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
1、同学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同学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状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同学在校期间,不得随便进出校门,如有特别缘由,需离开学校的,必需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同学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需事先请假,特别状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肯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同学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育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育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处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肯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同学迟到、早退、旷课的缘由,并准时教育同学。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协作教育同学;10节以上的.要向教育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2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3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班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员的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及本班实际情况,特制定库尔勒市赴河北培训班考勤管理制度,并结合培训班制定的班级及学员评分标准执行。
第一条考勤的有关规定
1、学员必须按规定自开学第一天起实行考勤。
2、学员考勤范围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教学、岗位见习、外出考察、劳动、就寝以及学院、培训班带队领导统一组织的一切集体活动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范围的一切行为。
3、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辅导员指定纪律委员记录,结合带队领导检查和培训班委员检查,定期汇总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学员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4、学员考勤作为培训结束时评定优秀学员的依据。
第二条处理办法
学生旷课、旷寝处理依据《河北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1、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分、累计三次通报批评并按旷课一次处理;
2、无故旷课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通报批评并扣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3、无假外出者,被发现第一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第二次取消培训资格;
4、未按时归队或归队未销假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扣考评分5分,第二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培训班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一、综合考评组成员
组长:带队领导
副组长:辅导员
下设考评小组成员:团支部干事,各班委
二、考评办法
1、培训班每月分别进行一次班级和个人的考核;
2、班级考核由值班辅导员根据各班每日情况进行考评;个人考核由各班级根据学员具体表现进行考评;
3、总考评分90分以上者,由带队领导和辅导员综合考虑,可优先参与评定优秀学员;
4、结业前的总考评分,课堂教学占20%,日常管理占35%,外出考察占15%,实践锻炼占30%。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4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经研究,特规定如下: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寄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确需出校的,事前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请假。凭出入卡由教师或家长陪同离校,返校后及时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寝期间,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
4.课堂出勤管理:
((1)、每一个课堂,由课代表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2)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
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通报情况,最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以免中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5、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6、如果班级学生离家出走,无论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主动调查该学生有关情况,协助家长寻找学生,将相关情况做好记录。
小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7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生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联系家长后,开具出门条,由家长接手方可离开学校。
3、学生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4、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注意见后,由德育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进行处理。
5、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学校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6、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学生出缺勤情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7、每个班设立网格化记录本,每天由班主任通过晨检午查对学生进行点名,并认真及时记录,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素质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早上点名时间:8:00,下午1:00,午睡时下午2:00进行点名)
8、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9、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5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同学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同学出勤管理。经讨论,特规定如下:
一、考勤范围
同学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寄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同学出勤管理
1.同学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同学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觉无故缺勤同学,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状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觉特别状况应马上报告学校。
2.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因病或其他缘由确需出校的,事前必需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请假。凭出入卡由老师或家长伴随离校,返校后准时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寝期间,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若发觉特别状况应马上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
4.课堂出勤管理:
(1)、每一个课堂,由课代表和科任老师负责同学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2)、任课老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同学准时进行批判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同学人数并问询缺勤缘由,发觉无故缺课的要准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同学必需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同学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同学如因病因事等缘由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通报状况,最好让同学家长到校接走同学,以免中途同学发生意外损害事故。
3、同学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同学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需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同学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状况,若发觉特别状况马上报告学校。
5、班级同学因不明缘由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状况,同时把处理状况做好记录。若状况特别应马上向学校汇报。
6、假如班级同学离家出走,无论什么缘由,班主任都要准时向学校汇报,并主动调查该同学有关状况,帮助家长查找同学,将相关状况做好记录。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6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在校上课、自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好每节课的《班级日记》中出勤情况表
2、各班设立考勤班长一人,协助教师做好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记录,并将本班考勤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予记录备案。
3、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考勤汇总。
二、请假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出勤的应由本人事先与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说明理由,填写请假单,无论请假天数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关,并在假条下签字后到政教处审批。
2、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检查证明及家长签字证明。先由家长书面申请,三日内可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日由政教处审批。
3、因病不能上大课间操的必须亲自向政教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开具假条,值周检查如没有假条的按旷课处理。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课间迟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原因,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课堂。同时向班主任请假允许后开具假条到政教处审批并进行登记,门卫见到班主任和政教处主任的`签字假条方可放行。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本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口头请假无效。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政教处消假,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及时来电话与政教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不补办手续或补假未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缺勤处理规定
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
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
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
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
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
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8
一、同学必需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头考勤。
二、同学上课、自习、试验及规定参与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与者必需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需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同学,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判教育,并责令其在肯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赐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赐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赐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赐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同学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同学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同学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同学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同学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需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状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状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9
一、学生(含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回校注册者,要求进行书面检讨,并经批准后才准予注册。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社会调查、实习、军训、 劳动、政治学习以及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等,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一)按规定出勤时间完整地参加学习与活动全过程的为全勤。
(二)学生自上课预备铃响二十分钟内到教室上课或参加活动者,为迟到。
(三)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为早退。
(四)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内无故缺课或不参加活动者,为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
2、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
3、超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4、开学未如期注册而未请假者;
5、冒仿家长签名请假者;
6、伪造假证明请假者;
7、学生上课时不按指定位置就座、实习时不按指定工位操作者;
8、在规定的出勤时间无故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允许进入教室上课,但按旷课记入考勤;
9、学生迟到或早退两次折算为旷课一节;
(五)经学校批准,已经办理免听、免修手续的,不记入考勤范围。
(六)学生要按时参加规定时间内的学习与活动,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者应当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辅导员一天内批假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2)请假1天以上、1周以内,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生科负责人批准;
(3)请假1周(含)以上,须主管校领导批准;
(4)凡遇考试需请假者,须经教务科批准,并办好缓考手续,否则按擅自缺考处理;
(5)外出教学活动期间(如实习等)请假,须经领队教师或指导教师批准同意,获准后才能离岗,并报学生科备案;
(6)学生请假获准后,将《学生请假审批条》交纪律委员,再由纪律委员向任课老师出示;
(7)重大节假日前后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家里真有事需要请假者,要求学生家长同意后,再经学生科负责人批准。
(8)纪律委员因事假、病假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出勤考勤的,各班应该做好考勤人员的临时变动安排,以确保考勤工作的正常进行。
2、事假及其办理手续。
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的,须有家长证明或电话联系。学生请事假时,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上面注明家长真实联系电话,提供家长有关证明,填写学校学生科统一印制的'《学生请假审批条》,按规定审批权限报批,获准后方准离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审批手续一般不得事后补办。
3、病假及其办理手续。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病不能参加学习,可以请病假:
(1)请病假一周以内的,应当有医院病历证明;请病假一周以上的应当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而需要休学的,按《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3)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的,应当向辅导员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获准后,免上体育课。一个学期内都不能上体育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附带有关证明送教务科审批;
(4)学生在家因事因病不能事先请假者,或者请假期满因事因病需要续假者,应当电话告知辅导员,回校后提供家长证明或者有关证明方可补假。不准由其他学生代请假。
三、 考勤采取记录的方式。记录内容分全勤、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等。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请假、销假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建设,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和淄博师专附属中学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一般分病假、事假两种。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学生处审批。第五条请假事由:
(一)在校期间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疗者,凭校医务室或医院的证明可以请病假;在校外突发急病应电话报告班主任,返校后凭所在地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事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天,同时必须应由学校有关部门按批假权限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填写学校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将有审批签字的请假条交给相应部门。住校生请假必须把相应假条交给当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师,然后才能离校。
第七条请假时间包括:上课、自习、集体活动。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的均属请假范围。
第八条学生请假超过两个月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必须写出休学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学校校长审批。休学期满仍不能回校上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者,以旷课论处,离开学校一天以10课时计算。
第二章考勤第十二条考勤分为五项: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第十三条学生考勤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负责登记。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每周一课间操时间班级考勤员必须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学生处,同时领取新的考勤表。第十四条学生处将对各班级考勤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布。第十五条班级和个人出勤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第十七条一学期旷课一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否决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一学期旷课两节以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生不能让其他同学代替请假,任课教师教师没有请假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5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1
1、同学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同学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同学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3、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留意见后,由教育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别状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
4、同学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教育处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同学,班主任要准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赐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5、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同学出缺勤状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同学,赐予表扬。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2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定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需由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期间,同学不得任意离校,特别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需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关登记,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同学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适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适时向教育处报告。
5、门卫室必需做好出入登记,未见班主任开出的同学中途离校证明不得让其离开学校,确保在校同学人身安全。
6、同学因病请假的,班主任和相关人员必需做好同学病因调查,电话追踪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7、在教学时间内同学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需适时联系家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同学移交相应的人员,如需紧急治疗的相关老师带领就医。
8、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育处批准。 9、每日考勤从晨检开始,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
10、因病、事假超过一学期二分之一,应办理休学申请手续,复学时应办理申请手续,学校视情况留班复习。本制度从20xx年3月20日起执行。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3
1、同学必需遵守学校规定,定时到校,同学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试验室的,作迟各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试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同学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别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刻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同学,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育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育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存学籍连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别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至五日由班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育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同学,必需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适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同学和认真考勤的人员予以称赞或嘉奖。同学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同学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同学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4
1、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2、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2、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4、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以养成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教育有关法规和我校实际,对学生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1、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论。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的为旷课一节。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早退二次按旷课一节计。
(3)学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学生请病假需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病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级组长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级组长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四天以上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学生请假或家长代其请假都须写好请假条,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条交各班保存,在每周星期五放学后连同点名表送交校务处。
(5)学生因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作无故旷课论处。
(6)病事假由校务处根据请假条核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以旷课论。
(7)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2、考勤管理办法
(1)每班设立点名表,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课外活动等)均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各班班长应把点名表(含已签批手续的请假条)送交校务处。校务处负责对科任教师点名情况及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登记。校务处应在每周星期二上午准时将1份科任点名情况表、2份各班考勤公布表、2份各年级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处,并将三种统计表各1份送教务处。政教处进行阶段性全校考勤情况公布。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和学生档案。
(2)每一节课,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准确检查学生出席情况,并负责记录。对不认真执行点名常规的科任,教务处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特别对违反考勤规定将近达到处分的学生,班主任应先提出警告,并做家访工作。
(3)实行班级每周考勤记分制,由校务处在统计考勤时计分,各班总分记在考勤公布表右上角。各班满分20分,1人次迟到扣1分,旷课一节次扣2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点名表,按0分记。不缴交或撕毁点名表,倒扣10分。
(4)凡全学期旷课5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被评为各类好学生。
(5)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五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6)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旷课累计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3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班主任通知家长,并报政教处、教务处备案。旷课累计40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正式通知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7)各级组长应加强所负责年级考勤工作的管理,把违反考勤纪律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通报班主任及政教处。
(8)建立考勤结果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制度。各班考勤结果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内容和先进班主任评选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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