职门卫人员,小时值班负责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管理。

  3、严格门卫管理,确保不断岗、不漏岗。保安人员每天必须定时对现场、生活区内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看护、巡逻,确保项目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

  4、项目发给现场施工人员专门的出入证,凭证件出入现场。对出入证的发放管理要严肃认真,并应定期更换。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谢绝参观,不接待会客。对临时来到现场的外单位人员、车辆等要做好登记。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法规、文件;项目主管领导齐抓共管,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6、做好值班记录、来客登记、车辆、材料进出场手续登记制度,防止发生材料流失,被盗情况的发生。

  7、施工现场设治安保卫组织,以加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治安管理和教育工作。

  8、项目部各施工班组的领导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使大家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9、治安保卫组织应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地内重点部位、贵重物品要重点看管,坚持昼夜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10、治安保卫组织应积极主动的协助当地政府、公安部门、联防办公室做好本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加强对外地民工和施工班组的管理工作,民工中的不健康人员立即解雇,严禁使用童工。

  12、督促外地施工班组伍建立健全的治安消防组织,以确保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受影响。

  13、对于违反现场治安管理的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罚款处理、教育、警告,触犯法律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治安保卫

  1、各施工班组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2、任何施工班组或个人携带物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

  4、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5、施工班组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需经经理部保卫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6、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7、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专库存放,以防被盗。

  8、施工班组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9、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施工班组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监守岗位,值班表应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备案。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4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设置围档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的围档,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土工布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四)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五)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土工布。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黏土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拌制灰土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灰土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灰土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禁止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施工现场全使用商品混凝土。(八)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九)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十)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十一)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墙体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十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3、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4、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十三)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十四)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十五)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十六)施工现场对扬尘治理工程进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

  (十七)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4、合理安排土石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

  5、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洒水。

  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7、土石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8、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6

  1、凡在本工程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2、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厂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3、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4、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5、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厂区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换回原证件。

  6、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7、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8、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9、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派出指挥车在前开道。

  10、未经指挥长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11、起重车、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12、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13、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15、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抢险车。公司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门卫检查。

  16、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公司保卫部门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17、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500-1000元。

  18、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7

  1、与业主、监理的协调管理

  1.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场内的施工准备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2.及时根据业主工作指令作出进度的调整计划,在进度上有重大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响业主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响业主提出的建议,要求业主及时解决。

  3.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采购供应人员进行设备材料订购的订购及联系工作。

  4.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工程修改、方案确定、技术论证并做合理的经济分析,直到满意为止。

  2、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管理

  1.本公司设计单位作为本标段的总体设计者,对该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依据、设计意图有深刻的了解,故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是完整体现设计意图,使工程既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是费用有所控制的重要手段。

  2.认真熟悉图纸,深刻理会设计图纸意图,在此基础上认真听取设计交底,并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3.虚心接受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按图施工的原则,不随意改动图纸,改变设计意图,

  3、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

  1.本装饰工程施工队伍进场后,将同时有其他装饰单位也进场施工,因此我现场项目部进场后将加强对施工人员与其他兄弟单位的协调的专题教育。使大家有一个和协的工作环境。

  2.每周定期与其他装饰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3.现场管理人员与其他装饰单位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决不拖延和延期。

  4.在施工过程中材料进场、垃圾清运、人员流动等与其他装饰单位做好协调工作,相邻施工便道与社会道路交接处设置标志、标牌,以便双方更方便的施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

  5.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其他装饰单位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装饰、水电等工种的配合

  1.本工程涉及的各专业(装饰、水电、弱电等)较多,协调和配合的内容多,装饰施工的同时,水电、弱电等其它安装工程也在同时进行,施工中各工种应积极协调处理好相关部位的配合施工。

  5、与消防施工单位配合措施

  1、在隐蔽工程施工期间,注意管路是否有遗漏,专业管路交叉部位是否有高出或鼓出面层,影响装修质量。

  2、在安装天花面层时,要实测实量,要把面层上的烟感探头,喇叭等综合考虑,给提供准确的标高。

  3、进行墙面精装修时,要预先留出安装消火栓箱的安装位置,配合消防施工安装消火栓箱安装门框、门轴。

  6、项目内部关系的协调

  1.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依据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实现。

  2.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高度工作,排除障碍。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8

  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河北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的朔州市鑫峰雅卿苑小区的作业场地。

  3、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领导,是指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4、本规定所称项目领导,是指河北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师等领导成员。

  5、项目领导是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从事施工作业活动的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和相关分包单位项目部领导必须在施工现场带班,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6、项目部领导是监督检查建筑工程项目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应严格督促所属建筑工程项目认真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7、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制度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带班领导、带班生产工作时间、任务、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具体为: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总责,项目部人员各负己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2)强化施工企业每月对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实行施工企业分管经理带班制。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项目上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纠正施工现场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对在建工程涉及深基坑、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分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一旦发现重大隐患,要确保企业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消除隐患后再施工。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有企业总工实行的带班审核与审批。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工程项目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施工企业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带班组织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和组织调查,采取措施。如工地发生事故,对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5)重大“节假日”施工时,应建立值班与巡查制度,并且施工企业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实行带班。检查施工项目部节假日安全管理与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带领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6)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实行总监带班负责制。项目总监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全面履行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审查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跟踪监理。做好有关安全工作内容的监理日志记录,日常巡视检查施工作业安全情况,落实节假期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发现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总监对监理部其它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理行为承担责任。

  7)对施工项目无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处理,同时要求限时改正。对在整改期内仍没有整改的,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8、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领导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9、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10、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对建筑工程项目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并明确带班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的主要内容、时间和频次、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9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三、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四、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五、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六、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七、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八、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九、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十一、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十二、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十三、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0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

  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三条: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条:经过大修的重要施工机械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设备主管会同施技、安全以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设备物资部、安全科协同政府安检部门进行验收。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设备,由设备主管人员组织施技、安全部门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六条:大型塔式起重机等技术性能复杂的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主管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机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制的专业机组。

  第十九条: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工作,当机械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第二十三条:做好冬、雨季和台风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冬季使用机械设备应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雨季应采取有效的设备防护措施,避免雨淋受损、影响施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及供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条:两台起重机在同一位置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六条: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员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当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设两人指挥或采取有效的联系方法进行指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八条:设备物资部门应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其它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的作业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械设备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500-1000元或停产在5天以内者;

  大事故 : 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20xx元或停产在10天以内者;

  重大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大于20xx元或停产10天以上者。

  直接损失的价值按设备损坏后至恢复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料费用计算确定。塔式起重机发生倾翻、摔臂、脱轨、塔帽脱落、轿箱坠落,不论大小,均属重大事故。

  机动车辆在场外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监理部门按规定处理,还应按车辆损坏程度作为机械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查处后将结果报公司备案;

  大事故报公司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局备案;

  重大事故报局安质处调查处理,写出机械设备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建委备案;

  发生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四小时内向公司、局主管部门作概要汇报。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2

  1、现场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设置六板两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现场总平面示意图、建筑工程立面图。

  2、现场临时设施、周围设备材料等放在适当位置,材料库内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各种台帐单据齐全清楚。

  3、施工区道路要畅通、平坦、整洁,场地要平整,排水畅通、自成系统,建筑物四周保持清洁。

  4、现场机械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砂浆机、砼搅拌机、木工、钢筋机械都要设棚,位置要适当合理,操作面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要随干随处理。

  5、施工现场治保组织、规章制度要健全,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敢于同一切违法分子作斗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3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确保工程在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的前提下,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工程达到合格工程,特制定本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1、现场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合同内容,负责对内、对外各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检查、监督、各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情况。现场管理制度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落实。

  2、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修改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负责整个工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指导、实施、技术交底、技术资料整理等工作。

  3、材料员负责按计划时间的要求采购到满足质量、数量要求的设备、材料,并在要求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

  4、资料员负责所有进场设备、材料资料的搜集及整理、送样、报验、各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移交文件的档案管理、提供各种检查所需资料,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5、仓库管理员负责现场所有设备、材料的出入库登记,工具借领登记,并建立分类相关台帐,能供及时查阅。

  6、现场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电源的布置、检查、维护及设备的维修。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建筑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5

  一、布草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

  二、非布草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三、各种布草必须摆放整齐,明确分类,不得有积尘;

  四、绝对禁止在布草间抽烟;

  五、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员工不得在布草间聊天,吃东西或看书、看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六、工作期间不得窜岗,擅离职守,若因工作离开,需征得布经理同意。

  七、禁止任何人在布草间擅自取用各种物品及各类布草;

  八、任何人未征得布草房主管及客房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便报废布草,使之成为抹布。

  九、布草的发放必须明确记录

  十、布草盘点时,各楼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布草盘点数据送到布草房,以便核查。

  十一、若楼层因特殊情况,需要领取大量物品,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布草房。

  十二、布草房员工应与外联洗涤公司密切合作,必须按时将脏布草送到洗涤公司,并负责清点数量及负责布草洗涤质量的检验。

  十三、每月盘点后核算数据应于次月02日上交客房部经理及财物经理。

  十四、严格执行员工制服的换取制度;

  十五、必须认真遵守布草间盘点的各项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相关文章: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05-26

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05-13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11-04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精】09-03

【热】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09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热门】08-15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荐】08-05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推荐】09-24

装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07-17

【推荐】施工现场管理制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