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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8 09:49:03 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2、机器设备 10 10%

  3、运输工具 10 10%

  4、计算机设备 5 10%

  5、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01

  2、 机器设备 代码为02

  3、 运输工具代码为03

  4、计算机设备代码为04

  5、办公家具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xx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资产大类成本中心顺序号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各后勤经营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和实体购置的固定资产,为学校固定资产,依照本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进行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单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其主要管理部门为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国资办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二)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财务审核及数据备份工作;

  (三) 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四) 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务账簿核对资产总额;

  (五) 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六) 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七) 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

  (一)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卫生医疗器械、印刷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文体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类的固定资产。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植物、家具、被服装具类的固定资产。

  (三)图书馆负责管理全校图书资料(包括各部门及个人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类的固定资产。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划分的范围配备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运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三)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四) 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 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 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七) 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正确使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

  (二)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三)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负责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 学校及其独立核算(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学校的固定资产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六类设置会计账目进行核算:(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六)其他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十六类设置分类账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一)房屋及构筑物;(二)土地;(三)仪器仪表;(四)机电设备;(五)电子设备;(六) 印刷设备;(七)卫生医疗器械; (八)文体设备;(九)标本模型; (十) 文物及陈列品; (十一) 图书; (十二) 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 家具;(十四) 行政办公设备; (十五)被服装具;(十六)牲畜。

  第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 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 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第十一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

  (一)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 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 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学校成立论证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工作小组中的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条 学校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按国家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和索赔。

  第五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 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收回时应进行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条 校办产业和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必须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有协议,并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费和租金(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变更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 机构调整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二) 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四)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的变更由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 六 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六条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 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 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处置房屋、车辆及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二)处置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资办审核,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 单位处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固定资产以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 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

  (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产清查的布置、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定期与学校财务账簿及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审核,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单、条码单、固定资产卡片打印,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分析。

  (三)使用部门按系统的要求,配备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手续,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定期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总报送图书数量及金额。

  第三十三条 各级 资产管理员均应按《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设置要求正确使用该系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1.固定资产定义:指单位价值大于20xx元人民币并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

  2.编码规则:

  2.1.编码组成:aa――bb――ddd―cc:类别―大类细分―产品序号―成本中心代码

  2.2.类别明细(aa):01:电脑;02:办公家俱;03:办公设备;04:汽车;05:网站外设;06:电脑外设;07:软件类;08:仓储设备;09:通讯设备。

  2.3.成本中心(cc):见会计科目编码规则中的规定。

  3.固定资产的购买:

  3.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可由产品线、采购部帮助询价),并经部门经理、ceo签字确认,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资产的购买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同时附报价单及<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原件。

  3.3.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行政部填制<收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将<收货领用单>复印件交财务做资产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资产领用时,使用人须在<收货领用单>上签字。

  3.5.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于月末登记固定资产系统帐。

  3.6.<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原件保存在财务部存档。

  3.7.<收货领用单>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档。

  4.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

  4.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行政部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4.2.如有固定资产暂借,可填写<固定资产暂借单>,不做帐务处理,但规定48小时归还。

  4.3.固定资产还入时应办理还入手续,并在<收货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4.4.每月由财务部更新固定资产系统帐。

  5.固定资产的调拨:

  5.1.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资产调拨单>并确认其可行,在<收货领用单>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且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4.<固定资产调拨单>原件由财务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统的资产调拨要及时准确,以便财务月末计提折旧的准确。

  6.固定资产的维修:

  6.1.当事人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交由行政部处理。

  6.2.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单需先查询固定资产帐,确定其维修价值,联系售后服务商;

  6.3.维修后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原件交财务部;并更新<收货领用单>;

  6.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网络设备升级:

  7.1.当事人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交由itsupport处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请单,确认其升级的必要,申请升级硬件,

  7.3.由it部门进行统一购买,请款单后应附<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

  it部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复印件交行政部,并进行<收货领用单>的变更;

  7.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5.<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原件由财务保存。

  8.固定资产的盘点:

  财务部应定期(建议季盘,可抽盘)由行政协助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财务出据盘点报告并与固定资产帐核对。

  9.固定资产的报损: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其责任 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由本部门经理、公司ceo签字,并经专业人士确认,交由行政部备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学校固定资产负有收存和管理责任,物资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

  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设备、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属于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同意后批转总务处组织购置。较大数额的购置须经校务会研究决定。

  四、固定资产建账建制

  1、凡是固定资产必须入帐管理。入帐时先由保管员验收建帐,再由报帐员连同发票报送核算分中心报账。

  2、固定资产的建帐管理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管理,建立电子实物账,进行全面、动态管理。

  3、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总务处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总责,全面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的领取和借用,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报总务主任审批,办理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重要、贵重固定资产外借须请示校长同意。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酌情赔偿。

  2、学校各功能室固定资产,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负责人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设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3、教室内固定资产(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多媒体平台等)由各班主任负责管理。

  4、办公室的办公桌、椅子、电脑等固定资产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5、教职工调动或退休时应及时做好资产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修和报废

  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应保证帐、物相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必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损失不得擅自调帐或处理。

  2、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责任人负责填写报修单,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工作。

  3、固定资产的报废由责任人提出,经资产管理员核实填写报废单送交总务主任审查,报校长审批后按程序上报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1、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三账一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帐卡、账物相符。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2、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大型设备应根据季候的规模、任务、现状发展规划和经费情况添置和更新。

  3、设备操作人员须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程序,规范操作。

  4、定期做好设别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率。

  5、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规范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械等。

  三、固定资产的取得

  1. 固定资产的取得应按照物业公司的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或者租赁,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

  2. 取得固定资产前,必须进行严格的预算、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3. 取得固定资产后,需填写相关登记簿,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入日期、购入价格等信息,并进行资产编码和标识。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 固定资产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台账,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

  2. 对于有价卡、贵重物品等重要固定资产应进行防盗防灾措施,设立封存台账并定期检查。

  3. 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建立定期维护计划,及时维修设备,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4. 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或责任人有权利使用固定资产,但须按照规定进行申请、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五、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

  1.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盘点工作由专人负责,采用现场对比法进行,填写盘点记录并报告给上级。

  3. 盘点发现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责任人应立即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1. 固定资产在到达使用寿命或者不再使用时,应进行及时处置。处置方式包括报废、捐赠、拍卖等,需经过公司的审批程序,并做好处置记录。

  2.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填写报废申请表,报请上级批准后进行报废。

  3. 固定资产捐赠时,应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

  七、固定资产的验收

  1. 固定资产经过维修、报废、租赁等后,应进行验收,确定其是否可以重新投入使用,并进行记录。

  2. 验收应由专人负责,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八、固定资产的保险

  1. 物业公司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包括火灾险、盗窃险等。

  2. 相关保险的购买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物业公司的相关要求,并需要填写保险保费记录,并进行登记。

  九、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附则

  本制度由物业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如有补充或调整,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

  以上为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如有不足之处,请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2.1财务部

  1)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反映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卡一致;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归口管理和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办理固资报废对外报批手续;

  2)负责登记公司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保证账账、账卡相符;

  3)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折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相关会计核算;

  4)全面掌握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手续和残值回收工作;

  5)负责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对外报批手续;

  6)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管理和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具体业务工作;

  7)协助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

  8)参与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检修计划的制订,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及后续支出和运行维护费的预算管理,并控制其资金执行情况;

  9)负责固定资产投保以及出险后的索赔工作等。

  2.2综合部

  1)固定资产归口管理主要是指从实物形态及时、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按技术要求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2)根据所负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类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3)建立健全所管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卡、物一致;

  4)会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建立、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副本,相互核对一致。

  5)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要量,合理调配固定资产;

  6)组织和督促使用保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使其符合财务价值管理的要求;

  7)正确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调配、报废等工作;

  8)掌握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技术状态,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无缺;

  9)检查和鉴定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率,对闲置、盘盈、盘亏和贬值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10)审核和统筹安排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计划,编报费用预算,按批准后的预算组织实施,督促工程如期完成;

  11)组织更新改造及大修重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12)组织审核各项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停用、拆除及内部转移等技术鉴定工作。

  13)组织对出险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

  14)综合部为公司办公、电子(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相机、空调等)及日常管理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部为公司生产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2.3资产使用保管部门

  1)资产使用保管管理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主要是指对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使用及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2)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3)提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检修意见,提交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

  4)指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并报财务部备案,遇有内部调动时,要主动与财务部联系,重新指定新的资产管理员并备案;

  5)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及时组织办理各项资产变动交接手续,保证台账记录与财务部门一致;

  6)本部门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调换和拆卸;

  7)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对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安全存放保养;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进行及时调配;

  8)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需求计划,并由资产管理员办理计划填报及组织资产验收、领用等的相关手续;

  9)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审批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归口管理部门鉴定、核查,进行审批后处置,及时收回处置收入交财务部门入账(或统一交由物资管理部门处置)。

  10)按财务部和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

  11)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出险通知、现场保护及证据搜集等工作,配合财务部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类物资,不属于固定资产,由学校加强实物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钢琴、电子琴、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校长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也是审计和考评的重要指标。

  2、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当任用德才兼备、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管理人员,不得聘临时工担任保管员。

  3、组织建立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图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负责人代理行使该管理职责,但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管理教师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管理教师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组织管理责任。

  2、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5、经常检查单位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单位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6、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责。

  (三)报账会计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销工作,对入账财产的验收、领用、调拨、盘点等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每年十一月份为单位的财产清查月,在财产清查中,报账会计负责与财产保管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指导财产管理人员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特别是协助保管员做好与会计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的对账工作。

  3、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确保酒店运营稳定、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涵盖了从资产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折旧到处置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购置与审批

  2.固定资产登记与编码

  3.使用与保养管理

  4.资产盘点与审计

  5.折旧与评估

  6.资产处置与报废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与审批:规定了资产采购的流程,包括需求提出、预算编制、审批、采购执行等环节,以确保资产购置的合规性。

  2.固定资产登记与编码:要求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价值等,并赋予唯一的资产编号,便于追踪管理。

  3.使用与保养管理:明确了资产的'使用责任,规定了定期保养和检查的制度,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4.资产盘点与审计:定期进行实物盘点,核对账实相符,同时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5.折旧与评估:制定合理的折旧政策,对资产价值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定期进行资产评估,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6.资产处置与报废:规定资产报废的标准和程序,以及非正常处置(如出售、转让)的审批流程。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一、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折旧作为成本利润的调节阀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提折旧,将其价值逐渐转移到生产成本中去,通过销售收入使资金回笼。但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不按规定提取折旧,而是根据当期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多提、少提或不提折旧,从而达到调节成本和利润的目的,将折旧作为成本利润的调节阀,任意调整。

  2、固定资产超期服役现象严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企业由于产销不对路或三角债,致使资金紧张,没有财力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导致已经提完折旧到了报废期的固定资产仍在使用。

  3、固定资产帐实不符

  按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建立实物台帐和实物卡片,记载固定资产的名称、购进时间、规格、型号等,同时由企业的机动科或后勤部门负责保管,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并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帐核对。

  4、竣工的固定资产不入帐

  有些企业由于经营形势不太好,为了降低当期成本,逃避税金,将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仍然放在“在建工程”或“其他应收款”帐中,不作核销处理。

  5、固定资产投资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对内长期投资和对外长期投资。对内长期投资的目的是扩大再生产,对外长期投资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无论是对内长期投资,还是对外长期投资都具有相当大的风险。

  二、固定资产具体管理

  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固定资产凭证管理及账务核算。

  (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l、固定资产购建

  固定资产购建实行预算管理制,由使用部门提出预算申请,由预算管理部门批复预算。明确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采购部门,各使用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应通过招标或比价。对集团范围内采购数量较大的固定资产可由集团公司通过招标确定定点采购单位,也可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后下拨。

  2、固定资产验收

  企业购人固定资产必须办理验收手续。验收人员可由企业的监察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的有关专责组成。固定资产验收,一要核对固定资产实物与凭证所列数量是否一致,二要检查所附备件是否齐全,三要察看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四要检查价格是否明显偏高。固定资产验收完毕移交使用之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编号,且该编号应与会计核算系统固定账卡反映的固定资产编号一致。

  3、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指固定资产日常的维修、保养和保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应实行归口分级管理,明确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各自的权限和职责。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各资产使用部门对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保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企业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固定资产实物使用部门应建立部门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4、固定资产盘点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定期盘点的次数多少可根据企业规模、固定资产数量的多少等因素而确定,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企业应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可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固定资产盘点之前应确定盘点日,财务部门应将盘点日前购人、出售或报废的各项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对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及时人账的固定资产,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对该未及时人账的固定资产予以标示。

  5、固定资产退出

  固定资产退出包括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及捐赠等。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实物鉴定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再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不是所有报废资产都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一部分报废资产在本企业属于因设备的更新换代而淘汰的产品,在其他一些单位或许尚

  (二)固定资产凭证管理及账务核算

  1、固定资产凭证管理

  固定资产凭证是固定资产内控执行是否到位,相关部门、人员职责是否履行的鉴证,也是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和进行固定资产账务核算的原始依据。固定资产凭证管理涉及到固定资产从预算、购建到退出的整个生命周期,关键环节的关键凭证具体如下:预算环节的关键凭证主要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编制的预算申请和预算管理部门下达的预算批复。

  购建环节的关键凭证主要为实施购建时使用部门的购建申请,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及领导的批示。对于基建项目则还需提供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部门的立项批复等。验收环节的关键凭证主要为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单应详细列明固定资产生产单位、名称、单价、数量、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并由验收人签署验收意见。固定资产修理环节的关键凭证主要为固定资产修理记录。

  2、固定资产账务核算

  固定资产账务核算就是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企业的核算不能脱离《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又不是绝对的,它在一定的范围内给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在一些方面又受主观判断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标准间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x)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对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企业会计制度》未规定明确的单位价值标准。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具有相对的决定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问题《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至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计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主观判断的影响。

  三、总结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手段,是任何事物不能代替的主要生产资料,搞好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问题。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搞好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把这项工作重视起来,只有这样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中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长领导、总务处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保管入账

  2.新购、调入或自制的财产,须先经过验收统一编号登入各类账册,然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3.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账、报销手续。

  4.总务处及部门账册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

  5.学校房屋、设备、家具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6.学校的一切仪器、教学用具等不得借给个人,个别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要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出借手续。

  7.各财产保管员必须有对国家物资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才可离职。

  8.财产管理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9.财产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原则上因故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报组室负责人签具意见后报有关领导审批方可报损,无故损坏的`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要酌情赔偿。

  10.固定资产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11.每学期各部门财产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资产或材料物资运出校门要凭学校签发的出门证。无证运出,传达室人员对无证携出物品有权扣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

  2.资产购置、验收与登记

  3.资产使用、维护与保养

  4.资产转移、处置与报废

  5.资产清查与盘点

  6.责任追究与监督机制

  内容概述:

  1.定义与分类:明确固定资产的标准,如价值、使用年限等,并按用途、性质进行详细分类。

  2.购置与验收:规定采购流程,包括预算编制、审批、采购、合同签订及资产验收等环节。

  3.登记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记录资产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

  4.使用与维护:制定使用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5.转移与处置:规范资产内部调配、出租、出借、报废等操作,需经审批并更新资产信息。

  6.清查盘点: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核实资产现状,确保账实相符。

  7.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规定。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xx 元)以上,或者单位价值虽然低于 20xx 元但成批购置的同类物品(含配套使用物品),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保管、 维修、报废、清查、安全、调剂、调拨、处置等工作;

  第四条 采供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购置;

  第五条 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对相关活动引起的价值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资产使用单位履行对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即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 各使用部门应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

  第三章 资产购置

  第八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应当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每年年底各部门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综合办公室。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固定资产需求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表,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对根据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分解,编制月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财务部据此编制资金计划。

  第十一条 采购部严格按照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资金计划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十二条 年度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须详细说明购置原因和相关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购置申请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安排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应按原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入账后固定资产价值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原则:

  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费用计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资产评估后并经投资各方商定的价格计价。

  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应调整固定资产的原值。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四章 资产的验收、登记与领用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综合办公室组织采购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编制固定资产台账,对资产的购进、领用情况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落实到个人;

  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本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办理领用手续;

  财务部根据验收入库单、发票等资料在财务系统中进行固定资产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按照税法及公司的规定设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和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

  第五章 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护

  第十七条 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账;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第十八条 任何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

  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申请报经批准,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按合约及时收回其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

  即通知综合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维修。事后应调查落实责任,如因个人管理、保管、保养、使用不当造成资产破损、挥发、质变、霉烂等价值减损的情况,应根据调查报告落实的责任分别按照市场销售价格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按国家会计准则、税法和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按期计算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的方法为:直线法

  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5%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应当于每年年末根据各使用部门的需求编制固定资产维修计划,维修费用应当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组织联系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综合办公室做好维修记录。

  第二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提交维修经费付款申请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验收没有签字确认的财务部不得付款。

  第六章 资产报损及处置

  第二十四条 对于长期闲置不需用、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的报废、处理申请及《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并经本部门主管审批确认。审批单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报废理由。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及《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经综合办公室核实并出具资产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并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记录。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及固定资产处置后的变价收入,由综合办公室一并交至财务部,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税法规定做好资产处置需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出售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收取相应收益的处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的净值结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协助综合办公室制定销售价格,确保销售处置事项合法合规,并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第七章 固定资产清查

  第二十九条 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账实相符,由财务部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管理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三十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计划(每年至少一次)、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点表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使用部门留存。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监盘,综合办公室和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数量的清点工作;同时在监盘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评估,对已无使用价值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损处理。对于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闲置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应提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和测试,以准确判定资产价值,避免以次充好。

  第三十二条 盘点结束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三方对盘点结果签字确认;财务部对盘点结果进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存在差异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出差异原因分析,同时做出书面处理建议,并落实到责任人;上报公司管理层。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根据经公司领导审批的相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及固定资产卡片的新增或注销。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及企业重要固定资产应当投保,以有效降低固定资产损失的风险。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投保范围和流程,并办理投保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废除等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二、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续,办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家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三、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七、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八、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十、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固定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但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范围内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也列入固定资产。

  第四条 基本要求:

  固定资产业务的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固定资产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做到: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岗位分离;

  (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三)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岗位分离;

  (四)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岗位分离;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六)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岗位分离。

  第六条 设备供应部负责管理本公司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道路、场地、涵洞及其不可移动的附着设备,负责对实物进行管理和办理请购、维修、改造及处置;各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审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购进、使用、改造、处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业务实施授权批准制度,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

  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购建、验收与款项业务按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二)固定资产投保由财务总监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进行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三)一般固定资产处置由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工程部或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进行审批后执行;

  (四)原值在5000万元以内的重要固定资产处置,经公司办公会议审议后,由总经理会同董事长共同批准,5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需报董事会批准,上述处置均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

  第八条 审批人根据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业务各环节应设置相应的记录和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固定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 取得与验收

  第十条 固定资产预算

  行政部和设备供应部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以及国家有关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等因素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公司应组织力量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同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由公司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对于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固定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董事会批准的项目,还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严格执行请购与审批制度,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在职责权限内办理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对于一般固定资产采购,经办部门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情况,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采购,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根据风险、报酬转移情况,按本制度第七条的规定审批。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数量、质量等符合使用要求。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行政部及设备供应部、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一)外购固定资产,根据合同协议、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或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制造部门、设备供应部及行政部、使用部

  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三)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业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四)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调配等手续;

  (五)对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避免与本公司财产混淆,并应及时归还。

  第十五条 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其编号、名称、种类、规格、来源、验收时间、所在地点、使用部门、数量、价值、使用年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固定资产卡片应一式多份,工程部或办公室、使用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第十六条 财务部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构建成本。

  第十七条 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四章 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对固定资产要加强日常管理,授权设备供应部门和行政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对其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与维修进行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使用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固定资产明细及标签,确保具备足够详细的信息,以便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与盘点。

  未经授权,固定资产不得转移。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

  第二十条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并将其登记在固定资产卡片上。

  折旧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每月计提的折旧,也应录入各该固定资产的卡片上。如财务部在固定资产卡片外又另行设立明细账的,则计提折旧的记录可一年登记一次。

  第二十一条 设备的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充分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易燃、易爆、电力和高精尖等特殊设备实行岗位许可制度,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保证设备使用流程与规定操作流程相符。

  第二十二条 使用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对高危生产设施应至少每天检查一次,及时消除风险。

  固定资产的简单维护,由操作人员和公司的相关技术人员实施。在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发生故障,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联系制造商维修或退换。

  固定资产大修理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安排修理,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由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提出改造方案,按本制度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决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同定资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投保范围和政策。

  投保范围和政策应足以应对固定资产因各种原因发生损失的风险。

  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对于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的投保,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

  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的,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大修和改造竣工时间应记入固定资产卡片。

  第二十六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盘点前,设备供应部及行政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应当对固定资产账簿记录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公司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卡记录核对,对账实不符,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设备部门、行政部门逐笔查明原因,共同编制盘盈、盘亏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及时调整有关账簿记录,使其反映固定资产的实有情况。

  第二十八条 每年年末固定资产盘点时,应对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差值迹象,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按照公司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未使用、不需用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设备供应部门及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批后实施。对封存的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 处置与转移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处置方式,采取相互控制措施。

  (一)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设备供应部或行政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对该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二)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经公司设备供应部或行政部进行鉴定后,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

  (三)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的程序审批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第三十一条 重要同定资产处置价格,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由设备供应部或行政部会同财务部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三、四款的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养、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三十四条 对固定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及时入账,并将相关信息登录在固定资产卡片上,保持完整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固定资产调拨时间、调拨地点、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固定资产卡片相应转移。

  固定资产调拨的价值由公司财务部按账面价值确定。

  第三十六条 同定资产无论何种原因出厂,均应至财务部开具出门证,门卫凭证放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均应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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